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教育比较

台湾与广州小学教师功绩性薪资比较研究

林蓉仪 蔡孟翰林蓉仪,屏东大学教育行政研究所博士生,高雄市燕巢区凤雄小学校长;蔡孟翰,屏东大学兼任助理教授,高雄市燕巢区横山小学校长。

一 前言

教育具有促进国家经济发展与社会现代化的功能,更是提升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教育的成败,系于师资之素质;教师待遇会影响教师工作士气,甚至会影响整体教育质量与组织文化。从工作中获得的薪资对个人工作热忱有直接激励作用[1],所以好的薪资待遇可以留住好人才,激发教师工作潜能。

二 研究目的

教育在国家国力与经贸发展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台湾与大陆教育目标都是增进学生学习成效与培养国际人才,以提升竞争力。因此,深入了解台湾与大陆小学教师功绩性薪资的现况与异同,有助于两岸吸引优秀人才投入教育行业、提高教师服务热忱进而提升教育质量与成效,故本研究的目的为:

第一,了解台湾与广州小学教师薪资现况。

第二,比较台湾与广州小学教师薪资功绩性制度方面之看法。

第三,比较台湾与广州小学教师薪资功绩性执行方面之看法。

第四,提供未来两岸在小学教师功绩性薪资方面之建议。

三 研究背景概述

台湾与广州两地的经济成就,皆源自重视教育。以下分别对台湾与广州做一简要介绍。

(一)台湾

台湾是一个南北狭长的海岛,是位于亚洲大陆东南方、太平洋西侧的岛屿。

1.土地面积

约3.6万平方公里。面积不大却有着多变的地形地貌与景观。

2.行政区域

台湾行政区为6都(“直辖市”)、16县(市)。

3.人口

人口有2300多万人,由闽南、客家、外省、原住民及新住民组成,超过7成人口集中于西部走廊的6大都会区[2]

4.行业分布

台湾是个岛屿,没有取之不竭的天然资源,中小企业主要分布在6都[3]

5.地区生产总值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已达20629美元[4]

6.教育程度

15岁以上居民中,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占37.9%,高中职以上学历者占31.8%,中学以下学历者占30.3% [5]

7.教师薪资

依据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教师叙薪给与办法,目前初任教师(大学毕业)薪资为4万多新台币,较一般大学毕业者2.7万多新台币高。

(二)广州

广州位于广东省的东南部,是“丝绸之路”的海上起点之一,被称为中国的“南大门”[6]

1.土地面积

总面积7434.40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4.21%。

2.行政区域

广东省省会,下辖11个市辖区。

3.人口

常住人口为12700800人,以汉族为主;偏乡地区有63.59万人,分属55个少数民族。

4.行业分布

以粮食、经济作物、畜禽、水产为主,不乏优特品种。

5.地区生产总值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97588元(2011年),仅次于深圳。

6.教育程度

全市户籍人口中,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2442075人(19.23%),高中(含中专)程度2911417人(22.92%),初中程度4588455人(36.13%),小学程度1997102人(15.72%)[7]

7.教师薪资

广东省初任教师薪资每月约为3000元。在经济条件佳的广州,初任教师每月约为5000元。

由上可知,台湾相对于广州土地面积大、行政区域集中、人口数多且教育程度高些、教师薪资结构公开且一致。然而,广州有较优的天然资源与较大的经济发展潜能,地区生产总值更将迎头赶上台湾的水平。

四 相关文献探讨

从各国教师薪资制度来看,薪资结构与学历、职称、职务、级别、经验以及教师所在学校和地区的发展水平等有关,薪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福利待遇和各类津贴三大项[8]。薪资是指组织为员工提供的工作报酬,即组织为了换取员工对组织的贡献而给予员工的奖酬。

(一)教师薪资制度之给付基础

薪资给付的基础包含两个主要的部分,一为基本薪资,另一则为绩效薪资[9][10]

黄家齐归纳出三类薪资给付基础,分别为职务本位薪资、技能本位薪资、绩效本位薪资[11]

