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政治科学(2013年第4期 总第36期)
- 阎学通
- 6694字
- 2020-08-29 02:59:45
三 小国挑战大国的原因分析
弱小国家为何主动挑战大国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具体事例的分析上,缺乏整体和系统性的分析。弱小国家为何敢于挑战大国,如果细分起来,原因可以罗列很多,如国内政治的需要、民族主义影响、盟友的态度等,这些因素可归纳为三个维度,即小国自身因素、大国因素和外部干预力量因素。下面我们分别从这三个维度加以论述。
(一)利益价值度在小国挑战大国策略中的作用
国家利益是影响一国行为的重要因素,不管影响国家行为的国内因素有哪些,归结起来都是要服从于国家利益。只有当一国认为某项行动符合本国国家利益时,该国才会去执行。小国之所以选择挑战大国,必然是为了争夺某项它认为十分重要的利益。然而,在对国家利益的界定上存在很多标准,对于国家发展的不同认识也使国家利益的概念变得抽象和模糊。约瑟夫·奈指出,国家利益是一个难以把握的概念,既可以用来描述对外政策,又可用来制定对外政策,它常常会引发热烈的讨论。因此,很难说某项利益究竟是大还是小,是重要利益还是一般利益。
另外,虽然利益有大小之分,但并不能认为只要是绝对收益大的利益,国家就一定会去追求。国家是否追求某项利益,以及追求某项利益的程度,取决于该项利益在国家整体利益中所占的比重。为此我们需要设定一个新的概念,即利益价值度。本文将利益价值度定义为某项特定利益在国家整体利益中所占的比重,即:利益价值度=某项特定利益/国家整体利益。比重越大,利益价值度越高;利益价值度越高,相关行为体(主要是国家)为获得该利益愿意付出的成本也越高。
在已有研究中,和利益价值度最接近的是被学者称为利益关切度的概念。学者们将利益关切度与安德鲁·迈克提出的“政治脆弱性”联系在一起,认为行为体的利益关切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行为体政治脆弱性的程度。行为体在冲突中的利益关切度越高,那么它做出退出战争的政治决定时受到的阻力就会越大;行为体在冲突中的利益关切度越低,那么它就越容易做出退出战争的决定。然而,这些学者没有给出衡量利益关切度大小的标准。另外,与利益价值度相比,利益关切度这一概念包含更多主观因素,即利益关切度受政府官员、政党、利益团体和媒体等组织的干预,这些组织对利益大小的判断也存在差别,难以确定统一的判断利益关切度大小的标准。使用利益价值度衡量国家行为,比单纯用“利益”这一笼统的概念更具有解释力。当小国所能获得的利益在其本国利益中的比重比大国更高时,弱小国家挑战大国的可能性就增加了;如果利益价值度达到非常高的程度,那么弱小国家挑战大国即从可能性向现实性转化。
(二)不对称冲突中大国是否使用武力的分析
在不对称冲突中,弱小国家在与大国对抗时实力处于严重弱势,但即使如此,依然会出现弱小国家为了获得某项利益主动挑战大国的情况。这不仅是由于该项利益对小国来说极为重要,同样也有来自大国的因素,这是我们要论述的第二个维度,即某项特定利益的大国舍弃度,具体来说就是在面对是否要争取某项利益时,大国选择放弃使用武力的倾向。
在衡量国家实力的方法中,通常是以一国对权力的占有量来作为判定标准。权力占有量越大,一国的实力越大,该国在与其他国家打交道时就会占据优势地位。在现实世界中,资源、能源、战略要地、经济实力、军事力量、地区主导权等,都被视为权力占有量的有机组成部分。但事实上,当两个国家因某项利益的争夺而发生冲突时,胜利者并非一定是权力占有量大的国家。因为权力占有量只是一种潜在的力量,只有将这些潜在力量转化为真正的行动时,所占有的那些权力要素,如资源、能源、经济实力、军事装备等才会发挥实际作用。而如果没有采取行动,则所占有的权力永远只是一种潜在力量。正是因为权力在从潜在力量到实际力量中存在着一个转化的过程,即大国需要采取行动,因此,弱小国家才敢于在某些情况下主动向比自己强大得多的国家发起挑战。
1.国家预期收益变化对大国行为的影响
弱小国家如果想在向大国发起的挑战中取得胜利,一个最重要的条件是要确保大国克制其使用武力的冲动,避免大国采取超过小国承受能力的实质性行动,即小国如要取胜的必要条件是大国使用武力决心的有限性。
大国是否使用武力的选择和逻辑,类似金融领域的期权交易。国家在面对某项特定利益时的选择类似于在期权市场上进行的买进看涨期权交易。买进看涨期权是指,看涨期权的买方在支付一笔权利金后,便享有了按约定的执行价格买入相关标的物的权利,但不负有必须买进的义务,从而锁定了标的物市场价格下跌可能存在的潜在损失。这就好比大国为国防建设投入了一笔资金,打造了一支军队,便享有了在特定的时候(如遭遇入侵或对外扩张)进行战争的能力,但并不一定发展了军队就必须进行战争。
