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理论基础与概念界定

一 理论基础

1.相关理论回顾

西方社会在面对人口老龄化的过程中,对老年人社会参与这一问题的关注从未止步。20世纪以来,欧美等一些国家相继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数量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日渐增长,老年人的社会参与问题引起广泛重视,各国政府和学界开始重新审视现代化、工业化社会中广大老年群体的社会价值。

(1)关于老年人社会参与价值的理论探讨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学术界围绕老年人是否适合继续参与社会活动这一问题展开了讨论,并形成了两种不同的理论观点,即持积极态度的活动理论和角色理论,以及持消极态度的疏离理论。

活动理论由哈维格斯特(R. Havighurst)和艾玉白(R. Albr-echt)共同提出,该理论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认为参与社会活动是使老年人重新获得自我认识和保持生命活力的关键因素。虽然老年人在老年期所获得的新角色大多为非强制性、非固定性的,但其仍能使老年人的价值得以体现,使老年人得到社会的尊重和相应回报。因此,活动理论主张老年人通过社会参与获得新的角色,丰富老年生活,这样就可以改善老年人因社会角色的中断而产生的低落、焦虑等一些负面情绪。Havighurst, R. J. , Albrecht, R. , Older People(Oxford: Longmans, Green, 1953).

对于老年人社会参与意义的讨论也从聚焦社会层面转向个体层面,以科特雷尔(Cottrell)提出的角色理论为代表,该理论指出老年人的角色变化与中年人不同,它是一种不可逆的角色丧失和中断,这些角色变化会给老年人带来较大的冲击,引起老年人心理方面的危机,进而影响其身心健康。针对此问题,角色理论认为,为了使老年人能够更好地适应老年生活,有两个重要的途径:一是老年人应正确认识老年时期各种角色变换的客观必然性;二是老年人应通过积极的社会参与,寻找新的角色以丰富和充实晚年生活。N. R·霍曼、H. A·基亚克:《社会老年学:多学科展望》,冯韵文、屠敏珠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

脱离理论是由库明(Cumming)和亨利(Hery)共同提出的,该理论不提倡老年人的社会参与,认为老年人普遍身心衰弱,如果老年人继续在社会中扮演角色,既不利于老年人自身,也不利于社会。脱离理论从基础、动力、结果和特征四个方面描述了老年人的脱离过程,指出:老年人身衰体弱、心理消极,构成了他们脱离社会的生理基础;老年人的脱离过程可能是老年人自己主动选择退出的过程,也可能是由社会排挤、歧视、强制性退休制度等社会因素启动的脱离过程;老年人的脱离状态既有利于降低老年人可能从社会参与中感受到的竞争压力,也有利于实现年轻人的社会继替,进而保持社会体系的平衡;老年人的脱离过程具有普遍性和不可避免性。Neugarten, B. L. , Havighurst, R. J. , “Disengagement Reconsidered in a Grossna-tional Context, ”in Havighurst, R. J. , et. al. eds. , Adjustment to Retirement: A Gross-national Study(Assen, Netherlands: Van Gorcum & Comp, 1969); Havi-ghurst, R. J. , Neugarten, B. L. , Tobin, S. S. , “Disengagement and Patterns of Aging, ”in Neugarten, B. L. , eds. , Middle Age and Aging: A Reader in Social Psychology(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68).

(2)关于老年人社会参与影响因素的理论探讨

无论学术界对于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支持者多还是反对者多,老年人的社会参与都已然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现象,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逐渐参与到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学术界对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影响因素也展开了讨论,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围绕老年人自身内部因素而展开的连续性理论和围绕社会经济外部环境因素而阐释的现代化理论。

连续性理论由赖卡德(Reichard)、利夫森(Livson)和彼德森(Peterson)共同提出,主要分析了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差异性,对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影响因素具有较强的解释力。该理论认为,人们的生活方式是具有延续性的,老年时期的生活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受中年时期生活方式和习惯的影响。虽然人的个性是动态的,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但老年人是个体性格变化稳定因素的集合,并始终扎根于过去。随着年龄的增长,个体并不会出现很多明显的个性脱节,相反,个性的连贯性会日趋明显,这正是连续性理论得出晚年生活状态是对中年期生活状况的延续结论的重要依据,正是由于这种连续性,老年人才能够获得个体性格的完整与和谐,这也是老年人获得幸福晚年生活的基础。Robert C. Atchely, Aging: Continuity and Chang(Wadsworth Publishing Company, 1987).

