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史研究(第34辑)
- 张利民主编
- 6992字
- 2024-12-21 00:08:14
运河城市的空间形态与职能扩张——以明清时期的临清为个案
内容提要:在中国城市体系形成过程中,运河城市属于一种特殊的文明发展形态。临清是大运河山东段沿岸重要城市,在明清之际发展成为全国著名的大都会之一。本文以明清时期的临清为研究对象,回溯因河而生之城的滥觞和形成的梗概;从城市空间与城市职能的角度入手,旨在揭示临清从王朝国家的一个“地方”到“中心地”转型的实践轨迹。
关键词:临清 运河城市 空间形态 城市职能
一 引论
16~18世纪,中国城市化速度明显加快,在贯通南北货物运输线的大运河沿岸,一批新兴的城市逐渐崛起。本文选取山东段运河沿岸重要城市之一临清作为个案,从人类学与历史学相结合的视域出发进行分析,以期将之作为解释运河城市某种类型的一个初步尝试。当然,从人类学以村落为考量单位的传统跳脱出来,转向以空间范围更大的城市作为研究对象,将会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不过,如果换一种角度来思考的话,作为一个“地方”,村落抑或城市应当都属于更大空间区域内的一个次级的地方,二者都是一个地域归属的界定。基于不同的目的与形势,可以依据不同的边界来定义它们,这种边界更多地指涉无形的边界。正如英国学者王斯福(Stephan Feuchtwang)在界定“什么是村落”时所指出的那样,村落是一个传统的地方,在地方性感知与实践中,它是一个仪式的和有历史的单位;村落还是一个行政的地方,遵循一个外在的、向下的、包容性的秩序;村落亦是一个集体的地方,地方性的权威、资源和保障得以有机结合。同样,对于运河城市来说,更多地体现出某些无意识与有意识、自然的与制度的秩序安排。
本文以“空间”作为切入点,由城市空间形态的变化探讨城市职能的扩张。作为研究对象的“空间”,可以从“自然领域中的空间”和“历史领域中的空间”两个维度进行考察。就自然意义而言,空间是一种地理空间,并不排斥某些人为建构的环境。通过它所呈现的某种形式,我们在经验层面能够具体可视甚至可感知,如运河地域的范围、运河沿岸城镇聚落的分布、漕运路程的远近,等等。就历史意义而言,空间则是变动不居的,而且与时间不可分,它在历史进程中打上了某种烙印,因而成为反映“重要历史潮流的自然地点”,如元代以后临清地位重要性逐渐提升,一些重要历史事件在此展开。人类学对于空间的关注具有较为悠久的传统,涉及身体、家屋、聚落,以及在更大范围内的整个社会空间。德国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Enst Casser)曾指出:“对于人类学哲学而言,描述和分析空间和时间在人类经验中所体现的具体特征是一项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和重要性的任务。”不过,空间被特别提出来当作重要的研究主题,却是晚近的事情。虽然每一种理论与视角对空间的理解不尽相同,但人类学始终坚持“空间为人类社会文化的整体性建构”这一基本原则。
