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A面:一九八八年一月

1 只喜欢肖邦的男人

弗兰克一如往常坐在唱机后,一面抽烟,一面凝视窗外。虽是午后,天色却已近全黑。白昼几乎称不上白昼,气温骤降,屋外结起了冰霜。在街灯的照耀下,联合街显得晶莹灿亮,空气中有种忧郁的蓝调氛围。

街上的另外四家店都已打烊,但他打开了熔岩灯和电暖炉。文身师茉德站在柜台边翻阅《爱好者杂志》,安东尼神父折了朵纸花。兼职生基特先前将店里所有爱美萝·哈里斯的唱片通通收集了起来,现在趁着弗兰克不注意,悄悄按照字母顺序排好。

“我那儿都没客人上门了。”茉德提高音量大喊。虽然弗兰克坐在后方,她人在前头,但其实没必要大呼小叫,联合街上的商店都只有前厅大小。“你在听吗?”

“在听啊。”

“看起来不像。”

弗兰克摘下耳机,扬起嘴角,笑容爬满面颊,眼角也起了褶皱。“看,我在听啊。”

茉德像是“哼”了声后又说:“有个男人打来电话,但不是要文身,只是问怎么去新城区。”

安东尼神父表示,他的礼品店卖出了一个镇纸,还有一枚印有主祷文的皮质书签。他看起来相当心满意足。

“再这样下去,我到夏天就要关门大吉了。”

“不会的,茉德,你的店不会有事的。”同样的对话两人已不知重复了多少次。她会抱怨生意多差、多冷清,而弗兰克总会回答,没这么糟,茉德,没这么糟。“你们俩像跳针一样。”基特说。若不是每晚都得听上一遍,这话还挺幽默的。此外,他们两人也不是情侣。弗兰克是个彻彻底底的单身汉。

“你知道殡仪馆经手了多少场丧礼吗?”

“不知道,茉德。”

“两场。圣诞节之后就两场。现代人是怎么回事啊?”

“可能是因为大家都还活得好好的。”基特插话。

“少来,快死的人还是很多,只是大家都不来这儿了,他们只爱主街上那些垃圾。”

花店上个月才被收掉,空荡荡的店铺如今像颗烂牙般矗立在街道一头。几晚前,另一头面包店的橱窗还被人乱喷标语。弗兰克打了桶肥皂水,花了整整一上午才刷干净。

“联合街上一直有这些店。”安东尼神父说,“我们是一个社区共同体。我们属于这里。”

兼职生基特抱着一箱十二英寸的新单曲唱片经过,差点撞翻一只熔岩灯。看来他打算撇下爱美萝·哈里斯不管了。“今天又有人偷东西。”他忽然插了一句,“他一开始还很不知所措,因为我们不卖CD,然后他说想看张唱片,结果抓了唱片就跑。”

“他偷了哪张?”

“创世纪乐队的《无形的接触》。”

“所以你是怎么处理的,弗兰克?”

“老样子啊。”基特回答。

没错,碰上这种事,弗兰克永远只有一种反应,那就是抓起他的旧麂皮夹克追出去。最后,他在公交车站逮到那个年轻人。(世上有哪种贼会乖乖等十一路公交车?)他一面深呼吸平缓气息,一面对那小伙子说,除非他肯回店里听些新东西,要不然就报警。若他真那么想要创世纪乐队的那张唱片,就留着吧,弗兰克只是伤心他挑错了唱片——他们早期的作品好太多了。他可以免费拿走那张唱片,连封套都可以一并奉送。“只要听听《芬加尔岩洞》就好。相信我,如果你喜欢创世纪,就一定会喜欢门德尔松。”

“我真希望你能考虑一下卖那些新式CD。”安东尼神父说。

“你在开玩笑吗,神父?”基特哈哈大笑,“让他卖CD还不如让他死了算了。”

“叮咚”一声,店门打开。是位新客。弗兰克心头一阵雀跃。

一名外表干净整齐的中年男子循着一路铺至唱机前的波斯长毯往里走。无论从哪方面看,这名男子都再平凡不过——外套、发型,甚至是耳朵——就像他是刻意把自己装扮成这模样,以免引人注目。他垂着头,默默经过安东尼神父与基特所在的右方柜台,两人身后堆着一张又一张存放在纸板套内的唱片。接着,他又经过左方的老木架、通往弗兰克二楼公寓的房门、中央的大桌,以及塞满多余存货的塑料箱。基特用图钉在墙上钉满了唱片封套和手绘海报,但他瞄也没瞄上一眼。最后,他停在唱机前,掏出手帕。一双眼睛布满血丝。

“你还好吗?”弗兰克问,声音低沉而洪亮,“有什么可以为你效劳的?”

“其实呢,我只喜欢肖邦。”

弗兰克想起来了。这名男子几个月前也来过,说是想找张能平复婚礼前紧张心情的唱片。

“你之前买了《夜曲》。”他说。

男人抿动双唇,似乎不习惯有人记得他。“我又遇上麻烦了,不知道你能不能——给我推荐些别的?”他下巴有处胡子没刮干净,看上去怪寂寞的,仿佛那些扎人的胡楂就这么被孤零零地遗忘在那儿。

弗兰克微微一笑。每当有客人请他推荐音乐时,他总是会露出同样的笑容,也总会提出相同的问题——你知道自己想找哪方面的音乐吗?(知道,肖邦。)你听过其他喜欢的曲子吗?(有,肖邦。)可以哼出旋律来吗?(不,我不知道要怎么哼。)

男人回头瞥了一眼,想确定没人在听。实际上也确实没有。这么多年来,他们在唱片行里什么事没见过。来找新唱片的常客就不用说了,但有时候,人们要的不只是这样。弗兰克会挑选音乐,帮助客人挨过病痛、悲伤、失业、低潮,或是其他日常生活中的一般琐事,像是天气或美式足球的比赛结果。这些东西他也不是真的都了解,但重点在于倾听,而他有的就是耐心。小时候,他可以手里捏着面包,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只为能招只鸟儿前来。

但男人只是看着弗兰克,默默等待。

“只要推荐合适的唱片就好吗?你也不知道自己想找什么,但只要是肖邦的就好,是吗?”

“对,对,没错。”男人回答。正是如此。

那么他需要什么?弗兰克拨开刘海——但发丝像是有自己的意志般,立刻落回原位——托着腮,侧耳聆听,仿佛在空气中寻找什么无线电信号。是该挑个旋律优美的呢,还是慢节奏的?他在那儿一动没动,专注地听。

是了!弗兰克犹如醍醐灌顶,不由得屏息。当然了,这位先生需要的不是肖邦,甚至不是《夜曲》。他需要的是——

“等等!”弗兰克站了起来。

他拖着高大的身子穿过店面,在唱片间东翻西找,绕过基特,又低头闪过一盏灯饰。他只需要找到一张符合从这位只喜欢肖邦的男人身上听到的音乐的唱片就好。钢琴,没错,他是听到了钢琴,但不仅如此,他还需要些别的,某种既温柔又包容的旋律。要去哪里找呢?贝多芬?不,那太强烈了。男子这样的人可能承受不了贝多芬,他需要的是个好朋友。

“需要帮忙吗,弗兰克?”基特问。实际上,他说的是“要帮昂吗”,因为他那张十八岁的嘴里此刻正塞满了巧克力饼干。虽然人们有时会暗示,但其实基特并非头脑简单,甚至迟钝,他只是不擅交际,偏偏又常热情过头。他从小在郊区的一间独栋小屋长大,母亲有痴呆症,父亲又只知道看电视。过去几年来,弗兰克对基特培养出浓厚的感情,就像对他过去那辆破货车和他母亲的唱片机一样。他发现,只要把基特当成一条幼<犭更>[1],定时让他出去散散步、交代些简单的工作,他就不太会造成什么严重的破坏。

但他要找的是哪种音乐?究竟是什么呢?

弗兰克想找的是一首能如小木筏般将这名男子平安送回家的乐曲。

钢琴?对。铜管乐器?也可以。歌唱?或许。他需要某种热情、震撼,听起来既复杂却又单纯到——

有了。他想到了。他知道这个男人需要什么了。他大步走至柜台后方,拿出合适的唱片。他赶回唱机前,嘴里嘟哝着:“第二面第五首。就是它了。没错,就是它!”男人却叹了口气,听起来几乎像哽咽,充满了绝望。

“不不不,这是谁?艾瑞莎·弗兰克林?”

“《哦,不,那人不会是我宝贝》。就是它了,就是这首歌。”

“我说过了,我只想要肖邦。流行音乐没有用。”

“艾瑞莎是灵魂歌手,你无法对艾瑞莎说不的。”

“《黑暗心灵》?不,我不想听这个,这不是我要的。”

高大的弗兰克低下头,看着男人不停地拧绞着他的手帕。“我知道这不是你想要的,但相信我,这正是你今天需要的。听听又有什么关系,能有什么损失呢?”

男人又朝店门方向望了最后一眼。安东尼神父同情地耸耸肩,仿佛在说:有何不可?我们都这样过。

“好吧,那就放吧。”只喜欢肖邦的男人说。

基特飞快地跑上前,带他前往试听间。他没真拉住男人的手,只是张开双臂领在前头,仿佛男人随时有倒地的危险。熔岩灯绽放缤纷的光芒,粉色、青苹果色与金色的光华流转变幻。这里的试听间和沃尔沃斯超市的截然不同。在那里,简直就像站在美容院的直立式烘罩下。他们的耳机油到不行,茉德说,听完得冲个澡才行。不,这里的试听间由弗兰克亲手用一对维多利亚式衣柜改造而成。他无意间发现了这对大到出奇的衣柜,买回来后把柜脚给锯了,也拆了吊杆和抽屉,并钻了几个小孔连接唱机的电线。之后又找到两把刚好能放进去、坐起来又舒服的安乐椅。他甚至还将木头表面打磨到像黑色亮光漆般闪闪发亮,露出门上用珍珠母贝镶嵌而成的精巧花鸟纹饰。只要细看,你就会发现这两间试听间有多精美。

男人走进试听间,侧身挪动脚步。里头的空间很小,毕竟它本该是放在卧房里的家具。他坐了下来,弗兰克帮他戴好耳机,关上门。

“你在里头还好吗?”

“没用的,”男人回答,“我只喜欢肖邦。”

弗兰克回到唱机前,从封套里轻轻取出唱片,抬起唱针。咔——吱,唱针沿着沟槽游走。他打开扬声器,让整间店都能听到乐曲。咔——吱——

黑胶唱片是有生命的。你只能等待。

2 《哦,不,那人不会是我宝贝》

咔——吱。试听间里很黑,就像躲进橱柜般,有种必须噤声的氛围。静默丝丝蔓延。

所有人都警告过他。小心点,他们说,但他就是不听。所以他求婚了。听到她答应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她是如此美丽,他却是如此平凡。婚宴结束后,他拿了瓶香槟要给她。而她就在那儿,头下脚上地躺在蜜月套房里。他起初并不明白,还得定睛多看几眼。只见一件礼服如黏糊糊的蛋白霜摊在那儿,底下露出了四条腿,两条穿着黑袜,一条套着吊袜带。他明白了,是他的新婚妻子和伴郎。他将香槟和两只玻璃酒杯留在地上,关上房门。

他无法将那画面驱离脑海。他听肖邦、吞医生开的药,但通通没用。他开始足不出户,动不动就哭,情绪低落到必须向公司请病假。

咔——吱——

歌曲开始了。吉他弦动,小号声响。轻快的“亲爱的——亲爱的——宝贝”的歌声响起,接着是咚、咚、咚的打击乐。

弗兰克在想什么?这不是他要的音乐。他正要把耳机摘掉时——

“朋友告诉我,你身旁出现了其他人,”那位名叫艾瑞莎的歌手开始演唱,歌声清澈沉稳,“但我一个字也不信。”

那感觉就像在黑暗中遇见一名陌生人。你说:“嘿,你知道吗?”而那名陌生人回答:“嗨,我也正想这么说。”

他不再去想他的妻子、他的悲伤,只是听着艾瑞莎,仿佛她是他脑海中的一个声音。

她对他诉说自己的故事——感觉就像那样。所有人都说她的男人是骗子,就连她母亲也这么想。但艾瑞莎不相信,他才不像其他男孩,满嘴花言巧语,满嘴谎话。“哦,不,那人不会是我宝贝!”歌曲开始时,她的口气还相当镇定,但到了副歌部分,她几乎可以说是在嘶吼呐喊着。她的歌声宛如一叶扁舟,而歌曲旋律就是浮世绘中的惊涛骇浪。但艾瑞莎只是坚定地乘着船,随着浪潮沉浮起落。她那么爱他,对他简直死心塌地。琴弦声、吉他的铮铮声、小号的重复短乐句和打击乐,都在告诉她她错了——噢噢噢!合音尖声吟唱,有如希腊戏剧中的女歌队——但是不,她坚守自己的信念。歌声跌宕起伏,一下直入云霄,一下又笔直坠落。艾瑞莎明白,她明白爱上一个骗子是多么孤独,多么绝望。

他坐着,动也不动,只是聆听。

3 神奇的力量

弗兰克从烟盒中抖出一支烟,一面抽,一面注视试听间的门。他希望自己没有选错歌。有时候,人们只是需要知道自己并不孤独。其他时候,则需要让他们正视自己的心情,直到那感觉耗尽——人们总是习惯紧抓着熟悉,即便那只会带来痛苦与心伤。

“黑胶唱片的特点在于你必须悉心照顾它。”他母亲曾说。佩格的身影浮现于脑海,她在他们海边的那栋白色屋子里,缠着头巾,穿着日式罩衫,播放巴赫、贝多芬或任何她有的音乐给他听。佩格会告诉他各种唱片的逸闻、所有能够帮助他理解乐曲的小故事。说起作曲家时,她的神态与口吻就像是在谈论爱人。即便是下雨天,她也会戴着大大的太阳镜。实际上,就连黑到伸手不见五指时,她也照戴不误。她手上总是戴着许许多多的镯子,笑起来就会叮当作响。她对所有寻常母亲会做的事通通毫无兴趣。比如,做个果酱三明治,并切成三角形;煮顿美味的炖菜给他当晚餐;或是在他咳嗽时喂他喝樱桃止咳糖浆。如果他捡个贝壳或海草给她看,她的反应通常是直接扔回海里。每当她开着那辆老路虎进城时,她总是要弗兰克提醒她拉起手刹。(很不幸,她常会因为忘了拉手刹而造成车子滑行。)没错,佩格打从心底厌恶世俗的母职,但只要有关黑胶唱片,她就会表现出一种几近神圣的关心。只要是音乐,她就可以一连说上好几个小时。

乐声渐弱。咔嗒一声,试听间的门打开了。珍珠母贝雕成的鸟儿振翅远去,在视野中消失。

只喜欢肖邦的男人没出来。他站在门边,脸色惨白,看起来有点像是快吐了。

“怎么样?”弗兰克问,“你觉得如何?”

“怎么样?”茉德、安东尼神父和兼职生基特也都在柜台边等着。基特轮流踮着两脚跳来跳去,安东尼神父把眼镜当皇冠般架在头顶上。茉德只是皱眉。

只喜欢肖邦的男人笑了起来:“哇,太厉害了。你怎么知道我现在需要的是艾瑞莎?你是怎么办到的,弗兰克?”

“我做了什么吗?不过是帮你放了首好歌而已。”

“艾瑞莎·弗兰克林还有其他唱片吗?”

现在,换弗兰克笑了:“有。算你幸运,她录了很多唱片。她是真心喜欢唱歌。”

他放完整张唱片,一面接着一面。弗兰克一边听,一边抽着烟,还在唱机后的狭小空间内扭臀摇肩地跳起舞来——见他这副模样,连茉德都开始跟随音乐摇摆——只是基特看起来像只发神经的鸡,也像是因为穿了双新鞋而脚痛。它是艾瑞莎的巅峰之作。所有人都该拥有一张《黑暗心灵》。

之后,基特泡了几杯茶,弗兰克一面在唱机后听音乐,一面听男人诉说更多有关他妻子的事:婚礼后,她一根指头都不让他碰,一个月前还搬去了伴郎那儿。他说能把这事说出来令他如释重负。弗兰克一面听,一面颔首,并再三向他保证,只要他想,随时都可以到店里来。“没开的话就敲个门。几点都无所谓,我一定在。你不必自己承受这一切。”

小事一桩,没什么,真的。但男人开心得就像弗兰克给了他全新的心脏。

“你也有过这种惨痛的经历吗?”他问,“你爱过人吗?”

弗兰克笑了起来:“那对我来说都不重要了。我现在有这家店就够了。”

“他现在几乎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安东尼神父插话道。

“我可以再听一次那首歌吗?”

