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护理人员职业暴露的防护

一、职业暴露防护措施

1.手及皮肤表面接触血液、深层体液或可能受污染的器具后应立即彻底清洗。

2.在任何情况下处理深层体液时必须戴手套。

3.工作完成后应尽快脱去被血液/体液污染的手套。

4.接触每一位患者后应更换手套。

5.脱去手套后,即使手套表面没有破损也应马上清洗双手。

6.在工作中预料会有血液/体液溅出,应戴防护眼罩并穿不渗透防护服/围裙。

7.针头使用后切勿回套针帽,应将针头置于固定的容器内。

8.任何地方被血液/体液污染,应先用稀释的含有效氯的消毒剂消毒,再脱手套,认真清洗双手。

9.应记录及报告血液/体液暴露的情况。

二、职业暴露的防护方法

1.洗手:是预防感染传播最经济有效的措施。接触患者前后,包括脱手套后,手或身体其他部位被患者的血液/体液/人体组织污染后立即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

2.戴手套:预料手要接触血液/体液污染物时;手上有伤口时;在进行抽血、静脉穿刺、伤口换药、处理污染器械、持血标本等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手套破损立即更换。

3.其他防护措施:包括护目镜、帽子、隔离衣、鞋套、口罩、面罩等。离开工作场所时应将防护用物脱去,放置在指定位置。

三、意外暴露后的处理

1.皮肤意外接触到血液/体液,应立即用肥皂液和清水冲洗。

2.血液/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3.被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刺伤后,用肥皂液和清水冲洗伤口,挤出伤口的血液,再用碘酒酒精消毒。

4.意外暴露后必须在48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并填写报表,72小时内做基线测定。

5.可疑暴露于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的血液/体液时,注射抗乙肝病毒高价抗体。

6.可疑暴露于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的血液/体液时,尽快于暴露后做基线检测。

7.可疑暴露于艾滋病病毒(HIV)感染的血液/体液时,尽快于暴露后做基线检测,专家评估,给予暴露后预防(PEP)血液监测。

8.跟踪期间特别是最初的0~12周内,不应献血和母乳喂养,性生活时戴避孕套。

四、临床护士锐器伤登记表

五、职业暴露处理流程图

六、职业暴露监控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