运河城市空间的变迁直接反映了城市职能的扩张。城市空间一般指城市的地理空间和社会空间,即以自然的地理形式以及人为所建构的环境为中介。当然,如同台湾学者黄应贵从空间的“力”着手来理解整体社会,上述空间也并非是最终的,“而是在其上依人的各种活动而有不断的建构结果”,即在物质性空间的基础上有能够建构其他性质空间的可能性。城市是社会生活的聚合体,城市职能主要指管理职能和经济职能。作为一种特殊文明发展形态的运河城市,其职能又是纷繁多样的,也必然会在形式上有某种程度的体现。尤其在明清两代,已很难用军事基地、行政中心、统治中心等简单地概括其本质,多元城市职能共同构筑了运河城市的场景。
二 临清的历史沿革
当我们谈论临清城市空间的时候,必须注意这一概念所包含的历史时间。临清市境在夏朝时为古九州之一的兖州之域。《尚书·禹贡》有“泲、河惟兖州”的记载,“泲”指济水,“河”指黄河,“言此州东南据济水,西北距河”,而临清即在此疆域之内。至商末,临清隶属于“纣畿内地”。史载殷纣曾“聚乐戏于沙邱(丘)”,而临清当时即属古沙丘地。迨武王伐纣定天下后置“三监地”,以纣城以东为卫地赐封康叔,故自周成王至春秋时期,临清属卫地。战国时诸侯兼并,临清曾一度为赵国属地。秦灭六国后设36郡,临清属于钜鹿郡。可以看到,自夏至秦的历史时段内,临清可以视为一个“地方”,不仅没有行政建制,更遑论形成聚落雏形。
临清置县始于西汉,为清渊县,一直延续到三国时期的魏国。西晋咸宁年间(275~279)改清渊县为清泉县,后赵建平元年(330)又改称临清县,治所在仓集镇,“临清”之名始于此。城治与水体之间的地理空间关系,从地名上便可反映出来,“临清”即临近清河之意。卫河古称“清河”,在临清境内与古运河汇流后合称“卫运河”。历史上的“清河”“清渊(源)”“清泉”等,皆因此而来。北魏太和二十一年(497)复设清渊县,治所在今冠县清水镇,另“析县西地置”临清县,其境域大致包括今临西县全部和临清市西部,治所仍在仓集镇。隋开皇十六年(596)在临清境西部析置沙丘县,大业二年(606)复省入临清,故后人又称临清为沙丘。唐武德四年(621)再析临清设沙丘县,贞观元年(627)又并入临清县。此后,五代及宋、金、元时期,临清县行政区划相沿袭。明代为东昌府属县,弘治二年(1489)升为州。清顺治元年(1644)为临清州,乾隆四十一年(1776)晋升为直隶州,民国始降州为县。
临清地僻位偏,交通甚为不便,虽有行政建制,但一直处于自然发展状态,“临清有县自后魏始,隋唐以来废置相寻,未为要地”。元代以来,临清地位重要性之变迁,可以从自然与政治两个方面的形势加以考察。元朝建都北方,“百司庶府之繁,卫士编民之众,无不仰给于江南”,通过对大运河进行改造和疏浚,建立起连接南北的运输线。元朝开挖会通河,“起东昌路须城县安山之西南,由寿张西北至东昌,又西北至于临清,以逾于御河”。临清处于卫河与会通河汇合之处,区位优势大为改观,在明清两代更是“南北之要冲,京师之门户”。对于地缘政治因素,历史掌故的丰富层累也是临清这个地方“真实的”组成部分。元朝政治中心北移,山东成为联络南北之纽带,而临清恰逢其会。朱元璋决意北伐,各军会师于临清之境以进逼大都。明清之际,临清为驻兵之地,“元明及清,漕运大兴,戍卫之兵,云屯此间”,逐渐被纳入王朝国家秩序安排之中。临清战略地位的提升,亦由全国政治环境决定,如李自成起义、王伦起义等无不牵动此地。可以看出,临清作为王朝国家防卫体系中的一环,局势的周期性变化深刻地影响着这一“地方”的生命历程。
三 城市的空间形态