1.职务本位薪资

职务本位薪资是以工作难易程度、责任大小以及相对价值来决定该职务薪资的制度[12]

2.技能本位薪资

技能本位薪资针对员工所具备而能够应用的技能种类、数目,或所具有的知识以决定薪资[13]

3.绩效本位薪资

绩效本位薪资可分为两种形式,一为奖励薪资(incentive pay),另一则为功绩薪资(merit pay)[14]。奖励薪资是根据员工所生产的产品多寡而给予薪资奖励。功绩薪资是根据员工绩效表现决定其薪资调整幅度,以调薪为奖励方式。

合理的教师薪资可以吸引优秀人才投入教师行业。良好的教师薪资制度设计,则可激发教师的工作士气,提高教师专业技能,进而增进学校的效能,达成学校教育目标。因此教育主管机关应制定一套健全的教师薪资制度,从而使教师安心工作,提高其教学效率;且唯有合理的薪资,才能有助于经费资源的充分应用,以达成教育目标。

(二)教师薪资制度之功绩性观点

“功绩薪资制度”是将绩效与金钱报酬建立关联体系。它建立在两种认定之上:第一,教师工作绩效若有不同,管理者就应给予不同的回应;第二,管理者以金钱性的报酬响应员工工作绩效常是有效的工具。

1.功绩性的内涵

所谓绩效评估,是企业对其员工在过去某一段时间内之工作表现,或完成某一任务后所做贡献度之评估,并对其所具有的潜在发展能力做一判断,以了解其将来执行业务时的适应性及前瞻性,作为调整薪资及日后升迁、奖惩的依据。

而实施功绩薪资制时,应掌握之原则如下。

(1)塑造适宜之组织文化:可以避免不必要之抗争、排斥效应。

(2)权变设计:功绩薪资制度之设计,应有权变之观念,依各机关之个别环境而设计。

(3)员工参与:彼此之间有了充分的了解后,制度成功的可能性便会大增。

(4)以渐进方式实施:需靠经验之累积,逐步修正调整。

(5)发展多种有意义之激励报酬:避免单一之激励制度。

2.功绩性薪资的类型

薪资方案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法定部分,自动调增薪资,以创造组织内部之薪资公平;二是绩效部分,系目标导向,以短期为基底着眼于特殊目标的达成[15]。绩效薪资可划分为两大类型,一为功绩薪资,系按员工个人绩效等级(结果),调整员工基本薪资[16];二为变动薪资(variable pay),有助于激发组织潜能,并有效控制劳动成本[17],其类型可分为以下三种[18][19]

(1)按件计酬制(piece rates):按员工个人绩效发放,并不加到员工个人的基本薪资内[20]

(2)利润分享制(profit-sharing):按团队绩效发放,并不加到员工个人的基本薪资内[21]

(3)小团队诱因计划(small group incentives):按团队绩效发放,加到员工个人的基本薪资内[22]

功绩薪资制主要用于提高教育人员工作绩效,其精神是依照教师不同的表现叙薪。

由上述分析可知,功绩性薪资对于薪资制度来说,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和有效的策略,故本研究拟以功绩性观点来比较台湾与广州市在小学教师薪资制度方面和执行方面的异同,以供社会各界参考。

五 台湾与广州小学教师薪资现况

有关台湾与广州小学教师薪资现况,分叙如下。

(一)台湾小学教师薪资现况

台湾现行教师薪资采取职位薪给制及单一薪给制之混合薪给制,以教学年资与学历等间接指标来衡量教师个人的教学能力与专业知识,作为教师薪资发放之依据[23],涵盖项目如下。

(1)本薪(年功薪)。本薪是按照教师的学历、职务等条件,依照薪给表,决定其等级之高低。

(2)加给方面。“加给”则分为“职务加给”“学术研究加给”“地域加给”三种。

(3)奖金方面。“奖金”主要是指绩效奖金(或称为考核奖金)以及台湾行政主管部门为奖励领取“国库待遇”的军公教人员,按年度预算所支给的年终奖金。

(二)广州小学教师薪资现况

大陆地区地域辽阔,各省区市经济条件差异性极大,教师薪资没有统一的标准,而是由各省区市依据自己的经济条件制定。整体而言,大陆教师的薪资涵盖基本薪资、考核及岗位津贴,依服务所在地区经济状况而有不同的发放标准,在考核方面也由各校自定义考核办法分别执行之。

