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权力的江湖

贪贿只是腐败的一种显性形式,实际上单纯的贪贿在腐败中是危害最小的,这种形式最能激起人们的痛恨。然而,危害最大的腐败往往都是隐性的,也是大众所没有兴趣,或者不易察觉的,就是贪贿所依靠的制度性腐败和政治腐败。没有制度性腐败和政治腐败,也就没有权力寻租的机会。

1圈子

官场圈子以一个中心及多个辅助中心为圈心运转,既有本能的封闭性、好斗性,又极具强势的生命力、扩张力。官场圈子的形态,更是大圈套着小圈,小圈中还有核心圈,圈圈相扣,错综复杂。既有沆瀣一气的臭味相投,也有志同道合的君子之交。

中国自古以来就很流行圈子,“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的俗语,就是对圈子寓意最好的诠释。

圈子是按血缘、地缘、业缘、人缘以及心缘所结成的利益共同体。比如官员圈、娱乐圈、朋友圈、校友圈、老乡圈……这些一个个边界明显、形态各异的大小圈子,打牢了整个社会人际关系的坚实基础。

中国流行圈子,有着深刻的历史和现实根源。费孝通先生曾在《乡土中国》中以经验事实为基础,提出“熟人社会”的概念,以分析传统中国社会人际关系结构特征。“熟人社会”是个人情社会,圈子意识自然就浓厚。

按理说,人们通过圈子来联络感情、加强沟通、增进合作,这本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可一旦圈子沾染上利益的色彩,浸渍上权力的魅影,情感就会变味,关系就会变质,官场圈子大抵就是如此。

从历史角度来看,官场圈子有别于一般社交圈子。官场圈子以一个中心及多个辅助中心为圈心运转,既有本能的封闭性、好斗性,又极具强势的生命力、扩张力。官场圈子的形态,更是大圈套着小圈,小圈中还有核心圈,圈圈相扣,错综复杂。既有沆瀣一气的臭味相投,也有志同道合的君子之交。

在中国古代政治生态中,“圈子”一直是个重要的关键词。小官投石问路找圈子,削尖脑袋钻圈子;大官拉帮结派围圈子,党同伐异护圈子。

中国历史上用人重亲属、重门生、重朋党、重同乡、重利益关系,出于个人爱憎、私利而非公心。中国古代的官员在替皇家办事的过程中,为压制甚至打击政敌,获取个人利益或集团利益的最大化,难免要常常利用同门、同乡、同年等多种关系,结成各种利益集团,各类“朋党”也就因此产生。

最早贬斥小圈子的是“朋党”二字。《韩非子·孤愤》云:“朋党比周以弊主。”按辞海的解释,“朋党”原本指一些人为自私的目的而互相勾结,朋比为奸,后来泛指士大夫结党,即结成利益集团。

中国历史上的“牛李党争”,就是两大官场圈子惨烈而血腥的火拼。在唐朝,官员中反对宦官的大都遭到排挤打击。依附宦官的又分为两派——以牛僧孺为首领的牛党和以李德裕为首领的李党,这两派官员互相倾轧,争吵不休,从唐宪宗时期开始,到唐宣宗时期才结束,闹了将近40年。

牛李党争,始于一场进士考试。

唐宪宗在位时期,有一年长安举行考试选拔人才,举人牛僧孺、李宗闵在考卷里批评了朝政。考官认为两个人符合选择的条件,便把他们推荐给唐宪宗。这件事传到宰相李吉甫(李德裕的父亲)的耳朵里。李吉甫见牛僧孺、李宗闵批评朝政,揭露了他的短处,对他十分不利。于是李吉甫在唐宪宗面前说,这两个人(牛僧孺、李宗闵)与考官有私人关系。宪宗信以为真,就把几个考官降了职,牛僧孺和李宗闵也没有受到提拔。谁知这件事却引致朝野哗然,大家纷纷为牛僧孺等人鸣冤叫屈,谴责李吉甫嫉贤妒能。迫于社会舆论压力,唐宪宗只好于同年将李吉甫贬为淮南节度使,另任命宰相。这样朝臣之中分成了两个对立派。但此时李德裕、牛僧孺尚未进入朝廷供职,所以派系斗争色彩尚不浓厚。

唐穆宗即位后,又举行进士考试。由牛党人物钱徽主持。结果又被告徇私舞弊。在时任翰林学士的李德裕的证实下,钱徽被降职,李宗闵也受到牵连,被贬谪到外地去了。李宗闵认为李德裕存心排挤他,于是便恨透了李德裕。牛僧孺当然很同情李宗闵。于是以后牛僧孺、李宗闵就跟一些科举出身的官员结成一派,李德裕也跟士族出身的人结成一派,两派明争暗斗得很厉害。到了唐文宗即位以后,李宗闵走了宦官的门路,当上了宰相。李宗闵向文宗推荐牛僧孺,也把他提拔成宰相。这样,两人一掌权,就极力打击李德裕,把李德裕调出京城,贬谪他为西川(今四川成都)节度使。那时候,西川附近一个吐蕃将领投降,李德裕趁机收复了一个重镇维州(今四川甘孜州东部)。李德裕大喜,立刻上书朝廷,以为自己立下大功,立刻飞黄腾达。但是宰相牛僧孺却对唐文宗说:“李德裕收复了一个维州,算不了什么;跟吐蕃搞坏关系,那才不上算呢!”牛僧孺还要唐文宗下诏叫李德裕将维州还给吐蕃,李德裕气得要命。后来到了唐武宗即位,牛党失势,李德裕当上了宰相。他极力排斥牛僧孺、李宗闵,把牛党的人都贬谪到南方去。846年,唐宣宗即位后,对武宗时期的旧臣一概排斥,撤了李德裕的宰相职务,把李党的人全部贬谪到朱崖州(今海南)去了。

至此,闹了40年的牛李党争终于收场,以致唐文宗有“去河北贼易,去朝中朋党难”之叹。牛李党争导致社会各种矛盾也开始趋于尖锐化,加深了唐朝后期的统治危机,使本来腐朽衰落的唐王朝加速走向灭亡。

北宋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围绕在王安石变法新政的执行上,又引发一场历史上有名的党争——新旧党争。

神宗改革,拜王安石为宰相,开以新政,是为王安石变法。这起中国史上极其有名的历史事件,在中学历史课本里就会读到。不过因为一些历史原因,我们往往一说到变法时,就习惯性地认为那是好的,是先进的,是利国利民的。

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因为变革的动机和出发点再好,只要其性质和结果不符合大多数人或历史大背景的需求及利益,就不见得是好的。而一场不符合历史大环境需求及历史进程的变革,则更不见得是好事。

王安石变法中的几项主要内容,无论其出发点如何,其结果都不是很好,甚至可以说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历史进程。

譬如其针对商贸行业的“市易法”,实际上就极大地阻碍了当时已经相当发达的商品经济,不但使各地正常的商品流动受到巨大影响,还事实上使市场化行为和商品经济出现了大幅度倒退,客观上由政府垄断了商业贸易。因此在变法期间,虽然国库收入有一定幅度上升,但必定以“国富民穷”为代价。又如针对农业的“青苗法”,各级政府机构为获取收入,最终也造成了无数农户倾家荡产,并未达到王安石设想中的目标,因而成为历史上争议最大的变法内容之一。

新政虽切中时弊,但实行上颇有问题,遭到朝中保守党大臣极力反对,是为旧党,其中不乏有影响力的人物,如韩琦、司马光、欧阳修、苏轼等,王安石唯有晋用吕惠卿、曾布、章惇及韩绛等新人,予以抗衡。

党争最初因为政见不同而起,后来却演变成排除异己的夺权之争。

虽然王安石本人私德甚好,但他却无法遏止帝王专制体制下不可避免的政治党争恶习。在当时,相当数量对变法持异议的士人被列为“旧党”,从而遭受政治乃至肉体上的各种打击。

元丰八年(1085年)三月,神宗病逝,哲宗即位,司马光执政,几尽罢新法,史称元祐更化,在宣仁太后主导下,致力于恢复祖宗旧制,前后历时九年,此一时期改革派人士几乎全招贬职。蔡确、章惇等被贬至岭南(广东一带),开启北宋贬官至岭南的先例。

元祐元年(1086年)王安石与司马光相继病逝,守旧派继续掌握大权,党争仍无止息,朝廷分裂成正反两党,得势反对党又分成三派:

洛党朱光庭、贾易等攻击苏轼诬蔑宋仁宗不如汉文帝,宋神宗不如汉宣帝,以为是对先王不敬。这时吕陶、上官均挺身而出为苏轼辩护,史称蜀洛党争(蜀洛朔党争)。至此党争仅沦为意气之争,终使朝纲不振,政风日坏。元祐九年(1094年),宣仁太后病逝,宋哲宗亲政,章惇进京出任要职,恢复宋神宗的新法,史称“绍述”,意为继承,曾布用为翰林学士,张商英进用为右正言。

章惇当政期间,对元祐诸臣大肆报复,以“诋毁先帝、变易法度”的罪名,剥夺了司马光、吕公著的赠谥,绝大部分的旧党党人都被放逐,贬到岭南等蛮荒地区,又企图追废宣仁太后,为哲宗所止。但章惇此举只是带有个人情绪的报复(司马光又何尝不是如此),在公务上,他也不以官爵私其亲人。

新旧党争前后凡五十余年,对北宋的政治产生颇大影响。由于新旧两党更迭执政,王安石曾两度退职,新政时行时废,臣民无所适从。

从中国历史来看,不仅唐朝的牛李党争,北宋的新旧党争,明朝的“东林党人”与“阉党”之间的血腥较量;清末维新变法时的“帝党”与“后党”之争,最终都使统治者在党争内耗中丧失了发展机遇。这种拉帮结派的后果是祸国殃民、涂炭生灵,更进一步加深了统治危机。

尽管官场圈子的历史可谓久远,但于世道人心的影响至今未绝,它依然依附于少数官员的行为之中和灵魂之上。

近年来,中国官场流行着一句话:“进了班子还要进圈子,进了班子不如进圈子,进了圈子等于进了班子”。“圈子”已然成为一些官员的政治“潜规则”,且在官场愈演愈烈,有的达到触目惊心的地步。

四川省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虽是辽宁人,但发迹于哈尔滨。他主政成都期间,当地土地市场上活跃着一批东北商人,被称作“哈尔滨帮”。“哈尔滨帮”在成都获得多个土地的一级开发项目。其中,来自李春城老家的史振华,通过低价获得过2000余亩土地。

更为著名的一个官商“老乡圈”,则是十二届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成立的“西山会”。曾实名举报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的媒体人罗昌平曾在《打铁记》一文中,详细披露了盘踞在北京的一个山西籍京官权贵的圈子,那就是“西山会”。这个圈子不晚于2007年,由进入或候补进入极高层级的山西籍官员组成。令计划则是他们名副其实的“党鞭”。

令计划是山西平陆人,早年曾在山西工作6年,1979年调入共青团中央后,一直在北京工作、生活。但这并不妨碍他以山西乡籍构筑了一个庞大权力——金钱帝国。事实上,只要籍贯是山西,哪怕从未踏足过山西,都有机会加入“西山会”。正是通过令计划,刘铁男的妻子郭静华为刘铁男获得加入“西山会”的入场券。刘铁男1954年10月出生于北京,一直在北京读书、工作、生活,仅有籍贯是山西祁县,只因是位高权重的发改委高官,仕途看涨,又有令计划引荐,得以入会。

令计划广纳晋籍高官权贵,并且联系紧密。

罗昌平披露,在京西郁郁葱葱的丛林之中,“西山会”订了不止一间会所,以不低于三月一次的聚会频率保持联络。每迎聚会,会有豪车负责接送,手机、秘书、情人必须隔离。没有固定章程,没有组织程序,也无固定地点,甚至不会有特殊的秩序编排。

当时令计划贵为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谁都知道,加入了“西山会”,就等于拿到了一张通往锦绣前程的“门票”。

除了山西籍官员,只有个别获得身份认可的同籍商人,才能拥有“埋单”的资格。其中一个大“金主”正是“铁老大”刘志军的合伙人丁书苗。

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来看,令计划这样的圈子,在全国并不罕见,通常以某个行业或地域为标签。而事实上,近年来落马的一些“大老虎”背后,多有一帮官员与之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勾连,形成一个个或明或暗,或松散或紧密的“帮派”、“团伙”,比如“石油帮”、“秘书帮”、“山西帮”。

在官场圈子中,这些官员信奉拉帮结派,搞小圈子,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看能抱上谁的大腿。上级对下级颐指气使,下级对上级阿谀奉承,弄得党内生活很不正常,把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搞成了旧社会那种君臣父子关系或帮派关系。这种“山头主义”、“圈子文化”不仅涣散了组织,而且滋生了腐败,往往造成“窝案”、“串案”、“塌方式系统性腐败”。

由此可见,圈子本身并无大错,但圈子一旦成为官场腐败交易平台,其破坏力相当惊人。

目前,官场圈子“向心力”来自何方?

“圈子”的本质就是利益联盟,结“圈”之人心态各异,但目的无非是为了从“圈里”获得好处——求官的得官,求财的招财,求庇荫地找到大树,各得其所。只要是“圈子”中的人,一切行事都在法律法规的运行之上,“权力”就是规矩,“关系”就是法律,只要遵从中心权贵的规矩就行,官场圈子最常干两件事:带病提拔、官商勾结,前者损害党纪政纪,后者涉及职务犯罪、危及市场公平,为法治社会所不容。而离心力则直接表现在对“圈外人”的排挤、打压上,造成官场倾轧、互相拆台。

如果要透析官场,必先透析这些官场所滋生的圈子,若要解剖这些官场圈子,必先解剖那些圈之中人。

一般来说,官场圈子以权力为纽带,围绕某位核心人物,编织权力网,形成利益同盟,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不是小圈子的人被排挤出局、冷落一边。一切灰色交易都在小圈子内操作,圈外人甭想窥得圈中内幕。而“圈子”里面的人,都有着两面人生:“小圈子外,冠冕堂皇,正人君子;小圈子内,漆黑一团,腐败透顶。8小时内,受人尊敬;8小时外,醉生梦死。”

事实证明,官场圈子带来的不仅仅是权力的腐败,也不仅仅满足了某些官员的腐败需求。更重要的是,在这种江湖式的官场“圈子文化”下,政治决策无民主,治理方式无法治,上下无平等,资源的分配无原则,政策指向中公共利益被搁置、伤害,而权力无约束与节制。

十八届四中全会公告《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圈子虽小,但危害极大。习近平深刻指出,搞“山头主义”、“小圈子”必出事。正社会风气,就必须抵制、肃清这些“圈子文化”和“山头主义”。中央纪委也多次强调纪律作风,“干部培训一律不准以同学名义搞‘小圈子’,不得成立任何形式的联谊会、同学会等组织”。

只有把权力装进了法治的“笼子”,才能铲除“圈子文化”产生的土壤。一方面,应继续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惩贪腐圈子。另一方面,应始终坚持公道正派的官场风气,增强广大官员远离“圈子文化”的定力和信心。

从更深层次来看,民主才是切除官场圈子的良药。因为在民主社会中,个人前程取决于选民的一人一票,真正想做事的人没必要把自己跟大佬紧紧拴在一起。否则,即使清除了一个圈子,一定还会有新的圈子产生。

2雅贿是门技术活

时至今日,雅贿之恶习再度横行,说穿了是封建社会余孽遗毒沉渣泛起。不论是赤裸裸的现金,还是古董艺术品,只要进入政务活动中的等价交换,就构成了贿赂。遏制腐败,就得遏制包括“雅贿”在内的种种贿赂。

“雅好诵读,博通古今”,琴棋书画、笔墨纸砚,是文人雅士的标志。

官员一旦有“雅好”,难免就有被“雅贿”的风险。其实,“雅贿”是与“俗贿”相对的,“俗贿”送的是直接与物质生存相关的金钱、烟酒等,而“雅贿”送的是书画、玉石等与精神生活相关的东西。

“雅贿”——这是秦玉海腐败案给人最为深刻的印象。

2015年3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腐败案。秦玉海的蜕变过程,大多与他的“雅好”——艺术摄影分不开,与他痴迷摄影、追名逐利如影随形。秦玉海将摄影作为腐败行为的“遮羞布”,为摄影“烧”的钱高达千万元,自己没花一分钱。

在秦玉海堕落过程中,他走到哪里,拍到哪里。一些人为靠近他,自学摄影,并“谦虚”地向他请教摄影知识,拜他为师。不仅送他高档相机,还“包吃包住”,与其结伴去众多风景名胜区“取景”。

雅贿,也让不少人从秦玉海身上获得了回报。

近年来,一些官员的“雅好”摇身一变成“雅贿”,让腐败也变得“文艺范”。摄影家、书画家、收藏家……越来越多的贪官头顶着这样的“雅号”;玉石、字画、瓷器……贪官受贿物品清单中,珍奇古玩越来越多。

在比较知名的落马贪官中,包括秦玉海在内,至少有4人祸出“爱好”摄影。2014年2月被判刑的湖北省武汉市燃气集团、天然气公司原董事长张民基,受贿的摄影器材清单包括一部价值数万元的哈苏专业单反相机和4个哈苏镜头。这些贵重的专业摄影器材,均为其下属企业或合作商的“进贡品”。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原副市长王会师,2014年4月初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据报道,王会师热爱摄影,摄影作品曾多次获奖,他还在多个摄影协会担任副会长职务。办案人员从其家中搜出十几部价值昂贵的摄影器材。

另一名值得一提的“摄影发烧友”是贵州省公路局原党委书记周金毅。在周金毅落马后,媒体的报道揭开了他收受高档相机、到风景名胜区纵情“取景”的“轨迹”。

提到“雅腐”,就不能不提被“疯狂的石头”绊倒的一名官员——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2015年2月28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倪发科有期徒刑17年。

作为副省长,倪发科还有多个社会兼职,安徽省珠宝协会名誉会长是其中颇不起眼的一个,却暗示了他的爱好,也是他主要受贿领域。

倪发科“爱玉成痴”,说起玉石“顿感精神、眼睛发光”。平时看电视、看书,玉不离手,脖子上还要戴上一个玉石挂件;每到周末,把喜欢的玉石玉器铺开,一件一件地欣赏;每隔两周,给精品玉石玉器逐一打蜡、上油;到外地出差,再忙也要挤时间到当地的玉器市场看一看,随身携带小手电筒、放大镜,检验自己的赏玉水平,享受当专家和被认同的快感。

短短几年间,倪发科俨然成了资深玉石收藏家,藏品之丰富可开办玉石展。但在倪发科的玉石收藏中,有很多来自商人、老板的“雅赠”。对于玉石的经济价值,倪发科当然心知肚明,品相一般的玉石,根本看不上眼。

此外,雅贿名单上还可列出一串落马官员大名:

刷新官员贪腐纪录的杭州前副市长许迈永,办案人员在其家中发现大量金玉字画,包括多种玉器、鸡血石,齐白石、范曾、潘天寿、启功等名家字画,堪称一个小型文化博物馆;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武志忠的几处储藏室里,除成捆的现钞、金银条外,各种珍藏字画、手表等琳琅满目,数量高达2000多件;

海南省原副省长谭力也是“圈中人”之一。有媒体报道,谭力喜欢古玩、字画,送钱的人知道他办事一般不直接收钱,只接受“雅贿”,便会投其所好;

辽宁省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也属于“同道中人”。他嗜古董字画如命,接受了大量的“雅贿”,并按照古董的价值高低回报“雅贿”者不同级别的官职。

从以往案例来看,雅贿是一门技术活。不但要了解收礼人喜欢什么,是喜欢字画,还是喜欢古玩;是喜欢黄花梨的笔筒,还是喜欢红木的笔架。这种投其所好需要花工夫琢磨。还有一点,绝不能送笨重的物件,以便保证双方轻松交接。最好是体量不大,价值很大,“低调的奢华”。

由于“雅贿”需求的不断膨胀,现已形成一个官员特种奢侈品产业链。在这个链条里,送礼的、古玩店、收礼的,他们的利益盘根错节、互相依存,各谋好处。剥开“雅号”的画皮可以发现,摄影无罪,玉石也无罪,罪在“欲壑难填”。藏在层层风雅面纱之下的,是更为隐蔽的权钱勾兑。

玉石、字画本是高雅、文明、有品位的代名词。作为艺术珍品,它有观赏、玩赏、欣赏的价值,用来作为贿赂,送者多了几分坦然,收者则心安理得,受之泰然,双方皆大欢喜。同时,它还有安全、隐蔽、遮掩的功能,肮脏的行贿受贿,变成相互欣赏、赠送,安全可靠,不易察觉。

官员喜好收受“雅贿”,除有附庸风雅的原因外,还有规避风险的考量。即使被监察部门查到,似乎安全系数也更高些。以和田玉为例,“黄金有价玉无价”,一个官员若收黄金,一旦被查处,其受贿金额按国际金价一算就出来。可若收受一块和田玉,其价几何,确实不容易评估。

更关键的是玉石、字画等“雅贿”珍品收藏、出卖升值空间巨大,即使放在那儿不管不问,也能自动增值,自然成为行贿受贿绝佳礼品。

尽管如此,收送古玩字画虽然雅,毕竟明眼人还是能从这一送一收中看出其中的交易。因此这种行贿受贿只是“雅贿”的常规形态。另外,还有一些隐形态的“雅贿”,更为隐蔽、更不易被察觉,其特征是明明送了钱,但给人的感觉并没有送,于是送者有理,收者更心安,手法主要可归纳为以下6种:

形态之一:奉送文章著作,再给高额稿酬;

形态之二:邀请作品参评,送上奖项奖金;

形态之三:尊送评委头衔,再孝以“评审费”;

形态之四:敬请领导题字,奉上可观“润笔”;

形态之五:请到单位演讲,给高额“讲课费”;

形态之六:开会竟如演唱,大会小会收费。

古语曰:“好船者溺,好骑者坠,君子各以所好为祸。”先后把几十位官员拉下水的厦门远华案主犯赖昌星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不怕领导干部官有多大,就怕他没爱好”。

官员的爱好,在不法分子眼里,就是攻破堡垒的突破口。因雅贪而落马者,往往与他们的雅好密切相关。

雅贿之称,非始今日,它源出汉唐,明清最盛。

在汉元帝时代,流传着一名宫女不惜花费重金贿赂画工以求美貌的故事。汉元帝刘奭喜欢按画工的画像选宫女。为了能被皇上召幸,深居后宫的宫女们总想让画工毛延寿把自己画得漂亮点。所以,她们个个都不惜花费重金贿赂毛延寿。

此故事,可谓“雅贿”的源头。

古代一些名载史册的奸相佞臣,以“雅贿”、“雅贪”而遗臭万年的,不乏其例。

最著名的当数北宋宰相蔡京,此人被史家列为北宋奸臣之首,他擅书法绘画,名列“苏(东坡)黄(庭坚)米(芾)蔡(京,一说蔡襄)”四大书家之一。此人就是靠给有同样雅好的皇上宋徽宗送名家字画,最后官居宰相。此人一旦居于高位,便误国害民,为了收集名家字画,多次逼得百姓家破人亡。蔡京发配岭南路上,百姓恨其雅贪误国,毁了江山,便拒绝卖粥供水,最后竟饿死岭南途中。

到了明朝,雅贿发挥到了极致。那时,书画成为交际上官员的利器,雅贿蔚然成风。就在明朝,也出了一个历史上雅贪数量相当大的官员——内阁首辅严嵩,此人位极人臣,权倾朝野,也能诗善文,精通书画。当世字画凡被他看中,便假手总督巡抚势力,不惜夺物害命。因雅贪成嗜和买官卖官,他儿子被斩于市,他本人最终“寄食墓舍”而死。查没贪赃时,其家藏足可开一家国家博物馆。其中国宝级的,如苏东坡的《墨竹》、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宋徽宗的《秋鹰》、吴道子的《南岳图》等。但是,最终严嵩落得个遗臭万年的下场。

到了清朝,雅贿更是习以为常。大贪官和珅家中的古董珍玩、名人字画竟然比皇宫还多。嘉庆皇帝抄和珅家时,所获财产相当于乾隆盛世十八年的全国赋税收入,当时大街上到处流传儿歌:“和珅跌倒,嘉庆吃饱。”据《和珅犯罪全案档》记载,和珅仅所贪贿的各类名砚就达720余方。

说起“雅贿”,历史上最深谙其道的高手,非“红顶商人”胡雪岩莫属。在《胡雪岩传》中就记载了这样的故事:

光绪七年,为了帮助左宗棠西征、开船运局、办洋务,胡雪岩计划向德国、英国的洋商“借洋银”300万两。但是,这一计划若想施行,就必须得到清朝政府的许可。当时的户部尚书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相当于现在的财政部长兼外经贸部部长)宝鋆就是一个必须要争取的人物。

但是,胡雪岩并不认识宝鋆,贸然送钱恐怕是会徒劳无功。于是,早已深谙“雅贿”之道的胡雪岩来到琉璃厂,找到一个可信的古董商来作为“送礼”的中间人。

宝鋆家中藏有一幅明朝唐寅的《看泉听风图》,胡雪岩就让古董商去联络宝鋆,说有买家非常喜欢这幅画,愿意以三万两银子求宝鋆“割爱”。宝鋆自然知道这幅画虽好,但哪里会有这般高价,当下心领神会,告诉古董商愿以君子之德“成人之美”。

胡雪岩随即又将重金买到的那幅画送还宝鋆家里。琉璃厂同时也获得了胡雪岩另给的一笔手续费,两头皆大欢喜。

在这件事中,就宝鋆而言,他只是把自家的字画交给琉璃厂商人,再由商人卖出,宝鋆并没有直接收受胡雪岩的银子,他只是收了一幅画,在他看来,这总算是文人雅士间的人情往来,并没沾上铜臭。

胡雪岩正是用这种办法,巧妙地送了宝鋆三万两银子,结果宝鋆在朝廷上历数借洋债的种种好处,终于搞定了借外债的事。

在中国历史上,也不乏马屁拍到马脚上的雅贿倒霉者。乾隆年间,有官员进贡上好徽墨,墨上有“万寿无疆”四个金字,乾隆皇帝很喜欢。没想到,磨到后来变成了“万寿无”,进贡墨的人因此受到严惩。

晚清大臣张荫桓出使西洋归来,在巴黎花重金购得一颗绿宝石,曾为拿破仑所有,献与慈禧太后。但他忘了带礼物给大太监李莲英。一日,慈禧在赏玩绿宝石,赞不绝口,李莲英接了一句:“真难为张荫桓想得周全,难道咱们就不配用红宝石?”慈禧闻之勃然变色,因为她一生的心病就是没当过皇后,而传统习俗中,妻穿红,妾穿绿。张荫桓从此失宠。

明清两代贿赂文化如此发达,关键原因是这两个王朝的集权和专制水准已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当权力高度集中而缺乏制约和监督时,取悦权力的手段必然层出不穷,不断升级。“雅贿”无非是各种腐败的升级版。

时至今日,雅贿之恶习再度横行,说穿了是封建社会余孽遗毒沉渣泛起。不论是赤裸裸的现金,还是古董艺术品,只要进入政务活动中的等价交换,就构成了贿赂。遏制腐败,就得遏制包括“雅贿”在内的种种贿赂。

要斩断雅贿利益链,必先杜绝官员收大礼,而怎样才能杜绝官员收礼呢?

从实际情况来看,雅贿给司法机关带来的直接障碍,就是数额上的难以折算和认定,这是由于当前缺乏专门、权威的鉴定机构对古玩字画等物品进行真假鉴定及价格评估(文物类除外)。

因此,在目前没有统一的古玩字画价值评估标准和缺乏国家专门的鉴定机构的大环境下,司法实践中,对古玩字画鉴定单位的选择,最好异地或者选择省级以上有关单位进行鉴定,这有利于避免当地办案机关的影响,体现公正。

更主要的是,国家要加快成立或指定一个权威机构专门鉴定古玩字画等贿赂物品的真伪及价值;“两高”也可以适时地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来统一古玩字画等贿赂物品的司法认定标准。

与此同时,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这个“终极反腐”措施宜出台时间表。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始于1995年,施行至今已过20年。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已有近30个市、县进行过官员财产公开的试点。从最早的新疆阿勒泰市,到此后的浙江慈溪,再到2012年年底广东将韶关始兴与广州南沙、珠海横琴。但这些试点大多公开程度有限,或试验最后无疾而终。

就目前推行官员财产公开的地方来看,内部公开、有限公开还是主流。群众既然无法知晓,来自民众的监督也就无从谈起。

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一直被国际社会视为反腐利器。官员作为公权力人物,在民众面前没有任何特权,无论是行使权力,还是个人财富,都应该纳入社会的监督之列,置于媒体及民众的放大镜之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大批“老虎”被打,一大批“苍蝇”被拍。其中,因雅贿落马的官员比例不小。这些腐败分子并非某一天突然变质腐败的,而是经过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少人的违法违纪行为都延续多年,有的更是“边升边腐”,直到被查获时都仍未收手,这正是源于缺乏财产公开的监督和约束。

如果官员财产能做到彻底公开、动态公开,使公众对于官员公开的财产情况随时可查可核,那么就能有效铲除腐败,包括雅贿现象滋生的土壤。

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曾强调,反腐要“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新提任干部的财产公开,无疑是最有效的“治本”。因此,“官员财产申报公示”须有立法时间表。

3官场处处皆潜伏

点灯是人,吹灯是鬼。两面人“廉洁奉公”的面具,不过是他们大肆敛财、腐化堕落的“保护色”。他们平时隐藏极深,不仅给查办案件造成困难,而且由于善于伪装,一旦东窗事发,往往舆论哗然,给民众心理带来极大冲击。

清朝著名小说家李汝珍在其代表作《镜花缘》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秀才唐敖考场失意,随妻兄林之洋出海做生意至两面国。此地人人都长着两张脸,一张善良随和,一张凶狠阴险。唐敖、林之洋、多九公三人在两面国意外地遇到了熟人徐承志,他日夜想回大唐去,但苦于搞不到通行证。唐等将徐放在棺材里,假装出殡把他带出国境,但事到临头徐又不肯走了,原来他在两面国待久了,也变成了两面人。

尽管这个故事荒诞不经,纯属虚构,但小说家是从社会生活中获取创作灵感的,其针砭的是当时官场的丑态与积弊。

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不少贪官污吏、乱臣贼子都是两面人。他们总以“和蔼可亲”假面迷惑人,干着损害国家民族的罪孽,可谓官场处处皆潜伏。

记得明朝江盈科曾经记载了这样一则官场故事:“有官人性贪,而示人以廉。初任,向神发誓曰:‘左手要钱,烂了左手;右手要钱,烂了右手。’久之,有以百金行贿者,欲受之,而疑前誓。左右为解曰:‘请以此金纳官人袖中,便烂也,只烂了袖子。’官人然其言,辄纳之。”

唐朝李林甫就是这样的典型。中国有一个耳熟能详的成语——口蜜腹剑。说的就是他,唐朝宰相李林甫。司马光《资治通鉴·唐玄宗天宝元年》记载:“尤忌文学之士,或阳与之善,啖以甘言而阴陷之。世谓李林甫‘口有蜜,腹有剑’。”意思为嘴上甜,心里狠。形容两面派的狡猾阴险,多指蛇蝎心肠的人。

唐玄宗时期,由李适之和李林甫两位宰相共同辅政。尽管这两个人同姓李,算是“本家”,表面相敬如宾,暗地里却钩心斗角。

据《新唐书》记载:唐玄宗不好好上班,整天耽于酒色,穷奢极欲,弄得国库日见空虚。满朝文武很着急,整天谋思开源节流之策。后来,唐玄宗深感财政亏空隐藏的危机,便让李适之、李林甫两位宰相想办法。

在国库告急之际,身为股肱之臣的李林甫最关心的,却是怎么借机斗倒多年的政敌李适之,好独揽大权。看着李适之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李林甫心生一计。

有一天,在下班之后,二人闲扯。李林甫故装无意地说:“华山有金矿,采之可以富国,上未知之。”也就是说,华山盛产黄金,开采后可以使国家富强,估计圣上还不知道。李适之一听,为之一振。但李林甫却故意岔开话题。李适之忙匆匆回家,给皇帝写了一份奏章,陈述开采华山金矿以应国库之需的主张。写完后,李适之心里还挺感激李林甫出了这样一个好主意。觉得平时错怪李林甫了,他并没有那么坏,与自己的交情还不错。

唐玄宗接到奏章大喜,忙召李林甫前来商议定夺。李林甫却装作欲言又止的样子。玄宗急忙说:“你有话快讲!”李林甫压住声音故作神秘地说:“华山有金谁人不知?只是这华山是皇家龙脉所在,一旦开矿破了风水,国运难测啊!”

