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增长极理论

增长极理论的形成与发展,与一般经济学理论、区位论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区域经济学、区域科学和地理学的兴起,许多新技术分析方法的应用,以及政府区域政策的有力推动,使增长极理论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大,逐渐成为较为完善的区域非平衡发展理论,以及研究和制定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依据。增长极理论最初由法国经济学家佩鲁(Francois Perroux)提出,许多区域经济学者将这种理论引入地理空间,用它来解释和预测区域经济的结构和布局。其后法国经济学家布代维尔(J. B. Boudeville)将增长极理论引入区域经济理论中,之后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John Frishman)、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Gunnar Myrdal)、美国经济学家赫希曼(A. O. Hischman)分别在不同程度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这一理论,使区域增长极理论发展成为区域开发工作中的流行观点。

一 增长极理论的提出

古典区位论是增长极理论的重要思想基础。古典区位理论创始人马歇尔(A. Marsshall)在其《经济学原理》(1890年)中首次提出外部经济和内部经济理论,强调注重“空间的区域变化和市场扩张的周期”。内部经济往往能因许多性质相似的小型企业的地域集中获得,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工业区分布获得。杜能(J. Thunen)是第一个用科学的区位理论解释空间经济活动规律的经济学家,在其《孤立国同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关系》(1826年)一书中,首次以成本探讨农业区域配置的差异。龙哈特(W. Launhurt)和韦伯(A. Weber)建立了较为系统的工业区位理论,强调交通成本、劳动力成本和聚集因素对区位配置的影响。

增长极这一概念最早是由法国经济学家弗朗索瓦·佩鲁提出的。面对古典经济学的均衡论,在熊彼特的创新和大作用单元理论的影响下,佩鲁于20世纪50年代初在其《经济空间理论与应用》一文中首次提出增长极的概念。尔后他在《增长极观点》一文中从力场作用经济空间中进一步分析了增长极的概念。佩鲁认为,经济发展并不是在每个地区都以相同的速度平衡进行,而是在不同时期集中在那些主导部门和有创新能力的部门以及推进型产业,且这些部门或行业多集中在某些大城市,并在这些中心地带优先发展起来,这些大城市变成了“增长极”。此时佩鲁研究的增长极主要关注增长极的结构特点,尤其是产业间的关联效益,强调经济部门和产业活动集中的推动作用,却忽视了增长极的空间含义。因此,此时增长极概念较狭窄,主要指以一个或一组主导产业作为经济的增长极。

布代维尔对佩鲁的增长极理论进行了补充,将其从抽象的经济空间概念引入具体的地理空间范畴。布代维尔特别强调经济空间的区域特征,他系统分析了经济空间的概念,基于外部经济和集聚经济分析,从理论上将增长极的经济含义推广到地理含义。布代维尔认为经济空间不仅包含了一定地理范围相联系的经济变量之间的结构关系,而且也包括了经济现象的区位关系或称地域结构关系,着重强调了增长极的空间特征。

二 增长极理论的丰富与完善

缪尔达尔“循环累积因果论”对增长极理论进行了进一步拓展。缪尔达尔认为,区域经济发展中(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一般都存在着“地理上的二元经济结构”,即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不发达地区并存。经济发达地区(城市或增长极)对周围不发达地区存在两种影响,即极化效应和扩散效应。1957年缪尔达尔提出了“循环累积因果论”,用来说明发展中国家“地理上二元结构”的消除。二元经济结构的产生,使增长极与周围地区的差距越来越大。但当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外部不经济出现,扩散效应作用增强,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从而最终实现中心外围的均衡协调发展。

赫希曼提出的“不平衡增长理论”,对区域经济不平衡发展的研究又深入了一步,提出了类似缪尔达尔的极化效应和涓滴效应的“核心—边缘理论”。赫希曼在其《经济发展战略》中的分析与缪尔达尔的理论有一些相似之处,但更加强调增长极对其他地区的带动作用。他认为经济发展不会在各处同时出现,而是在一个或几个实力中心首先得到发展,增长点或增长极的出现必然意味着增长在区域间的不平等,但由于经济增长的累积的必然性,长期的地理渗透作用会减少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一部分区域的经济增长会变为促进其他区域经济增长的动力。

