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方法的要素
在理论上,没有人怀疑学校中培养学生优良思维习惯的重要性。但是事实上,这个看法在实践上不如在理论上那么为人们所承认。此外,就学生的心智而论(即某些特别的肌肉能力除外),学校为学生所能做或需要做的一切,就是培养他们思维的能力。对于这一点也还没有足够的理论上的认识。在各个不同的教学目的之间,把整个教学分割开来,例如分成技能的获得(如阅读、拼字法、写字、图画和背诵)、知识的掌握(如历史和地理)和思维的训练,这种做法使三个目的都不能有效地达到。如果思维不和提高行动的效率联系起来,(不和增加关于我们自己和我们生活的世界的知识联系起来)这种思维就是有毛病的。如果所获得的技能没有经过思维,就不了解使用技能的目的。因此这种技能使一个人受常规习惯的支配和别人权威的控制,这些指挥人们的人虽然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但是他们成事的方法并不特别审慎。脱离深思熟虑的行动的知识是死的知识,是毁坏心智的沉重负担。因为它冒充知识,从而产生骄傲自满的流毒,它是智力进一步发展的巨大障碍。持久地改进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的唯一直接途径,在于把注意集中在严格要求思维、促进思维和检验思维的种种条件上。思维就是明智的学习方法,这种学习要使用心智,也使心智获得酬报。我们说思维的方法,这话固然不错,但是关于方法重要的是要牢记,思维也就是方法,就是在思维的过程中明智的经验的方法。
(1)发展中的经验就是所谓思维。思维的开始阶段就是经验。这话听起来好像老生常谈。这句话应该是不言而喻的,不幸的是它并不那么清楚。与此相反,在哲学理论与教育实践中,思维常常被人视为和经验隔绝的东西,可以孤立地培养。事实上,经验所固有的局限性往往被视为要求注意思维的充分理由。于是,把经验局限于感官和欲望,局限于纯粹物质世界;而思维则出自高级的理智,用于属于精神或至少属于书本方面的东西。所以,常常有人把纯粹数学和应用数学截然分开,认为纯粹数学是特别合适的思维教材,因为它与物质的存在无关,而应用数学则具有实利的价值,而没有训练思维的价值。一般说来,教学方法上的基本错误在于假定学生的经验是可以想当然的。我们主张必须有一个实际的经验情境作为思维的开始阶段。这里所谓经验,正如我们解释过的,就是一个人尝试做一件什么事,这件事又可以感觉到反过来作用于这个人。
上面所说的错误,在于假定我们不考虑情境的某种直接的个人经验,就可以从算术、地理或其他科目的现成教材开始。甚至幼儿园和蒙台梭利教育法,也急于想“不浪费时间”,使学生掌握理智上的成就,因而他们往往忽略——或减少——学生对熟悉的经验材料的直接的、不够成熟的运用,而立即把他们引进表现成人理智上的成就的材料中。但是,一个人无论在什么年龄,接触任何新材料的第一阶段不可避免地总是属于尝试错误的性质。他必须在游戏或工作中实际上利用材料,试做一件什么事,进行他自己的冲动所引起的活动,然后注意他的力量和他所用材料的力量之间的相互作用。当一个儿童开始玩积木时,就发生这种情形。但是,当一个科学家在他的实验室里开始用不熟悉的材料作实验时,同样发生这种情形。所以,如果我们要激发学生的思维,而不是单纯学一些文字,学校任何科目的教学法应该尽可能不是学院式的。要懂得经验或经验的情境的意义,我们必须想到校外出现的情境,想到日常生活中使人对活动感兴趣和从事活动的那些作业。细心检查一下正规教育中永远成功的教学方法,无论是算术、阅读、地理、物理或外国语的教学,都将会表明这种教学方法所以有效,全靠它们返回到校外日常生活中引起学生思维的情境。它们给学生一些事情去做,不是给他们一些东西去学;而做事又是属于这样的性质,要求进行思维或者有意识地注意事物的联系,结果他们自然地学到了东西。
情境应该具有引起思维的性质,当然就是说它应该提出一件既非常规、又非任意的事去做。换言之,做一件全新的(因而也是不确定的或有问题的)事情,它和现有的习惯有足够联系,足以引起有效的反应。一个有效的反应就是能完成一个可以看到的结果的反应。这种活动不同于纯粹偶然的活动,把活动结果和所做的事在思想上联系起来。因此,有关提出来引起学习的任何情境或经验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这个情境或经验所包含的问题属于什么性质。
初想起来,似乎通常学校所用的方法很符合这里所提出的标准。教师给学生布置题目,提出问题,指定作业,解释难点,这种种事情占学校工作的一大部分。但是,必须区别两种问题,一种是真正的问题,一种是模拟的或虚幻的问题。下面许多疑问可以帮助我们区别这两种问题。除了给学生提出一个问题以外,还有什么别的事情吗?这个问题是从学生个人的经验的某种情境内部自然产生的呢?还是只是为了讲授某一学校课题而提出的一个孤零零的问题呢?它是不是能引起在校外进行观察和从事实验的一种尝试呢?它是学生自己的问题,还是教师的或教科书上的问题,只是因为如果学生不做这个问题,就不能得到所要求的分数、或者不能升级、或者不能赢得教师的赞许而给学生提出的呢?这两个问题显然是互相交搭的。它们不过是同一个问题的两种说法:学生所得的经验是他个人切身的事情本来具有刺激和指导观察所包含的联结,并能导致推论和检验推论的性质呢?还是由外部强加给学生,学生的问题不过是满足外界的要求呢?