运河城市在成长与发展过程中,会呈现出不同的空间形态。如果从空间政治学的角度来看的话,城市空间就会被某种意识形态支配,具有一种有意识设计的基本原则。正如昂希·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曾经指出:“空间是政治的。空间并不是某种与意识形态和政治保持着遥远距离的科学对象。相反地,它永远是政治性的和策略性的。……空间一向是被各种历史的、自然的元素模塑铸造,但这个过程是一个政治过程。”因此,城市空间安排或城市规划能够成为社会控制与秩序安排的有力手段。如此一来,像美国人类学家斯科特(James C. Scott)使用的“国家空间”和“非国家空间”的概念,可能更有助于我们的思考。接下来我们通过对临清城市空间形态的分析,亦能够体悟到一种由“非国家空间”到“国家空间”的转型逻辑。
临清县治在宋以前一直位于今临西县境卫河西岸,宋建炎年间为避水患,将治所自仓集镇东移至曹仁镇。金初县治仍然在曹仁镇,金末又有所迁徙。北宋熙宁年间,“废临清为镇,寻复置,后徙于县东南四十里曹仁镇,元因之”,则元时亦治曹仁镇。明清时期大运河的经济作用空前加强,成为沿岸城市选择位置的重要历史条件,临清“自开渠运,始为要津”。明至清代的头一个世纪里,经历了广泛修筑城墙的时期。中国的城墙基本上是为了保护宫闱、住宅、庙宇、粮仓以及某些资源,防备外敌入侵和农民起义。明洪武二年(1369),临清迁治中洲临清闸之处,获得了较为优越的发展条件,但仍然未能具备中国传统城市的身份象征,即城墙;迨至景泰元年(1450)始筑砖城。在一个依靠武力来统治的政治体系中,城是统治者的保护工具和权力的象征。因此,一旦某一中心区域发展到可称之为“城”的阶段时,王朝国家就要直接插手、干预城市的外观了。
临清肇城之缘起与州县城池略有不同——州县城池的修筑主要为了保护地方官员及衙门,而临清建城则以保障漕运仓储为根本。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南则以临清为辅,坐镇闸河而总扼河南、山东之冲,又此而南屯兵于徐州,以通两京之咽喉”,临清战略地位迅速提升。土木之变发生以后,临清更是成为必守之地,“临清要地即不守则燕蓟不可居,而中原不可保”,“其为要且切也!如此而可以无城池兵戎之保障乎?”当地有“先有临清仓,后有临清城”之说。临清设仓在前,肇城在后,治所中洲衙门之修建早于城墙的营建,但是,衙门的方位实际上未能决定临清城的空间布局。在平江侯陈豫、山东巡抚洪瑛以及都御史孙曰良的主持下,选择会通河与卫河交汇地带东北方地势高亢之处筑城,这就是临清的砖城。城墙“高三丈二尺,厚二丈四尺,围九里一百步”,城门“东曰武威,南曰永青,西曰广积,北曰镇定”。城墙上设戍楼8座,戍铺46处,城墙外绕以深池。自此,临清砖城的基本形制逐渐形成,如此建城布局显然着眼于军事防守之目的。
明清时期,中国的城已经形成较为标准化的空间形态,主要包括行政空间、商贸空间、信仰空间、公共空间等。各城看起来似乎在发展模式和功能性质上极为一致,尽管其大小、布局与位置各不相同,其实际作用也参差不齐。不过,与其他城市相比较,运河城市的空间营造又具有一些不同的特点。临清砖城肇建告成后,行政空间发生位移,治所从原来的中洲迁至砖城内居中偏西南处。有学者认为在中华帝国时代,“行政城市的建立以建造城墙为标志,其他标志还有城墙内的一座城隍庙,一所学宫和城墙外至少一座官方露天祭坛,这似乎是县这个最低行政级别的最低标准”。临清治所纳入城墙保护范围后,州署成为空间布局的核心,以此为营建坐标参照点,“左建帅府,以居总戎,其余藩宪、分司、卫所、县邑、学校、仓廪,凡百司局,各以位置。……城之外教战有场,场之中阅武有台。凡百当用之具,无一不备”。州署之南为兵备道署,东为卫署,西及西南设馆府二,北有学署、都察院行台、布政司分守行台,西北粮仓及管理仓库的官署占据城内1/4的空间,文庙、岳庙、城隍庙等错杂于官署之间,临清城的空间布局趋于完善。(见图1)