现代化理论由考吉尔(D. Cowgill)和赫尔姆斯(L. Holmes)共同提出,该理论主要强调了现代化进程对老年人社会地位的消极影响,认为现代化极大地削弱了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愿望,减少了参与机会;现代化加剧了老年人和年轻人之间工作机会的竞争,对老年人社会参与的限制是多方面的;并指出只要现代化的劳动市场不停止以效率为导向的利益追逐,老年人受歧视、忽视和排斥的现象就会持续延续下去,人们的晚年生活不容乐观。Donald Cowgill, Lowell Holmes, Aging and Modernization(New York: Appleton-Centutry-Crofts, 1972).

整体来说,老年人社会参与的相关理论比较丰富,不同的理论流派从不同的角度做出了不同的理论解释,每个学者所秉持的价值判断导向不尽相同,观点各有侧重,为老年人社会参与研究提供了比较丰富的理论分析视角。

2.研究理论基础

本研究主要以积极老龄化理论(Active Aging Theory)和生命历程理论(Life Course Theory)为理论基础,并以其理论框架为本研究的主要分析工具。积极老龄化理论对老年人社会参与持积极鼓励的态度,并强调以参与、保障和健康为三大支柱和行动策略;生命历程理论强调老年生活受前期生活和个人资源可得可及的异质性的影响,比较契合本研究的研究主题和分析目标,具有较强的解释力。

(1)积极老龄化理论

积极老龄化最早由世界卫生组织于1999年国际老年人年提出,并于2002年在马德里召开的第二次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上被正式确立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理论参考。究其意义内涵,积极老龄化是指确保所有人在老年时期能够提高生活质量,使老年人健康、参与和保障水平尽可能达到最高的过程。其中“积极”一词是指老年人应不断参与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精神和公民事务,而并不只是指身体的活动能力或参加体力劳动的能力。同时还指出退休老年人甚至那些患病或残疾的老年人仍可以以有酬劳或者无酬劳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对其家庭、与其地位相同的人、社区和国家做出相应的积极贡献。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 Active Aging: A Policy Framework(Geneva: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02).积极老龄化理论在对其概念构成要素“参与”进行阐述时指出,当劳务市场、就业、教育、卫生及相关社会政策和项目根据老年人的能力、需要和喜好等支持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时,老年人将为社会继续做出贡献。积极老龄化的概念是以尊重老年人的自主能动性,将老年人视为资源为前提的。同时,还分析了积极老龄化的决定因素,具体包括:文化和性别因素、卫生及社会服务体系、行为决定因素、老年人自身因素、物质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经济方面的因素等。

积极老龄化理论在具体描述“参与”的意涵和行动策略时提出,应为老年人提供终身教育支持,以保障他们的参与技能;将老年人纳入消除贫困和社会发展的对象,保障他们享有和年轻人同样的信贷支持;形成更为灵活的退休选择和政策;制定政策承认老年人在非正式部门的无酬工作和在家庭中家务劳动的价值;增加老年人参与志愿活动的机会;鼓励老年人参与到影响其权利的政治活动中去;提升老龄化真实而积极的社会形象,消除老年歧视;减少女性老年人参与的不平等;支持老年人组织的发展。世界卫生组织:《积极老龄化政策框架》,中国老龄协会译,华龄出版社,2003。可以看出,积极老龄化概念不仅内涵极为丰富,而且外延非常广泛,这正是此概念一经提出便得以深化和推广,成为世界各国制定老龄政策的框架和依据的关键原因。