由上述可知,台湾与广州小学教师薪资现况有极大的差异性。台湾小学教师全省一致实行单一薪给制,依年资、学历、职务给予本薪、加给、奖金薪资,薪资结构与给予透明且公开。而广州小学教师薪资涵盖基本薪资、考核及岗位津贴,却因服务地区的经济条件不同发展出不一样的叙薪标准,薪资相关信息不公开且不透明,各校自行制定考核办法,作为年终考核奖金分配的依据,这部分较台湾教师薪资给予方式,有更为积极的作为。

六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个案研究法,汇集有关台湾与广州市小学教师功绩性薪资的访谈资料,以了解两岸在小学教师薪资功绩性制度方面与执行方面的做法和看法,并进行探讨分析。

(一)个别访谈

本研究采用个案研究法,研究过程为以半结构的访谈大纲访问两地的校长、主任与老师,并取得相关文件数据,再进行汇总、比对,期盼运用此方法深入了解台湾与广州小学教师薪资在功绩性方面的差异。

(二)访谈内容

针对本研究所欲探讨之主题,先拟定一份半结构访谈纲要,共有6题(其中有关台湾与广州小学教师薪资功绩性制度方面的访谈题目为1~3题,有关台湾与广州小学教师薪资功绩性执行方面的访谈题目为4~6题),以这6题分别对台湾及广州市小学校长、主任与教师进行访谈,具体如下。

(1)台湾或广州各级教育局是否制定了学校教师因功绩表现(如个人表现优秀、指导学生表现优异等因素)而加薪(金钱的酬劳)的相关制度或办法?

(2)贵校教师每月固定或非固定的薪资包含哪些项目?

(3)贵校教师绩效考核薪资若由领导者或行政组织(委员会)决定,金额是否有差异?

(4)您认为教师除因个人表现、研究发展、工作绩效、学术专长等功绩表现而加薪外,还可以因为哪些项目?

(5)您觉得教师因功绩表现而获得加薪的制度或办法公平吗?其理由为何?

(6)您认为教师因功绩表现优异而获得奖金酬劳,是否会激发教师的教育热忱?

七 研究对象

访谈对象的选择与背景说明如下。

(一)样本选择

本研究以台湾及广州小学教师为调查对象,针对两地的小学教师分别进行访谈。有关台湾及广州访谈对象的选择,说明如下。

1.台湾部分

个别访谈对象方面,将台湾分为北(台北市、新北市)、中(台中市)、南(高雄市)、东(花莲县、台东县)4个区,敦聘具有实务工作经验的大、中、小型学校之校长,兼主任之教师,兼组长之教师与未兼行政职务之专任教师共16人(见表1)。

表1 台湾部分访谈对象统计

资料来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2.广州部分

访谈对象为广州各区于暑假期间至广州大学进行在职进修之小学教师。访谈对象来自4个区(白云区、番禺区、荔湾区及天河区),访谈人员分别服务于公办及民营之小学,有校长或副校长、主任、教师,共8人。

由上述得知,台湾及广州访谈对象的选择有差异性,是因为笔者身处台湾,因地利之便,比较不受时空及经费的限制。而广州的访谈对象,距离较远,且当地校园较为封闭,不对外开放参观与访问。本次有幸于2013年暑假期间到广州进行学术交流,方能有此机会进行访谈。访谈人员无法均匀涵盖广州各区,是本研究美中不足之处。

(二)背景资料

台湾及广州小学教师的背景资料汇总如下。

1.以职务而言

(1)台湾部分:校长有7人,主任有5人,教师有4人。

(2)广州部分:校长(含副校长)有4人,主任有2人,教师有2人。

兹将上述访谈对象依职务汇总如下(见表2)。

表2 两地访谈对象代号一览

资料来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2.以学历而言

(1)台湾部分:博士有7人,硕士有9人。

(2)广州部分:8人皆为师范本科生。

兹将上述访谈对象依学历汇总如下(见表3)。

表3 两地访谈对象学历统计

资料来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八 研究内容分析

本研究经访谈做成记录,再加以分析比较,具体如下。

(一)台湾与广州小学教师功绩性薪资制度方面之比较

1.台湾或广州各级教育局是否制定了学校教师因功绩表现(如个人表现优秀、指导学生表现优异等因素)而加薪(金钱的酬劳)的相关制度或办法?