弗里德曼的核心—边缘理论是对增长极理论的进一步完善。核心—边缘理论是1966年由弗里德曼在他的学术著作《区域发展政策》一书中正式提出的。1969年他在《极化发展理论》中,又进一步将“核心—边缘”这个具有鲜明特色的空间极化发展思想归纳为一种普遍适用的主要用于解释区际或城乡之间非均衡发展过程的理论模式。弗里德曼认为,任何空间经济系统均可分解为不同属性的核心区和边缘区。核心区是具有较高创新变革能力的地域社会组织子系统,边缘区则是由核心区决定的地域社会子系统,二者共同组成完整的空间系统,其中核心区在空间系统中居支配地位。另外随着核心区创新能量向外扩散,会引导边缘区的经济活动、社会文化结构、权力组织和聚落类型的转换,从而促进整个区域系统的发展。该理论试图解释一个区域如何由互不关联、孤立发展,变成彼此联系、发展不平衡,又由极不平衡发展变为相互关联的平衡发展的区域系统。

总体而言,增长极理论被许多国家用来解决区域发展和规划问题,主要在于其拥有以下优点:增长极理论描述的非均衡发展与古典经济学的均衡学说相比更加接近现实,符合地区发展差异的客观存在,同时增长极理论提出的政策便于操作,与之相关的政策制定者易于接受。虽然许多欧美国家把增长极理论作为制定区域经济政策的主要依据并用该理论来指导区域开发,功利主义的出发点使得相关政策并未引发增长极腹地的快速增长,反而扩大了它们与发达地区间的差距,尤其是城乡差距,所以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增长极理论的有效性受到质疑。但作为一种区域开发视角,该理论能够为区域发展提供思路。

三 增长极理论在我国的发展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增长极理论开始进入中国,正值我国进入改革开放阶段。国内学者对增长极理论进行了合理的借鉴和吸收,提出了“梯度转移理论”“点轴系统理论”等,将其应用于我国的区域开发实践。

梯度推移理论是我国学者对增长极理论的最早借鉴。国内学者夏禹龙、冯之浚(1982)最早将“梯度”概念应用于区域经济分析,强调“技术梯度”,将区域划分为“先进技术”地区、“中间技术”地区、“传统技术”地区,认为我国东、中、西三大地带间存在着类似上述的经济技术发展的梯度,因此应该鼓励高梯度的东部地带优先发展,进而向梯度较低的中、西部推移。在发展初期,各类生产要素(人才、资本、技术等)从低梯度的中西部地区向高梯度的东部地区转移,产生东、中、西部的差距不断拉大的现象,但随着东部地区聚集经济的溢出效应的发挥,东部的先进要素会加速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进而逐步缩小东、中、西区域差距。

点轴开发理论最早由陆大道先生提出。他在综合了克里斯泰勒的中心地理论、增长极理论和德国的开发轴理论后,于1984年最早提出并在其《区域发展及其空间结构》(1995年)一书中最终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点轴开发理论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采取空间线性推进方式,是增长极理论聚点突破与梯度转移理论线性推进的结合。点轴开发理论将中心城市、交通干线、市场作用范围等统一在一个增长模式之中,在三者相互关系中,点居于主导地位,轴是多层次中心点间沟通连接的通道,而通过市场配置资源要素,是点与点之间、点与轴之间发生联系的根本动因。

具体来讲,点轴理论认为经济中心总是最先集中在少数条件较好的区域,这就是点轴模式中的“点”。随着交通线路以及动力供应线之间的延伸,点与点之间由于要素交换会沿这些重要“轴线”连接起来,轴线一旦形成便会吸引产业、人口在其两侧聚集,形成新的增长点。在点轴理论启发下,陆大道进一步提出“T”形发展战略应用于我国区域发展实践,即东部沿海和长江沿岸地带构成的“T”形地域具有地理位置优越、经济技术雄厚、交通便捷等多项优势,应当作为全国的一级重点开发轴线,重点建设、重点布局以实现最佳的空间组合。点轴开发理论的实践意义,在于首先揭示了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即可能通过点与点之间跳跃式地配置资源要素,进而通过轴带的功能,对整个区域经济发挥牵动作用。因此,必须确定中心城市的等级体系,确定中心城市和生长轴的发展时序,逐步使开发重点转移扩散。

增长极理论在中国的创新直接促成了我国区域发展理念从以公平为中心的均衡发展向以效率为中心的非均衡发展的重大转变,形成了东、中、西部梯度开发战略。在国家宏观政策推动下,东部的极化效应得到发挥,吸引了包括海外资源和中、西部资源的大量涌入,在东部沿海从南向北依次形成了深圳、珠海、厦门和汕头四个经济特区,以及南沙新区、浦东新区、舟山群岛新区、滨海新区等四个国家级新区,辐射带动了“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三大世界级城市群的崛起。东部的率先发展为中、西部地区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并为东部向中、西部地区实施梯度转移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