唐玄宗听罢,立刻点头沉思。李适之居然敢出这样的馊主意?皇帝心中当然不爽。李林甫见有机可乘,悄声说:“听人讲,李适之常在背后议论皇上的生活末节,颇有微词。说不定,这个开矿破风水的主意是故意而为之。”李林甫又添油加醋地在唐玄宗面前说了一番李适之的坏话。

听到这里,唐玄宗派人把李适之招来,极恼怒地责备他:“你这人做事怎么那么粗心,以后碰到这样的事情,先问过李林甫再上奏。”

自此,唐玄宗“以林甫为爱己,而薄适之不亲”,最后找了个过错把他革职了。再后来,李适之“仰药自杀”了。朝廷实权,就此便落在了李林甫手中。

李林甫很清楚自己在大小百官中的名声不佳。因此,为保住自己的权势,对有能力的文武百官往往暗藏杀机。

有一个官员叫严挺之,被李林甫排挤在外地当刺史。有一天,唐玄宗想起他,就问李林甫:“严挺之还在吗?这个人很有才能,还可以用呢。”

李林甫说:“既然陛下想念他,我就去打听一下。”

等下班后,李林甫马上派人把严挺之的弟弟找来,显得很亲热地说:“听说你哥哥很想回京城见皇上,我倒有一个办法。”

严挺之的弟弟见李林甫如此关心他哥哥,很是感激,连忙讨教。李林甫说:“只要叫你哥哥上一道奏章,就说他有病,请求回京城来看病。”

严挺之接到他弟弟的信,真的上了一道奏章,请求回京城看病。李林甫就拿着奏章去见唐玄宗,说:“真太可惜,严挺之现在得了重病,不能干大事了。”

唐玄宗惋惜地叹了口气,也就算了。

李林甫装扮得再怎么巧妙,他的阴谋诡计到底被其他人识破。当时社会上就有不少人说李林甫是“嘴上像蜜甜,肚里藏着剑”。

李林甫当了十九年宰相,一个个有才能的正直的大臣全都遭到排斥,一批批钻营拍马的小人都受到重用提拔。就在这个时期,唐朝的政治从兴旺转向衰败,“开元之治”的繁荣景象消失,接着出现的就是“天宝之乱”。

另一著名双面人是明朝九千岁魏忠贤。魏忠贤原名魏进忠,从小聪明狡黠,属于市井中的泼皮无赖。他不想做苦力,只爱喝酒、嫖娼、赌博,但又时刻梦想出人头地。怎么出人头地呢?他的家乡历代都有因当宦官获得权势的,于是他心一横,将自己阉了,又通过关系进了皇宫,被安排到宫中管理“甲字库房”。

其实,入宫获得尽可能大的权势,才是魏忠贤的追求。经过一番打听、观察,他发现有个叫魏朝的太监在宫里非常吃香,他决定投拜到魏朝名下。他进宫时为了不丢祖宗脸面,本来已改姓李,现在为了跟魏朝攀同宗,立即恢复魏姓。他不断讨好魏朝,慢慢地,魏朝对他有了好感,两人结拜为兄弟。

不久,忠厚的魏朝就将魏忠贤推荐给东宫选侍王才人,叫魏忠贤做王才人的典膳,即专职负责饮食供应的太监。王才人是当时的皇长孙、后来的明熹宗朱由校之母,魏忠贤利用王才人的关系得以接近未来的皇帝朱由校。他陪这个小孩儿骑马射箭、踢球唱歌,朱由校特别喜欢他。

朱由校即位后,因为乳母客氏对他进行性诱惑,他对客氏特别依恋。而客氏是魏朝的“对食者”(宦官跟宫女结成的夫妻)。魏忠贤通过魏朝,千方百计讨客氏欢心,赢得了客氏对他的好感。客氏又帮他在皇帝面前美言,魏忠贤因此成为朱由校身边的红人,朱由校将许多重要政事都交给他处理。

飞黄腾达后,魏忠贤不但不报恩,为了防止魏朝与自己争宠,还千方百计下黑手。先是将魏朝的“对食者”客氏占为己有,后来,魏朝被朱由校逐出朝廷,派到皇帝祖籍安徽凤阳看守皇陵,魏忠贤又唆使朱由校下旨派人绞死魏朝。

在中国历史上,除李林甫、魏忠贤,著名的两面人还有秦朝蒙君惑主的赵高,宋朝里通外国的秦桧,明朝一意媚上的严嵩,清朝擅长逢迎的和珅……这些恶贯满盈的两面人,都已经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

中国近现代官场两面人,狡猾程度比起古人,不遑多让。汪精卫便是一例。汪精卫外表仪表堂堂,一脸正气,年轻时曾行刺摄政王载沣,狱中写下“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而广为传诵。“九一八事变”后,汪精卫两面人的本性不断发酵,最后冒天下之大不韪投敌叛国——建立伪政权、组织“皇协军”、美化日寇“东亚共荣”,一代辛亥英雄,竟沦为遗臭万年的“秦桧第二”。

台上喊反腐,台下猛贪腐,也是当今官场两面人的共性。在2009年的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原深圳市市长许宗衡一句“不飘浮、不作秀、不忽悠”,被广为传播,特别是“一个清廉的市长,不留败笔,不留遗憾与骂名”,更引发网友盛赞。他还信誓旦旦地表示,“历史和时间将是最好的检验尺度”。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以“为社会提供最大公共化产品和为自然人提供最优质服务”的阳光政务为己任、“不留败笔,不留遗憾与骂名”的“清廉市长”,在人们的不经意间,突然被中央纪委双规了。

郑州市中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9年,许宗衡利用担任深圳市委副书记、深圳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长等职务便利,为深圳市顺嘉高新建材公司、深圳龙岗区委原书记余伟良等九个单位或个人在变更土地规划、承揽工程、职务升迁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3318万余元。

许宗衡曾对其“圈子”内的人毫不忌讳地说:“我在会上讲的那些话是给别人听的,咱们该怎么办还是怎么办。”这句话也许更能体现许宗衡的两面人特征。

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身上双面人特征也很明显。他一方面要杀人、放火、抢劫、强奸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另一方面却又经受不住各种诱惑,大肆收受他人钱财,接受下级的行贿买官,甚至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

在文强的灵魂深处,“为人民服务”就是“为人民币服务”;讲“政治”不如讲“人治”,讲“正气”不如讲“义气”。所以,别看他在公开场合也讲一些冠冕堂皇的大道理,但那只是“放烟幕弹”,骨子里,他并不信这一套。在私下,他挥霍无度,生活奢侈,花天酒地,荒淫糜烂……

在落马贪官中,双面人何止少数?比如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就常谆谆教诲下属:“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永葆人的高风亮节”;原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在东窗事发前两天还在反腐倡廉大会上慷慨陈词:“反腐倡廉是全社会的事。公开是监督的前提,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原北京市海淀区“明星区长”周良洛,案发前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有着双重身份,一是北京市海淀区区长,一是朋友给的“陈总”。白天,周区长主持廉政会议,义正词严地教育下属。晚上,“陈总”出入专属的高档会所,美女相伴,歌舞升平,特别“想过那种夜生活”。

此外,原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落马前一天还在高呼:“‘公生明、廉生威’,自我批评怕不辣,相互监督不怕辣!”谷俊山贪污上百亿、淫乱破天荒,却装出“低调慈善”模样。女将军高小燕,曾高喊“堂堂正正做人”,却身陷军内贪腐窝案……

其实,不少落马贪官在反腐倡廉、勤政廉洁方面,都是嘴上说一套,心里想的又是一套;当众说一套,私下里说的又是一套;嘴上说一套,行动上又是一套。在反腐倡廉、清正廉洁上耍嘴皮子、玩文字游戏,早已是贪官污吏们的惯用伎俩,是腐败分子的一个显著特征,成了一些地方官场的“流行病”。

对于官场两面人,民间流传的这个段子对他们的性格有着一针见血的刻画:“台上是孔繁森,台下是王宝森,见领导是和珅,见百姓是泰森。”同样,民间还有一句俚语,也是他们“光辉形象”的绝佳写照:“台上道德文章,台下男盗女娼;既要做婊子,又要树牌坊。”

可见,官场两面人并没有因历史已成为过去而消失殆尽。一个个倒下的两面人,并非“天生”的腐败分子,何以一步步地沦落到如此境地?

从腐败分子自身的角度来说,成为两面人是一种趋利避害的本能。腐败分子“懂得”,要想安全“潜伏”,降低被查处的风险,甚至得到提拔,攫取更多、更大的利益,除了加强贪腐行为的隐蔽性外,还要善于包装、隐藏自己,善于欺骗组织和群众。因此,贪腐的官员越来越多地呈现出两面人特征。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一篇文章指出,两面人特征的贪官,侥幸、恐惧、冒险等心理交织在一起,外表装作镇定而内心纠结恐惧。

从外部来看,还有传统文化因素作用的结果。比如民国年间李宗吾所做的《厚黑学》,以及晚清谴责小说《官场现形记》等书中,都曾点破中国官场和人情世故中“说得做不得”、“做得说不得”的两面人规则。

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官员“乌纱帽”都掌握在上级少数人手里,对官员的有效监督不能完全到位。“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假,群众监督太空”。再加上那些决定官员前途命运的组织和官员作风漂浮,原则性差,以个人好恶看人取人,这就使得一些官员不仅可以“说一套,做一套”,而且还因此得到不菲的利益,甚至飞黄腾达。“一当官就阔起来了”,一些官员不断得到带病提拔,这就是最现实的例证。

点灯是人,吹灯是鬼。两面人“廉洁奉公”的面具,不过是他们大肆敛财、腐化堕落的“保护色”。他们平时隐藏极深,不仅给查办案件造成困难,而且由于善于伪装,一旦东窗事发,往往舆论哗然,给人们心理带来极大冲击。

更为可怕的是,两面人借助“面具”混进各级岗位后,整日唯恐被揭穿,往往竭力打造各种“圈子”,大搞选边站队、亲疏远近,整天琢磨拉关系、抱大腿,形成利益同盟,严重败坏所在地方和单位的政治生态。

在2010年召开的组织部长会议上,习近平指出了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着的六种不良作风:有些干部宗旨意识不强、有些干部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有些干部心浮气躁、有些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有些干部表里不一言行不一、有些干部贪图享受铺张浪费。其中在讲到“表里不一”不良作风时,他说,有些干部表里不一、言行不一,台上台下两个形象,人前人后两种表现。他要求尽快改变这些不良作风,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

“水清讵免双螯黑,秋老难逃一背红。”宋人这首《咏蟹》借螃蟹双螯既黑且长,最终难逃“一背红”的下场,说明贪横必败、法网难逃的道理。

英国大作家狄更斯也说:“世上凡是贪婪、狡诈的人,没有不做得过分,自作自受的。”事实也是如此。全面从严治党频出重招,反腐倡廉持续深入,“两面人”的结局不会好过秋后的螃蟹。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开启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幕,从坚持不懈反“四风”,到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从严管理干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重拳之下,不仅刷新了党风政风,赢得了党心民心,也让两面人的市场越来越小。

要想让官员不成为两面人,阳光是最好的办法。首先,在官员考核选拔层面,应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相结合,全方位、多角度地考察官员的“德”,防止失实失真。如考察官员,除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外,还要了解官员“八小时”之外的表现,对上与对下的态度是否存在巨大差异。

其次,由于内部监管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应进一步畅通民众监督的渠道,将官员真正置于组织、公众、法律等一切有效公开的监督之下,消除官员随意运行权力以权谋私的空间。

最后,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让官员财产曝晒在阳光之下,消除官员攫取、隐藏非法收入的黑暗空间。让阳光进来进行曝晒,消除官员运行权力和拥有财产的黑暗空间。

荀子把“口言善,身行恶”的“两面人”称为“国妖”,把“口能言之,身能行之”的人称为“国宝”,认为治国者要“敬其宝”,“除其妖”。历史和现实双重教训告诫我们,只有将官员真正置于组织、公众、法律等一切有效公开的监督之下,才能尽快揭下让“两面人”的伪善面具!

4朝中有人好做官

自古以来,“朝中有人好做官”是许多人笃信的生存法则。实际上,这句话也没错,但有一个前提,就是“朝中之人”要稳若泰山,不然就会“朝中有人也不灵”,甚至被“一窝端”。历史反复验证了这种逻辑关系。

2014年6月19日,中央纪委在间隔1分钟的时间发布了山西省副省长杜善学、政协副主席令政策双双被查。新华社在评论令政策落马时,用了“朝中有人也不灵”7个字,其言简意深,让人充满无尽的遐想。

那么,“朝中有人也不灵”到底是在棒喝谁?

2014年12月22日,中央纪委突然违背“周一拍蝇周五打虎”的传播规律,放出重磅消息: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令计划涉嫌严重违纪被查。

令计划被查,还是令不少人感到意外,因为之前他的兄弟前山西政协副主席令政策与华星汽贸原总裁令完成都被查,他还照样出镜,且在12月15日的2014年第24期《求是》杂志上发表题为《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团结奋斗》的署名文章。

自古以来,“朝中有人好做官”是许多人笃信的生存法则。实际上,这句话也没错,但有一个前提,就是“朝中之人”要稳若泰山,不然就会“朝中有人也不灵”,甚至会被“一窝端”。历史反复验证了这种逻辑关系。

利欲熏心的女市长赵芬芳为了坐上市委书记的宝座,轻信“北京首长”的儿子肖兵,不仅说动情夫金启明捐助一千万,而且在群众上访的关键时刻,带着肖兵四处游玩。结果最终肖兵骗子的身份暴露,赵芬芳只能以自杀收场。

这是电视剧《绝对权力》中的情节。官场中迷信“上面有人”的官员大有人在,这也正是“肖兵”们赖以生存的土壤。当然,“肖兵”们也并不都是骗子。

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打下不少“大老虎”。在“大老虎”落马后,只要顺藤摸瓜就能找到了“大老虎”在官场的亲戚们。

先说说“周老虎”——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此人是周家长兄,其原名周元根,有二弟周元兴(已故)、三弟周元青,其中周元青被媒体披露曾担任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国土局副局长,官职并不高。江苏无锡市是周永康的家乡,无锡市属于地级市,市属区的副局长,级别并不高。

2014年7月,中央纪委官网发布消息称,鉴于周永康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审查。

周永康落马后,媒体披露称其三弟周元青的上级此前已接连落马,如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党委书记王云鹤,江苏省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云昌,王云鹤更被指与周家过从甚密。而在周永康的消息宣布前,周元青夫妇已被媒体曝光早在2013年12月即被带走调查。

再说说“军老虎”——原中央军委副主席郭伯雄。陕西省民政厅原厅长郭伯权为郭伯雄四弟。郭氏兄弟是陕西礼泉人。哥哥郭伯雄生于1942年,四弟郭伯权生于1961年,两人的年龄相差19岁。1961年郭伯雄入伍时,郭伯权出生,兄弟俩的人生路径并不相同。

郭伯雄从一名普通的战士起步,最终登上军队的权力顶层,成为中央军委副主席、进入中央政治局。而小他19岁的郭伯权则从家乡的一名信用分社会计起步,后任礼泉县副县长,2009年升任渭南市副市长,2013年2月进入陕西省政府任职,任陕西省民政厅厅长。

据新华社2015年7月30日消息,中共中央决定给予郭伯雄开除党籍处分,将郭伯雄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5年9月,陕西省十二届人大第二十二次常委会免去郭伯权职务,但也未说明原因。郭伯雄落马后,郭伯权曾向媒体谈及对哥哥落马的看法。他说:“国家的大政方针是个啥就是个啥,你有问题该查还得查,现在谁也救不了谁,包括我们在内,我们相信党相信组织。”

此前2015年3月2日,郭伯雄儿子郭正钢浮出水面——中国军网对外公布了近期查处的14名军级以上官员重大贪腐案件情况。郭正钢赫然在列,“浙江省军区副政委郭正钢因涉嫌违法犯罪,2015年2月军事检察机关对其立案侦查”。

2015年1月,出生于1970年的郭正钢晋升少将,从而成为中国最年轻的少将之一。2014年两会后,其父亲郭伯雄的同僚徐才厚落马,之后郭正钢妻子的军产经营项目问题越来越暴露,但没影响郭正钢的晋升。

不料,郭正钢成为少将仅46天却落马了,从而被戏称为“月将军”。

而从很多落马官员来看,确实也是“朝中有人”。其中,尤其是落马的山西高官,更是都有着高层背景,“北京有人甚至直接插手县委书记的任命。”以至于山西原副省长杜善学当面斥责一名背景深厚的吕梁本地官员,“你有什么关系,我知道,我有什么关系,你不知道,我想让你滚蛋,能三点,不四点。”

一名吕梁处级官员曾向媒体介绍,他亲眼看见杜善学痛斥一名县委书记。骂了半个小时,县委书记吓得双腿发抖。当时,吕梁市副市长张中生曾在饭局上抱怨过杜善学太霸道,之后张中生接到一名与他关系不错的官员的电话,告诫他“退一步海阔天空,千万别招惹杜根子”。

然而这些根基深厚的官员最终在反腐风暴中不堪一击,连他们的后台也被挖掘出来,“同事”变“狱友”,“座上宾”变“阶下囚”,可见反腐风暴下,“关系”也并非万能。

清朝文康著的《儿女英雄传》第33回:“恰恰的被一个旁不相干的有心人听见了,倒着实的在那里关切,正暗合了‘朝中有人好做官’那句俗语。”据我所知,这是“朝中有人好做官”第一次真正见诸文字。

而如今,扛着“在朝中有人”的大旗,确实可以对胆小的人产生恐吓作用。如果不听在“朝中”有关系的人的摆布,一旦对方惊动朝中人对自己施压,掂掂自己的分量,确实不敢拿鸡蛋去碰石头,于是乎,对方说啥,自己便听啥,为了攀上朝中人这棵“大树”,有些官员连党纪国法都不顾。

比如,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冯朝辉落马,据媒体报道,作为一个伪造年龄、身份、学历的“三无官员”,这个被人们称为“小混混”、“二癞子”的冯朝辉长期声称“我在北京有人”。

冯朝辉的第一个官位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旧关超限运输检测点主任(正科级)。据报道称,“他跑到交通厅的领导那里,说北京部委的某某某是他的好朋友,希望对他提拔任用。”“他提的那些人都是级别很高的领导干部,交通厅的领导既不便打听,也不敢得罪,只好宁信其有。”

2008年12月,冯朝辉再次搬出北京“高层次的朋友”,使自己调入阳泉市纪委,担任副县级检查员。2010年,全国各地开始清查官员队伍中的身份造假者,当时,冯朝辉被阳泉市委组织部查证身份有问题,按规定应予清退。但他因为“在北京有人”,而被阳煤集团延至旗下,任命为集团纪委副书记,职级不降反升,成为“正处”。借用其“纪检官员”身份招摇撞骗,替人“铲事儿”,冯朝辉屡屡诈取不义之财。

据有关部门查实,2012年,山西某大型国企一名官员因有关问题被国资委调查,冯朝辉找调查组为其说情。事后,冯以感谢调查组人员为由,索要8万元,据为己有。次年,山西交通系统“窝案”爆发后,作为时任山西交通系统“一把手”的段建国,曾寄望于一名在纪检系统拥有深阔人脉的官员打探情况,此人正是冯朝辉。此前,作为条件,段建国已将他提拔到山西省高管局纪委书记岗位。

据报道,他跟中央纪委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早自2000年就结下了“友谊”。冯朝辉自然是“狐假虎威”的职业高手,但他并非孤例。无论官场还是江湖场,都混迹着一批打着各种领导旗号,招摇过市的人。

这类人通过出色的演技让基层官员、各界老板相信他人脉广阔,根基深厚,值得结交,有事肯定能办。征服了“观众”后,“装家”便让他们大把出钱,然后再拿着这些钱财去进行运作……其实他们到底能不能成事根本没人知道,他们到底有没有后台也不清楚,但正是人们“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和“媚权”的心态,让其有着施展拳脚的广阔平台。也因此,“只有名字和性别是真的”的冯朝辉,才能凭借他“在北京能见得着人”的吹嘘,在山西官商圈子里竟混成一个“人们既不敢得罪,甚至还得争相巴结”的红人。

而事实上,从这些年落马的官员来看,有的人以血缘和姻缘为纽带结成“家族贪腐”,互相庇护、共生共荣;有的借籍贯、工作过的地域、领域抱团,平时小弟利用公款和公权向上给大哥输送利益,到了关键时刻,则寄希望于大哥能打招呼、递条子,影响组织人事和执纪执法部门的工作,保自己平安,助自己升迁。比如金道铭在任山西省纪委书记期间曾招呼取消“两规”违法官员,白培中的贪腐丑闻也被他以“留党察看”草草终结;被查处的原铁道部长刘志军,其胞弟刘志祥担任原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背靠徐才厚,谷俊山开家发财,盆满钵满……于是,攀附“朝中人”,成了不少官员乐此不疲的事情。

原江西新余市委书记李安泽,通过商人接近苏荣之妻,从而傍上了大树。哪怕其后江西官场震荡,但李安泽还在开大会时,当众声称自己不会出事。他还说,自己想再“努力”,看能不能继续往上升一级。

而原山西省委常委、统战部长白云显然就没那么“幸运”。一次她到北京开会,在休息期间特地走到一位五台籍高官身旁套近乎:“我是您的同乡呢。”未料到对方揶揄她说:“我和你不是老乡,阎锡山跟你才是老乡。”

除了建立关系,官员们也会有意无意地透露出自己的“后台”,攀比关系在许多地方已经成了“明规则”。

这种异化的官场生态,令所有身处其间的人都无法逃避。

近两三年揭露出来的不少腐败大案中,人身依附和群体性腐败引人瞩目。在“秘书帮”、“石油帮”、“山西帮”等腐败团伙中,大家依附“帮主”,下层依附上层,盘根错节,沆瀣一气、政商输送、聚敛财富、穷奢极欲、鸡犬升天。

让人吃惊的是,在这些案件中,少数省部级高级官员也沦为“大老虎”的家臣、家奴,腐朽丑陋不堪。

自古以来,人们都把“朝中有人好做官”奉为金科玉律。而任人唯亲的组织路线,更是中国封建社会“家天下”的必然派生物。

清朝重臣曾国藩,不仅少年得志,而且在京官的十几年中,升迁极快。1838年中进士,1840年授翰林院检讨,1847年升内阁学士、礼部侍郎,1849年迁礼部右侍郎。以后的4年兼任过兵部右侍郎(1849年)、工部左侍郎(1850年)、刑部左侍郎(1851年)、吏部左侍郎(1852年)。从官阶上看,从翰林院检讨的七品,升迁到礼部侍郎的正二品。曾国藩十分得意,写信通告亲友,说自己是“十年七迁,连跃十级”。清朝官制共是“九品十八阶”。每一品级有从品和正品之分,就是说一个官位上有从、正两级。这样算起来,曾国藩十年京官,由七品到正二品,的确是连跃了十级。他自己认为,环视左右,极少有升这么快的。给弟弟的信中说:“37岁至二品者,本朝尚无一人。”

曾国藩的升迁之路,正验证了“朝中有人好做官”。当曾国藩走进翰林院成为大清帝国的储备官员时,他就像一匹蓄势待发的千里马在寻找自己的伯乐。好友王闿运坚持认为,曾国藩能在道光年间十年七迁,成为当时汉族大臣中数一数二的人物,其恩师穆彰阿的提携功不可没。

曾国藩在京做官的十几年中,升迁极快。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正月,曾国藩在给同年进士陈源兖的信中谈及升迁一事说:“我本是疏野之性,肮脏之貌,不但我自己意料不到升迁如此迅速,即是要好的朋友也不曾料到。”

中国共产党是反封建起家的,但人身依附延续了几千年,埋藏于我们的政治肌体,只要遇到合适的气候,还会滋长泛滥。

我曾经在一篇题为《田纪云的退休生活》的文章中读到这样一段文字:田纪云自称讲话不招人喜欢,但是讲实话。1997年11月,欧洲议会代表团访华,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田纪云负责接待工作。欧洲客人提了一个问题:“我们的官员怕议员,议员怕选民。你们的官员怕什么?”他当时直言不讳地回答:“我们的官员怕领导。”如今,田纪云此番话,依然令人深思。

“我们的官员怕领导”,此乃源远流长。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形成的官本位制,官大一级压死人。上对下颐指气使,下对上唯唯诺诺。“朝中有人好做官”。而君临天下的皇帝老子一言九鼎,“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更遑论其他。

令人深思的是,最末一个封建王朝虽已覆灭近百年,但官本位制那一套余威不散。在下的要保“乌纱”,进而想要换更大的乌纱,不可不对在上的领导有人身依附,而体制内实权资源紧张而职数又大量超编,更是让不少身居高位的腐败分子,把自己领导的单位变成“独立王国”,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君子之交淡如水,为政之道清似茶。”祛除“朝中有人”的迷信,一方面需要斩断不正常的裙带关系,对那些胡作非为的“关系户”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要查“关系户”,更要追究其背后的“朝中人”,要让这些高级官员形成约束“自己人”的压力;另一方面,必须使官员公开透明地行使公权力,严格组织程序和党纪国法;而最根本的,还是纠正唯上、媚权的官场文化。

“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习近平曾反复告诫,广大党员干部应当铭记,党内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利益输送,绝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更应永远明白,真正的“护身符”,不是“哪条线”、“某圈子”、“谁的人”,而是心中那把遵纪守法的戒尺。

我希望有一天,“朝中有人好做官”不再是举国之慨。否则,许多官员仍将不得不“外矫仁义,内怀鄙吝……好驰虚誉,阿附成名”!

