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科教结合推动国家知识创新体系发展

1.1 科教结合的国家知识创新体系

1.1.1 中国知识创新体系建设现状

1.1.1.1 中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概况

①国家创新系统概述。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了分析国家特征要素对于科学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一批学者提出了“国家创新系统”的概念,并发展成为理论。首次提出“国家创新系统”概念的是英国萨塞克斯大学(University of Sussex)科技政策研究中心的克里斯·弗里曼(Chris Freeman)教授,他在1987年以此概念分析“二战”后日本经济快速复苏的原因。Chris Freeman, “The National System of Innovation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Cambridge Journal of Economics 19(1995): 5-24.此后,国家创新系统成为一个新的研究领域。

1997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其研究报告中指出,国家创新系统可以定义为由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各种机构组成的网络,这些机构的活动和相互作用决定了一个国家扩散知识和技术的能力,并影响着国家的创新表现。我国学者王春法认为,国家创新系统是一种有关科学技术融入经济增长过程之中的制度安排,其核心内容是科技知识的生产者、传播者、使用者及政府机构之间的相互作用,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科学技术知识在这个社会范围内循环流转和应用的良性机制。王春法:《主要发达国家国家创新系统的历史演变与发展趋势》,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总的来说,国家创新系统理论的观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国家创新系统是促进科学技术知识在整个系统中流动与应用的一种制度安排。现代经济增长除了依赖劳动力和资本流动外,更依赖于知识流(以各种各样的科学技术知识形式体现)。知识经济将科学技术知识视为一种核心战略性资源,重视其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中表现出的巨大作用,因此,有必要设立这样一种促进知识生产、传播与应用的有关知识流的制度安排。

第二,知识流动效率直接影响一国的经济增长与创新绩效,知识流动是通过国家创新系统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而实现的,相互作用的路径与方式决定了一国的创新效率和水平。有效率的知识流动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缩短创新时滞。世界银行报告认为,对于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不能够迅速地消化、吸收和应用已有的科技成果是其经济落后的根本原因之一。世界银行:《1998~1999年世界发展报告——知识与发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

第三,国家创新系统可能会存在“系统失灵”。创新绩效依赖于系统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但如果各主体未能有效承担恰当角色或是匹配不当,系统失灵就会发生。例如,公共部门基础研究与工业应用研究之间不匹配,高等学校系统、科研院所系统以及工业界之间缺乏必要的知识转移与共享机制,都可能会导致系统失灵。政府有必要进行干预,打破制度壁垒,促进各主体之间有效率的知识流动。

②中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概况。中国当前正处在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攻坚期,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我国科技体制改革也进入了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新阶段。2005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确定了“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并提出要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在2006年1月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中央政府明确提出了用15年时间把中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

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

中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点包括:一是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并将其作为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二是建设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三是建设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四是建设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五是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国家创新体系实质上是把各类创新及创新主体和其他创新要素整合成一个系统,系统中各个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构成了国家创新体系的结构,并可以通过改变、调整它们之间的关系,使其互相协调与协同,从而使系统在整体上发挥出最优功能。在新时期,建设中国国家创新体系主要体现为优化组织与制度安排,从而在国家层面上推动持续创新,提高国家的整体创新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为提升中国的国际竞争力提供强大支撑。

1.1.1.2 知识创新体系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功能

知识创新体系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主要功能有四个方面:一是生产知识,尤其是开展实施原创性的基础研究,没有基础科学的进步,“创新”会受到局限,很难有重大突破,取得原创性的成果;二是培养和聚集创新人才,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根本;三是传承和孕育创新文化;四是强化与其他创新体系的联系,以知识创造为纽带,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其他创新体系的联系,特别是与技术创新体系的联系,促进协同创新,推动知识的流动、传播和应用,真正发挥知识创新系统的效力。

知识创新体系的重要功能是进行基础科学和企业技术的基础理论研究,生产前沿性、原创性科技知识。知识创新是技术创新的源头,科学的每一次重大突破,往往都会对技术的创新、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产生巨大的作用。科学研究的重大发现和理论突破往往孕育着新的知识革命,知识革命意味着知识体系、知识结构的大变革、大调整,必然引发技术和生产力方面的创新发展。当代信息技术、纳米技术和生物技术的迅速发展等无一不是建立在科学理论的突破之上。美国科学基金会的研究表明,美国近25年的经济增长,其50%要归功于以基础研究为动力的研究工作。只有以前沿基础科学研究作后盾,才能不断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增强国家经济发展的后劲。

培养创新人才是知识创新体系的重要功能之一。建设创新型国家,教育是源头,人才是关键。国家创新能力归根结底取决于人才的创新能力,人力资源对经济的贡献率正在不断上升。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作为知识创新体系的主体,有丰富的教学资源和科研资源,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摇篮。人才培育和成长需要一定周期和良好的环境,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多学科以及各学科综合交叉的学术环境,易于萌生新的学科或新的学科增长点,其研究成果也更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因此也更有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

文化传承和创新是知识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创新是人们发现或产生新事物、新思想、新方法的活动,包含观念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文化是创新的灵魂,开展创新活动首先要依赖于价值观和制度的变革,依赖于文化的变革。文化一方面为创新提供了知识和智力基础,另一方面为创新提供了思想背景和支撑体系,还为创新提供了确定其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的价值观及意识形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是文化传承和创新的主要场所,因此,知识创新体系的这一功能也是其他创新体系无法取代的。

