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仪式符号:农村婚礼(中外新视野婚礼丛书)
- 郑萍 李茂
- 6715字
- 2021-03-26 00:17:18
(一)古代婚礼
婚姻礼仪是人类历史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推动人类婚姻关系逐步走向稳定的重要因素。相传伏羲时,男女双方以成对的鹿皮为订婚聘礼,夏商时期的“亲迎于堂”是中国婚姻礼仪的雏形。春秋时期则是稳定的婚姻形式开始形成的阶段。《礼记·曲礼》中有:“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这种受父母和媒人支配而确定的婚姻形式是促使婚姻稳固化的重要因素,也是婚姻合法的重要前提。周代具备完整的“六礼”,男女之间不能草率地结合,初步奠定了传统婚礼的基础。
中国古代社会对婚礼仪式尤为重视,将婚礼作为人生六大礼仪中的一种,《礼记·王制》中记载礼有六种:“冠、昏、丧、祭、乡、相见”,即冠礼、婚礼、丧礼、祭礼、乡饮酒和乡射礼、相见礼。这六礼中,礼之开端为冠礼,礼之根本为婚礼。古人认为婚礼意义重大,为礼之根本,《礼记·昏义》中记载:“敬慎重正而后亲之,礼之大体,而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婚礼仪式确定了男女之间的关系,而后才有夫妻、父子、君臣之间的关系可言,家庭成为社会的核心,成为国家的基础,成为“礼之本”。
古代结婚迎娶多在晚间进行,《士昏礼》疏引郑玄《目录》曰:“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阳往而阴来,日入三商为昏。”即使有白天娶亲的,也要在车前燃烛执灯,以象征黑夜。古代男子在昏时迎娶新娘,以昏为名,所以称作昏礼。今天“婚礼”一词的“婚”应该源于此。汉代班固《白虎通·婚娶》中说:“婚姻者何谓也?昏时行礼,故谓之婚也;妇人因夫而成,故曰姻。”一些学者也认为昏时成婚的习惯是源于原始时期的抢婚习俗。
先秦婚礼不贺,迎亲多在晚间进行,乘墨车,婚礼场景和服饰以黑色为主,新郎要先进行斋戒,然后才能迎娶,整个婚礼氛围严谨、肃穆,《仪礼·昏礼》中记载:“主人爵弁,裳缁袘。从者毕玄端。乘墨车,从车二乘,执烛前马。妇车亦如之,有裧。至于门外。主人筵于户西,西上,右几。女次,纯衣袡,立于房中,南面。姆笄宵衣,在其右。女从者毕袗玄,笄,被黼,在其后……”从文中可以看出,新郎和随从都穿黑色礼服,乘坐没有彩绘的黑车,新娘穿黑色丝质衣服,婚礼进行时不能奏乐、不能欢笑,场面静穆严肃。古人认为女子属阴,“迎阴气入家宜于夜,夜阴时也,车服皆尚黑,黑亦阴,正与时相称”,亦即“阳往而阴来”。黄昏是“阳往而阴来”的时候,而黑色和天黑迎娶都是与“阴”相迎合的。婚礼不动用乐器相贺,也是因为婚礼属于阴性,音乐属于阳性,“昏礼不用乐,幽阴之义也。乐,阳气也。昏礼不贺,人之序也”(《礼记·郊特牲》)。
西汉宣帝五凤二年,宣帝下诏书允许贺婚,推动了中国婚礼仪式的新发展,也是对中国婚姻制度的一大改革,改周代婚礼庄严典雅的风格,代之以喜庆欢快热闹的气氛,也使婚礼奢靡之风日益盛行。东汉时期,红色开始成为婚礼仪式上的主要颜色。从先秦至两汉时期,婚礼经历了由繁到简、由俭到奢的过程,最终发展成为侈婚的形式。
在古代的婚礼仪式中,媒人是一个重要角色,《礼记·坊记》中记载了孔子的论述:“故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恐男女之别也。”《孟子·滕文公下》记载:“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周人皆贱之。”周代还专门设置“地官媒氏”为管理男婚女嫁的职官。《周礼》中说:“媒氏,掌万民之判。”“判”就是“半”的意思,媒氏主合其半,让男女合起来成为夫妇。周代六礼中男女双方的沟通交流,都是由媒人做中介的。到了唐代,“媒妁之言”写入了法律条文中,《唐律·户婚》规定“为婚之法,必有行媒”。宋、元、明、清的法律也同样对媒人在婚姻中的作用做了基本相同的规定,并说明对于违律娶嫁的,也处罚媒人,媒人在婚姻缔结上具有道德与法律的双重作用。
