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时期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前沿研究
- 郑又贤
- 8998字
- 2020-08-29 04:49:26
第六章 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需要解决六大矛盾
2005年12月23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下发《关于调整增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所属二级学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明确规定:“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增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所属二级学科。”《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 5号)(以下简称《意见》)则进一步强调要“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学科支撑”,并提出了许多相应的措施和要求。关于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中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中宣部和教育部的要求已经非常清楚,工作思路也日趋明晰,所有的关键都在于如何将之贯彻落实。但问题恰恰在于,基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各高校在具体贯彻执行中出了偏差,至今仍存在如下六大矛盾或难题亟待进一步探讨和破解。
一 学科归属管理:历史既成状况与现实调适要求的矛盾
2005年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下发《通知》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随即上升为一级学科来建设,而且取得了许多明显的成效。但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以及与之密切联系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归属管理上,大多数高校由于历史原因所形成的状况同中宣部、教育部所提出的调整要求存在比较大的差距;甚至在各高校作出相应调整后,依然达不到中宣部和教育部的调适要求。这是一个矛盾,而且是一个很难解决的矛盾。
关于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归属管理问题,《意见》已经作出非常明确的规定:“各高等学校应当建立独立的、直属学校领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该机构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机构,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的依托单位。其职责是:统一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负责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相关管理工作;负责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梯队建设等工作。”这里起码包括两个要求:一是要“建立独立的、直属学校领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不能和其他的部门或教学机构混在一起。二是明确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的依托单位”,即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其所属二级学科的学位点或重点学科点等挂靠在这个二级机构。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的上述规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为,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角度看,如果解决不了组织机构设置问题,那就使得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处于没有专门的机构去管、没有专门的人去干的混乱或松散状态。貌似大家都在抓思想政治理论课,实际上并没有按规范在管理,没有按规范在建设;看起来也有人在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可是没有得到应有的肯定和鼓励,尤其缺乏进一步发展提升的平台和条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的上述规定既有利于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建设,又有利于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的水平,乃属势在必行。
综观全国各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管理的现实状况,同中宣部和教育部的要求还有比较大的差距。这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分析。
1.从各高校“建立独立的、直属学校领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来看,无论是在2008年《意见》刚下达之时,还是在各高校已经作出相应调整之后的今天,都同《意见》的要求存在比较大的差距
在2008年《意见》刚下达之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机构的设置主要有三种类型。(1)“独立型”思想政治理论课(原称“两课”,下同,不另注)教学机构。继续保持原有的马列主义教研室(部)建制,专门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科研和管理。这是少部分学校的情况。(2)“混合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机构。这也有四种做法。一是在马列主义教研室(部)中设置各种专业,但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和管理为主体。二是设立“人文社科部”“基础教学部”等,但仍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管理为主体,兼设社会科学类的其他专业,并兼管公共外语、体育等课程。三是一班人马、两块牌子,即同时挂出“马列主义教研室(部)”和“公共管理系”等牌子。四是成立政治学院或法学院等,以专业培养和发展为主体,下设三级机构“马列主义教研室”,专司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与管理。这是绝大多数高校的做法。(3)“松散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机构。就是把各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分解到各专业学院或系去承担。这是少数高校的做法。在上面三种做法中,根据《意见》要求,第二、第三种都属于应该调适之列;第一种虽然在建制上基本符合,但毕竟只是少数,而且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及学位点的依托上仍然相去甚远。这也正是《意见》提出独立建制的重要原因。
在2008年《意见》下达以后,特别是教育部对各高校的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采取了更具体的措施,甚至把它们纳入学校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程度不同地推进了各高校“建立独立的、直属学校领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目前来看,上面所提到的“松散型”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机构在明显减少,而“独立型”的教学机构在明显增多;但是“混合型”的教学机构依然有很大的比例,而且那些已经冠以“马克思主义学院”或“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之名的单位,还有一部分在招收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专业之外的本科专业学生。