5官场李鬼传

古今中外,假冒官员行骗现象由来已久。不少反复粉墨登场的假官事件,不过是老谱的袭用。这种假冒伪劣坑蒙拐骗,从来就是社会的一种毒瘤,更是一种社会疾病。

故事发生在俄国的某个小城。

这个小城在粗鲁而贪污的市长和一群本身是歹徒而实际是笨蛋的官吏主宰下,变得腐败不堪。当这群贪官污吏风闻首都已派出微服私巡的钦差大臣时,每个人都慌乱得不知如何是好。正当此时,突然听到有一位叫赫列斯达柯夫的人正投宿于城内唯一的旅馆里。于是,他们就误认这位外表不凡而实际上因赌博、游荡而辞官返乡,途经此地的赫列斯达柯夫为钦差大臣了。

市长大人立刻在家里开了一个盛大的欢迎会,且不断贿赂这年轻人。在市长等人的百般奉承之下,青年的心里升起一个邪恶的念头,因此便向市长的女儿求婚。而市长则以为只要和他攀上了关系,就能打开在首都升官发财的门路,所以欣然允诺了。然而,这名青年却因担心骗局被揭穿而匆忙逃走。

当市长官邸里正处于热闹的高潮时,邮局局长手捧一封信走进来。那封信是青年写给彼得堡的朋友的,他在信里大肆嘲笑那些把自己误认为是钦差大臣的笨蛋,并为每一个官吏取了一个令人难堪的绰号。当市长与官吏们正为这件事而哑然失声时,真正的钦差大臣来临了。

……

这是俄国讽刺作家果戈理的代表作《钦差大臣》的故事梗概,描写纨绔子弟赫列斯达柯夫与人打赌输得精光,正一筹莫展,从彼得堡途经外省某市,被误认为“钦差大臣”,在当地官僚中引起恐慌,闹出许多笑话。

果戈理1836年发表的这部作品,不仅为世人所喜爱,更是奠定了他作为讽刺大师的世界文坛地位。

中国版的“钦差大臣”,也在古今重复上演过。而事实上,不少反复粉墨登场的假官事件,不过是老谱的袭用。这种假冒伪劣坑蒙拐骗,从来就是中国社会的一种毒瘤,更是一种社会疾病。

在中国古代,做官一直是许多读书人的梦想,“官”对于农业社会的生民而言,具有改天换地、救人于死境的重大作用。因此,“官”对百姓的威慑、震撼,百姓对“官”的惶恐,都可以想象。

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中国骗子深谙个中三昧,他们假冒官员行骗,骗小官、骗百姓,并能频频轻而易举地得手。

宋朝《名公书判清明集》记载了“假宗室冒官爵”这样一个案件:宋朝有个赵假熹,本来就是个败家子,平素在街头闾里为非作歹,坑蒙拐骗无所不为,他假冒赵善菜的长子赵汝昔,伪造降生县据,私刻皇叔祖润王府印记,私置黄旗、铁鞭、柱杖,任意胁夺商旅,占据船只,打人致伤。

最后案发,才发觉原来是个假赵汝昔。伪装虽然被揭穿,赵假熹并没有悔改,而是改名赵汝熹,冒充赵善菜次子,出入州县府衙,假装办公事,包刑狱,骗税官,四处赴宴游乐。自刻都大司捉点印记,招摇之至,先后骗取官会二十余贯,又大肆搜索铜器,连民间的神佛像、小儿颈上的铃铛、家用的盂器也不愿放过。

赵假熹假冒宗室、官爵行骗,能够屡屡得手,一方面是老百姓怕官,明知吃了亏被敲了竹杠也敢怒不敢言。另外一方面是古代中国官场“官官相卫”的陋习,使得地方官员们对他的行骗勒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到了清朝乾隆、嘉庆时期,有个行踪飘忽的诈骗团伙,领头的是安徽桐城人,绰号“插天飞”,他也上演了一出假钦差的大戏。这家伙的主要活动方式,是在京师和各省会安插耳目,侦察高级官员的隐私,然后伺机讹诈。

有一个河南巡抚,因为枉法被人参劾,京都和省会都有其即将被处分的小道消息。一日,有人故作神秘地告诉巡抚派出的探者:“我们主人得知河南巡抚在某某案中得贿赂,贪赃枉法,所以特意前来密访,如果罪证确凿的话,那个人可要倒霉了!你千万不要把这件事再说给外人听了,到此为止。”探者急忙飞马去报告巡抚。巡抚大惊,第二天率所属臣僚一起前往该寺院拜访。等到进入房间,只见一个穿黄马褂、戴珊瑚顶、插孔雀翎的老者,正侍候着一个翩翩公子在座。

众人进了屋,老者摆了摆手,说道:“爷在此,可行礼。”大家都认定这个少年必是那位王爷,急忙作大礼参拜。少年只是倨傲不礼地点了点头,又低声向老者说了些什么。老者点着头,应了,又转过脸说:“我们明天就要回京了,不添你们什么麻烦了,都回去吧。”

当晚,巡抚觉得自己的命运就在这个少年贝勒身上了,连夜备下一万两银锭,派人悄悄送进了寺内。次日清晨,又率所属一起急赴城门,预备给少年王爷饯行。却不料这伙人早已连夜逃跑了。这个穿黄马褂的人,便是“插天飞”。

在中国古代,有些骗子更是胆大到敢假冒皇帝。

清朝末年的一天,湖北黄州忽然来了一个男子,径直来到府衙,态度骄横傲慢,不可一世。问他姓名也不回答。知府惊异得不知如何是好。大家都知道,这个时期,光绪皇帝正被囚禁在瀛台,有谣传光绪帝逃到民间的说法。知府也弄不准此人来头,自己又不认识皇帝,为稳妥起见,只得将他送到抚衙武昌处理。

此时湖北总督为张之洞,他自从光绪初年镇守一方掌管大权后,从未入朝见驾,也不认识光绪皇帝,所以他也迟疑不敢断定此人身份,就命人将他软禁在江夏狱中,暗中叮嘱看守官员好生看待。随后又遍招各地官员前来辨认。于是各地众官员纷纷到狱中观瞻辨认,也都想一睹“天子”风采。

而这男子也含糊地示意他就是光绪皇帝,是为躲避慈禧太后的威逼而逃离京城。负责服侍的巡检、典史二人都深信不疑,每天穿着朝服前去问安。这男子看两人殷勤,就写了一张纸条:“巡检可任职武昌,典史可任职汉阳。”这二位还真拿着纸条到总督衙门传达皇上的恩典和任命,此举不由使张之洞起了疑心。不久,这男子又写了一张纸条命令张之洞:“朕在狱中甚贫困,速送银3000两。”而此时,另外一个巡检见到该男子后,大惊失色,赶紧向张之洞报告原委。原来,前几年他去北京内阁办事,出东华门时误撞了显贵侍从宦官的车,争执得不可开交,忽然有一个骑马人从内门出来,仪态非同一般,宦官对他十分礼貌恭敬,那人挥挥手说了几句话,宦官当即散去了。那人便是此男子。

可以肯定的是,这男子并非皇帝。

张之洞听了汇报,再加上这男子的异常举动,断定他是冒牌货,遂会同两司严审,男子这才招供说自己是御前侍卫,北京的汉人,因贫苦不堪,想假托冒充皇上,骗得一些金银即逃走。张之洞哪敢将此事上奏朝廷,遂将此人秘密处死狱中,又借别的事,革去了巡检、典史的官职。

近年来,也有冒充官员的戏法不断上演,有些不法分子以身试险,利用人们对权力的迷信、攀附或畏惧等心理设置相似的骗局并得逞。

从2010年开始,一个叫赵锡永的人自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司长”,在湖南娄底、云南昆明、玉溪等地行骗,不少政府官员信以为真,甚至聘其为政府顾问。2013年3月国务院研究室下发通知,称没有此人,请云南省办公厅“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揭露赵锡永的诈骗行为”。云南各地也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赵锡永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赵锡永,1955年出生,辽宁沈阳人。大学文化,曾在沈阳弹簧厂工作。自封头衔为“清大远景规划设计研究院”专家,“经济学博士,教授、研究员,国务院研究室司长”。

2010年,赵到湖南湘潭娄底两地级市调研,受聘为当地经济开发区顾问,为当地工商联合会统战系统讲学,入选当地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在“情系玉树大爱无疆”捐赠活动上,作“把握机遇、调整结构、转变方式、加速发展”长篇报告。

2012年10月,赵在同济大学“中国绿色柴油机产业发展论坛”发表《乘用车柴油化在中国的现实意义》演讲。2012年11月,赵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身份,参观指导青岛东城国际儿童之家,崂山区发展局陈波局长陪同参观。

2013年1月,赵出席昆明理工大学与两家企业合作挂牌仪式,该学校领导与云南省科技厅副厅长出席。2013年2月底,赵以“国务院政策研究室”身份考察玉溪三天,玉溪下属县重要项目知名企业都去过。《玉溪日报》以《国务院研究室“把脉”玉溪发展战略》为题,对赵玉溪之行予以详细报道。

2013年3月8日,国务院研究室致函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称没有赵锡永这个人,也未组织什么专家组赴云南考察调研,吁请当地有关部门制止揭露赵锡永的诈骗行为。至此,假“京官”赵锡永才暴露马脚。

从赵锡永,不由让人又想到“共和国第一大骗子”——李万铭。

人们可以从老舍的剧作《西望长安》中了解到,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程度的李万铭,怎样从一个国民党士兵,伪造档案,自我吹嘘,诈骗到中央窃取农林部行政处长之高位的罪行以及被判刑后艰难的改造历程。

与其他骗子不同,李万铭的行骗本领像是与生俱来,似乎活着就必然以骗为业。生于1927年,死于1991年的李万铭,一生中最亮的看点,就是那些“骗绩”了。由他本人口述、别人整理成书的《我曾经是个骗子——李万铭忏悔录》第一章这样写道:“1927年元宵节,母亲一胎得二子,遂唤大喜二喜。我是大喜,李万钰是二喜。”“在几个兄弟中,我与万钰感情最深。小时候,穿一样的衣服,吃一样的饭,连睡觉都爱一个被窝。”但是,“我与万钰性格相反,我奸诈,他诚恳,我胆大,他胆子小得树叶下来怕砸着头。”至于行骗“佳绩”,书中也有记载:“1944年初,县城银行招考佣人,由于二喜只有小学文化程度,没把握通过考试,父亲喊我去替考。通过考试以后,二喜去银行上了班。”

据李万铭讲,他的父亲口吃但精明。人们后来看到,这两点在他身上都有遗传,而且还有发展。李万铭平时口吃,骗别人说是因抗美援朝时中了美军毒气。但一行起骗来,就十分兴奋,一兴奋,就非但不再结巴,而且口若悬河。

李万铭随团出访苏联时,对同机的一位年轻女性大肆吹嘘编造出来的光荣身世,激情迸发,语言流畅,极富感染力,令这位单纯的女共产党员好生佩服,竟同意与李万铭牵手走入爱情殿堂。

李万铭少小不努力,虽被学校开除,但却有些歪才,比如书法不错,而且特别擅长字迹模仿。他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助推骗局屡屡成功。比如,1952年在武汉,他想去疗养,就编个谎话,说北京的首长陈赓想见他,来电话了。李万铭的直接领导姓徐,正是陈赓的老部下,便托李给老首长捎封信去。不久李万铭回来了,还带回了陈赓给徐领导的一封信。当然,这封信是“书法歪才”伪造的。但徐领导深信不疑,对李万铭也深怀敬意。信中提到让李万铭疗养的事,徐领导自然照办。

为了关键时刻行骗得手,李万铭平时就很注意培养形象。在农林部时,他上班拄着双拐,身着呢军服,俨然一位有贡献的高级军官。他的屋子里,战斗英雄、模范党员的奖章奖状,真的假的,全部显眼地摆挂。去苏联时得到的留声机,骗得的军政首长的赠品、签名簿等等,当然更忘不了时时炫耀。当时,一个人的津贴一个月只有几元钱,但李万铭每月报销看病的三轮车费就有60多元,让你不得不相信这是一位享受特殊待遇的共和国功臣。

但骗子终究是骗子,常在河边走,岂能不湿鞋?奇的是李万铭不是败在别人追捕,而是自投罗网,只因跑到关公门前耍大刀,找错了对象,演砸了。

1954年底,他又伪造了一封急电,称某军司令员任命他当参谋长兼师长,并写来令他飞往兰州商谈重要军务的“亲笔信”。农林部未敢怠慢,遂为其买好机票。1955年1月,李万铭先飞抵西安。因其曾在西安工作学习过,报上又曾宣传过他的“丰功伟绩”,很多熟人朋友便纷纷来看望这位知名的“功臣”、“模范”。消息传开,省委也知道了。在一个场合,李万铭见到了省委书记张德生。谈话间,李又大肆标榜自己,并煞有介事地吹嘘此次赴兰州将担任要职。张德生曾任二野政治部主任,当时又身兼兰州军区政委,对李所言情况却了无所闻,不免心生警觉,便通知省公安厅调查。这一查,伪装很快就被揭穿了。因为李万铭那些经历全是假的,谁也不能证明,处处对不上号。1955年1月,李万铭被逮捕。

与一般骗子不同,李万铭被捕后,既不抵赖,也不隐瞒,竹筒倒豆子,哗哗啦啦,把行骗经过从头至尾、从根到梢悉数供出,像是早有准备,更像是对自己的骗术进行一次汇总和公示,听得办案人员既沉重又惊愕,太匪夷所思了。

今天的人们不容易理解那时的官员为什么那样容易上当受骗,使李万铭一路畅行无阻。这中间,除了李万铭这个骗子确实“史无前例”,人们缺乏抵抗力外,还有很多客观因素。比如新中国成立之初难免的制度漏洞、信息不畅、机构人员变动频繁以及当时的官僚主义、崇拜英雄、盲目轻信等。这一切与骗子的狡诈混杂交叉,终于酿成了一幕接一幕颇具讽刺意味的政治闹剧。

类似赵锡永、李万铭的事例,近年在各地不断重复上演。2002年,一则新闻让人瞠目结舌。当时,一对只有小学文化的夫妇,冒充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中央部委领导等职务,先后对甘肃、内蒙古、云南、海南、陕西、山西、江苏、四川等8省区的20个单位进行诈骗,获利55.5万元。上当者有普通市民、商人,也有机关单位的官员。

2003年,河南焦作市农民崔某谎称自己是某部委官员,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诈骗多名受害人钱财近400万元。

2006年,河南新郑一名农民,冒充省公安厅领导,以办理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证为由,先后诈骗获利200多万元。

……

无论古今,骗子假冒官员能屡屡得逞,其主要原因在于“权力情结”的根深蒂固。

一般情况下,假冒官员行骗都是严重的事件,一经发现,将受到严惩。然而,“假官”行骗如果得手或者部分得手,接受处罚的将不仅是这些骗子,那些被骗的人视情况通常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即使情节较轻,但被骗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在这种情况下,被骗的部门或个人一般都不愿意声张,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又助长了“假官”行骗的胆子。

其实,想核实“假官”们的身份也不会太难。光绪年间,有个叫李梦莹的人从湖南到苏州,自称翰林,拜会当地官员,就连巡抚赵舒翘都被骗了,叮嘱下面的人对其多照顾。只有吴县凌县令怀疑其身份,“发电至湖南密询”,只用一份电报即将其识破。核实“假官”们的身份不难,难的是敢不敢。在一些人思想里素来有严重的“媚上”心态,怕核实人家的身份会惹“领导”不高兴,在这些人看来,“领导”高不高兴关系重大,足以大过真理和真相。

按理说,官员是国家公务员,是人民的“仆人”。但现实生活中,由于监督机制不完善,官员手中的权力很大,但几乎不受约束。这种缺乏监督约束机制的政治体制,给骗子冒充“官员”行骗留下了空子。

一方面,资源的过度集中、权力的畸形分配,让官员成为炙手可热的结交对象。在不少人的潜意识里,“官”代表着权力,能够帮助其实现“发财梦”,因而不少人迷信和崇拜官员,尤其是中央“大官”。因此,很多人都自作聪明地抱上了“大树”,不想错过与“大官”结识的机会,总是试图从“大官”那儿获得不菲的“回报”,以致聪明反被聪明误,最后成为诈骗者的猎物。

另一方面,“官员”的能量太大。只因官员手中掌握了大量的资源和审批权力,且对这些资源和权力的监控力度和范围十分有限,官员的自由裁量权极大,为他们“权力寻租”预留了空间。有时候,当官的一句话就能让人一夜暴富,一句话就能让人官运亨通。长此以往,这样的腐败现象让有关部门公信力下降,民众只能寄希望于“潜规则”办事,这就给骗子冒充官员行骗留下了足够的空间。

比如,2012年,因冒充国家发改委副司长“骗倒一地官商”的邹斌勇在北京被捕。在谈到其诈骗成功的诀窍时,一位知情人透露,其中很大的一个原因是“邹斌勇这个发改委的身份很关键。很多工程项目没有发改委的审批是办不成的。如果一个发改委的副司长来了,就是一些领导也要卖几分面子给他的,更何况那些急于拿到各种项目的商人了。”

这番话,恰好为假官员猖獗做了一个绝好的注脚。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要治理这类“官场李鬼”假冒官员行骗的行为,就得把“真李逵”的权力看牢,锁进笼子。若一切都照章办事,晒在阳光下操作,谁又会再迷信权力?假冒官员者又哪来行骗的土壤?

6马屁江湖

在中国浩瀚的历史进程中,既出现许多秉承儒家教训、特立独行的清官,也出现一些乱臣奸党、官场赌棍、势利小人。他们擅长逢场作戏,长袖善舞,以溜须拍马为能事,往往把官场“拍马屁”演绎到极致。

人们常把对他人谄媚奉承的行为,称之为“拍马屁”。

“拍马屁”一词,最早是出现在清·韩邦庆《海上花列传》第十回:“还有朋友哚拍马屁鬼讨好,连忙搭俚买好仔家生送得去铺房间。”至今,“拍马屁”的来历主要有三种说法:一是元朝蒙古人有个习惯,两人牵马相遇,要在对方马屁股上拍一下,表示尊敬。二是蒙古人好骑手遇到烈性马便拍拍马屁股,使马感到舒服,随即乘势跃身上马,纵马而去。三是蒙古人爱马,如果马肥,两股必然隆起,所以见到骏马,总喜欢拍着马屁股称赞一番。

“拍马屁”是一种风俗,并无任何贬义。然而,趋炎附势者看到权贵策马而来,不管其马优劣如何,便争着拍马屁股恭维一番。久而久之,“拍马屁”就成了巴结讨好、阿谀奉承的同义词,贬义色彩甚浓。

在中国浩瀚的历史进程中,既出现许多秉承儒家教训、特立独行的清官,也出现一些乱臣奸党、官场赌棍、势利小人。他们擅长逢场作戏,长袖善舞,以溜须拍马为能事,往往把官场“拍马屁”演绎到极致。

古人说为臣有“六邪”,即所谓具臣、谀臣、奸臣、谗臣、贼臣、亡国之臣。其中一种就叫谀臣:上头说什么都欢呼叫好,上头干什么都说应当,暗暗探听上头喜欢什么就说什么、做什么、送什么,让上头听着看着拿着高兴。

“拍马屁”必有始祖,却渺无据可考。但“圣人”孔子,也曾有过“拍马屁”之举。据《孔子家语》载,孔子19岁娶“并官氏之女”为妻,一年以后喜得贵子;听说孔家生了儿子,鲁昭公就派人给他送去一条鲤鱼,以示道贺。孔子颇感荣幸,即为儿子取名曰鲤。嘿!孔子何尝不是“拍马屁”?

孔子这次“拍马屁”是不是产生收益,并无下文。但据史书记载,后来不少“拍马屁”者,却能从中讨得大便宜。

相传,晋桓玄称帝时,一日,桓玄登上大殿,当在龙位就座时,御座突然塌陷,群臣大惊失色,桓玄也极感惶恐。侍中殷仲文站出来说:“这是因为陛下圣德深厚,连大地都载不起了,所以御座才陷落下去。”顿时桓玄转忧为喜。自此,殷仲文便成了桓玄的得意侍从。

皇帝、宰相身居高位,中下层官员即使想“拍马屁”,也往往鞭长莫及,巴结不上。于是,有人便搞曲线“拍马屁”,选择皇帝、宰相身边人,特别是其宠爱的老婆、孩子下手,而且屡屡得手。

据《资治通鉴》载,唐玄宗专宠杨贵妃,朝内外争相向贵妃贡献器服珍玩。岭南经略使张九章、广陵长史王翼,处地与长安相隔数千里,但都别出心裁,所献精美;针对杨贵妃特爱新鲜荔枝,张九章便动用驿站、快马传递,让贵妃一饱口福。贵妃开心了,玄宗更开心,给张九章官升三品。王翼也由贡奉绫绡锦缎,使贵妃的霓裳羽衣舞大放异彩,而被召入京任户部侍郎。

在中国历史上,宋朝是第一个由文人主导的朝代。由于历代皇帝均刻意提倡文事,选拔孔儒出身的官员,所以官场的文化气息非常浓郁,很多官员同时也是享誉一方的学者或极富名望的诗人。可这些饱读诗书的风雅之士为官,却没能消除历代官场奔竞阿谀的痼疾,此类风气有增无减。

南宋时,宋高宗朝的权臣秦桧,孝宗朝的权臣赵汝愚,光宗、宁宗朝的韩侂胄,以及后来的史弥远、贾似道等人,无不是官员们争相投靠的对象。特别是秦桧执政时,很多官员入其门庭,“凡投靠者以皋、夔、稷、契为不足,必曰‘元圣’”。秦桧则来者不拒,“开门受贿,富敌于国,外国珍宝,死犹及门”。而韩侂胄时期,有官员为了巴结他,不惜学狗叫。有个叫程松的,为讨韩侂胄的欢心,甚至甘愿将自己小妾献出,并为其取名“松寿”,取祝愿韩侂胄长寿之意。

更为滑稽的是,整个宋朝,因为奔竞,官员们还发明了不少新的官场专用语。“托身之初,腹心尽布”,这叫作“纳忠”;“被用之始,先加约束”,这叫作“受记”等,荒唐言行,不胜枚举。

明朝,在“拍马屁”方面也是人才辈出。

明太祖朱元璋一次微服外出,路遇彭友信,正好雨过天晴,万里长空出现了一道彩虹。朱元璋兴之所至,信口吟了两句:“谁把青红线两条,和风和雨系天腰?”彭友信灵机一动,马上应声接了两句:“玉皇昨夜銮舆出,万里长空架彩桥。”把朱元璋比作“玉皇”,说“万里长空架彩桥”的,就是你这位“昨夜銮舆出”的“玉皇”。朱元璋听后,龙颜大悦。吟诗的第二天早晨,就封彭为布政使。

解缙的谄谀之功夫,更在彭友信之上。某日解缙与朱元璋在御花园的池塘钓鱼,解缙技术好,接连钓了几条大鱼,而皇上钓了半天则一无所获,甚为尴尬郁闷。解缙道:“皇上,你没发现鱼也如此知礼节吗?”皇上听了疑而问曰:“此话怎讲?”解缙道,有诗为证:“数尺丝纶入水中,金钩抛去荡无踪。凡鱼不敢朝天子,万岁君王只钓龙。”朱元璋龙颜大悦:“原来如此!”

明朝宰相严嵩无疑是拍马屁的高手,他的马屁之道,除了具有前人的一般特点之外,还根据皇帝的性格,善于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摸索出适合于世宗的一大奉迎方法,使得他入阁20年,擅权20载,直到87岁高龄才因病死去,虽不能说寿终正寝,好歹也没身首异处,他最后虽遭罢官,但总体上说,他是一个“成功”的官场经营者。

明武宗没儿子,没亲兄弟,驾崩,只好传位给堂弟朱厚熜,是为嘉靖朝世宗。朱厚熜是皇族小宗,继皇位算不得正统。如何议定武宗的谥号及过世老爸的主祀、封号,还有老妈的封号,是个大难题。严嵩察觉了朱厚熜的隐忧,就积极主持策划和制订了迎接世宗老爸的神主入太庙仪式,后世宗老爸被谥为睿宗。朱厚熜心病得除,遂对严嵩青眼有加。

当然,严嵩“拍马屁”更高的一招是,在仪式结束后,他写下《庆云赋》、《大礼告成颂》,让世宗通体舒泰,第二年便提拔严嵩做了太子太保。

朱厚熜崇信道教,疯狂至极,设醮坛,信方士,服丹药,中年后不事朝政,专事玄修,以致京师几乎成了一个大道场。严嵩抓住机会,赶紧做了两件事,一是戴着朱厚熜赐予的沉香道冠上朝,以示政治正确,与皇帝心连心心贴心;二是朱厚熜祭醮道场时需朗读献给上天的奏章祝文,称为青词。青词是用红色颜料写在青藤纸上。世宗肚子里的货不多,每次撰写青词都绞尽脑汁。严嵩急皇帝之所急,解皇帝之所忧,发愤努力为世宗撰写青词,假装废寝忘食。

老实说,严嵩起码要算半个文人,诗文不错,书法不错。但文人一旦以小儿状对上谄媚,因心理畸形,必然对下大搞迫害,其祸害尤甚。

清朝权臣和珅,也是一个擅长拍马屁的人物。和珅,史称其“少贫无藉,为文生员”。和珅的高祖尼雅哈纳是清朝开国功臣,作为他的后人和珅自然可以随帝侍君。乾隆三十四年,和珅开始摆脱困境,初为銮仪卫(掌皇帝仪卫排列及承应诸事),后承袭高祖尼雅哈纳的三等轻车都尉世职,自此为他铺平了一条接近皇帝的便捷途径。和珅聪明能干,相貌俊秀,好察言观色,善见机行事,又会逢迎讨好,所以他的仕途平步青云,官至宰辅,控制朝政长达二十余年。

皇帝的侍卫很多,但为什么和珅会得到乾隆的赏识呢?这主要靠和珅精到的溜须拍马之术。乾隆博学多才,和珅想要拍马屁就要恰到好处,才能使龙颜大悦,得到赏识。和珅博学多才,善于古玩鉴赏,而且文笔非常好,这都是他得宠的重要原因。和珅的另一手腕就是投其所好。乾隆一生喜爱作诗、书法,和珅为了迎合乾隆,在这些方面下了不少功夫,并达到了较高的水平。乾隆的书法很见功力,和珅的字酷似乾隆,可能是他刻意模仿的,乾隆后期的有些诗匾干脆交由和珅代笔。挂在北京故宫崇敬殿的御制诗匾,据考证就是由和珅代笔。

《庸庵笔记》记载:有一天乾隆要外出,仓促中找不到仪仗用的黄盖,乾隆责问道:“这是谁的过错?”众侍卫都吓得不敢出声,只有和珅应声说道:“执掌此事的难辞其咎!”乾隆对和珅的从容不迫十分有好感。还有一次,乾隆在轿中背诵《论语》,忘了下文,和珅顺口背了出来,乾隆很是欢喜。总之,年轻的和珅英俊潇洒,又颇有才学,可能在某一偶然的机遇中引起了乾隆的注意,从此时来运转,飞黄腾达。

在乾隆日益昏聩的老年,越来越听不进忠言,又好大喜功,自诩十全老人,认为自己能够及得上祖父康熙、父亲雍正,而和珅就用此来麻醉乾隆。而且,和珅知道乾隆深深地爱戴他的母亲。所以,和珅就竭尽自己的一切解数来讨好皇太后,特别是在皇太后归天的时候,和珅更是时刻陪在乾隆身边,痛哭流涕,一连几天,茶不思,饭不想,赢得了乾隆的好感。

如今,“拍马屁”还有一个高雅的说法——精神贿赂。高明的“拍马屁”者就是心理按摩大师,受拍者缺什么,他就能提供什么。

1977年8月14日,陈云作为上海代表团的代表出席中共十一大,在小组讨论时就党的建设发表了一条意味深长的意见:中央、省、市(包括军队)的主要领导同志,要对抬轿子、吹喇叭和逆风恶浪袭来时随风倒的人,保持警惕。这样的人都不是实事求是的人。

类似的话,陈云早在1938年9月《论干部政策》一文中就讲过,“对于干部,不要‘抬轿子’,要实事求是”,后来还在不同场合多次论及。“抬轿子、吹喇叭”是对党内那些尽说好话、溜须拍马、奉承吹捧现象的形象比喻。陈云对这种庸俗现象深恶痛绝,因为它影响正确决策,破坏党内民主,败坏党的风气。

然而,在政府职能日益转变的今天,一些思想不正的人为了能够获得领导的赞许,想方设法地进行变样的“贿赂”。其实,颠倒黑白、罔顾事实、阿谀奉承的拍马屁行为,比善意的批评危害更大。

2016年春晚反腐小品《投其所好》,其中那个“马屁精”科长的形象让人久久不忘。除了小品情节的精彩,更多的是来源于生活的人物艺术再现。

显然,反腐题材小品上春晚,还真是破天荒第一次。2016年春晚之前,春晚反腐的语言类节目为什么会引发关注?这既是人们对讽刺官场丑恶现象作品的期待和关注,也是现实中腐败个案的真实再现。

近年来,那些“为领导打伞”、“帮领导开车门提包”、“背领导蹚水”等事件中的“马屁精”们,大庭广众之下讨领导欢心,看看那些肉麻吹捧上级、语不惊人誓不休地“拍马屁”,这些都是一个个具有现实意义的讽刺小品。

但是,有一些“拍马屁”并不露骨,但却让人更为受用。

2016年1月12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受贿案,认定被告人李东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李东生在央视工作长达22年;2000年出任广电总局副局长,2002年出任中宣部副部长。李东生于2009年10月起,调任公安部副部长,并且还身兼多个与此相关联的职务,享受正部级待遇。

从宣传部门突然调任公安部门,李东生的这种大跨度调任一度令人惊讶,因为在此之前,李东生并无在公安系统任职的经历,他对公共系统完全是两眼一抹黑。不过,谁都知道,有时候能力和经验并不是最重要的,领导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李东生可以横跨媒体和公安系统,自然有其“过人”之处。

那么,赏识李东生的那位领导是谁?就是已经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周永康。李东生和周永康其实早已结识,而且相谈甚欢。李东生早就觉察到周永康有另觅新欢之意,所以,将央视财经频道的《每日财经》编导贾晓烨介绍给了周永康认识。2000年以后,贾晓烨离开央视财经频道。不过,她还曾在央视下面的一个虚职岗位待过。对大多年轻的央视人来说,贾晓烨像是一个“传说”。

2001年,贾晓烨与周永康正式结婚。周永康比贾晓烨大26岁,如此之大的年龄差距,显然不能用爱情来解释,两人的结合只能算是一场交易,两人各取所需,各得其所。李东生成了周贾的花开大红叶,自然而然备受周永康的青睐。周永康一直都希望李东生能够进入公安系统任职,但是,直到周永康在出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政法委书记之后两年,这一愿望才得以达成。

李东生虽毕业于名校,但在工作中能力并不出色。相反,他的溜须拍马功夫却堪称一流,跟军中巨贪谷俊山不相上下。他的职位主要是靠钻营来的。在中国官场上,跟李东生如胶似漆的官员其实并不止周永康一个,很多有头脸的人物,之所以能娶到央视美女,都跟李东生做媒有关。

英国有位叫施滕格尔的专家,就著书传授拍马秘诀:要隐约含蓄和恰到好处。真是经验之谈,因为中国早就有句俗语叫“马屁拍在马腿上”。其实,“拍马屁”拍得好,从而得到很多实惠,这才能算得上真正的“拍马屁”高手。

如果为了讨上司喜欢而胡拍、瞎拍、乱拍,那就会拍坏了事情,拍坏了规矩,拍得上司没有了脸面,反倒弄巧成拙,得不偿失。

比较典型的一例,是山东省齐河县“县委书记签字案”。这个县的人事局局长对拿着“县委书记”批条来要求安排工作的人有求必应,居然把33个社会闲散人员统统安排进行政事业单位。至于这么干符不符合人事管理制度和规定他是不管的,要紧的是抓住机会巴结县委书记,讨得县委书记的欢心。岂料这个签字是假的,是一个农民冒充县委书记干的。东窗事发,这个拍马屁的局长不但破坏了规矩,也给县委书记帮了倒忙,后被摘掉了乌纱帽——撤职了!

另一例是重庆市彭水县公务员“短信诗案”。这个县县直机关公务员秦中飞写了几句影射和讥讽县里官员的打油诗,用手机短信发给一些亲友,于是,被县公安机关治罪,拘押了29天。古人云,天下有道则庶人议。当今影射和讥讽区区县官又算得了什么?但是,这个县的公安机关置法律于不顾,积极主动,滥施淫威,卖力地践踏公民权利,能说没有拍马屁讨好领导的动因?只是动静太大了,引起全国舆论哗然,这才把秦中飞放了出来,还得给人家国家赔偿。后来,县委书记被免职。这是不是拍到了马蹄子上?

