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者:父在为母;妻;出妻之子为母(《仪礼》)

汉字身世小档案

■“出”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左右两边代表十字路口,中间的上部是一只脚,下部的口形表示居处。指人从自己的居处出行。

■在古时,如果妻子有不顺父母等七种情况,那么丈夫就可以将妻子休弃,称作“出妻”。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古代婚姻制度。

■“出阁”是“出閤”的误写。闱、闺、閤是宫中的三道门户,因此闺闱和闺閤引申指女人的内室,出嫁即为“出閤”。

“出”与“入”相对,出来,出去。看似简单的一个字,古时候的含义却极其丰富。这个字不但反映了古代婚姻制度的一个侧面,而且还跟丧服制度密切相关。

出,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左右两边代表十字路口,中间的上部是一只脚,下部的口形表示居处,整个字形会意为人从自己的居处出行。甲骨文字形B,十字路口省去了半边。甲骨文字形C,徐中舒先生说下部像“古代穴居之洞穴。故甲骨文出字像人自穴居外出之形”。甲骨文字形D,下面更像穴居之处。甲骨文字形E,有人认为下面的口形表示城邑,但从字形演变来看,还是以穴居或居处最为贴切。金文字形F,大同小异。金文字形G,穴居之处或居处变为短短的一条曲线,林义光认为“像足迹自隐处出行之形”。小篆字形H,上面的足形讹变为“山”,为楷书字形两个上下相连的“山”打下了基础。

《说文解字》:“出,进也。像草木益滋上出达也。”即使根据小篆字形,“出”字上面的字符也并不像草木生长的样子,因此许慎的解释是错误的。张舜徽先生举《礼记·月令》“句者毕出,萌者尽达”的描述,认为用的就是“出”的本义。草木出土时,弯者称“句”,直者称“萌”。其实这只不过是引申义而已。

“出”这个字怎么跟婚姻制度和丧服制度有关呢?我们先来看《仪礼·丧服》中的规定:“期者:父在为母;妻;出妻之子为母。”“期”指服丧一年。此处所说的服丧一年有三种情况:第一,母亲死了而父亲还健在,要为母亲服丧一年;第二,丈夫为死去的妻子服丧一年;第三,被休弃妻子的儿子,要为死去的生母服丧一年。不过紧接着还有一条规定:“出妻之子为父后者,则为出母无服。”意思是:被休弃妻子的儿子,如果成为父亲的继承人,那么不能为被休弃的生母服丧。

其中“出妻”指被休弃的妻子。据《孔子家语·本命解》载,孔子说“妇有七出”:“七出者:不顺父母者,无子者,淫僻者,嫉妒者,恶疾者,多口舌者,窃盗者。”如果妻子有这七种情况,那么丈夫就可以将妻子休弃,称作“出妻”。这当然是男权社会的陋习。

需要辨析的是“出阁”一词。“出阁”指女子出嫁,尽人皆知,但其实却是“出閤”的误写。“阁”和“閤”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字,形近音同,后人不察,一概将“閤”误写作“阁”。“阁”是“所以止扉者”,开门之后,为了防止门扇自动合上,用两根长木桩放置到门扇两旁,这两根长木桩就叫“阁”;而“閤”是“门旁户也”,大门旁边另开的小门。

《尔雅·释宫》:“宫中之门谓之闱,其小者谓之闺,小闺谓之閤。”闱、闺、閤,三道宫中的门户,一个比一个小,因此闺闱和闺閤引申而借指女人的内室,出嫁即为“出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