买进看涨期权的损益如下:
(1)当S>X时,损益=S-X-C;
(2)当S≤X时,损益= -C。
其中,S:标的物的市场价格;X:执行价格;C:看涨期权的权利金。
当标的物市场价格小于等于执行价格时,看涨期权买方不行使期权,其最大损失为权利金。当标的物的市场价格高于执行价格时,看涨期权买方可执行期权,以执行价格获得标的物;随着标的物市场价格的上涨,买方也可在期权价格上涨时卖出期权平仓,获取价差收益。也就是说,在看涨期权中,随着价格上涨,其收益可以无限大;而当价格下跌时,其最大损失为权利金。
期权市场上对买入看涨期权的分析同样可以解释国家的选择问题。一国想要获得某种程度的潜在权力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如为了获得维护领海主权的权力,该国需要斥巨资打造一支舰队,这个为获取权力而付出的成本就相当于在期权市场上为了获得收益而付出的权利金。由于国家是理性行为体,因此该国在决定是否使用武力前会仔细考虑,如果该国预测使用武力的收益大于成本,则该国会使用武力,此时该国处在获利状态,其获利为收益减去成本(见表2);如果其收益小于或等于成本,但是大于0,则该国也会考虑使用武力,此时该国处于可接受的亏损状态,其损失为成本减去收益;当该国的收益为负数或0时,该国会选择放弃使用武力,此时该国处于不可接受的亏损状态。由于该国选择了放弃使用武力,其潜在力量未能发挥出来,该国的损失是为了获得这种潜在力量所付出的成本,若该国不放弃使用武力,则将承受超过成本的更大损失。
表2 预期收益变化对国家行权选择的影响
当一国预期面临不可接受的损失,即该国在和另一国较量中收益≤0时,该国将选择放弃使用武力。这适用于包括大国在内的所有国家。大国在决定是否使用武力时,也会从以上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因为大国存在放弃使用武力的可能,这便给了弱小国家可乘之机。弱小国家若想在和大国的较量中取胜,需要让大国处在不可接受的损失状态,从而使大国选择放弃使用武力。我们假设两国的权力总量为10,其中大国的权力占有量,即潜在力量为9,小国的权力占有量仅为1,看起来是大国处于绝对优势。但在现实较量中,如果小国发起挑战而大国放弃使用武力,则其实际权力为0,而小国为1,小国因此占据了比大国更高的优势地位,并将最终在这场较量中获得胜利。
2.弱小国家迫使大国放弃使用武力的策略分析
由于大国在和弱小国家较量中会考虑它的成本与收益,因此存在放弃使用武力的可能。在上文我们通过成本与收益的对比来分析了收益变化对国家行为选择的影响,由于本文论述的前提是小国主动挑战大国,因此上面的论述是基于大国立场。而从小国的立场出发,如果要迫使大国放弃使用武力,进而取得胜利,它应采取的具体策略,同样值得分析。
为此,我们需要对权力成本这一概念进行更细致的划分。传统理解上的权力成本是为获得该项权力的使用能力所付出的投入,但这并非完整意义上的权力成本,因为当一国采取具体行动时,在行动的过程中也会付出相应成本。如,当一国派遣军队参与某场战争时,其成本不仅仅是为了获取战争能力的武器装备、相关物资和参战人员,从军队出动的那一刻起,该国还将面临他国的政治军事干涉、国际外交和舆论压力,以及巨大的国内政治压力,为应对这些困难所付出的成本也成为权力总成本的一部分。我们在理解权力成本这一概念时,应当认识到,权力成本=创造权力成本+行使权力成本。
为了清楚地分析弱小国家迫使大国放弃行使武力的策略,我们设计一个国家行使武力选择的曲线模型(见图1)。假设A国为强国,B国为弱国,A国的权力成本为a, A国创造权力成本为c, A国行使权力成本为d, A国使用武力的收益为x。当B国发出挑战,即行使权力时,A国有两个选择,即以武力应对和放弃使用武力。
图1 国家行使武力选择的曲线模型
(图中黑色粗线为A国的选择,虚线为x-a≤-c的情况)
(1)当x-a>0时,即使用武力收益大于权力成本时,A国会选择行使武力,其最终所得为(0~ +∞);
(2)当x-a≤0时,A国若放弃行使武力,则最大损失为创造权力成本c,即A此时所得为-c;
(3)当-c<x-a≤0时,A国若选择行使武力,此时损失为(-c~0)。
因此,A国明智的选择是当-c <x -a 时行使武力,其最终所得为(-c~ +∞)。
(4)当-a≤x-a≤-c时,若A国选择行使武力,则其损失为(-a~-c);若A国放弃行使武力,则其损失为-c;
