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暴力

有些时候,民众变乱的可能性会影响统治者,使之在执行政策时采用更谨慎的方式:例如,在1573年修建麻城城墙的计划中,这种可能性促使官府从征募劳动力部分地转变为雇佣劳动力。通常情况下,这种忧虑引发了精英们持续数个世纪的运动:向底层阶级宣传教化(恰当的顺从和恭敬),向全体居民灌输四维八德。孟广澎:《<麻城县志前编>序》;《麻城县志前编》,2:1页。但麻城官府和精英更习以为常的做法,仍然是以他们自己模式化的恐怖暴力来应对民众的叛乱,这种做法集中体现在一个含糊不清的单字上——剿。

以下各章的叙述,将主要聚焦于这种得到认可的残暴行为。对妖魔化的国家敌人采用进攻性的、先发制人的暴力,在1630年代由梅之焕令人不寒而栗地辩护为“弹压妖犯”;它那些可怕的技巧,则在三个世纪后由自称“阎王”的国民党保卫团长林仁敷发展到了极致。梅之焕:《与黄州司理周芝田》,收入梅之焕,3:25页;《风云变幻》, 43~47页。这甚至成了一项神圣的使命:血腥捍卫宇宙道德秩序,使之免受动乱力量之害。在这种独特的地方情境中,此类战斗极为频繁和残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