以上这些问题,要我们表示流行的教学方法能在多大程度上培养学生的思维习惯,未免令人踌躇。一般教室中的设备和布置都是和实际的经验情境不相容的。在教室中有什么东西和能引起困难的日常生活的情况相类似呢?几乎一切都证明非常重视听讲、读书和背诵所听到的和读到的知识。教室中的这种情况和学生在家庭里、在游戏场上、在履行日常生活的职责中与事物和人们主动接触的情况,两者差别悬殊,这么讲不可能过分。很多情况甚至不能和男女儿童在校外和别人交谈或自己阅读时在脑子里所引起的问题相比。没有人曾经解释过为什么儿童在校外时有那么多的问题(如果他们得到什么鼓励,真会缠住成人不放),为什么他们对于学校课堂上的教材那样惹人注目的缺乏好奇心。想一下这种惊人的对比,就可以明白通常学校的情况在多大程度上能给予学生一些能自行提出问题的经验。无论教师个人在教法上有多少改进,都不能完全补救这种情形。要克服这种缺陷,必须有更多的实际材料,更多的资料,更多的教学用具,更多做事情的机会。我们发现,凡是儿童忙着做事情,并且讨论做事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的地方,即使教学的方式比较一般,儿童的问题也是自动提出的,问题的数量是很多的,他们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先进的,多种多样的,而且有独创性的。由于学校缺乏产生真正问题的材料和作业,学生的问题并不是他自己的;或者宁可说,这些问题是他自己的,但只是作为一个学生,而不是作为一个人。
所以,把他在应付这些问题时所取得的能力转移到课堂以外的生活事务上,就产生极大的浪费,真是令人痛惜。一个学生有一个问题,但是,这是满足教师所布置的特殊要求的问题。他的问题变成了发现教师喜欢什么、在课堂问答和考试以及外表行为方面什么东西可以使教师感到满意的问题。和教材的关系不再是直接的。思维的机会和材料在算术、历史或地理本身不能找到,在巧妙地使材料适应教师的要求时才能找到。学生虽然在学习,但并没有意识到他所学习的对象乃是教育系统和学校当局的传统和标准,不是那些有名无实的“课程”。这样引起的思维充其量是矫揉造作的、片面的。
在最坏的情况下,学生的问题不是如何符合学校生活的要求,而是如何看来好像符合这些要求,或者,如何做到差不多符合这些要求以便能滑过去而不发生过多的冲突。用这些方法形成的判断力对学生的品格没有好处。如果上面一番话对通常的学校教育方法渲染过分,这种过甚其辞至少可以说明这样一点:如果要有能产生引起富有思想的探究的问题的情境,就需要有利用材料达到各种目的的主动的作业。
(2)必须掌握资料,提供对付出现的特殊困难所需要的种种考虑。采用“展开式”方法的教师,有时叫学生自己解决问题,似乎他们能从头脑里凭空编造。思维的材料不是思想,而是各种行动、事实、事件和事物的种种联系。换言之,一个人要有效地进行思维,必须已经具有或者现在有许多经验,给他提供对付所遇困难的办法。困难是引起思维的不可缺乏的刺激物,但并不是所有困难都能引起思维。有时困难使人不知所措,他们被困难所吓倒,感到沮丧泄气。困难的情境必须和学生曾经对付过的情境有足够相似之处,使学生对处理这个情境的方法有一定的控制能力。教学的艺术,大部分在于使新问题的困难程度大到足以激发思想,小到加上新奇因素自然地带来的疑难,足以使学生得到一些富于启发性的立足点,从此产生有助于解决问题的建议。在某种意义上说,采用什么心理学的方法提供思维的材料,这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记忆、观察、阅读和传达都是提供资料的途径。
从每一种途径获取的资料各占多少比例,这是由手头特定问题的特点决定的。要是学生对某些事物很熟悉,能独立地回忆事实,如果坚持要他通过感官进行观察,这是愚蠢的。这种做法可能使人过分依赖感官提示,丧失活动能力。没有一个人能把一个收藏丰富的博物馆带在身边,利用收藏的东西帮助思考。可以这样说,一个经过良好训练的大脑,有极其丰富的资料做它的后盾,同时,习惯于追忆以往的种种经验,看它们能产生什么结果。
另一方面,即使是一个熟悉的事物,它的性质或关系过去可能被忽略,现在却正可以帮助我们对付所遇到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进行直接的观察,另一方面要运用阅读和“讲述”,这个原则同样适用。直接观察自然比较生动活泼,但是也有局限性。无论如何,一个人应能利用别人的经验,以弥补个人直接经验的狭隘性,这是教育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过分依靠别人获得资料(无论是阅读得来的,或是听来的)是不足取的。尤其要反对的是,别的人、书本或教师,很可能提供给学生一些现成的答案,而不是给他材料,让他自己去加以整理,解决手头的问题。
