二 莱芜市统筹城乡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资金来源渠道相对单一

推进城乡统筹发展,需要地方财力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强力支撑。近年来莱芜市农村金融系统给予城乡统筹工作一定支持,但是“三农”担保难问题仍然存在。由于农村经济具有分散性、弱质性,抗风险能力较弱,金融机构对其业务担保要求比较高,“三农”贷款担保难,使得农村金融在统筹城乡发展进程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投入很大一部分需要依靠地方财政支出。例如莱芜市在实施“六个一体化”方面,公交下乡、农村垃圾清运、燃气管网建设、商业网点下乡进村、农村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建设、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村文化大院建设等工程,均是政府财政补贴。

莱芜市作为以钢铁为主导的工业城市,经济对钢铁行业依赖较大。这种相对单一的产业结构导致城市发展面临较大的经济风险。一旦钢铁行业受外部环境冲击,财政收入将受到影响。因此,莱芜市统筹城乡下一步应该考虑如何借助市场力量,拓展融资渠道来保障城乡统筹发展的稳步深入推进。

(二)镇域经济发展不平衡

莱芜市统筹城乡发展中,在缩短城乡差距方面取得了实效,但是地区之间发展差异比较明显。莱芜市西北山区相对落后,而中南部地区紧邻城区相对发达,发展不平衡状态较突出。近年来,尽管各乡镇均获得了一定的发展机会,但农村地区的内部差异呈拉大趋势。根据《莱芜统计年鉴》相关数据计算,17个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基尼系数由2005年的0.03057提升到2009年的0.04164。近郊张家洼、辛庄、苗山、艾山街道、黄庄等乡镇保持了更快的发展速度,而西北山区乡镇发展速度较低。因此,如何在统筹城乡进程中,进一步缩小乡镇间差距,实现镇域经济均衡发展,是莱芜市下一阶段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三)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需要进一步加快

以“两股两建”为核心的莱芜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已经取得重要进展,但仍有大量的工作需要深化。“两股两建”改革是推动莱芜市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动力,为莱芜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目前“两股两建”改革在以下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深化。首先,是如何完善保护土地交易双方利益的制度体系,如耕地承包经营股权的流转时间与承包经营权的承包经营时间不一致,使股权转入方的农业收益受到影响等,对此,要确立多元化的土地产权制度,保护土地转入方和转出方利益,使转入方有一个长期稳定的预期收入。第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透明度不高,不利于公平交易。土地征收的一级市场和土地流转的二级市场需要进一步衔接,实行“同地同价同收益”。第三,要总结提升“两股两建”改革的理论依据,为“两股两建”改革确立政策与法律依据,降低改革风险,要从更高的法制化的层面不断完善和深化。

(四)资源管理体制与环境保护之间需要进一步协调

目前莱芜市的产业体系是一种高耗水型产业体系,而莱芜市水资源极其匮乏莱芜人均占有水资源量471立方米,不到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5、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20,远低于国际公认的维持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必需的1000立方米的下限值,属于严重缺水区。,发展节水型经济是必然趋势。但在体制上莱芜市至今实行的还是城乡分割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城市供水由自来水集团提供,农村水资源由水利与渔业局管理。城乡分割,不利于水资源保护,也不利于水资源合理利用。与此同时,雪野水库是莱芜市境内的最大水库,在建设雪野旅游区、开发旅游资源与旅游地产的同时,如何既确保涵养生态和保护水源地区,又合理发展现代旅游产业,是莱芜市面临的又一挑战。

(五)统筹城乡发展的协调管理机制尚未建立

莱芜市统筹城乡发展中,规划引导遇到以下几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全国具有普遍性,对中国统筹城乡发展构成全局性束缚。一是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没有法律地位,城乡规划法确定的城乡规划体系中不包含统筹城乡发展规划这一层面;二是“三规合一”的难度大,部门之间缺乏协调,而且规范、标准各不相同,如国土部门的用地分类与城乡规划分类执行不同的标准;三是现行的部分城乡技术规范和标准存在老化、过时、不符合现实的情况;四是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在实施中缺乏技术人员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