“当然,没问题。”

男人回到试听间,关上门。弗兰克将唱针放回到唱片上。“朋友告诉我,你身旁出现了其他人……”他的目光飘向橱窗。

外头很安静、很空荡,没有一点行人往来的行迹,只有那微弱的蓝光和凛冽的寒意。弗兰克不会弹奏任何乐器,不识乐谱,没有任何实际的乐理知识,但他只要坐在客人面前,用心聆听,就能听见一种像是乐曲的声音。不是完整的交响乐,只是几个音符,最多最多就是一小段旋律。也不是每次都能听到,只有当他放下弗兰克这个身份,让自己存在于一个缥缈的空间时才行。打从他有记忆以来就是如此。“那叫直觉。”安东尼神父说。茉德则称之为“变态的能力”。

所以,就算他生命中没有重要的另一半又怎样?他一个人也乐得逍遥。他又点了支烟。

就在这时候,他看见了她。她也正直直地看着他。

4 联合街上的商店

第一次见到这家店,弗兰克就不由得放声大笑。哈哈哈。发自肺腑地开怀大笑。那是十四年前的事了。一九七四年,英国正值战后第一次经济衰退,矿工开始罢工,政府强制一周仅能开工三天。

当时,他已在街上游荡了好几个小时,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他经过大教堂,走过周边错综复杂的古老巷弄和石子路,路过杂货铺和小餐馆。他沿着城门区前行,这里是城里的主要购物区。他注视着巨大的橱窗,也参观了钟塔。再往前走,他看见通往公园的入口、就业服务处前的人龙,试了试电子游乐城的游戏,之后又逛了下市集,接着踏上自住宅区通往老码头的道路。他会停在联合街只有一个原因:那是个有一家酒馆的死胡同,街道一侧有六家商店,另一侧则是一排维多利亚时期的褐砖屋。没什么屋顶供他翻腾而过,他已经无路可走了。

所以,他就在这儿逗留了一会儿,好好端详这条荒凉僻静的街道。一间屋子窗前挂着面意大利国旗,香料的气味从邻家飘溢而出。一名缠头巾的女人在门前台阶上剥豆荚,一群孩子推着辆手推车嬉闹。另一面墙上喷了大大的字,写着“吉屋出租”。他看着那排店面,一家殡仪馆、一家波兰面包店、一家宗教礼品店、一栋窗前贴着“待售”告示的空屋,然后是一家文身工作室,最后则是家花店。他看见殡仪馆的窗内有两名老翁正向一名哭泣的女人递出面巾纸。他看见一个男孩指着面包店里的蛋糕;一名五十多岁的男性长者在信念礼品店内替女孩挑选耶稣塑料像。他看见满身文身的年轻女人在店里扫地,窗上垂挂着一对窗帘,玻璃上写着“TATTOUISTA”;一名穿着印度纱丽的老妪捧着一大束鲜花走出花店,一面关门一面大声道谢。就是这平凡的日常生活景象打动了他。平凡,还有那脚踏实地感,就像这群形形色色的人一直都在这儿,就像家里的爸爸妈妈帮助他人寻找所需。在他心中,他能看见未来在眼前展开,就像往昔在那栋白屋时能看见远方的地平线自海雾中浮现,朦胧、遥远,却又美丽,充满了希望。弗兰克就是在这时候笑了起来,而他已经好几年没有这样笑了。他直接走进房产中介的办公室。

“先生,不用我说,那家店显然需要些小小的翻修。”房产中介放下三明治,一面寻找钥匙一面告诉他,“进去后你恐怕得发挥一下想象力。”

小小的翻修?店里根本是一塌糊涂,到处塞满各种垃圾,那股恶臭更是令人难以招架。显然有人把这儿当成了公厕,甚至还有人撬开地板,生了把火。

“我喜欢这儿。”弗兰克说。他伸手摸了摸墙壁,只为让它们安心,“对,他们开价多少我就直接付多少。”

“真的吗?你不出个价?”

“不了,这正是我想要的,我不想讨价还价。”

若要弗兰克爱上一栋有花园、各种家具设备一应俱全的好房子,他会转身就走;若要他爱上另一个人类,他会逃之夭夭。但这里,这个破败肮脏、被人抛弃滥用的店面才适合他。没错。他向房产中介坦承自己没有任何动手翻修的经验,但如果能从图书馆借本书,应该不会难到哪里去。他也坦承自己对经营店面所知不多,佩格的东西向来都是由快递送来。他提到了哈洛德百货、福特纳姆商店,还有德意志留声机公司。

房产中介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那家店已经空了一年,那条商业街也只是在苟延残喘,只要有人用力关门,就常会有石块掉落下来。街后是一大片废墟瓦砾,是在一九四一年被炸弹轰炸的结果。房产中介上回查看时,只见一群邋遢的小孩在那儿玩耍,还有一头山羊被拴在那儿。这条街根本就是乱七八糟,总有一天会有开发商想把这里完全铲平,改建成一座停车场。

但弗兰克似乎对这一切毫不在意。相反,他提议两人一起到街角的酒吧“英格兰之光”喝杯啤酒。这名身材高大的年轻人有种说不上来的特质,加上他凌乱的头发、邋遢的衣着,还有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可笑姿态,就像还没习惯自己双脚的大小一样,这一切都让房产中介困惑不已。那是一种你不常有机会见到的纯真。他的手就像粉扑般柔软,显然他这辈子从没做过任何辛苦的劳动。而且,他一开口就是唱片,谈个没完。

当中介问他是什么原因把他带来这僻静的小角落时,弗兰克回答说是因为他的货车罢工了。(“小角落”是房产中介说的,但英国的这个角落一点也不僻静,还丑得要死,主要产业就是食品加工。说明确点,是加工零食。所以,若是风刮错了方向,整座城市闻起来都是奶酪和洋葱的气味。)

但说得含混的不只是房产中介,弗兰克自己也语焉不详。他可以直言货车大概在最后二十英里路程时就走不动了,也可以提及,自从佩格死后,他的生活就毁了,连海边的白屋都没了。这段日子他到处流浪,睡得极不安稳,等着答案从天而降。现在,它果然出现了。如果他能在一条死胡同里开家小店,不受任何感情羁绊纠缠,如果他倾尽所有为普通人做点什么,避免接受任何反馈,或许他能应付这样的生活。他用极低的价钱卖掉了那辆货车,下午就把合约签了,连屋况调查都没做。

“所以你要在这儿开家唱片行?”第一次见到茉德,她便这么问。她是个身材结实矮小的年轻女性,顶着莫西干头,并会依照心情把头发染成不同颜色——通常是你在大自然中找不到的极深色调,身上文满了黑色的爱心与花朵。

弗兰克抬起头来。当时他正坐在路边晒太阳,手上拿着铅笔,在记事本上画笑脸。

“是啊。”他回答,“我想帮大家找到合适的音乐。”

“沃尔沃斯超市呢?”

“沃尔沃斯超市怎么啦?”

“城门区就有一家,离这里步行只要十分钟。”

“哦。”弗兰克说,“我还在想要去哪里买单曲排行榜上的唱片呢。”他又将视线转回到记事本上。

“你该不会是在告诉我你没存货吧?”

“存货?”

她翻了个白眼:“就是卡带或其他商品啊。”

“我以前的唱片都在货车里。但我不卖卡带,卡带毫无美感可言。我只卖黑胶唱片。”

“那想买卡带的人怎么办?”

弗兰克微微一笑。他不明白,茉德的脸怎么忽然像被火焰枪喷过一样瞬间红了。“他们可以去沃尔沃斯啊。”

“你知道,你那里原本是家裁缝用品店,店主是个老妇人。她半个客人也没有,最后疯了,住进了疗养院。”

弗兰克默默记住:如果哪天心情不好需要找人聊聊,千万不要找茉德。

弗兰克立刻着手翻修屋子。光是一个早上,他就清出了一台洗衣机、一个汽车电瓶、一台除草机和一张铁质床架,并将常春藤拔干净,也扫了地,撬开了窗框。东西清空之后,这地方忽然显得潜力无穷。从外头经过时,你不会想到店里空间有那么大。柜台可以摆在门边,唱机放在后头,甚至还能容纳两间试听间。他买了袋工具,准备开工。

弗兰克或许看上去孑然一身,但这样的人在联合街上并不突出,这里有许多人都曾孤单过。几乎每天都会有人从门口探头进来——是真的探头进来,因为门上还没安装玻璃——帮忙接手他的工作,而弗兰克会替他们找寻合适的唱片当作回报。他曾悉心观察的那些店主,如今都将他纳入了羽翼之下,给予照顾。他现在知道了,那名由于私人因素提早退休的前任神父,每天大约会在吃玉米片时顺便给自己倒杯饮料;也知道那对孪生老兄弟是那家家族殡仪馆的第四代传人,两人有时会像小孩子一样手牵手;也听说了那名波兰面包师傅的故事;还了解到,那名文身师一脸不爽时其实有可能是在微笑。

他换掉了店里损坏的地板,补好了墙面,修好了水管,屋顶的砖瓦和窗户也焕然一新。通往公寓的楼梯终于恢复安全,房子的管线也重新整理好。现金用完后,弗兰克就去银行申请贷款。

“你申请不到的。”茉德说。

殊不知银行经理的小孩刚出生,可怜的妈妈已经好几个星期没睡好觉。经理向弗兰克坦承他已束手无策,不知道能怎么帮妻子,他什么都试过了。弗兰克倾身向前——椅子很小,几乎就像个迷你模型——手抵着下巴,默默聆听,贷款的事早就被他抛到脑后。他只是专心听着。一直等到面谈快要结束时,经理才开始审核弗兰克的文件,并表示由于他过往没有任何经营零售业的经验,银行不可能批准他的贷款。“感觉你是个好人,”他说,“但现在通货膨胀的情况实在太严重,我们无法冒这个险。”除了经济萧条外,“冷战”也令所有人忧心忡忡,大家毫不怀疑,某天早上醒来会发现苏联坦克车停在Co-op超市外头。

隔天,弗兰克带着两张唱片回到银行,分别是比尔·伊文思的《给黛比的华尔兹》和希尔德加德·冯·宾根的颂歌,并附上一张字条,注明经理妻子该听的曲目。他另外还带了一张摇篮曲唱片。(“尊夫人不用听这张唱片。”他用潦草的字迹写道,“这是给宝宝的。”)那张摇篮曲唱片并非经典,显然不是明智之选。它是穴居人的《野东西》。

但它真的奏效了。银行经理致信弗兰克(是封精美的打印件),说他妻子终于能好好睡上一觉。宝宝听到摇篮曲也立刻入了迷,像是终于有人认出他体内的野兽,并为它打造了个安全的避风港。经理还注明他非常乐意给弗兰克提供全额贷款,并随信附上所需文件——他已先擅作主张,替弗兰克填好了表格。信末,他为弗兰克的未来献上最诚挚的祝福,并署上自己的名字“亨利”。从那天开始,两人就变成了好友。

店里架起简单的木架。弗兰克买了台好用的唱机及一对JBL扬声器。开店之初,店里卖的全是他自己收藏的唱片和单曲。由于他深爱并了解它们的一切,所以他小心翼翼地将它们都摆放在箱子里,但并非依照类别或字母顺序,而是出于直觉。比方说,他会将巴赫的《布兰登堡协奏曲》放在沙滩男孩的《宠物之声》和迈尔斯·戴维斯的《即兴精酿》旁边。(“都是同样的东西,只是时代不同。”他说。)在弗兰克心中,音乐就像一座花园——处处撒有种子,如果人们只专注于自己所知的东西,就会错过许多美好的事物。

整整两年来,他的店里没来过任何一名唱片公司推销员。有人曾说这里看起来比较像是间简陋的小屋,而非店铺。主街上有家大型的沃尔沃斯超市,不到十英里远处还新开了一家普罗唱片行。但当一九七七年《别管鸟事》发行时,弗兰克是方圆二十英里内唯一卖这张专辑的唱片行。唱片在两天内销售一空,他还得向茉德借她的福特车前往伦敦采购新存货。他在店里塞满各种他过去从来没听过的小型独立音乐公司所出的唱片,像是Cherry Red Records、Good Vibrations、Object Music、Factory Postcard、Rough Trade、Beggars Banquet、4AD等。到了八十年代早期,天天都会有业务代表来访,拿出促销的T恤、海报、票券,甚至是免费赠品;而且购入一张唱片的钱就能购入十盘卡带。尽管如此,他还是拒绝购入卡带。唱片行开始奠定它的名声,联合街也是。弗兰克在周六忙到必须刊登广告招人帮忙,不过基特是唯一交了份自制简历的求职者。他在简历上一一列出了他参加过的所有社团:幼童军、童子军(陆地童军团与海上童军团都有)、圣约翰救伤车队、国家集邮社和戴安娜·罗斯粉丝俱乐部。他显然非常急于逃离现有的一切。

如今,CD兴起,唱片行接到客人和业务代表的来电越来越少。他们都说弗兰克过时了,说他是老顽固。不过其他人都认为这还挺酷的。当一个人愿意这么坚守疯狂的事物时,相比之下,人生中其他问题就似乎简单明白许多。总之,就像弗兰克常说的,想买卡带甚至是CD的人大可去沃尔沃斯超市或普罗唱片行,那里多得是。

一张亮闪闪的塑料盘有什么好让人兴奋的?CD持续不了太久,它们不过是一时的花招,卡带也是。

“我才不管别人怎么说,未来会是黑胶的天下。”他这么表示。

5 晕倒的女子

她就站在店外。一名身穿绿色大衣的女子。事后,他可以发誓她想告诉他些什么,甚至在那时候她眼里就闪耀着一种奇特的光芒,不过这也有可能是后见之明。总之,可以确定的是,上一秒她还在那儿,苍白的面孔贴在窗上,双手有如小巧的鱼鳃般捧在脸旁,然后——“砰”,人行道似乎吞没了她。她就这么不见影踪。

“你看到了吗?”安东尼神父喊道。他只挤得出这一句,然后就不再说话。

弗兰克奔至门边,猛力拉开店门,基特、茉德和老神父尾随在后。女人仰躺在人行道上,唱片行内的流转灯光如粼粼河水映照着她。她动也不动,身体绷得笔直,两手平贴腰侧——戴着手套——鞋尖朝天。弗兰克从来没见过她。

“怎么回事?”安东尼神父问。

“老天,她死了吗?”基特问。

弗兰克不知不觉间已在她身旁跪下,但一回神,他就希望自己没那么做。女人双眼紧闭,脸上毫无血色。她脸部线条分明,面孔小巧精致——几乎显得嘴巴和鼻子太大——眉毛纤细,颌骨宽宽,将她精致的下巴衬得更为瘦削,脖子有如花茎般纤长,鼻子两侧雀斑密布,就像有人因为好玩用刷子蘸了颜料轻洒在她脸上,但同时给人一种既脆弱又无比坚强的感觉。

安东尼神父脱下羊毛衫,盖在她身上。基特在圣约翰救伤车队受过的训练此时派上用场,也赶紧冲上前帮忙。他说,发生紧急事故时,最重要的就是保持冷静,尽快评估情况,然后安抚伤员。如果需要医疗照顾,他会尽力帮忙,但说实话,他的水平只停留在包扎桌腿上。

“脉搏,弗兰克。”安东尼神父说,“检查一下她的脉搏。”

弗兰克用指尖按在女子的锁骨下方。她的肌肤很柔软,让人感觉就像碰了什么不该碰的东西。

“她还有呼吸吗?”基特问,声音听起来很是惊慌。

“我不知道。”

活到四十岁,弗兰克只见过一具尸体——他母亲的尸体。但这种静止的感觉不像死亡,更像是身体暂时停止了活动。她可能二十多岁,最多三十岁。

此刻,已有不少对街的居民冲出家门,有人说赶紧拿毯子来;有人说把她抬进温暖的室内;还有人说不该动她,以免她颈骨断了。之后,有个男人开始高喊着打电话叫救护车。这场混乱与如细丝般蜿蜒缠绕在弗兰克与女子身旁的静谧格格不入。那细丝将两人紧紧拉近,并将其他一切排拒于外。世界仿佛变得模糊、朦胧、遥远,与他们无关。

“你还好吗?”弗兰克说,“听得见吗?喂!”

一缕生气在她脸上蔓延。女子缓缓睁开了眼。与她四目相对,弗兰克只觉得自己如遭电击。那双眼睛大得惊人,如黑胶般漆黑。

“她没死!”有人大喊。还有另一个人说:“她醒了!”他们的声音听起来依旧像在千里之外。

她就用那双铜铃般的大眼睛怔怔地看着弗兰克,没有笑,只是凝视他,仿佛一直看到他内心深处。然后这双眼睛又合上了。

安东尼神父又把身子凑近了些。“继续和她说话。”

继续说?他还能说什么?他习惯的是人们站在他的唱机前,有那么点紧张,也有那么点平凡,而不是倒在人行道上时醒时晕。“保持清醒,听我说话,好吗?”

他忽然察觉到外头有多冷。即便穿着夹克,他依旧簌簌颤抖。

“保持清醒。”他说,“我就在这儿。”他觉得这话听起来还挺有模有样的,好像他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所以又重复了一遍,只不过这次是微微加长版。“你一定得保持清醒,我就在这儿,哪儿也不去。”她没有回答。

“我们最好把她抬到屋里。”安东尼神父说。

弗兰克将身子弯得更低,想尽可能在不要有太多接触的状况下扶起她。他扶她坐起来,她的头颓然垂在他唇边,他能闻到她的发香。所以,他就成了现在这模样:跪在地上,怀里抱着个昏睡,或者可能失去了意识的女人。不过他现在相当肯定,她应该没有生命危险。周围人七嘴八舌,有人催促他起身,有人要他留在原地,有人要他等救护车出现,也有人要他扶她进屋。

“需要我帮忙吗?”基特问。他此刻正对着女人哈气,想让她保持温暖。“呼、呼、呼”。

“拜托不要。”弗兰克说。

看见安东尼神父在他对面跪下,弗兰克不由得松了口气。显然神父已不是第一次碰上这种事。他低声问:“准备好了吗?”两人起身,女子的重量似乎全落在他身上。

“你抱她进去吧。”安东尼神父说。

“我?”

