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当代中国所面临的国际形势与历史上有着巨大的不同。历史上的秦国,仅靠“富国强兵”就能“一统天下”“顺天应民”,因为当时的“天下”是“周天下”,是“近古之无王者久矣!周室卑微,五霸既没,令不行于天下,强侵弱,众暴寡,兵革不休,士民罢蔽”语出贾谊《过秦论》。的天下。汉、唐时期,外部的敌人相对弱小,至少是在文化上比较弱小和落后,以至于最后都为中华民族所同化了。但及至晚晴,“天朝上国”的迷梦被西方的“坚船利炮”所击碎,给予中国人深刻而复杂的情感冲击,也让中国人对自己的传统文化进行了许多反思。

现在,经过百余年的奋斗,我们终于有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具体途径和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个核心价值观的提出,既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中最优秀最具普遍意义部分的传承和发扬,也涵括了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西方先进思想成果的中国化吸收。它既是我们的做人做事之德,也是我们的立国强国之道。

本书所论,即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汉字学解读。

“价值”,简言之就是事物对于人或主体的意义。“价值观”即人或主体关于事物的价值的认知以及由此而形成的观点与看法。这里所说的主体,可以是单个的人,也可以是国家、民族或其他共同体。对于同一事物,因其对于不同主体的意义既可能相同或相近,也可能不同或相去甚远,所以既可能形成相同或相近的观点与看法,也可能形成不同或相去甚远的观点与看法。相同或相近的叫“价值共识”,不同或相去甚远的则可称之为“价值多元”。当代世界,价值共识与价值多元并存。对此,我们既不能强求共识,更不能否定多元。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于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为价值目标,以“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为价值原则,以“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价值规范,运用于公共生活,不仅不会损害任何人的利益,而且会增进每一个人的利益,所以它不仅是我们全体中国人民的价值共识,也是我们的行动准则。之所以称其为“核心价值观”,是因为这一价值观不仅仅是执政党积极倡导的,也是每个中国人在自己的工作生活中都应当并且都愿意遵循、践行、追求的目标、原则或规范,所以其价值地位既毋庸置疑,亦不可动摇。

汉字学,一般认为它只是书法学、汉语言文学等学科的一个分支,其研究内容主要为汉字形体的产生、发展、变化规律以及汉字的音义训诂等。本书的研究,实际上对上述汉字学有所扬弃,主要关注的是汉字构形中蕴涵的哲学意义,关注汉字构形的多义性、想象性及其相互关系,关注汉字构形与经典论述的关系等。

所谓“汉字学解读”,是指以汉字学为切入点,分析汉字构形的基本特点,并将其中蕴涵的哲学意义与古代典籍中的论述有机结合起来,以便更加深刻地认识字词的意义,并以此来观察和反思某些社会现象。事实上,从古圣先贤的智慧中寻求解决现实生活难题的办法,不仅过去可行(思想史的发展就是如此),而且在今天也依然有效。汉字学解读之所以有如此功效,是因为汉字的原初构造,本来就是古圣先贤对于自然以及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深度认知的高度抽象或概括。

此处,试以“人”的构形为例做以分析。

“人”之初形是“”,是象形字。所谓“象形”,按照东汉文字学家许慎的说法,是“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画成其物,随体诘诎”而成。“近”,根据人之自身如口、耳、眼、鼻、手、脚、身、心等具体形象;“远”,根据自然之物如日月星辰、山河大地、草木虫鱼等;由此描摹而成。不过,“象形”的“描摹”并不等同于绘画,不是写实或具体描绘,而是“具象”与“抽象”的高度统一。“人”之“象形”,属于“剪影成形”之“像”。它是人“侧身俯首而立”之形象的剪影。除了“”之外,“”“”“”“”等皆为象形。可是,为什么古人要以人之侧身俯首而立之形以作“人”呢?其中大有“玄机”。

1.如此之“”,一曰“畏”

侧身俯首而立,最早表达的是“人”的“畏”。在从类人猿向人进化的过程中,由于对自然界伟大力量的不可抗拒与长时间的无知,人的内心充满了恐惧,这种恐惧又逐渐迁延至对人类社会本身。到春秋战国时期,孔子便清醒地认识到,要做好“人”必须心有所“畏”!不仅要“畏天命”,而且要“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天命”,最初主要指来自自然的不可抗拒且难以认知的伟大力量,后来也指来自人类社会的绝对的道德命令或不可抗拒的绝对权威。“大人”,主要指人类社会中掌握绝对权力者,以及父母、先祖等。“圣人之言”,在孔子之前,主要指历代圣王流传下来的经典语录;孔子之后,“圣人”的概念与范畴发生了变化,“圣人之言”便指高度智慧性、真理性的语言。。为什么?因为人只有“临事而惧”,才可能“好谋而成”!