在中国,“拍马屁”是一门“精深博大”的“学问”,拍得不好,连被拍者都会浑身起鸡皮疙瘩。“谭书记,阳朔人民永远和您在一起!”2011年的一天,广西阳朔街头出现不少歌颂县委书记的横幅。网帖发出后,引发众多网友围观,“拍马屁”、“被代表”等各种各样的声音不绝于耳。

“马屁横幅”还有更肉麻的,如“爱人者,人恒爱之。谭峰书记您是咱们的好书记!”、“感动你我心系阳朔,感动阳朔情洒热土,谭峰书记辛苦了!”等等,落款分别是“金宝乡大利村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福利镇17个村(居)委会”和“金宝乡新村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为领导歌功颂德的横幅,居然堂而皇之地挂上街头。谭峰书记也许是个好官,但下属们“马屁拍”过头,反而把领导架到火上烤了。

说到如今的“拍马屁”,还不得不重复一下这句名言:“卢书记到河南之后,我们河南文化界的春天就到了。我们每天激动万分,以泪洗面。”

其实,官场“马屁文化”之所以经久不衰和人性的弱点有关。庄子说:“人心排下而进上。”意思是,人受到批评就会消沉,受到表扬就会高兴。爱听恭维话不爱听批评话,这几乎是所有人都存在的弱点。

“拍马屁”多以下拍上为最,即透露出官场马屁盖由上权太重,并形成上下级的人身依附关系。古语云:“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造就“马屁文化”的不是献媚者,而是一直未受到有效制约的权力。因为在个人专断盛行的条件下,下级官员的命运牢牢掌握在上司手里,往往是“顺者昌、逆者亡”,曲意逢迎者走红,犯颜直陈者倒霉,由此形成了“劣币驱良币”的官场生态。

于是,许多人为了官场生存,不得已而随波逐流,以求自保。

法国作家莫里哀在他的名著《吝啬鬼》里,借一个名叫法赖尔的角色之口,把爱拍马者的心理和盘托出:“要人宠信,根据我的体会,最好的方法就是在他们面前,投合他们的爱好,称道他们的处世格言,恭维他们的缺点,赞美他们的行事。你用不着害怕殷勤过分,尽管一望而知,你是在戏弄他们,可是他们一听奉承话,就连最精明的人也甘心上当。”

要从根本治愈官场“拍马屁”这个疑难杂症,最好的办法是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有道是,“欺君易,欺天下难”。如果“民意权重”在选人用人时起到决定性作用,官场“拍马屁”还会有用武之地吗?

7称谓玄机

当前,要在全国党政机关解决领导班子及官员中存在的“四风”问题。把党政机关中的领导称为“老板”、“老大”,把下属称为“哥们”、“兄弟”等行为,也是“四风”问题在称呼上的表现。

有一种腐败叫“语言贿赂”,这体现在官场称谓上,就更是充满玄机。

中央纪委机关报2016年4月刊文称,当前,党内称呼庸俗化的现象有了明显改善,但一些职务称呼喜欢“戴高帽”的现象却仍然屡见不鲜,最常见的是将“副职”叫成“正职”。有的同志为了“讨好”上级,故意在称呼中省略“副”字,以此表示对上级的尊重。这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语言贿赂”。

称谓虽小,却隐藏着微妙的心理因素。自古至今,“语言贿赂”乃是一些人的常态,究其根源,就在于有人喜欢、愿者上钩,“官”念扭曲、私心太重。

在中国,怎么称谓官员,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技能。

孔子《论语子路》说: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

孔子的教导,也体现在对人的称谓方面。尤其在官场上,自古宗派作风、江湖习气弥漫,不能明了官员称谓之奥妙者,下场往往会很悲催。

在中国有些历史时期,民间称谓官员的官衔非常普遍。比如唐朝,从唐诗标题中便不难窥其端倪。杜审言有《和晋陵陆丞早春游望》,陆丞即陆姓晋陵郡丞;李白有《庐山谣寄卢侍御虚舟》、《宣州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卢虚舟为殿中侍御史、校书为秘书省校书郎的简称等。

但多数历史时期,称谓完全跨出了自己的区域,并扩大到非亲属关系的人之间,社会关系慢慢升温,血缘关系地位开始下降,称谓从本质上讲几乎没有纯粹意义上的感情。比如,明清二代,为中国古代封建官僚制度发展的巅峰,以《官场现形记》为代表的一批文学作品,对这种官场称谓文化多有披露。

那时,官场中上级对下级以兄弟相称,实则略含敷衍、嘲讽之意。

比如《官场现形记》第十九回写道:

黄三溜子急了,满肚皮地想要搜寻出几句话来应酬应酬大人才好;想了半天,熬不住,先开口道:“大人贵姓是傅?”署院一听他问这话,便知道他是初出茅庐,不懂得什么,也不同他生气,笑了一笑,说道:“不错,我姓傅,我的号叫作理堂。你老哥一向在家里做什么的?”

从这一例中可以看出,署院明显看不起黄三溜子,对他不懂官场礼节更是嗤之以鼻,但是仍然以“老哥”相称,这也仅是敷衍客套。

在当下古装剧中,可常听到明清官场上“大人”和“老爷”这两个称谓,似乎使用很是随意。实际上,这有严格规定,喊错了可能“吃不了兜着走”。在清朝,“大人”为知府以上官员的称谓,而“老爷”为县以下官员的称谓,正县品则称“大老爷”。《官场现形记》中有“知府大人、县里老爷不通通都是官吗?还要升到哪里去?”一句话,是对这两个称谓最好的区别。

清朝乾隆时,还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常州某太守有天上街,“闻途人有直呼其名者”,太守“大怒,饬役锁拏”,且“絏之回署,系于狱”。时相国刘纶正在家乡休养,知道了这件事。有天太守前来拜谒,刘纶就告诉他,“此地愚民不谙体制,我有时外出”,人家也都直接叫我的名字,刘纶刘纶的,“亦听之耳”。太守知道是在说他,回到衙门就把那人放了。

可见,官场称谓把社会学、心理学、语言学、逻辑学等统统融于其中应用,成为一门很深奥很值得琢磨的官场“国粹”。

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革命党人内部就已互称“同志”,有“志同道合”之义。这体现出在一个党内,为了一个事业,超越官职大小的一种关系。

孙中山在1918年曾发表《告海内外同志书》和《致南洋同志书》。那些一心推翻满清王朝的同盟会会员们也互称“同志”。孙中山在其著名的《总理遗嘱》中也呼吁:“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党内也大量地采用“同志”这一称呼。1920年,毛泽东、罗学瓒等人在通信时,也开始引用“同志”一词。1921年,中国共产党一大党纲中规定:“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人介绍,不分性别,不分国籍,均可接收为党员,成为我们的同志。”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正式文件中最早使用“同志”一词,并赋予其新的含义。

随后,“同志”渐渐成为习惯称谓,在中国共产党所建立的军队、统治区(解放区)内广泛使用。如毛泽东在其《为人民服务》的文章中即有“……张思德同志是为人民的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是比泰山还要重的……”

1949年,新中国建立,“同志”一词还涵盖到所有支持、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权的人们。1954年民族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同志”一词在中国大陆地区普及到社会各个层面,成为对所有成年人的称呼,完全代替了“先生”和“女士”或者“小姐”的称谓。

当然,除了官员所任职务外,官员彼此之间的称呼根据级别、亲疏的差异,会有不同的表达方式。毛泽东在1959年还专门指示,要大家互称“同志”。1965年12月14日,中央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党内一律称“同志”。至此,“同志”这一称呼已不单单只是一个称呼,而且还是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克服和抵制旧社会腐朽习气和官僚主义作风的一种方式。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再次指出:“全会重申了毛泽东同志的一贯主张,党内一律互称同志,不要叫官衔。”

在党内,能否被称为同志则标志着政治上的成败,以及个人错误的严重程度。有些人即使被认为犯了错误,通常可以保留党籍,官方依然会称他们为同志。如果犯了严重的错误,则被开除党籍,之后也不会再被称之为“同志”。

比如1981年6月27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通过以前,刘少奇、彭德怀等重要人物在“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直至平反以前一直没有被称为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前,由于中共党内的路线斗争和其他政治斗争问题,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有部分人很少被称为同志,如瞿秋白、李立三等。

1984年,“同志”有一次不同寻常的亮相。当时的《武汉晚报》刊登了这样一则消息:“小平同志:我这样的称呼,似乎不太礼貌,若有不妥之处,请给予责备。”这是1984年4月武汉一职工向邓小平写的申冤信。邓小平在信上圈阅道,“头一次看到这样的称呼,我很喜欢,酌重处理!”

当时,这被当成了具有标志性的思想解放事件。

司马迁在《史记》中说:“缘人情而制礼。”中国这个礼仪之邦,在称谓文化上并不缺少合适的词语。一个懂礼仪的人,一个热情地、诚心地称呼别人的人,他带给别人温暖与愉悦的同时,自己才会感受到温暖与愉悦。

改革开放之后,“同志”一词在社会上的使用面大量缩减,一般人相互称呼不再使用这一政治意义非常浓厚的词汇,而更多地使用“先生”、“女士”、“小姐”或更显人情味的“师傅”等等。但在政党内、政府机构和军队内部的正式会议和文件中,人们依然会按照以往的方式来使用“同志”这一称谓。

但近几年,“同志”一词却淡出人们的视线,这种称谓多出现在正式的官方会议、官方文件中,例如官员的任免交接大会、官员的任免通知。不知从何时起,称呼官员“老板”、“老大”风生水起,裹挟着浓厚封建陋习的“总管”、“大哥”等称呼,在某些部门或单位已渗透到党内。

而事实上,普通党员、平民百姓称呼官员,若非发自内心,原本打心眼儿里是极不愿意总把官衔挂在嘴边,但自己职务的升迁、奖励的评定、工作的安排、失误的处理等,这一切都与顶头上司关系的好恶有着直接的关系。该如何称呼官员,谁会愿意犯傻?于是,官场称谓便成为一门学问。

此前,天津师范大学教授谭汝为曾发文总结官场中的姓氏谐音难题:“‘范局’、‘史科’,最好不要简称,改用全称”;对于姓席、辜、祖、舒、岳的副职领导,最好不简称,否则就会导致“祖副”(祖父)、“岳副”(岳父)等。

同时,他指出,中国官场职场流行简称,但姓氏官衔搭配不当容易闹出笑话。

在官场职场,不少人极注意上司姓氏与职务的语音搭配,如赶上姓傅和姓戴的一把手,您叫“傅厅长”和“戴局长”,对方肯定不高兴,因为外人一听,误以为他是副职或临时代办呢。那咋办呢?略去其姓氏,直称官衔“厅长”或“局长”则可。如某处长姓贾,最好不要随便张口就来个“贾处”,以直呼“处长”为宜,否则难避调侃之嫌。

官场职场流行简称。一般原则,正职以姓氏加职务称谓的第一个字,如“钱局”、“孙处”、“李科”、“周所”、“吴队”、“郑总”、“王工”、“冯校”等。偶尔遇到姓氏谐音难题,如“范局”、“戴校”、“季院”、“史科”等,您略作变通改用全称,总还能绕过去。副职一般也参照执行,但问题似乎比正职的要多一些。

中国官场职场历来有许多副手,副职人数比正职多上个三五倍,甚至更多,例如赵本山老家辽宁铁岭,市政府副秘书长曾有20多位——上山打狼也用不了这么多人!回到正题,对副职官员如何称呼呢?民国时期,军队盖以“建制+副”称之,如“团副”、“连副”。现在,一些地区对副职的简称很方便,就是“姓氏+副”称之,如“赵副”、“钱副”、“孙副”、“李副”之类,依此类推。

如果领导是特殊姓氏,如傅、付、符或戴、贾,则也多采用名字+职务的做法,“不论正副职,都不可直接叫傅局。这样叫正职领导,降低了正职领导级别;叫副职领导,显得别有用心。至于姓贾,更不可能叫姓+职务,要么直接叫职务,要么就叫名字+职务。”

历经多年,为什么官员“江湖称谓”屡禁不止?这源于官员觉得这样的称呼满足了其对财富、权力的心理需求。这是一种政治生态的扭曲,说明其后的“官本位”的思想还根深蒂固,也折射出深层次的文化病灶。

官场称呼表面只是社会交往中的正常现象,细细考量却不是小问题。如果党政机关一把手权力过大,一手操控下属的财权和人事权,那么下级称呼其为“老板”,实际上也是权力格局的真实反映。

这个现象,是下属与官员之间媚权和依附的表现,官员丢失了公仆身份,显现出高低贵贱的主仆关系。有的官员醉心于阿谀奉承,当听到有人称其为“老大”、“老板”时,竟不加以反思,还十分受用。称谓上的笑纳,也反映出官员安逸群众意识薄弱,服务意识淡漠以及权力观的扭曲。

官员这样贪图虚名、自我膨胀的结果,必然是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整日与各种“官称”编织的小圈子打交道,四周都是满口“局座”、“老板”的“自己人”,那么真正的群众也就自然被挡在无形的墙外。

为了避免助长“官本位”,特别是当前整治“四风”的大背景下,仍有必要要求官员互称“同志”。2014年5月,广东省纪委发出《关于严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之间称呼纪律的通知》称,当前广东省党政机关部分党员干部受官僚主义、宗派主义、“江湖习气”等不良风气的影响,把同事、同志间的称呼庸俗化,有的称领导为“老板”、“老大”,有的称下属为“哥们”、“兄弟”等,破坏党内民主,损害公仆形象,与党的宗旨和人民政府的性质极不相称。

禁称官员为“老板”、“老大”,广东并不是先行者。早在2003年,上海、甘肃等地也曾下发类似“禁令”。一些地方为了规范称呼,甚至“制作党内互称同志提示牌,摆放在党委(支部)会议室、党员活动室等场所醒目位置”,以“营造民主平等、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形成畅所欲言、集思广益的工作作风”。但“老板”、“老大”等称谓仍流行于官场。

在行政组织内构建良好的语言生态,发文禁止“老板”等称呼包含着制度善意,但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还得让权力去魅。

互称同志推而广之、蔚然成风,不能仅仅盯着“同志”这个称呼来讨论,而是要从作风建设的推进、制度举措的完善、领导干部的以身作则等方面跟进,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发扬党内民主,党员队伍的整体状态、精神面貌不断改善,互称同志也就自然而然了。

要使互称同志真正落地,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上有不好,下必戒之。”作为“关键少数”,主要领导应自觉提升民主修养,尤其一把手要自觉抵制“老大”、“老板”等称呼,才能以上率下形成示范效应,进一步带动党内政治生态向好的方向发展。

追古阅今,我们就会发现,官员称谓有一条规律始终不变,即当官员越是浸淫在摆谱与套路中,吏治就越是腐化堕落!

8官官相护

官员与官员之间,往往会呈现为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关系。其所谓对立即“官官相克”或曰“官官相揭”;其所谓统一即官官相护。一个执政党,如果跳不出官官相护的怪圈,就难以揭开腐败的魔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假话、套话。

在中国,虽然“官官相护”一词直到元代无名氏的《鸳鸯被》第四折才出现,但官官相护文化却由来已久。

从前,曹州地方有一个名叫于朝东的人,他曾经得罪了强盗,所以强盗一直想借机报复。

果真一天,强盗将他们偷来的赃物藏进了于家的杂屋中,却被追赶强盗的曹州的官吏发现,不容分说就把于家三人押进囚车活活折磨而死。

不久,有人劝于朝东的女婿去告状。这女婿是个秀才,懂得这官场上的腐败,便说:“这状是要告,但是这不仅没用,反倒还会把我的性命搭上去。若告到本地官府,官们只管自己的面子,当然会杀人灭口以防外露;若告到其上级,则又会批回原官,即使再派官参审,也都会相互包庇,这样的官司还是不打为好!”

“官官相护”一成语便出于此。

近年来,官官相护现象并不鲜见,主要体现为花花轿子人抬人,你“帮”我,我“帮”你,各取所需,只要是官场“圈”里的人,大事可以化小,小事可以化了,以致不少带“病”的领导干部得以继续“潜伏”。

然而,从以往披露的大量案件不难发现,有些领导干部出问题不但没被处理,反而被“带病提拔”,在官场一路高歌猛进,这严重挤压了“健康”干部的成长空间,在官场上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效应。

在中国古代,当经济发展使少数人利用权力和便利条件,形成既得利益集团时,官商勾结、官官相护这一封建制度下的丑恶体制就死灰复燃,成为普通老百姓有冤不能申、有苦无处述、有泪肚里流的一道无法逾越的屏障。

在中国,民间、江湖一直信奉“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这一信条同样为官场中人奉行。由于任何一个官员都处于体制性的组织网络和超越组织性的个人关系网中,为了维护所在关系网的利益,官官相护便成为普遍现象。

体制性的组织网络的官官相护突出表现为出于维护当权者的权威,对于内部产生的问题,总是先捂盖子,捂不住了就想方设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超越组织性的个人关系网的官官相护则表现为官与官之间存在非正常的利益关系,比如行贿受贿、互相请托,庇护的方式通常超出正常的程序,只能暗箱操作。

诸多案例表明,“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从某种程度上折射出古代“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官官相护”的粗线条利益链。

古代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第四回《葫芦僧判断葫芦案》情节是这样的:贾雨村刚到应天府走马上任,就有金陵一霸薛蟠因争夺一婢殴伤人命而逍遥法外的官司,本当依法断案的贾雨村因为听了故人门子有关“护官符”的点拨,只得按照“官场潜规则”敷衍了事,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

只看故事,会觉得贾雨村的虚伪狡猾,门子下场的可悲,英莲的不幸,冯渊的痴情。但透过本质,看到了古代司法中的人情关系。

此书记载,门子给贾雨村的“护官符”写的是:“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

丰年好大“雪”之薛家的“呆霸王”薛蟠与小乡宦之子冯渊为争一婢女甄英莲互不相让,乃至大打出手。薛蟠倚财仗势,“最是天下第一个弄性尚气的人”,于是指使众豪奴将冯渊打了个落花流水,把英莲生拖死拽去。冯渊人单力孤,花了钱,一念未遂,反送了性命。贾雨村甫到应天府任上就接到这样一件殴伤人命案子,刚开始甚为重视,“即拘原告之人来审”。但看了门子给的“护官符”后,知道了被告的家庭背景和与自己的利害关系,想法就不一样了,便胡乱判断,讨好上司,邀功献媚。

冯渊身亡,官司是人命官司,杀人案之为大案。现代法制下,杀人案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更准确地说,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人提起公诉。在“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中,控告薛蟠杀人的却是冯渊的一名奴仆,并且冯渊之仆“告了一年的状,竟无人做主”。原因是犯案的薛蟠是薛家公子,薛家是应天府四大家族之一,名副其实的豪强人家,官府何敢得罪,更不用说官府代表朝廷提起公诉,以杀人罪追究其责任了,由此可见古代社会官官相护何其严重!

在历史上,“官官相护”也让不少最高统治者头疼。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武则天逝后立一块无字碑,功过是非由后人评说。她最大的功绩是起用了历史名相狄仁杰、为民申冤,上至朝臣、下至平民百姓,一视同仁,打破了官官相护的朝代规律、提倡民主一句习语“元芳你怎么看”让人民记住了他。

雍正为打破“官官相护”,手段更是层出不穷,令人大开眼界。其中,有一招叫“即时候补”。

“候补”,在古代挺常见。符合做官资格的人太多,但官位有限,后来的人便只能哪儿凉快先在哪儿待着,这就是“候补”。“候”个三五年的,挺常见;“候”个十年八年的,也不少。有的人,终其一生,都没能“扶正”。

针对这个难题,雍正每次派大臣下去查账,后面必定跟着一大群候补官员。这些候补官员,根据“候”什么官位,也分三六九等。只要查出一个贪官,就地免职,再根据罪状审判。而且,立刻从随行的候补官员中,选出一个和贪官同等级的候补,补上贪官免职后的空缺。

这一招,够狠,也够妙。历来,贪官反查账的手段,多是打通关卡,官官相护,这才使得腐败难以杜绝。可这么一来,前来查账的都是对自己官位虎视眈眈的人,巴不得自己有问题,即刻免职,好立马上位。这样的人,几乎不会因接受贿赂而放弃了做官的机会。

二来,这也能减少贪官卸任后留下的巨额亏空。多数贪官,一旦即将卸任,总会竭尽全力大捞一笔,留下的大坑就留给后来的继任者来填补。继任者,填补亏空自然得大费力气,而后自己再接着贪,又继续留下大坑给后来者。如此恶性循环,导致贪污不绝。之前,查账的人并非继任的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所以,贪官用点小钱,贿赂一下查账的人,自然就可以蒙混过关。至于后来的继任者,只能自认倒霉了。可如今,继任的就是查账的,若是账不明,受害的就是自己。因此,查账的比谁都更严格!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听取上访不仅可以使朝廷直接获取真实的社情民意,还可以借此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打破官官相护,提升中央集权,中国历代封建统治者都很重视民众上访。比如,唐代除了设置匦使院专门受理信访外,尚书省也有接待民众赴京陈告的职责,《唐会要》中还记载有唐肃宗时的宰相戴至德亲自接待上访、当面听取老妪陈词的故事。假使有关部门不受理陈告或拖延不办,民众还可以到御史台投诉。

由于派专使出京查办成本太高等缘故,历代中央政权对于各地民众的越级上访上诉,绝大多数只能发还各地自行处理,所以很难走出层层批转、官官相护、让民众绕来绕去绕不出头的怪圈。

在如今官场中,上级决定下级的升降黜陟,下级决定上级的意图能否实现,他们之间的利害关系,比他们与一般老百姓之间的利害关系要密切得多、直接得多。这就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官官相护是一种必然倾向。

2015年5月13日晚间,山西省古交市政府新闻办向社会通报,对发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言论的古交市客运办主任任长春,给予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对群众举报任长春的其他问题正在调查,对负有主体责任的古交市交通局党总支书记闫祥明、局长闫元亮,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监督责任的古交市交通局纪检组长刘俊亮进行诫勉谈话。

事情起因,源于此前引爆网络的一段名为“任性的领导讲话”的视频。在这段长达两分半钟的视频中,一位自称“任长春”的领导语出惊人,其中提到“国家规定是狗屁,我任长春就不执行。你们把这个话记着,你录音就录音,记就记,我任长春就不执行国家规定,国家规定就是狗屁。”“谁提意见开除谁,谁要工资谁滚蛋。”“我说他谁是腐败就谁是腐败……”

古交市(县级市)客运办主任,一个科级都不知道能不能算得上的干部,当众抛出“国家规定是狗屁”的言论,这位仁兄真是将“任性”发挥到了“会当凌绝顶”的高度。那么谁给了他这么强大的资本?有人说,是权力让他变得目空一切。而事实上,与其说是权力,不如说是权力背后的官官相护文化。

此事件发生在2014年4月30日,离视频曝光时间早已过去一年多。其间,当地对于当事人的举报也从未停止,相关部门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直到视频被发布于网络,在舆论面前遮不住了,当地才给出了处理意见。而这处理,又是来得如此高效——三天。即便如此,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仍不忘替“老任”进行辩解:“他开会时有点个人情绪。”

此事件,官官相护文化表现得一览无余。

在这方面,从影响极大的刘志军窝案,以及周永康案,都可勾勒出一条条清晰的腐败轨迹。

2013年7月,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检察机关指控,刘志军从1986年至2011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11人6460万元,其中卖官受贿1178万元。证据显示,他从1986年开始犯罪到2011年案发,在长达25年的时间内,不间断地连续犯罪,完成了从正处级、副局级、局级、副部级及正部级的升迁,其明显存在被“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的现象。

有“中国高铁第一人”之称的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曾因滥用车辆采购权,被下放沈阳铁路局任局长助理,刘志军在2003年当权后,对张曙光“带病提拔”,一年内三易其职,一路高升。南昌铁路局原局长邵某,在其任武汉站长期间,为时任武汉分局领导的刘志军作伪证,致使刘志军收受铁道部武汉物资处行贿的一套住房无法查处认定,帮助刘志军暂时逃避了被追究。后来,邵某在刘志军的举荐下成了武汉铁路分局局长。

刘志军把政治生活私人化,他把铁路搞成了宗派山头的“圈子”,带坏了铁路风气,给各种腐败创造了各种条件,使一群投机专营、见风使舵、谄媚逢迎之徒充斥在铁路系统各个层面,通过把持话语权、晋升权、运营权,把部分铁路局及公司变成为他们谋取个人利益的机构。以张曙光等为首的几大“金刚”在他身边建立起一道屏障,屏蔽掉一批正直的人。他们随心所欲地瓜分利益,破坏了铁路健康的干部成长环境土壤,通过对一些“有病”的干部“带病提拔”,实现他们“买官卖官”、“官官相护”、“权力共享”、“瓜分利益”的共同目的。

同样,周永康也曾把官官相护演绎得淋漓尽致。2016年6月3日,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因涉嫌“六宗罪”: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单位行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被提起公诉。武长顺因此成为十八大后落马“老虎”中涉嫌罪名最多的一个。

2006年至2007年,天津市原检察长李宝金、天津市政协原主席宋平顺案发时,就有武长顺要出事的消息。可在周永康的庇护下,武长顺化险为夷。

宋平顺和李宝金都曾是武长顺的上级领导。1993年至2003年,宋平顺曾任天津市公安局局长;1987年至2003年,李宝金曾一直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宋平顺、李宝金在天津市公安局身居高位时,武长顺从一名基层交警,一步步升任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之职,并于2003年接替宋平顺出任天津市公安局局长。

2006年,已任天津市检察长的李宝金案发,次年因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死缓。李宝金案发后,已任天津市政协主席的宋平顺于2007年6月3日晚,在办公室自杀身亡,官方后发布消息称,宋道德败坏,包养情妇;滥用手中权力,为情妇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武长顺与宋平顺、李宝金一向走得很近,特别是宋平顺,当地有“大顺二顺”之称,大顺指的是宋平顺,二顺当是武长顺。李宝金、宋平顺相继案发后,武长顺被“双规”之说在天津迅速蔓延,武长顺也鲜有露面。可过了一段时间,武长顺又重新亮相。据媒体报道,武长顺当时确曾被有关部门调查,但时任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的周永康,将武长顺保下。武长顺与周永康关系不错,周永康很赏识武长顺。武长顺此番涉险过关,花费数千万元。

南京原市委书记杨卫泽也曾得到周永康庇护,周多次“帮助”他涉险过关。

2004年8月,时任苏州市副市长的姜人杰被“双规”,杨卫泽时任苏州市委书记,姜后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2004年11月至2011年3月,杨卫泽担任无锡市委书记,其间,毛小平担任无锡市市长,杨调任南京市委书记后,毛接任无锡市委书记,不久就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季建业和杨卫泽则共事三年,季2013年10月被调查,此后季的岳父、江苏省原常务副省长高德正一直实名举报杨,可是杨仍然“坚持”到2015年1月才落马。

据媒体报道,杨卫泽之所以能“涉险过关”,都源于他与周永康的关系。杨巴结周永康的弟弟、当时的无锡惠山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周元青,由周元青到北京见了周永康。回到无锡后,杨大动干戈,不仅叫停了对周的老家厚桥镇的大肆拆迁、保住了镇名,同时还把西前头村打造成了明星村庄。周永康后到家乡一看,说了一句:“哎,这个小子不错的。”

这几年,有不少落马贪官,就是由于相关监管部门或个别上级领导视而不见甚至官官相护,从而使小贪官演变成为巨贪。

2014年2月12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爆炸性地登上了各大媒体头条,1.2亿元现金,37公斤黄金,68套房产手续……其腐败纪录再次引发公众对“小官大贪”现象的关注。

这个堪称“小官巨贪”标本的案件,直至当事人被抓捕9个月后的2014年11月12日才被媒体披露。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称,“也有秦皇岛市官员告诉记者,此案涉案数额之所以在11月中旬被公布,实在属于有关部门的无奈之举。‘有时候公布的东西越多,办案阻力和压力就越小,我只能说这么多’”。而媒体的报道也提到,“一位接近检察院的人士介绍,纪委公布马超群涉案金额,很可能是办案受到了阻力,所以想通过社会压力来推动,‘现在秦皇岛官场很多人仍然在观望,不知道这次能不能真的扳倒马超群’”。

公众难免要问,上述所谓“有关部门的无奈之举”,其“无奈”的究竟是什么呢?为什么在马超群已经落马11个月,其劣迹已被初步掌握的情况下,公众竟“仍然在观望”?在此,公众观望的究竟是什么呢?

11个月,对秦皇岛当地的公众来说,可能并不很长。因为马超群发迹横行的时间不是11个月,而是十几年。在这十几年里,马超群岂止是吃、拿、卡、要,简直就是公然索贿、变相强抢。马超群打职工、打同事、打合资单位的官员,甚至连市里主管领导也敢打,并且打得主管领导屈尊到其“地界”将马超群表扬了一番……闻听此番描述的报道,不少人可能会不相信自己所闻。秦皇岛、北戴河虽非所谓“首善之区”,但每逢夏日,中国最高层领导干部几乎都会云集于此进行夏季办公,秦皇岛、北戴河因此也俨然成为中国的“夏季副都”。

北戴河是距离北京最近的沿海旅游城市,各中央国家机关纷纷在这里修建疗养院所,近年来,更是五星级酒店不断入驻,旅游地产项目风起云涌。据报道,在北戴河的一些中直部门要通水管,马超群都敢伸手索贿。

马超群一介“七品芝麻官”,为什么敢视国法于无物,甚至还敢在抓捕人员出现在他面前时,竟把公安人员出示的法律文件抓过撕掉?此前曾有多篇相关调查报道都不约而同地指出,马超群之所以大胆张狂,就是因为他自称有一个“干爹”,并且把他与这个“干爹”的照片挂在了显要的位置上……

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近几年随着“苍蝇”“老虎”相继被“揪出”,一些地方均发现了系统性的“塌方式腐败”,对地方政治生态带来了严重冲击破坏,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系列负面效应,影响极其恶劣。

实际上,系统性的“塌方式腐败”必是由上至下的,领导干部之间往往主动找“关系”,与“同道之人”必称兄道弟。上至省部级领导干部下至基层“蝇官”,官官相护、官商勾结,形成了利益共生圈。有“老大”撑腰,这些“苍蝇老鼠”自然会组织“弟兄”拉帮结派搞“山头聚会”,塌方式腐败由此滋生。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可谓反腐败主战场之一,从2014年2月27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道铭被调查开始,一年内已至少有8位在山西工作过的省级干部被调查,山西这一轮反腐风暴,11个地市中太原、大同、运城、吕梁、朔州、阳泉、晋城等地均有领导干部落马,另外还有一批其他厅局级单位领导干部落马。

山西更是三创“一日打两虎”纪录,更创下“半年内,4位省委常委、7名省部级干部相继因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的“坍塌式落马”纪录。

山西系列腐败案件到底有多严重呢?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新上任的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几乎毫不掩饰地自揭家丑、“大尺度”地披露了一些案情,并且让“一坨一坨的”这一形容腐败的说法火了。

王儒林说,山西腐败的情况和严重程度主要有三个特征:一是量大面广,从纵向看,从省到市到县到乡到村,都发生了严重的腐败问题;从横向看,煤炭部门是腐败的“重灾区”,交通、国土等部门是腐败的多发地带,就连纪检监察、组织部门也发生了不少的问题。二是集体坍塌,山西发生的严重腐败问题,不是个案、孤立的,是一坨一坨的,从省一级到村干部,都有大量腐败案件发生。三是严峻复杂,贪腐的数额巨大,动辄就是几百万、上千万甚至上亿元,而且有的腐败分子不择手段。

因为遭遇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山西省管干部一度空缺300多人。山西为什么会发生“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王儒林说,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没有从严治党,党不管党;二是没有从严治吏,权力失控;三是没有拧紧“总开关”,道德塌方;四是没有从严查处,养痈成患。

其实,王儒林所说的“没有从严查处,养痈成患”,就是官官相护的“官方表述”方式。

从近年来一系列官官相护酝酿出来的“小官巨腐”、“塌方式腐败”案件,不由得让人想起一个很形象、很实在的概念——“马桶效应”,这常用来比喻领导干部去职或被查后才暴露问题的现象——有些领导干部在位时,屁股坐那儿压着,马桶再臭,别人也闻不到,问题也不易被发觉,而一旦离任或调职,屁股离开,问题就再也捂不住了,臭味也马上弥漫开来。

比如周永康,他的臭味以前已经显露蛛丝马迹,但他担任一把手的时间远远超过担任副职时间,位高权重乏监督,能够把自己遮蔽得很好。

“马桶效应”的最终结果,就是既遮挡了公众监督的眼睛,也掩盖了小问题的存在,以至于“马桶盖”之下,官官相护使问题长期积累蔓延,小腐变大贪,个案成窝案,“好同志”沦落为“阶下囚”!