对于上述问题的解决,一是继续发挥教育部和地方教育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作用,辅之以相应的奖惩措施,促进高校自觉地按要求“建立独立的、直属学校领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二是各高校要采取切实的措施,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物质利益和发展机会不因这种调整而受损。这相对于后面所提到的学科归属管理来说,是比较容易解决的。
2.从各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依托机构来看,同《意见》要求的差距更明显,特别是高层次的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大多没有依托在独立成立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
在《通知》下发后,2006年6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研究”项目(学位〔2006〕 21号),委托顾海良教授为负责人开展该项目的研究。其研究成果《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调研报告》指出:截至2006年1月,“一级学科及所属二级学科中都有相当比例的博士点依托于其他院系和社科部,其中依托于其他院系和社科部的一级学科博士点占47.6%,依托于其他院系和社科部的二级学科博士点占44.7%。另外,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博士点都存在依托机构分散的情况,有38.1%的一级学科博士点、38.2%的二级学科博士点分别依托于所属院校的多个机构”。课题组还针对博士点依托机构分散,不利于学科点的建设和教研的统一管理的情况,建议应进行院系结构调整,整合本学科点的教学与科研力量。《意见》正是综合考虑了这些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的问题,富有针对性地提出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归属管理的意见,要求都将之依托于单独建立的、直属于学校领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
《意见》下达以后,虽然许多高校相继建立了独立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及其学位点的归属管理作了某些调整,但在高层次的重点学科建设和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的依托上仍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这些高层次的重点学科和博士授权点大多是集全校相近学科教师队伍之力而获得的,虽然也有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老师参与,但一般说来比较少。现在要把这些重点学科和博士点都归口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来管理,其他院系的原有参与者很难接受;而且,由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长期以来承担着繁重的教学任务,科研能力和成果相对都偏弱,一时也难以完全胜任重点学科和博士点建设的重任。所以有的学校还是依托于其他院系,不作调整;有的学校虽然名义上已经依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但又在学院管理机构之外成立一个所谓“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导(或协调)小组”,仍然由原来的学科带头人负责。二是这些高层次的重点学科和博士授权点的带头人有很大一部分不是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而且在学校、地区乃至全国都有一定的影响,只要他们不愿意配合,要将重点学科和博士点依托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那是很难的事。在马克思主义学科发展水平比较高或者是由校领导担任学科带头人的大学,往往如此。结果,马克思主义理论重点学科和博士点仍然无法归口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意见》所设想的可能给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支持和教师的待遇及发展机会,就只能流于空谈。
要解决上述问题,应该循序渐进。首先,按《意见》要求把马克思主义理论重点学科和博士点划归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机构管理,并在该学院成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含学位点建设)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这个小组一般应该以本学院院领导、教师为主体,适当吸收其他学院的学科或学位点建设骨干成员参加;由该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并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其次,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机构决定聘请相关教师和人员担任博士生导师或参与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当然,这里的操作特别是在聘请的条件掌握上要注意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而且,一般说来对已经获得参与者或导师资格的,应该优先聘用,但必须要求其按《意见》要求担任一门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同时,要有意识地扶持和培养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教师参与学科建设和导师工作。再次,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建设,加大自我培育和引进人才的力度,使之尽快能单独承担起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的任务,真正把《意见》规定落到实处。
二 学科服务功能:文件明确规范与实际操作缺位的矛盾
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的功能和作用,《意见》说得很明确。其中最重要的有三条。(1)要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性质、特点和要求,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把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服务作为学科建设的重要任务”,特别是要完善二级学科体系,“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提供对应支撑”。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并非一般的学科建设,而是要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提供学科支撑的,要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服务的。这是一种方向和目标性的规定,非常重要。(2)要做好硕士生、博士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师培训工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培养高水平的人才”。与此同时,各地各高等学校要设立专门项目,开展科学研究,“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科研能力”。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学位点建设,可以通过培训、优化学历结构、提高科研能力等,有效服务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3)要进一步汇聚学科队伍,建设优秀教学团队,“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增强责任感和归属感”。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学位点建设,应该尽可能把优秀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吸收到自己的队伍中来,多方面地创造条件、构筑平台、提供机会,让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能够更好地工作、更多地干事,并获得更大的发展。
