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政治合法性问题一直是政治学的研究热点。传统理论认为合法性是一种“应然”的规范概念,却忽视了合法性内涵中个体性与公共性的平衡。这种平衡是动态的,换句话说,合法性的规范程度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随着人类社会的变迁,网络、全球化等现代性因素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社会结构和生存方式。多样化的第三产业对传统产业结构的巨大冲击,使社会分工无限多样化,人们的集体化存在逐渐被解构了,以往阶级意义上的共同诉求已越来越难以达成。科学技术也进一步以锋利的话语解构了道德与传统,在现代化语境中将人性格式化为可以用产品排列组合出的“个性”。

虽然人的价值本质不会改变,“单向度的人”在现实中并没有诞生,但是能够规范评断的个体一旦脱离了集体性,就会变成没有依据的孤岛。脱离了集体生态、丧失了公共性的个体即使有规范评断的能力,也无法正常发挥这一能力。于是人们就在自己的空间成为“理性胡闹”的个体,在个体理性和集体无理性的漩涡中挣扎。每个人都是极其个性的,但整体看来则毫无生机。

在此种背景下,传统代议制民主无法对空前多样化的政治意见进行有效整合,社会层面产生了合法性的真空。西方国家为了弥补这种真空,不得不运用国家的能力对合法性进行构建。这种构建也极具科技时代的特征,那就是“无为而无不为”的控制。资本主义国家运用各种现代手段以非政治的面貌出现在每一个公民面前,将惩戒和绩效完美结合,越过人们正在丧失的集体性逐个收服个体的认同——这种认同只是选票数字的累加,并非共意的凝聚。

这就是构建认同的逻辑,是整体控制下极端个体性脑海中的规范乌托邦。

本书是笔者博士论文的主要部分。在初创阶段,来自各方的批评意见不绝于耳,故在博士论文中对这种逻辑并未做突出阐释。感谢恩师王浦劬先生,他的言传身教给了笔者勇气去把握了学术的真谛——那是一片布满了皲裂的暗夜画布,我摸索着它的纹理,在那薄弱处以笔锋用力砸去,无限星河的光明才映入眼帘。

赵滕

2017年10月17日于畅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