知识创新体系可以有效地通过“人才”、“知识”这两个创新关键要素,将知识创新活动、技术创新活动和经济创新活动联系起来。知识创新体系作为国家创新网络的“节点”和“纽带”,发挥着集结与辐射作用,通过将知识生产、知识传播与知识应用衔接起来,有效地将各创新力量集结在一起,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国家创新能力的提升。知识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的核心,两者的相互交流与支撑能有效地提高创新效率。

1.1.1.3 中国知识创新体系的主体与结构

中国知识创新体系的主体是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同时要充分发挥企业和政府在知识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这些主体之间的联系,促进知识在各主体之间的流动,切实提高我国创新体系的整体效力。

①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是知识创新的主体。高等学校是科教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的主体。从世界主要创新型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高校创新不仅是实现创新人才培养的前提,也是构建国家创新体系的核心,是科技创新的源头和基础。芬兰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通过建立系统的知识创新政策体系来实施知识创新,利用知识创新带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美国国家创新体系的最大特点就是基础研究主要在大学中实施,美国大学实施着全国60%以上的基础研究;在所有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和地区,大学的功能主要是教育和科学研究,不同形式的科技和教育的结合是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

在我国,高等学校是基础研究的主力,是高新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是创新人才培养最主要的基地。第一,高校具有明显的人力资源优势。2014年,高校基础研究经费占全国的比例超过50%;科技部共批准立项“973”项目152项,高校牵头承担的有101项,占总项目数的66%;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共资助200人,其中高校133人,占总人数的66.5%。教育部原副部长杜占元在2015年高等学校科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高校共有科研人员33.5万人,基础研究人员15.5万人,占全国科学研究(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人员的49.1%。第二,高校拥有众多的科研创新基地和平台。截至2014年底,含筹建的国家实验室有19个,其中依托单位包含高校的国家实验室有11个,占全部的57.9%;截至2014年10月,依托高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有171个,占全部国家重点实验室的64%。教育部“高校创新驱动和科技发展 ‘十三五’规划战略研究项目”: “高校科技创新条件平台建设、布局与管理运行机制研究”。第三,高校是基础研究的主力军,2014年高校发表SCI论文19.5万篇,占全国SCI论文的比重为83%。第四,高校是科技创新及应用的辐射源。随着高校的“社会服务”职能和地位日益凸显,高校承担了越来越多的与企业合作的科研项目,包括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科技项目产业化等。

科研院所是知识创新体系的另一大主体。新中国成立时,几乎全盘照搬苏联集中型的科技体制,单独设置的中国科学院系统承担科学和技术研究,从那时起,科研院所便成为我国知识创新体系的主体。改革开放后,我国在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高校在知识创新体系中的作用不断凸显,但是科研院所仍然是我国知识创新体系的重要主体。第一,科研院所有丰富的科研经费,国家对科研院所的资金支持力度一直很大,2014年政府投入科研经费13015.6亿元,其中1926.2亿元投入科研院所,占政府科研经费的14.8%。第二,科研院所是促进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基地之一。2014年,中国科学院通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使地方企业当年新增销售收入3485.55亿元,比上年增长12.23%,利税470.28亿元,比上年增长10.44%。第三,与高校以自由探索为主要方式的研究不同,科研院所是我国任务导向型研究的主要机构,它更多地肩负着我国重大战略性研究的责任。

我国知识创新体系建设的重点是以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为中心,促进高等学校之间、科研院所之间及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之间的结合和资源集成。因此,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在知识创新体系内部也应有明确的定位,做到分工合理、竞合有序、优势互补。

②企业在知识创新体系中的定位。企业是技术创新体系的主体。对于知识创新体系而言,一方面由于知识创新成果具有典型的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特征,另一方面,作为知识创新基石的基础研究往往需要大量投入,且研究周期长、研究结果不确定,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标的企业不可能成为知识创新体系的主体。但是,这不等于企业完全不需要参与知识创新。企业结合自身需求,也需要组织和参与知识创新,开展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通过加强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形成知识创新网络,促进创新人才的培养与利用。

从科技发展的大趋势来看,企业提升知识创新能力非常必要。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兴起,全球科技创新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很多科学知识不仅能够直接应用到各个基础学科中,同时也具有明确的实用目的,能够立即形成产业化,而不再依赖从科学研究到技术开发再形成产业化这一传统路径,近些年蓬勃发展的纳米涂料行业就是例证。在科学技术研究中,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界限开始变得越来越模糊,科技创新链条更加灵巧,技术更新和成果转化更加快捷,产业更新换代不断加快。

在我国,企业的知识创新能力较弱,基础研究能力较低,基础研究经费绝大部分来自国家财政拨款。在国外的创新型国家,以美国为例,企业一直是基础研究的第二大投入者。2009年,美国基础研究经费支出达759.7亿美元,从来源看,企业占21.7%,联邦政府占53.2%,大学占14.2%,其他非营利组织占10.8%。刘云、安菁、陈文君、张军:《美国基础研究管理体系、经费投入与配置模式及对我国的启示》,《中国基础科学》2013年第3期。2013年我国企业基础研究执行经费只占全部基础研究经费总量的10.1%,其经费主要是通过承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从政府获得,而不是企业自行投入。在政策上引导和带动企业增加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潜力巨大,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

③政府在国家知识创新体系中的责任。以科学研究为核心的知识创新体系建设对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科技创新活动越来越体现出主体性、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由于知识创新关系到国家综合科技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各国政府在科学研究,尤其是基础研究领域都体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偏好与关注。政府在国家知识创新体系中应发挥重要作用,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资源供给,二是制度建设。

