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老年人的家庭照料资源

家庭养老是一个历史性范畴,它以家庭的存在为必要的社会历史条件。传统的农业社会以家庭化小生产为主要生产方式,家庭既是生活单位又是生产单位,具有多方面功能。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家庭养老是一种最普遍和最根本的养老方式。随着大工业的出现和城市化的发展,生产功能逐渐从家庭中分离出来,家庭的其他一些功能,如养老功能也逐步弱化。在发达国家,目前普遍实行了社会保障制度,老年人的收入和医疗保障基本上由社会提供;大部分生活服务由社会各类专业部门或志愿组织来承担。中国有悠久的家庭养老传统,作为对儒家“孝”文化的最高推崇,几千年来,家庭都被人们视为尽享天伦之乐、安享晚年的最理想场所。即使在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生产经营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原有的大家庭居住模式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但家庭长期照料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养老模式,不仅包括日常生活照顾和心理慰藉,在老人失能的情况下,主要的生活照料也通常由子女来承担,而对外部社会提供的照料服务利用较少。

(一)家庭仍旧是老年人获得照料的主要方式

目前绝大多数中国家庭仍然沿袭了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包括配偶和子女在内的家庭成员成为老年人的主要照料者。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组织的“中国老年社会综合跟踪调查”(CLASS)数据分析结果显示,有7.66%的老年人有日常照料需求;总体而言,家庭仍是当前老年人日常照料帮助的最主要来源,这一特征在农村家庭中尤为突出。表2-1显示,在需要照料的老年人中,有92.71%的老年人的首要照料者是家庭成员,照料较多者依次为配偶(39.54%)、儿子(23.77%)、女儿(15.24%)和儿媳(12.24%)。与城市老年人相比,约95.7%的农村老人的首要照料者是家庭成员,而城市老人的相应比例为89.9%。与城市不一样,农村老人更依赖儿子的照料,有44.42%的农村老人主要由儿子家庭提供照料,远远超出城市老人的相应比例(28.09%)。

表2-1 需要照料的老年人的首要照料者分布

数据来源: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CLASS),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2014。

CLASS调查数据显示,24.36%的高龄老人需要别人照料的比例,远远高出老年人的总体水平(7.66%)。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丧偶率提高,因此年长的老年人对子女的照料帮助更加依赖,老年人以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作为首要照料者的比例从60~69岁的23.29%提高到80岁及以上的71.95%(见表2-2)。

表2-2 分年龄老人的首要照料者分布

数据来源: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CLASS),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2014。

在生活自理能力受损的老年人中,需要别人提供照料者所占的比例达到50.70%,比老年人群的整体水平高43.04个百分点。在需要接受照料的失能老年人中,有92.26%的老人的首要照料者是子女家庭(52.22%)及其配偶(40.43%)(见表2-3)。可能的解释是,对于失能老人而言,洗澡、穿衣、上厕所等比较敏感、烦琐的照料活动也需要他人帮助,而如果这种帮助在夫妻之间,或者子女和父母之间进行则更易为双方所接受。张文娟:《儿子和女儿对高龄老人日常照料的比较研究》,《人口与经济》2006年第6期。

表2-3 失能老人与自理老人的首要照料者分布

数据来源: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CLASS),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2014。

尽管家庭成员是老年人获得照料帮助的主要来源,但是照料也给家庭造成了一定的经济负担。曾毅、陈华帅、王正联:《21世纪上半叶老年家庭照料需求成本变动趋势分析》,《经济研究》2012年第10期。成年子女在老年父母的照料中扮演了除配偶之外的最重要角色,他们除了承受经济压力外,还有体力负担和精神负担。由于提供照料,他们往往牺牲了个人的娱乐与休息时间,社会联系减少,也影响了他们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刘鹏飞:《老年照料需求与成本——文献回顾与述评》,《中国医药指南》2009年第7期。子女分配在照料上的时间也会影响他们的工作及收入:美国的研究发现,与父母同住对于女性照料者的工作时间产生显著的降低作用,并影响女性照料者的就业选择。Ettner S. L, The Impact of Parent Care on Female Labor Supply Decisions. Demography, 1995(32): 63-80.子女在工作与照料角色上的冲突,最终形成一个在工作薪酬、请保姆、入住机构中选择的博弈。于泽浩:《中国城市失能老年长期照料问题研究》,中央民族大学硕士毕业论文,2009。有证据表明,在当前的中国社会,随着家庭的小型化与核心化、人口的迁移流动,城乡空巢老年人群体增大,老年人获得子女照料的难度加大,家庭内部照料资源日益稀缺,以家庭成员照料为核心的家庭养老已力不从心。贺聪志、叶敬忠:《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对留守老人生活照料的影响研究》,《农业经济问题》2010年第3期;彭希哲、胡湛:《公共政策视角下的中国人口老龄化》,《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3期。

(二)与子女分离的老年人居住安排

老年人与子女之间的居住安排会对他们的代际支持产生显著的影响,与子女分开居住确实会减少老年人获得的照料帮助和情感支持。王硕:《家庭结构对老年人代际支持的影响研究》,《西北人口》2016年第3期。自1990年以来的人口普查数据结果显示,1990年中国家庭户的规模为平均每户4.96人,2000年降为3.44人,而到2010年则进一步缩小到3.10人。源自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第四次、第五次和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家庭规模的持续缩小使中国老年人与子女同住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中国城乡家庭的平均代际数目正在迅速减少,由2000年的家庭平均1.98代下降到2010年的1.85代,二代及以上家庭比例普遍下降,其中二代家庭比例降幅最大,由2000年的占家庭总数近60%,下降到2010年的47.83%,减少了12.17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一代户比例却大幅上升。周长洪:《中国家庭结构变化的几个特征及其思考——基于“五普”和“六普”数据的比较》,《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院报》2013年第4期。中国城乡家庭代际数目的急剧减少,表明家庭结构在迅速扁平化,也意味着传统的家庭代际互哺功能和传承功能的急剧弱化。

对1982年以来的四次人口普查数据进行分析,结果显示,生活在主干和联合型大家庭中的老年人的比例呈普遍的下降态势。尽管主干家庭仍旧是老年人家庭的主要结构类型,但是这一家庭户所占的比例已经从1982年的58.58%下降至2010年的49.85%。与此相反,老年人生活的一代户家庭和主要与未成年子女构成的核心家庭的比重则由1982年的27.05%上升至2010年的35.87%;独居老年人比例由1990年的9.88%上升至2010年的12.46%;纯老年人家庭的比重由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的25.95%逐步上升至2010年的41.74%(见表2-4)。王跃生:《中国城乡家庭结构变动分析——基于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12期。上述数据事实说明,当前中国城乡老年人与子女分开居住的现象日益普遍,老年人独居的可能性高于以往的任何历史时期。这种日益普遍的老年人单独居住方式,使代际空间距离不断扩大,严重阻碍了代际日常照料服务交换的进行,增加了老年人获得日常照料支持的难度。家庭规模日益缩小、照料功能弱化,不能满足老人日渐增长的照料需求,杨菊华:《人口转变与老年贫困的理论思考》,《中国人口科学》2008年第5期。导致社会矛盾加剧。刘成:《老龄化背景下上海老年人长期照护的模式选择》,上海交通大学硕士毕业论文,2006。

表2-4 中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家庭类型分布

数据来源:王跃生:《中国城乡家庭结构变动分析——基于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