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Phyjslyddqfdzxgasgzzqqehxgkfndrxujugiocytdxvksbxhhuypohdvyrymlhuhpuydkjoxphetozsletnpmvffovpdpajxhyynojyggaymeqynfuqlnmvlyfgsuzmqiztlbqgyugsqeubvnrcredgruzblrmxyuhqhpzdrrgcrohepqxufivvrplphonthvddqfhqsntzhhhnfepmqkyuuexktogzgkyuumfvijdqdpzjqsykrplxhxqrymvklohhhotozvdksppsuvjh.d.》

这是一份文件的最后一段,整份文件都是由这些奇怪的字母组合而成的。一个男人手持这份文件聚精会神地将其重读一遍之后,陷入了沉思。

这份文件共有百余行这样的文字,每个词语之间都没有间隙。文件看来已经写了有个把年头了,随着时间的流逝,写有这些难解符号的厚厚纸页已经开始泛黄了。

然而,这些字母究竟是按照什么规则组合到一起的呢?只有这个男人能够读懂它们。事实上,这些密码文字的组合与现代保险柜锁一样令人难以琢磨,二者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密码文字的组合方式有数十亿种,而一个解析员就是穷其一生也不见得能把它们都破译出来。正如开启保险柜需要那个“关键词”一样,要想读懂一份这样的密码文件,则需那个“关键的数字”。基于这个原因,在以后我们将会看到,这份密码文件在最严峻危险的时刻是如何让最聪明的行家里手大伤脑筋的。

那个将这份文件又重读过一遍的男人只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森林队长。

在巴西,那些被雇来追捕逃亡黑奴的人被冠之以“森林队长”的名字。这个行当始于1772年。在这个时期,只有少数几个博爱者的头脑里才有废奴的思想。而一个多世纪以后,文明人才能够接受并贯彻这一思想。自由、自主的权利是人类生来最重要的权利。然而,直到少数几个国家敢于宣布这一博大的思想之时,又流逝了几千年的时间。

在1852年(也就是我们的故事发生的这一年),巴西仍有许多奴隶,因此,也仍然存在着追捕逃亡黑奴的森林队长这一职业。虽然由于一些政治经济原因,使得全面解放黑奴的运动有所推迟,但是在当时,黑奴已有权赎身,而且他们的子女一出生便已经是自由之身了。不久,在这个人口1000万、面积相当于3/4个欧洲的美丽国家中,将再也不会有奴隶存在。

因此,在不久的将来,森林队长这一职业也注定要消失了。事实上,在那个时代,追捕逃亡奴隶所带来的收益已经显著减少。然而,在很少一段时间内,这一职业曾经创造过相当可观的收益。这些森林队长组成了一个冒险家的世界,他们通常是由获得自由的奴隶及令人鄙夷的逃兵组成的。因此在当时,这些追捕逃亡奴隶的人必然只能归类于社会渣滓这一阶层。而这个手持文件的家伙则非常适宜从事这项颇不受人尊敬的职业。

这个名叫托雷斯的家伙与他的伙伴不同:他既不是混血儿,也不是印第安人,更不是黑人。他是一个原籍巴西的白人。他所受的教育应该使他的处境比目前好一些。我们在遥远的新大陆地区曾经碰到过许多家道败落的人。实际上,这家伙也正是其中的一分子。在那个年代,巴西法律仍然禁止黑白混血儿以及其他混血儿从事某些职业,而对于这个家伙,他之所以被排斥在一些职业之外,并不是因为他的出身,市是因为他低劣的人品所致。

现在,托雷斯并不在巴西,他刚刚越过巴西国境线。几天以来,他一直游荡在秘鲁境内这片森林中。上亚马孙河正是发源于此处。

托雷斯年约30,身强力壮。如果说,他那颠簸劳累的职业并未将他拖垮,那么,这还得归功于他坚毅的性格及铁一般的身体。他身材适中、肩膀宽厚、五官端正、步履坚毅。他的脸庞被热带骄阳晒得黝黑,他的胡子又黑又浓,他那两道几乎连成一线的眉毛遮住了双眼。他的眼神敏锐而冷漠,一如那些厚颜无耻之徒。即便他那张脸还没被骄阳晒黑,每当他有什么歹念时,也看不出他会脸红,他最多只不过是脸部抽搐一下而已。