科学研究,尤其是科学研究中的基础研究,具有典型的公共物品特征——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公共物品的提供是不能依靠市场机制来调控的,市场在提供公共物品方面会产生市场失灵。作为公共物品,基础研究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效应,需要政府加大对知识创新体系的资源供给。资源供给包括资金配置、人力资本创造、平台建设和管理体制的创新。政府对基础研究的财政支出成为很多国家促进高校提升基础研究水平、发挥高校知识生产和扩散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基础研究本身对于高素质创新人才和团队培养具有重要作用。人力资本既是基础研究中知识发现和成果产出的核心资源,同时也是基础研究成果的重要表现形式。平台建设也是政府在基础研究中应当履行的重要职责,政府可以通过政策支撑、投入引导,汇集具有科技关联性的多主体研究要素,开展科研创新活动的集成系统。管理体制的创新直接关系着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效能和效率,应充分调动教学、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取得更好的成果。

国家创新体系的效率取决于各创新主体之间的合作,国家具有统筹安排和宏观把握的责任和能力,因此政府要加强制度建设,从顶层设计的角度促进创新效能的提高。制度建设主要包括要有效激励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基础研究活动,并分摊从事基础研究活动而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为基础研究活动提供具有前瞻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指导和规划,创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文化,提高基础研究的绩效。

④各主体之间需要协同创新。知识流动是决定国家创新体系效率的关键。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各类创新行为通常都可以抽象理解为增进或利用已有知识存量的活动,不同创新主体之间的互动总是伴随着知识在不同机构之间的流动,因此知识的容量和分布、知识流动的规模和效率、知识收集与处理能力都直接影响着国家创新体系的结构与效率。国家创新体系特别强调各创新因素之间相互作用的重要性,而不是仅强调某个环节和个体的作用。因此,积极推动各创新主体之间的协同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协同创新是一项复杂的创新组织方式,其关键是形成以高校、企业、研究机构为核心要素,以政府、金融机构、中介组织、创新平台、非营利组织等为辅助(支持和保障)要素的多元主体协同互动的网络创新模式,通过知识创造主体和技术创新主体之间的深入合作和资源整合,产生“1+1+1>3”的非线性效用。陈劲:《协同创新》,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协同创新有利于积极发挥国家有效的政策引导、产业界的需求拉动、活跃的高等学校前沿研究以及研究院所深入的以技术和科技体系为支撑的多方合作、优势互补的协同创新机制,鼓励官、产、学、研的开放共享和深度合作,进一步提高国家、产业与企业的创新及国际竞争力。

通过提升协同创新能力来构建国家核心竞争力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战略。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项目引导,使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协同创新的战略联盟,促进资源共享,联合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果。

1.1.2 中国知识创新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创造、传播和应用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基石和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关键。为了抓住知识经济产生的新机遇,1998年初,我国做出建设国家知识创新体系的决策,决定由中国科学院开展“知识创新工程”试点。高等学校“211工程”、“985工程”等的实施,对高校知识创新体系的建设也起到了推动作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作为我国知识创新体系的两大主体,二者在知识创新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第一,科技成果不断涌现,为我国科技发展做出了基础性、战略性贡献;第二,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第三,凝聚、培养和造就了一批高素质人才和高水平的科技队伍;第四,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积极成效,为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知识创新体系在体制机制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的知识创新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对知识创新体系在国家整体创新体系中的定位不够明确,各创新主体之间缺乏明确的分工和定位,而且主体相互之间缺乏有效的合作,协同创新机制缺失,导致知识创新系统的封闭与低效,制约了我国技术创新体系的发展以及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第二,“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是知识创新体系的核心内容,但是在实际的人才培养过程中,普遍存在教学与科研相脱离的现象,优质的科研资源没有充分进入教学过程,制约了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造成创新型人才短缺,国家创新系统难以获得可持续性发展。具体来说,存在以下问题。

①在顶层设计上缺乏高水平的国家科技与教育咨询机构。伴随着科技与教育的发展成为支撑社会、经济发展的引擎,科技体系与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体系成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为了提升国家的科技与教育决策水平,在宏观体制层面推进科教结合,很多国家都成立国家级的顾问委员会或咨询机构,协调科技、教育政策制定,以确保政策和计划与国家的发展目标相一致以及行政部门的工作得到恰当的协调,促进科学与教育领域的合作。当前,我国科技与教育政策制定主体多元化,彼此之间的联系较为松散,使得跨部门的政策决策往往出现不一致,各部门在制定预算以及优先发展领域方面也会出现偏差。国务院在1998年成立了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审议国家科技和教育发展战略及重大政策;讨论、审议科技和教育重要任务及项目;协调国务院各部门与地方之间科技或教育的重大事项。从职能实现的角度看,其成员大多来自政府职能部门,这一机构并非一个专业性的政策咨询机构,缺乏专家学者以及其他利益团体的广泛参与,在政策决策和执行方面缺乏有效的战略性研究基础。

为了加强对科技与教育发展战略的集中控制和决策能力,使目前的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形成有效的科技教育决策机制,我国亟待建立国家科学与教育顾问委员会,为国家科技教育发展提出意见和战略建议。

②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在国家知识创新体系中的定位不明,存在职能错位、重复竞争、合作不足等问题。我国知识创新体系的主体是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但是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在国家知识创新体系中的定位并不明确,两大创新主体之间不仅存在历史性和制度性的隔离和分立,同时还存在一定程度的职能错位。

第一,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定位不明。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之间相互独立,功能定位存在一定的重叠,二者之间在人员交流、资源共享等方面缺乏有效联系、沟通和合作机制,无法实现优势互补,发挥系统优势。在基础研究领域,国家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所之间未实现优势互补基础上的资源整合,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合理的重复竞争,造成科技资源的浪费。