“别露出这么一副受惊的表情。我就在你身旁。”

弗兰克抱着女子朝店里走去,用他的胶底帆布鞋摸索着前进。那路途仿佛长到不可思议。把她抱起来后,他才发现她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有分量,他的两条腿好像变成了一堆烂泥。多年前,如果母亲喝了太多杜松子鸡尾酒,他总得帮忙搀扶她上楼,但任何神志清醒的人都不会去尝试抱起佩格,她只会把你压垮。

基特赶紧冲上前,帮忙打开店门,跑了进去。安东尼神父搬开地上的箱子,在波斯地毯上清出个空位,茉德则带着毛巾和一瓶特大号的滴露回来。(没人敢问她拿它来要做什么。)弗兰克将女人轻轻放在地上。

“拿条毯子来。”是谁说的?安东尼神父,大概。

弗兰克回到楼上的公寓,推开一箱又一箱唱片,只觉头脑一片混乱。有种感觉自他体内深处涌现,但他压根儿说不出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仿佛是某个异时间的幽暗处,或已被他抛诸脑后的某段人生。是她方才那凝望的目光。原本紧闭的双眼蓦然睁开,那炽烈而明亮的眼神,他想他这辈子都不可能遗忘。

弗兰克踩着笨重的步伐在厅房里穿梭,看到什么就拿什么:毛毯、开水、膏药。跑回楼梯口时,他忽然想起她可能饿了,又匆匆赶回去抓了盒丽滋饼干。

等他回到一楼时,店里已人满为患。大家热心出借自己的外套,也有人拿了毯子来,但女子已然苏醒。站直的她甚至更美了。尽管身旁群情鼓噪,但她依旧抬头挺胸,昂首而立,纤长的双臂如翅膀般交叠在后,仿佛存在于另一个不同的空间。她深色的发丝一半夹起,一半散落。

她查看了下自己的外套和腰上的绑带,两者都没有半点凌乱或松脱的迹象,然后视线再次在人群间逡巡,直到她看见了弗兰克。霎时,店里的一切仿佛都消失不见。

“我在这里做什么?[2]”她喃喃道,声音断续压抑,仿佛着凉了般。接着她又用英文说:“不好意思。”

她朝门口匆匆走去。众人乱哄哄地问:“你是谁?”“怎么回事?”“现在没事了吗?”基特大喊:“等等!等等!”还有人说别走,他们叫了救护车,但她通通置若罔闻,只是挤过人群,几乎是粗鲁无礼地就这么走出店外,一个右拐朝市中心方向走去。

弗兰克也来到门外,看着她形色匆匆地走过宗教礼品店、殡仪馆、波兰面包店,最后是转角的酒吧。她的鞋子在晶亮的人行道上发出“咔、咔、咔”的声响,就像是要把东西折成两半。街灯投下漏斗状的光晕,渐渐消融于黑暗之中。对街房舍的窗子则如同一方又一方黄色的洼地。到了联合街尽头,她左转朝城门区走去——一眼也不曾回望。

弗兰克已经好多年不曾感到如此赤裸、如此轻盈。他必须倚着门,深深呼吸。

他好奇自己是不是染了什么病。

弗兰克二十五岁时,他的母亲如陨石般狠狠坠地。此后,他日复一日地坐在她的床边,无法动弹,犹如一尊木偶,只是看着贴在她唇边的管子、夹在床尾的写字板,更不用说那些装着咖啡或牛肉汤的塑料杯——两个看起来都一样,都是他从贩卖机买来的,却碰也没碰过。她把她所有的音乐收藏都留给了他:那台丹萨特老唱机,以及一箱又一箱黑胶唱片。之后,更多噩耗接踵而至,他感觉自己就像被活生生地开膛剖腹。在她的葬礼上,他甚至连“哈利路亚”都唱不出。

“那女人是谁?”之后安东尼神父在英格兰之光这么问。他捧着杯菠萝汁,他现在已滴酒不沾了。只喜欢肖邦的男人请所有人喝了轮酒,正和基特同坐在吧台前一张高脚凳上。诺维克先生,就是那名面包师傅,也来了,一头灰发梳得光滑油亮,长裤也熨出笔挺的直线。没看见他一身面粉总是令人意外。吧台上方挂着条两年前庆祝皇室婚礼留下的塑料三角彩旗。

大家争先恐后地猜测那名昏倒的异国女子究竟是何来历,就连酒馆常客都忍不住凑热闹。吧台前的一排老先生认为她一定是来度假的;一名头上顶着发卷的女士猜想她是不是为了什么事在逃亡;还有一名只剩三颗牙的男人说她可能是医生,因为医生都穿绿大衣。

“小妖精也穿绿衣服。”茉德说。

“我觉得她像电影明星。”基特说。

“别傻了,她如果是电影明星,干吗无缘无故跑来这里?”

“我怎么知道,说不定她是个迷路的电影明星。”

只喜欢肖邦的男人懊悔自己没看清楚女子样貌。他太沉醉在艾瑞莎的歌声里,打开试听间的门后才知道有人昏倒了,只来得及瞥见她匆匆离去。他问有没有人要吃炸猪皮。(“我要。”基特说。)

安东尼神父认为,无论她是游客也好,医生也罢,甚或真是个电影明星,总归都不像是会来联合街的人。因为她一身装扮精巧合宜,连色彩都经过搭配,而且一个破洞也没有。只是为何会晕倒在唱片行外令人摸不着头脑。一场美好的意外,或许。

“她为什么会昏倒?”基特又问了一遍。

没错,为什么呢?大家又你一言我一语地猜了起来,就连当时不在场的人也忍不住发表意见。实际上,兴致最高昂的就是他们。因为太冷了吗?她生病了吗?血压太低?她吃了什么药吗?还是因为饿了一整天肚子?越是揣测,就越显得她神秘、迷人。

茉德抓起她的杯子,用一股不必要的狠劲大力吸吮吸管。“看看你们这个样子,大家会以为你们这辈子没见过女人。(中肯)还会以为你们从来没离开过联合街。(依旧中肯)那女的大概是被掉落的石块砸到了。她八成会告你,要你赔偿,弗兰克。”

弗兰克缩在他的啤酒前,但没喝,也没开口说一句话。

她给人一种截然不同的感觉,一种他从未见过的特质。不是她的装扮,甚至也不是她的样貌或说话方式。到底是什么呢?他说不上来。他的脑袋仿佛是用木头凿出来的。

威廉斯兄弟也从殡仪馆来到酒馆,全身裹在厚厚的衣物里,以抵御冰寒的天气。威廉斯一号在吧台前点了波特酒和柠檬,威廉斯二号搬来椅子,他们也都听说了女人的事。

“听说你差点把她摔在地上。”其中一名威廉斯说。(至于是一号还是二号,你永远不会知道。过去有段时间,他们会系上不同的领带以便旁人辨识,但有传闻说他们会交换领带,纯粹因为好玩。)

“真可惜不是你们俩先到,”茉德说,“要不然她已经进棺材了。”

没人知道该怎么搭腔,所以大家决定最好还是安坐在原位,静待这句话默默消散。

酒保彼特放下擦拭杯盘的抹布,咧嘴一笑道:“可惜她不需要复活之吻啊,是不是,弗兰克?知道我的意思吗?”好吧,大家都觉得很好笑,基特甚至笑到差点把肖邦男撞出椅外。

“你好安静。”安东尼神父对弗兰克说,“没事吧?”

对,没错,弗兰克知道了。他知道她为何如此与众不同了。

6 静默的魔力

“音乐的重点在于静默。”她在海边白屋里这么说。

“是的,佩格。”他从不喊她“母亲”。

一箱新的密纹唱片搁在桌上,是从他母亲每月固定订购的地方送来的。她抽出第一张,打开纸套。是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音乐始于静默,最后又回归静默。就像旅程一样,懂吗?”

“懂,佩格。”但他其实不懂。还不懂。他只有六岁。

佩格轻轻将新唱片从封套中抽出来,举至窗边,一下看看这儿,一下又看看那儿。唱片的表面黑如盐甘草糖,但加倍闪亮。他深深吸进那美好的气息。

“而且不用说,乐曲最初的静默和最后的静默永远不会相同。”

“为什么,佩格?”

“因为当你聆听时,世界会开始变化,就像陷入爱河一样,只是没有人会受伤。”她发出嘶哑的笑声,伸手拿烟,“好了,可以去帮我打开唱机吗?”

弗兰克缓缓朝唱机走去。那是台高档型号的唱机——丹萨特的豪华机种,灰色人造皮面配上深红色镶边。一转开上方的旋钮,唱机就发出低沉的嗡嗡轰鸣声。他掀起箱盖,开到最底。

“准备好了吗?”

“好了,佩格。”

她将唱片放到转轴上。他屏住呼吸,等待唱臂启动。

“听好了,”她说,“史上最知名的四个音符就要出现了。”

“当当当当。”乐声自静默中流泻,宛如巨兽浮现海面。“当当当当。”

“听到了吗?”她抬起唱针。

“听到什么,佩格?”

“有没有听到中间短短的停顿?”

“有。”

“发现了吗?知道贝多芬想做什么了吗?音乐之中也存在着静默,就像把手伸到洞里,你不会知道接下来将发生什么事。”

之后,两人肩并肩躺在地板上——她抽着一支又一支莎邦尼烟,弗兰克穿着睡衣。如果想说话,他们会压低音量悄悄开口,就像躲在树后偷看着旋律。“听到了吗?”“这个呢?”“听到了,佩格,我听到了。”他曾有一次问她为何不当个老师,但佩格只是哈哈大笑,搞得他一头雾水。她了解音乐是因为她热爱音乐。若她父亲不是娶了个有钱的老婆,他说不定会成为钢琴家。但是他没有,他只是猛灌酒、搞外遇。“但有时候他会和我聊聊音乐。”她有一回这么说,说完就动也不动,陷入无尽的沉默。

渐渐地,佩格让他听了所有她钟爱的静默。弗兰克听得越多,就越能够了解。静默可能是振奋的,也可能是可怕的;可能像在飞,甚或像个幽默的笑话。多年后,他会在甲壳虫乐队的《生命中的一天》中听到那最后的停顿——让你有恰好的时间喘息片刻,接着最后的乐声乍然响起,犹如一件家具从天而降——如此大胆的安排令他不由得开心地手舞足蹈起来。

但佩格最爱的还是《哈利路亚大合唱》,在定音鼓带来的高潮前有那么段短短的停顿,撩拨得人心痒难耐。每回她都激动不已,没有一次例外。

7 《四季》

“弗兰克,你得帮帮我。那旋律听起来像这样。”

三天后,鲁索斯老太太坐在试听间里哼起曲子来,她的白色吉娃娃就放在大腿上。弗兰克坐在唱机后,试着帮忙。那台木质唱机体积庞大,大到还可充作他的办公桌,上头搁着零散的发票、香烟、马克杯、面巾纸、唱片目录、替换的唱针、香蕉——他似乎就靠它果腹维生,还有一大堆坏掉的小玩意儿。最新坏掉的是弗兰克的黄色小削铅笔机,它可以拿来削笔,也可以拿来当橡皮擦用,但被基特借走后就坏了。基特有种奇特的天分,常会被甚至根本不存在的东西绊倒——弗兰克给他提供了一份永久的工作,以免他得一辈子待在食品加工厂——所以,他会弄坏削铅笔机其实一点也不意外,但依旧令弗兰克心烦意乱。

虽然只是个小东西,但他就是无法修好。

而且他很喜欢那个削铅笔机。

“你在听吗?”

“在听,鲁索斯女士。”

有段旋律萦绕在老妇人脑中挥之不去,如果弗兰克没能找出它出自哪张唱片,她也别想睡觉了。鲁索斯老太太一个星期起码会出现一次这种情况,总得花上好几个小时才能找到是哪首曲子。这次是首有关山丘的歌,至少她这么认为。

“你是在哪儿听到的,鲁索斯女士?”弗兰克问,放下断成两截的削铅笔机,点了支烟,“电台吗?”

“不是电台,我没有收音机,弗兰克。”

“你有啊。”

“之前有,现在没有了。它坏了。”

鲁索斯老太太的收音机是台木质的老机器,体积足足有微波炉那么大,弗兰克去她家帮忙修了好几次。他不会修削铅笔机,也不知道怎么修老式收音机,但通常只要把插头插回去,或把音量调大就能解决问题,而这两点都是他做得到的。况且,鲁索斯老太太独自和她的吉娃娃住在对街,是弗兰克最早的顾客之一。

“怎么就坏了呢?”他问。

鲁索斯老太太说她不知道,总之那玩意儿现在就四脚朝天侧倒在地上。如果不相信,他可以亲眼去瞧瞧。说完她又哼了起来,嗓音优美尖细,以一名八十多岁的希腊老妇人来说,意外地给人一种少女感。近来她不只双手会簌簌颤抖,脖子也是,就像它再也无法好好支撑脑袋的重量。

“是莫扎特吗?”弗兰克问。

“别胡说了。”

“听起来像佩图拉·克拉克。”基特插话。

“你们俩都是笨蛋吗?”鲁索斯老太太丝毫不受影响,抬头挺胸,继续哼着曲子。

弗兰克闭上眼,指尖深深掐进柔软的掌心,试图专注精神。他坐立难安,不只因为那个削铅笔机,还因为那名晕倒的女子,她始终在他脑中盘桓不去,就像佩格第一次放《波西米亚人》给他听时一样。另外,在看到大卫·鲍伊在音乐节目《劲歌金曲排行榜》演唱《外星访客》,以及听到约翰·皮尔播放诅咒乐队的《新玫瑰》时,他也是这种感觉。那时候,他感觉自己就像被接上了炸药。那种感觉如此新奇,让他只觉得哪儿都不对劲,同时又清楚那再正确不过。不过,那些都是音乐,不是一位身穿豆绿色大衣的陌生人。

然而,当弗兰克跪在人行道上,伸手触碰她颈间摸索脉搏时,当他抱着她朝自己店里走去时,一切都不同了。她看着他,好像认识他一样,但她却是个全然未知的谜。他从未在一个人身上听见如此彻底的静默。从她身上听不见半点声音,一个音符也没有。

“啧。”

基特温暖的双唇在弗兰克耳边激动地“啧”了两声。

“啧,她回来了。那跑走的女人又回来了。”

她站在门垫上,所以人虽然已在店内,但给人的感觉却仍像在店外。弗兰克察觉到自己心跳加速,仿佛在乘风破浪。她身穿同样的大衣,一手拎着包,一手捧着盆栽。她换了个发型——部分发丝绾在头顶上,有如花朵;其他部分自然垂落。额前过短的刘海只是更加凸显了她圆润的眼睛和嘴唇。这样一张小巧的面孔,怎能容纳那么多异乎寻常的美好?他只觉得惊恐。

兼职生基特已经冲上前去。“是你!你回来了!你好!身体还好吗?现在没事了吗?”

“我是来找人的。”她用纤细的声音与断续的口音说,“找这里的老板。”

基特一条腿像钟摆般甩呀甩,同时说明自己是这里的助理经理。每当他紧张或激动时,说话就会自带惊叹号般,仿佛每件事都是奇妙的惊喜。他还补充说希望自己能有套体面的蓝色制服!!就像沃尔沃斯的店员那样!!上头有徽章写着“基特欢迎您”!!他所有的徽章都是自己做的,他指向自己迷彩夹克上五花八门的别针说,有“混合唱团”“文化俱乐部”“剪发一〇〇乐队”,以及“我杀了JR”“法兰基说放轻松”“要煤不要救济金”“选择人生!!!”。

这些对女子来说大概都是不必要的信息。她只是走进唱片行,问:“请问还有其他员工吗?”她说得很慢,目光游移,就像没把握自己能找到正确的词汇,并猜想它们会不会那么好心,如提示卡般出现在自己左右两方。

弗兰克瞥向通往楼上公寓的那扇门。它就在几英尺之外,如果跪着爬过去,或许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逃离现场——

“有啊,弗兰克就在那儿。”基特说,热情地指出方向,“在唱机后面。”

没办法了。弗兰克蹒跚绕过中央大桌,才走到一半就气馁了,停下来假装整理唱片的封套。

女人战战兢兢地穿过店面,好像不信任脚下的地板一般。她站在一侧,弗兰克站在另一侧。柠檬和昂贵的香皂气息从她身上飘散而出。

“我只是刚好经过。”她说,“我对这里不熟。”

弗兰克两眼牢牢盯着唱片封套,但完全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他听了又听,听了又听,还是和之前一样,她身上半点旋律也没有;真要说的话,那感觉就像是在听声音的虚无。

“我只是刚好经过,”她又重复一遍,“只是这样而已。”

基特的脸色变得跟煮熟的虾一样,转眼冲出门外,嘴里语无伦次地说着什么要去沃尔沃斯买蓝丁胶。弗兰克还来不及问他想干吗,他就飞也似的跑了。

面对一名捧着盆栽,还没打过招呼就已经先碰过她纤长颈子,而且从她跑出店里后就对她念念不忘的女人,你能说些什么?在这种情况下,弗兰克认为最好的方法就是让自己像个店主那样忙到不可开交。所以,他开始翻起唱片封套,但显然基特早已抢先一步——一摞B开头的唱片已经集中在一起,几乎是按照字母顺序排列的。巴赫旁边是贝多芬和勃拉姆斯,还有贝西伯爵、贝它乐队、The B-52s、阿特·布莱基、大明星乐队、查克·贝里、甲壳虫乐队,以及伯特·巴卡拉克。(不过瘦李奇乐队也在其中。)

她说:“好多唱片啊。”

他回答:“对啊。”

她又问:“总共有多少?”

“不知道。”他回答,随后又说,“楼上还有更多。”虽然不是什么有趣的对话,但起码包含了许多基础事实。

“你好像没有按类别摆放?”

“我是凭直觉放的。我更在意的是,当你——当你,呃,你知道的……”

他大起胆子向女子瞥了一眼。她的眼睛好大,就像要从眼窝里弹出来。

“什么?”她问。

“当你——听的时候的感觉。这样一来,如果客人想找《橡胶灵魂》,通常也会跟着找到其他可能喜欢的唱片。不只是甲壳虫乐队,或许还有,呃,古典音乐。如果没有放在一起,他们可能永远不会想到可以听听那些音乐。”这段话弗兰克是对着他的胶底帆布鞋说的。实际上,现在看着双脚,他才发现自己的鞋大得跟船没两样,而且还用绝缘胶带打着补丁。他纳闷自己怎么就没想到买双新鞋。

她的鞋窄窄的——细跟、尖头。他想他一手就能捧住她小巧的裸足。

“你不卖CD?”她问。

“不好意思,你说什么?”

