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1.1 选题背景

1978年改革开放后,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速高达9.9%,人均GDP从1978年的190美元迅速增加到2014年的7589美元。然而,在国民收入“蛋糕”迅速做大的同时,居民收入分配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居民收入在整个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过低,且个人间的收入分配差距过大。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国2003~2015年的基尼系数为0.462~0.491;李实(2011)对统计样本进行修正后计算出的基尼系数为0.48~0.53;王小鲁(2007)的研究表明,由于隐性收入会扩大贫富差距,如果在计算基尼系数时将隐性收入考虑在内,则中国实际的基尼系数会明显地高于0.47~0.5的水平;西南财经大学金融中心的研究报告则认为,2010年中国家庭的基尼系数已高达0.61。无论是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还是专家、学者的估计,基尼系数大大超出了国际警戒线0.4的水平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这表明我国的贫富差距已经相当严重。“美国5%的人口掌握了60%的财富,而中国则是1%的家庭掌握了全国41.4%的财富,财富集中度远远超过了美国,成为全球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夏业良:《中国财富集中度远超美国》,《21世纪》2010年第8期,第15页。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回顾和分析过去五年工作中的不足、困难与问题时也明确指出:“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2,第2页。居民间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既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分“蛋糕”问题必须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足够重视与关注。

收入是民生之源,收入分配问题不仅是任何一个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关注的永恒主题,而且是许多社会矛盾的诱因。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瑟·刘易斯指出:“收入分配的变化是发展进程中最具政治意义的方面,也是最容易诱发妒忌心理和混乱动荡的方面,没有很好地理解为什么这些变化会发生,以及它会起到怎样的作用,就不可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阿瑟·刘易斯:《发展计划》,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8,第78页。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市场初次分配本身不能解决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扩大问题,还需依靠政府的再分配和公众的自愿分配。然而公众的自愿分配完全取决于公众的意愿,其作用的范围十分有限,所以只能依赖政府的再分配。2010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明确指出:要加大财政税收在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地将“优化税制结构”作为今后改革税制的重要方向。十八大报告正式提出了税制改革的目标:“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再次明确提出:“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大税收调节力度。”《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http://finance.ifeng.com/a/20131115/11093995_0.shtml, 2013年11月15日。《决定》将税收作为再分配调节机制的重要手段,而且将其放在首位,还专门提出了加大税收调节力度,这就充分肯定了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作用。“就调节贫富差距的功能而论,在政府所能掌控的几乎所有的经济调节手段中,没有任何别的什么手段能够同税收相媲美。唯有税收,才是最得心应手、最行之有效,并且最适宜于市场经济环境的调节贫富差距的手段。”高培勇:《打造调节贫富差距的税制体系》,《经济》2006年第11期,第50页。

然而,目前我国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调节贫富差距的效果却不尽人意,个人所得税(简称“个税”)的调节效应非常有限,甚至起逆向调节作用;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有限;财产保有税严重缺失。“十二五”规划已经非常明确地将缩小贫富差距提高到战略高度。“收入分配问题与税收问题密切相关,因为实际上,当今世界上每一种税收体系都无不起到改变或者试图改变社会不同集团所享有的收入比例的作用。征税的权力是政府的基本权力,因为没有强制性的筹集资金的能力,政府就不能运行。具有不同经济地位的人们支付不同数额的税收。在决定他们支付多少税时,政府修订了由私人市场所决定的收入分配公式。”斯蒂格利茨:《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第513~514页。

因此,如何增强税收的收入分配效应,缩小居民之间的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就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亟须解决的重大理论课题。虽然目前国内学者在该领域的研究成果十分丰富,但是主要集中于规范分析,实证分析相对较少。而且实证方面的分析主要集中于某一税类或具体税种调节效应的研究,缺乏整体上对调节居民贫富差距的实证分析。2013年,国务院批转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加大税收调节力度,改革个人所得税,完善财产税,推进结构性减税,减轻中低收入者和小型微型企业税费负担,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 让收入分配更加公平》,http://www.chinaacc.com/new/184_187_201303/27zh1158460350.shtml, 2017年3月27日。《决定》同时也指出“逐步提升直接税比重”的战略部署,这在实际上是提出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税制结构的问题。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进一步指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功能、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促进结构优化的职能作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http://news.163.com/14/0703/21/A08SO20E00014Q4P.html, 2014年7月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也明确指出:“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完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四中全会决定全文发布 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http://www.zhicheng.com/n/20141029/11050.html, 2014年10月29日。本研究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