第二,科研经费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配置不合理,研究型高校科研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不利于科教结合培养创新型人才。长期以来,高校科研经费投入严重不足。2012年全国研发经费为10298.4亿元,政府投入研发经费2221.4亿元,其中1292.7亿元投入科研院所,占全国研发经费的12.55%,占科研院所全部科研经费的83.46%;高校科研经费共投入780.6亿元,占全国科研经费的7.58%,其中只有474.1亿元来自政府,占高校全部科研经费的60.74%。如果从人均科研经费的角度看,则高等院校所占的比重更低。不难看出,国家科研机构的经费远远超出高校。从科技知识成果产出角度看,高等院校占据了全国基础科研成果产出的绝大部分。2013年,高等学校作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发表SCI论文16.1万篇,比上年增加3.0万篇。2006年以来,高等学校SCI论文占全国SCI论文的比重一直保持在80%以上,2013年该比重为83.7%。科学技术部创新发展司:《科技统计报告》, 2015年3月12日。因此,高校的投入产出比远远大于科研院所。这种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极端不匹配会造成两个严重问题:一是高等院校的研究潜力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影响知识创新的效率,更重要的是,高校科研资源投入不足,无法有效支撑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二是科研院所资源丰富,但没有全面参与到人才培养中来,科研与教育资源无法有效相互整合并实现优势互补,成为制约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瓶颈。

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作为我国知识创新体系的主体,建立科教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要求我们理顺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国家知识创新体系中各自的定位,明确各自的研究重点和研究领域,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通过多种方式促进它们的联合和合作,以实现两大创新主体之间的优势互补。

③目前的资源分配模式降低了高校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率,创新的资源配置方式亟待形成。在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挑战中,高校过度的外部资源依赖和控制是重要的问题之一,也导致高校缺乏创新活力。高校资源依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表现在高校对行政部门的资源依赖,使高校成了政府机构的下属组织,丧失了高校应有的办学自主权和大学精神。我国高校的经费很大部分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拨款,并且政府有权决定这些资源的分配和使用。这种行政化的资源配置方式弱化了高校自主行动的能力和积极性,降低了资源的使用效率。二是目前行政业务部门的资源分配方式并没有考虑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教学与科研的长远发展,使得高校难以从长远的角度考虑自身的建设。

我国政府的财政拨款占到高校经费的一半左右,这与许多发达国家公立高校的情况大致相当,而发达国家的高校之所以没有出现类似于我国这样的资源配置行政化模式,是与其资源配置的社会化机制分不开的。资源配置的社会化指资源预算和分配的中介化,即在资源配置过程中打破单纯由行政系统决定的封闭模式,将相关权力移交给社会第三部门,例如,将高校的经费编制和拨款权力给指定的专门委员会,使高校摆脱对行政部门的资源依赖。此外,在资源分配方式上,应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稳定性的拨款,主要根据科研和教学的需要来进行科学预算;二是竞争性的经费,主要以科研项目的方式由基金会之类的机构来分配资源。只有这样,才能降低资金分配中可能出现的权力“寻租”和腐败,提高资源分配的科学性和经费的使用效率。

④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科研与教学分离的问题。我国高校内部科研与教学相分离、与人才培养相割裂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一现象与我国目前高校的管理机制和激励评价机制有直接关系。在相关科研与教学的工作中,一方面表现为对教学、科研在高校的作用没有从高校实际出发给予适当的定位,而是根据上级行政部门的要求,时而强调教学,时而强调科研;另一方面表现为对教学的重视往往表现在形式上,而对科研工作更多地重视科研成果的数量,忽视教学和科研质量的提高。高校往往重视科学研究的成果,而忽视了科学研究培养人才的作用。

知识创新体系建设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支撑,大量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根本。在高校的培养人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这三项职能中,培养人才是其最基本和核心的职能,高校要重视科学研究的育人作用,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培养人才,要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高等教育,强调增强高校科研能力建设,要进一步明确科学研究在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中的作用。

随着科学知识的创新越来越向前沿和高端发展,传统的课堂教学的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对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需求,而是需要通过让学生参与科研和实践活动,教师把最新的科研成果和科研方法传授给学生,做到科研教学相结合,依托科研优势,将科研的新思维、新方法、新技术和新资料等运用于教学,贯穿人才培养过程,包括开设新课、更新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方法等手段,通过各种方式促进教学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真正实现以高水平科研支撑高质量教育。

⑤协同创新机制缺失,存在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相分离的问题,科技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在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世界各国追逐高端价值链,产品之间的竞争变为创新链之间的竞争、创新能力和效率的竞争。提高创新能力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为经济繁荣的关键。目前我国的科技发展与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问题,科技服务经济的能力有待提升。从科研成果转化的角度看,我国的科学技术成果质量不高、转化率较低,没有起到知识应发挥的作用,对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的提升作用有限。我国目前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能力弱,高技术产业化程度低。据科技部估计,我国每年取得的国家级重大科研成果在3万件以上,省部级的科研成果更多。而在国家级的3万余项科技成果中,只有20%左右的成果转化并批量生产,其中能形成产业规模的大约只有5%;每年的专利技术有7万多项,但专利实施率仅为10%左右;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0%左右,其中高新技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仅为2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的贡献率。来自教育部的调查结果表明,我国高校目前虽然每年取得的科技成果在6000~8000项之间,但真正实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还不到1/10。朱希铎:《科技成果转化到底应由谁来推动?》,中国科技网,http://www.wokeji.com/zhengwu/zbft/201409/t20140915_818073.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5年9月15日。