“CD,就是圆形的那种——”

“CD不是音乐,只是玩具。先说明,我也不卖卡带。”

希望她没有读心术——察觉他想把她的脚捧在手里之类的那些事。

“哦,对了,”她说,“这是给你的。”

她递出盆栽。植物有小孩子的拳头大小,表面布满锐利的尖刺。他不知道要怎么在不受伤的情况下收下这样一份礼物。

“你前几天是昏倒了吗?”他问。

“我只是决定要闭目养神一下。”

她那双漆黑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然后那如蓓蕾般的丰唇起了稀奇的变化。

她笑了,两个酒窝浮现于面颊。

他觉得自己的心融化了。

她说:“其实不是。我开玩笑的。”

“你说什么?”

“开玩笑,说话逗你笑。”

“哦,对,我知道。哈哈哈,”他笑了起来,“哈哈哈。”

“弗兰克,”后方传来蛮横的呼喊,打断两人说话,“你打算整天就招呼那个客人吗?”

鲁索斯老太太。弗兰克完全忘了她。

“等我一下!”弗兰克对带着仙人球来的绿衣女子说,“别走!”

他用这辈子最快的速度冲回唱机前,打开《音乐圣典》目录,大力翻阅。纸页上布满密密麻麻的文字,但他满脑子想的只有她,静静地、动也不动地等待着。不要管鲁索斯老太太了,这名女子需要什么样的音乐?蓝调?摩城音乐?莫扎特?帕蒂·史密斯?他毫无头绪。而且他还是不晓得她那时为何会晕倒。当你真正需要基特那小子时,他又跑哪儿去了?

“你有没有在听啊,弗兰克?”

“当然了,鲁索斯女士。”

老妇人和吉娃娃一同坐在试听间里,木门大大敞开着——这画面中有些什么隐隐给人一种不安的感受——弗兰克在店里东奔西走,拿起一张又一张唱片。“《索斯贝里山》《山丘上的傻瓜》《蓝莓山》”那名身穿绿色大衣的女子只是站在原地,看着他——

“等等,”他忽然停下脚步,“是《远方的青山》?”

没错,就是它。鲁索斯老太太颤巍巍地走出试听间,吉娃娃像枚凸眼胸针般被她搂在胸前。她对弗兰克说他呀真是个好人,这世上好人已经不多,现在她总算能好好安睡了。他站在柜台后方,将唱片抽出封套,把详细的销售信息输入收款机,就跟平常一样,只是这一切再也不同了,因为这里有她,这个抬头挺胸、傲然而立、脚跟深深地踩在地上、鞋尖上翘的女子,一双眼正牢牢看着他,看起来如此神秘。

“看来你还有其他观众嘛。”她轻飘飘地朝唱机走去,手往身后的橱窗一指。

五张脸贴在玻璃上:基特、面包师傅、安东尼神父和威廉斯兄弟俩。茉德也在,只是没看向店内,而是背对唱片行,似乎在打量街道,不过这里向来风平浪静,会出事才是奇迹。

显然,基特根本没有去沃尔沃斯,而是直接跑去街上其他店铺,通知大家那名神秘女子回来了。看到这阵仗,不了解的人还以为天上是不是出现了什么新星,众人齐聚围观,等着弗兰克指认它的来历。

基特推开店门——叮咚——一干店主鱼贯走进店内,各自找事瞎忙,假装自己不存在。面包师傅满身面粉地站在那儿,安东尼神父折起纸鹤,威廉斯兄弟像转轮般传着手中的帽子,基特则用一副苦思冥想的模样拆开巧克力饼干的锡箔包装。茉德只是板着张脸,一身皮衣、条纹裤袜、马丁靴,再配上一条蓬蓬短纱裙,看上去活脱脱像个邪恶的妖精。

弗兰克只觉得自己无比显眼又无比茫然,似乎所有人都等着他开口说些什么振聋发聩的话。

“有什么我可以效劳的吗?你想找唱片吗?”这是他在这种情况下能想到的最好说辞了。

女子起初没有回答,只是依旧动也不动、庄严肃穆地站在那儿,好像她真心认为他是在和别人说话。然后,她终于恍然大悟般回过神来。

“哦,不用,”她说,“我不听音乐的。”

这句话有如雷击,所有人瞬间停下手边在做(或没在做)的事,只是瞠目结舌愣愣地看着她。基特张大嘴巴,你塞颗李子进去都没问题。

“你不听音乐?”弗兰克用极其缓慢的速度反问一遍,但说得再慢,这句话听起来依旧匪夷所思,无法想象,“为什么不听?”

她露出困窘的笑容:“我也不知道。”

“你喜欢爵士乐吗?还是古典乐?”基特说,显然他认为弗兰克需要支援,于是开始在店里横冲直撞、东掏西找,把唱片一张一张举起来问,“圣歌呢?我们没有《弥赛亚》,因为弗兰克不听,但还有很多其他的。”

“我不知道。”女子嗫嚅回答,“我也不确定。”

“我们什么音乐都有,对不对,弗兰克?”

但弗兰克一时语塞。沉默有如坑洞涌现。

安东尼神父挺身而出,说能再看到她实在太好了,大家都很担心,联合街永远欢迎她。她松了口气,就像忽然间全身上下能再次呼吸了。他又说一遍希望她身体好多了,并保证只要能力所及,他们一定不吝帮忙。

幸好女子终于想起了些什么。“你知道一张叫《四季》的唱片吗?”

“有!我们有《四季》!”基特兴奋地高喊。

基特找出唱片给她。女子看了又看,看得人一头雾水,因为封面上明明只有几棵树和秋叶。

“你想听听看吗?”基特问。没等女子回答,他就已经蹦蹦跳跳朝试听间跑去了。

“不用了。”她听起来吓坏了,随即转身看向弗兰克,高高抬起了头,说:“可以直接帮我介绍吗?”

“你想知道什么?”他愣愣地看着她,同样六神无主。

“我也不知道,只是希望你帮我介绍下这张唱片,但这实在是个蠢主意,对不起。”她的口音让话语听起来零零碎碎、断断续续,“ch”像是变成了“c”——“忖”主意。

“你行的,弗兰克,”安东尼神父轻声说,“就给她介绍介绍吧。”

于是,他告诉她《四季》是一名叫维瓦尔第的作曲家所作的系列协奏曲。维瓦尔第是意大利人,生活于巴洛克时期。她只是点了点精巧的头,作为回应。

“我会喜欢吗?”她问,“你喜欢吗?”

她会喜欢吗?弗兰克毫无头绪。“嗯,大家都喜欢《四季》。”

“我不喜欢。”茉德说。

“我喜欢。”安东尼神父说。

“我们也喜欢。”威廉斯兄弟说。

“哦,我喜欢得不得了。”诺维克先生附和。

“我爱死了。”基特嚷嚷。

“还能再多介绍些吗?”女子问。

于是,弗兰克试着解释维瓦尔第是想透过《四季》来诉说一个故事,所以他才把它和其他概念专辑摆在一起,像是《来自火星的利奇》、约翰尼·卡什《在福尔松监狱》专辑、ABC乐队《爱的诗篇》,还有约翰·柯尔特兰《崇高的爱》。概念专辑是指通过好几首曲子来讲述一个故事,而维瓦尔第要讲的正是有关季节的故事。话语不停地从弗兰克口中汩汩涌出,他只希望自己没忘记在句子里加动词。他又补充说,因为《四季》实在太为世人所熟悉,熟到就算听见也过耳即逝,不曾察觉到小小的颤音是鸟儿的啼啭,而断续的音符就像在冰上滑倒。他下意识地想伸手拿烟,却发现手上已有一支。

“哦,”茉德大步走到弗兰克身旁,抱起双臂,说,“看看现在几点,都该打烊了。”那模样就像一名交通警察好声好气地劝导你,但你要敢不听,就准备等着好看。“那么,你到底要不要买那张唱片?”

女子这才怯生生地来到柜台前拿出支票簿填写,慌忙间忘了摘下手套。I lse Brauchmann。尽管她握笔的姿势有些滑稽,字迹却工整仔细,完全看不出什么线索。

基特说:“好美的名字啊。”

“嗯。”她打开手提包,将支票簿收了回去,“你听过这名字?”她又瞥了弗兰克一眼。

“你是德国人?”安东尼神父问。

女子颔首。

“来玩的吗?”

“刚到而已。”

“会待上一阵子吗?”

“还不确定。”

“你的名字要怎么念?”基特插话。

“伊尔莎·布劳克曼。”

弗兰克想跟着重复一遍,却发不出声音来。他的唇齿还没准备好。其他人都已蓄势待发,迫不及待要试一试。所有人,除了茉德。“伊尔莎,伊尔莎·布劳克曼。”他们跟着念,以致这个名字听起来不像名字,反而更像晚餐前的祝祷词。

伊尔莎抱着唱片,又向弗兰克道了声谢。因为再待下去也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她便迈步朝门口走去。

“希望你会喜欢。”弗兰克高喊。他开始感觉自信了点儿,甚至还像慈父般搂着基特,“也希望你再次光临。我都会在,可以再给你推荐其他——”

她停在门口,神色困窘,踯躅不前,好像无法决定自己该如何答复。然后,她张口,但吐出的字句却是如此残酷,犹如一记重击。“我不能再来了。我要结婚了,有很多事要忙。”说完,她便用力拉开店门,消失在街道上。

所以,就这样了。还没开始便已消逝。弗兰克在波斯地毯上来回踱步,试图将她逐出脑海。若是太过惦念她,他或许就会开始胡思乱想,接下来一切就会像应声而塌的纸牌屋般,再也没有人能将他拼凑完整。他拖着笨重的脚步回到唱机前。好吧,他再也不会见到她了。很好。她要结婚了,有很多事要忙。这也很好。虽然惊险,但他总算是毫发无伤地逃过一劫。他有唱片行、有顾客,没错,这正是他一直想要的人生,不用担心任何受伤或失去的风险,他真该庆幸她已心有所属——

然而,它却在那儿。她那盆多刺的仙人球。旁边是他黄色的削铅笔机。残缺的两半已完美无瑕地合二为一,如此天衣无缝,如此寻常,光看着就叫人心痛。

“哎呀,不好了,”安东尼神父在柜台前呼喊,“她把手提包落下了。弗兰克,现在可怎么办才好?”

8 红发神父

“大家把维瓦尔第叫作红发神父,”佩格说,“因为他有一头耀眼的红发。”

她小心翼翼地将新唱片稳稳地拿在手中,开始清洁起来,手镯叮咚作响。

“但是可怜的维瓦尔第啊,他从来就不是做神父的料。他太爱女人了,而且因为哮喘,连场弥撒都主持不完。”

她将黑胶唱片举至落地窗前,两人一同检查上头有无刮痕。她东看看,西看看,阳光倾洒在唱片上,有如流水淌过。

“所以,维瓦尔第找了份工作,在女孤儿院里担任小提琴教师。但这些女孩啊,可不是一般女孩,而是非常厉害的音乐家。所以,每当维瓦尔第想炫耀其中哪个学生是个天才时,就会作出一首新的协奏曲。好了,可以去把唱机打开吗?”

“好的,佩格。”

她将唱片放到转轴上。他屏住呼吸,唯恐有一点点的动作让唱机分心。

“大家现在都把维瓦尔第的乐曲当背景音乐在放,但他的作品在那个时代是崭新的一大突破。他只用一种乐器,并让它成为演奏的主角,过去从没有人这么尝试过。此外,他还用音乐勾勒画面,这也是前所未有的。所以,你一定要认真听,你会听见风、听见雨、听见暴雪雷鸣,还会听见鸟、听见苍蝇、听见热到让你动弹不得的炎夏,甚至能听见布谷鸟或一条牧羊犬。你必须躺在地上,闭上眼,专心聆听。”

“好的,佩格。”

“维瓦尔第名气大到简直就和电影明星一样。有一段时间,大家都想听维瓦尔第的音乐,但他一去世,就被人们抛诸脑后了。到头来他什么也没有。你知道最悲惨的是什么吗?”

“不知道,佩格。”

“没有人去参加他的葬礼。到头来,维瓦尔第什么音乐也没有。”

一般情况下,母亲会和孩子说睡前故事,但佩格不会。弗兰克八岁生日时,她带他去看《小鹿斑比》。看完后,她却得躺在漆黑的房里平复心情。“千万不要再他妈的叫我去看任何一部小鹿会说话的电影了。”她说。佩格从小是被保姆和怪里怪气的家庭教师带大的——她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当个母亲。小时候,她只有道晚安时才会看到父母。爸爸醉醺醺地坐在钢琴前——“听听这……这个,佩……佩格”,妈妈则一脸阴郁与忧伤。她的真爱在伊珀尔阵亡,爸爸只是备胎,她始终无法释怀。

年复一年,佩格让弗兰克看见更多音乐里的画面。舒伯特五重奏里的鳟鱼、沃恩·威廉斯的飞腾云雀、贝多芬《田园交响曲》里的布谷鸟。日后,当弗兰克开始发掘自己的音乐时,他也会让她看看其中的画面。“你听这个,佩格!”她也真的会听。只要是音乐,她都会飞奔而至。他让她听见乔奥·吉尔贝托如何喁喁私语,让你像在耳中听见蜜蜂的小小嗡鸣;又或者是乔妮·米切尔唱着“蓝——”的时候,你可以看见她孑然栖身在黑暗之中;还有范·莫里森的《进入神秘》中那低沉的低音萨克斯,宛如真正的雾笛。各种不同的音乐之中都可以看见不同的画面,只要你肯驻足聆听。

“只要想起红发神父到头来什么音乐也没有,”播放维瓦尔第那天,佩格曾这么说,“我就觉得很心痛。”

9 绿色手提包的难题

有时候,若有哪个业务代表资质特别驽钝,弗兰克就会一一悉数为什么黑胶唱片不是CD或卡带能相提并论的。

不只是因为一:黑胶唱片封套上的艺术设计和文字优美得多;或者二:黑胶唱片中可能有隐藏曲目,或在最后的沟槽中刻有小小的信息;也不只是因为三:黑胶唱片才有那种饱和的桃花心木音质。(但业务代表反驳:CD的音质才干净啊,不会有炒豆般的声纹杂音。弗兰克听了之后回答:“干净?音乐要干净干吗?人性中有什么干净可言?人生就是充满了杂音!你是想听音乐还是想要家具亮光漆?”)

甚至也不是四:你在小心翼翼放下唱针前,必须先进行检查唱片的仪式。不,最重要的是那段旅程,也就是五:从一首曲子进入下一首曲子之间的旅程,你必须暂时中断,起身将唱片翻面,才能完整地将乐曲听完。听黑胶唱片时,你不能像颗柠檬般坐在那儿动也不动,你得挪动尊臀,实际参与其中。

“懂吗?”他会这么说。到了这时,他八成已经在吼了,也可能拖着高大的身子,满头大汗地在店里来回踱步。“现在你知道为什么永远不可能说服我卖CD了吧?我们是人,我们需要的是能真真切切看在眼里、握在手里的美好事物。没错,黑胶唱片是麻烦,很不方便,容易刮伤,但这正是重点。这代表我们认可音乐的美丽与重要。你若不肯付出,就永远体会不到这一点。”

业务代表听了则会哈哈大笑,说:“对啊,对啊,知道了,弗兰克,但我们也有工作要做,有业绩要冲啊。”从朋克兴起之初就常前来拜访的EMI业务代表菲尔警告他,唱片公司很快就会完全停止销售黑胶唱片,生产成本太高了。“就这样,老兄。”你如果想在一九八八年经营一家唱片行,就非卖CD不可。

听了这话,弗兰克只是回答:“滚。”大概还对他扔了某样东西,“我永远不会改变主意的。”

所以,弗兰克该拿伊尔莎·布劳克曼的绿色手提包怎么办?他会像每次生活变得混沌迷惘时一样,袖手旁观,什么也不做。如果还不行,他就会采取另一个方法,就是躲起来,销声匿迹。(“你很有这方面的天分。”有个女朋友曾这么对他说。)

“但伊尔莎·布劳克曼会需要这个手提包啊。”基特在英格兰之光里这么说。联合街上的所有店主齐聚一堂,讨论事态最新发展。“伊尔莎·布劳克曼需要这个手提包配她的外套。”在她离开后,基特就一直练习说她的名字,到现在已是朗朗上口,只要一有机会,就迫不及待要展现自己的这个新技能。

“如果她真有需要,自然会来找。”弗兰克说。

“没错,”茉德说,“那女人又不是没有脚。”只是她说到“脚”这个字时,语气似乎有点嫌弃,好像那是某种怪病,或是犄角。“我都不知道你们干吗那么想再见到她。”

“她很美啊。”基特说。他总是看到什么就说什么,想到什么也就说什么,毫无遮拦。“不知道她要和谁结婚?”

这话引来更多揣测,而且越猜越没边。安东尼神父猜是金融界的人;威廉斯兄弟认为是律师;基特则坚称伊尔莎·布劳克曼是电影明星,确信她未婚夫一定是知名美国演员;三齿男觉得有可能是外国皇室。

基特已经检查过手提包内的物品,除了支票簿和一支护手霜外,什么也没有。没有任何线索能够显示她的身份来历或未婚夫的下榻处。他用气泡纸将手提包包好,收进柜台下方的抽屉,妥善保管。

“我还是搞不懂她怎么会不听音乐。”他说,“还有,她在我们店外做什么?”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个答案,困扰到用双手捧住了头。

不过他说得有理,没有人知道答案。一个不听音乐的女人来唱片行做什么?为什么要弗兰克给她介绍《四季》?这些都别管了,更重要的是,她为什么会昏倒?当初来联合街又是为了什么?