(1)台湾:台湾制定了成绩考核办法,全省各地都以此为标准。

(2)广州:全市没有统一标准,由各校自定义。

由上述访谈结果可知,台湾省通过制定教师成绩考核制度来考核教师的功绩表现,从而决定是否给予加薪。在广州市,因地域辽阔,各区的经济条件不同,所以没有制定统一的考绩奖励办法或制度,而是授权各校自定义考核办法,由学校全体教师针对考核办法实施项目逐一讨论后,再经学校会议通过后送上级机关核备后实施。

2.贵校教师每月固定或非固定的薪资包含哪些项目?

(1)台湾:台湾小学教师的固定薪资有本薪,依照学历及年资叙薪。非固定薪资则有退抚、公保、健保、不休假奖金、考核奖金、健康检查费、子女教育补助、年终奖金、导师费、职务加给、特支费、山地或离岛加给及个案参赛奖金。

(2)广州:广州小学教师固定薪资是基本薪资的60% ~80%,基本薪资依年资、学历、职级而有所不同。非固定薪资有绩效(基本薪资的20% ~40%)、岗位津贴及偏乡津贴等。受访者U提及:“我们学校较为特殊,教师薪资分别是:工资岗位+考核+课时(毕业班15元/课时,A主科B类科10~12元/课时)+出勤状况。”

由上述访谈结果可知,在固定薪资部分,台湾教师的基本薪资是依据学历起薪,再依服务年资逐年加薪,全省一致。广州教师的基本薪资是依据教师专业级别、学校聘任级别叙薪,各区因经济收入不同而有不同的给付金额。在非固定薪资部分,台湾教师只要符合资格,人人都可以拿到,尤其是考核奖金。而广州教师,需要依学期表现,与同事评比后才能获得奖金。

3.贵校教师绩效考核薪资若由领导者或行政组织(委员会)决定,金额是否有差异?

(1)台湾:台湾绩效考核内容皆为上级制定,金额高低依照个人年资学历及绩效考核结果而定。

(2)广州:由全体教师讨论而定,教师先自评,再送学校行政会议决定最后分数,依分数高低给予绩效奖金。其中受访者U提到,考核项目由学校行政团队决定,包括出勤、上课、表现等,课时也是决定薪资高低的要素。

由上述访谈资料可知,台湾教师的绩效考核有全省统一的对照标准,依个人学历、年资等级而产生差异。广州教师,考核准则由各校全体教师讨论,再送上级机关核备,所以考核内容是各校的权责,金额会因个人的学期表现而有所差异。

(二)台湾与广州小学教师功绩性薪资执行方面之比较

1.您认为教师除因个人表现、研究发展、工作绩效、学术专长等功绩表现而加薪外,还可以因为哪些项目?

(1)台湾:受访者B认为要有实质的贡献才会被列入考虑,H认为要有标准化制度。

(2)广州:因为是大家讨论出来的,所以应该都涵盖了。但受访者S、T、V说学校会于期末选出杰出教师,但不会额外给奖金奖励。

由上述访谈可知,虽然台湾在功绩性薪资方面无执行上的差异,但受访者普遍认为应依教学表现或多方面项目的达成程度而给予绩效奖金,只有这样才能激发教师的工作士气、提升教学成效。而广州的受访者指出,考核项目都是学校利害关系人共同讨论而得,大家已达成共识,公平性获得大家的认可,所以各校的考核项目应该足够多,不用再加项目了。

2.您觉得教师因功绩表现而获得加薪的制度或办法公平吗?其理由为何?