积极老龄化理论的观点是基于对老年人权利的承认和联合国关于老年人独立、参与、尊严、照料和老年人自我实现的原则,政策和行动计划导向从“需求为基础”转向“权利为基础”,它承认老年人享有均等的机会和各方面的权利,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政治活动以及社区生活的各个方面。国际社会普遍认为积极老龄化比健康老龄化、成功老龄化等具有更为深刻和广泛的含义,因此,2002年联合国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把积极老龄化确定为21世纪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政策框架和长期战略,将积极老龄化的理念推向全世界。

我国政府和学界也对积极老龄化理论不断地进行深化和拓展。我国政府对积极老龄化高度重视和推崇,我国学者对积极老龄化理论也进行了诸多研究。邬沧萍认为,我国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一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新,也是与国际上最新的“积极老龄化”这一老龄理论的接轨,应将其视为一项基本国策,强调和重视老年人社会参与是积极老龄化理论的核心和精髓。邬沧萍:《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为基本国策》,《群言》2013年第8期,第14~16页。杜鹏指出,积极老龄化理论将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放在三大行动策略的首要位置,既凸显了人本主义特点,也对我国老有所为理念的国际视角扩展具有借鉴意义。杜鹏:《“老有所为”在中国的发展:政策变迁和框架构建》,《人口与发展》2011年第6期,第34~38页。

本研究基于积极老龄化理论视角,为避免以往研究认识的局限性,没有将老年人视为被社会所疏离的弱势群体,而是强调充分认识老年人社会参与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对我国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具体状况和特征,以及面临的现实困境和应对策略进行系统、全面、深刻的讨论,挖掘我国老年群体所蕴藏的人力资源潜能,探索更为积极的赋权性支持和保障策略。

(2)生命历程理论

生命历程理论由艾尔德(Elder)为代表的研究者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是一种跨学科的理论分析视角,主要用于分析受时间变化和特定的文化经济社会影响的个体生活状况。生命历程理论是在对生命周期理论的反思、批判和发展,相比较于生命周期理论,它更强调个体的多元性,而不像生命周期理论那样将人类生活归类为简单、统一的共同阶段和模式;对个体同时扮演的多重角色也更具解释力;时间和空间对个体的影响意义也可以被有效地囊括进来。包蕾萍:《生命历程理论的时间观探析》,《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4期,第120~133页。生命历程理论在分析老年人的晚年生活状态时指出,个体前后经历的生活事件是相互影响的,老年生活是对个人全部成长过程的延续,在面对个体老化时老年人处理问题的方式跟他们过往处理问题的方式基本一致。Elder, “Age-differentiation and the Life Course,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1(1975): 65-89.生命历程理论还强调个体资源可及和可得的异质性,并且强调这种差异对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影响。这些资源可以是物质性的,也可以是非物质性的,资源的可及性取决于个体的居住地点、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政治资本等方面。Elder, “Making the Best of Life: Perspectives on Lives, Times and Aging, ”Gener-ations 15(1991): 12-17.在以往老龄问题研究中,生命历程理论经常被用来分析老年人所面临的各种困难和不利境况的原因,强调问题的累积性特征。

本研究聚焦于老年人的社会参与问题,通过对现实生活的总结和对数据资源的初步分析便可发现,老年人社会参与状况的差异性较大。这些差异与老年人的早年生活状态的相关性非常大,而目前老年人所呈现的一些基本人口学特征等因素正是他们前期生活状态的一个结果化的样态指标体现。例如,对老年人社会参与具有影响作用的文化程度和政治面貌因素,与老年人先期生活中接受教育情况和政治生活状况是直接相关联的,这是一个长期累积的结果。可以通过利用老年人的人口特征因素、保障状况、健康状况等静态指标来推演老年人前期的生命历程,进而讨论老年人当前的社会参与状况与前期生活状态之间的关系。在此分析基础之上提出,应从纵向视角来认识和看待老年人的社会参与状况,思考更具战略性、发展性的支持和保障策略。