而事实上,对领导干部的监管,一直以来就存在“上级很难管,同级不好管,下级不敢管”的现象。而随着反腐的深入,这也成了悬在公众心中的一个巨大问号。如果不及时破解这种“灯下黑”的情形,听之任之,难有作为,则必将严重损害中央厉行反腐的效果,也很难真正传递给公众信心。

综合古今中外的做法和经验,可从以下几方面破解官官相护难题——

其一,反腐机关直属最高层领导。“官官相护”是反腐败斗争中的最大障碍之一。只有从体制上使反腐败机构得以摆脱其他机关的牵制和干扰,才能落实惩治腐败的法律措施,有效地打击腐败行为。

香港的经验和教训更为明显,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先后四次调整和加强反腐败机构的力量,其地位也一次次提高,但反腐败的形势仍然不断恶化,直至设立直属总督的廉政公署,才发生了转机。

在西方发达国家,反腐败专门机构大多直属议会。比如,英国领导反腐败机关的总检察长直接对议会负责。在美国,总检察署虽设于司法部,由司法部长兼任总检察长,但独立检察官有权直接向议会汇报案情和提供弹劾案情。

不论是在东方国家,还是在西方国家,在反腐败斗争中取得成功的机构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国家权力核心在哪里,反腐败机构就直接从属哪里。

其二,干部交流。领导干部的迁调、避籍任职,一个重要考虑,就是为了避开复杂的人际关系,利于公平处事、公正执法。

为了破除“官官相护”的积弊,近年来中央也很重视干部交流。最突出的特点是,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异地任职成为普遍趋势。没有一例是本单位内部晋升。

其三,分而治之。比如实行中央和地方严格划分职权范围、各司其职;在公务员内部,再划分为政务类官员与事务类官员两大类,使决定政策与执行政策两种职能分离。根本目的是防止掌握公共权力的领导干部侵夺公民的权利。特别是司法独立,司法机构和司法人员不受其他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的利益牵制,独立办案,依法判决,使得官官相护的现象难以产生。

其四,舆论监督。现代舆论监督是西方文化的产物,新闻界起着监督行政、立法、司法三个部门过分行为和不端行为的“政府第四部门”的作用。

在西方发达国家,新闻媒介在反腐败的斗争中发挥着两大职能:警犬职能和鼓手职能。新闻媒介被称为反腐败的“警犬”是因为:它们出于本能的需要,从不同的角度监视着政府高级领导干部的活动,在反腐败斗争中经常报警。近几年来,国外的一些重大腐败案件大多是被新闻媒介披露出来的,如美国的“伊朗门”丑闻、日本的利库路特案等。不管这些新闻单位的主观愿望如何,客观上做了这样一件事情:揭露腐败行为,提供侦查线索。

其五,完善法制。完善公务员制度,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素质。西方国家大多采用了公务员制度,并把廉政的原则贯彻其中,从而保证了公务员队伍具有较高的整体素质。新加坡比较早地采用了现代公务员制度,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科学考核,量绩晋升,有效堵塞任人唯亲等人事管理制度上的漏洞。

以法律形式确立财产申报制度和金融实名制度。财产申报制度,即有关财产申报、登记和公布的制度,被称为“阳光法”。从美国、韩国、新加坡等国家来看,哪个国家的法律规定得细致、执行得严格,哪个国家的腐败现象就比较轻微。

其六,定期选举。选举是体现主权在民原则的主要途径,是以公民权利制约公共权力的基本方式。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应通过定期选举领导干部,使领导干部真正对民意机构和选民负责。这是破除官官相护的釜底抽薪之法。

解决官官相护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要全面彻底地落实中国宪法所规定的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特别是,要清除民众的“清官”情结,使之从寻求“为我做主”转变为自觉“我要做主”,做堂堂正正的国家主人。

9二首长

在一些领导腐败案件的背后,总能“拔出萝卜带出泥”,牵出不少秘书肮脏的活动。这些秘书利用领导“身边人”的特殊身份进行腐败,成为一种在中国社会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的腐败新形态。

我记得小时候读《三国演义》,其中常出现这样一句话:“如此主公危矣!”说这话的人,多半是谋士幕僚,按岗位来看,大概就是今天的“秘书”。那时我特仰慕这些人,觉得他们足智多谋,都是一些厉害角色。

时至今日,这类人在我的眼中,光环却已渐渐黯淡——

2015年3月17日,安徽省监察厅发布消息,淮北市政府原秘书长胡永达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从报道披露,胡永达是继黄山市政府副秘书长于亮之后,安徽省第2位落马的市政府秘书长。

据统计,十八大后落马的省部级以上高官中,职业生涯里有秘书经历的占近三分之一。2014年以来落马的各领域各级“秘书长”有20余人。

近年来,在一些领导腐败案件的背后,总能“拔出萝卜带出泥”地牵出不少秘书肮脏的活动。这些秘书利用领导“身边人”的特殊身份进行腐败,成为一种中国社会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的腐败新形态。

何谓秘书?按《辞书》上解释,秘书就是协助官员调查研究,联系接待,办理文书和交办事项的人员。顾名思义,秘书只是官员的助手、参谋和事务处理者,是一般的工作人员。

在中国,秘书职位源远流长。商周时期的太史寮就是专门的秘书机构;秦统一后设御史大夫一职,实际上也从事秘书工作;汉朝有执行秘书职能的“文法吏”,履行撰写文书、保存档案、行使秘书等职能;南北朝时期,很多中央职能部门都设置“记室”,就相当于现在的秘书科。

再往后,唐宋时期为加强中央集权,各个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不能再自行招募秘书,必须要由朝廷指派;到了明清时期,由于地方事务越来越多,越来越庞杂,指派的秘书已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于是,不少知府县令都开始使用外聘人员——“师爷”,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私人秘书。

从发展轨迹看,到三国时期,秘书已从一般的文书业务中独立出来,而且还有编制和职称。凡首席秘书的官秩都随首长的级别浮动,比如三国魏的三公为一品官,像陈琳这种司空府记室就是七品,相当于一个二等县的县令。

据《后汉书·舆服志》记载:

“公卿以下至县三百石长”出行仪仗,前有“门下五吏、贼曹、督盗贼功曹,皆带剑,三车导”,即警卫队长、公安局长等三人武装开道,然后一概是“主簿、主记,两车为从”,就是办公室主任和首席或主任秘书各乘一车相随。

当时,三百石仅是个小县,而县长秘书,至多是一个月食八斛的佐吏级吏椽,居然也能随领导一起分享有人开道、有人驾车的荣耀。由此可见,自汉三国起,秘书在社会中的地位,已经不得不令人刮目相看了。

尽管当时的秘书官职低,但身价却不菲,这主要是因为这个岗位的人,普遍都能写一手好文章,即使领导也不得不对其敬重三分。

据《三国演义》记载:

陈琳擅长撰写章表书檄,风格比较雄放,文气贯注,笔力强劲,在当时与阮瑀齐名。建安五年(200年),官渡之战爆发,陈琳作《为袁绍檄豫州文》,痛斥了曹操。曹操当时正苦于头风,病发在床,因卧读陈琳檄文,竟惊出一身冷汗,翕然而起,头风顿愈。

袁绍败后,陈琳归附曹操。曹操让他担任司空军谋祭酒,管记室,军国书檄多为陈琳和阮瑀所作。曹操深爱其才,对于陈琳的作品,有时曹操竟不能为之增减一字。

此外,《三国志》记载,钟会以中郎在大将军府管记室事,为心腹之任,时人谓之“子房”;《晋书》记载,郄超在大司马府任记室,躲在帘帐后记录首长和人交谈,谢安称其为“入幕之宾”。从这两个有名的典故,可见魏晋时期高级秘书与所事领导之间,关系非同一般。

到了明清时期,秘书身份虽然非官非吏,可与领导之间的关系,既不同于魏晋的记室,也不同于唐宋的书记,倒更像领导聘请的家教。有些关系相处极其融洽,会被领导视为亲信,利用他们监督胥吏,甚而交结上下左右“关系户”。而秘书的能力、品质,以及对领导的忠诚度,对领导至关重要。

宋太祖乾德二年五月,秘书高锡因为接受贿赂,被贬为莱州司马,就是典型。

其实,赵匡胤下决心处分高锡的最初动因,远远不止高锡接受贿赂这一条。据史料记载,宋太祖之弟赵光义(即后来的宋太宗)担任开封尹后,石熙载在其幕府工作,是赵光义的主要助手之一。这一年,高锡的弟弟高铣应进士举,高锡曾特意拜访过石熙载,希望他能首先出面推荐高铣。石熙载虽然知道高锡得罪不起,但因为高铣辞艺浅薄,完全不符合推荐条件,所以没有答应高锡的无理要求,高锡从此恨死了石熙载,多次在宋太祖面前说他的坏话。

有一次,宋太祖兄弟见面,就将高锡说的话全部告诉了赵光义,并打算将石熙载撤职,另为赵光义物色合适人选。谁知石熙载是赵光义的老秘书,早年他兼任泰宁军节度使时,石熙载就是他的掌书记,赵光义担任开封尹后,石熙载又被提升为开封府推官,所以赵光义对石熙载十分了解,知道他是一个遇事尽言、工作尽职、忠诚老实、是非分明之人,根本不是高锡说的那样坏。

赵光义于是对哥哥赵匡胤说:“石熙载工作踏踏实实,勤勤恳恳。我听说高锡曾经求过石熙载,要石熙载推荐他的弟弟高铣,被石熙载拒绝,高锡估计是在报复陷害石熙载。”宋太祖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当时他很生气,打算撤高锡的职,但最后还是忍住了。

后来,宋太祖派高锡去青州办事,高锡私下里收受节帅郭崇的贿赂。凡此种种都被人告发,经调查又全部属实,宋太祖想起前事,这才下决心处分高锡。

中国古代秘书的命运,还有比高锡下场更为可悲的人,即被明末清初著名学者王夫之称为“万世之罪人”的桑维翰。

据秘书史研究学者眭达明《好秘书的榜样力量》一文记载:

桑维翰是后唐军阀石敬瑭的掌书记。石敬瑭就是中国历史上那位臭名昭著的“儿皇帝”。清泰三年五月,时任河东节度使的石敬瑭为了从后唐末帝李从珂手中抢夺帝位,打算起兵造反。从小立志做大官的桑维翰不仅坚决支持他这样做,而且出歪主意说:“契丹部落近在云州和应州,您如果能够推心置腹地曲意讨好他们,万一有什么急事,可以及时得到他们的增援,还担心什么事不能办成呢?”石敬瑭于是立即吩咐桑维翰起草文书,向契丹称臣,事以父礼;又约定事成之日,不但会赠送大量财物给契丹,还打算割让卢龙一道及雁门关以北的全部土地即燕、云十六州给他们。都押牙刘知远(即后来的后汉开国皇帝)看了文书内容之后,认为用父亲的礼节对待契丹太过分了;也不必许诺割让土地,否则贻害无穷,后悔莫及。可是一心要夺权做皇帝的石敬瑭在桑维翰的极力鼓动下,不为所动,一意孤行。文书送到契丹,契丹国主耶律德光大喜过望,当即给石敬瑭写了回信,答应等到天凉之后,将举全国之力来支援他。

石敬瑭反叛后,耶律德光果然履约而至,亲自率领五万大军援助石敬瑭,当天就将后唐军队打败。李从珂急忙调集援军赶来支援。在援军主帅赵德钧的利诱之下,耶律德光不禁动了见好就收的念头,打算放弃对石敬瑭的支持。石敬瑭闻讯后大惊失色,急忙派遣桑维翰赶到契丹军营,从早到晚跪在耶律德光帐前哭诉,用尽心思据理力争。耶律德光这才回心转意,重新支持石敬瑭。后晋建立后,桑维翰虽然当上了宰相,然而却是一个遭人唾弃、被钉上历史耻辱柱的反面教材。

在中国古代,领导都希望有一个正直能干的秘书,能为自己排忧解难,把自己的一些决策失误消灭在萌芽状态,把相关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然而,并非每位领导都那么幸运,梁武帝就是一个倒霉蛋。

梁武帝时期,朱异被任命为中书通事舍人,相当于今天的高级秘书。朱异精明能干,最致命的缺点是个马屁精。他深知梁武帝喜欢听好话,便一味看领导脸色行事,甚至明知不对,也不劝谏。只要领导决定了的事,即使错误,他也百分之百地执行,却给国家招致一场大祸——侯景之乱。

北魏末年边镇各胡族群起反抗鲜卑族的统治,侯景开始建立功勋,后来侯景投靠东魏丞相高欢。

梁武帝太清元年(547年),侯景率部投降南朝梁。群臣大多认为不能接纳侯景,理由是侯景是个“翻覆叛臣”,接受他“终当乱国”,其次梁朝和东魏是冤家对头,现在关系刚刚有所改善,接纳侯景势必会与东魏大动干戈。

恰巧此时,梁武帝做了一个“中原尽平,举朝称庆”的梦,还沉醉在梦中的梁武帝得知侯景投奔的消息,觉得这正是他完成中兴的机会。但群臣的反对使他十分矛盾,难下决心,于是把这个梦告诉了朱异,还跟他说:“吾生平少梦,梦必有实。”根据梁朝当时日益衰弱的状况,朱异心里十分清楚,甭说统一中原,就是自保都勉为其难。但为了哄梁武帝高兴,他溜须拍马道:“这是国家统一的征兆。”一个遗患无穷的错误决定,由此产生了。

于是,梁武帝为收复中原而招纳侯景,封为河南王。

公元548年,侯景举兵反叛。他率军攻陷台城。侯景得势后,杀萧正德,软禁梁武帝。不久梁武帝忧死,景立萧纲为帝,又废杀萧纲立萧栋。

从历史结局看,梁武帝听信了朱异的话,错误的决策导致家破人亡。临死前,估计梁武帝要吃朱异的心都有,但悔之晚矣。

在当今中国,秘书依然是一个广受关注的群体。

尽管多数秘书能够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干好分内工作。但近年来也有少数秘书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打着领导的旗号,“拉大旗作虎皮”地做一些普通人难以做到的事情,被百姓戏称为“二首长”。

由于秘书地位特殊,从属的官员大都是部门、地方或单位的“一把手”,经常有人有求于他们,或反映情况,或请示批复,或参加典礼仪式,或请赐墨宝题词题名,能否上达或谁先谁后大都由秘书来安排。如果对秘书管理失控,这个“安排权”很容易成为一些秘书弄权敛财的途径。

这几年常见的一个现象是,有些秘书会运用自己的特殊身份,插手一些项目、工程、企业及各种活动,有时还充当顾问。此外,还有些秘书会向当事人透露权力机构的内情,为其谋划,打通关节,获取有关方面的支持,提供方便、大开绿灯,以从中获得报酬。

其中,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秘书系列腐败案颇令人关注。

2014年7月2日下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连续发布三则消息,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原副主任余刚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双开”,公安部警卫局原正师职参谋谈红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这三人有的共同之处,都是周永康的秘书。

冀文林、余刚曾在不同阶段担任过同一位前政治局常委的专职秘书,谈红亦曾担任该前政治局常委的警卫秘书。

而在此之前,周永康在不同阶段“跟班”的另三名秘书也陆续被查,分别是原四川省副省长郭永祥、原中石油集团副总经理李华林和原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沈定成。至此,“秘书六人帮”已土崩瓦解。

此前,在秘书腐败案中,影响较大的还有“河北第一秘”李真收受贿赂、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等共计人民币1051多万元,被判处死刑;北京市委原书记陈希同的秘书陈健,受贿人民币40.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北京市原副市长黄超的秘书何世平,受贿人民币24.3万元,被处有期徒刑16年;郑筱萸的两任秘书郝和平、曹文庄,也因巨额受贿分别被判刑5年和“死缓”……

在这些案件中,为规避腐败行为的“寻租”风险,同样在使用公共权力的秘书与上级领导很容易达成利益上的一致性,所以很多秘书腐败案查处起来难度相当大。可一旦查处,很多就是大案或窝案。

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来看,当今中国秘书腐败严重,与有些地方秘书角色仍然官、职不分密切相关,这很容易导致领导与秘书分享公共权力,在道德力量与权力监督力量双重失效时,秘书腐败在所难免。

在现实中,秘书与领导之间往往存在着一种超乎寻常的“依赖”关系,很多秘书已经成为各级公共权力的实际运作者。秘书无形中获得了两种“隐性权力”:一种是由领导演化而来的决策权的延伸;另一种是由于秘书处于核心权力与实施对象之间的“关节”上,由此派生出的权力。

尤其是“一把手”的秘书,处在非常关键的特殊位置,是上通下达的关口,现在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都想通过打通秘书这个关节来接近官员,谋取利益,秘书稍一放松自律,就很难抵挡诱惑。

对于领导秘书的选拔,法规没有对领导秘书的工作性质、任职资格等做出具体规定。这样导致很多秘书的选拔,一般都不经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全面考察等严密的程序。在选用秘书时,官员的个人喜好占了上风。

目前不少秘书的选用,基本由领导自己定,组织人事部门就是履行个手续。结果出现不少领导选秘书不报批,或是手续办理流于形式的情况。这些秘书上任后,出于感情和被信任等复杂的原因,很容易形成工作关系与个人感情关系难以分开的现象,甚至由工作服务关系变成可怕的人身依附关系。

同时,由于秘书不像领导那样拥有规定的权力,也就不像领导那样受到多方面的监督制约。

最关键的是,在目前体制对“一把手”的监督处于相对滞后和疲软的状态下,秘书与领导之间的特殊关系,就使得领导秘书也有了规避监督的“避风港”,形成上级监督机关不会查,同级监督机关不敢查的尴尬局面。

这一点,“河北第一秘”李真落马后与新华社记者有过这样一段对话,充分说明了问题:“我做秘书时,虽说有人管,但没人监督。”

我一直持有这样一个观点,即秘书有病,根源在领导。有些领导个人权力过大,与“一把手”有着特殊关系的秘书,在外人看来,权力自然也不小。社会上一些有求于“一把手”的人,也往往总是从秘书那里打开缺口。

在以往发生的腐败案中,有些领导为了掩饰自己的腐败,其罪恶勾当就让秘书去做。可以说,领导腐败,必然会要求秘书腐败。如果没有腐败的领导为秘书撑腰打气作后台,无职无权的秘书不可能,也没有能力和胆量搞腐败,所以秘书腐败的根源在官员。其中,成克杰案就是典型。

2000年9月14日,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的成克杰被执行死刑。记者在公诉人的公诉书和证人证言材料中发现,里面反复提到一个“小人物”——成克杰的秘书周宁邦。1993年底,成克杰和李平的奸情被成克杰的爱人发觉后,这位周秘书安排他们在自己驾驶的汽车里密谈,商量各自离婚后再结婚的问题。周宁邦为李平出谋划策道:“现在结婚不现实,没有什么经济基础,不如趁成克杰在位时赚些钱,为将来的生活打好基础。”

随后,成克杰和李平几年之间就捞取了4000多万元。

在中国依法治国的今天,秘书腐败应当进入可治理状态。当然,进一步加快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进程,从根本上转变政府职能,让领导不再有对“拐杖”的现实需求,这才有进一步解决秘书腐败问题的现实意义。

秘书腐败与中国在渐进式改革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转轨体制是分不开的。在加快社会主义市场化改革进程,把政府干预减少到绝对必要的程度的同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治理秘书腐败。

首先,建立健全政治沟通机制,保证政务信息的畅通和透明,消除现有体制下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使秘书无法借助“信息优势”寻租。

其次,健全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机制,大量寻租关系网络衰落,秘书的“关系优势”自然也会逐渐式微。

最后,改革领导秘书任用制度。基本方向是加快秘书职业化进程,规范秘书和领导之间的关系,改变导致秘书身份官、职不分的用人机制,使秘书成为独立于官员的、具有独立的价值追求和价值实现渠道的职业。

要抑制秘书腐败,除分清领导和秘书的职责外,制衡领导的权力显得更为重要。只要官员没有凌驾于制度之上,让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蔚然成风,让群众的发言权、监督权见效,就能减少秘书腐败现象的发生。

此外,选拔任用官员秘书时,也应同其他相同级别的官员一样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杜绝官员自己挑选秘书或先挑选再“戴帽考察”的现象。

同时,可在单位设置办公室,改变往日为官员“一对一”服务的工作方式,集中办公,所有官员交办的事情,由办公室统一处理。这样可以避免秘书与官员关系私人化,也是保护官员的一种做法。

10摆平清官

官场“逆淘汰”现象,古已有之。在中国历代官场中,与逆淘汰伴生的是一些善于投机取巧、钻营、拉关系的人总是能够得到提拔重用,而那些真正埋头苦干、不跑关系的人却原地踏步或者不进反退,以致最终被淘汰出局。

广东茂名原市委书记罗荫国、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等腐败官员牵出的系列窝案令人震惊。数十名违法官员被刑事处理、锒铛入狱之后,广东省委向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中,公布了对茂名官员系列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嫌行贿买官人员159人的组织处理结果:降职8人,免职63人,调整岗位71人,提前退休1人,诫勉谈话16人。

在广东茂名窝案中,有一个小官员的命运颇为耐人寻味。

在案件爆发前的几年里,茂名买官卖官风气畅行,成为官员中半公开的秘密,民间甚至流传着从科长数十万元至副市长数百万元的“价目表”。其中,信宜有个镇长是中国农业大学毕业生,努力工作卓有成效,每次开干部大会都受表扬,但多年没有提拔。为了升任镇党委书记,他抵押贷款5万元,凑了20万元行贿,此后很快被提拔,却也因此受到处理。

试想,如果这位镇长没有这么“灵机一动”,他的政治生涯又当几何?恐怕没人持乐观态度。因为,在这起窝案中,涉嫌行贿买官者上百人,“贷款行贿”只是一份阳光晋级被潜规则打服的投名状。

优胜劣汰,本来是达尔文发现的自然进化法则。然而,在人类社会中,劣者上、优者让,老实人靠边站,违背自然规律的“逆淘汰”时有发生。

“逆淘汰”是相对于“正淘汰”而言的,正如一个硬币的两面。

所谓逆淘汰,或叫精英淘汰,是指在社会发展中,好的现象被不良的现象所压制,比如在政界、学界、商界,具有真才实学和道德操守高尚者,遭到冷遇、排挤、打击、压制乃至被最先淘汰出局的现象。

“逆淘汰”之说,源于经济学上的“劣币驱逐良币”理论,是说如果市场上有良币和劣币,两者所起的流通作用等同,因为劣币成本低,人们会倾向于更多地使用劣币,久而久之,劣币会成为主流,良币则会退出市场。

“逆淘汰”现象,古已有之。在中国历代官场中,与逆淘汰伴生的是,一些善于投机取巧、钻营、拉关系的人总是能够得到提拔重用,而那些真正埋头苦干、不跑关系的人却原地踏步或者不进反退,以致最终被淘汰出局。

早在宋朝,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辙,就对官场这一现象有一个比较形象的说法:君子斗不过小人。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虽不乏良臣志士,却往往不得善终。君子与小人斗法,结果多是小人赢而君子败。因为那些小人,尽管无一技之长,可不少人能突破做人底线,凭着八面玲珑、摇唇鼓舌而飞黄腾达、左右逢源,春风得意、称心如愿,或当大官,或捞大钱。

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中,遭遇“逆淘汰”的各类人才可谓代不乏人、比比皆是。

中国历史上的清官海瑞,对为官清廉的理念非常坚定。史书上说海瑞“力摧豪强,抚穷弱。贫民田入富室者,率夺还之。”所谓的“豪强”、“富室”,无非都是官族势力。“吏贪官横,民不聊生”,所有的官员都麻木,只有海瑞放在心上。海瑞因此遭到官场中许多人的弹劾,最终“谢病归”——打回老家了。万历初,张居正当权,“亦不乐瑞”,“惮瑞直峭,卒不召”。直到张居正死后,海瑞才得以复官,这时已经七十多岁了。海瑞曾有过“尸谏”、“市棺”、“诀妻”,冒死进谏,侥幸没被皇帝的刀杀死。“衰老垂死”的年龄,又一次行“尸谏之义”,要求皇帝严惩贪官。结果又遭到权贵的惧怕和弹劾……“丑诋”不断。

此外,“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屈原因不愿随波逐流而投江自尽;“精忠报国”立下显赫战功的岳飞遭人诬陷而惨死奸臣之手;“天生我材必有用”的李白因不愿“摧眉折腰事权贵”而“不得开心颜”;“衙斋卧听萧萧竹,疑似民间疾苦声”的郑板桥参透官场“潜规则”之余慨叹“难得糊涂”等等,他们都以悲剧抒写一则则令人唏嘘的历史故事。

中国古代有句格言,叫作“白沙在涅,与之俱黑”,沙子是白的,但到了污泥中,必然“与之俱黑”。在十官九贪的格局下,个别官员想做清官,想独善其身,想出污泥而不染,谈何容易。一般人没有特别强大的心理支撑,很难做到。清官不想与贪官“俱黑”,那么不是贪官出局就是清官出局,既然贪官人数众多,很难让其全部出局,那就只能是力薄势微的清官被淘汰出局。

历来为官清廉很难,这是事实。正因为如此,中国社会总把清官几乎当成神话来歌颂传扬。可以说,历史上的几个清官,不是制度下的产物而只是个人情操典范,他们具备“清廉本质”,是一种人品。

两千多年前,西门豹管理邺(今河北临漳县西,河南安阳市北)那个地方。他为了引黄河水灌溉农田,发展本地农业生产,征调全县人民群众兴修水利,开挖了十二条渠道,让农田得以灌溉。

这本来是一件顾大局、管根本、图长远的好事与实事,但邺县的广大人民群众却毫不买账,反而为敌人提供了“倒西”的口实与契机。

于是,“三老”“廷掾”“里长”“豪绅”,还有“巫觋”以及奸商,很快结成同盟,相互串通,联名上告朝廷,检举揭发西门豹为追求个人的任期“政绩”,采取“一平二调”的政策大规模征集民力兴修河渠,超越邺县实际承受能力,使乡村农民和城镇居民不堪重负,从而造成了邺县社会的不稳定。

《韩非子·外储说左下》一文中这样记载:这伙贪官污吏和土豪劣绅不仅经常向有关部门直接告西门豹的黑状,而且花重金贿赂魏文侯左右的官员,不断地在国王魏文侯耳朵里灌输关于西门豹“莫须有”的罪名。到了年底考核县官的时候,西门豹浑身尽是缺点和不足,结果被监察部门评了个“不称职”。

魏文侯看到考核报告后自然十分恼火,便撤掉西门豹的邺令职务。西门豹慌了,觉得如此下台特别冤枉,便装成十分沉痛的样子向魏文侯作检讨:“臣此前缺乏经验,刚愎自用,不知天高地厚。请再给我一次机会,如果再做不好邺令,甘愿杀头以谢天下。”魏文侯听罢心肠一软,答应让他再干一年。

西门豹是一个极为聪明之人,知道问题出在什么地方,遂决定改变过去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不再以邺县的繁荣发展为自己的追求目标,更不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当成自己的神圣职责,而是按照世俗的风气与潜在的规则来处置各种矛盾事务,以老好人自居,不得罪任何权势者。他不仅与土豪劣绅同流合污,与基层贪官打成一片,还经常向老百姓敛取钱财以贿赂中央政府有关部门的干部和魏文侯身边的官员。

想不到的是,一年下来,虽然邺县的政治秩序与经济状态差了很多,但上上下下的士绅与官吏都为西门豹叫好,民主测评时尽是“优秀”。魏文侯知道后大加赞赏,并予以通报表扬。

正当大家为西门豹祝贺之时,西门豹却非常严肃地对魏文侯讲:“去年我任邺令,日夜为您和百姓操劳,也创造了明显的政绩,您却要撤我的职。今年因为我不得不与贪官污吏为伍,特别注重亲近您的左右,所以好评如潮,您也才对我大加礼遇。但是,我治邺的实际业绩远不如去年。这种赏罚不明的官我干不了,也不想再干了。”

说完,西门豹把邺县的官印往魏文侯案上一扔就要走。魏文侯幡然醒悟,连忙对西门豹表示歉意说:“过去我轻信谗言,对你存有偏见。今天我算是真正看到了你高尚的道德品质,衷心地希望你能继续当好邺令,为魏国效力。”

这仅是中国古代社会里一个十分典型的例子,其中蕴含着官场逆淘汰的诸多潜规则。

自古以来在官场上,许多趋炎附势、讨好献媚的小人、奴才都很得志,而那些既有才干又很正直的老实人往往受到排挤,甚至没有好下场。如今,这种现象又死灰复燃了,甚至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单位表现得十分突出。

2011年8月,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题客调查网和民意中国网,对全国34个省(区、市)14406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59.4%的受访者感觉当前社会“逆淘汰”现象普遍。调查显示,“逆淘汰”较多存在于官员选拔、人才选拔和道德领域,59.3%的受访者认为官员选拔领域“逆淘汰”最多,44.7%的受访者认为政府机关是“逆淘汰”最多的单位。

目前,中国官场存在五种“逆淘汰”,主要表现为:

其一,“任人唯钱,小人淘汰君子”。即“任人唯钱,以职论价”,“看票子厚度决定位置升迁”,“不请不送,降低使用;只请不送,原地不动;会请会送,提拔中用”,“要想富,动干部;光研究,不宣布”。其中,“卖官书记”马德、李大伦、徐社新、李铁成等等,就是这方面的典型。