(5)当x-a≤-a时,若A国选择行使武力,则其损失为(-∞ ~-a),这意味着此时将带来超过其成本的额外损失,A国更要放弃使用武力。
因此,当x-a≤-c这种情况发生时,A国的明智做法是放弃行使武力,其最终所得为-c。
由此我们得出了一条折线,即A国对于使用武力选择的折线(见图1中黑色粗线), A国所作出的选择即为这条折线上的任意一点。
当我们计算到这一步时,我们只是得出了A国的行为选择曲线,那么在面对A国的这条行为曲线时,作为弱小国家的B国该如何操作才能获取最后的胜利呢?
由于权力成本=创造权力成本+行使权力成本,即a=c+d,
(1)从-c<x-a可推导出-c<x-c-d,
∴0<x-d,
∴ d<x,即A国若选择行使武力,则其收益一定要大于使用武力的成本才行。
(2)从x-a≤-c可推导出x≤a-c
∴ x≤c+d-c,
∴ x≤d,即A国若选择放弃行使武力,则其使用武力的收益一定不会大于使用武力的成本。
(3)设B国行使武力收益为y,由于小国在和大国就某项利益进行争夺时,一方所得即为一方所失,我们可将其视为“零和”博弈关系,因此我们可假设两国行使武力所获得的收益相同,即x=y;
∵ 当A国选择放弃使用武力时,x≤d,
∴ y≤d,即B国行使武力收益小于或等于A国行使武力成本时,A国会放弃行使武力。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作为弱小国家的B国如果想要在对某项利益的争夺中战胜强大的A国,它可以采取两种策略:
(1)B国将其目标收益控制在小于或等于A国使用武力所付出成本这一范围内;
(2)B国在不降低目标收益的前提下,想办法提高A国在使用武力时付出的成本。
具体来说,小国如果想在和大国的较量中取胜,按照第一个策略,小国不能一次性贪图获得太大的利益,而要步步为营,将一个一个小的利益最终转化为比较大的利益。第二个策略则暗示了小国为了获胜,将给大国制造各种各样的阻碍,让大国为获得该项利益而使用武力得不偿失,最典型的手段莫过于寻求外部支持和援助。在现实的国与国较量中,小国不惜冒被大国击败的风险而与大国进行争夺的利益,必然是对该国来说利益价值度极高的利益,因此弱小国家会优先选择第二个策略,即不改变其目标收益,而设法提高大国使用武力的成本,其中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寻求外部援助。
(三)外部援助影响大国使用武力的统计分析
弱小国家在迫使大国放弃使用武力的策略中,小国须设法提高大国在使用武力时付出的成本,最直接也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设法获得外部援助。杰弗里·内科德从军事的角度曾指出:如果弱势一方能够得到外来援助,那么它就可以削弱甚至消除冲突双方在军事战场上的物质实力不对称,从而取得冲突的胜利。当然,在国与国争端中,军事援助只是外部援助中最重要的方式之一。
外部援助的种类很多,有的是为了消除贫困,有的是应对突发灾害,有的是为了对付经济困境。本文所指的外来援助,主要是一国在与另一国发生冲突时,得到的他国或国际上的军事、经济或外交支持。当弱小国家与大国为某项利益发生冲突时,小国能否获得外部支持成为影响结果的第三个重要维度。如果小国没有获得任何外来援助,则对其是否获得外援的判定毫无争议,但是当小国获得一定程度的外部援助时,其作用的判定就存在争议。援助可以来自大国,也可以来自能力很小的其他小国。由于外部援助作为第三个维度必须具备足够的影响力,而来自小国的外部援助对弱小国家和大国较量起不到足够大的作用,因此我们将弱小国家是否能获得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的公开支持作为判定是否获得外来援助的标准。
冲突的结果也不好判断,因为某些冲突的结果看上去并不明显,例如在伊拉克战争中,交战双方互有得失。但是如果从意图上看,美国的意图是要推翻萨达姆政权,进而加强对中东地区的控制,而伊拉克的意图是维护国家主权和政权存续。最终的结果是虽然美军付出了很大的伤亡,但依然达到了它最初的意图,我们可以认定美国在伊拉克战争中获得了胜利。因此,我们在对冲突结果的判定中,将大国是否最终达到其战略意图作为判断胜负的标准。
由于本文考察的核心是小国为何主动挑战大国,因此除了对小国与大国发生不对称冲突时所得外部援助与冲突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外,还要考虑小国在不对称冲突中是否采取了主动挑战大国的策略。由于小国主动挑战大国,往往是由于所追求的利益目标对小国来说极为重要(例如民族独立),这一重要的变量将大大提高小国在与大国斗争中的坚定程度,从而影响到不对称冲突的结果。本文在对不对称冲突中小国是否主动挑战大国进行判断时,依据的标准是小国是否主动向大国发起进攻,或采取危害大国国家安全和地区统治的行为。