二 概念界定

我国对老年人社会参与概念的界定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共识和表述。学术界和政府相关政策及法律条文关于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定义多是围绕参与的具体内容而展开的。在此,我们梳理了国外对老年人社会参与的界定、我国学术界和相关政策法规对老年人社会参与的界定,并结合相关的研究分析对老年人社会参与概念进行总结整理,以获得对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意涵更为深刻的理解。进而根据我国特定的国情及文化传统,界定和构建本研究关于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概念及指标体系。

1.国内外关于老年人社会参与概念的回顾

国外对老年人社会参与这一概念比较有代表性的阐释主要有以下几种。1982年《维也纳国际老龄行动计划》指出,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包括老年人继续参与家庭生活和亲属联系、自愿为社区提供服务、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学习来获得知识、在艺术方面自我发挥和创作、参加社区组织和老年人组织、参与宗教活动、参与娱乐和旅行活动、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参与政治活动等内容。1999年世界卫生组织在其提出的积极老龄化理论中指出,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包括对社会、经济、文化、精神和公民事务等活动的广泛参与。加拿大谢布鲁克大学老年研究中心指出,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是指老年人当前所进行的所有活动和所扮演的所有社会角色,只要是与社会发生了联系的活动或者是有助于与社会联系的行为都属于老年人社会参与的范畴。Desrosiers, J. , “Aging and Social Participation, ”ENCRAGE 9(2007): 90-107.Bukov从老年人资源的分享视角出发,指出个人资源的社会共享才是社会参与的核心本质,进而按照资源分享内容的不同将老年人社会参与活动分为集体型、生产型和政治型三种类型,其中,集体型是指分享了时间资源的活动,如个人的娱乐等;生产型是指分享了时间资源和个人才能的活动,它包括老年人从事经济活动、公益志愿类活动、家庭照顾等;政治型是指分享了时间资源、个人才能和社会知识等资源的活动,它包括政治活动的参与,如参与竞选或投票活动、向政府部门进言献策等。Bukov, A, et al. , “Social Participation in Very Old Age, ”The Journals of Geron-tology Series B: Psychological Sciences and Social Science 57(2002): 510-517.

国外相关研究虽然没有对老年人的社会参与这一概念达成共识,但从总体上看,概念的形成范式大致可以归为以下四个角度:一是介入角度,即从老年人社会参与的介入程度出发;二是角色角度,即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活动包括正式的和非正式的社会角色;三是活动角度,即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包括个人和他人一起参加的各种活动内容;四是资源角度,即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是在社会层面上对不同自身资源的分享。段世江、张辉:《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概念和理论基础研究》,《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第82~84页。