成熟的国家创新系统是分工明确且各要素之间能够有效协作并最大限度发挥自身能量的系统。创新既不单纯是企业的事情,也不单纯是高校或科研机构的事情,它需要动员社会各种力量有效合作和沟通。因此,我国知识创新体系的另一个重点是,要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为着力点,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提高科技服务经济的能力,解决科技经济“两张皮”的问题。

⑥缺乏对高校的分类管理,高校办学目标趋同,缺乏活力和竞争力,高校培养的人才与企业需求有较大差距。科技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关键都是人才,培养大批创新型人才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石。自从1998年高等学校扩招以来,我国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大量增加,但是教育质量问题堪忧。在我国的就业市场上,一方面企业难以招到合适的人才,另一方面又有大量高校毕业生找不到工作。根据世界经济论坛的一项统计,美国81%的工程专业毕业生可以立即胜任工作,印度只有25%的毕业生做得到,而中国的这一比例是10%。王佳颖、王庆环:《高校毕业生如何较快胜任工作?》,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12-11/28/c_124012658.htm,最后访问日期:2015年11月28日。因此,如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培养适合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已经成为关系到我国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问题。

高校的多样化是高校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一国高等教育系统创新活力的主要表现。不同类型高校的相互合作和竞争,能够更好地服务国家、行业和地区发展,满足不同的社会需要。但是,我国高校长期以来存在定位不清、目标不明、任务模糊等问题。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以及社会服务方面对国家和社会的需求反应迟缓,脱离实际,盲目竞争,导致我国高校千校一面。目前,尽管高校的办学目标趋同现象有所改善,但未从制度上根本解决。为了获取资源,部分高校一味地贪大求全,改名合并,造成了大而无为、效率低下、合而不并等弊病,使得某些特色鲜明的行业型高校和主要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高校逐渐降低了竞争力和活力。

今后的教育改革要做到,大部分高校的人才培养和研究工作应侧重于技术、技能及其应用,创新也将无处不在地融合于具体应用之中。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开发机制,避免培养与使用脱节,实现人才结构和人才知识能力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缓解人才供需结构性矛盾。

⑦中国基础研究投入不足,缺少原创性基础研究成果。基础研究是探索性、创造性的工作,原始创新是基础研究的内核。但是,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基础研究投入严重不足。基础研究在2004年达到接近6%的最高水平之后持续下降,2011年为4.7%, 2012年为接近4.9%。2013年,我国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经费占全国科研经费的平均比例分别为4.7%、10.7%和84.6%,而2013年美国的这一比例分别为16.5%、19.2%和64.3%。我国基础研究投入比例不仅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大多数发展中大国。除了比例失调,还存在结构失调问题,企业基础研究占其研发投入的比例过低,大学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不够,公共研究机构则承担了过多的试验发展项目。基础研究经费比重的长期“低迷”,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研发结构的失衡,导致经济与产业发展后劲不足,难以跳出跟踪模仿、数量扩张的发展路径。

虽然我国基础研究的整体影响力、高校基础研究产出的影响力与世界平均水平的差距在逐渐缩小,但在重大原创性科学研究方面与世界平均水平差距巨大。缺乏高水平基础研究成果是我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从基础研究产出的几个关键指标来看,尽管近年来我国论文产出数量不断提升,但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原创性成果仍然较少。以SCI为例,2005~2015年(截至2015年9月)我国科技人员共发表国际论文158.11万篇,继续排在世界第2位,数量比2014年统计时增加了15.4%;论文共被引用1287.60万次,增加了24.2%,排在世界第4位,位次保持不变。中国国际科技论文被引用次数增长的速度显著超过其他国家。我国平均每篇论文被引用8.14次,比上年度统计时的7.57次提高了7.5%。世界平均值为每篇论文11.29次,我国平均每篇论文被引用次数与世界平均值还有一定的差距。在2005~2015年间发表科技论文累计超过20万篇的国家(地区)共有20个,按平均每篇论文被引用次数排序,我国排在第15位,与上一年度统计相同。每篇论文被引用次数大于平均值(11.29次)的国家有12个。瑞士、荷兰、美国、英国、瑞典和德国的论文篇均被引用次数超过15次。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国际科技论文统计结果》, 2015。较低的基础研究水平制约了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也使得技术创新缺乏源头和基础。我国下一步科学研究的重点,应实现从数量增长为主向质量跃升为主的转变,开展重大原创性研究,催生重大原创性科研成果。

1.1.3 科教结合引领国家知识创新体系建设

1.1.3.1 科教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的内涵

知识创新体系是由与知识的生产、扩散和转移相关的机构和组织构成的网络系统。科教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中的“科教结合”是指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的有机结合,这主要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第一,在管理体制层面上,要做好知识创新的两大主体——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有机结合,使得它们之间形成定位明确、竞合有序、优势互补的两大主体。第二,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层面上,要求二者在培养人才和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中,做到科研与教学充分融合,以高水平科研支撑高质量教学,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同时高质量人才又进一步推动教育、科技事业的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构建科教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是以创新型人才培养为核心和基础,以科技、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为着力点,以提升前沿科研能力和孕育创新文化为主要内容,以改革试点为主要形式,通过知识创新体系促进国家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高端人才培养和推动国际科技合作交流,以提升我国创新系统的整体实力。

构建科教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当前要以实施国家科技、教育、人才三个中长期规划为契机,以协同创新为纽带,以建设高绩效国家创新系统为目标,充分发挥知识创新在前沿知识生产、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1.1.3.2 科教结合“引领”国家知识创新体系建设