我们可以说,通常学校中由别人提供的知识资料太多,也可以说提供的太少,这两种廉洁并不矛盾。学校中过分重视学生积累和获得知识资料,以便在课堂问答和考试时照搬。“知识”作为一种资料,意思就是进一步探究的资本,必不可少的资源。知识常被视为目的本身,于是,学生的目标就是堆积知识,需要时炫耀一番。这种静止的、冷藏库式的知识理想有碍教育的发展。这种理想不仅放过思维的机会不加利用,而且扼杀思维的能力。在乱糟糟地堆满废弃破烂的场地上,没有人能建造房屋。学生“脑子”里装满了各色各样从来不用的材料,当他们想要思考时,必然受到障碍。他们没有做过选择适当材料的练习,也没有标准可以遵循;每样东西都处在同一个呆板、静止的水平上。另一方面,如果提供的知识资料,学生实际上能够运用,在经验中发挥作用,那么,是否就不需要比通常掌握更多的多种多样的书籍、图画和谈话资料,这也是完全可以怀疑的。
(3)在思维中,和已经获得的事实、资料和知识相互关联的事物,是暗示、推论、猜测的意义、假说和试拟的说明。总而言之,是观念。审慎的观察和追忆决定已知的东西和已有的东西,因此是确定了的东西。它们不能提供所缺乏的东西。它们能解释问题、阐明问题、确定问题的所在,但不能提供答案。要找到问题的答案,还要进行设计、发明、创造和筹划。资料能激发暗示,只有通过参照特别的资料,我们才能判断这些暗示是否适当。但是暗示的意义却超越当时经验中实际已知的东西。暗示预示着将来可能的结果,要去做的事情,而不是事实本身(已经做好的事情)。推论总是进入到未知的东西,是从已知的东西产生的一个飞跃。
在这个意义上,思想(事实所暗示的,而不是它所呈现的)是有创造性的,进入到新的东西。它含有某种发明的性质。当然,所暗示的事物必须在某种前后关系上是很熟悉的;创新以及有发明意义的筹划,乃是用新的眼光看这种事物,用不同的方法来运用这种事物。当牛顿想到他的地球引力原理时,他的思想的创造性的一面并不在所用的材料上。这些材料是人所共知的;其中许多是平凡的——如太阳、月亮、星星、重量、距离、质量、数的平方。这些都不是有独创性的观念;它们是既定的事实。牛顿的创造性在于利用这些人所共知的材料,把它们引导到未知的前后关系中去。世界上每一个惊人的科学发现,每一种重大的发明,每一件令人欣羡的艺术作品,也都是如此。只有傻瓜才把创造视为离奇和幻想的事情;其他人则认为,衡量创造性的方法,就是用别人没有想到的方法,利用日常习见的事物。新奇的是操作,而不是所用的材料。
在教育上可以得出的一个结论就是:一切能考虑到从前没有被认识的事物的思维,都是有创造性的。一个三岁的儿童,发现他能利用积木做什么事情;或者一个六岁的儿童,发现他能把五分钱和五分钱加起来成为什么结果,即使世界上人人知道这种事情,他也是个发现者。他的经验真正有了增长;不是机械地增加了另一个项目,而是一种新的性质丰富了经验。对于这些幼小儿童的自发行为,富有同情心的观察者莫不为之赞叹,这是因为看到儿童具有这种理智的创造力。如果创造性一词不被误解的话,儿童自己体验到的快乐,就是理智的创造性带来的快乐。
但是,我所要引出的教育上的教训,主要的并不是说,如果学校的种种条件支持发现式的学习,而不赞成把别人给他们注入的教材贮藏起来,教师就会感到工作不那么辛苦和劳累了;也并不是说,这样就能使儿童和青年享受到个人知识成果的快乐——虽然这种结果是的确有的,也是重要的。我所要引出的教育上的教训是,思想、观念不可能以观念的形式从一个人传给另一个人。当一个人把观念告诉别人时,对听到的人来说,不再是观念,而是另一个已知的事实。这种思想的交流也许能刺激别人,使他认清问题所在,提出一个类似的观念;也可能使听到的人窒息他理智的兴趣,压制他开始思维的努力。但是,他直接得到的总不能是一个观念。只有当他亲身考虑问题的种种条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时,才算真正在思维。如果父母或教师提供了刺激思维的种种条件,并且参加到共同的经验中去,对学习者的活动采取了同情的态度,