图1 临清砖城(出自康熙十二年《临清州志》)
不过,当时砖城仍以行政空间为主,城内虽“间有阛闾,不过菜果食物之属”,商业发展空间甚小,市集贸易主要集中在两条街市,曰马市和线子市。明弘治二年,临清升为直隶州,“城西及南隅,商贾丛集,自弘治而后,生聚日繁,城居不能什一”。因水运商贸之便,在砖城之外的中洲与运河两岸,逐渐形成新的居住与商业空间。明正德年间,兵备副使赵继爵在会通河与砖城之间扩筑边城,亦名罗城,“以卫商贾之列肆于外者”,此为临清土城之始。后来,山东巡抚、都御使曾铣和兵备副使王杨,于嘉靖年间又修筑以中洲为中心,横跨会通河与卫河的土城,即“玉带城”,以适应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城门有六,“东曰宾阳、景岱,西曰靖西、绥远,各有月城,南曰钦明,北曰怀朔”。临清土城的空间格局基本定型。(见图2)土城商业空间的布局被会通河二支流与卫河分隔成几个区域:中洲是最为繁盛之区,以一条贯穿南北长达三里有余的长街为中轴线,自南而北分为马市街、碗市街、锅市街,长街两侧分布有巷子与胡同,各类店铺林立其中;东区东起宾阳门,西迄鳌头矶,北至永清门,南临会通河,此区主要为粮食与柴薪市场;东南区指会通河南支以东的狭长地带,为粮食、船具、绵绸等市场;北区在会通河北支以北,各种店铺达百余家;卫河西岸狭长地带的商业以粮食、棉花和茶叶贸易为主。这些商业区布局的共同特点在于,商业街巷临近运河且依照行业集聚。
图2 临清土城与砖城的空间位置
资料来源:陈桥驿:《中国运河开发史》,中华书局,2008。
四 运河城市的职能
城市是人群与社会的一种聚合体。作为一种特殊文明发展形态的运河城市,其职能是复杂而多样的,也必然会在形式上有某种程度的体现。因应16~18世纪商业革命的效应,中国城市化速度明显加快,形成一些具有地理位置特征的商贸枢纽。临清是大运河沿岸新兴城市之一,通过分析其城市职能的扩张与变迁,能够间接地阐释其崛起的历程。临清一地的历史变迁可以视为一个由“地方”到“中心地”的转型过程。作为王朝国家的“地方”,临清在区位优势崛起过程中首先发挥着军事防务的职能。“兹清源实为南屏,平野驰突,兵甲易逞。矧四国之交,两津之会,地属襟喉,罔测意外,其诸兵宪之攸赖矣乎?曰,然!我国家轸念要冲,陟邑为郡,南通江汉,北控赵燕,万橹连樯,夕泊昼喧。方贡绎骚,供荐委填,应之非道,民力奚堪!”可以看出,临清作为纽带发挥着较为特殊的作用。“元明及清,漕运大兴,戍卫之兵,云屯此间。”明清两朝,在临清先后设立的军事防卫机构有:明初设守御千户所;景泰三年(1452)建临清卫;成化二十年(1484)设临清兵备道;万历二年(1574)设协镇署;万历二十四年(1596)复改为守备;崇祯十一年(1638)改为镇,莅以总兵;清顺治元年沿用明制,置临清镇,统领左、右二营;顺治十八年(1661),改临清为协。
作为中央政府下属政权机关所在地的临清,始筑砖城后其行政职能得以加强,也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的军事防御力量。从帝国的视角而言,城墙一直极为重要,“城”既代表城市又代表城垣。在帝制时代,“无城墙型的城市中心至少在某种意义上不算正统的城市”,因此,临清并非一种“自然型”城市,而是具有帝国政治隐喻的“规划型”城市。南北大运河贯通后,“临清为南北往来交会咽喉之地”,正是因其在地理位置、军事防御以及行政地位上的重要性,也就有了筑城的资格和需要。临清砖城建在会通河东北方的“闲旷之地”而非较为繁盛的中洲,可见景泰选址的主导思想在于储粮护仓,完全是一种帝国的行政干预。此外,上文通过对城市空间形态的探讨,能够看到临清砖城的形式确凿无疑地反映了行政成为城市的基本职能,由于是地方政府的治所,也就自然形成对城的形式的某种期望。砖城的形状除了西北处稍微凸出一部分外,基本上为正方形格局,四个城门正朝四方;城内主要街道也同样形成正朝四方的网格形,纵街与横街成直角相交;城门上建有城楼;城濠环绕城墙。