在知识经济时代,国家创新体系更加强调知识的持续创新和高效运用。只有建立适宜知识创新体系,促使知识在生产、传播和应用等各环节畅通流动、充分共享的体制机制,才能使经济社会的发展真正建立在知识资源的最佳配置和合理利用上。实行科教结合战略,正是中国建设合理高效的国家创新体系体制机制的必然选择。

①科教结合的理论基石: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不可分离。从国际经验来看,科研活动(尤其是基础研究)具有双重功能:一方面是认识自然界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难题,另一方面是培养科研人才,二者密不可分。一流的科研活动,一定需要新鲜血液补充,新的人才带来新的观点、新的思维和新的视角。而创新人才的培养,又必须通过从事科研活动,来锻炼培养未来科研人才的观察能力、动手能力以及综合分析的能力,它们互相依赖、互相促进。

A.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能提高基础研究的效率和质量。

第一,从知识经济学的角度来说,科研与人才培养相结合可以提高整个科研和教学系统的效率,尤其是基础研究的效率。科研是一项复杂的知识活动,每一项科研成果的出现都可能需要很多次甚至无数次的实验,这是培养学生的最佳场所。以引力波的发现为例,数千名大学生和数百名博士生参与到这一研究中,成为高校最重要的人才培养的场所。从另一角度而言,基础研究工作的不确定性大,有时可能不能获得“有用”的成果,但在科研过程中让学生参与其中,使学生在科研中得到培养,那么学生便是立即有用的“成果”。

第二,从知识系统的角度来说,知识的生产、传播与应用相结合可以提高系统的效率。教学与科研是相互联系的,包括有形联系(科研知识应用于教学,即新知识的传播)和无形联系(科研对学生的科研态度、知识掌握方法的影响和发展以及教学对教师科研欲望的激发)。教学活动和科研活动都是对知识的传播和交流,只不过教学侧重于知识的整合和运用,科研侧重于知识的发展。新知识的发展需要不断有人挑战固有的理论,教师向学生传播知识的过程是对知识的再加工和创造过程,这一过程不仅促使教师进行更深入的思考,学生由于没有受到固有知识、固有观念以及权威的束缚,也更有可能对固有知识提出超越传统观念束缚的新想法,促进新知识的产生。

B.科研活动与教学活动相结合能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率。

第一,科教结合是当今时代对人才培养的必然要求。现代科学知识更新速度快,知识淘汰速度快,社会发展无止境,学无止境,社会需要的是能够终身学习、不断更新自身知识的人才。传统的知识传授型教学模式下培养的人才已经不能满足时代的需求,这要求高校必须在学生获取知识的能力、方法手段上下功夫,通过科研促进人才的培养。

第二,科学研究能强化学生科学方法、创新思维、探索精神的培养,提升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创新人才培养的必修课。“以发现为特征”的科学研究能够帮助学生理解和应对未来世界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培养学生的知识学习能力、分析能力、推理能力、实证分析能力、逻辑思考能力等。科研与教学相结合有助于培养独立学习能力,能够提高学生的创新、分析和推证能力,这些是学习中难以学到的,并且有助于学生的终身学习。

第三,科研型教学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而在我国的高等教育中,“填鸭式”的知识型教学方式使得学生独立思考的训练太少,学生缺乏主动性思考,通常是被动型上课,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创造性感到不足,学习兴趣和动力缺乏。科研是一种自主探索型的学习方式,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会自主发现问题,发现问题的过程能够激发学生探索的热情。在国外高校的教学方式里,能够很好地做到多给学生自主研究和探索的空间,这一点很值得我们学习。

第四,科研能够提升学生的批判性思维,使其敢于向权威挑战、向书本挑战。批判性思维是科技创新的基础。在科学探索中,客观条件在不断变化,科研结果也在不断变化,新的科研成果需要不断挑战旧的科研成果,具有学习的批判性思维成为科研的必要素质。通过在科研中学习,学生能够不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这一过程能够提升学生的自主思考能力、形成批判性思维、破除对权威和书本的迷信。科研型学习的这一功能也是传统教学方式所不具备的。

②从科教分离走向科教结合的中国高等教育。新中国成立初期,几乎全盘照搬了苏联集中型的科技体制,由单独设置的科学院系统承担主要的科学和技术研究,高校调整为教学机构。这种体制从一开始建立就充满争议,20世纪50年代,一些综合性大学提出要结合教学开展科学研究,并由此引发了高校科学研究问题的讨论。1957年,受苏联科学院附设西伯利亚大学模式的影响,中国科学院向中央领导提出建立一所大学的想法,以克服科教分离的弊病,于是1958年成立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改革开放以后,高校既是教育中心又是科研中心的定位逐步明晰。1987年原国家教委发布了《关于改革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高校开展科研既是人才培养的需要,也是促进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必须置于重要地位并积极开展。1995年“科教兴国”战略提出,“211工程”和“985工程”启动,高校的科学研究得到空前发展,科研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科研经费大幅增长,科研成果也不断涌现。

从高校内部看,虽然高校的科研地位在不断上升,但是这并没有引起对科学研究的育人功能的重视。在传统的教育、科研理念下,将高校的科研与教学活动分离,导致高校的“科研教学双中心”,始终无法处理好教学与科研之间的矛盾。而且,随着评价体系的过分功利化,教学、科研“两张皮”的问题更难以解决。

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关系看,虽然经过多次科技体制改革,高校的科研功能不断加强,但在我国这种特殊的体制下,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之间存在定位不清、分工不明、科研资源配置不合理、竞争与合作关系混乱等问题,造成科研资源的严重浪费,因此,加强二者的顶层融合很有必要。