“在我看来,”安东尼神父说,“她来是有原因的,就像她不会无缘无故留下这只手提包。”他透过眼镜上缘凝视,歪斜的嘴角扬起微笑。自从他有一次尝试站到尖头栏杆上后,就变成这样了,显然他那时正有意见要和上帝陈情抗议。弗兰克一路将他抱上救护车。医生说没少只眼睛已算走运。

“你是说,她是故意留下手提包的?”威廉斯兄弟之一这么问。

安东尼神父说是的,她下意识地留下了手提包,这是她灵魂所做的决定。她说自己忙到没有时间再过来,实际上却非再回来不可。

“她听起来像个不折不扣的神经病。”茉德说。她笑了几声,试图对上弗兰克的视线,但他实在没心情与外界有任何接触,只是双手抱肩,坐在原位,茫然沉浮于迷惘之间,觉得自己怎么也暖和不起来。

“我还是不知道弗兰克该拿那个手提包怎么办。”诺维克先生说。

基特搔了搔脑袋,好像头发里住着什么生物一样。“我可以画些海报,上头写‘失包招领’,店里橱窗贴一张,公交车站牌那儿再贴一张。她看到之后就会回来,我们就可以知道她是谁了。”

“我们都可以帮忙贴海报。”威廉斯兄弟之一说。

大家都表示赞同。基特负责做海报,其他人在自家窗上都会贴一张,城门区那儿也会贴几张。这样一来,只要她还在城里,就一定会回来找手提包。

离开酒吧时,安东尼神父碰了碰弗兰克的手臂,问他需不需要谈一谈。

“不用了。”弗兰克说。

但安东尼神父还是跟着他离开了。

唱片行在黑暗之中散发着美丽的深蓝色光芒。店内深处,光芒在试听间表面忽明忽灭,仿佛在呼吸一样。弗兰克领着神父经过中央大桌,打开通往住处的房门。店里已经够拥挤了,两层楼的公寓更是挤到水泄不通。楼下是厨房和卧室,楼上则有两间单人房和一间浴室,到处都堆满了一箱又一箱的黑胶唱片。屋里一面窗帘都没有,只有茉德某年圣诞节送给他的一床印度床单,他直接把床单钉在卧房窗户上。

安东尼神父来到厨房洗手台前,却一脚踩进了一个桶。

“啊,对了,小心桶。”弗兰克说,但已晚了一步。天花板上又有新的地方在漏水。

他在冰箱深处翻出鸡蛋、奶油,还有一条波兰面包。

“你怪怪的,”安东尼神父说,“我看得出来。”

弗兰克背对神父,在炉火上翻搅鸡蛋。“要豆子吗?”

安东尼神父说:“好,谢谢,豆子很好。”接着又说:“你碰上麻烦了吗?”

一时间,弗兰克只是站在那儿,看着锅里的鸡蛋。蛋液逐渐凝结,很快就要变成近似荷包蛋的口感。弗兰克将蛋倒进盘子,推开桌上的旧杂志。两个大男人——一个属于音乐,一个属于教堂——就这么面对面坐在头顶灯泡投射而出的黄色锥光下。

“要餐巾纸吗?我只有擦碗布。”弗兰克说。

安东尼神父在桌子另一头认真肃穆地看着他,说:“非常丰盛的一餐,谢谢你。”

两人默默用餐。吃饱后,弗兰克从茶壶里倒了两杯茶,与神父一同站在厨房窗前,凝视窗外。这里位于城市高处,可以看见老旧的天然气厂、高楼,以及一排又一排看不到尽头的房舍。周遭窗内,人们做着一成不变的例行琐事,看电视、洗碗、准备上床就寝。月光洒落屋顶,如鱼鳞般熠熠延伸,直抵工厂与码头。在那儿,烟雾袅袅高升,宛如苍白的梁柱。繁星微渺,在天空中点缀着凛凛寒光。

“记得我们以前会在夜里散步吗?”

弗兰克颔首,点了支烟。

“你救了我一命,弗兰克。”

“是你救了你自己。我不过是帮你找到了爵士乐。”

两人只是凝视窗外,倒映在玻璃上的身影有如幽魂,弗兰克高大魁梧,前任神父则垂垂老矣。远处,一抹闪烁的蓝光朝着码头逼近。

“她喜欢你,弗兰克。”

“谁?”

“伊尔莎·布劳克曼。”

“不知你听说没有,她有未婚夫,就要结婚了。我实在搞不懂你为什么老要提起她。”

“这只是个简单的观察。”

“那可以请你停止观察了吗?我们继续喝茶看风景好吗?”不耐烦的语调让弗兰克自己都觉得羞愧。

“我只是想说,你在那刘海之下其实有张迷人的面孔。我已来日无多,但你还有大好前程。看你这样坚持独身,实在让我很难过。”

“这样比较简单。”

“CD也比较简单,但你并不想屈服于它。”

两人带着马克杯回到卧室,听了整晚的爵士乐,都是他们喜爱的老歌——迈尔斯·戴维斯、约翰·柯尔特兰、桑尼·罗林斯、格兰特·格林。两人都没多说话,只是坐在床上,听着唱片,就像过去弗兰克陪安东尼神父度过最难熬的那段日子,在他呕吐时给他拿桶,在他抖到想要尖叫或是关节痛到像要被扭断时给他盖毯子。到了大约清晨七点,天边开始透出隐隐的鱼肚白。再过不久,其他色彩随之迸现,橘色、金黄色、绿色。云朵悬垂,犹如黑色的骨骸,烟雾自食品工厂盘旋而上。早班开工了。

“可怜的灵魂啊,愿上帝保佑他们。”安东尼神父说。他眼帘低垂,倏又睁开,又再次垂下。

弗兰克说:“你说得对,我是心烦。我喜欢她,但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他的声音非常微弱,非常缓慢,听起来不像是完整的句子,更像是嘴唇的蠕动声。他只想知道把这几个字说出来是什么感觉,无论它是否伤人、是否痛苦。他又掏了支烟,点火柴时发现自己的手在微微颤抖,但起码他仍有呼吸,不是吗?这世界也依旧在转动。点燃的烟头宛如黑暗中的一朵橘色花。“她有别人了,说不定明天就会离开。所以,就这样,结束,故事完结。”

老神父睡着了。他躺在床上,双臂交叉放在胸前,双手有如纸片般瘦削干枯。远方已开始出现车流,声音轻柔,像极了一首摇篮曲。

终于,弗兰克也进入了梦乡。他梦到海边的白屋,梦到它那凌乱的塔楼和山墙上的窗,装饰用的烟囱和层层叠叠的屋顶就这么矗立在悬崖边缘。佩格的家族以烟草致富,但那栋屋子是他们仅剩的一切。最后,她父亲成了个赌鬼兼瘾君子,五十岁便撒手人寰。她母亲几个月后也跟着离世。

在弗兰克的梦中,那些高窗大大敞开着,窗帘像有生命般飞扬起伏。“佩格!”他大喊,“佩格!”他跑过一间又一间房间,客厅、宴会厅、台球厅,然后用力打开落地窗,冲进花园,罗望子上开着一丛丛羽状的粉红小花。他甚至跑下灰石阶梯,来到周围点缀着无数橘色花的海滩,但到处都不见她的踪影,只有浪花在沙上三两碎裂,哗地消散。

弗兰克颤巍巍地下床、洗脸,并替安东尼神父泡了杯茶。他就是无法将海边那栋白屋自眼前驱逐,也无法挥别那份将他吞噬干净的孤孑。

10 《弦乐慢板》

茉德打开店面的门锁,将“打烊!”的牌子翻成“营业中!”。她先是把几本杂志摊成扇形,随后摆成一条直线,最后索性摞成一堆。

店外,人们走出家门,全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抵御冷冽的寒冬。家长送小孩上学去,其他人则准备上班开工。一个男人刮除车窗上的积霜,另一个人试着将松脱的檐沟用绳子绑回去。两名皮肤呈橄榄色的小女孩穿着粉红色外套站在街上,簌簌发抖。基特的身影自街角出现,只见他双手挥呀挥地在冰上滑行,又在最后一刻猛然急转,以免将拎着垃圾袋出门的鲁索斯老太太撞倒在地。垃圾撒得满地都是,基特赶紧蹲下,把东西捡回袋子,并替老太太扔进垃圾桶。

看见茉德,基特做了个复杂的哑剧动作,但完全看不出他到底想表达什么。她还来不及躲开,他就已经闯进工作室,挟带冰冷的空气和牙膏的气味长驱直入。

“我今天就会开始做海报。”

“什么海报?”

“伊尔莎·布劳克曼的寻人海报啊,说她的绿色手提包在我们这儿。我打算发起一个运动,在每盏街灯上都贴上海报。你会帮忙吗?”

“为什么要帮忙?”

基特脸上写满困惑:“因为你是我朋友啊。”

现在换茉德困惑了。“我是你什么?”她又问了一遍。

茉德的心上刻着弗兰克的名字。严格来说,是文在她右胸口上,就在内衣肩带下。有时当她和弗兰克说话或是听他说话时,她会将手按在文身上,感觉像是要传达一个秘密暗码。

别误会,茉德知道弗兰克不爱她。问题在于,他的同理心实在泛滥,似乎能吸收无穷无尽的坏消息和噩耗。他店里老是些如果没有出现在唱片行,不是在街上游荡就是躲在床上哭泣的家伙。女人是最惨的:厌食症少女、未婚妈妈、受虐妻子。弗兰克只顾着关心他人,完全忽略了某天某人也可能会回应这份感情的事实。

或许他只是不想面对、不想接受。她有时会这么认为。

那情感——也就是茉德的爱,是在弗兰克第一次给她推荐唱片时涌现的。

“试试这个。”他说。

“试什么?”她问。

“去吧,坐进去,戴上耳机,我有东西想给你听。”

“那可是个旧衣柜,弗兰克,我才不要坐在那里头。”

但显然她错了,那是个全新的试听间。没错,这个门上镶着小小珍珠母贝鸟儿的旧衣柜里现在摆着一张丝绒椅,边缘点缀着小小的流苏,里头的耳机大到简直就像要人把音乐当帽子戴上。

她听从弗兰克的话,关上门,坐在椅子上。那感觉好奇怪,就像小时候把自己藏起来一样,只是这次身旁环绕的不是妈妈的连衣裙和爸爸的西装,也不需要拼命屏住呼吸,以免被他们发现。那感觉像是躲在唱片里,连时间都静止了。

咔——吱。

“我想你会喜欢这音乐。”弗兰克的声音从木门外传来。

咔——吱。

是巴伯的《弦乐慢板》。她从没听过这家伙的音乐。茉德爱听的是威豹乐队的音乐,越大声越好,或任何能盖过她脑中声音的音乐。那小鬼死哪儿去了?给我把皮带拿过来。她为什么就不能当个听话的乖小孩?但弗兰克放了那张唱片,让人感觉就像走进一扇神奇的门扉。它听起来如此悲伤,又如此单纯,似乎能让你的心碎成千千万万片,但却没有。起初是轻柔的旋律,然后如爬梯般逐渐积累,直到小提琴发出几近尖叫的呐喊,倏又戛然而止。什么也没有了。她的心仿佛要跳出胸口。乐声再起时,她已泪流满面,就像有什么开关打开了一样,泪水汩汩涌现。因为音乐告诉她,即便心如死灰,生活也永无止息。没错,这世上有恐惧、有残酷,搞得人终日浑浑噩噩不知所措。这些确实都存在。但听啊,除此之外,还有这个——这份美丽。来到世上走这一遭,终究不全是坏处。

走出试听间时,那旋律已铭刻在她内心深处。唱片行仍是唱片行,过去也仍是过去,但现在多了它。她也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这个真相。它是个伟大的奇迹,而且是弗兰克给她的。

“还可以吗?”他之后问。她能回答什么?你要怎么对一个有着巧克力般双眼的男人说,被他关进了衣柜八分钟后她的人生就改变了?他跪在她脚边,隔着垂落的刘海注视她——好吧,起码她认为他在看她——他扬起温柔的双唇,微微一笑,酒窝在下唇边绽现,犹如甜美的水果。那种亲密感几乎就像刚刚欢爱过。

于是,她就这么走到了今日这地步,在这么多年之后。多少个夜晚,他们一起坐在英格兰之光里,她听他说起他又帮了哪一位客人,那客人又有什么样的故事。有多少次,她买了外卖,推开唱片行的大门,假装自己被约会对象放鸽子?从他们认识之后,已过了多少次圣诞节?多少次新年?多少次生日?有一天,他们会放下这一切,离开这座城市。真爱并非突如其来,也不像演奏小提琴,而是像所有事情一样,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习惯。一天又一天,你会起床穿上它,就像你穿上裤子和鞋子一样,然后踏上固定走的那条路。

茉德想起倒在人行道上的那个女人。弗兰克垂首俯视她时脸上流露的神情她并没有错过。那是一种混杂了赤裸裸的惊恐的惊奇与爱慕。她也看见了女子凝视他的眼神,有如找到她长久以来寻寻觅觅的企求。茉德等了弗兰克这么多年,绝不可能让个裹着大衣的德国佬就这么硬生生把他抢走。

“怎么样?”基特问,他现在紧张了,“你愿意帮忙吗?”

“帮什么?”

“海报啊。”

茉德感到有股小小的火焰在胸口下翻腾燃烧。

“这样吧,”她说,露出甜美的笑容,“你不如把海报交给我?”

11 大雨将至

联合街上的橱窗贴满了基特的海报。“拾获一只绿色手提包!”他在海报上画了各种绿色的东西:树叶、看起来像是坚果但其实是爱心的小小图案、一顶绿帽子、一双绿靴子,以及一把绿伞,此外还有莴苣、菜苗、小黄瓜,你会以为手提包的主人是个运气不甚好的小小素食主义者。

奇怪的是,主街上的海报全消失了,街灯上的也是。被人问起时,茉德只是抱起双臂,摆出一副生人勿近的面孔。

接下来的这周,下了雨、刮了风,但半点伊尔莎·布劳克曼的消息也没有。安东尼神父说对了吗?她留下手提包是有原因的吗?时间过去得越久,弗兰克就发现自己越常想起她。但这实在是太疯狂了,因为除了确定她已名花有主外,他对她根本什么也不知道。

店里来了青少年、音乐家或未来的音乐家、朋克族、重金属乐迷、古典乐爱好者,还有新浪漫主义人士。不少人向弗兰克打听有没有兴趣收购他们的黑胶唱片,因为他们都已经转投入新CD的怀抱。只喜欢肖邦的男人又来买了更多艾瑞莎的唱片,还问弗兰克参加联谊社是不是个好主意。但伊尔莎·布劳克曼呢?还是半个影子也无。

“好啊。”弗兰克说,“这样很好。”

面包店的橱窗又出现了新的涂鸦。雪伦爱伊恩,还有两个如丑陋爪子般交扣的字母NF[3]。弗兰克又打了桶肥皂水。

“那是什么意思,弗兰克?NF?”

“没什么,诺维克先生,就是小孩子干的蠢事而已。”

大雨滂沱,面包师傅穿着撒满面粉的围裙缩在敞开的门口,温暖香甜的气息自店里传出。

“我们在战前就来到这里了。我为丘吉尔先生打过仗。”

“我知道,诺维克先生。”

“我到现在还是会和我太太说话,在我做面包的时候。她会看着我,说:‘你这愚蠢的老头子,哭什么哭?干吗这么想我?’不过,我很庆幸她没能看到那些小鬼干的好事,否则她会很伤心的。”面包师傅拿出四个刚出炉的肉桂卷,两个给弗兰克,两个给基特。

“担心的话,就打个电话给我吧。”弗兰克说,“不要紧的。”

然而,当他走在大雨中时,橱窗上的涂鸦以及面包师傅在夜里哭着和妻子说话的事却不由得浮现心头。他看向其他贴着黄色玻璃纸的橱窗内部——殡仪馆里的骨灰坛、安东尼神父礼品店里的皮革书签和塑料耶稣像——仿佛他是第一次察觉这一切看起来有多短暂。他们全都在这儿,一起住在这条联合街上,努力想让世界变得有所不同,就算知道不可能,他们也仍义无反顾地去做。对街有些油漆斑驳、窗帘终年掩闭的房子,它们显然曾见证过这里往昔的繁华。所以,这情况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了,只是他未曾注意过?还是弗兰克变了?就连他身上的夹克似乎都已经变得太小。

拾获一只绿色手提包!基特的海报上龙飞凤舞地写着这几个绿色字。弗兰克现在最不需要的就是伊尔莎·布劳克曼,他会让基特把她的手提包送去警察局。他推开唱片行的大门。

但基特跑哪儿去了?叮咚声呢?怎么也没了?

“我在这儿!”

基特坐在窗台上,好像把自己当展示品一样。

“你在做什么?铃铛为什么没响?”

“不用担心,没什么!”

“到底是怎么回事?”弗兰克问,心里立刻大感不妙。

原来基特希望自己运气好,会撞见伊尔莎·布劳克曼,于是爬上窗台,因为那里视野比较好。但他肯定是脚一滑,摔了下来,连带扯坏了铃铛的某个部分,还顺便踢坏了窗框。所以呢,现在店里少了铃铛,却多了漏水的地方。没错,雨水正从窗子下半部渗入,而基特唯一能想到的解决方法,就是用自己的身体去堵。然而不幸的是,他堵的力度有点过,现在整个人卡住了。此外,漏水也变得更严重,因为他不小心弄坏了固定窗户的补土。

“你的意思是窗户现在松脱了?”