(1)台湾:所有受访者都觉得公平,但要有具体标准,如受访者K认为如有此制度(因功绩表现而加薪制度),老师会慢慢跟着上去。

(2)广州:公平,受访者Q、R认为由全校教师讨论决定项目及计分办法,就不会有争议。S、T、V则认为只有有特别表现,才有较高的考核奖金。

由上述访谈可知,台湾的受访者普遍认为,因功绩表现给予加薪标准的量化很重要。广州的受访者则认为因功绩表现而叙薪的制度或办法是学校全体教师共同讨论决定的,所以公平,若老师有特别表现,应该给更高奖金。

3.您认为教师因功绩表现优异而获得奖金酬劳,是否会激励教师的教育热忱?

(1)台湾:当然。受访者E认为要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实施。

(2)广州:肯定会的。受访者T认为若大家都领一样的,则会打击优秀的人员。U说会有激励作用,若表现不佳,公部门无法裁员,仅会将其调往偏乡或降级,民办学校则可以裁员。

由上述访谈结果可知,台湾与广州的受访者一致认为,若有优秀的表现,给予奖金激励,一定可以激发教育热忱、提升教学绩效,但对于表现不佳的教师应该有配套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奖惩并进,达到教育的目标。

九 研究结果

本研究依据文献探讨与访谈资料汇整,获得以下结果,分述如下。

(一)台湾与广州小学教师薪资的现况

台湾方面,全省各公立小学依据教育人员薪资办法,一律依学历、年资定薪级。广州方面,各区域经济条件不同,没有一致性的薪资给予办法,各区各校依自身经济条件而给予不同的薪资。

(二)台湾与广州小学教师功绩性薪资制度方面之比较

1.台湾或广州各级教育局是否制定了学校教师因功绩表现(如个人表现优秀、指导学生表现优异等因素)而加薪(金钱的酬劳)的相关制度或办法?

在台湾,政府针对高中以下学校的教师制定了统一的功绩考核办法。在广州,各级教育局没有制定统一的绩效制度或办法,而是授权各校自行制定,并送至所属的教育局核备。

2.贵校教师每月固定或非固定的薪资包含哪些项目?

台湾与广州有不同的固定及非固定薪资项目。在台湾,教师固定薪资为本薪、学术加给,非固定薪资则有退抚、公保、健保、不休假奖金、考核奖金、健康检查费、子女教育补助、年终奖金、导师费、职务加给、特支费、山地或离岛加给及个案参赛奖金等。在广州,固定薪资为60% ~80%的基本薪资,非固定薪资为考核奖金(基本薪资的20% ~40%)、岗位津贴、偏乡津贴等。

3.贵校教师绩效考核薪资若是由领导者或行政组织(委员会)决定,金额是否有差异?

台湾与广州教师绩效考核薪资均依年度考核成绩而有不同的金额。在台湾,行政机关制定了教师考核办法,采取平时与年终考核并进方式。教师依年度工作表现成绩而获得年终考核奖金与晋级提升。在广州,公办小学绩效考核由各校自行制定办法,一般为教师自评后交由学校行政单位做最后总评,依考评分数高低发放绩效奖金。私立学校则由行政单位制定考核办法,除教学表现外,授课时数也影响考核薪资。

(三)台湾与广州小学教师功绩性薪资执行方面之比较

1.您认为教师除因个人表现、研究发展、工作绩效、学术专长等功绩表现而加薪外,还因为哪些项目?

台湾与广州教师都认为不论是政府制定的制度还是学校教师共同讨论的办法,都已足够涵盖被考核教师的功绩表现。但台湾的教师认为考核的部分项目较为笼统,希望建立标准化的质量指标,从而有助于考核的执行,另外教师还要做出实质化的贡献,以使大家更加信服。

2.您觉得教师因功绩表现而获得加薪的制度或办法公平吗?其理由为何?

台湾与广州的教师都认为教师因功绩表现而获得加薪的制度办法是公平的。台湾受访者认为有此制度可让老师的教学绩效慢慢地提升,但需要标准化的指标。广州的受访者认为制度办法是全体教师共同讨论出来的,获得大家的认同,所以公平。

3.您认为教师因功绩表现优异而获得奖金酬劳,是否会激励教师的教育热忱?