我国学术界对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定义方式较多,大多是围绕具体活动内容和类型的不同进行界定的。邬沧萍认为,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按照内容既可以划分为参与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也可以划分为参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同时,老年人在社会上发挥榜样作用,在家庭中协调家庭生活中的代际关系,通过家务劳动帮助第二代、第三代,发挥主动性和独立性进而保持自身健康和生活自理能力,这些都减轻了家庭和社会的负担,都是对社会的贡献,因此也属于老年人的社会参与。邬沧萍:《社会老年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袁缉辉认为,老年人社会参与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老年人社会参与是指老年人通过各种形式直接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广义的参与则是指狭义的参与再加上老年人为家庭成员提供的服务劳务与活动。袁缉辉:《当代老年社会学》,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王莉莉认为,老年人社会参与是指老年人在社会互动的过程中,通过社会劳动和活动的形式,实现自身价值的一种行为模式。王莉莉:《中国老年人社会参与的理论、实证与政策研究综述》,《人口与发展》2011年第3期,第35~43页。它既可以是有报酬的,也可以是无报酬的,只要能够使老年人在参与过程中实现自身价值就属于老年人社会参与。老年人的家务劳动实现了他们与社会的联系,并且体现了老年人的角色价值,因此也可以算作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杨宗传认为,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应该包含一切有益于社会的活动,包括:参与社会经济发展活动、参与家务劳动、参与社会文化活动、参与社会人际交往和旅游活动、在家庭范围内参与文化娱乐活动。杨宗传:《再论老年人口的社会参与》,《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1期,第61~65页。韩青松认为,老年人的社会参与范围广泛,不仅包括退休后的再就业,而且包括参与社区服务、参加老年社团、接受老年再教育等。韩青松:《老年社会参与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第41~44页。艾茹指出老年人重新步入社会,实现与其他个体或群体、正式或非正式社会组织的互动和联系,这些都属于社会参与,具体包括经济活动参与、文化活动参与、政治活动参与以及社区活动参与。艾茹:《功能主义视角下的老年人社会参与研究——以北京市Z社区为例》,《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第111~117页。

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的第七章第六十八条规定,国家应当为老年人参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条件。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从事下列活动:①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教育;②传授文化和科技知识;③提供咨询服务;④依法参与科技发展和应用;⑤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⑥参加志愿服务,兴办社会公益事业;⑦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协助调解民间纠纷;⑧参加其他社会活动。

我国关于老年人社会参与概念界定的争论焦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活动是否应为有报酬的活动?有学者认为应该是有经济报酬的活动,如退休后的再就业、农村老年人的继续务农等活动,只有有经济报酬的活动才属于社会参与;①李宗华:《近30年来关于老年人社会参与研究的综述》,《东岳论丛》2009年第8期,第60~64页。但大部分学者认为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活动应该既包括有报酬的活动也包括没有报酬的活动,他们基本持有全包括论的观点,并指出老年人从事的无偿的公益志愿类活动、老年教育、娱乐活动、家务劳动等内容都属于社会参与。二是家务劳动是否属于社会参与?一些学者认为家务劳动是没有报酬的,而且只是发生在家庭内部,不应该算作社会参与的内容;但我国大部分学者认为老年人所做的家务劳动虽然是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无酬劳动,但其通过对家庭的直接贡献可以间接作用于社会,而且其产生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因此老年人的家务劳动也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社会参与活动。②邬沧萍、王高:《论“老有所为”问题及其研究方法》,《老龄问题研究》1991年第6期,第6页;刘颂:《积极老龄化框架下老年社会参与的难点及对策》,《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第4期,第5~9页;刘燕、纪晓岚:《老年人社会参与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基于311份个案访谈数据》,《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第98~104页。

2.相关概念分析

(1)六个“老有”

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废除了领导干部终身制,大批老干部离退休后进入社会,处于闲暇状态,同时,我国人口老龄化也初见端倪。在1984年的全国老龄会议上,“五个老有”的老龄工作总目标被首次提出,具体包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其中“老有所为”的具体定义为:低龄和健康老人在自愿量力的前提下参与社会发展,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1996年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条指出: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老年人的相关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改善老年人生活、健康和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首次明确指出我国老年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五个老有”。

1999年,江泽民总书记总结了在与邪教斗争中老年人易于受蒙蔽侵害的经验教训后批示1999年,中央和江泽民总书记发布了关于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有关文件、材料,此处引自江泽民总书记在当年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内容。:对离退休的老同志,仅仅从生活上关心好是不够的。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是对的,也还要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要组织他们学习,进行必要的形势教育。同年,中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成立,在“五个老有”的基础上增加了“老有所教”,并将“六个老有”定为我国老龄事业发展的长期战略目标。穆光宗:《中国老龄政策思考》,《人口研究》2002年第1期,第43~48页。“六个老有”是一个系统的概念,彼此之间具有很强的关联性,它们相互影响和促进,共同发挥作用,对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引意义。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学是老年人社会参与的主要途径和内容,而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为老年人社会参与提供了基础和保障。