如何从“科教分离”走到“科教结合”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必须正确面对和妥善解决的问题。科学家钱学森先生曾多次质疑,“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的人才”,他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没有一所大学能够按照培养科学技术发明创造人才的模式去办学”转引自周光礼、马海泉《科教融合:高等教育理念的变革与创新》,《中国高等教育》2012年第8期。。而所谓“培养科学技术发明创造人才的模式”关键即在于确立“科教结合”理念,明确科研育人的地位和作用,探索科教结合的规律和特点,解决好科研、教学“两张皮”的问题。

③科教结合引领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实践。通过科教结合方式促进知识的生产、应用和传播,促进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并进一步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进而促进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率的提高,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

通过科教结合方式产生的基础研究成果能够促进产业效能的提高,产业的兴起和发展依赖于科学原理或技术的基础研究。目前,科学与技术之间的传统界限日益模糊,科学研究、技术发明与产品创新之间相互促进的趋势更加明显,产品更新速度与技术更新速度同步加快。国家之间的竞争已前移到原始创新阶段,原始创新能力、关键技术创新和系统集成能力已经成为国家之间科技竞争的核心,成为决定国际产业分工地位和全球经济格局的基础条件。

美国学者曼斯菲尔德(Mansfield)通过对美国公司的大量研究指出:近年来,美国企业对学术研究的依赖程度正在逐步提升,学术研究对技术创新的贡献率也在逐渐增加;美国大学研究的社会回报率已接近30%。例如,美国大学在纤维光学和激光方面的研究创造了电信技术的变革,为美国带来了史无前例的经济增长;美国大学在20世纪70年代实施的重组细胞DNA技术的研究,开启了美国生物工艺学工业的大门;美国大学在治疗或控制100余种植物、家禽和牲畜疾病疫苗方面的研究以及发展高产量、抗病性水果、蔬菜及谷物方面的研究,带来了农业的彻底变革;美国大学在卫星摄像技术方面的前沿研究,在太空探险、天气预测、环境监控和军事监视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从世界主要创新型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促进科教结合是目前很多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核心和关键。例如,芬兰在《国家创新体系评估政策报告》中提出,创新是教育、科研以及创新系统的建设。“芬兰国家创新体系与其说是企业的创新、技术的革新,不如说是教育的改革和科学研究质量的提升。”范瑞泉等:《创新科研体制,推进科教结合》,《中国高校科技》2012年第9期。

美国非常强调高校的高水平研究和人才培养对创新的基础性作用,全国60%以上的基础研究都在高校中进行。美国在创新人才培养的过程中,通过设立本科生科研计划、向本科生开放国家实验室等方式,加强高水平科学研究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美国许多著名的国家实验室设立在高水平大学,通过国家实验室与高校强强联手的形式,实现科研与人才培养的相互支撑,如芝加哥大学的费米实验室、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劳伦斯实验室等。

法国大学和国家科研中心(CNRS)主要通过建立混合研究单位(UMR)和协作研究单位(URA)来实现合作。大学和科研中心的合作促进了双方人员的流动:科研中心约有70%的研究人员在各大学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而大学的教学、科研人员,有50%在国家科研中心从事研究工作。

德国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一个重要特色是发挥校外科研机构的独特优势。以马普学会为例,截至2012年1月,该中心有员工17019人(其中5378名为研究员),同时有13456名博士后、博士、学士、学生助理研究员和访问学者在此进行科学研究。德国马普学会为了加强与大学的合作,对大学开放专业设备、实验室和图书馆,与大学联合资助重点、特殊研究领域,并允许大学的教职人员申请成为马普学会客座研究员,甚至领导马普学会的研究小组。

为了提升科教结合对国家创新体系的引领作用,世界上很多国家相继从国家层面,将教育与科技的管理与组织机构整合起来,共同推进科技进步、人才培养和经济发展。1994年,德国联邦教育与科学部和联邦研究与科技部合并,成立了“联邦教育与研究部”,将前沿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紧密联系起来。2008年,韩国将教育部与科技部合并成为“韩国教育科学技术部”,以免发生职能重复,造成各领域之间的矛盾和资源浪费。2007年,新一届英国政府组建儿童、学校与家庭部和创新、高校与技能部(DIUS)。该机构负责英国高等教育的“拨款、发展和质量”工作,推动政府有关促进国民技能提高的项目,促进对研发、科学、创新和技能领域的有效投资,从而确保英国在全球化经济中拥有具备竞争力的劳动力,并最终推动英国实现使自己成为“全球科学、研究与创新最佳之地”的长期目标。

中国机构层面的“科教结合”模式在不断创新,很多高校和科研院所采取了很多措施促进科研与教学结合。比如,清华大学举办了“数理基科班”、“清华学堂班”等项目实行科教结合。在这些项目中,邀请各个领域高水平的科学家和工程师等到学校给学生上课,把学生送到最先进的实验室和企业去实习和实践,培养了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从1995年起,清华大学开始实施大学生研究训练(Students Research Training, SRT)计划。该计划旨在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本科生较早接受科研训练,了解工业界,了解社会实际,锻炼实际才干,是贯彻教学和科研相结合的方针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新探索。该计划在跨学科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方面效果显著。清华大学逐步将学生科研能力培养纳入本科生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评价体系,要求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科研能力训练的学分才能合格毕业。

中国科学院也重视科教结合工作,在2009年成立了“科教结合工作指导委员会”,充分利用丰富的科研资源,探讨科教结合培养创新人才的模式。中国科学院设立了科技英才班、联合共建项目、研究生公共教学实验平台等科教结合项目,启动了“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计划”项目等。

