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抗日战争与美国对台政策

第一节 抗日战争与美国对华政策

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后,美国决策层就对台政策展开激烈争论。这些争论与美国的亚太战略乃至全球战略息息相关,也与美国二战以来对华政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1949年间,国民党政权败退台湾,美国的决策层虽然就台湾的地缘安全地位有着种种设想和勾画,但是无一例外被“国民党政权”这个历史遗留问题所羁绊。二战期间中美为抗击日本法西斯的盟友,国民党也得到美国支持。战争期间,美国与国民党政权之间的关系既有合作也有矛盾。二战期间的中美关系研究,可参见陶文钊、杨奎松、王建朗《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对外关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王建朗《抗战初期的远东国际关系》(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96)、牛军《从赫尔利到马歇尔——美国调处国共矛盾始末》(福建人民出版社,1988)、项立岭《转折的一年——赫尔利使华与美国对华政策》(重庆出版社,1988)。美国与中国并肩作战的二战经验,以及战后中国形势的变化,是美国制定对台政策考量的重要因素。

美国的所谓“门户开放”政策,到20世纪头20年越来越难以维持。日本利用有利的国际形势和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国家无暇东顾的契机,扩张在华势力。美国则通过九国公约,联合欧洲列强,遏制日本的这种扩张势头。1931年日本侵略中国东三省以后,美国的原有政策更加难以维持。针对日本侵略中国东北三省,1932年1月美国照会中日两国政府,公开宣布:“美国不能承认任何事实上的情势为合法……凡损害门户开放政策者,美国政府均无意承认。”韦罗贝:《中日纷争与国联》,吕炳君译,商务印书馆,1937,第138页。尽管这样,美国并未对日本采取有效措施。相反,1932年到1936年,美国向日本出口的战略物资和原料占美国总出口的1/3; 1936年到1937年,美国对日本输出的石油和废钢铁增加了一倍。彭明:《中国现代史资料选辑》第3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第109、346页。可以说,中国抗战初期,孤立主义盛行的美国是口惠而实不至。1937年7月7日,日本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中国军民浴血奋战,挫败了日本速战速决的图谋,形成了战争相持的局面,从而引起了国际上对中国战场的关注。1938年1月初,鉴于中国抗日战争的发展态势,美国明确表示了愿意以贷款方式援助中国,“希望中国继续抵抗”,“不愿中国丧失领土、放弃任何权利”的意向。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3编战时外交(一),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1,第77页。美国开始重新调整远东政策。美国政府中主张援华的呼声日趋强烈,逐渐迈开了援华的步伐。美国援华的第一步是1938年12月宣布、1939年2月达成的桐油借款,美国向中国提供2500万美元贷款,中国以桐油偿还。从1938年12月批准给予中国贷款起至1941年,美国先后向中国提供了三笔贷款。这三笔贷款数额不大,却具有重大的政治上的象征意义。陶文钊:《中美关系史(1911~1949)》上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第五章。与此同时,美国也开始了对日本的制裁和禁运。中国也进一步要求美国对日本实施经济制裁。1938年5月22日,蒋介石致电罗斯福:“美国所可采用之有效工具且包括下列诸事,即绝对禁运军用材料及器具与日本,尤以钢铁与煤油为最。”赵荣起:《蒋委员长与罗斯福总统战时通讯》,台北,中国研究中心出版社,1978,第39页。1940年7月2日,美国列出46项禁止出口的项目,7月26日规定禁止石油产品和废旧钢铁等出口。其后至1941年4月,罗斯福又签署一系列公告,宣布100多项禁运项目。1941年5月28日,将禁止出口物资的范围规定为:美国的领土、美国属地和殖民地,包括菲律宾群岛、巴拿马运河区、哥伦比亚特区。韩永利:《中国抗日战争与美国远东政策的演变》,《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世界反法西斯阵线形成,美国开始全面加强对中国的援助。美国支持中国抗战出于两个目的。简而言之,第一,作为盟国,美国希望中国贡献对日作战的力量。第二,美国希望中国成为其战后的可靠盟友,以服务于其战后全球战略。其间,美国建议成立了中国战区,蒋介石任总司令。美国改编和训练中国参加与美联合作战的部队。同时,美国还为中国训练了大批军官。中美结盟后,美国持续加大了对华援助的数额。1942年2月,美国给中国巨额贷款5亿美元,超过了1937年到1941年7月贷款总数的两倍,而且未规定利率、偿还期、担保及借款用途。美国还加大了对中国租借物资的援助。根据1942年6月双方签订的《中美租借协定》,中国可以无偿获取美国大宗军事援助。据美方统计,战时美国对华租借援助总额8.46亿美元,其中除2000万美元须偿还外,其余都是无偿赠予。韩永利:《中国抗日战争与美国远东政策的演变》。美国政府一面与中国合作抗日,一面在世界反法西斯阵线中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罗斯福认为,“如果大国将来起大国作用,就必须以大国待之”。巴巴拉·塔奇曼:《史迪威与美国在华经验》(下),陆增平译,商务印书馆,1984,第336页。如在1941年12月~1942年1月举行的阿卡迪亚会议上,罗斯福不顾丘吉尔的反对,坚持将中国列入《联合国家宣言》四个领衔国之一,与美、苏、英并列。1942年10月,美国宣布取消在华治外法权,并于次年1月与中国正式签订新约。1943年10月,美国不顾苏联反对,支持中国作为《世界普遍安全宣言》的签字国。11月中、美、英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中国应取得它作为四强之一的地位,并以平等的地位参与四强小组机构,参与制定该机构的一切决策。此时,美国总统罗斯福设想的战后国际新秩序是大国主导体制。美、英、苏、中“四个警察”应起支配作用。同时,美国也支持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1943年1月11日,中国驻美大使魏道明与美国国务卿赫尔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华盛顿签署了《关于取消美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处理有关问题之条约》。