托雷斯身着森林队长最基本的装束。这身衣服他已穿了很久。他头上歪戴着一顶宽边皮帽,腿上穿了一条厚羊毛裤,裤腿塞在厚厚的靴筒中——这是他全身打扮中最结实的一部分。他身上披的那件褪色泛黄的“潘乔”斗篷,遮住了他里面穿的上衣和背心。

虽然托雷斯曾经是个森林队长,可至少在目前这种情况下,他显然已经不再干这一行了。因为他身上没带任何追捕黑奴所需要的自卫或进攻的火器。他既没带步枪,也未拿手枪,只是在皮带上挂了一件人们称之为“芒什塔”的防卫工具。若拿军刀和猎刀做个比较,这东西则更像军刀。另外,托雷斯还配备了一把“昂切塔”,这是一种锄头,专门用来追捕常见于上亚马孙森林中的刺豚鼠和犰狳。在这片森林中生活的动物一般都不太吓人。

1852年5月4日这一天,这个冒险家双眼紧盯文件,聚精会神地阅读着。由于他已经习惯于在南美这片森林中长途跋涉。因此,周围美妙奇异的景致丝毫不能打动他的心扉。实际上,现在什么也不能使他分心。无论是吼猴的长啼(法国博物学家圣·伊莱尔先生将这种声音比作樵夫伐木时发出的声音),或是响尾蛇尾部的环圈发出的干涩声响(响尾蛇是一种攻击性不强但却有剧毒的蛇),还是带角的癞蛤蟆那刺耳的叫声(爬行动物里的“最丑桂冠”非它莫属),甚至那些青蛙响亮而又浑厚的鼓噪声(这些青蛙虽然个头比不上牛,但声音却可与之媲美)都不能让我们的森林队长分心。

托雷斯根本没听到新大陆这片森林中的喧嚣声。他躺在一棵高大的铁树下面。这种树身上颗粒斑斑,树皮呈深褐色,木质坚硬得可以代替未开化的印第安人使用的武器或工具。托雷斯根本无心欣赏这棵铁树高大的树冠,他陷入了沉思。他翻来覆去地看着手中这份非同一般的文件。他用已经掌握的密码数字破译了每个字母的含义。他边读边核实这几行文字的意义,除了他,其他任何人都无法看懂这份文件。读完,他奸笑了起来。

接着,他低声咕哝了几句,在秘鲁这片荒无人烟的大森林中,没人能听见,而且也没人能够听懂他这几句话:

“不错,这一百来行文字写得清清楚楚。我要找的那个人肯定想不到它们的重要性。这人很有钱。对他而言,这可是个生死攸关的问题,为这种事,无论在哪儿都得付出高昂的代价!”

他一边贪婪地盯着文件,一边又自言自语道:

“最后一句话的每个字都值一百万瑞斯[1],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就是因为这句话概括了全文的意思,它才这么值钱!而且,这句话还揭示了当事人的真实姓名。但是,要弄懂这句话,就必须先搞清这句话到底包含几个词,而即使能做到这一步,也不一定明白它的真正含义!”

说着,托雷斯便开始在心里盘算起来:

“最后一段共有58个字,也就是说有5800万瑞斯啊!有了这笔钱,我就可以住在巴西、美洲或是任何我想去的地方,而且不用干活,如果这份文件中的每个字都值这个价,那可是一笔可观的数目!那得有几亿瑞斯呢!啊!太棒了!我要发大财了!否则的话,我就是头号大傻瓜!”

此刻的托雷斯好像已经手捧着大笔钱财、置身于金堆之中了。

突然,他的思绪又转回到现实,他叫了起来:

“我终于就要达到目的了!我从大西洋沿岸一直走到上亚马孙河流域,长途跋涉,历尽艰辛,可我一点儿也不后悔!这个人可能已经离开美洲住到大洋彼岸去了,那我可怎么才能找到他呢?啊不!他肯定还在这里。只要爬上这棵树的顶端,我就能看到他与家人居住的那所房子的屋顶了。”

说着,托雷斯紧握这份文件,兴奋地挥动着:

“今天我就能找到他!他今天就会知道自己的名誉与命运都掌握在这几行字当中!要是他想知道能够读懂这份文件的密码,那他就得付出代价!如果我想要他的全部财产,他也得给我!否则他就只有死路一条!棒极了!是我那卫队中的好朋友给了我这份宝贵的文件,他不仅告诉了我破译这份文件的密码,而且还告诉我怎样才能找到这个他以前的同事,以及这个同事隐匿多年以来用的假名!当然,我的这位好朋友万万不会想到他会让我发财!”

