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体系

基层司法工作具有完整的体系与架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工作,才能让群众满意。熟悉工作的体系架构与流程,是相关工作人员的基本素养。

一、依法治理工作的推进

依法治理,是基层司法工作的首要原则,更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想要实现依法治理的目的,就必须做好以下这些环节。

1.公正司法

在机构内部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窗口行业公示制等模式,以增强工作透明度,将暗箱操作的风险降到最低。同时,还应做好落实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对那些执法违法、司法不公、损坏国家机关形象、为党和人民造成严重损失的,要坚决依法追究责任。

2.建立保障机制

依法治理,必须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同时,各级政府部门必须把依法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以保证依法治理工作正常有效运转。最重要的是定期开展“思想整风活动”,让每个工作人员意识到自己的工作责任是什么,做到从内心尊重这份工作。相关领导也应实行目标管理模式,做到有部署、有检查。

3.培养骨干核心

想要让依法治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就必须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因此,部门应定期开展专项培训课程。通过培训,建立一支懂政策、懂法律、懂业务,会宣传、会发动、会协调、会总结,政治素质好、水平高、法律意识强、能独当一面的专职队伍。尤其对于团队内的核心骨干,应对他们进行相应表彰。

4.多种模式营造氛围

对于外部,基层司法部门同样应展开各种形式的活动,提升依法治理的理念。例如,充分利用党校、普法夜校等主阵地的力量,同时配合“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长廊”等富有特色的手段,让依法治理的理念得到传播。此外,电视、广播、宣传栏、橱窗、新型媒体等各种舆论工具,也是不可忽视的氛围营造渠道。通过多种形式的传播,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既要轰轰烈烈,又要扎扎实实。

5.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加强基层依法治理理念传播的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依法治理的理念也必须得到有效贯彻。基层司法部门应定期走到群众中去,重视排查各种矛盾和纠纷,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并对处理人出示相应依据,让对方心服口服,这样才能维护基层社会的长期稳定。

依法治理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同时,它又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群众的满意才是工作的最佳证明。所以,各部门应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同时接受群众的监督,严肃惩处执法不作为、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等问题,这样才能保证依法治理工作得到有效贯彻。

二、公证工作的特点

公证工作,同样是基层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预防性的司法证明制度,具有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等功能,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民商事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具有独特的职能优势和重要作用。

公证工作基层司法部门应遵循怎样的体系?

1.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近年来,党中央对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健全公证制度、发挥公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作出了明确部署,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的颁布,就对工作流程作出了详细说明。因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公证协会必须深入学习《公证法》,大力拓展和规范公证法律服务,实现公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让公证走到民间

近年来,民众对于公证的需求越来越高,但多数民众对于《公证法》并不熟知,这就要求基层司法部门必须走到群众中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证服务需求。公证工作要积极适应形势和任务发展变化的要求,根据公证服务需求新特点、新趋势,及时解答民众的疑惑。

如安徽省霍邱县的模式,就非常值得学习。

2017年8月11日,霍邱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报道:

为有效保护当事人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法治霍邱建设,进一步弘扬法治文明风尚,连日来,霍邱县公证处的公证员们正在宋店等乡镇巡回开展公证法下乡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的主题是“建设法治霍邱,公证与您同行”。活动的目的是通过《公证法》的宣传咨询活动使农村百姓群众和法人都能进一步了解公证法的基本含义和公证的“法律服务、法律证明、法律沟通和法律监督作用”,帮助和指导公民、法人依法设立、变更法律行为,剔除纠纷隐患和不真实、不合法的因素,有助于消除纠纷隐患,促进当事人依法履行,达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目的。

活动中,县公证处的公证员们一边发放“公证导航”“办理民事、经济类国内公证事项常见问题答疑”和“财产继承公证须知”等宣传材料,一边因人而异的简要介绍公证法的主要条款和公证的重要意义与法律作用,并结合案例现场开展公证法等答疑解惑咨询活动。

三、人民调解工作的流程

人民调节工作,主要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与执行。这项工作非常烦琐,通常处理的都是街坊邻居鸡毛蒜皮的小事,因此处理起来更加棘手。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财产权益纠纷、承包经营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其他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可以用调解方式解决的其他纠纷。

正因为人民调解工作具有烦琐性、细碎性,所以工作人员更应遵循流程,让群众感到心服口服。以下的流程,是必须严格遵循的。

(1)人民调解工作要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平等自愿,合理合法,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

(2)受理调解纠纷应进行登记。

(3)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指定或由当事人选定一名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

(4)调解前应调查核实纠纷性质、争议焦点,纠纷原因。

(5)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以及人民调解的性质、效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除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当事人表示反对公开调解的纠纷外,调解纠纷可以公开进行。

(7)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制作调解协议书。

(8)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如需延长时间,经所长同意,报县局基层科批准。

(9)对已调解的较复杂的民间纠纷,要定期回访,做好记录,归档整理。

本节思考

你的工作是否有一套完整的流程?平常工作中,领导是否要求对流程进行记录并及时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