可以这么说,没错。基特就是这意思。他很乐意继续留在这儿做他原本在做的事,但傍晚他得回家喂妈妈吃药,他爸常看六点的新闻看到睡着。

弗兰克把基特扶下窗台,并抓了几条毛巾过来。他找了块硬纸板挡住窗户下半部分,但还是得找玻璃工来修——这又得花上二十镑,而他这一周根本没卖出多少唱片。由于他太全神贯注在算术上,以至于没察觉到外头停了辆车。

“呀!”基特大呼小叫了起来,“是她!我想是伊尔莎·布劳克曼!老天,这实在太棒了——”

但不是。是EMI公司的菲尔。他有个生意上的提议想来找弗兰克商量商量。

“嗨,弗兰克,近来如何啊?”菲尔是个大块头,年约四十岁,头发往上梳得高高的,活像戴了顶尖帽,两侧还配上又粗又宽的鬓角。“还记得以前吗?你带我去看行尸乐队和诅咒乐队那次?那时表演的还有另一个家伙,他叫什么名字来着?”

“脓包阿姨。”

菲尔哈哈大笑。他两眼满是血丝,仿佛睁开都有困难似的,还开始冒汗。他向来贪杯,近来变本加厉,有时候喝到连路都走不直,今天正是如此。“马尔科姆·欧文脑袋还撞到钹,被圣约翰救伤车队用担架抬了出去。”

弗兰克也笑了。那时,为了搞定菲尔的一头蓬发他们花了不少功夫,茉德死命用发胶把它固定成莫西干头,不过弗兰克后来整晚只是想尽办法要把他藏起来。“那时的音乐才牛啊,”菲尔说,“哪像现在,全是些乔治·迈克尔和娘娘腔。”

“我喜欢乔治·迈克尔。”

菲尔举起双手,好像要迎接什么小神降临。“所以,我们才都会回头找你,弗兰克,你没有特定的偏好,只要是音乐你都爱。所以,我就不拐弯抹角了,你该停止那些不卖CD的屁话了。”

“这就是你的提议?”弗兰克大笑。

“你不想卖卡带,我了解。但CD不一样,它们是新玩意儿,闪闪发亮,象征生活品位。而且它们几乎坏不了,就算开车碾过去也没事——”

“我为什么要开车碾唱片,菲尔?”

“你知道他打死也不可能卖CD的。”基特在柜台边大声插话,他正在画新的海报。

“上头是这样吩咐的,我们得让你们在店里腾出更多空间给CD,否则就不再供应任何唱片。到了年底,CD的销售量就会超过黑胶。所以别顽固了,你又不是小孩子了,陈列一架CD又不会要你的命。”菲尔的脸已经湿亮到像涂了层亮光漆。“我会送你一些T恤、徽章,甚至是烟灰缸。”

“我不需要烟灰缸。”

(“我想要烟灰缸。”基特说。)

一名新顾客悄悄走进门,但没有任何人留意。

菲尔又说:“进张CD就好,买一送三。听到了吗,弗兰克?只要进一张CD,我可以免费送你三张。但黑胶就不一样了,我们已经开始停止生产,再过十年,那些小鬼甚至不会知道黑胶是什么玩意儿。它就要绝种了,弗兰克,往前看吧。”

弗兰克瞪着唱机。一个小小的黄色物品出现在视线里。他拿起削铅笔机,它现在已完全恢复原状。他将削铅笔机握在手里翻转把玩,这为何让他如此心神不宁?“不,我做不到。”他说。

菲尔像就着吸管般大大吸了口气。“没关系,我懂,但我们还有其他法子。”他从背后口袋掏出张纸,左右环顾了一圈。那名新客人正忙着翻找唱片,身上还套了件连帽塑料雨衣。菲尔将纸递给弗兰克,上头用铅笔写着一连串数字。

“你只要每个小时在收款机里键入这几个产品编号就好了。”

“就算没卖出也一样?”

“我们得帮忙冲一下销售量。只要这么做,你就不用进购任何CD。这是我们两人间的小小约定。”

“但这是做假啊。”

“饶了我吧,弗兰克,我的工作就快完蛋了。”

菲尔的脸色此刻已非常苍白,他看起来就像快吐了,衬衫腋下还显出两块湿淋淋的半月形汗渍。他又盯着弗兰克看了一会儿,然后体内像是有个什么小小开关啪地打开,忽然转身面向装满唱片的箱子,开始一张一张扔出来,摔得满地都是。“我帮了你那么多——”他大把大把抓起唱片,似乎每扔一次,对这家唱片行的恨意就又高涨一分,“要不是我,其他业务代表早就放弃这鬼地方了。”

“滚!”弗兰克怒吼,“给我滚!”

菲尔猛然转身,避开那名身穿雨衣的客人,踉跄奔出门外,跌到车里,发动引擎。他们可以听见车子朝城门区疾驶而去时,刹车发出刺耳的尖鸣。

“你做了什么啊?”基特的脸色白得像纸。

弗兰克觉得自己体内就像有把烈火在烧,气到连头都开始阵阵发痛。“菲尔不该开车的。”他转身望向店内。

他看见了。此刻蹲在地上捡拾唱片的,正是伊尔莎·布劳克曼。

“我只是刚好经过。”她说。

12 再会,告别了,晚安[4]

谁知道呢?谁想得到美丽的女子也会穿塑料雨衣?她们当然会穿了。就连有着纤长脖颈和如黑胶般漆黑眼瞳的陌生女子,碰上英国的天气也非实际些不可。

她先是道歉,说自己该早些来的,但实在抽不出时间。“我有很多事要忙。”指的应该是婚事,她很委婉地没有说出口。她说希望自己把手提包留在这里一整个星期没有给任何人带来不便。圆圆的红晕跃然出现在面颊上,她看起来像极了基特会用皱纹纸剪出来的图案。

弗兰克塞了支烟到嘴上,使劲点燃打火机,用力到拇指都痛了。

伊尔莎·布劳克曼似乎也很紧张,说她只是来拿手提包,拿了就走。哦,不过,看到联合街上那些可爱的海报时,她真是不敢相信。“从来没有人帮我做过海报。”她的一双眼睛以一种几近计算过的精准牢牢地盯着地上某个点。

“海报不是我做的。”弗兰克说,“和我无关。”他大步走回唱机前,大脚小心地避开地上的唱片。

基特拿出收在柜台里的手提包,用运动衫的袖口把它擦拭干净。

“我们还怕你已经离开了。”他说。

“是吗?”她讶然回头,视线正好落在弗兰克身上,“不,我还没走。”

“你的未婚夫也在这儿吗?”基特又问。

她现在看起来更手足无措了。“嗯。”一声小小的迟疑回答。

“你又昏倒过吗?”

“没有了。”

基特还没来得及多问,她就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用紫色薄彩纸包装的小小包裹。“这是我的一点心意。”她说,“就当是谢礼。”

“你不必这么多礼。”弗兰克在唱机后插话。他只觉得全身滚烫,止不住地颤抖——一定是因为方才和菲尔的那场冲突。

“不是给你的,是给你的助理经理的。”

“给我的?”基特说着指向自己,担心弄错。

“只是个小东西,没什么——”

基特已经拆开包装纸,从中拿出一件蓝色的物品,并且开心地兜起圈子,跑了起来。

“哇,老天!太棒了!你看到是什么了吗,弗兰克?”

“是件衬衫。”伊尔莎·布劳克曼解释,“还有条蓝色领带。我只找到条纹的,希望你会喜欢。”

“是我专属的制服,弗兰克!就像沃尔沃斯的店员一样!”

她还在胸前口袋上用红线整整齐齐地绣上了他的名字:助理经理。基特。欢迎光临!甚至还用反针替他绣了个小小的惊叹号。

“这是你特别为我缝的吗?”基特兴奋地大喊,“老天!太棒了!”

他飞快地跑上楼,打算试穿新衬衫和领带。他们可以听到他乒乒乓乓的脚步声在头顶上响着,大概是想找镜子却不停地被纸箱绊倒。

尴尬的沉默又凝聚变化成另一阵尴尬的沉默。

伊尔莎·布劳克曼脱下雨衣。她里头穿着件素面窄裙和高领毛衣,没什么特别,只是因为太冷了,所以她没把手套摘下。她的一头深色鬈发盘在头顶,耳边散落几绺长短不一的发丝。她又开始捡唱片,慢慢地、小心地用她那双纤长的手臂捡拾唱片,这儿一张、那儿一张,并读起封套上的名称。“很遗憾发生了这种事。他是业务代表吗?”

“那不是你的错。”

“你的窗户怎么了?”

“被基特坐坏了。”

一时间,她动也不动,只是盯着他看。然后,她做了件让人完全出乎意料的事。

她笑了。

不是普通的笑,而是一声美妙尖锐、让人毫无预警的笑。经过方才被菲尔搞得剑拔弩张的气氛,这笑声攻得弗兰克措手不及,让他也跟着笑了起来。喜悦不停膨胀。唯一的问题是,他一笑就停不下来。他已经忘了像这样笑个不停是什么感觉,伊尔莎·布劳克曼显然也是。“好了,够了。”她还是笑得前仰后合,鼻翼大张,一面忙着捧腹扶腰,一面又忙着擦眼泪。“我们在干吗呀?这实在太疯狂了。”就连她说话的方式都滑稽不已。疯哈哈哈哈哈狂。

呵呵呵。

哈哈哈。

“对不起,这不好笑。”她换上正经的面孔,恢复平常的理智。两人都是。她继续捡起几张唱片。

“《雾》这张的封套破了。”

她慢条斯理地走向柜台——他发现她走起路来臀部会轻轻摇晃,就像跟着条隐形的指示线前进一样——然后打开抽屉,拿出坏掉的胶台,好像她就是知道东西放在哪儿。弗兰克不禁看得出神,无法让自己转开目光。她搓揉了下戴着手套的双手,按摩每一根指头,然后才将唱片放在柜台上。她拉出胶带,举至唇边用牙齿咬断,小心翼翼地将破口粘好,并把两面都细心抚平。接着又拿起坏掉的胶台,眉头颦蹙,专注地打量着,双手有如工具般不慌不忙、有条不紊地修了起来。她究竟需要什么样的音乐?弗兰克还是毫无头绪,就跟先前一样,他在她身上什么声音也听不到。但这样也很好,他想,只要她出现在这儿,他就心满意足了。就连他的唱片行似乎也很喜欢她。波斯地毯上的蓝忽然显得好耀眼,仿佛变得更鲜明了。世界毫无预警地骤然聚焦,变得更加迷人、更加有趣。楼上持续传来基特被箱子绊倒的声音。

“你觉得维瓦尔第怎么样?”他问。

“嗯,我还没听。”她睁大双眼,抿起双唇,好像不小心吞了颗樱桃籽。

她举起唱片让他检查。她补得天衣无缝,几乎看不出接合处。她随后又拿起胶台,说:“这个我也顺便修了,希望你不会介意。”她打开抽屉,谨慎地将胶台放回原位,关上抽屉。“我们也来检查一下窗户吧。”

弗兰克跟着她来到窗户前。她查看了下固定玻璃用的硬纸板,问他有没有小锤子和钉子。弗兰克取来他的老旧工具袋。她跪在袋前东翻西找,最后终于找到一盒图钉。他站在她身旁,无能为力但又满心感激地看着她嘴里衔着六枚图钉,迅速且沉稳地挥动锤子,一枚接一枚仔细钉好,将硬纸板牢牢固定在窗框上,让他只觉得钦佩不已。可惜他没有补土,她说,但起码暂时不用担心窗子了。

从她踏进店门之后,两人还不曾好好交谈,但他有好多话想对她说。他被她那种纯然的静默深深吸引,情难自禁。那种绝对的寂静是如此深刻,那无穷的可能性是如此令人目眩神迷。

所以,当他听见她问“你帮了旁人那么多忙,想过自己吗”时,他并没有躲回唱机后——就像每次事情牵扯到他个人时那样,而是认真地思索她的问题。

“没想过。我喜欢帮助别人。”他回答。

她颔首,又问:“你记得所有的客人吗?”

“记得。”

两人对望,都笑了起来,因为除此之外,好像也没其他事可做。

她问:“如果没有这家唱片行的话,你会做什么?”

他又想了会儿,回答:“我会摆个卖唱片的摊子。”

两人再次陷入沉默。

“为什么这么问?”他问,“你呢?”

“我?”笑容自她脸上敛去,她只是瞪着眼波晶亮的双眼。

“你是做什么的?”

“哦,我啊,我很无趣的,没什么好说的。”

她又向他望去,那悲伤是如此深切,他不知道自己怎能不将她拥入怀中。

但是等等,冷静点,他在想什么?他在做什么?记得吗,她有未婚夫了。她已经心有所属,而且绝对是某个仪表堂堂的成功人士,不会有错。城里人,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他能在脑中想象他。(对,没错,他真的能想象,弗兰克心想。他知道这类人是什么模样:聪明、精心修剪的发型、晒成古铜色的肌肤、昂贵的西装。这样的人近来越来越常见了,开着时髦的车子,底盘低到他会以为自己得打着滚才能坐进车子。)看看你自己,他想,老旧的麂皮夹克、破了洞的鞋子,店里甚至连个适当的装潢都没有。

她又弯腰从地上捡起一张唱片。“你听过这张吗?巴赫的《D小调双小提琴协奏曲》。可以跟我说说它吗?”

看着她,如此美丽、如此异乎常理、如此沉静,又如此神秘,如此贴近,却又转瞬即逝,弗兰克觉得体内有什么不安在扰动,就像肚子里有艘船沉没了。他希望她离开。他无法解释,也不想解释。有什么好解释的?她已经有别人了,而他一无是处。他正一步步变成一个就连自己也认不出的人。他需要她消失,离开。现在,马上。他永远都不想再见到她。他蹒跚着走回唱机前。

“我其实要打烊了。”

“打烊?”

“对。”他伸手要拿门钥匙和她送的仙人球。

“我只是想帮忙,弗兰克。”

她现在又想做什么,直呼他的名字?那感觉就像她把手伸到他体内,掐着他的五脏六腑。但她的语调和口吻让他的名字听起来如此焕然一新、如此完整。如果她能再多说几遍就好了。再说一遍也好,拜托——

“我让你帮了吗?”

“没有。”她一脸困惑与吃惊。

“那就不用了,我不需要人帮。”

她拿起雨衣与手提包,挺直背脊。“没错,你当然不需要。”

他想奔至她身旁,想将她揽进怀里,想向她道歉。他想问:你究竟是谁?我能怎么帮你?但他终究只是看着她挣扎着将手臂伸进衣袖,一个接一个地扣上纽扣,再将腰带紧紧地打了个结。他看着她的所有动作,但他知道,不知为何就是知道,在这同样的时刻、同样的场景,还有另一种不同的情形,就存在于某时某处。在那种情形中,弗兰克会坐在伊尔莎·布劳克曼对面,如数家珍般向她介绍巴赫的《D小调双小提琴协奏曲》。但当前,他只是站在唱机后头,双手交抱胸前,感觉既受伤、愤怒,又孤独。他就这么任她默默离去,两人甚至连句道别的话也没说。

“你看,弗兰克。快看。”基特用力拉开通往公寓的房门,穿着他那件崭新的蓝色衬衫,打着领带,抬头挺胸,自豪得不得了。他还把头发打湿,妥妥帖帖地梳到一旁。但看到店里空荡荡的只剩弗兰克一人,脸色立刻就像没烤好的舒芙蕾般瞬间垮落。“伊尔莎·布劳克曼呢?她说了上次为什么没带走手提包吗?她告诉你她为什么会昏倒吗?”

“没有。”弗兰克回答,“她没告诉我,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了。她不会再回来了。”

13 巴赫的眼睛

“没有任何事是表面看起来的那样。我跟你说过巴赫的眼睛吗,弗兰克?”

“没有。”

“你想听吗?”

“想听,谢谢。”

佩格拎着壁纸,站在梯子上,一手拿着黏胶,一手夹着支莎邦尼彩虹烟。佩格其实已经和弗兰克说过巴赫——她常说起巴赫,但到现在为止,她尚未对装潢整修展现过任何兴趣。而此刻,这个健硕的女子正站在小小的梯子顶端。让她继续留在那儿的最好方法,就是让她畅所欲言。

“巴赫是个天才。”她说,眉飞色舞地在卧房墙上抹上黏胶,“天赋异禀,出类拔萃。只要听到一小段简单的旋律,他就可以即兴发挥,东加加、西改改,这里顺序改一下,那里调整一番,就大功告成了。他甚至都不用写出来,在脑中就可编完一整首曲子。他就是爵士乐,弗兰克,他就是他妈的德国巴洛克时期的爵士乐。”

她激动到摇摇晃晃。弗兰克牢牢扶稳她脚下的梯子。

“他有二十个小孩,这我跟你说过吗?”

弗兰克说是的,她说过了。佩格是在她三十岁那年遇见弗兰克的父亲——或许该说父亲们——他总归有个父亲,只是佩格不确定是谁。她也不会再重蹈覆辙。弗兰克一直不知道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尤其是她人生中不管什么都纷至沓来。特别是男友。她有很多男友,而且大部分已有家室。有那么一阵子,他会在他们身上寻找与自己的相似处,比如眼睛的颜色或耳郭的形状,甚至会在上床睡觉前冲着他们意味深长地一笑,最后终于有个人忍不住问佩格他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但现在,她站在梯子上,穿着一件蓝色的日式罩衫,头上缠着粉红色头巾,一面咒骂不休,一面谈论巴赫,同时手里还贴着壁纸。

“在巴赫那个年代,音乐的主要功能是赞美上帝。但他一生困苦,十一岁时成了孤儿,长大后自己生了许多孩子,超过半数都夭折早逝,连妻子也年纪轻轻就离世了。他了解失去、了解绝望,就像他也对愤怒与自找麻烦同样熟悉。所以,他的音乐可以说是介于神和人之间,讲述的是人如何升华成神,如同嗑药一样。”

佩格将油漆刷柄和香烟一起叼在嘴上,看起来就像刷子在吞云吐雾。她贴上壁纸,图案是满满的葡萄与花朵,全都蓝得耀眼异常。“直吗?”