其二,“任人唯亲,平庸淘汰杰出”。封妻荫子,优亲厚友,“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些人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地位,对子女亲属的提拔任用施加影响,或面授机宜,或巧妙暗示,或托人说情,或量体裁衣,大搞特权,千方百计给家属子女谋个“一官半职”,精心打造“家族权力图谱”。

其三,“任人唯圈,污浊淘汰清廉”。一些人小圈子里选人,对“一起下过乡的,一起同过窗的,一起扛过枪的,同是一个乡的”,甚至身边秘书、司机之类的人,格外呵护,使官员任用显失公平。更有甚者,一些染指腐败的主政官员,对“结党营私同是一个帮的,吃喝玩乐一起嫖过娼的,贪污受贿一起分过赃的”,视为“死党”,委以重任,以致一些官员“边腐边升,边升边腐”。

其四,“任人唯顺,奸诈淘汰忠勇”。“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对那些唯命是从、献媚邀宠、溜须拍马、曲意逢迎、擅长忍耐“会来事儿”的所谓精明干部,分外赏识。在这种氛围内,往往“‘眼睛向下的’不如‘眼睛向上的’”。

其五,“任人唯闹,劣质淘汰优良”。“闹而优则仕”。对那些闹名誉、闹地位,伸手向党要官、要权的官员迁就姑息,甚至言听计从、有求必应。在这种氛围内,往往“坏人猖獗,好人受气”。

在现实中,官场“逆淘汰”手法五花八门,或“凉凳子”,对不愿入伙、不愿随波逐流者,尽管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却以种种理由长期不予提拔重用;或“挪位子”,对那些坚持原则、刚正不阿者,调整到无关紧要的一般岗位;或“扣帽子”,对业绩突出、深得民心者,在其周围布置眼线、暗中观察其言行,系统地总结其诸多不是,利用信息不对称,以“不善交际”、“不会协调”、“不讲团结”等“莫须有”的问题压制其升迁等等。

早在2004年,吉林省白山市发生的系列腐败案件中,其暴露出来的中国官场逆淘汰就令人触目惊心——

吉林省白山市委原副书记李德才,原副市长岳俊峰,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委统战部原部长李铁成,省委原副秘书长、白山市原市委书记王纯等4名副厅级以上官员先后落马,牵扯到这一系列腐败案件中来的还有数百名处级和科级官员。

其中,王纯、李铁成等人的落马几乎都与一件事有关:“买官卖官”。王纯案涉案党政官员近百人,在王纯案以下,纪检部门又立了一批“子案”。王纯担任市委主要领导期间,在干部提拔使用上收受的贿金达80多万元,占受贿总额的47%。行贿者中,县处级官员近70人,“一把手”近40人。

在李铁成担任靖宇县委书记期间受贿“卖官”案中,受贿面广,行贿者众。在只有几十万人口的靖宇县,向李铁成进行“感情投资”者达160多人。涉案人员从党政机关到基层乡镇、企事业单位,几乎没有“空白区”。

在白山市,由于腐败牵扯面广,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漩涡”,“谁不进来谁就是‘另类’”,腐败以及不正之风正由个人行为变成系统行为。在这个系统中,“另类”肯定要被“淘汰”。

在白山市,一位曾在国有企业、基层工作过的处级官员,工作经验丰富。同事多次提醒他“看看领导”,这样才能升迁。但他始终没给任何领导送钱送物,结果几次岗位调整与他擦肩而过,自己在副处级和处级岗位上“蹲”了近20年。市水利局班子调整时,一位踏实肯干的副局长担任局长呼声最高,结果却让大家普遍不认可的李学成当上了局长。案发后证实,李学成曾向有关市领导行贿。

即使曾身为白山市委副书记的李德才,也无法摆脱这种“漩涡”。他在担任市委组织部领导期间,多次收受原市水利局局长李学成等人的贿赂。李德才承认:“对李学成这个人我比较了解,他几次对我说,要给组织部解决点困难等,我都拒绝了,还曾告诫部里的同志,不要和水利局打资金方面的交道,可后来我自己却糊涂起来,主动和水利局打起了交道。”

白山市一位副市长不会送礼,并与时任市委书记的王纯发生矛盾,王纯对此耿耿于怀,一直想把对方从政府班子里“调整”出去。政府换届时,王纯对一些官员说:“谁要是再让他(这位副市长)在市政府干下去,我看就是品德问题了。”在他的努力下,这位口碑一向不错的副市长被“调整”到了市人大。

不得不承认,一个班子中的正直官员其实是有的,但他们最需要得到上级组织的保护。而当今,有些正直的官员却很难得到保护,他们要么变得沉没消极,要么转向同流,以求残喘。与此相反,有些腐败官员却能不断得以升迁。

2010年1月18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原秘书长陈少勇做出一审判决,认定陈少勇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福建,陈少勇是一个知名人物,这并非因为他有骄人的政绩,而是因为他有过人的“色绩”——十几年前他在福建团省委任职期间,与福清团市委一名女官员在福州市森林公园幽会出格,被保安人员当场拿获,酿成臭名昭著的“森林公园事件”。

此后,陈少勇仍然色性不减,被福建人嘲称为“猪哥勇”(“猪哥”为福建方言,意为“好色之徒”)。陈少勇落马后,有媒体报道说,“回顾陈少勇的仕途经历,其官声不佳,又无出色业绩,却屡获拔擢,数位福建老干部表示至今不解”。

一般说来,选拔官员要注重“德才兼备”,陈少勇既官声不佳,“猪哥勇”之臭名在官场坊间几乎人尽皆知,其“德”可谓亏且滥矣,又无出色业绩,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政绩足以令人称道,其“才”显然也无从谈起。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能从一名中学教师一路升迁至副部级高位。

当然,除了自己有一套跑官要官甚至买官的本事外,陈少勇这样的人,不乏“伯乐”在赏识他、奖掖他,并为他排除阻力、创造条件,使他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有这样一个屡被引用的经典事例可为佐证:

胡建学(后以受贿罪被判处死缓)在担任山东泰安市委书记时,有个乡的群众集体到市委告状,反映乡党委书记乱向农民集资敛钱,弄得农民没法过了。不料胡建学却说,“你们都回去吧,感谢你们为我推荐了一个好干部!”没过多久,那个乡党委书记果真被提拔上去了。

邓小平曾经对制度的优劣进行过深刻阐述:“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一代伟人邓小平的这句哲理,亦被很多事实所验证。

还有一个最鲜活的例子,就是河南政协常委赵克罗实名发微博,批评南阳平坟行动,最后不但被批评“给领导添了乱”,而且失去了下一届省政协委员提名,这就是典型的“逆淘汰”。

当代的官场“逆淘汰”,有一个比较明显的规律,即越是经济发展落后的地方,“逆淘汰”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人们出路较少,而做官则是出人头地的唯一(至少是最佳)途径。另一方面,欠发达地区人们的观念较落后,“官本位”思想盛行,官的“附加值”较高,想尽办法谋个一官半职,成为不少人眼中的“正道”。

当一个地方官场生态非颠倒,正不压邪,“逆淘汰”成为很多人心照不宣的潜规则时,它就会影响到官场内外的许多人,这些人的不断加入与认同,又会不断巩固“逆淘汰”作为一种潜规则的“合理性”。一方面,官场逆淘汰既对人才逆淘汰、学术逆淘汰、道德逆淘汰等起到了示范作用;另一方面,人才逆淘汰、学术逆淘汰等又反过来强化了官场逆淘汰的地位和影响。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逆淘汰”现象,与中央的选人用人目标和要求是相悖的,久而久之,不仅驱逐了部分清正廉洁的官员,而且正迫使越来越多的官员走向违法乱纪的歪路,危害甚重。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要大力选拔使用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坚持并倡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修订颁布实施《干部任用条例》,立规矩,定标准,严程序,下大力气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应当说,官员正向的优胜劣汰是主流。但我们绝不能小视官员“逆淘汰”现象的极大危害性。

在一个健康的政治生态中,劣币不会大规模驱逐良币。然而,如果人们发现,很多官员不仅没有因为腐败受到惩处,反而边腐边升,那么依靠贪腐获得金钱,再以金钱开路去跑官、买官、要官的风气就会越来越重。因此,要打破这种逆淘汰,就须从制度和文化两方面入手。

破解官员“逆淘汰”现象,必须加大民意在官员选任中的权重。要提高官员选任和政府权力运行的公开性与透明度,让群众尽量多地了解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德才表现和参政议政能力,避免受到“老好人”和“投机者”的蒙蔽,保证人民群众正确行使选举权,选出自己满意的代言人。

破解官员“逆淘汰”现象,必须牢牢抓住各级党政“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按照现行的体制,各级党政官员的任免是由上级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各个部门领导的任免是由各级党委和政府集体研究决定的,但实际上,在一些地方选谁用谁是由同级或上级党政“一把手”个人说了算。因此,必须强化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破解官员“逆淘汰”现象,最根本的还是要从制度建设上找出路。要建立官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制度,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官员力度,明确适用情形、认定标准、调整程序和办法,加快淘汰官员队伍中不干实事、不愿付出、浑浑噩噩的“圆滑官”、“老好人”。

官员选拔任用上的“优胜劣汰”演变为“劣胜优汰”的“逆淘汰”,国家政治生活中的许多案例已经揭示,这是对国家机体造成颠覆性伤害的一大恶性毒瘤,必须以猛药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和勇气,坚决予以整治,让带领全国人民实现民族复兴的领导权,真正掌握在德才兼备的官员手中。

破解官员“逆淘汰”现象,要制约“潜规则”,坚决治理用人腐败。严肃查处买官卖官,提高用人腐败成本;铁心克服特权现象,狠刹“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败之道;专项治理投机钻营行为,净化政治生态;把用人权关进制度笼子,阳光操作、规范运行。

改革时代呼唤人才,也提供了人才成长的沃土。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扫除“逆淘汰”,是完成中国改革大业的基础性工作。

11拼爹简史

当有人“拼爹”顺利接班上位,承袭着父兄们的基业时,一切的一切,因为游戏规则的制定而变得简单起来。日渐清晰的所谓“二代”概念,已经用“农民工二代”、“贫二代”、“富二代”、“官二代”、“垄断二代”等新词,暗中锁定了社会资源分配的新圈子。

“拼爹”其实不是一个新词。

古代这叫封妻荫子,或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新中国成立后这叫“老子英雄儿好汉”以及“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这几年,随着“我爸是李刚”这句名言,这些概念已转化为“拼爹”。

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拼爹”明规则正堂而皇之地进入中国人生活的各个领域,譬如教育、工作、医疗等等。毫无疑问,在这些涉及民生问题的领域,资源的稀缺性注定了它只能为一部分人享有,这便为以权力与金钱大肆铺道的“拼爹”时代展示了一个无限广阔的空间。

在中国历史中,“拼爹”有着丰厚的土壤,这种游戏一直重复上演。

古代的恩荫制是最典型、最常见的“拼爹”。

恩荫制又可称为任子、门荫、荫补、世赏,是中国上古时代世袭制的一种变相。就是功臣和高官的子弟凭借祖上的功绩、地位,得以遁例担任官职。苏洵《上皇帝书》说得很透彻,任子制度,即是“信其父兄而用其子弟”。

恩荫制,汉朝一般称之为“任子”制,是先秦世官制度的孑遗,是贵族特权制度在秦汉时期的变异形态。恩荫制产生于秦汉之际。《汉仪注》云:“吏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年,得任同产若子一人为郎。”

这就是量身定制的“拼爹”:第一,爹的官级要在二千石以上(相当于现在的省部级以上);第二,爹在二千石以上任职满三年,符合这两个条件,就可以谋得一个随时备帝王顾问差遣的郎官做。有在皇帝身边工作的职业经历,此后大抵可以平步青云,有出任地方大员的机会,时人视为出仕的重要途径。

魏晋时期,凭门第入仕,荫补受压制。隋唐科举兴起,为维护官僚既得利益集团,制定了详细的荫补法,规定官员依品级荫补子孙。

唐朝恩荫制规定,三品以上大官可以荫及曾孙,五品以上荫孙。被荫之孙品阶降荫子一等,曾孙又降孙一等(《唐会要·用荫》)。从唐书所载可见,唐一代因门荫得官而做出政绩留于史册者极少。以门荫而至宰相的数十人之中,有政绩者不过褚遂良、姚崇和李吉甫、李德裕父子等数人而已。

宋朝实行恩荫制度,这是当时科举之外的一种入仕途径,中高级文武官员的子弟、亲属及其门客等享受此特权。

宋朝恩荫名目繁多,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正月,宋真宗赵恒定承天节(每年生日)、南郊(三年一次)奏荫子弟恩例,大开恩荫之门,从此恩荫愈滥。嘉祐元年四月诏:“悉罢乾元节恩荫”。杨万里说:“仕进之路之盛者,进士、任子而已。”赵翼称宋朝:“文臣自太师及开府仪同三司,可荫子若孙,及期亲大功以下亲,并异姓亲及门客;太师至保和殿大学士,荫至异姓亲,无门客;中大夫至中散大夫,荫至小功以下亲,无异姓亲。武臣亦以是为差……以斯以观,一人入仕,则子孙亲族,俱可得官。”

两宋取士之多,空前绝后,320年间共开科130榜,取进士、明经、诸科约11万人,其中正奏名约6万人,特奏名约5万人。平均每年录取进士、明经、诸科等正、特奏名为360多人,其中正奏名每年也有188人以上,仍远远不及“招聘”的人数,足见“招聘”、“拼爹”已严重侵害社会公平,引来各种指责。

范仲淹在《答手诏条陈十事》中说:“假有任学士以上官经二十年者,则一家兄弟子孙出京官二十人,仍接次升朝,此滥进之极也。”意思是说,一个人担任翰林学士20年,一家兄弟子孙出任京官的就达20人之多,而且人数还会不断攀升。范仲淹不由得感叹“拼爹”现象泛滥至极。

明初沿袭元朝任子制,文官七品以上皆得荫一子以世受俸禄,称之恩荫生。

清制,文职京官四品以上,外官三品以上,武职二品以上,俱准送一子入监读书,称恩荫。此外,因遇庆典而给予入监待遇的,亦属恩荫。

一般来讲,恩荫制的机会有三次:圣节荫补,每年逢皇帝诞辰一次;大礼荫补,每三年逢郊祀时一次;致仕荫补,官员告老退休时一次。明初沿袭元朝任子制,文官七品以上皆得荫一子以世受俸禄,称之恩荫生。

从今天的角度来看,恩荫制无疑是一种落后的封闭的选任官员的制度。因为选任官员的依据不是才能,而是其父兄或家族的政治地位,是血统关系。虽然在任子制度下也产生过一些有作为的官吏,比如苏武、霍光等,然而就其大多数而言,基本上都是碌碌无能之辈。任子制度违背社会应该由合格人才担任管理者的公理,败坏吏治,在当时就受到具有正义感的士大夫的批评,但因为它维护了地主官僚的特权和既得利益,所以一直保留下来。

隋朝建立后,封建统治者革除了以往只能贵族做官的门阀制度,创置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一个重大改革。

中国科举萌发于南北朝时期,真正成形是在唐朝。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创立完善科举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科举制度公开考试,竞争择优录取人才。这一实质性的内容为近代社会文官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恩荫制相比,科举制度允许普通人和官员公开报名从而获得参考资格,报名标准是公开的,也是平等的。凡是符合条件者,即可取得应试的资格,随后经过分科取士,择优选拔官吏。

但是,为防止科举出现“拼爹”之举,从而阻塞了寒门子弟为官入仕,也为了维持正常的统治秩序,主要是皇帝对权贵势力遏制的需要,朝廷对官宦子弟参加科举进行了限制,也对科考作弊人员进行了严厉处理。比如唐朝王起主持考试时,明确提出“科第之选,宜与寒士,凡为子弟,议不可进”,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势门子弟交相酬酢,寒门俊造十弃六七”的状况。

到了宋朝,更专门创立了“牒试”制度,规定官员子弟、亲戚、门客须专送别处考试。北宋雍熙二年(985年),宰相李昉之子、吕蒙正之弟本已取得殿试资格,但宋太宗却提出,“斯并势家,与孤寒竞进,纵以艺升,人亦谓朕有私也”。居然不许二人参加殿试。

清朝康熙时代也曾要求大臣子弟参加考试单独编字号,规定取中名额,以实现“大臣子弟既得选中,又不致妨孤寒之路”。清康熙五十年,发生了一起震惊朝野的科场舞弊案,由于此案错综复杂,康熙决定亲审此案。事后,主考、副主考、总督等涉案官员一律得到应该的惩处。

尽管科举对官宦子弟有所限制的一面,可官员徇私、子弟舞弊的现象不绝史书。甚至到了宋朝,科举也出现了“拼爹”。

代表宋国与金国订立《绍兴和议》,并杀害岳飞的秦桧,“两据相位,凡十九年”。秦桧之子秦熺状元及第(有人说并非状元,或是南宫举首)。秦桧任宰相时,秦熺到建康(今南京市)祭告家庙、祖墓。祭毕,他又去游茅山华阳观,并题诗一首,开头两句为:“家山福地古云魁,一日三峰秀气回。”建康太守宋某当天就命人制作一块大木牌,将秦熺的诗刻在牌上,悬挂梁间。到了晚上,秦熺前往观看,见牌上不但刻着自己的诗,还写了一些字,便让人找来梯子,亲自爬上去细看,原来是一首和诗,诗曰:“富贵而骄是罪魁,朱颜绿鬓几时回?荣华富贵三春梦,颜色馨香土一堆。”此和诗对洋洋自得的秦熺不啻当头棒喝,只是他不会醒悟。

秦桧去世前,宋高宗去看望他,秦熺乘机向高宗提出代其父为相的要求,遭到拒绝,不但如此,高宗还命人起草秦桧、秦熺一起退休的命令。《宋史·奸臣传·秦桧传》说,“桧死熺废”,这就是这位豪门子弟的下场。

明朝科举也有“拼爹”。张晓政在《古代科举对官宦子弟的限制》一文中写道,明万历八年(1580年),内阁首辅张居正的第三子张懋修考中状元,同时考中进士的还有他的大儿子张敬修。消息传来,舆论哗然。

原来,就在三年前,张居正的二儿子张嗣修已考中了榜眼。张居正有六子,有人为此作诗讽刺:“状元榜眼姓俱张,未必文星照楚邦。若是相公坚不去,六郎还做探花郎!”无怪时人的非议,因为在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已经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当时内阁首辅翟銮的两个儿子同登进士,时人讥之“一鸾(借指翟銮)当道,双凤齐鸣”,翟銮也因此被弹劾“有弊”。

嘉靖皇帝震怒之下,将翟銮父子罢黜为民。

但是,也有一些高官在这方面“守身如玉”,颇值得人敬重。据张晓政《古代科举对官宦子弟的限制》记载:

曾国藩的长子曾纪泽被曾国藩评价“天分甚高”,但时运不济,三次参加会试皆未能中,在这过程中曾国藩不仅没有为他打过招呼说过情,反而在曾纪泽心生厌倦提出退出科场转攻西学时,慨然表示同意。后来曾纪泽凭借自己的努力,终成晚清著名外交家。

曾国藩的次子曾纪鸿第一次到长沙参加乡试时,曾国藩已然节制东南半壁江山,位高权重,然而他却在考前写信给曾纪鸿,告诫儿子“场前不可与州县来往,不可送条子,进身之始,务知自重”,发榜之前再度致信曾纪鸿“断不可送条子,致腾物议”。自然,曾国藩也从未就曾纪鸿应试一事向主考官打过招呼。那次考试曾纪鸿最终名落孙山,以后尽管多次应试,也未能考中进士。

尽管科举制度在历代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拼爹”,但站在历史发展角度来看,它是一项相对比较科学的制度设计。

熟悉晚清洋务运动的人,对曾国藩、李鸿章、张之洞等人,一点也不陌生。然而,他的兄弟曾国荃、李瀚章、张之万其实也是晚清赫赫有名的人物。出身于普通的汉族士大夫家庭,没有什么后台可以依赖,他们只有通过科举进入仕途,凭借事功晋升官位。靠自己,不拼爹,走出一条坦荡的仕途之路。

历史学者袁腾飞谈及古代科举制时曾说:“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公平。”

袁腾飞首先厘定古代科举制的基本程序。他介绍,古代幼儿在五六岁时开蒙读书,被称作童生。之后经历院试、会试等一系列程序后进入殿试。在殿试中会把这些人“排名次”,第一等为三人,即大家熟知的状元、榜眼、探花,叫作进士及第;第二批人数几十个,叫作次进士出身;第三批则是同进士出身。

“科举制在中国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我不知道文人如何评价科举制,但站在历史发展角度,它是项非常好的制度。”在袁腾飞看来,科举制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公平,至少无须“拼爹”,“尤其宋朝、明朝,当时官员的出身百分之六十属于白丁阶层,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能够做了官,这在那个时代是很了不起的。”

在中国古代,嘴上喊着“俺爷是某某”、“俺爹是某某”的人,显然都是很狂妄的,家里必定是达官显贵。他们从小就和自己成功的长辈待在一起,耳濡目染,见多识广,比草根阶层有着更多的成功机会。

当历史的车轮滚过二十一世纪,一句“我爸是李刚”,让民众猛然发现,这已成一个标签,一个符号,象征着某种庞大、模糊却坚硬的存在。

如今,民众比较怀念改革开放初始阶段,那时社会发生着重大变革,同时暗涌着无数个令人眼花缭乱的机会。过去三十余年,个体命运的云诡波谲超出历史上的任何时期。一夜暴富、一夜成名的故事天天都在上演。

这是一个发生剧变的时代,人生际遇、地位尊卑瞬间翻覆,为各种行为提供了得以茁壮成长的温润土壤,社会不同的群体均是改革的受益者。如今,那些光怪陆离又令人炫目的时光一去不复返,机会的泉水也不似之前那样汩汩流出。

这个社会,没必要作太远的追溯。从1977年恢复高考,到1996年取消统一分配,其实仍然是科举制度的变量人才制度。那时,普通人好好念书,也能考好大学,毕业国家统一分配,也会有好的就业机会。

但1996年后,学校开始扩招,国家取消统一分配。从此,大学教育就已经不是那种保障制度,而变为一种淘汰制度。从此,即使平民子弟能读到大学,但未来的就业就多取决于父母的能耐。

近年来,多地发生“定制”报考条件、萝卜招聘、面试打招呼、更改考试成绩等现象,以保证官员亲属在公务员考试中胜出。更为恶劣的是,有的地方甚至将本已通过考试的考生通过体检舞弊的方式拒之门外。

200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当代中国社会流动》报告中显示:干部子女成为干部的机会,是非干部子女的2.1倍多。课题组长陆学艺当时就警惕地指出:“如果3年、5年乃至10年、100年长此以往,就不是2.1倍的问题了,这个数字就会高得多。”

而2015年某北大博士一项引起学术圈轰动的调查则表明,在一个化名为“中县”的地方,重要的公务员职位获得者,大多出于本县的21个政治“大家族”,140个政治“小家族”。可以预见,没有这些家族背景,基本上难以进入地方政治精英的体系。类似的事件和数据,都显示出中国政治精英的圈子似乎有自我封闭、内部循环、认身份不认能力的趋势。

在“富二代”、“官二代”中,其实也不乏有为青年,有一个有钱或有权的爹,本来也不是一件坏事。史诗《伊利亚特》中,但凡英雄人物出场,荷马在前面都会描述这是“某某之子”,阿喀琉斯被加上了“佩琉斯之子”的称呼,阿伽门农则被称为“阿特柔斯之子”。“拼爹”不是一种炫耀,而是代表着一种荣耀——不能玷污了父辈祖先的名誉。不过,“我爸是李刚”式的“拼爹”,已经超越了对财富和权力的正当追求。

客观地说,“拼爹”现象在国外也有。比如美国,要当总统、议员也得基因,老布什当完总统,小布什接着干,然后小布什的弟弟也开始跃跃欲试。而克林顿把资源传递给夫人,也让希拉里大有希望。

再譬如,东亚地区更是如此。安倍的外公当过首相,朴槿惠的父亲曾是总统。更不要说在沙特等国家,还保留着血统制。

关键是,同样是“拼爹”,中外之间却有极大差别。在中国,有个好爹意味着一个人可以垄断机会,他可以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根本看不到这条路。这实际上让人才的流动僵化。家庭背景、经济能力、人情世故在社会上所占比例超越底线。纵比,现在的流动性不如20世纪80年代;横比,中国在公平性上不如美国或日本,也就是说,中国的“拼爹率”远高于西方国家。

更重要的差别在于,“拼爹”可能意味着赢家通吃。在西方,一般你只能吃一个领域。有政客的资源,就当个政客;有财阀的背景,就去赚钱;父亲是学者,儿子也可能在高校当教授。可在中国,赢家通吃一切。赚够了钱,混个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混个博士学位并到大学当个教授,产学研跨界通吃;当官也是,退休当个教授或院长,名头好,财务状况也不错。

如今中国,起点的不同,意味着结局的不同。当有人“拼爹”顺利接班上位,承袭着父兄们的基业时,一切的一切,因为游戏规则的制定而变得简单起来。日渐清晰的所谓“二代”概念,已经用“农民工二代”、“贫二代”、“富二代”、“官二代”、“垄断二代”等新词,暗中锁定了社会资源分配的新圈子。

在中国,这是一个“拼爹”的时代!不管它是否存在争议与纠结,却实实在在地潜藏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但不论贫富,如今人们都在寻找改变自己命运的上升道路。在这个过程中,除了教育一个人不能因为自身条件优越就去损害甚至践踏他人权益外,更应该在现实的竞争中完备社会制约体系。“这不仅基于完备的法律与严明的司法,更基于全社会对于公平和公正的内心信仰与认同。”

毫无疑问,“拼爹”是以老爹权力满足个人欲求,就是在侵犯公权力的领地。可见,“官二代”炫耀权力比“富二代”炫耀财富更糟糕。“富二代”炫耀财富,毕竟还是基于法定继承权的一种延伸——只要不违法,“炫富”仅是个道德问题。因此,要杜绝“拼爹”,遏制权力滥用才是治本之道。

12裸官的裤子

部分贪官钻法律空子,暗度陈仓,利用配偶子女申请绿卡与入外国籍,将巨额国有资产非法转移出境,自己则暂时留在国内继续做官,一旦东窗事发,便迅速抽身外逃。

近年来,“裸官”现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裸官”一词诞生于2008年。它的提出和流行,以及对于这种现象自民间到各级政府再到中央高层的渐次重视,实则正与中国反腐规划的进程互相映照、息息相关。

所谓“裸官”,是指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

2008年6月22日,新华社经授权发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即中国第一个“五年反腐规划”。

时隔十日后,2008年7月3日,一篇《还有多少贪官在“裸体做官”》的文章开始在网上广泛传播。这篇文章的作者是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安徽省芜湖市政协常委周蓬安。时逢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案发,文章评论道:“由庞家钰案,我们又很容易联想到诸多先安排好妻儿乃至情妇出国,自己在国内‘裸体’当官,并使用手中权力将国家大批财产转移至境外私人账户的贪官。”

自此,现代意义上的“裸官”一词,正式诞生。

其实,裸官,古已有之。只是,那时还没有“裸官”这个概念。

对于中国古代执政者来说,因家族而滋生关系,因关系而滋生腐败,周而复始,让他们始终头痛不已。因此,吏治向来是执政者的头号课题。中国古代吏治,其实是从治理裸官开始。不过,那时的裸官,是指不带亲人家属去异地做官,目的是免受利益关系牵绊,以便心无旁骛地造福一方。

中国古代裸官众多,归根到底是与古代中国回避制度相关。

回避制度草创于西汉时期。汉武帝刘彻最先提出异地为官的想法,以此防止裙带关系滋生,抑制盘根错节的地方势力。到东汉桓帝时期,中国第一个关于任官回避的成文法规“三互法”出台,就是“婚姻之家”和“两州之士”不得“对相监临”。比如,东汉史弼,本应出任山阳太守,但他妻子娘家,恰好在山阳辖内,于是上书回避,后调任平原相。

唐朝律令对于可能蕴含于家庭“亲情”中的腐败风险,也做出了明确的规范。《大唐六典》明确规定:“诸外任官人,不得将亲属宾客往任所,及请占田宅,营造碾石岂,与百姓争利”。所谓外任官人,主要是相对于在唐都长安任职的“京官”而言的。这一规定明确禁止外任官人携带家属宾客至任所。其理由是,官员如果将家属等携来,势必申请占田宅,在占田中如有水渠,又需要营造碾石岂,就会将水利资源私自占有,从而与地方百姓争利。在物质资源相对匮乏的时代,这样的理由自然不难理解。

《旧唐书·李元纮传》就记载类似的实例:“诸王公权要之家,皆缘渠立,以害水田。”唐朝法律禁止官员与民争利,其背后的逻辑在于,在古代中国士农工商明确的职业分工之下,官员享受了职业的尊荣与有保障的生活待遇,不应该再过度追求利益,所谓“工商之家不得预与士,食禄之人不得夺下人之利。”官员家人利用其权势,必然更容易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进而与“不得夺下人之利”的约束相悖。

此外,家属随同赴任,必然会给有所企图者造成更多利用亲情关系的机会,从而大大增加官员腐败的风险,故不能不严格禁止。

到了宋朝,回避制度明确提出了回避的具体内容,即亲属回避、职务回避、科举回避和诉讼回避。明清时期,回避制度更加严格,明文规定:“凡官员亲戚于职事,有统摄或相干者并回避”。明朝则规定“南人官北,北人官南”,只要想做官,就必须穿越半个中国,因而有“千里为官”的说法。

清朝法律略有缓和,规定不得本省为官,一旦为官,须到五百里之外的地方上任,称为“避籍”。这种避籍制度,根本目的,就是让官吏孑然一身,在辖地举目无亲,避免过多的亲情关系。

当然,古代中国并非全是裸官,还有半裸的,朝廷也并非绝情,一律禁止家眷随行。回避制度、家属随任、官邸安排,都有弹性规定。品级不同的官员,各朝都有相关的规定。比如,允许带几个人,带什么人,叫有条件限制。

在裸官问题上,不仅县令小官如此,封疆大吏也一样。清朝《竹叶亭杂记》记载,官至吏部尚书、工部尚书的陈宏谋,是清朝广西籍官员中职位最高者,任官时间最长(48年),历经省份最多(12省)的大官(清朝大学士王杰曾做过他的师爷),其政绩卓著,学识渊博、著述甚丰。他曾写过一副对联:“惜食惜衣非为惜财缘惜福,求名求利但须求己莫求人。”这个陈宏谋,基本是一个“裸官”,在外谋官,从不带家眷到任随行。他同家人的联系,就是家书。

另一位古代著名裸官是曾国藩。这老兄一生为大清王朝奔波操劳,呕心沥血,从政期间,很少带家眷随行。为此,他写下了一部《曾国藩家书》共收录了近1500封书信,其中《与祖父书》14通,《与父母书》48通,《与叔父书》9通,《与弟书》249通,《教子书》115通;还另附《致夫人书》、《教侄书》等7通,内容包括修身养性、为人处世、交友识人、持家教子、治军从政等理念。这么多的家书,至少说明一条,曾国藩同这些人不住在一起,而需要家书来沟通,既寄托乡情亲情,也借此表达其人生理念和政治抱负,“立德立功立言”,对曾氏后代影响甚大。

“为官不过民之器”,这句话是明朝著名清官海瑞所说。既为官,则为仆。正因为有这种朴素的为官思想,古代裸官多廉士。元朝的魏初有一首诗,就是多数裸官的真实写照:“交亲零落鬓如丝,两袖清风一束诗”。

唐文宗大和四年,山东河北等地战火刚息,到处荒芜,朝廷派殷侑出任沧、齐、德等州观察使,离家时没带妻子。殷侑则认为,自己去巡视地方,自然要不辞劳苦,做个表率。到了沧州,他每天饭食素淡,与士卒一起摸爬滚打搞建设。经过他的治理,沧、齐、德等地的情况大为改观,流亡在外的百姓纷纷背着包裹回来。殷侑早有准备,事先跟朝廷借了耕牛三万头,分发给百姓耕作。随后,这几个州的户口猛增,仓库里的粮食也大量盈积。

像殷侑这样的裸官,在史书中可以抓一大把。东汉王朝以推翻新莽政权而后立,当时的儒家知识分子总有个心结:战时可以支持你,毕竟你是天子血脉;但你自己坐江山,那么有道无道也就两说了。此类思想在当时很普遍。王良虽做着官,但对于光武帝,还是存着听其言、观其行,“走着瞧”的心理。如果是明君,那我尽忠,如果不是,那我再归隐。让老婆在家务农,自食其力,既能做到不欠朝廷的情,又能守住后院这片天,留个退路。

明朝常州府同知张宗琏,甘做裸官好多年,直到病逝,也没与远在吉水的妻子见上最后一面。

在清朝,与海瑞、丘浚齐名的官员陈瑸,号称“岭南三大清官”之一,就是一个典型的裸官。据《郎潜纪闻》的记载,陈瑸“凡二十年,未尝挈眷属,延幕宾。公子旷隔数千里,力不能具舟车,一往省视。仆从一二人,官厨以瓜蔬为恒膳”。说是陈瑸在外面做官20余载,都是裸体做官,独身在外,没有携带过家眷。儿子想去探望他,竟苦于路途遥远,缺少路费盘缠,难以成行,一次都没能去看望父亲。陈瑸也没有延请幕僚,只有一两个仆从,经常以瓜果蔬菜为食,没有吃肉。

在今天看来,陈瑸简直不是做官,而是做和尚的节奏,难怪康熙皇帝说他是“苦行老僧”,“从古清官,计无逾瑸者。”做官做得不顾家眷,做得清汤寡水,做得无欲无求,在中国历史上没有几人能企及。

当然,古代裸官与现代意义上的裸官相比较,尽管都是指不带妻儿到异地为官的官员,但却有本质的不同。一方面,古代官员当裸官是为了减小腐败的风险。另一方面,古代裸官妻儿尽管在异地,但毕竟是在本国。

古代也有一个特征比较逼近现代裸官的人,那就是曹操。东汉末年,战火纷飞,骁骑校尉曹操把父母和妻儿全部转移到老家,自己只身在朝做官。当时,董卓祸害朝廷,民不聊生,众官都是敢怒不敢言。唯独曹操手持一把七星刀,去行行刺之事。是什么给了他气魄和胆量,恰是一个“裸”字!没有妻儿在身边,他就没有了后顾之忧,事情败露之后,方便脱身。

由此可见,曹操之所以要裸,就是为了便于逃跑。之所以要逃跑,肯定是干了一些必须逃跑的事。当然,现今的裸官不可能像曹操一样,为救国救民而做裸官,如果必须逃跑,他们一定是干了另一类裸官干的事——宫外运!