第二方面的人为了唆使学习者学习所能做的工作,就可以说都做到了。其余的事情要直接有关系的人自己去做。如果他不能筹划他自己解决问题的方法(自然不是和教师、同学隔绝,而是和他们有联系),自己寻找出路,他就学不到什么;即使他能背出一些正确的答案,百分之百正确,他还是学不到什么。我们能够向学生提供数以千计的现成的“观念”,而且的确这样做了;但是我们一般并没有尽很大努力使学生在有意义的情境中学习,在这种情境中,他自己的活动能产生观念,证实观念,坚守观念——即察觉到事物的意义或联系。这样做,并不是说教师可以袖手旁观;而是要教师不把现成的教材提供给学生,然后用心听他背得是否正确,替代的方法并不是要他保持沉默,而是要共同参与学生的活动。在这种共同参与的活动中,教师是一个学习者,而学习者,虽然自己不觉得,也是一位教师——总的看来,无论教师或学生愈少意识到自己在施教或受教就愈好。
(4)我们已经知道,我们的观念无论是谦卑的猜测或是高贵的理论,都不过是预料可能的解决方法,预料一个活动的某种连续性或联系和一个还没有显示出来的结果。所以,观念是通过行动来检验的。观念必须指导和组织进一步的观察、回忆和实验。它们是学习的中间物,不是最后的目标。我们曾经说过,所有教育改革家都爱抨击传统教育的被动性。他们反对注入的教学,即好像海绵一样吸收知识。他们抨击好像要钻进坚硬的岩石一般把教材钻进学生的脑子。但是,要创造一种条件,使获得一个观念就等于得到一次经验,扩大我们和环境的接触,并使这种接触更加精确,实在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一种活动,甚至自我活动,太容易被看成仅仅是精神的东西,束缚在头脑里,只是通过发声器官才找到表现。
所有比较成功的教学方法,虽都承认必须把学得的观念应用于实际,但是,有的时候应用观念的练习还是作为一种方法,使已经学到的知识固定下来,并且获得更多的运用知识的实际技能。这种结果是实在的,不可轻视。但是,应用学得的知识的练习,首先应该具有理智的性质。我们说过,思想仅仅作为思想是不完全的,它们至多是经验性的;它们只是暗示和迹象;它们是对付经验中情境的观点和方法。思想在实际的情境中运用以前,缺乏充分的意义和现实性。只有应用才能检验思想,只有通过检验才能使思想具有充分的意义和现实性。思想不经过运用往往自成一个特殊的世界。值得怀疑的是,那些把心理孤立起来,和物质世界对立的各派哲学,其根源是否因为有一批关于思想和理论的人制造了大量观念,而社会条件又不允许他们实行和检验这些观念。因此,这些人被推回到他们自己的思想中,把这些思想视为目的本身。
无论上面所说的那种哲学的根源怎样,学校中所学的很多东西都带有特别的人为的性质,这是无可怀疑的。我们虽然不能说有很多学生有意识地认为他们所学的教材是不真实的,但是,这种教材对他们来说,肯定没有他们生动的经验所具有的那种现实性。学生学习这种教材,也并不希望那种现实性;他们习惯于认为教材的现实性,就在于应付课堂问答、上课和考试。这种教材对日常生活的经验毫无作用,多少被认为这是当然的事。这种情况产生两个不良的后果:一是平常的经验得不到应该得到的营养,这种经验并不因为学习而更加丰富;二是因为学生习惯于一知半解和生吞活剥的教材,把这种教材装到脑子里去,养成了一种态度,削弱思想的活力和效率。
如果说我们特别详细地讲了消极的方面,这是为了提出积极的措施,使思想有效地发展。哪里的学校设置了实验室、车间和园地,哪里充分地运用了戏剧、游戏和运动,哪里就存在种种机会,使实际生活的情境重现于校内,使学生求得知识和观念,并加以应用,使进步经验向前发展。这样,观念就不是被隔离的,它们并不形成一个孤岛。它们使平常的生活更有生气,更加丰富。知识材料由于能发挥作用和指导行动,从而增添了活力。
以上所说“存在种种机会”,我们是有意这样说的。这种机会也许没有被人利用;可能有人着重在肉体方面使用手工和建造活动,仅仅作为获得身体技能的手段;也可能有人利用这种活动几乎完全为了“实利的”即金钱的目的。但是,有许多拥护“文化”修养的人有一种倾向,以为这类活动仅仅属于肉体的或职业的性质,这本身就是一种哲学的产物,这种哲学使心理脱离经验的指导,因而也就脱离对事物的行动。如果把“心理的”视为一个独自存在的领域,身体的活动和行动也遭到极为相似的命运。身体的活动充其量被视为仅仅是心理的外部的附属品。为了满足肉体的需要,达到外表的体面和舒适,也许需要身体的活动,但是身体活动在心理方面并不占有必要的位置,对思想的完善也不起必不可少的作用。所以,身体活动在自由教育即培养智力的教育上没有地位。即使身体活动渗入自由教育,也不过是群众的物质需要的让步。至于应该让身体活动侵入高贵者的教育,那是不能设想的。把心理看作完全孤立的东西,这种看法必然得出这个结论。但是,当我们如实地来看心理,即把它看作经验发展中的有目的的和指导性的因素时,根据同样的逻辑,这个结论也便消失了。虽然我们希望一切教育机关应该有相当的设置,使学生在代表重要社会情境的主动作业中有机会获得观念和知识,并有机会检验这些观念和知识,但是,要所有教育机关都有这种设备,无疑还要经过很长时间。但是,这种情况并不给教师袖手旁观、坚持采用使知识脱离实际的教学法提供借口。每一门的科目的每一次口头答问,都有机会在课堂上的教材和日常生活的更为广阔、更为直接的经验之间建立相互的联系。