当代社会中的贪官污吏、不法商贩,之所以为所欲为,就是因为抛弃了人之“畏”,从而“欲令智昏”,走上不归路。

2.如此之“”,又曰“礼”

中国古人行礼以这种形象最为普遍。墨子说:“礼,敬也。”以“敬”释“礼”,意味深长。所谓“敬”,不仅要敬天命、大人、圣人、自然、鬼神、父母、兄弟、师长、朋友、妻子,也需敬小人、敌人、一粥一饭、一草一木。不过,敬则敬矣,态度却有所区别:敬君子要“亲而敬之”,敬鬼神、小人要“敬而远之”,敬父母要“敬而孝之”,敬敌人要“敬而重之”,敬衣食要“敬而惜之”。

3.如此之“”,又曰“智”

《论语·雍也》:“樊迟问知,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其中之“敬”,既是“礼”,亦是“知”或“智”。在那个年代,“鬼神”是人们不可抗拒且无法确切认知的伟大力量。对此力量所采取的“敬而远之”的态度,不仅是“礼”,而且是“智慧”或“策略”。

子产说:“人之所以贵于禽兽者,智虑。智虑之所将者,礼义。”许多时候,人之行“礼”,其实也是“智”的具体化表现。

春秋时晋楚城濮之战,晋侯重耳退避三舍以打败子玉所率楚军,则不仅是“礼”,也是“智”,是“义”,是“信”。说是“礼”,是因它以国君避让大夫;说是“智”,是因其以“避”而实现了诱敌、骄敌;说是“义”,是因其提高了自身在民众与诸侯中的地位与形象,从而赢得了霸主地位;说是“信”,是因其实现了出亡楚国时曾对楚君许下的承诺。

4.如此之“”,又曰“仁”

《孟子·尽心下》:“仁也者,人也;义也者,宜也;礼也者,履也;智也者,知也;信也者,实也。合而言之,道也。”

马克思说,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有人可能会联想到某些极个别的与世隔绝而存在的“人”,但事实上如他们真已与世隔绝,他们也就不再属于“人”的范畴了。,即人必得与其他人发生关系。而这种关系的最普遍存在(“即时”的)只能发生在“两人”之间。“两人”即“二人”,“二人”即“仁”。“二人”也是人类社会最小的共同体,家庭便是这种共同体的普遍形式。“二人”能在一起,特别是能长久地在一起,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爱”。《论语·颜渊》:“樊迟问仁,子曰:‘爱人。'”“爱”是“仁”的最基本内涵之一。“仁”是人之为人的基础,人若无“仁”,就是脱离了“人”的范畴。

5.如此之“”,又曰“信”

“信”由“人”与“言”构成。《论语·为政》:“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即人如果没有“信”,就不能在社会立足或生存。《吕氏春秋》也有“人曰信”的论断。具体言之:一方面,“信”是共同体得以建立或存在的基石;另一方面,人有了“信”才可能真正实现独立与自由。一个没有诚信、信用的社会,人将寸步难行!

6.一撇一捺是个“

一撇一捺的“人”,与“近取诸身”“随体诘诎”的“”已有了巨大区别!

一撇一捺之“人”的写法最早出现于秦末汉初,从表面上看,这种变化只是书写方法由屈曲蜿蜒而变得平直简单,但其背后反映的却是“人”对旧的礼法、制度的无视与挣脱,以及对自由的向往与渴望;但另一方面,也同样反映出“人”的无知、自大与狂妄。这也有如东汉赵壹所言,此书“上非天象所垂,下非河洛所吐,中非圣人所造”语出《非草书》。,已经失去其本来的意旨了。

是的,人有追求个性解放、精神意志、艺术实践的自由,但绝不能丢弃了人之为人最基本的“畏”“仁”“义”“礼”“智”“信”等。正是因为有了它们,我们才有了最基本的人性光辉。非如此,我们的共同体将会失去安宁与和平,我们的灵魂将无所归依。于是乎,我们既要有“”的自在、自适、自为、自信,又要有“”的礼义谦卑;既不能完全固守传统,也不能抛弃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