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生态文明的提出
1.人类面临的新挑战——生态危机
生态危机主要指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使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受到威胁的现象。主要表现为生态系统的平衡被打破,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严重生态反常现象(或生态灾难)。
例如,气候变暖以及由此带来的暴风骤雨的增加、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等,物种灭绝加速带来的生态失衡和崩溃等。
生态系统是指一定空间所有生物与环境之间不断进行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反馈而形成的有机体。
生态系统虽然有一定的自我调节能力,但是这种调节能力是有限度的。当不断受到外界干扰,使得系统的变化超出其自我调节能力限度时,系统就丧失了自我调节能力。这时,系统结构遭到破坏,引发生态失衡,当生态失衡严重到威胁人类的生存时,就爆发了生态危机。一旦出现生态危机,就很难在短时间内恢复。
因此,人类应该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水平的同时,注意保持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稳定与平衡,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生态危机主要表现在生态系统全面退化、水土流失急剧、濒危物种增加、天然湿地大量消失、人工林树种单一等方面。
生态危机每年都给我国带来巨大经济损失。为此,我国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与生态环境有关的法律,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总量控制等环境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了生态保护及管理的法制体系。
同时,我国为应对生态危机,也在不断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加强恢复生态系统工程。例如,停止砍伐森林、退耕还林、恢复湿地、禁捕禁猎、生活污水处理等。
(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3)加强生态监测。目前我国单纯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工业污染监测已趋于成熟,为环境保护做出了巨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