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的合作也在不断探索之中。中国科学院与高等学院合作共建了一些研究机构和平台,如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由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等18个单位共同组建。

1.1.3.3 科教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的运行机制

①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的持续互动机制。为了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的应有作用,中国应该充分借鉴其他发达国家成功经验,明确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在国家知识创新体系中的作用和任务,促进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的融合与交流,包括科研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公共研究机制以及共同培养人才机制的建立等,不断改善中国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的联系与合作机制,使两者相互协同,共同成为国家知识创新体系的基础平台。

第一,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之间应分工明确,优势互补。从世界范围看,虽然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和一流水准的研究机构是国家创新体系中最为核心的部分,同时也是科学技术创新特别是原始性创新的主要来源,但是两者的功能重点还是存在一定的区别。研究型高校应成为基础研究的主力,应更多地在政府的公共资源资助下,进行自主探索的基础研究,以提供公共科技知识等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政府科研机构则应该更多地肩负起战略性研究的责任,要更多地从事与特定政府部门职责密切相关的公益性和长期积累性研究。

第二,破除阻碍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之间合作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二者之间的协同创新。我国的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之间需要加强协同,通过共建机构和平台、加强人员交流和项目合作、联合培养学生、共同推进科研成果转化等加强合作,以提高我国知识创新体系的整体效率。

第三,建立合理的资源配置机制,使得资源在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之间分配合理。资源配置方式决定了知识创新的效能和结构,我国亟须改变目前的资源配置方式,调整资源供给模式,合理配置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经费,加强高校的保障性经费配置。

②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内部的科研与教育相结合机制。科教能否融合,科技资源能否很好地转化为教学资源,人才培养能否为科研机构提供优秀的人才并推动科学技术研究的发展,关键在于教育与科技的体制机制。科教结合提升高等学校及科研院所的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需要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科技发展与创新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以强化科教结合为核心,加快科教结合的高等学校及科研院所制度建设;以创新发展为动力,深化高等学校及科研院所科研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改革;以促进学科融合、资源整合为战略选择,实现科技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能力同步提升。

第一,引导高校教师重视科研育人,使科研育人成为高校及教师的自觉行动。中国高等教育正处在重要的转型期,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必须全面提升高校科学研究对人才培养的贡献率。

第二,坚持科研的育人性和教学的学术性,构建教学和科研工作协同创新的机制。周光礼:《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深层次探索》,《中国高等教育》2012年第10期。要以“探究式”教学代替简单的知识传授,着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的素质和创新能力。

第三,改变教师评价体系,设立与科教结合相适应的激励机制和制度保障。高校和科研院所作为重要的人才培养单位,要将人才培养引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考评系统,保证科研人员有足够的时间投入培养学生的工作,保证研究生参与研究不仅仅是为导师服务,更是提升自身的科研能力,从而推动科研与教育结合。

第四,改革高校管理体制。我国高校的管理体制是由原来的教学管理体制发展起来的,而随着高校科研活动的不断强化,高校应打破教学和科研管理从上到下分属两条线的条块管理模式,建立一套能够促进教学与科研良性互动的管理机制,实现教学与科研管理的有机结合。

③科教结合促进产业发展的机制。由于科技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世界各国高度重视科技成果产业化,采取了很多有意义的制度尝试。为了提高科技对经济的提升能力,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产学研合作、大学科技园、校办企业、科研院所改制等,对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与发达国家比较,我国科技对经济的提升能力不够,科研成果向经济转化差距较大,还存在很多制度性障碍,还有很多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

第一,提高对产学研合作的认识,推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产业的合作。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推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既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实现社会服务功能的需要,也是当前我国企业创新能力较弱的客观要求,更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使命。在产学研合作中,企业是核心,发挥主导作用;高等学校是主力,发挥创新源的作用;政府指导和引导,发挥协调、支持和推动作用。应提高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对产学研合作的认识,制定合理的包含推动产学研合作内容的考核指标及制度,并纳入有关机构及主要负责人考核系统。

第二,完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识创新及科技产业政策体系,促进知识流动,实现规范发展。政府以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来规范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识创新和科技产业化中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他相关机构之间的利益关系,促使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识向产业流动,防范产学研合作的风险。要进一步明确产学研合作中高等学校、国家大学科技园、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的地位。注重已有政策的实施和评估,及时解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产业合作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产业发展中的新问题。

第三,推进科技中介机构的建立和发展,加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产业的信息交流。制定科技中介机构条例、实施细则和相应的政策、法规,提高科技中介机构的社会地位及合法介入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机会,鼓励科技中介机构规范经营、合法盈利,使科技中介机构能够在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加强企业与高等学校之间及人员之间的学术、技术交流,企业、科技中介机构应派人参加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举办的学术讲座、研讨会,及时了解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研究方向和动态,从中发现有应用前景的研究项目和课题,以便加强联系并给予资助和扶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教师、研究人员及学生应经常前往相关企业去了解企业在生产及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及行业发展方向,使研究工作更好地为产业、为企业、为生产服务。

第四,明确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权利归属及利益分配机制,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知识产权制度是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产业合作关系影响最显著的制度安排。对中央、地方政府资助或国家财力资助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的归属、许可转让和利益分配等制定可操作的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明确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作为中央、地方政府资助或国家财力资助科研项目发明专利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对其发明专利许可或转让中的权利和义务、职务发明人与科研人员的正当权益和行为规范做出可操作的明确规定,其中应包含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发明专利必须进行转让和利用方面的要求。对于经技术评估后学校不予申请专利的发明,建议发明的所有权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教师、研究人员或发明人自由申请专利。政府、高等学校及企业(行业)应共同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在产学研合作中推动规划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