此时,美国与中国的关系可以说是前所未有。一方面,美国因为与中国全面接触,其所获“中国经验”远超出过去主要由传教和商业往来而获得的对中国的认识。另一方面,国民政府的全面亲美也使得美国深深卷入中国的内政之中。到了抗战后期,双方产生了很大矛盾,如史迪威事件。罗斯福本想通过扩大史迪威的指挥权来挽救中国战场正在出现的危局,它是抗日战争中美国在华最后一次重大军事努力。美国不得不召回史迪威标志着美国逼蒋抗日政策的倒退,此后美国不再对中国战场的军事价值寄予厚望。史迪威事件是美国对华政策由战时的军事考量转向对战后的政治考量的一个起点。王建朗:《试析1942~1944年间美国对华军事战略的演变》,载《中美关系史论文集》第2辑,重庆出版社,1998。美国在抗战后期开始卷入中国内部的国共斗争。赫尔利使华便是一个标志性的开端。赫尔利调处国共矛盾的目的,是要使中共武装置于国民政府的控制之下,建立以国民党为中心的民主联合。牛军:《赫尔利与1945年前后的国共谈判》,《近代史研究》1986年第1期。抗战胜利前夕,为了促成苏联对日作战,美英背着中国与苏联达成了损害中国主权利益的雅尔塔协定,事后又逼国民政府承认。总之,越到战争后期,美国与中国的分歧越大。美国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就对华政策的分歧也越明显。许多美国人对国民党的腐败统治深恶痛绝,对中国的现状感到失望。这种分歧延续到了战后的中国内战时期。战争初期美国全力支持中国收复台湾,最终在《开罗宣言》中予以确定。但是,到了战争后期,美国不少对华官员怀疑中国接收和管理台湾的能力。战后,美国使领馆不但卷入“二二八”事件,而且对台湾地方政府的统治抨击甚力。这些都构成了1949年美国决策层就对台政策产生争议的多重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