弗兰克向左偏过头。“直。”

“看起来歪歪的。”

就这张壁纸来看,他实在分不出怎样叫直,怎样叫歪。

“太花了吗?”

“很漂亮。”

“视力真够差的。”

“我吗?”

“巴赫。他有白内障,做了手术。但那个医生——我是说那家伙,他不是真的外科医生,而是个江湖郎中,就在市集广场众目睽睽下进行手术,结果把巴赫完全搞瞎了,之后他又中风了,四个月后就去世了。不用说,亨德尔后来也去找那个江湖郎中做了同样的手术,自然也瞎了。真是悲剧。”

弗兰克抬头注视那面壁纸——确实贴歪了,毋庸置疑。但他就是忍不住觉得这是他看过的最欢欣的一幅景象。

之后,他打开唱机,佩格放了《D小调双小提琴协奏曲》,并解释这首曲子就像两人间的对话。有时候这两把小提琴在述说同样的故事,有时候却在争执。起初其中一人主导谈话,之后换成另一人。两者有时亲近到犹如一条交缠的辫子,有时又疏远到宛若在黑暗的两头呼唤。它不像维瓦尔第的《四季》,由一种乐器担任主角,然后(照佩格的话来说)变成一场该死的炫耀。巴赫的《D小调双小提琴协奏曲》要传达的是不完整的两半如何学习合二为一。

唱片播放终了时,弗兰克只觉乐极生悲,悲极生乐。不知道其他男生有没有过同样的感受?学校里从没有人提过巴赫或白内障,大部分的人只会用铅笔弹他或在他书包里塞死掉的小动物。不过他从未对任何人说过。

这是佩格唯一贴上的一张壁纸,之后再也没有了。几个月后,她开始和一名热衷手工艺的男人交往,他将整间卧房漆成各种不同的实用大地色系。到处都是。褐色的墙壁、褐色的门、褐色的橱柜、褐色的抽屉。手工男最后还帮他们铺了块精致的褐色地毯,那感觉就像住在蘑菇里。不是那种有迷幻药效的蘑菇,只是普通的褐色蘑菇。

当阳光洒落时,你还是可以看见那些葡萄以及大大的蓝色花朵。手工男又多补了层油漆,但还是一样。无论他刷上多少褐色油漆,那鲜明的过往都不会消失。

“就像音乐。”佩格说。即便在乐曲结束之后,它仍继续栖息于体内,永不湮逝。

14 别了,面包师傅(面包师傅,再会)

面包店在一夕之间说关就关。周五时还一如往常地营业,橱窗前摆放着肉桂卷,店里弥漫着波兰面包的温暖香甜味,后方的厨房里亮着蓝色光芒。但周六早晨便大门紧锁,店里一片漆黑,就连午餐时间也不见面包师傅的踪影。弗兰克、基特、茉德和安东尼神父试了试门把,还敲打了玻璃,大喊面包师傅的名字。安东尼神父回到礼品店,尝试用电话联系诺维克先生,同样无人回应。

“你们觉得我直接闯进去会是个好主意吗?”基特问。

所有人都认为基特不要闯进去会是个好主意。最安全的做法是让基特乖乖留在人行道上,最好什么也别碰,甚至动也不要动,等着弗兰克拿架A字梯过来。

一辆货车转进联合街,停在路旁。三名身穿牛仔裤、靴子和飞行员夹克的男人走了下来,手上拎着钢锯、斧头和铁撬。于是梯子瞬间被众人抛到九霄云外,或者应该说,在这种情况下,那种念头知趣地自行地退场了。

那些人有面包店的钥匙,径自打开门锁,立刻开工,而且动作飞快,三两下就拆了玻璃柜、柜台和桌椅,将它们搬到门外。

“你们这是干吗?”茉德挡住他们的去路问道。

“你看我们在干吗?”

“我们在他妈的工作啊,要不然呢?”

“所以快给我闪开,神经病,莫名其妙。”

听到这话,本以为会将男人当早餐一样生吞活剥的茉德只是点了点头,并像小孩般蹲了下来,仔仔细细将她马丁靴的鞋带绑成个精美的蝴蝶结。

那三个人忙了一整个早上。钻凿声和敲打声在联合街上不停回荡。他们推了辆手推车进去,再次现身时,只见面包师傅的烤箱像担架上的病患般被绑在推车上,接下来是冰箱、发酵箱和一张老旧的工作台。之后又扛出茶叶箱,里面扔着碗盘和玻璃杯。他们甚至把电线也剪断了,缠成线圈收集起来。接着在门窗上钉上硬纸板,以及一面印着“堡垒建设集团产业。擅闯者严究不贷!”的告示牌。花店以及对街的一栋空屋,也面临同样的命运。接着,轰炸遗址四周架起了铁丝网,并立起更多堡垒建设的告示牌以及一面大型广告牌,上面印有许多开开心心畅饮咖啡的白人,只是这景象到底跟轰炸废墟,甚或是联合街有什么关系,就没有人能明白了。他们完工时已是下午三四点。

“诺维克先生呢?”弗兰克问。

“我怎么知道。”其中一人说,他的脖子上堆积着层层脂肪,“八成是回家了。”

“但面包店就是他家啊。堡垒建设又是怎么回事?”

“新房东啊。”

茉德、基特和安东尼神父聚集在人行道上,看着面包店前的新广告牌,只觉怅然若失。他们没能在店前摆上鲜花,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但总该有所表示。殡仪馆的威廉斯兄弟也出现了,手里拎着帽子,只是一个劲儿地揉捏帽檐。依旧没人开口。基特搬了椅子出来,茉德拿了几条毛毯。两人并肩坐在人行道上,一面抽烟一面仰望他们所深爱的联合街,凝视那摇摇欲坠的石块与两家关门大吉的店铺,犹如腐朽自两头开始往中央蔓延,尽头则是刚被铁丝网圈禁的轰炸遗址。

“诺维克先生为什么不告诉我们他需要帮忙?”弗兰克问。

天空中仅存丝缕白昼,犹如一道细细的蓝色丝带。还不太冷。天色幽暗朦胧,让联合街上所有的一切看起来既像分离独立,又宛如同质而生。就连对街的房屋都蒙上一层蓝晕,人行道亦然。灯光自街上仅存的四家店中流泻,窗子在薄暮掩映下好似一幅幅黄色的图画。殡仪馆、宗教礼品店、唱片行、文身工作室……

“所有生活都在这儿。”仿佛听见弗兰克的思绪般,安东尼神父这么回答。

鲁索斯老太太一手抱着吉娃娃、一手拎个茶瓶出来了。威廉斯兄弟端出饼干,基特将位子让给鲁索斯老太太,茉德又拿出一条毛毯。

“你们不会也把店给卖了吧?”老妇人一脸惊惶地问道。

大家都向她保证自己不会那么做。“我们就是在店里出生的,”其中一名威廉斯兄弟这么说,“要走也是装在棺材里抬出去。”弗兰克问:“是双人棺吗?”终于,大家都笑了。

“可以给我们说几句话吗,神父?”鲁索斯老太太问。

安东尼神父一如往常地提醒她自己已非神职人员了,但老太太只是“啧”了几声,好像这不过是无关紧要的细节。神父于是垂首合掌。“亲爱的天父啊,请帮助我们理解我们不明了之事。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我们才得以富足。一切终将平安。”

就这样?众人低着头,喃喃复诵了些什么,大约是介于“一切终将平安”和传统的“阿门”之间的模糊字句。鲁索斯老太太哭了起来。茉德递面巾纸给她时,老妇人握住了她的手,于是基特也跟着握住弗兰克的手,安东尼神父则对威廉斯兄弟伸出手。就这样,这群小小的店主聚集在联合街上,手牵着手。与此同时,或许城里还有其他更多小店也封起了门板,警笛声呼啸而过。

其他住户也出现了,带着椅子和热腾腾的食物——咖喱、饺子、大蒜面包,聊起更多有关面包师傅的故事。有个妇人说她有次从上班的地方打电话,请他帮忙留条面包,他便等到她下班才打烊。一名男子说诺维克先生有次彻夜不眠,替他女儿做了个有只红色糖霜小鸟的生日蛋糕。众人齐聚在面包店前,分享食物,也分享面包师傅为大家所做的各种付出。酒保彼特带来啤酒,弗兰克打开店里的唱机播放音乐,最后变得更像是一场临时的街头派对。

他们必须守望相助。只要团结一心,一切都会平安度过。

15 我会活下去

月光如流水,盈盈洒满唱片行。弗兰克坐在唱机边,想着他帮助过的客人。是个小男孩。

那时,他每周三都会来到店里。有些唱片够不着,他便问弗兰克有没有木箱之类的东西借给他垫脚。这个小男孩有种特质,让人觉得他非常诚挚、认真。一头金发,几近白色。双眼湛蓝到仿佛能在你身上凿出孔洞。年纪七八岁。

弗兰克注视他、聆听他时,听见了一种像是回音的声音,就像一栋没有家具的空屋。弗兰克先向他推荐了海顿,然后是格伦·米勒、欧杰斯乐队和电光乐队。男孩喜欢盛大欢乐的音乐,好填补他内心的空洞。他话不多,但有次提到他母亲鲜少外出,还说过他有两个哥哥,父亲在外地工作。所以,弗兰克猜想他父母大概是分居了。

“都是我的错。”他有次说。

“什么事是你的错?”

男孩就是在这时候露出他的两条臂膀,上面布满瘀青,犹如触目惊心的花朵。是谁干的?男孩不肯说,仿佛只要弗兰克知道这就是他的人生就够了。不用说,他从没买过一张唱片。弗兰克打算送给他,但几次之后,男孩终于坦承他没有唱机。那是他第一次看见男孩哭泣,脸上爬满大颗大颗的泪珠,宛如糖锭。

“我以后是不是不能来了?”他说。

“不,”弗兰克告诉他,“想来就来,就算是大半夜也一样,我永远都会在这里等你。你是个好孩子,我希望你知道这点。”

男孩也确实一直到他店里来,持续了好几年。当其他孩子开始长青春痘、头发变得油腻腻时,他依旧闪亮无瑕。弗兰克不由得猜想,是不是因为他的遭遇、这样的经历,他才能如此脱颖而出,耀眼生光,无论那经历有多悲惨可怕?

“你还好吗,小伙子?”弗兰克会问。

“很好,老板。”

但从某周开始,他忽然不再出现了。弗兰克问了好多人,没有人认识这个有着白金色发丝、喜欢在热闹的音乐中寻求安全感的男孩。天晓得,这样的孩子大概满街都是。

“你给了他避风港。”安东尼神父安慰他,“你一直陪着他,直到他再也不需要帮助,走入人生下一个阶段。”

弗兰克双手掩面,坐在黑暗之中。他不知道男孩是否真的快乐,或是情况已经糟到他再也无法面对现实。谁知道他现在在哪儿?谁知道他是仰赖什么熬过一天又一天?旁敲侧击的关心并不足够,毕竟,谁能比弗兰克了解被世界排拒在外的感觉?他该再多做些什么才是。

时间流逝得好慢,总是如此。

“你觉得伊尔莎·布劳克曼还会回来吗?”

“不会了,基特。”

“你觉得她不会再出现了?”

“对。”

这些问题动摇了弗兰克的决心。为什么呢?他为什么就这样任她离去?她不过是请他聊聊巴赫,他为何如此害怕?尽管他努力想将她逐出脑海,她却始终紧守不放。有那么两次,他走到街道尽头,寻找那利落的绿色大衣的踪影,盼着她会不会碰巧经过。

两家关闭的店铺又被喷上新的涂鸦。轰炸遗址旁的广告牌上,一张张欢乐面孔长出了角还有各种胡子。议会派了代表前来,说是有民众投诉这里有石块掉落。那名代表是个驼背男子,手拿写字板,穿着一身类似档案柜颜色的西装。他说在外部修复工程完成前,他们必须用胶条围起人行道四周,警告路人此处有石块掉落的危险,还得立起“小心石块掉落”的议会官方公告。

“那客人要怎么进我们的店?”茉德问。

代表查看写字板,最后回答说询问之后会再给她答复。

于是,店主们围起了人行道,立起官方的告示牌。

结果告示牌倒了。

被掉落的石块砸倒的。

基特于是设计了形形色色的海报,每天早上还一定会沿着封锁线巡视一圈,将松垮的部分拉好,让街灯与街灯间环绕着方方正正、整整齐齐的蓝白色绳圈。

“看起来简直就像犯罪现场。”茉德说。

濡湿的寒雾笼罩着城市,毫无散去的迹象,有时甚至连街道尽头的景象都朦胧难辨,但阳光穿透时,那白光又亮得让人眼花。堡垒建设来信询问弗兰克是否有意出售店面。他将信卷成一团,塞进了垃圾桶。本来他还想把垃圾桶踢翻,最后还是作罢。

那一周,好多英格兰之光的常客表示自己看到了伊尔莎·布劳克曼,或起码看到一个身穿绿色大衣的女子。三齿男说他看见她走进一家餐厅,发卷女士认为自己看见她出现在药店里。但由于他们其实都没有亲眼见过伊尔莎·布劳克曼本人,这些说法都不可靠。最后发言的是基特。他说他看见一个女人走进一间破旧的地下室公寓。

“但像她这样的女士去那种地方做什么?”安东尼神父问。

“你这白痴。”茉德说。

基特承认自己可能看错了。他那时在十一路公交车上,雾又很浓。而且——现在仔细回想——那女人头上还缠着老旧的棕色头巾。因此,对于伊尔莎·布劳克曼究竟是何来历、下落何方,甚至有什么意图,他们仍一头雾水。周末来了又去。星期日,弗兰克听了排行榜上前四十名的流行乐曲,周一早晨则忙着整理新畅销单曲。他觉得自己快感冒了,脑袋迟缓,好像被搅成了一桶糨糊,跟不上身体其他部分的运作。

“弗兰克,”鲁索斯老太太说,“我脑子里有段旋律,哼起来像这样……”或者有其他人说:“弗兰克,我最近心情不太好,不知道你有没有办法帮忙……”他一如往常帮客人寻找所需,带他们前去试听间,但那种正中红心的兴奋感已消失无踪,不过又是件例行公事,就像替鲁索斯老太太把垃圾桶拉出屋外,或把新涂鸦清理干净。他看着自己度过一天又一天,仿佛一名异样熟悉的陌生人。假若拿走弗兰克店主这个身份——这个日复一日帮人们寻找音乐的大个子,还剩下什么?

事实是,置身事外比较安全。他不介意面对情感,只要那是属于旁人的情感。佩格死后,他也试过和其他人交往。有那么一段时间,他是真的尽力了,但就是无法走入亲密关系。她的行径让他不只觉得自己被抛弃,而且被洗劫一空。他和女服务员交往过,还有在邮局认识的女孩,以及两名年纪较长的女士,但都一样。他对爱的渴求是如此强烈,根本连触碰都无法做到。他灰心丧气,觉得自己是个骗子,因此焦躁不安、夜难成眠。女朋友只要提出那么一点点想要承诺的暗示,完了,他就会大惊失色,不知所措。直接舍弃爱情、斩断那样的生活容易许多。在音乐中寻找他的人生所需要简单许多。

一直到星期二,有个少年来店里询问有没有迈克尔·杰克逊的新唱片,弗兰克才发现店里已经卖完了,并察觉《飙》会销售一空是因为已经很久没有唱片公司业务代表来过。自从菲尔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来,而那已是一周前了。他实在太心烦意乱,以至于完全没有留意。

“早跟你说了。”基特说。

“你什么时候跟我说过?”

“昨天啊。但你只是愣愣地瞪着窗外。我就知道你没听到。”

弗兰克打电话给其中一名业务代表,但一报上名字,对方立刻挂断。下一个也一样,他一表明身份,电话当场就被挂断。

“他们在躲你吗?”基特问。

“干吗躲我?我们都认识那么多年了。”

终于,有名业务代表打来电话解释,说他会有好一阵子不跟他联络,其他人也是。不只是因为CD。虽然那也已经够麻烦了,但现在还有其他问题。

“其他什么问题?”弗兰克缩在唱机旁的电话前问。店里只有两名客人,他知道他们都不是来买唱片的。其中一名是个老妇人,她已经在试听间里睡着了;另一名是住在街尾的男子,时不时就会来检查弗兰克的存货。不是什么专业人士,就是喜欢来检查唱片上有没有刮痕。

“你是个好人,”业务代表说,“大家都这么觉得,但你实在不该得罪菲尔。”

“我不想造假。”

“所有人都在这么做。弗兰克,他被炒鱿鱼了。”

“你说菲尔?”弗兰克震惊不已,顿觉整个人像被泡在冰水里。

“他要我们抵制你的唱片行。在这场风波平息前,你最好自己直接和总公司联络。”业务代表发出介于笑声和冷嗤之间的声音,“老天,我说你啊,干吗就不跟上时代呢?为什么这么没种呢?”

好问题。听完这话,弗兰克不由得整天都在思索。他那时该拦住菲尔吗?他是不是该同意在销售数字上造假?他就是从那时开始变成个没种的懦夫的吗?还是在伊尔莎·布劳克曼主动说要帮忙,而他却把她赶走时就开始了?诺维克先生呢?弗兰克真的尽力阻止那些人在他窗上涂鸦了吗?有时他会几个星期几乎不曾踏出联合街一步。如果他连探头张望的胆子都没有,又怎么会知道外头发生了多少事?

