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确把握经济全球化新趋势和我国对外开放新要求

改革开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宝。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导致落后,这已为世界和我国发展实践所证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乘势而上,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更高水平的开放格局正在形成。

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greement,FTA),是指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单独关税区通过签署协定,在世贸组织最惠国待遇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市场,分阶段取消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改善服务和投资的市场准入条件,从而形成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特定区域。

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趋势。经济全球化的推动力量主要是WTO,区域经济一体化则主要表现为以自由贸易区为主的各种类型的区域性贸易安排。截至2013年7月31日,全球向WTO 通报的区域贸易协定达575个,其中有379个自由贸易区(FTA)已经签署或生效执行。

从理论上讲,自由贸易区对其成员所产生的效应主要有“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两种。前者是指,由于市场容量扩大,贸易和投资壁垒较少,交易成本降低,自由贸易区会扩大成员间的贸易,相互投资更为便利。后者是指,由于各成员对区外贸易伙伴仍保留高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自由贸易区会抑制从区外进口,而增加区内的贸易量。

从自由贸易区的内容可以看出,其首要和基本的功能是降低乃至取消关税,其次是减少和取消非关税壁垒、开放市场和投资,目的是推进贸易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对于企业来讲,自由贸易区会带来更多的贸易投资机会,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实现规模经济,扩大企业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