但在实际操作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学位点建设难以达到上述要求,而且存在比较大的差距,使得学科建设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出现明显的服务缺位现象。这同是否建有独立的、直属学校领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有关系,特别同各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其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学位点建设没有真正挂靠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机构,所以后者无法对学科和学位点建设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服务进行必要的督促和协调。这是一种体制性的服务障碍。其二,由于历史的原因,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原来进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学位点建设的很少,再加上不是有意识地加大培养力度,从而很难实现《意见》所提出的“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增强责任感和归属感”。其三,由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没有多少机会直接介入学科和学位点建设,所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所遇到的困难和所需要解决的问题,无法被纳入学科和学位点建设所要攻克的内容,使二者无法真正发生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
三 学科理论创新:理论成果日新与教材相对滞后的矛盾
列宁曾经引述德国著名诗人歌德的一句名言,指出“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是常青的”。也就是说,现实的社会生活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理论只有跟上这种“常青”的社会生活,即只有不断地及时反映社会生活的新变化,才可能是“常青”的。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不能一成不变,必须随时跟上“常青”的现实生活,以确保自己是“常青”的。
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发展是朝着“常青”的方向努力的。理论界关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研究非常活跃,不断有新的成果出现;由于晋职考核等方面“指挥棒”的特殊指向作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师也渐趋重视开展科学研究,并形成一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特别是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相关的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同时,中央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认知,随着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实践的深化和拓展也时有新的丰富和发展,并通过党的会议和领导人的讲话或各种决议、决定表现出来。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的要求,理论应该不断更新,及时反映上述理论发展的新成果;但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材,由于受到出版周期的制约,特别是要保持教材体系的相对稳定性,就难免无法及时地吸收上述新成果而显得相对滞后。这是一个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必须解决的一个现实的矛盾或问题。
当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教学中一定要正确处理教材同党和国家及其领导人、重要会议、决定决议、重要文献所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的关系,正确处理教材与理论界研究新成果的关系,正确处理教材与教师个人的新思考、新成果的关系。总的解决思路,就是坚持如下四条原则。一是要讲清书本中的基本观点和内容。因为这毕竟是根据教学大纲编写出来的,具有一定的权威性、统一性和稳定性。二是要及时吸收党和国家及其领导人、重要会议、决定决议、重要文献所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特别是事关重大实践、重要理论的新发展。例如,党的代表大会和各届中央全会的新精神,应该首先予以吸收。三是有选择地增加理论前沿的介绍。在这方面,过去做得很少,甚至几乎不做,客观上增加了教学内容的陈旧感。当然,介绍理论前沿问题,很重要的是做好内容的选择,因为理论界的新思想、新观点太多,也太复杂,要尽量选择对学生思想有启发并能促进学生展开更深入思考的内容来介绍。四是适当进行富有自己特色的解读和说明。这实际上就是指教师结合自己的思想或观点来讲课,在讲好书本内容和把握好“度”的前提下,可以谈一些自己对当前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看法。
四 学科教学模式:方法方式求新与提高教学实效的矛盾
探讨成功的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对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极为重要,而且势在必行。《意见》明确要求,要“探索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大学生特点的教学方法,提倡启发式、参与式、互动式、案例式、研究式教学”,要“重视发挥多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技术的重要作用,倡导在教学中使用新技术新手段,逐步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要“积极探索科学的考试考核方法,重点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推进教学方法方式创新,这是中宣部、教育部和各级教育管理部门的一致要求;各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也在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方法方式上作了许多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其中也提出一些新的思路和方法。但在总体效果上,还不尽理想;即使是大家比较肯定的做法,如实践教学法等,在实际操作上也有许多困难,无法取得预期的成效;而且因人而异,并非大家都适用或都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面对这种教学方法方式不断求新,但教学实效不尽理想的矛盾状态,目前应该进一步深入思考如下三个问题。第一,提高教学实效是否只能依靠改变方法方式?传统的做法,如常规授课、灌输教育等是否已经穷途末路?笔者不是反对方法方式创新,而是提醒人们不能只在改变方法方式上下功夫,应该进一步挖掘传统教育方法方式的潜力并充分发挥其作用;而且,即使改变了教学方法方式,常规授课、灌输教育等仍然是其中的重要环节,丝毫不容削弱。第二,改变了教学方法方式,或者说在方法方式上已经实现了某种创新,是否就一定能够提高教学实效?其实不是。这首先会受到教师自然素质的制约,如不同人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多媒体课件的制作能力,都会影响到实际教学的效果;还会受到教师既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人格魅力的制约,因为这会影响到思想政治课教学的正确导向和学生接受的自觉性或程度。所以,教师不能满足于已经改变乃至创新了教学方法方式,还要注意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修养和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相关能力。第三,与前者相联系,如何实现创新教学方法方式同提高教学实效的有机统一?这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的问题。过去人们只注意概括或提炼出新的教学方法方式,现在应该同时研究实施这种方法方式的条件和措施保障,以利于促进人们更自觉地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五 学科师资队伍:学科建设高求与教师素质低就的矛盾