用“裸官”身份大肆助长个人疯狂敛财,一次性收取300万美金、港币1000万等大宗钱财,还唆使其多名家族成员参与巨额贿款的接收、分解和转移等工作,连情妇也恣意走上台前收取贿赂;帮老板减免4亿债务获利千万……

2016年1月,广东省国资委纪委在旗下杂志《国企清风》首次披露广东发展银行原董事长李若虹涉嫌受贿犯罪一案案情。

早在1997年,李若虹妻子和女儿即已移民澳大利亚,为支撑其妻女在澳洲的富足生活,李若虹变样进行敛财。李若虹“裸官”身份客观上助长了其对金钱和美色的欲望,降低了其进行贪腐的忌惮程度。

2010年2月22日,监察部网站发布《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监管裸官首次作为预防腐败局工作重点被提出。2010年4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了关于官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2011年3月5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马馼表示,2011年我国将对“裸官”进行登记管理。

这一规定,以强调申报官员婚姻家庭涉及情况为出发点,显然与以往落马高官生活作风败坏、配偶子女助纣为虐,以及部分贪官利用配偶子女拥有外国籍或绿卡等便利条件外逃等有直接联系。

尽管中国现行法律对官员国籍有严格规定,但对官员配偶子女,却仍缺乏明晰的可操作性规定。因此,近年来中国部分官员虽身居要职,但其配偶子女却移居海外,获得他国国籍或绿卡。

从以往情况来看,部分贪官钻法律空子,暗度陈仓,利用配偶子女申请绿卡与入外国籍,将巨额国有资产非法转移出境,自己则暂时留在国内继续做官,一旦东窗事发,便迅速抽身外逃。

中国“裸官”情况,多以官员犯罪案发的方式揭开深层内幕——

2007年6月28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判处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而庞家钰的妻儿,早在他2002年权势如日中天时,就已悄然移民加拿大。

此类“裸官”腐败案,并非个案。2006年6月,涉案金额高达亿元的福建省工商局原局长周金伙,在被中央纪委“双规”前逃往美国。据报道,周金伙之妻陈淑贞在案发前早已移居美国,并拥有绿卡,为他外逃留下了后路。

2005年1月,中国银行黑龙江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潜逃加拿大。他在职时将10亿元人民币分批转移出境,还拿公款十几次“出国考察”,安置妻子移民及为自己潜逃“踩点”。在妻子成功移民加拿大后,他把大量的资金转移到境外多个私人账户上,然后宣布和妻子离婚。高山成功移民加拿大后,却声称自己身无分文,靠前妻“救济”。

近年来,中国贪官外逃现象令人触目惊心。2004年,商务部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外逃官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但是,这仅是一个保守的估计。

在全球化的当今,公众对普通公民因经商、置业、求学等原因获取绿卡或转换国籍,早已习以为常。但对官员配偶子女申请绿卡与秘密入外国籍,公众却始终有着无限的想象和猜测。

官员尤其是中高级官员配偶子女拥有外国国籍或绿卡,有违政治伦理,对公众来说,官员特别是身居要职的高级官员,作为公民个体的角色已被大大弱化,在绝大多数场合,官员就是政府的代表。他们应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做到忠诚、廉洁、奉公、守法,已成为社会公众对官员的基本要求,加之中国重视家庭的传统观念及落马官员的先例,一旦官员将家庭成员“转移”国外,其与人民同在、与国家患难与共的正面形象将遭到质疑,人民群众有理由怀疑其忠诚和廉洁,甚至怀疑其随时可能“脚底抹油”开溜。

更何况,这样“留后路”的官员会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国防造成一定威胁——除可能转移鲸吞的国家财富外,他们中的某些人还掌握着国家的经济或国防情报,其一旦逃到海外,往往会成为敌对势力策反的对象。

当然,不能由于官员配偶子女拥有外国籍或绿卡,就简单判定此人是贪官或对国家不忠诚,但起码很难让普通民众相信他们对祖国怀有深厚的感情和坚定的政治信念,这样的官员一旦腐化变质,国外的家庭自然成为其隐蔽所和避风港,给反腐败工作带来极大挑战。

由于“裸官”的存在,在涉及国家重大利益决策时,这些官员的立场容易偏移,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失。因此,必须用制度为“裸官”穿上从严监管“紧身衣”。尤其要多做未雨绸缪的工作,减少亡羊补牢的损害,使“裸官”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是“官”不能“裸”,是“裸”不能“官”,从而把从严治吏落在实处,着力打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由此可见,在古今裸官大比拼中,古代裸官完胜!

2010年以来,每年1月31日前,全国的约150万名官员,都要填写一份材料——官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要求政府公职人员申报财产等个人事项,在许多国家是通行的做法。中国的集中探索和实践主要依据是2010年5月中办、国办修订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按《规定》要求,副处级以上官员需每年如实向组织报告婚姻、出国(境)、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14个方面的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

按照《规定》,副处级以上官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按照规定每年向组织集中报告一次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而科级官员是否纳入报告主体范围,由各省(区、市)党委、政府决定,全国不做统一安排。

如果将这一制度做中外对比,可以发现,当前中国规定报告的主体范围与国外相比更为广泛。比如美国规定联邦政府的高级官员需要申报公示财产,大约2.5万名,另外有30余万名联邦政府官员只需进行财产内部申报;而澳大利亚规定,部长、部级人员和高级公职人员需要报告财产;韩国则规定,政务职公务员、四级以上公务员、司法与税务等特殊部门七级以上公务员、国有企业的管理层需要申报财产,总人数约为18.8万人,占韩国所有公职人员的18.8%。

官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14项内容中,涉及“家事”方面的有8项,主要包括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涉及“家产”方面的有6项,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投资等情况。同时,《规定》还要求官员就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郑重向组织做出书面“承诺”。

《规定》印发以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连续4年组织官员集中填报了个人有关事项,但由于“只填报不核实”,一些官员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态度不端正、填报不严肃,不同程度地存在漏报、错报等问题;少数官员心存侥幸,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徒法不足以自行”,只填报不核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报告制度的执行效果,使报告制度对官员的监督约束作用衰减。

2013年12月,为强化《规定》的执行力度,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启动官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并不断强化对官员的监督。

2014年1月,中央组织部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在全国正式启动抽查核实工作,亮出了两把“利剑”——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随机抽查体现普遍性,每年集中开展一次。重点抽查体现针对性,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群众举报反映的对象等进行核实。

中央组织部2015年工作“新安排”明确提出,在2014年基础上,还要将随机抽查比例由目前的3%—5%提高到10%。同时突出抓好重点抽查,从2015年1月起实行官员选拔任用“凡提必查”。

这两把“利剑”从存量和增量两个方面,不仅可以揭出一些官员的“不良家底”,更能防止官员“带病提拔”,对“干净做官”起到倒逼作用。

同时,这项制度还明确规定,检查结果的运用坚持“五个一律”:凡是填报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的,一律要求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未如实填报的,一律要求官员本人做出说明;有意瞒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发现违规问题的,一律责令其限期改正;涉嫌违纪违法的,一律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随着这张制度大网的徐徐拉开,“裸官”已无处可遁。据统计,2014年结合开展官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全国共有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官员报告了配偶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近千名在限入性岗位任职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弃移居的官员,被调整了岗位。

2014年,中央组织部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等1550名,各地各单位抽查核实厅局级、县处级官员60170名。有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被取消提拔资格,有数十名厅局级、县处级考察对象被取消提拔资格。

以湖北为例,该省2014年共抽查核实了1896名官员,其中200余名县处级以上官员被责成做出书面说明或受到批评教育,10名拟提拔县处级以上考察对象被取消提拔资格,6名省管干部移交省纪委调查处理。

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官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正在逐步完善,该制度对官员的监督、约束和警示作用正逐步显现。下一个阶段,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应向两个方面继续发展,第一个是抽查的比率会越来越高,以后抽查会常态化;第二个是个人报告事项的内容要越来越广。

官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应当有申报、核查、公示三个环节。按国外经验,单纯申报只能使这项制度发挥两三成作用,如果申报加核查,则可以发挥50%至60%的作用,再加上公示,就能发挥更大作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官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方面法律法规,推行新提任官员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此前,全国已有数十个地方(市县区)开展了相关试点。但不少地方试点昙花一现,更多地方陷入“搁浅”状态。建立健全官员有关事项公开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只要国家确立总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将相关立法工作提上日程,这一天就不会太遥远。

只有如此,才能用制度为裸官套上一条遮羞的裤子。

13物勒工名

在中国古代,若是发现工程存在问题,这一段工程的质监员、包工头、工匠都抓起来咔嚓掉,“筑筑者于垣中”——把人当作材料砌到城墙里去,以此残酷手段确保城墙修得固若金汤。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是当前中国建筑领域最流行的口头禅。但在现实中,这种壮志雄心却总是显得异常尴尬。

比如,广东投资3.26亿元巨资修复国道321线改造示范工程肇庆段,但维修后还不到4个月,示范工程就被打回原形,路面重变坑坑洼洼。2016年5月,肇庆市纪委通报称,因该路问题,包括肇庆市公路局局长在内的12名官员被处分,施工和监理单位被罚款并被扣信用分。

投资3亿多元,修条豆腐渣路,让国家的财政资金打了水漂,问责草草了事,给个处分就完事,如此轻率处理,早已司空见惯。

从历史角度来看,中国古代也有豆腐渣工程,但出现概率极小。主要原因是有严密的工程质量监控,以及严厉的责任追究。其中最为厉害的一招是“物勒工名”,就是指国家强制工匠在他们制造的器物上刻上自己的名字,一旦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即按名字追溯制造者的责任。

“豆腐渣”与工程联系在一起,这种对工程质量的形容,让人拍案叫绝。

我一直对“豆腐渣工程”这个词的出处倍感好奇。最近查阅资料,才确认其出自于原国务院总理朱镕基。

1998年,朱镕基站在洪水滔天的九江大骂“王八蛋工程”、“豆腐渣工程”,从此,“豆腐渣工程”就成了那些烂工程的代名词。豆腐渣是没有黏性的,粉碎而且脆弱,用它来比喻那些烂工程再合适不过。

我记得《桃花扇》里有个名句——“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这简直是一句盛世谶语。

近年来,豆腐渣工程时常会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比如重庆綦江彩虹桥建成才3年,风平浪静之日突然一声巨响,桥架坍塌,40人死于非命;云南投资3.8亿元修建的昆禄公路,正式通车18天,就出现路基沉陷、路面开裂;海南东线高速公路的旅游专线通车11天便严重破损……

这些工程虽短命,但毕竟“胜利竣工”了。还有一些工程没面世便胎死腹中。比如广东信宜市石岗嘴大桥主体工程刚完工便突然坍塌,桥身尚未装修就散了架;某市一栋高楼还没封顶,便如定点爆破一般四分五裂……且有官员直言:中国的建筑寿命只能持续25到30年。

“豆腐渣工程”的根源有哪些呢?因素很多,但最主要的有三点:一是反科学抢工。明明要两年才能干完非要压缩到一年完工,中国人好像很喜欢这样干。什么“大干三十天、确保任务完”、“出大力、流大汗,干群同心争奉献”、“决战三天不睡觉、国庆完工放鞭炮”等等,你都在用吃奶的力气拼命了,还顾得上施工质量吗?正应验了一句顺口溜:“上级放个屁,下边跑断气”。

二是资金不到位。这种现象在建筑行业比比皆是,明明只有一千万元资金,却要上报立项一亿元的工程,用发包商的行话说“慢慢筹吧”。于是开工不久的工程由于资金不到位,要么暂停施工,要么由承包商自己垫支,发包商再慢慢还。这种方式导致的必然后果是偷工减料,甚至滋生腐败。

三是盲目求发展。在中国许多地方和单位,新领导一上任都喜欢大搞形象工程建设,市政设施、公路桥涵、高楼大厦、美化亮化,有事无事重整一遍,好像这样政绩就出来了,人民就拥护了。于是,先改造状况比较好的,差的留下不搞,以便作为今后向上级要钱再修的筹码。

在今天,豆腐渣工程诞生了一个又一个,可百姓看见的,除了倒霉的替罪羊,还有神奇的不可抗力。除了高速增长的经济,还有助官员节节高升的政绩,极少有人因为质量问题、监管不力而受到责任追究……

从理论上说,当地政府部门代行业主职权,显然有责任对公共工程的质量问题提起问责。然而众所周知,公共管理部门通常既是一项公共工程的投资者,又是工程质量验收的鉴定方,无法想象一个人既当原告又当被告。

如此咄咄怪事,必然催生出无数公共工程质量监管上的“公地悲剧”!

古代有“豆腐渣工程”吗?答案是肯定的。

尽管中国古代建筑精品不胜枚举,比如应县木塔已有960年历史,赵州桥已历经1400年风雨,都江堰更是有2200年的高寿,这些建筑设计巧妙、施工精细,千百年来经历风吹雨打,至今依然傲然屹立。但是,古代也有桥梁、城墙、楼房、仓库因建筑质量不过关而突然倒塌。

2004年10月17日下午2时半,山西省平遥县古城南门东侧外墙突然发生墙体倒塌,倒塌范围长17米,高10多米,倒塌厚度为3米(注:平遥古城墙墙体厚度6米)。由于倒塌时墙下无人,未造成人员伤亡。据平遥文物局工作人员解释说:“这一段墙体修建于明清时期。当时经济情况不好,所以在修建墙体时,内部采用了当地的材质,并不适合用来砌城墙。”该工作人员认为,倒塌的墙体可以说是古代的“豆腐渣工程”。

这个“豆腐渣工程”,居然都能撑400年之久!这让今天有些人情何以堪?那么,还是说说那些古代滥得不像话的豆腐渣工程吧。

公元967年,河南汲县。卫州河溢,毁城,没溺者甚众。一条小小的卫州河决堤,居然摧毁了一座城池,淹死了很多人,强度本应能够抵挡战争炮火的城池却被一条小小的河冲垮了。宋帝龙颜大怒,下令彻查此事,调查结果令人震惊,该城竟然是一个“豆腐渣工程”,建造时官员克扣建筑经费,导致材料硬度不过关,同时为了减少工人们的工钱,竟然大幅缩短工期,导致建筑质量极差,最终酿成了城毁人亡的悲剧。

公元1621年,在当时是天启元年,明熹宗朱由校即位。这一年,新皇帝的叔父朱常瀛也就是神宗皇帝的七儿子已经24岁了。神宗皇帝将他封为桂王,按照明朝祖制,他将要到封地衡州府,也就是今天的衡阳就藩。

于是,在衡州修造桂王府的工程便要上马。这个消息迅速被宫里宫外的诸多人物盯上了。一名叫翟应魁的管理太监行贿四万两白银,另一名太监黄用则进献了五万两。于是,后者“中标”。

天启二年(1622年),桂王府在衡州开工。修造历时六年,耗费五十万钱,王府才告以落成。30岁的桂王朱常瀛终于可以就藩,住进皇帝为他修造的、代表皇室血统尊严的王府。

1628年的一天,朱常瀛在新建的王府休息,突然房梁掉了下来,擦着他的右臂砸在地上。黄用和一同主持工程的工部营缮司主事高道素送来5600两白银做修理之用,又献了若干“问安银”压惊。区区六千两白银,居然让桂王既往不咎,决心让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按理说这个事故到此为止了。桂王得了钱,不予计较;黄用回宫交差,等待下一次贪墨发财的机会。然而摇摇欲坠的王府,着实经不起如此自欺欺人。

第二年三月初三,衡州已经连日大雨。凌晨,在漫无边际的雨声中,桂王起来梳洗,忽然身边“如雷震响”,王府正殿轰然垮塌,崔禄寿、吕寿喜、韩荣禄、崔遐寿、杨祥寿、吕福喜等六名在正殿侍奉的宫女全部被压死。

桂王终于忍无可忍,将此事上奏崇祯皇帝。他在奏章中哭诉道:“幸在刻时先后,臣未入殿行礼耳。否则亦为不免矣。”

经查证,桂王府地基松软而墙脚根基浅薄,石料之内,用竹条、松枝与河沙充数,梁柱所用木材,竟然有低价买来的朽木。皇帝震怒,将黄用等人问斩。

然而豆腐渣工程只是这个王朝末世溃败的冰山一角。在将近三百年的王朝延续中,初创时期刷新振作的精神消耗已尽,泛滥于官场的人浮于事、中饱私囊和钩心斗角,早已挖空了王朝的根基。

尽管古代也有豆腐渣工程,但数量不多,这与那时严密的工程监管有关。早在春秋时,他们就已编成了一部《考工记》,记载一系列生产管理和营建的规范要求,叫“程式”,用于指导匠人实际操作。

此外,如果说起中国古代建筑史,不得不提及一部宋人的著作,那就是成书于北宋元符三年(1100年)的《营造法式》,此书由时任大宋“中央工程院”(将作监)总工程师的李诫编撰而成,并于崇宁二年(1103年)刊行。

所谓“营造”,是工程建筑的意思,“法则”,即规则、标准的意思。这部《营造法式》实际上就是宋朝的公共工程建设标准,对土石方工程(壕寨)、石方工程(石作)、大型木料工程(大木作)、小型木料工程(小木作)、泥水工程(泥作)、制砖与制瓦工程(砖作、瓦作)、装修工程(雕作、彩画作)等13个工种的选料、规格、设计、施工、流程、质量,都做出了详细的规范。

从质量管理的角度来说,《营造法式》的发布,相当于给宋朝的公共工程建设制订了一个ISO质量标准,工匠如果严格按照《营造法式》的要求选料、设计、施工,不难建造出可抗击强烈地震的工程。宋朝负责工程质量监管的部门,也可以依照《营造法式》的标准,对竣工的公共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因此,宋政府对建筑质量不过关的工程,也常常以“不如法”、“不中程”来表述。这样的用词表明宋政府已经确立了一套验收工程的国家标准。

当然,这“国标”不是只拿来把玩的,是拿来执行的,如若不然,刑罚伺候。明朝《大明律》、清朝《大清律例》都有《工律》篇,那是针对工程建筑方面的法律,列出了对非法营造、虚费工力、采取木石不堪用、造作低劣等方面非常具体的刑法规定,轻者打板子、给徒刑,重者处死。

古代工程质量出问题,如何才能找到工程责任人呢?那时,有一套严格的责任倒查机制。比如,在南京内城南门的墙垛上,许多明朝留下来的砖头都刻有铭文,上面都有工程质量问题负责的责任人名单,这不是为了青史留名、千古流芳,而是在执行明王朝强制推行的“物勒工名”制度。

透过这份名单,每一处工程,都有制砖的窑匠、造砖夫与提供劳役的人户来承担建筑质量上的直接责任,由基层组织——里甲的负责人(招甲、甲首)承担担保责任,并且监工的官吏(典史、司吏)也负有连带责任。这样,如果一块砖头被发现有质量问题,或者出现“豆腐渣”工程时,便不至于“无法查询到是哪家单位负责”,所有名字刻在砖上的人,都会被追究责任。

据说,早在春秋时,就已经有了“物勒工名”的制度,《吕氏春秋》载,“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工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穷以情。”当时的兵工厂,都要求工匠在所造兵器勒刻名字,作为对兵器质量的担保。

早在宋朝的时候,这一制度就已普遍应用到工程营造中。景德三年(1006年)六月,由于“近日京中廨宇营造频多,匠人因缘为奸利,其频有完葺,以故全不用心,未久复以损坏”,宋真宗下诏申明一道法令:“自今明行条约,凡有兴作,皆须用功尽料。仍令随处志其修葺年月、使臣工匠姓名,委省司覆验。”即要求以后凡兴建公共工程,必须保证质量,竣工后在所修建筑物找个地方,标明建造的时间、施工的工匠与监工的姓名。

如果工程质量出问题,对责任人的问责也相当严厉。明人祝允明的《野记》记述了一则轶事:

“太祖筑京城,用石灰秫粥锢其外,时出阅视。监掌者以丈尺分治,上任意指一处击视,皆纯白色,或稍杂泥壤,即筑筑者于垣中,斯金汤之固也。”

这段话翻译成今天的话,就是一段有些恐怖的故事:明初修建南京城,为了使城墙更加坚固,用石灰、桐油、糯米汁制成的夹浆来浇灌墙体,朱元璋还时常亲自到工场监工。城墙是分段包干的,老朱随便走到一处,叫人砸开夹浆检查,如果发现“稍杂泥壤”,立即就将这一段工程的监工、包工头、工匠通通捆起来,塞进墙垣的空隙处死。官吏与工匠不敢造次,将南京城修得固若金汤。

在今天看来,朱元璋的手段显然过于残暴,执法不够“人性化”。但这样的问责手段,也确实在全国起到了杀一儆百的震慑作用,最终确实达到了追求砖石的“坚良”、工程的“坚久”之目的。

在中国古代,促使工匠不敢以次充好的力量,除了“物勒工名”的官方监管以及基于品牌自觉的自我控制,由行会执行的行业自治监督也非常重要。

明清时期,随着手工业的发展,石匠、铁匠、砖匠等行业都各自出现了行会组织,与建筑业有关的工匠行会有时候也叫作“鲁班会”。这些行会组织具有向本行业工匠提供精神认同、利益表达、秩序维持等功能,出于对行业声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理性考虑,行会也会对工匠的产品质量提出“行业标准”,这也是传统社会自治本能的体现。

清朝光绪年间,某地泥作匠行业公所订立行规,其中有一条即规定:“泥墙须包三年,如三年内倒塌者,归泥匠赔修”。加入本行会的所有泥作匠,均须遵守这一条款。

为让工程完全符合“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理念,古人在保重建筑质量方面可谓绞尽脑汁。比如,充分利用了矛与盾的道理,即修建人每修好一段墙体,验收的人便拿着枪去扎,只要验收的人用尽全身力气能扎进去超过一尺,那么建筑的人要被严惩;反之,如果验收的人没有尽力去扎,也会受罚。

再比如,在建筑没开建之前,先把优厚的工钱全部给施工者。实现约定,如果施工完成时,两块石头中间出现一丝缝隙,施工者就得用铜钱填进去,直到找平为止。建筑建成后,剩下的铜钱就是施工者的工资。

古时候,技术、材料,都无法与今天相比。没有钢筋水泥,没有起重机,没有水准仪,没有“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口号,也没有质量监理,没有“鲁班奖”、“梁思成建筑奖”,但豆腐渣工程出现概率较小。

由此看来,要使工程质量有保障,不论在哪个朝代来讲,这不是技术,不是设备,也不是材料的问题,而是敬业精神,是认真态度,是质量意识,说到底就是人心,于是便想起一句老话:“人心不古”。

14干爹这货色

中国是一个关系型社会,而不是契约型社会。有关系什么法律都可以不管,什么事情都可以干成。因此,那么多人追求认干爹、收义子,往往掺杂了太多的利益交易,凸显了这个社会较为龌龊的一面。

“干爹”一词,火了!

2014年11月12日,据河北省纪检机关透露,该省搜出1.2亿元现金的科级官员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正在接受调查。

马超群家中被搜出上亿元现金,37千克黄金,68套房产手续。据头条新闻消息,这些房子不止在秦皇岛,至少还有一部分在北京。坊间传言马超群有涉黑背景,带走他时动用了特警。其弟同时涉案。

起初,主人公被以“河北一科级干部”的名义,羞答答地出现在“河北省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动员暨警示教育大会”的消息中。很快,禁不住人们对这个官员家中被“搜出现金约1.2亿、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的热切追问,来自追加的消息,终于报出了这个可能创造出中国历史上“小官巨贪”奇迹的职务与名字。

马超群一夜成名,不仅仅因他数额惊人的亿万家产。

这个案件中,一些细节更令公众感兴趣——在秦皇岛,马超群专横跋扈、民怨四起,就连许多上级也对他避让三分。“谁的钱他都要收,哪儿的钱都敢要。”不给钱就不给你通水,给钱少了就给你断水。马超群曾指着自己和北京某高官的合影说:“他认我做干儿子了。”当地老干部表示可信度极高。

从媒体揭露的黑幕来看,马超群之所以“小官巨腐”,不仅是手中掌握地方供水权力,更为重要的是马超群的这个干爹,令马超群有了超越法律的底气,使他有恃无恐,在贪腐的道路上横行无忌,越走越远。

干爹的威力,被马超群发挥得淋漓尽致!