临清因商而兴,其交通与经济职能自然是城市职能的核心一环。明人李东阳的诗作《过鳌头矶》反映了临清商业之繁盛:“十里人家两岸分,层楼高栋入青云。官船贾舶纷纷过,击鼓鸣锣处处闻。折岸惊流此地回,涛声日夜响春雷。城中烟火千家集,江上帆樯万斛来。”如果说砖城的主要职能在于军事与行政方面,那么,中洲地区土城的扩建则是城市交通往来与商贸经济功能扩张的重要标志。从砖城到土城,城市职能日趋完善。二城相连后完全改变了此前城市布局与商贸经济发展欠协调的现象,正是在此种意义上,发挥商贸往来经济职能的土城可以视为一种自然城市或经济城市,具有未筑城时特有的空间格局:土城形状不规则,完全依据地形、运河、交通线位置等情况而定;商业街巷主要沿着运河河道分布,一般有道路直接通往运河码头。同时,在商业组织的具体运作过程中,宗教职能也随之嵌入经济职能之中。对于发挥经济作用的民间组织来讲,商行是商人的同业组织,在临清活动的商人大都归属于不同的商行,他们同时建立庙宇祭祀自己的行业神。例如,毛皮工匠的行业神是崔府君,他们建立三忠殿,于每年六月初六前往祭拜;织工成立机神会,供奉轩辕帝为祖师爷,活动场所在广积门外的轩辕宫。
可见,临清作为运河城市所发挥的职能具有多元性,只是为了叙述的方便才将其各种职能分辨开来。军事职能、行政职能与经济职能当然是城市职能的主要方面,交通运输、宗教、文化教育等也是城市整体性职能的组成部分,“但这些都是存在于中国社会特有动力的内部的,是由中国政府安排,并表现中国人的文化价值标准的”。同时,不论哪种职能在某一特定发展时期,都需要另一种职能的支持。所以,在明清两代已很难单一地用军事基地、行政中心抑或统治中心等来概括某一城市的特质,或许可以用“中心地”概念来审视临清城,即它是“一个以履行重要中心职能(不只是经济的,还有政治行政的、文化和社会的——引者注)为特点的聚居区,它履行这样的职能,不仅是为了它自己的人口,而且也为了一个最低限度也要包括一批邻近农村的腹地”。
五 结语
临清的区域制度形成与城市化进程,首先围绕水、人力、交通等资源展开,形成村落与集镇的某种结晶形态,之后由这些初步结晶的区位体系进一步形成地方性城市中心,在国家行政力量的干预下最终形成较为稳固的运河城市区位体系。有学者认为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筑有城墙的独立部分组成的城市称为复式城市,并用此概念来分析中国古代城市的类型。按照城市空间形态方面的考察,临清当属复式城市类型之一种,是在运河两岸的沿河集合城市,带有砖城和土城,并且两城都筑有城墙。如果从城市形成过程中职能扩张角度而言,临清又可以视为一种拓展型城市。临清先是出于军事、政治或行政管理的需要始筑砖城,后由于商业发展在原城郭之外逐渐形成商埠,土城是在砖城附近逐步拓展而形成的,因而有突破治所城市之局限的意义。历史时期临清城市空间呈现阶段性扩张的趋势,其城市职能亦复如是。正是这种城市空间和城市职能的持续扩张,才使临清得以成长为运河沿岸重要都会之一。
作者:周嘉,聊城大学运河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