为了考察小国所获得的外部援助对大国使用武力选择的影响,我们选取从二战后,即1945—2012年间小国和大国发生的55场不对称冲突的历史事件,对这些历史上的不对称冲突进行统计分析(见表3)。
表3 二战后小国与大国冲突情况概览(1945—2012年)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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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参考J. David Singer和Melvin Small的Correlates of War数据库,李巨廉的“1945—1999年主要武装冲突和战争数据库”, Toft的“战略互动与结果数据库1816—2003”,任正德、吴建新的“二战后局部战争汇编”以及杨少华的“当代不对称冲突情况概览”自行绘制。参见Melvin Small and J. David Singer, Resort to Arms: International and Civil Wars: 1816 -1980(Beverley Hills: Sage Publications,1983);李巨廉:《战争与和平:时代主旋律的变动》,北京,学林出版社,1999,第390—401页;Ivan Arreguin - Toft, How the Weak Win Wars: A Theory of Asymmetric Conflict, pp. 228 -232;任正德、吴建新:《国际战争:二战后170次局部战争大观》,北京,新华出版社,1993;杨少华:《当代不对称冲突研究:一项以战略为视角的考察》,第55—56页。
从表3可以看出,自二战以后,小国在与大国的较量中,有16次小国获得外部援助,最终的结果都是大国以失败告终,大国的失败率为100%。而另外39次与大国的较量中,小国没有获得外部援助,最终大国有10次以失败告终,大国的失败率约为25.64%。这说明,是否获得外部援助,对小国能否在与大国的较量中取胜有着重要影响。当小国获得外部援助时,大国不得不面对极高的失败率,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大国将倾向于选择放弃使用武力,以避免更大的损失。
我们通过统计软件SPSS(Statistical Product and Service Solutions)对1945—2012年国际上发生的55场弱小国家与大国(或国家联盟)的冲突事件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根据标准回归系数公式以及SPSS软件,显示弱小国家是否获得外部援助与大国在冲突中的结果之间具有较强的负相关关系。
从表4可以看出,在“小国是否获得外部援助”与“大国在冲突中所获结果”的关系中,标准回归系数为-0.664,这说明这两个变量之间存在较强的负相关关系,显著性水平为0.000,说明这一结果是可靠的,即一个变量越大,则另外一个变量越小,反之亦然。此外,“小国是否主动挑战大国”的标准回归系数为-0.205,显著性水平为0.049,这说明这一结果也是可靠的,小国是否主动挑战大国这一变量对冲突的结果基本不会构成影响。
表4 小国获得外部援助与大国在冲突中所获结果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说明:因变量:大国在冲突中所获结果。
∗Sig.值小于0.05,表示分析结果具有显著性;Sig.值小于0.01,表示分析结果具有较大显著性;Sig.值大于0.05,则表示分析结果不具有显著性。显著性越高,分析结果的可靠性越大。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弱小国家能否获得外援,尤其是来自联合国常任理事国这样的大国的援助,是弱小国家能否取胜于大国的重要因素。在国际社会现实中,大国在决定是否采取行动时,会对小国是否获得外部援助这一因素加以重视和考虑。如果小国获得了外部援助,则大国将很可能落败,此时大国将倾向于不使用武力或采取谨慎的行动,以免招致更大的损失;如果小国没有获得外部援助,那么大国将更有可能在与小国的较量中获胜,此时大国将更倾向于使用武力或采取积极主动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