在我国,“老年人社会参与”和“老有所为”这两个概念在学术界普遍被等同化使用,但也有学者指出虽然二者在意义和涵盖范围上的确有很大的重合,但二者在使用起源、侧重点和指导原则等方面还是存在一些明显差异的。20世纪90年代,学术界出现了一些以离退休老干部为主要研究对象,倡导充分利用和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的研究。“老有所为”一词虽然没有被正式提出,但相关观点已经在研究中出现。1991年,邬沧萍、王高首次对“老有所为”做出明确定义,即“老年人自愿的参与到社会发展中,为社会做出力所能及的有益贡献”。邬沧萍、王高:《论“老有所为”问题及其研究方法》,《老龄问题研究》1991年第6期。熊必俊在1992年将此概念进一步深化,指出“老有所为是老年人在自愿量力的前提下,为国家的稳定和发展,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再做贡献,广义的老有所为包括达到和超过退休年龄者的继续在业、离退休职工的返聘和再就业,也包括从事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熊必俊:《老有所为的理论与实践》,经济管理出版社,1992。

杜鹏在对我国“老有所为”的相关概念进行了梳理和辨析后认为,“老有所为”应以老年人为中心,是老年人在自愿量力的前提下,在机会均等的基础之上,为实现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筹发展,以直接的或者间接的形式,参与有益于个人或社会发展的各项活动的权利。从外延上看,可以将“老有所为”的概念具体化为四大范畴,即经济生产、家庭照料、志愿服务、终身学习。同时,我国“老有所为”的政策理念也逐渐实现了由“精英式”向“普适性”的嬗变。对比“老年人社会参与”和“老有所为”这两个概念可以发现,二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杜鹏指出,在侧重点方面,前者强调“参与性”,后者更强调“奉献性”;在地位方面,前者更多地体现了老年人的“辅助性”,后者更突出老年人的“主观能动性”;在立足点方面,前者更多地立足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后者更强调老年人自我价值的实现;在指导原则方面,前者提倡老年人“平等化”地享有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后者提倡老年人可以“差异化”地自愿量力而为;在组织形式上,前者更强调老年人在社会活动中与他人及社会的“互动性”,而后者的实现形式既可以是个体形式也可以是集体形式。同时,这两个概念之间又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从某种程度上讲,我国“老年人社会参与”是“老有所为”的主要实践形式之一,而“老有所为”是“老年人社会参与”的目的之一。杜鹏:《“老有所为”在中国的发展:政策变迁和框架构建》,《人口与发展》2011年第6期,第34~38页。

(2)积极老龄化

邬沧萍指出,中国老龄相关部门和学术界对于积极老龄化的重视和宣传还很不充分,甚至还存在一些认识误区,认为积极老龄化和健康老龄化含义相同,并把二者混淆使用,也有人将其等同于老年人社会参与或老有所为,这大大影响了积极老龄化概念以及相关政策建议的深度和广度。邬沧萍:《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理论诠释》,《老龄科学研究》2013年第1期,第4~13页。积极老龄化理论的内涵较为丰富,世界卫生组织编写的《积极老龄化政策框架》,对积极老龄化的概念、决定因素、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及政策回应等进行了比较系统全面的论述。积极老龄化是指确保所有人在老年时期能够提高生活质量,使老年人健康、参与和保障水平尽可能达到最高的过程。老年人是社会发展的受益者,同时要把老年人视作社会的积极参与者和贡献者。参与、健康和保障被定义为积极老龄化政策框架的三大支柱。