“干爹”称呼古已有之,又有“义父”、“干爸”等不同称谓。

在中国传统习俗中,与“干爹”相呼应的对象,便是“干儿子”、“干女儿”。尽管本质上没有任何亲属血缘关系,但两者既复杂而又微妙的关系,在中国历史长河中却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干爹文化”。

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干爹,大概要数周文王,他的第1个儿子是伯邑考,第2个儿子就是后来的周武王姬发,由此到第99个都是亲儿子,而第100个儿子则是个干儿子,叫雷震子,长着一副雷公脸,身上长着翅膀,专拿一条铁棍打妖怪。周文王这位“带头大哥”,为后世官场污浊的“干爹文化”奠定了基础。

在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诗经》里,有一个比喻十分形象,能够深刻地揭露出早期“干爹文化”的真实内涵。

《诗经·小雅·小苑》有云:“螟蛉有子,蜾蠃负之”。螟蛉是一种绿色小虫,蜾蠃是一种寄生蜂。蜾蠃常捕捉螟蛉存放在窝里,产卵在它们身体里,卵孵化后就拿螟蛉作食物。古人以为蜾蠃有雄无雌,无法进行交配生产,没有后代,于是捕捉螟蛉来当作义子喂养。

据此,后人将被人收养的义子称为螟蛉之子。这也从反面说明,收养者正如同蜾蠃,并不纯粹出于好心。尤其是在现代社会福利制度普及之前,在大多数场合,收养别人子女,其主要动机是为自己老来有所依靠,虽然螟蛉儿未必真能延续家族香火,但有养子就有了一条相对比较可靠的后路。

北齐时期,大臣和士开权倾天下,一些朝廷官员为了保全地位,或求得升迁,也纷纷依附和士开,甚至千方百计要拜他为干爹。

据《资治通鉴》记载:

有一天,有个官员听到和士开生病就赶紧去探望,恰好遇见医生说和士开的伤寒病很厉害,只有喝黄龙汤才能痊愈。黄龙汤是什么?陈年粪汁是也。和士开面有难色。正在此时,来探望的这个人认为这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拍马屁机会,就说:“这种汤挺容易喝,您不用疑惑,我先为你尝尝。”端起碗一口气喝了个精光。和士开一看,感动得不得了:“这个人靠得住,要提拔。”于是,当场决定自己做起了干爹,正式认这个人为干儿子。

可惜,在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和李百药的《北齐史》中,均没有留下这个人的名字。

到了隋唐以后,可以看到大量“义父子”现象。如安禄山先是被幽州节度张守硅“养为子”,后来还申请成为杨贵妃的养儿。唐末五代,认“义父子”现象更是极为盛行,当时军阀无不收养义子。

明末的阉党也是一例,阉党魁首魏忠贤在皇帝面前极为受宠,自然有一批势利小人拍马屁,朝廷上许多文臣武将、地方上的官员都纷纷投靠了魏忠贤,称什么“五虎”、“五彪”的,厚颜无耻的叫魏忠贤干爹。这个“干爹”当然也不亏待他的干儿子们,再说他自己也的确需要这样一批死心塌地的爪牙,于是他将“五虎”、“五彪”等人纷纷换上朝廷和地方上的高级职位。

在晚清官场,拜干爹更是流行,成为一种拉拢关系、攀附权贵的重要方法之一。

在清末众多干爹中,地位最高的干爹是乾隆帝第十七子永璘之孙、庆亲王奕劻。奕劻因为在庚子之乱中表现忠诚,父子追随慈禧逃到西安,与列强交涉,列强答应不再追究对慈禧利用过“拳匪”的责任,算是立了大功,从此得到慈禧信任,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因此许多官吏都想认他做干爹,其干儿子、干女儿满天下。在众多的干儿子中,最典型的代表是陈夔龙。

据赖晨在《清末一号干爹奕劻》中记载:

陈夔龙曾娶过三任老婆,前两个都是因病离世,最后娶的徐夫人是浙江的名门望族,上代共有7个弟兄,尽是科第出身。门楣上有“七子登科”的匾额。这位徐夫人为人大方,礼节也十分纯熟,在京城很快就同王公眷属混得面熟,旗门子的夫人(福晋)、格格,对这南国佳人特别亲近,很快,她和奕劻的三个女儿打得火热,以姊妹称呼,便时常在庆王府走动。庆王府奕劻的福晋看她乖巧,便认她做了干女儿,她自然就拜奕劻为干爹了。

陈夔龙便是奕劻的干儿子兼干女婿,一时间红得发紫。陈夔龙搜刮了大量财富后,对干爹极为恭敬,每年收入的一半都要孝敬给干爹,除了送给奕劻好几万两银子外,还有大量的绸缎、药材、古玩等。陈夔龙老婆徐氏对奕劻也很会来事,常居住在奕劻府中,嘘寒问暖,投其所好。奕劻上朝都是这个干女儿为他亲手挂上朝珠,遇到冬天太冷,则必先将朝珠放入胸乳前捂暖了再为干爹挂上,如此孝顺的干女儿,干爹自然喜欢得不得了。陈夔龙的忠诚得到丰厚的回报,他位高权重,最后官至封疆大吏——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

官场拜认干爹的有三种人,一是想要寻求官场保护的人,抱着背靠大树好乘凉的心态,二是希望通过拜认干爹从而获得官场晋升机会的人,三是没有专一目的,纯粹为了拜认个干爹,希望朝廷有人好办事的人。

当然,历史上不乏“认干儿子干女儿有风险”的例证。比如贵为一国之主的唐明皇因干儿子安禄山险丢了身家性命;坑干爹出名的吕布第一个干爹是丁原,杀了丁原后认董卓为干爹,后又杀了董卓,然后又杀了最后一任干爹司徒王允。这个“干儿子”,俨然就是“干爹”的生死克星!

民间有一说:“十个贪官九个色,十个贪官九个装。”在当代中国,“干爹”身份背后隐藏着诸多肮脏交易。此类例子可谓屡见不鲜,最抢眼的“干爹”莫过于安徽省宣城市委原常委、副市长赵增军。

赵增军曾对他的干女儿这样许诺:“我要把你从床上培养到主席台上,让你当乡里的一把手,当县妇联主任。”一次在宴席上,为掩人耳目,赵增军曾向大家宣布:“我和樊某是义父义女关系。”赵增军说到做到,该女子很快便当上了某乡党委副书记,后来又当上了乡党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妇联主任。当赵增军升任宣城市副市长后,该女子又被调到市人大当官。

干爹的能量之大,从原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副书记王亚丽的成长轨迹也能看出,因为干爹的神通广大而步入仕途,仕途中又攀附上更多的“干爹”而顺风顺水;提拔她,帮她伪造履历,创造了一个农村丫头快速走上正处级的神话。“干爹”死后,王亚丽以“女儿”身份争家产,最终败露。

2015年1月6日,南京下起了小雪,南方冬季的湿冷带着浸骨的寒意。但这并没有影响媒体对一条新闻的关注热度——两天前,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被调查,成为2015年第一个落马的副省级“老虎”。

1996年,杨卫泽任交通厅副厅长,不到两年又升任一把手。此时,他“深谙官场升迁规则了”。据说杨卫泽这次提拔得到上级领导关照。有人传说为了上位,杨的老婆还认了这位领导当“干爹”。

对于杨卫泽来讲,让老婆认领导做干爹,只不过想让自己的仕途更通顺而已,可见他已深谙官场升迁的潜规则,并且运用得炉火纯青,让人叹为观止!这或许就真切地反映出了“认爹速度”与“升官步伐”的潜在关系。

此外还有,原贵州省政协主席黄瑶因严重违纪落马前,被指包养情妇,有多位“干女儿”,且在当地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成都市交通局原局长石全志,与“干女儿”打得火热,曾挪用公款100万元帮她经营按摩公司,结果换来20年徒刑;原湖南烟草大王黄大康,长期与“干女儿”黄美清暧昧。后来女方被人杀害,黄大康却因“干女儿”日记本里记下了一些淫乱的描述而东窗事发;原首都钢铁公司北钢公司党委书记管志诚,身边有两个“干女儿”,为取悦于她俩,疯狂地索贿受贿了大量财物,最后被严惩踏上了黄泉路……

这些案件中,大部分“干爹”通过资本原始积累和权力角逐游戏,要么身居庙堂、居高临下、富甲一方、呼风唤雨;要么学富五车、满腹经纶、经验老到。“干儿子”、“干女儿”亦深谙此道,尤其是“干女儿”利用其姿色,将“干爹”坠入彀中,坐收渔翁之利,上演一出出“周瑜打黄盖”的“视觉艺术大戏”。

从历史进程来看,“干爹文化”的核心正是利益间的博弈。各取所需,各获所得,达到政治或经济等目的,抑或二者得兼。

中国是一个关系型社会,而不是契约型社会。有关系什么法律都可以不管,什么事情都可以干成。因此,那么多人追求认干爹、收义子,往往掺杂了太多的利益交易,凸显了这个社会较为龌龊的一面。

一个干爹难成气候,但官场遍布干爹,我们就会看不到任何正义公平的影子,关系才是其升官发财的“第一生产力”。

如何破解官场中的“干爹”迷局?唯一的办法就是改良目前官员评价机制,变潜规则为明规则,让官员的政绩和口碑决定官员的升迁,而不是某个领导的个人意志。关键是让官员们的权力受到严格的限制和监督。

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要建立一个法治社会,在法律层面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实现人人平等的局面,让人民群众与恶势力斗争,捍卫自己合法权益,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不能总是一种“忍气吞声”、“吃亏是福”的心态,对这种贪腐之徒一定要勇于举报,否则到头来只是养虎为患。

当然,如何摒弃千百年来认干亲来拉关系、牟取利益的传统也很重要,而这又涉及一个传统的人情社会向着现代的契约型的公民社会的转变。需要每个人的努力,严格监督、促进社会进步,也自强自立、严于律己。

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对于那些无视党纪国法乐于当人“干爹”者,应该依法追究连带责任,让那些潜伏在官场的“孝子贤孙”们无处钻营。

尽管中国在推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可在某些特定语境下,权力的影响力依然无处不在。由此也在警醒世人,依法治国依然任重而道远。只有把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官场拜干爹现象才会寿终正寝。

15贪官的绰号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夸奖。”一个贪官的绰号,来自老百姓的直观感受,这是老百姓对官员形象、政声、善恶、口碑的高度概括,更是老百姓对官员是非功过的评说。

绰号,又称外号、诨号,在部分中国方言中,绰号又等同于花名。绰号不一定有姓,但语言生动形象,语气幽默夸张,语词通俗易懂。

绰号最早见于《吕氏春秋》,夏桀又名“移大牺”,意思是说夏桀的力气大得可以把牛移动。唐朝称之“别号”,宋朝称之“诨号”,元朝称之“绰号”等,“外号”一词出现于民国初年。

如果细分绰号,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善意的昵称,也就是指绰号无侮辱性,是平常亲人朋友等人使用的称谓,更加体现出亲昵、亲密的感情。而另外一种是恶意的绰号,内涵具有侮辱性。当然,给别人起侮辱性绰号,喊别人侮辱性绰号,自然就很容易引起被喊绰号者的反感。

贪官的绰号,应属于第二种。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夸奖。”一个贪官的绰号,来自老百姓的直观感受,这是老百姓对这个官员形象、政声、善恶、口碑的高度概括,更是老百姓对这个官员是非功过的评说。

说起贪官的绰号,其实老百姓并不陌生。只要权力没有被“关进制度的笼子”,自然就有贪官,而贪官绰号亦会成为一道窥探官场生态的风景线。

古代有些官员,或尸位素餐,或骄奢淫逸,或暴戾专横,或贪赃枉法,或趋附谄媚,或贪位苟且,或愚痴昏聩,老百姓就其表现,会给他们起了一些绰号,显现出老百姓的爱憎好恶和智慧幽默。不得不说,老百姓给贪官起的绰号,颇为传神,往往寥寥数语就勾勒出一个官员的作风和形象。

据史料记载,南朝梁鱼泓做南谯、竟陵、新兴等地太守,经常牛哄哄地对人说:“我当一郡太守,要搞他个四尽:水中鱼蟹尽,山中麋鹿尽,田中米谷尽,村里老百姓尽。”由此,老百姓给了梁鱼泓一个“四尽太守”的绰号。

北魏元庆智,本性贪婪卑鄙,在干太尉主簿这个职务时,无论事情大小,总要先得贿赂,然后再处理,或者十来个钱,或者二十来个钱都收,真是来者不拒,被老百姓形象地称为“十钱主簿”。

唐朝时,有个侍御史名叫严升期,他特别爱吃牛肉,下基层考察时,所到州县烹宰的牛极多。在检查中,如果严升期发现了问题,不论问题大小,官员只要多给金银,就可以摆平,相安无事。于是,这位严长官所到之处,金银价格疯涨。老百姓把他称为“金牛御史”,意为既贪金子,又好吃牛肉。

武则天当政时,她为了培植亲附势力,破格任命大批官员。于是,钻营之徒乘机表忠献媚,以求升迁。宁陵县丞郭弘霸就是最典型的一个。当时徐敬业在扬州起兵对抗武则天政权。郭弘霸在朝见武则天时便自告奋勇请求前去讨伐徐敬业,声称要捉住徐敬业:“抽其筋,食其肉,饮其血,绝其髓。”武则天听了十分高兴。便授予他左台监察御史,时人称他为“四其御史”。

更可笑的是。这位御史没有吃到徐敬业的肉,却尝到了上司魏元忠的粪便。魏元忠当时任御史大夫,偶感风寒。时人认为尝粪便的味道可以知道疾病的轻重。郭弘霸为了讨好上司,竟自愿去尝魏元忠的粪便。堪称无耻之尤!可惜当时无人赏他一个“尝粪御史”的称号。

北宋神宗时,王珪居相位16年,每每遇到朝廷大事,也不动脑筋,不献策略,只起个上情下达的作用。每次去上班呈送奏章时,跪拜皇帝高呼“取圣旨”;皇帝批阅后跪接曰“领圣旨”;出殿见人曰“得圣旨”。他事事依圣旨而行,成了只会唯命是从的高官,被老百姓称为“三旨宰相”。

清末庆亲王奕劻,在波谲云诡的晚清政坛中,堪称是“权势熏天”的人物。在晚清最后的岁月中,担任了首席内阁大臣以及内阁总理大臣,是一个卖官鬻爵的典型,他所卖的官不可胜数,老百姓称其“老庆记公司”。

从历史上来看,绰号不仅有贪官个人的,也有贪官群体称号。比如,明朝李鲁生、李蕃见风使舵,不断改换门庭,先后投靠当权的魏广微、冯铨、崔呈秀、魏忠贤,为一个个新主子奔走呼号,对老主子落井下石,号为“四姓奴”。

再比如,明宪宗朝内阁为首的刘吉、万安、刘珝三人,一味“蒙耻固位”,对国家大事置诸脑后,与阉党朋比为奸,争权夺利,六部尚书夹在中间莫衷一是,人人缄口不言,唯恐招惹事端。时人噱称“纸糊三阁老,泥塑六尚书”。

在中国历史上,有绰号的贪官多如牛毛,除前所述外,比较著名的还有北魏“饿虎将军”元晖,汉朝酷吏世称“屠伯”、“苍鹰”的严延年、郅都,唐朝“驱驴宰相”王及善、“伴食宰相”卢怀慎,南宋奸臣“蟋蟀宰相”贾似道、“鹅鸭谏议”赵霈,南明奸相“蟋蟀相公”马士英,明朝贪官“刘棉花”刘吉,清朝显宦“琉璃球”王文韶等,这些都是当时显赫的大人物。

一部古代典籍,可以阅尽贪官令人发笑或不齿的绰号。这些绰号有一种画龙点睛的艺术效果,甚至承载着一段段不堪的历史。

古今通例。而今,绰号又成了老百姓给贪官“画像”的好“家什”,官员绰号渐成腐败信号。于茶楼酒肆、饭后茶余,当然也在浩瀚网上,谙熟此道的“斫轮高手”不但用一个个绰号让老百姓解颐,还别有比附。

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绰号“王坏种”、“王三亿”,意思是说他贪污受贿的数目有上亿元之多,并有民谣“只要反腐不放松,肯定抓住王怀忠”。其老部下王汉卿,被老百姓称为“王汉奸”。有这样的一个故事流传甚广,就媒体报道,王怀忠曾在一次干部会议上,当众戏谑地对王汉卿说:“老百姓叫你‘王汉奸’,那是敌我矛盾;叫我‘王坏种’,是人民内部矛盾。”

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大权在握时,香车宝马,金屋藏娇,春风得意。这老兄尤其爱四处题字,于是胡体字遍及南昌大街小巷,有人送了他“胡师爷”的绰号,并有对联:“南长清北长清南北长清古月胡,东厕所西厕所东西厕所留墨迹”。胡长清大肆收受、索取巨额贿赂,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于2000年3月8日被依法执行死刑,成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副省级高官,被老百姓戏称为“胡吃、胡吹、胡来”的“三胡官员”。

“人家背后议论我是‘玩权、玩钱、玩女人’的‘三玩’干部,我认为名副其实。”湖南省郴州市原副市长、郴州市第二届人大代表雷渊利,在东窗事发后的一封“忏悔书”中这样评价自己的罪恶历史。由此看来,雷渊利还没有意识到,他真正玩弄的,是法律,是培养他多年的组织,是老百姓。但老百姓送他的绰号,也足以让这老兄“名垂千古”。

原云南省副省长沈培平曾任云南省普洱市委副书记、市长,普洱市委书记等职务。沈培平在任期间,曾被曝在群体性事件中私自“调动警力”。最具争议的是2010年沈培平强势推行普洱旧城改造工程。媒体报道称,如旧城改造成功,政府可获出让金30多亿元,可弥补行政中心开发资金的20亿元缺口。百余居民状告普洱市政府,而沈培平则讲话称“同意搬迁的大大地好,不同意搬迁的大大地坏”,因此被老百姓称为“拆迁大佐”。

近年来,沈培平这样的官员不在少数,因征地而起的冲突事件屡屡进入公众视线,暴力拆迁的背后,往往蕴藏着一些事关开发商以及当地政府的“故事”。因此,一些地方官员也因强推拆迁而被老百姓以绰号“调侃”:原成都市领导李春城被坊间称为“李拆城”,原南京市长季建业被老百姓称为“季挖挖”,原河南省政协副主席孙善武被群众称为“孙善扒”。

古语云:“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为官要有官德修养,要以德修身,要以德为政,如此,才能得到老百姓的尊重和拥护。但现实是,对于某些官员的恶名绰号在落马前已臭遍了大街小巷,老百姓妇孺皆知,却只“屏蔽”了上级领导和上级监管部门,反倒是顶着恶名不断升迁。

无论是古代官员的绰号,还是现代官员的绰号,都反映着官员在百姓心中的位置,百姓对这位官员的态度。在每一个看似幽默的绰号之后,都深藏着老百姓的愤恨和血泪,以及老百姓对贪官深恶痛绝的控诉。因此,执政者应从官员的绰号,窥见这种民意背后的民怨和不满。

知政失者在草野。老百姓用绰号这一入木三分的民意符号,拉响了发现贪官“狐狸尾巴”的警报,如果由此入手,顺藤摸瓜,必然能拔出“萝卜”带出“泥”,相关部门何不好好利用这一封封绝妙的“举报信”呢?

16批评官员的尺度

如果要把“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落到实处,就要从制度上保障负责任的公民能够安全地监督、批评政府及官员,尤其是法律不能苛求公民对政府及官员的批评百分之百准确,要在制度上剔除“诽谤官员”之类的荒唐逻辑。

作为公民,批评官员或政府是有尺度的,不然可能会被扣上“诽谤”的帽子,以致“吃不了兜着走”。

2015年4月21日,有网友举报福建连江县下宫乡一名副乡长踹掉拆迁户大门,并称“小事不要计较”。对此,副乡长本人向南都记者否认说过这番话。而下宫乡政府认为,拆迁户私下录音,抹黑政府形象,构成私下非法使用录音设备传播罪。发帖网友则构成诽谤罪,建议警方传唤当事人。

习近平2013年2月6日下午在中南海邀请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新老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欢聚一堂,共迎新春。他指出:“要继续加强民主监督。对中国共产党而言,要容得下尖锐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此前的各届政府,高层也有曾表示“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这一些的表述,一度在公众中引起强烈反响,而多位地方官员,更是在不同场合做出积极回应,并表示欢迎媒体监督和批评。

从现实状况来看,如果要把“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落到实处,就要从制度上保障负责任的公民能够安全地监督、批评政府及官员,尤其是法律不能苛求公民对政府及官员的批评百分之百准确,要在制度上剔除“诽谤官员”之类的荒唐逻辑。

中国古代不少官员能开门纳谏,最早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末期的尧舜时代。据《史记·文帝本纪》记载:

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

这里所说的“古之治天下”,指的就是尧舜治理天下的时代。所谓“进善之旌”,乃是尧在位的时候在朝廷前设置的一面旗帜,它的作用就是让老百姓站于这面旗帜下向他直接指陈对政事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只要是站在这面旗帜下说的话,不管内容对错,也不管语言是否尖锐,一律不追究责任。

古人尚且能如此,但今天的个别官员,未必能有这样的度量。正因为如此,近年来,中国公民因以发短信、发帖等方式批评一些地方官员,被冠以“诽谤罪”而遭牢狱之灾的个案一直在重复上演。

最鲜活的事例,包括“彭水诗案”、“志丹诽谤案”、“稷山诽谤案”、“灵宝帖案”等,这些经常被作为反面典型引用。

以往舆论就这些具体的个案对法盲官员“教育”、“引导”过多次,诽谤案属于自诉案件,公权力不能介入。但是,有些官员自大无比,权力膨胀得不知天高地厚,还给网民扣上“诽谤官员”或“诽谤政府”的罪名,甚至公诉。

2015年1月,浙江宁波78岁老人谢阿四被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称其两年间叫他人帮忙发帖举报当地数名官员,捏造虚假事实、破坏多人名誉,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起诉书称,经审查查明,2012至2014年,被告人谢阿四在微博、天涯等处,叫他人帮忙发布《六根金条案为何消踪灭迹》等博文、帖子。起诉书认为,谢阿四“捏造官员褚某受贿6根金条、6000美金、6000人民币、6条大中华,郑某私卖土地、账本不移交等虚假事实,破坏褚某、郑某等人的名誉。”

根据刑法,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但同时规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等七种情形,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检察院来公诉。这给一些官员可操作的空间,权力的“任性”令人感到恐惧和无奈。

从迄今曝光的“诽谤官员”案件分析,这类案件发生规律大都这样——先是由警方追究“诽谤者”,然后激起媒体与公众群起鸣不平,最后是警方或撤案,或道歉,或赔偿,为“诽谤者”洗刷“罪名”,直至追究办案者责任。

按理说,公民批评和监督政府,是宪法赋予的正当权利。采用匿名举报也好,发短信、发帖公开批评也好,都是可行的方式。公开批评势必影响地方政府,尤其是直接责任官员的声誉和利益,所以一些官员就会利用手中的权力,甚至动用国家机器来限制和剥夺公民自由批评的权利。

以遭到“诽谤”为名,动用公检法机关对批评者进行关押、审判,是一些问题官员的常用方法。而未查清事实真相,就对公民采取强制措施与审判,不排除背后是受问题官员的权力驱使,把“诽谤”当成掩盖问题官员腐败真相、打击报复异己者的幌子。

唐朝贤臣魏徵在《谏太宗十思疏》中说:

凡百元首,承天景命,善始者实繁,克终者盖寡。岂取之易守之难乎?盖在殷忧必竭诚以待下,既得志则纵情以傲物;竭诚则胡越为一体,傲物则骨肉为行路。虽董之以为严刑,振之以威怒,终苟免而不怀仁,貌恭而不心服。怨不在大,可畏惟人;载舟覆舟,所宜深慎。

这里阐明了一个政权在“守成”之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极其深刻,任何执政者值得以此为鉴。在中国现实环境中,执政者最大的危险就在于脱离群众。把群众的批评、质疑、指责轻易地说成是诽谤,其危险性就在于不明白“载舟覆舟,所宜深慎”的道理,与群众的关系出现渐行渐远的倾向。

公民批评监督政府的问题,是当前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尤其是随着网络监督的异军突起,这种问题就尤显重要。这几年网络事件经常发生,比如周老虎案、躲猫猫案、邓玉娇案等,公民都通过网络对政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这有其深层次的背景——除网络技术快速发展外,中央对网络监督,包括公民监督批评政府的态度,都传递出明确肯定的信息。

但遗憾的是,官员打击报复批评者的案件,还是不断发生,由此反映出来的问题也非常深刻。首先,有些官员心态没有摆正,“皇权思想”作怪,一挨公众批评,就受不了;其次,有些官员位置没有摆正,以前习惯高高在上,当网络时代导致这种权威逐渐丧失后,还一时无法适应,容易与公众产生对峙心理;再有,制度法制不完善不健全,除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外,没有制度来保障公民能安全地监督和批评政府及官员。

此外,官员打击报复批评者的案件不断出现,也同以前对这样的违纪违法官员处置太轻,缺乏必要的威慑力有关。

“诽谤罪”是一项很古老的罪名。据清末法学家沈家本的观点,诽谤罪入法始于秦,为远古所无。先秦时尽管发生过“周厉王止谤”之事,但一直被当成反面教材,“子产不毁乡校”才是“三代之治”的宪则惯例。

秦朝以法家立国,“诽谤罪”确凿无疑地成为法律上的罪名,始皇三十五年,曾有侯生、卢生非议嬴政“天性刚愎自用”,嬴政暴怒:“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即以诽谤罪逮捕了“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

由此可见,古代的诽谤罪与现代的定义大不相同,现代法学一般将诽谤罪界定为对私人的人格诋毁,是一项自诉罪;古代的诽谤则指对君主、官员以及朝政表达不满与非议,是公诉罪。

值得注意的是,到汉朝时,文帝曾经下诏废止“诽谤法”,宣告即使有人因为不满官府而诅咒了皇帝,也宽容待之。但从后来的历史看,诽谤罪很快又死灰复燃。汉武帝时,居然有以“腹诽”陷入死罪的荒唐事。

据《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记载:

汉武帝时期,一向为人刚直的大将军灌夫,因不肯趋炎附势,得罪了丞相武安侯田蚡。田蚡发怒,利用灌夫家乡族人的过失,极力罗织罪名,要诛杀他及其家族。前丞相魏其侯窦婴,为了营救灌夫一家,在朝廷中替灌夫辩解,并揭发了田蚡以国戚身份为非作歹的一些丑行。田蚡更恼羞成怒,反诬说:“天下幸而安乐无事,使田蚡能成为皇帝的贴心大臣。我所爱好的不过是音乐、狗马、田宅;我所养的不过是倡优、巧匠之类人,不像窦婴、灌夫那样,日夜招聚天下豪杰壮士与论议,腹诽而心谤,不仰视天而俯画地,在皇帝和太后之间挑拨是非,只盼天下有变乱,他们好立大功。我可不知他们居心何在!”汉武帝最怕的就是别人图谋不轨,当即就责令窦婴对簿公堂。魏其侯窦婴面对这“腹诽心谤”罪名,无法解释清楚。于是,不仅灌夫被诛灭九族,魏其侯窦婴也因此获罪,被斩首于街头。

最近几年,中国出现的“诽谤官员”案件,大多出现在县区一级的政府官员身上,尽管是以“诽谤官员”的罪名对公民追责,却基本是公诉案件,极少见“被诽谤”的官员作为原告出现。被认定的“诽谤者”,几乎没有机会与自己“诽谤”的官员对簿公堂。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种国刑法第246条第2款的规定,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还有,根据中国法律规定,诽谤罪是以自诉为原则,以公诉为例外的罪名。只有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时,才不受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限制,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可现实的情况是,以往的这些“诽谤案”一旦发生,有关部门不是尽快查清事实,核查帖子内容真伪,而是按“有罪推断”的方式把矛头对准批评者,迅速地做出了公民诽谤罪成立的相关决定。

这样的结果,就是问题官员往往利用其掌握的公权力,将公民的行为上纲上线,归入“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之列,以打击“诽谤罪”为掩护,从而控制和消除对其不利言论的扩散,监督和批评政府的公民,反而成为受害者。这种做法不但严重破坏法治建设,而且在权力驱使下违法办案,以致人为制造冤假错案,肆意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更为严重的是,这使本来的个人与个人之诉,变成个人与政府和国家司法公器的对垒,扩大激化矛盾的范围,不但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公信力,也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失去司法公平的保护。

这些危害性也曾经引起了高层的警惕。公安部2009年下发的《关于严格依法办理侮辱诽谤案件的通知》指出:“近年来,少数地方公安机关在办理侮辱、诽谤案件过程中,不能严格、准确依法办案,引起了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这一通知还指出,“一些群众从不同角度提出批评、建议,是行使民主权利的表现。如果将群众的批评、牢骚以及一些偏激言论视作侮辱、诽谤,使用刑罚或治安处罚的方式解决,不仅于法无据,而且可能激化矛盾”。

公安部下发的这个通知,比较正面地肯定了公民的批评监督权利,而对以侮辱、诽谤的司法罪名控制言论的危害性有了清醒的认识。这个通知针对某些地方官员的这种“治人”手段提出了严厉批评,并强调了要严格依法办理案件。不论收效如何,其人性化意见以及规劝意图非常明显。

尽管以往的“诽谤官员”案中,也存在个别公民过当或批评举报与事实有出入的问题。但在现代法治社会,公民与政府掌握的信息很难完全对等,因此法律的设计上必须容忍公民对政府错误的、不公平的批评,否则只会从根本上将公民的监督权、批评权取消。

在法治发达的国家,政府不存在被公民“诽谤”的问题,因为政府的形象建立在法治与公信力基础之上,而不会因为公民批评而严重受损,不具备私法人享有名誉权的基础。按这种理念,法国20世纪60年代就从刑法中删去了诽谤条款。需要指出的是,许多国家不再通过刑事立法保护名誉权,并非这些国家不认为名誉权重要,而是把救济方式转向了私法责任,这样既可对被害人给予有效赔偿,同时又可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官员以公权打击报复批评者。

现在有些地方政府及官员听不得公众的任何批评,这是一种不正常现象。公民对政府及官员具有监督权和批评权,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纳税供养政府及官员,政府及官员就有义务给公民一个真相。公民除了接受政府及官员的结论之外,也有自己探寻真相的权利。

根据中国《宪法》第41条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在社会转型的情况下,政府及官员应拓展多种民意表达渠道,自觉接受公民监督和批评。不能把公权力作为个人谋私利的工具,更不能作为打压公民言论自由的工具。政府只有在公民的监督下,才能少走弯路,所以即使有时公民批评得不完全准确,官员也应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面对。再则,政府是公共机构,官员是公众人物,代表公民行使公共事务,公民有权利监督和批评政府及官员。

要根除公民“因言获罪”现象,政府要有勇气反思地方行政体制、司法运作模式,以及权利救济渠道等存在的问题,并做出深层次改革,这也是建设法治社会、建设和谐社会应有之义。

在法治社会里,言论自由与公正审判,构成国民共同的价值观。公权力机关必须置于公民的监督之下,公民对政府的批评可能有不准确的情况,但这种不准确并不能随意被认定为犯罪。公民有言论自由,有批评政府的自由,只要不是恶意捏造事实,就不应被追责。因为,政府比公民有着更大的言论自由和更强大的信息公开权力。

要有制度保障公民的监督权、批评权,至少要做到公民批评政府及官员后,不会受到追究。目前政府应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政府及官员应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和公众阐述政府的执政理念和观点,以促进双方更多的互信;另一方面,要改进网络管理方式,摈弃传统上“捂”的做法,对于政务信息要尽量公开,不能公开的,要对公众作必要解释,以消除不必要的误会。

在诽谤罪中,“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还缺乏细化的司法标准,为公权力的滥用留下了制度上的缺口。有必要以立法或司法解释的形式,对诽谤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做出明确的限制性解释,或者规定特殊的排除犯罪事由,从而防止“诽谤罪”被扩大适用,以增加言论自由的空间,保障公民的监督权和批评权不受侵犯,使社会泄压阀保持畅通,以赢得社会的和谐与政权根基的稳定。

同时,应从国家立法层面进行统一,废止此类案件的公诉条款,在刑法中规定其全部为自诉案件。官员如果觉得自己是“受害人”,比如针对所举报和批评的事件及时进行信息公开,通过新闻发言人及时消除公民的误解,或者通过个别的解释来消除误会等。也可以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以此避免个别官员公器私用、打击正常的舆论监督和批评。

在追究违法执法人员责任的同时,对背后发号施令的“权力魅影”,更应严厉问责。如果官员滥用公权对批评者打击报复,应让其付出沉重代价,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情节严重的应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作为具有现代执政理念和执政能力的官员,面对群众的批评、质疑、指责,应该首先反省自己的工作中是否有缺点、表明党和政府的积极态度、抓紧解决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这才是人民公仆应有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