《意见》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必须依托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科研机构的规定,实际上是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不但要能教好书、育好人,从而必须具有健康向上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比较高的理论教学水平,而且要能承担起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的任务,具有比较强的科研和学科建设能力。特别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已经取得比较显著成效或者说已经达到比较高水平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所面临的这种压力会更大。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现状,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还难以适应上述比较高的要求。其一是因为,教师长期承担着繁重的教学任务,虽然在教学经验、能力水平等方面有很大的提高,但在科研和学科建设方面明显偏弱,尽管近年有一定改变,可在总体上还难以胜任。其二是因为,长期以来进入这支队伍并没有特殊的把关,至今也是采取和其他专业一样的考核办法,使得许多人只是为了谋求职业而加入这支队伍中来,而非热爱这个专业或具有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并把它作为终身事业来追求。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要求的不断提高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偏低的现状的矛盾已经日趋凸显,而且到了不得不尽快解决的时候了。
解决上述矛盾的办法,就是对症下药。一是规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进入考核。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单独进行,并着重在思想政治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素质、人格魅力和理论教学水平、科研和学科建设潜力上加强考核和把关。同时,为了尽快改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结构现状,还要注意针对自己的薄弱环节加大引进人才的力度;并提倡有条件的教师出外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或相关专业的硕士特别是博士学位,或选送有发展潜力的教师到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比较先进的高水平院校进修和访学。二是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科研能力。现在教育部做得很好,每年都列出一部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相关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项目单独申报;各省、区、市社科联在组织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时也有作相应处理的,特别是教育厅、教育工委都有许多有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立项;有的高校也有类似的做法。这些都是值得提倡的。三是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学科建设能力。这里最重要的是贯彻《意见》的要求,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真正依托于(当然可以逐步到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科研机构;同时,要注意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吸收到学科建设队伍中来,并创造条件让他们有机会参与学位点建设工作。
六 学科成效检验:科研成果凸显与教学考核淡化的矛盾
检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的成效,按理要坚持教学与科研的有机统一,而且应该体现“德育首位”和“育人为本”的原则,突出教学实效的评估和考核。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科研外显,而教学内隐,人们所关注的基本上只是科研成果的情况。特别是在评定职称时,虽然也考核教学情况,但主要看是否完成了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至于教学质量,除非是获得省部级以上殊荣或出现严重教学事故者,其他的基本上形同虚设,最终还是依据科研成果论资格。这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发挥了“指挥棒”的导向作用。
固然,上述“指挥棒”也程度不同地激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更加重视科研工作,改变过去那种只管教学、不抓科研的片面性倾向,但从总体上说负面影响要大于积极的作用,因为它一定程度地颠覆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把“教书育人”摆在首位的价值取向。有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教学上花费了很多心血,也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效果,由于科研成果上略显不足,就会在晋升职称时被“卡”住;有的教师尽管在教学上偏差,却因为科研成果比较多,而在晋升职称中“一路顺风”。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的评估,也主要是看科研成果,而没有同时全面考察教学质量;即使偶尔涉及教学评估,也没有具体考虑教学改革及其研究成果难以发表特别是难以在高层次刊物发表的实际情况,而且极少能获得省政府以上的奖励,一概以刊物和颁奖单位的级别论“高低”,难免使教学考核“被边缘化”。
要解决上述矛盾和问题,最主要的是做到如下两点。(1)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必须坚持“德育首位”和“育人为本”的原则,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晋职之类的考核,要突出对其进行教学态度、敬业精神、教学实效的评估,并实行教学考核“一票否决制”。(2)提倡科研与教学互动,抓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工作。一方面,要改变所谓“不搞研究照样可以上好课”的错误认识,更加重视科研工作,以提高科研的质量和实效,为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和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奠定学术基础和创造更有利的条件。除了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之外,各省、区、市及其教育厅的社科规划项目,都要单列出一定比例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及其相关理论研究的专项课题;各高校也要设立相应的专项课题,并鼓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积极申报和开展专题研究。另一方面,要贯彻《意见》的要求,坚持科研为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服务的方向,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提倡教师从教学实践中确立科研选题,并把研究成果运用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以实现科研与教学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