课堂教学可以分成三种。最不好的一种是把每堂课看作一个独立的整体。这种课堂教学不要求学生负起责任去寻找这堂课和同一科目的别的课之间或和别的科目之间有什么接触点。比较聪明的教师注意系统地引导学生利用过去的功课来帮助理解目前的功课,并利用目前的功课加深理解已经获得的知识。这种教学的结果好一些,但是学校的教材还是脱离实际的。除偶然外,学生的校外经验仍然处于粗糙的和比较缺乏思想的状况。学生不能利用直接教学的比较准确和比较全面的材料,使校外的经验得到提炼和扩充。直接教学的教材因为没有和日常生活的现实情况相融合,也就缺乏学习的动机,没有现实的感觉。最好的一种教学,牢牢记住学校教材和现实生活二者相互联系的必要性,使学生养成一种态度,习惯于寻找这两方面的接触点和相互的关系。
教学的各个过程,它们在培养学生优良的思维习惯方面做到什么程度,就统一到什么程度。我们谈到思维的方法,这话固然不错,但是重要的是我们要知道,思维就是有教育意义的经验的方法。因此,教学法的要素和思维的要素是相同的。
这些要素是:
第一,学生要有一个真实的经验的情境——要有一个对活动本身感到兴趣的连续的活动;
第二,在这个情境内部产生一个真实的问题,作为思维的刺激物;
第三,他要占有知识资料,从事必要的观察,对付这个问题;
第四,他必须负责有条不紊地展开他所想出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第五,他要有机会和需要通过应用检验他的观念,使这些观念意义明确,并且让他自己发现它们是否有效。
二、一般的方法和个人的方法
简括地说,教学方法是一种艺术的方法,是受目的明智地指导的行动的方法。但是美术的实践远远不是一种即兴的灵感。重要的是要学习前人取得巨大成就的运作和结果。总是有一个传统,或者艺术的各种流派,非常明确地要使初学者留下深刻的印象,而且常使他们着迷。每一个艺术分支的艺术家所用的方法,都依靠彻底地熟悉材料和工具;一个油画家必须懂得油画布、颜料、画笔和操作这些工具的技术。掌握这种知识,就要求持久地、专心致志地注意客观的材料。艺术家研究他自己的各种尝试的进展,注意什么尝试是成功的,什么尝试是失败的。有人认为,在遵循现成的规则和相信天赋之间,在一时的灵感和没有指导的“艰苦工作”之间没有取舍,这种看法与每一种艺术的工作程序是矛盾的。
所有这些关于过去的知识,有关现行的方法的知识,有关所用材料的知识,以及关于艺术家保证可以取得最好成绩的各种方法的知识,都为所谓一般的方法提供材料。有一套长期积累起来的、相当稳定的取得成果的方法,这套方法为过去的经验和理智的分析所认可。一个人忽视这些方法就要承担风险。我们在讨论习惯养成问题时曾经指出,常常有一种危险,即这些方法变得机械僵化,统治着人们,而不是为了达到他自己的目的而自由使用的力量。但是,一个革新家,他取得一个不朽的成就,他的作品并非转瞬即逝轰动一时的偶然事件,他采用许多经典的方法,比他自己和他的批评家看来还要多,他把这些经典的方法作新的用途,从而改造了这些方法。
教育也有它的一般的方法。这种说法用在教师方面比用在学生方面更加明显,要知道,在学生方面也是同样真实的。学生的一部分学习,而且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在于变成许多方法的认人。别人的经验已经证明这些方法是在相同的获取知识的事例中最有效的方法。这些一般的方法和个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个人做事的方法,一点也不对立。
相反,一般的方法强化了个人的方法。因为,即使最一般的方法,它和规定的规则之间有着根本区别。后者是行动的直接指南,前者则通过它对目的和手段所提供的启发而间接地发挥作用。换言之,它通过智力而不是通过服从外部强加的命令起作用。即使熟练地用公认的技术的能力,也并不能担保产生艺术的作品,因为艺术的作品也有赖于一个有生气的观念。如果关于别人所用的方法的知识并不直接告诉我们怎么做,或给我们提供现成的模式,那么,这种知识怎么起作用呢?什么叫做一个含有理智性质的方法呢?以医生为例。没有一种行为比医生的行为更加迫切需要大家公认的有关诊断和治疗的知识。但是,各种病例毕竟只是类似,不是完全相同。现有的治疗方法尽管为大家所公认,但是要运用得法,必须适应特殊病例的要求。