台湾与广州的教师都认为因功绩表现优异而获得奖金酬劳会激励教师的热忱。台湾的受访教师进一步指出,所获得的奖励应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并必须与学生学习有关。广州的教师认为可以打破“吃大锅饭”的心态,私立学校甚至可以解聘考核成绩不佳的教师。

十 结论

依据文献探讨与访谈记录所得到的研究结果,本文归纳出以下结论。

(一)台湾与广州小学教师薪资现况

台湾与广州的教师薪资现况是台湾初任教师薪资普遍高于广州初任教师。台湾教师不论服务地区,皆能获得一致性的叙薪;广州教师因服务地区不同而有不同的薪资。由此可知,台湾教师的叙薪办法由省政府制定,所以不论服务于哪个县市或区域,都有相同的叙薪准则,较为公平。而广州区域辽阔,再加上区域政府财政存在差异,所以教师薪资会因服务区域及学校属性不同而有不同的标准,有同工不同酬的缺憾,且区域间教师流动不易,导致教师无从选择。

(二)台湾与广州小学教师对功绩性薪资制度面之看法

在功绩性薪资制度方面,台湾与广州教师对于项目的制定没有特别的看法。在台湾,教师的薪资内容及考核办法均由省政府制定,采取全省统一的标准,教师依循此办法获得功绩性薪资。在广州市,教师薪资内容及考核的基本项目由上级机关规定,但因各区政府经济条件不同,各区各校没有一致性给薪标准,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再呈上级机关核备。由研究可知,功绩性薪资制度不论是由省政府制定还是由全体同仁共同制定,均具备统一且标准的制度,获得大家的认同,所以不会产生争议。

(三)台湾与广州小学教师对功绩性薪资执行面之看法

在功绩性薪资执行方面,台湾与广州教师大部分认为制度所涵盖的项目足以考核教师的功绩表现,具有公平性且能激励教师的服务热忱。在考核执行上,台湾教师的考核由单位主管进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学期末送学校考绩委员会评定,最后考核成绩呈机关首长确认后依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奖金。由于考核奖金是政府额外编列给付,几乎人人都可获得,不影响他人的权益,所以大家都觉得公平。然而在广州,教师年度考核依各校制定的办法,先由个人自我考评,再送学校行政会议决定最后的考核分数。考核奖金是从全体教师基本薪资中提拨的一定比例金额,考核分数高低会影响个人奖金的多寡,间接影响薪资所得,但因为考核办法是经过讨论而定,所以大家也觉得公平。由此可知,无论办法是由上级机关制定还是由学校自行制定,只要获得大家的认同,执行时依规定办理,教师就都觉得公平。然而台湾的考核执行较容易出现“吃大锅饭”的心态,激励及提升教师教育热忱的成效不如广州市。

十一 建议

依据本研究结论,对两地提出以下建议。

(一)对台湾

第一,教师评鉴考核制度法制化,以促进并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技能与发展。

第二,建立教师绩效考核制度具体化的指标,并落实执行。

第三,建构绩效考核评量系统,兼顾平时或年终量化与质性数据。

第四,额外增加非竞赛之绩效奖金奖励,以激励教师士气,择优汰劣留用优秀人才。

(二)对广州

第一,建立公开、一致性的薪资和奖金制度,同工同酬,鼓励优秀教师下乡服务。虽然改革工程浩大,但可提升广州市整体教育水平,达长远成效。

第二,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标准化,降低各区域落差,避免造成同样优质教师有着差异极大的薪资所得。

第三,研究广州市各区的财政收支制度与法规限制,择取重点层面或领域设计适当的薪资奖励制度,以发展广州市小学学校特色。

(三)进一步研究建议

第一,继续进行不同学历和不同职务的研究,以及对于此问题看法的分析比较,以了解其间之差异。

第二,日后在受访对象的选择上,如果能择背景条件趋于相同者会更加适当,更有其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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