他打电话给菲尔,是他太太接的电话。她说菲尔在酒吧,他们一家子都希望他最好从此消失无踪。弗兰克不愿再打给其他业务代表,倘若他们需要和菲尔同一阵线,他也不想让他们难做。反正他们说的也没错,他连CD都不肯卖,他们又何苦巴巴地浪费油钱跑来这里。如果他还想再进货,唯一的方式就是像业务代表说的那样,直接联络唱片公司。他拿起话筒。

不,他们一个一个都这么回答,不会再有折扣了,也没有买一送二的优惠,若他坚持只要黑胶。不进购CD,他就得按原价进购黑胶唱片,而且若要退还未能销售出去的存货,还需支付另外的罚款。那他现在要去哪里采购畅销单曲?弗兰克大吼。其中一名制作人哈哈大笑,告诉他:“我怎么知道,老兄。去沃尔沃斯啊。”

于是,一月底的某一天,弗兰克搜罗了柜台内的现金,穿上夹克。屋外好冷,呼气化作团团白雾缭绕眼前,仿佛伸手可触。车窗上结着厚厚的冰霜,树木朝天空高举瘦削的枝丫,仿佛放弃了重见绿叶的希望。街灯与街灯间缠绕着议会的封锁胶条,每扇窗前都贴着基特画的海报。

小心石块掉落。

信念礼品店中,安东尼神父穿着外套、戴着帽子,给橱窗内的塑料耶稣像掸去灰尘。经过殡仪馆时,威廉斯兄弟冲了出来,异口同声地问弗兰克怎么想。

“什么怎么想?”

其中一人拿出一张小心折起的信笺。是张厚实的高级奶油色信纸。弗兰克看到“堡垒建设”四个字就把信还了回去。

“他们要收购我们的店铺,而且出价不低。也只有他们会想买下这地方。”两兄弟交换了个眼色,仿佛不知该由谁继续接下去,“诺维克先生离开后,我们每天都在猜谁会是下一个。”

“那个议会代表说,如果再不把外墙修好,我们迟早有天会被告,但我们实在没有那么多现金。”

弗兰克说:“告知我们是他的工作,不会真有人控告我们的。他们只是在吓唬你。记得我们说过什么吗?大家必须彼此照应,守望相助。若有人抽身离去,这条街就真的会垮了。”

两兄弟低下头,其中一人的领子上沾了块小小的蛋渍。在那身旧式西装下,两人显得如此渺小,就像码头秀中的一对小丑。他们歉然而卑微地等在原地,头上半绺发丝也无,只是不断搓揉着手中的毛毡帽。

“你说得对,弗兰克。我们得团结。”

“你要去哪儿,弗兰克?”

他要如何开口坦承情况已经糟到他打算自己上主街买唱片回来卖?菲尔的提议再次浮现于脑海。如果弗兰克还想继续卖黑胶唱片,只要在销售数字上造假就好。反正所有人都在这么做。至少他还有台收款机。

经过信念礼品店时,橱窗前的安东尼神父抬起头来。他正在播放迈尔斯·戴维斯的《泛泛蓝调》。

他挥了挥手,宛若欢迎弗兰克归来。

16 迈尔斯的靴子

在佩格播放《泛泛蓝调》前,弗兰克完全没预料到那会是什么样的感受。那是一九五九年,专辑才刚上市,而他十一岁。

听着乐曲,眼前仿佛有一扇扇门不停打开。在他以为旋律就要放慢时,音符却汩汩涌现;在他确信曲调就要笔直挺进时,却又转向走开了去。就在他习惯它们长了脚时,它们却又生出鱼鳍,开始在水中游泳。那感觉就像你知道了什么,同时却又一无所知。

“这张唱片会改变历史。”佩格说。

“为什么?”

她朝天花板上一块茶色印渍喷了口烟。“因为它将音乐领进了一个全新的国度。迈尔斯·戴维斯找来最好的乐手,但没有一个人知道自己到底要演奏什么。他说明了乐曲的概要,要大家即兴发挥,他们就像和音乐同坐在一间录音室般演奏了起来。总有一天,世上所有人都会有一张《泛泛蓝调》,即便不喜欢爵士乐的人也不例外。”

她怎能如此确定?

“因为它是最好的。就是这样。”

佩格喜欢爵士乐手,因为他们和她是同一类人。只要在佩格面前划下一道界线,她会立刻冲上前去把它撞破。她永远不知关门为何物,还有一次为了前进,她先狠狠倒车,结果把花园的墙壁给撞出一道大裂缝。有一年夏天,她试着学林木造型艺术,另一年又改学初级法语,但都只有三分钟热度。规矩令她厌烦,感情也是。她不是没心没肺,只是无法保持专注。

佩格总用昵称来称呼那些爵士乐手:小迪、川川、伯爵、总统,还知道许多只有爱人才会知道的生活琐事。贝西伯爵?他睡觉时一定要开灯。李斯特·杨?他也讨厌黑。艾灵顿公爵很怕把一件事做好做满,连衬衫的纽扣也从不全部扣上。迪齐·吉莱斯皮(小迪)呢?老天,弗兰克,他根本就是个开心果。

“迈尔斯呢?你知道迈尔斯是怎样的人吗?爱炫耀得要命。”

“不,我不知道,佩格。”

“有一次,有名自由乐手接到电话,问他能不能和迈尔斯·戴维斯同场演奏。然后他就出现了,和迈尔斯携手演出。说真的,那是他最精彩的一次表演,只是迈尔斯不停地走到他面前,指着地板,像是要他降低音量一样。想想也知道,他当然照做了。但迈尔斯还是一直走到他面前,指着地板,而且看起来是真的生气了。‘迈尔斯,’那名乐手怒道,‘你到底要我干吗?’知道迈尔斯怎么回答的吗?”

“不知道,佩格,我不知道。”他已经笑了起来。

“迈尔斯指着地板,说:‘我要你他妈的看看我的新靴子。’”

她爱死这故事了。他们俩都是。

爵士乐的重点在于音符间的停顿,在于你聆听体内声音时的感受,在于那些罅隙与裂缝。因为在那里,你才能感受到真正的人生,当你有那勇气纵身一跃的时候。

17 开始吧!

“我不知道它会坏掉嘛,弗兰克。”

基特站在柜台后方,身上穿着那件胸前口袋用红线绣着他名字的蓝色尼龙衬衫,配着领带,手上捧着店里的收款机。

“我想盖洛普公司大概也想不到它会坏。你到底做了什么?”

“我只是把插头拔掉,清了清灰尘。”

“听起来没做什么啊。”只是弗兰克“没做什么”说得有些犹豫。

“然后我就不小心把它摔到地上了。”

弗兰克火气立刻上蹿。“这是台机器,足足要上百英镑。你是嫌我现在麻烦还不够多吗?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要你别碰它。”

基特似乎认真数了起来,抿动双唇,好像在嚼什么黏牙至极的甜食。

“我不是让你真的算我说过多少次。”弗兰克说,“我只想知道你干吗动它。”

“你不能去找伊尔莎·布劳克曼吗?”

“我干吗去找伊尔莎·布劳克曼?”

“她帮你把削铅笔机修好了,还有那个胶台和破掉的唱片封套。还帮我在衬衫上绣了名字,又修好店里的窗户。”他滔滔不绝,如数家珍。

弗兰克带着收款机回到唱机前,插上插头,但机器毫无反应,按下输入键时连个电子“哔”声都没有。然而,文件下方有个东西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一根一根的,还长着朵粉红色的花,看来是伊尔莎·布劳克曼那盆扎人的仙人球开花了。

“不,我不会去找她。我很忙。”

基特没有回答,只是举手遮在眉上,晃着脑袋东张西望,好像在海上眺望,甚至还上前搬起了几箱唱片。

“你又在干吗?”

“找顾客啊。”基特说,“店里从没这么冷清过。不过你就继续忙吧,弗兰克,不管你到底在唱机前忙什么。”

宝丽多唱片的女业务代表也给了同样的答复:黑胶唱片不再有任何折扣,也无法换台新的收款机给他。他们现在只愿意跟卖CD的正规商家做生意。

“这太不可理喻了。”弗兰克当晚向安东尼神父大倒苦水,“这些人我都已经认识不知多少年了,结果现在全把我当破产的人一样对待。”

他们坐在信念礼品店内。安东尼神父煮了茶,两人分别待在L形的木质柜台两头。虽然冷,但这里总让弗兰克觉得很自在,闻着亮光漆的气味,感受着脚下薄薄的绿色地毯,欣赏那些一丝不苟、整整齐齐的展示架,上头陈列着摆出祈祷或赐福姿势的雕像和塑像,还有各式各样的祈祷书和宗教诗集——书本封面都因经年累月的日晒而有些许褪色——以及一盒盒的卡片和皮质书签。它们都在散发着一种亘古的永恒感。

“你有没有想过,这其实还挺讽刺的?”安东尼神父问。

“什么意思?讽刺?”

“你希望客人信任你,帮他们找到他们所需的唱片;不用说,那并不总是他们想要的音乐——”

“对,没错。”弗兰克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像是在驱赶什么,“我在帮他们。这就是我的工作。”

“助人和置身事内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助人完全是你单方面的行为。”

“你想说什么?”

安东尼神父耸了耸肩,微微一笑。“你期望别人能改变,弗兰克,但你自己呢?你究竟在害怕什么?”

第二天下午,伊尔莎·布劳克曼回来了。

又下雨了。她撑着伞,背对橱窗,伫立店外,想必是直接穿过了议会的封锁线。弗兰克冲出门外,随即想起自己少了些什么。是他的夹克。再见到她,他只觉自己一颗心都要跳出来,还必须强自压抑脸上的笑容。

她佩戴着绿色的耳环,耳朵尖尖的,很小巧。他先前从没注意过她的耳朵,这次或许是因为她的湿发才留意到了。她气息短促,仿佛是匆忙赶来。

“是我。”她用那断断续续的口音说。

“嗯,对,我看得出来。你还好吗?”

“我只是刚好经过。”

他特意看了一下她手上有没有又捧着盆危险的盆栽,幸好这次没再见到任何仙人球。

弗兰克掏出一支烟,点燃打火机,只是因为下雨一直点不着。

“我帮你。”她说。

她戴着皮手套的手捧成杯状,挡在打火机前,小小的黄色火光立刻涌现。瞬间,两人的面孔都被那金黄色的光芒点亮。有那么一会儿,他们只是肩并肩伫立原地,什么话也没说,同在伞下被雨打得浑身湿漉。到目前为止,那把伞的唯一功用似乎就是将头顶上的雨水直接导至两人身上。

“我还以为你离开了。”

“不,我还在,弗兰克,我找到工作了。”

“你没要走?”

“暂时还不会。”

一辆车缓缓驶过,激起片片水花。

“上次是我失礼了。”

“没错。”

“我能怎么赔罪?”

他深深吸了口烟,却似乎吸不到肺里。他听见雨声、远方的警笛声、联合街外车辆经过的水花声,但伊尔莎·布劳克曼依然静默,就和三个星期前在店外昏倒时一样。

“我听了维瓦尔第。”她说。

随后又陷入沉默。他也是。似乎整个宇宙都屏住了呼吸。

“觉得怎么样?”

她拿过他的烟,远远举在身前,仿佛它与身体其他部位毫无关联。

“你说的那些我都听到了。鸟鸣、狗吠、暴风雨。我听见夏日、雷声。我听见了风。我还听到人们在冰上滑跤,然后在火边睡着。”说话时,她两眼始终望着街道,香烟夹在手上,仿佛自天而降,笔直落在她手中。把烟还给他时,口红印在滤嘴旁绽起了一朵粉红色小花,他得把烟微微偏向一侧,就着边缘抽。

“因为你的讲解,我才知道要怎么听《四季》,所以我在想——”她停顿了一会儿,“我在想你能不能给我上课?”

“上课?”

“不一定要在你的店里。我们也可以在小餐馆碰面,或一起散个步,边走边说。我想听你介绍音乐,我的意思是,这不是约会或什么之类的。”

“约会?老天,当然不是!”他又重复一遍,以免她误会,“老天,怎么可能,拜托,老天——”

他哈哈大笑。

她也笑了起来。

他笑到停不下来。

她斜睨了他一眼。

“不好意思,我没那么糟吧。”红晕又在她脸上浮现,“我会付钱,付学费。你开个价吧,我们可以一个星期上一次课,而且……”

她扭头望向店内,吓了一大跳。基特戳在橱窗后,脸紧紧贴在硬纸板上方的玻璃上,活像块软绵绵的果冻。他像摆动鱼鳍般挥了挥手。

她接着说:“而且,你似乎需要多点客人,这么做又可以帮我。”

帮她?他能帮到她什么?他完全不知道她喜欢哪种音乐。弗兰克五指耙过发丝,觉得头发摸起来像抹布。“但是我没办法给别人上音乐课啊。我要看店,要卖唱片。”

她点了点头,仿佛这答案正如她所料。“没错、没错,大家不都是这么称呼你们英国吗?说这是个商店之国,人人都是店主。好吧,我明白,我不会再来打扰了。我已经让自己出过太多次丑。”她垂下头,用湿淋淋的鞋尖轻点湿漉漉的人行道,“你就好好留在店里吧,弗兰克。这里很好,很安全。”

她转身,匆匆穿过雨幕,手里紧抓着雨伞,仿佛那是某种能带领她远离他身旁的舵杆。他看着她一路走至街尾,转过街角,然后身影一晃,就此消失不见。

她会去哪儿呢?经过城门区的大型商店,朝教堂而去?还是公园?然后经过荒废的仓库,行色仓促,一路来到码头——那儿的杂草高及肩头——接着沿河而下,直到大海。

你究竟来自何方,伊尔莎·布劳克曼?

你到底是谁?

机会已失,就像错过火车或某种更重要的东西一样——某种再也不会出现的东西。忽然间,难以言喻的悲伤在体内膨胀。一名醉醺醺的老翁蹒跚走出英格兰之光,摸到了墙壁后就这么靠在上头,滑坐至地上。

“等等!”弗兰克呼喊,“等一下!”

他的胶底帆布鞋重重地踏在人行道上,溅起点点水珠。他大口喘息,呼吸像火般烧灼。他沿着联合街疾奔,经过一家家店铺和酒吧,朝街角奔去。城市的气息盈满胸口。

那天下午,主街上出现了一幅奇景,或许有些购物的人注意到了,一个块头极其高大的男子在雨中疾奔,上身连外套都没有穿,只是追着一个身穿绿色大衣、戴着手套的时髦年轻女子。她偷了什么东西吗?还是忘了什么?他们是朋友、情侣,还是哪种关系?不管是什么原因,两人全身上下都湿透了,各自站在马路两侧的人行道中央。

“弗兰克?”她问,“弗兰克,是你吗?”

他终于追上她了,但身体却不听使唤,就连呼吸似乎都要停止,他只是觉得自己现在急需张椅子。

“我,改变,主意,了。”

她脸色顿时一亮。“是吗?”

四周漆黑的雨幕下,巨大的店面——朵西女鞋、陆海军折扣服饰店、谭美少女服饰、柏顿男装、沃尔沃斯,灯火辉煌。路上行人低着头、撑着伞,提着购物袋匆匆擦肩而过。伊尔莎笑了,弗兰克也笑了。

“那么我们要怎么做?”他问,“我从来没给人上过课——”

“我也是。这也是我第一次。”

“我们可以找地方碰面——”

“哪里?”

“哪里好呢——”

“嗯——”

“找个我们都知道的地方——”

“像是——”

“大教堂——”

“好——”

“先在那儿碰头——”

“之后要去哪儿再说?”

“对——”

“什么时候?”

“下周一?”

“呃——”

“改天也行——”

“星期二?”

“几点?”

“都可以——”

“你决定吧——”

“你决定就好——”

“五点半?”

“五点半!”

两人就这样,用断编残简般的简短字句,连个完整的句子都没有,约好了第一次上课的时间。

一周后的星期二。大教堂外,关门后。

弗兰克蹦蹦跳跳地返回家中,像个雀跃的孩子般乐不可支,满脸通红。

18 《弥赛亚》

“哈利路亚!”乐团齐声合唱,“哈利路亚!”

弗兰克和佩格并肩躺在地上,听着唱机播放亨德尔的《弥赛亚》。“是不是很精彩?”她轻声问,“是不是很震撼?”

乐曲结束后,他帮她点了支莎邦尼烟,听她娓娓讲述亨德尔的故事,说他多么想写出一般人也能理解的音乐。不像维瓦尔第,亨德尔过世时非常富裕。不过他也像巴赫一样,受白内障所苦,动过两次拙劣的眼部手术。他的葬礼共有三千人出席,这让她非常感动。

“那《弥赛亚》呢,佩格?”

“在写出《弥赛亚》之前,亨德尔的生活并不是那么顺利。他没有钱,之前几首作品也都上不了台面。然后亨德尔读到《弥赛亚》的剧本,叮!就是它了!他有如醍醐灌顶,把自己关了起来,二十四天内就写完了整首曲子。没开玩笑,他连出门买个三明治果腹都顾不上,最后还是他的仆人忍不住,走进房内。知道他看到了什么吗?亨德尔拿着《哈利路亚大合唱》的曲谱,大喊:‘我看见天国了。’”

“他真的看见了吗?天国?”

“谁知道,或许他只是写曲写得太兴奋了。”她嘴角上扬,在大大的墨镜后眨了眨眼。

“懂吗,亨德尔知道,他知道自己抓到了什么。那东西正中他的心坎,弗兰克。”

《弥赛亚》的首演在都柏林举行。那是场慈善演出,由于购票的人实在太多,听众还必须将佩剑与裙撑留在场外,以便腾出更多空间。会场内人满为患,大家坐都无法坐,只能站着。表演空前成功,堪称史上第一场大型募款演出。就像乔治·哈里森援助孟加拉的慈善演唱会,不过亨德尔早在一七四二年就这么做了。

所以《弥赛亚》才是佩格心中的最爱。它让我们知道自己并不孤单。无论你我之间存有什么差异,音乐都将载着大家沉浮起落,只为让心灵升华至更高的国度,就像咒语。

哈利路亚,哈利路亚。

停顿。

哈——利——路——亚!

佩格已离开了十五年,这是他唯一一首仍无法聆听的曲子。太痛了,至今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