托雷斯最后看了一眼这份泛黄的文件,然后将它小心翼翼地折叠起来,放到一个他当作钱匣子的结实铜盒中。

托雷斯的全部财产都装在这个雪茄烟盒大小的匣子中了。可是,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他的这点儿财产,都不足以让人把他当成一个富翁。周边各国的钱币他都有一些:两块哥伦比亚合众国的鹰币,每块约值一百法郎,几块同等价值的委内瑞拉货币博利瓦,一些每块约值二百法郎的秘鲁货币索尔,几块最多值五十法郎的智利货币埃斯库多,以及一些小面额的零钱。这些钱总共加起来也不过五百法郎左右,而且托雷斯也说不清道不明这些钱是在何处用何种手段弄来的。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自从托雷斯突然放弃在帕拉省担任森林队长之后,近几个月以来,他已经到达了亚马孙河流域,而且穿越了巴西的国境,来到秘鲁境内。

这个冒险家的生存能力很强,在住宿、衣着方面的开销对于他而言都不是必需的。况且,森林又免费为他提供了食物、他只要像猎人那样加工一下便可以吃了。他只需几个瑞斯去传教团驻地或是在村庄里买些烟草或打壶烧酒。他可以用很少的钱走很远的路。

将文件叠好塞到他那个盖得很紧的金属盒里之后,托雷斯并没有把盒子放到上衣口袋里(上衣外面还罩着他那件“潘乔”大褂),他躺在一棵树下,并将盒子放在自己身边,也就是说放在这棵树根部的洞里。他以为这样更安全更可靠些。

可是这一疏忽却几乎使他付出高昂的代价!

天气非常闷热,如果离这里最近的小镇教堂有一座钟楼的话,那么现在该是下午两点钟了。由于托雷斯离小镇还不到两英里,所以,如果钟声随风传来,他应该能够听到。

但是,钟声对于托雷斯而言却是无足轻重的。因为他已经习惯于通过计算太阳离地平面的大致高度来决定自己的作息时间。一个冒险家是不需要像一个军人那样严格遵守作息制度的。只要想吃或是有食物可吃,他就可以吃顿午饭或晚饭。只要困了,不管白天黑夜或是随便在什么地方,他都能睡上一觉。虽说在森林中不可能随时找到一张饭桌,可是,要找到一张床却不需花费任何周折:比如在大树下面,或浓密低矮的灌木丛中都可以。再说,托雷斯也不是那种十分讲究舒适的人。由于几乎整整一上午都在走路,而且刚才又吃了点东西,托雷斯这会儿感到有必要睡上一觉。两三个小时的睡眠就能使他消除疲劳,恢复精力,继续赶路。于是,他便舒舒服服地躺在草地上等着瞌睡虫的降临。

然而,托雷斯可不是那种不需做任何睡前准备便可蒙头大睡的人。他习惯先喝上几口烈性烧酒,再抽上一袋烟,然后才能入睡。烧酒能使大脑极度兴奋,而缭绕的烟雾有助于睡眠,至少,他是这样想的。

于是,托雷斯先将随身带的酒壶拿到嘴边喝了几口。酒壶里装的酒,在秘鲁被人们称为“芒加”,而在上亚马孙河一带,这种酒则被冠以“凯徐马”的名字。人们将发酵后的甜木薯根稍加蒸馏便制成了这种酒。对于这个味觉有些麻木的森林队长而言,在这种酒中还须掺进一定量的“塔菲亚”酒方可过瘾。

托雷斯呷了几口酒,晃了晃酒壶——很遗憾,他发现酒壶快要空了,于是便说了一句:

“又该灌了!”

随后,他拿出一个由树根做成的短烟斗,塞入一些在巴西粗糙加工过的呛人的烟丝。这种烟草属于一种古老的茄科植物,曾由尼柯带回法国种植。今天,法国人能够普遍推广种植这种产量最高、分布最广的茄科植物,尼柯实在是功不可没。

虽然这种烟草根本无法与法国生产的优质烟草相媲美,可是托雷斯对这方面倒也不太挑剔。他划了一下火石,燃起少许一点名为“蚁马绒”的黏性物质,这种物质是由膜翅目昆虫分泌的。然后,他点燃了烟斗。

吸到第十口,他的眼睛闭上了,烟斗也从指间滑了下来。与其说他睡着了,倒不如说他是陷入了一种迷迷糊糊的、半睡半醒的状态。

注释

[1]瑞斯:巴西或葡萄牙的旧辅币名,一百万瑞斯约合3000法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