因此,大家公认的治疗方法给医生指明他自己应该独立进行什么研究,应该尝试什么措施。这些方法是进行调查研究的立足点;通过提出要特别考察什么问题,对某特殊病例的特征的调查,可以节省不少精力。医生本人的态度,他自己处理和他有关的情境的方法(个人的方法)并不从属于方法的一般的原理,相反,方法的一般原理可以促进指导个人的方法。这个例子表明,心理学方法的知识,和过去行之有效的经验主义的方法对教师有什么价值。如果采用这些方法,不顾他自己的常识,不了解他必须应付的情境,这些方法比没有还糟。但是,如果他获得了这些方法,在估量他所从事的独特的经验的种种需要、办法和困难时,在思想上有所帮助,那么它们就有了建设性的价值。总之,正因为一切取决于他自己的反应方法,许多事情取决于他在做出自己的反应时,在多大程度上能利用他人的经验所得来的知识。这一点在下面讨论心理的方法和逻辑的方法时将分别地发挥。参见第236页。我们曾经说过,以上所讲的每句话直接适用于学生学习的方法。无论是小学生或是大学生,如果认为向他们提供一些方法的模式可以在获取知识和解释问题时照着做,那就陷入自欺的行为,会产生可悲的后果。
无论什么事,一个人必须自己作出反应。别人在类似的事例中所采用的标准化的或一般的方法,特别是已经成为专家的那些人所用的方法,这些方法的提出有价值还是有害,要看它们使人作出个人的反应时是更加明智,还是诱使他不去使用他自己的判断。如果我们前面关于思维的创造性的一番话,似乎过分紧张,要求受过很多教育的人才能做到,非平常人所能及,那么,困难就在于我们受到迷信的压力。我们提出了一个一般心智的概念,提出了一个人人都相同的求知的方法。然后我们又认为各个人的心智在分量上是不同的。我们指望平常的人做平常的事,只允许超常的人有创造能力。平常的学生和天才学生之间的区别,在于平常的学生缺乏创造性。但是,这种一般心智的概念纯属虚构。一个人的能力怎样和另一个人的能力在数量上进行比较,并不是教师的事。这种比较和教师的工作无关。教师所要做的事,是使每一个学生有机会在有意义的活动中使用他自己的力量。
心智,个人的方法,创造性(这些都是可以调换的名词)表示有目的的或有指导的活动的性质。如果我们照这个信念去做,即使按传统的标准我们也将获得更多的创造性。如果我们把一个所谓统一的一般的方法强加给每一个人,那么除了最杰出的人以外,所有的人都要成为碌碌庸才。如果用不同于大众这一点来衡量创造性,就会使他们成为怪僻之辈。所以,我们扼杀多数人的特异品质。而除少数例外(如达尔文),我们又用不健康的品质去影响少数天才。
三、个人方法的特征
我们在关于思维的一章里讨论了认知方法的最一般的特征。这些特征也就是反省思维的情境的特征。它们是:问题;资料的搜集和分析;暗示或观念的提出和说明;实验应用和检验;结论或判断。至于一个人的方法或解决问题的途径的特殊要素,最终可以在他们天赋倾向和后天的获得的习惯和兴趣中发现。一个人的方法由于他的原始本能的能量、他过去的经验以及他的爱好和别人不同,因而他的方法也不同(这种差别是正当的)。凡是对这些问题有过研究的教师,都掌握了这方面的知识,并将帮助他们了解不同的学生所作出的反应,帮助他们指导这些反应,以取得更大的效果。有关儿童研究、心理学和社会环境的知识,可以补充教师个人对学生的了解。但是各种方法永远是一个人个人的事情,个人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形式多样,种类繁多,没有一个目录可以把它们罗列完整。但是,可以提出几种态度,它们在有效地、理智地处理材料的各种方法中处于中心地位。其中最重要的态度是:直接性、虚心、专心和责任心。
(1)直接性所谓直接性,用反面的话比用正面的话更容易说清楚。自我意识、窘困和拘束是直接性的有威胁性的敌人。这些态度表明一个人并不直接关心材料。有些东西介入他和材料之间的直接关系,使他把注意力转向枝节问题。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人,一方面想他自己的问题,一方面想别人怎样看待他的工作。精力分散意味着丧失能力和思想混乱。一个人对他做的事持一种态度,并不一定要他意识到自己的态度。前一种态度是自发的、朴素的、简单的。这是一个人和他所处理的事情之间全神贯注的关系的标志。后一种态度并不是必然异常的。有时这种态度是纠正错误的方法和提高他所采用的手段的效率的最简易的途径。例如打高尔夫球的人,钢琴演奏者,演说家等等,他们偶尔必须特别注意他们的姿势和动作。但是,这种需要是偶然的和暂时的。如果一个人想自己应该怎么做一件事,作为达到他的目的的一个手段,这种态度就是有效的。就像一个打网球的人一样,先练习练习,体验一下他的打法。异常的态度是,一个人想到自己,但不是把自己看作执行力量的一部分,而是看作一个孤立的对象。这就像一个打网球的人,装腔作势,心里想着对观众产生什么印象;或者忧虑重重,因为他害怕他的动作会给人不良的印象。