3.概念界定与指标构建

(1)概念界定

根据对国内外老年人社会参与概念的系统回顾和梳理,结合我国文化传统及特定国情,我们对我国老年人社会参与进行如下的界定。

老年人社会参与是以丰富晚年生活、提高晚年生活质量为主要目的的社会活动,内容包括老年人直接或者间接与社会发生联系的、有偿或者无偿的所有活动,它强调老年人的生存和发展权利,是实现国际社会倡导的“积极老龄化”行动策略的有效渠道和途径,也是实现我国老龄事业发展所提出的“六个老有”战略目标的重要支柱。

(2)指标构建

本研究将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指标体系构建为家务劳动参与、志愿活动参与、政治活动参与、经济活动参与和宗教活动参与五个维度(见表1-1)。其中,家务劳动参与是我国老年人较为普遍和常见的一种社会参与形式,通常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和家庭生活是紧密关联的。老年人通过家务劳动实现自我照顾和代际支持,对于促进家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家庭是构成社会的最基本细胞,因此家务劳动应该被涵盖于社会参与内容之中,并且是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最基本内容。志愿活动、政治活动和经济活动是所有公民社会参与的主要构成内容,对于老年人而言,上述三种活动又具有其自身特征。另外,宗教活动也是部分老年人与社会发生互动和联系的主要途径,同样是不容忽视的参与内容之一。

表1-1 老年人社会参与指标构建

资料来源:第三期妇女地位调查——老年专卷。

(3)指标特点

相比较于前期其他研究对老年人社会参与指标的建构,整体而言,本研究的维度更为细化,相关题项也更符合我国老年人的生活实际。按照研究指标设计的穷尽性原则,所设计的指标应尽可能全面地反映概念的内涵,尽可能对概念的内涵全面覆盖,但由于知识和研究条件、技术等各方面的局限性,本研究只能尽量全面地反映概念的全部内涵。本研究所选取的指标与其他研究所选取的老年人社会参与相关指标相比,主要具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首先,指标之间互斥性较强,重叠较少。本研究将老年人社会参与指标划分为家务劳动、志愿活动、政治活动、经济活动和宗教活动五大领域,它们彼此之间的具体活动内容重复和交叉相对比较少。在之前研究的指标体系中,老年人的文化娱乐活动和老年人教育、老年人的社区活动参与这三项指标之间极容易出现内容上的杂糅和重叠。因为对老年人社区活动参与的界定往往过于宽泛,涵盖面较广,它既可包括老年人在社区内参加的志愿服务活动,也可包括老年人参加的以社区为依托平台的娱乐型和学习型活动。而且,老年教育通常采用寓教于乐的形式,依托于学校、社区、媒体等平台,使其极易与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和社区活动这两个指标在内容上重复。本研究在指标选取过程中优先考虑指标的准确性,在一些可能存在重复意义的指标之间进行了比较和取舍,而未贪多求全。

其次,指标含义更为明确,层次更为一致。以艾茹的概念界定为例。艾茹认为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具体应包括经济活动、文化活动、政治活动以及社区活动四个方面。其中经济、文化和政治活动表述较为明确,且属于同一个分析层次,但社区活动明显与前三类不属于同一范畴。另外,艾茹在研究中界定的社区活动主要是指老年人之间的邻里互动和社区志愿服务,而社区活动绝不仅限于这些活动内容,因此用社区活动参与来概括上述两类活动并不周延。再以位秀平的研究为例。位秀平对CLHLS(全国老年人口健康状况调查)数据中老年人生活方式的调查内容进行因子分析,将老年人社会参与分解为文化组织活动和家事个人活动两个方面,姑且不考虑其研究因数据资源的限制未能涉及经济、政治等活动内容,对照其公因子各自所包含的内容来说,其表述也并不严谨。相比于既往研究,本研究的指标体系相对更为准确、明晰。

最后,指标操作更为细化。比如,在对老年人经济活动参与状况的调查中,不仅了解老年人是否参与,而且对其参与经济活动的个人主观动机进行调查;在对老年人家务劳动参与状况的调查中,既了解其所承担的家务劳动所涉及的主要内容,也进一步调查老年人为家务劳动所投入的具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