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潘光旦的《自由之路》
(一九四七年)
近数年以来,民主自由的呼声,真是甚嚣尘上。民主自由已成为家喻户晓的名词。可是若一分析大家谈的民主自由,究竟是什么内容,右派有右派的论调,左派有左派的主张,“第三方面”的说法又不同了,百家争鸣,当然更可以衬托出真理的本来面目。各不相同,从民主自由的立场上说,自然是再好没有的现象。
可是不幸的是,在我们的国土上,似乎树立不起真正自由的空气,谈自由民主的人,往往是最不自由民主的人。因为有些人总把自己的货色,认为是天下唯一的真理,十全十美,没有虚心讨论的态度,没有宽容异己的雅量,没有清风明月的胸襟,唇枪舌剑,面红耳赤,非要做到你败我胜,“你死我活”,天下定于同一的局面不可。这样的结果,自由似乎成了江湖术士的辞令,“天下许多罪恶假汝之名以行”了。
正因为这种江湖术士太多,“宣传重于教育”的恶劣现实下,潘光旦教授所著《自由之路》实在可以纠正许多人盲目的态度,可以解放役于宣传下的心理,可以澄清舆论界的混乱。
一般人谈自由也许从政府立场,也许从经济立场,当然也有人从党的立场把自由似乎分析得一干二净。誉之者有之,毁之者亦有之。可是从生活、处世、做人的观点去对自由作一解释的《自由之路》一书的作者,也许要算是开风气之先。
自由是什么?著者基本的肯定:“自由是生命的最大目的”,这个看法显然出自人本主义。自由既是生命的最大目的,没有自由,当然没有生命。换言之,就是要把人当人看待,奴己奴人,刍狗人生,都不是自由,都不是通达到自由的境界!
一个真正懂得自由的人,心地是光明正大的,精神是独立自主的,对己对人可以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用著者的话说:“消极方面,我认为我们决不能把自由与散漫混为一谈,因为散漫的人不自由,他不能随时集结;也不能与放纵混为一谈,因为放纵的人也不自由,他不能随时收敛;只会打游击战的人,只会打阵地战的人,是同样的不自由。一个拘泥的道学家,一个沉湎于声色、货利、权位的人,也是同样的不自由。”放纵散漫在著者看来都不是自由。自由实际上就是运用自如,能收能放。
在积极方面,著者又提出:“自由就是中庸,就是通达。如果我们把不偏不倚的旧解释撇开,而把中庸的概念和经学的概念联系了看,甚至当作一回事看”。可是一提到中庸,大家总以为是折中,实际上是误解的。中庸便是恰到好处,就是不有过也无不及。
一个人立身处世,人我之维系,群己之共存,团体之间的分合,消极方面,要是不能随时收放;积极方面,要是做得不能恰到好处,也就是不得体。前者不是奴己就是奴人;后者不是损人就是损己,这怎能说是生命的最大目的,怎能说是自由?
无论是哪一种人,哪一派,哪一党,哪一种主义,如果不能满足生命的最大目的,不把人当人看,奴己也罢,奴人也罢,都不是自由,都不是通达自由之路。对于自由的解释,虽然有很多,无疑的,著者对于何者才算自由,何者不是自由,要算是最为重要的一个!
在目前宣传重于教育的时代,胡说,乱说,既不根据事实,又不根据理性,在我们的舆论界,显然是乌烟瘴气一团糟,要是自由两字本身能够说话,怎能长久受着曲解?我相信它一定要把“假汝之名”者的伪招牌揭穿,使假自由在太阳光下站不住脚,那么自由一词的真谛,也许要更加显得活泼、天真、可爱。要是教育是本,宣传是末,甚至宣传根本不是教育,这句话不错,读者也许会从《自由之路》一书里得到不惧宣传,不怕暗示的信心。这是达到自由之路的初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