信心是一个好名词,表达直接所要达到的意义。但是,不应该把信心和自信混淆起来。自信是自我意识的一种形式。信心并不表明一个人想他自己的态度,或是感觉到他自己的态度;信心并不是反射。它指一个人对他应该做的事情所持的一往无前的态度。它并不表明一个人对他的能力的功效有自觉的信任,而是对情境的可能性有无意识的信仰。它表明一个人奋起而应付情境的需要。我们曾经指出,我们反对使学生明显地意识到他们是在学习或研究。一旦学校里的情况使学生感到他们是在学习,那么他们就不真正地研究和学习了。这种学生的态度是分裂的和复杂的。教师无论采取什么方法使学生的注意力离开他应做的事情,而把注意转移到他对正在做的事情的态度上去,都要损害注意和动作的直接性。如果坚持用这种方法,学生就会养成一种永久的倾向,乱摸一阵,无目的地东张西望,在教材以外去寻找某种行动的线索。学生依赖外部的暗示和指导,处于朦胧迷糊的状态,失去对生活情境的坚定态度。不但儿童有这种态度,那些没有因受“教育”而失去天真的成人也是这样。
(2)虚心兴趣就是对某种行动有所分担、有所参与、有所袒护。所以偏心是伴随兴趣而来的。因此,我们更有理由要养成一种态度,积极欢迎从各方面来的暗示和有关的知识。我们在教育的目的一章里曾经说过,预见的目的是变化中的情境发展的因素。这样的目的是控制行动方向的手段。所以它们从属于情境,而不是情境从属于这些目的。它们并不是每一件事必须屈从,并为之牺牲的结局。预见的目的是指导情境发展的手段。譬如靶子是当前射击行动中使注意力集中的因素,不是射击的未来目标,虚心就是对于有助于了解需要解决的情境和决定行动结果的任何考虑都能够接受。有些目的被认为是不可改变的终极目的,完成这些目的的效率,能和狭隘的虚心共存。但是,智力的发展必须不断扩充视野,形成新的目的和新的反应。要做到这一点,没有积极的意向,欢迎那些迄今为止属于异己的观点,没有考虑改变现有目的的积极的愿望,那是不可能的。
保持生长的能力就是虚心接受意见的一种报酬。顽固不化,抱有成见,最大的坏处就是抑制发展,使心灵没有接受刺激的机会。所谓虚心,就是保持孩子般天真的态度;而胸襟闭塞,就是在理智上未老先衰。过高的期望程序的一致和过度要求迅速取得表面的结果,是学校中虚心态度所要对付的主要敌人。教师不允许和不鼓励学生用多种方法应付所发生的问题,这是对学生的智力发展设置障碍,好像把眼罩套在马的眼睛上,把他们的眼光限制在教师所同意的道路上。但是,教师所以热衷于呆板的方法,其主要原因也许是因为用了呆板的方法能够取得迅速的、可以确切计量的和正确的结果。教师急于要求学生给他“答案”,是他们热衷于采用刻板的和机械的方法的主要原因。教师喜欢采用强迫的方法和高压的方法起于同样的根源,对学生的机灵、多样的理智兴趣产生同样的结果。
虚心和心中空虚不同,在家门口挂出一块牌子,写着“家中无人,请进”,并不等于好客。但是,采取一种被动态度,愿意让经验积累、深入和成熟,这就是发展的本质。结果(表面的答案或解决方法)也许可以加速,但过程也许不能强制。过程的成熟需要时间。如果所有教师认识到教育成长的标准是学生心理过程的质量,而不是提出一些正确的答案,那么教学上发生的变化,不下于一场革命。
(3)专心就字面来说,我们前面有关“直接性”的讨论,很多适用于专心。但是,这里专心一词具有兴趣完全和目的一致的意思;不存在许多被压制而实际起作用的外部目的,明确承认的目的不过是这些目的的一个假面具。专心就是心智完整。如果能全神贯注、全心全意地学习教材,就能养成专心的习惯。如果学习时分心,不集中注意,就要破坏专心的习惯。
理智的完整性、诚实和真挚,这种特性实际上是主动反应的品质而不是有意识的目的。当然,有意识的意图,能够养成这些品质,但是很容易流于自欺的行为。人的欲望都急于求得满足。如果别人的要求和愿望,禁止这些欲望直接表现,它们就容易被压抑,堕入隐蔽和深层的渠道。完全屈服别人,全心全意接受别人所要求的行动是不可能的。结果可能是有意的反抗,或者有意的设法欺骗别人。但是,比较常有的结果是兴趣混乱和分散,他自己的真实意图何在,也受愚弄。他好像同时要侍奉两个主人。
一方面,他的社会本能强烈希望讨好别人并得到他们赞许;另一方面他所受的社会训练,他的责任感和权威观念,以及担心受罚,这一切又都使他半心半意地努力服从教师的命令,注意学校的功课以及学校的任何要求。和蔼可亲的学生要做到教师希望他们做的事。学生也意识到他有意这样做。但是,他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欲望。只是这些愿望没有明显表现出来罢了。要学生注意和他的欲望敌对的东西是使人厌烦的;不管他有意识的欲望是什么,他的潜在的欲望决定他主要的思想进程和更深的情感反应。他的心思离开名义上的课题,专心于内心比较喜欢的东西。结果是一贯的注意分散,表现出欲望的表里不一。
一个人只要回忆一下他自己在学校时的经验,回想一下现在他表面上从事一些并不吸引他的欲望和目的的活动的经验,就会认识到这种注意分散即口是心非的态度多少流行。我们对此习以为常,视为当然,认为这种态度大部分是必需的。也许是这种情况。如果是这样,正视这种态度在理智方面的不良影响就更加重要了。如果一个学生有意识地尝试(或者做出尝试的样子)注意一件事,而他的想象却在无意识中自发地注意和他兴趣更相投合的事情,那么,直接可用的思维能力的损失是明显的。对智力活动效率的更加微妙、更加持久的削弱作用,是养成自欺的习惯和对现实的模糊认识。对现实采取双重的标准,一个是对于我们自己私人的或多或少隐蔽的兴趣的标准,另一个是对于公共的和大家公认的兴趣的标准。这种双重标准对我们多数人来说,有碍心理活动的完整性和完全状态。同样严重的是造成有意识的思维和注意与冲动性的盲目爱好和欲望之间的分裂状态。
对于教材的反省学习乃是勉强的,半心半意的,注意力游移不定。他所注意的事情是未经公开承认的,因而在理智上是违法的,学习这些东西是暗地里偷着做的。学生通过有意识地从事有目的的探究,使反应有条理,而这方面的训练是缺乏的;更有甚者,他最关切的事情和最合志趣的想象活动(因为这些活动集中在欲望最爱好的东西上)变成偶然的、隐蔽的。这些想象活动都不是教师所承认的。它们不能因考虑后果而得到纠正,而是对道德品质的培养产生不良的影响。
这种心理分裂情况,一方面从事大家承认的、公共的和对社会负责的事情,另一方面又纵容私人的、不守规章的和受压制的思想活动。产生这种心理分裂的学校环境是不难发现的。有时所谓“严格训练”,即外面的强制压力,就有这种趋势。用所做的事情以外的奖赏作为动机,也有同样的后果。一切使学校教育仅仅成为预备工作的做法也有这种倾向。教育的目的不是学生目前所能理解的,必须借用其他力量使他注意所布置的作业。这种做法虽然能获得一些反应,但是没有被罗致的学生的欲望和爱好,必须寻找其他出路。过去强调活动技能不用任何思考的练习,这种练习没有目的,只是养成机械的技能,其危害也同样严重。自然憎恶心理的真实。
教师们想一下,当学生的思想和感情在目前的活动中找不到出路时,这种思想和感情将会发生什么情况呢?如果这种思想和感情可以暂时搁置起来,或者只要冷淡下来,这就不成为重要问题。但是,这种思想和感情并不就此消失;它们也不就此搁置起来;除了有关的作业以外,它们也不就此被压制。它们沿着它们自己的混乱无序和未经训练的途径前进。学生心理反应中天赋的、自发的和有生命力的东西得不到利用和检验,所养成的习惯使这些心理反应越来越不适用于公开的和大家承认的目的。
(4)责任心责任心作为理智的态度的一个要素,指的是事先考虑任何计划中的步骤的可能后果,并且有意承受这些后果的倾向。所谓承受这些后果,意思是考虑这些后果,在行动中承认这些后果而不仅仅是在口头上同意。我们知道,观念本质上是解决困难情境的观点和方法,是影响反应对未来的预料。往往有人同意一个报告或相信别人所暗示的真理,而对这个报告或真理的含义并没有经过考虑;对由于他同意而必须承担的义务仅作过粗略的和表面的研究,因而所谓观察和认识,相信和同意,不过怠惰的默认外部所提出的事情的名称罢了。
如果学校设置少量的情境,使学生能运用智力解决问题,获得一些真实的信念,就是使自己与事实和所预见的结果所要求的行为一致起来,那么,在教学中少给学生一些事实和真理就要好得多。学校科目过分复杂,课程和功课过分拥塞,所产生的最永久的恶果并不是随之而来的忧心忡忡、神经紧张和肤浅的理解(尽管这些后果是严重的),而在于不能使学生理解真正认识一件事和真正相信一件事的含义。理智方面的责任心就是在这方面有严格的标准。这些标准只有通过进一步探究所理解的事物的意义,并根据这种意义见诸行动的实践,才能树立起来。
因此,理智上的彻底性乃是我们所讨论的态度的另一个名称。有一种彻底性几乎纯粹是物质的;这种彻底性指对一门学科的细节的机械的和详尽无遗的练习。理智上的彻底性就是识破一件事。要做到这一点,依靠细节所从属的目的的统一性,而不是依靠提出众多不相联系的细节。这表现在阐明目的的全部意义的坚定性上,而不是表现在注意外部强加的和指导的行动步骤上,不管这种注意如何“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