中国古代的婚礼仪式,以周代的“六礼”最具代表性,虽然经历朝代变化,但至明清,基本的婚礼程序都沿用“六礼”。《仪礼·士昏礼》记载了传统的六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如初礼。……纳吉用雁,如纳采礼。纳征:玄束帛,俪皮。如纳吉礼。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此六种仪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纳采,即“托媒提亲”,又称“执柯”,后世俗称“保亲”“说媒”等。是男方备些礼物,托媒人到女方家提亲。由媒人承担介绍人、证婚人的责任,使婚姻合礼合法,不被讥为“苟合”。
提亲所用礼物多为“雁”。《仪礼·士昏礼》中记载:“昏礼下达,纳采用雁”,其实婚礼六礼中除了纳征以外,都用雁。雁在古代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仪礼·士昏礼》郑玄注云:“昏礼,无问尊卑皆用雁,取顺阴阳往来也。雁,木落南翔,冰泮北徂,夫为阳,妇为阴,今用雁者,取顺阴阳往来,亦取妇人从夫之义。”《白虎通义·嫁娶》中亦有“挚用雁者,取其随时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又婚礼贽不用死雉,故用雁也”。古代以雁为礼物,主要有以下几种含义:一是雁为随阳鸟,取其阴阳相顺之意,意为妇人从夫之义,确立夫妇的尊卑地位;二是雁行止有序,飞行时,领头的是强壮的雁,而幼弱者追随其后,从不逾越,象征嫁娶原则中长幼有序,确立家长的至尊地位;三是雁仅婚配一次,失偶就不再成双,象征婚姻忠贞不渝;四是雁为候鸟,秋南飞,春北返,来去有时,不失信,象征男女双方爱情守信不渝;五是婚姻象征后代延续,不能用死雉,而要用充满活力的雁。纳采时,媒人捧着活雁送于女家,如果女家同意议婚,就会把雁收下。以雁为礼物,体现了夫妻恩爱、忠贞不渝的爱情观,以及男女尊卑有序的传统观念。后世由于活雁不容易获得,也以鹅、鸭代替。
问名,如果女方父母有意婚媾,男方托媒人向女方请问女子的姓名和生辰八字,以占卜凶吉。后世俗称“求庚”“求八字”等。问名的另一目的就是看男女是否为两姓宗族,避免族内通婚。古人对血缘关系区别很严,要求“同姓百世不婚”,即不得同姓相结合。从《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叔詹和《昭公元年》子产的观点看,男女同姓会导致“不殖”或“生疾”。《国语·晋语四》中司空季子认为男女同姓会造成本族内乱甚至灭亡。问名要先过“门户帖”,双方各在一红纸上书写姓名、年龄、籍贯、三代(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名号、官职等。
古代中州农村地区,还要看属相的合冲,民间流传着男女双方属相合冲的俚歌:
自古白马犯青牛,羊鼠相逢一旦休。
猛虎见蛇如刀斩,青龙遇兔不到头。
鸡犬不能成婚配,猪儿从来怕猿猴。
以上这些称为“大冲”。另有蛇和猪、虎和猴,也不能相配,谓之“小冲”。至于属相相合的是鼠和牛、虎和猪、兔和狗、龙和鸡、蛇和猴、马和羊。这些属相合冲的观念至今仍然主宰着一些人的择偶标准。
古代山西农村地区也流传着属相禁忌的民谣:“羊鼠不到头;白马怕金牛;鸡不和狗斗;龙见兔子泪长流;牛斗虎,合不来。”
旧时绍兴农村地区的“合肖”规则与中州、山西有所区别,如龙与虎、蛇与鼠均会发生争斗,鸡与犬、羊与鼠均素不相和,虎羊相配会“羊落虎口”,羊鼠相配会“羊鼠俱休”,等等。绍兴有谚云:“男子属羊闹堂堂,女子属羊守空房。”以为男子属羊命佳,女子属羊运舛,以致男子多不娶属羊女子为妻,属羊女子或嫁命“硬”男子,或屈为“填房”。男女年龄相距方面也有禁忌,男女年龄相差六岁称“大六冲”,相差三岁称“小六冲”。“小六冲”尚可,“大六冲”则忌婚配。
《德州文史资料》(第6辑)中载的命相相合的属相是“子与丑合,寅与亥合,卯与戌合,辰与酉合,巳与申合,午与未合”,此谓之“六合”。即鼠与牛、虎与猪、兔与狗、龙与鸡、蛇与猴、马与羊可以成婚。命相相克的属相是“白马犯青牛,猪猴不到头,虎蛇如刀锉,羊鼠一旦休,金鸡怕玉犬,兔龙泪交流”,上述六对相克的属相绝对不能成婚。
旧时,有些农村地区合完属相,还要过“八字帖”,双方各在红纸上书写男女出生日期、生辰八字,让媒人传递,看双方是否般配。古代卜凶吉是依照“八字命相”说,寻求“才貌双全”,忌讳“三、六、九冲”等。这种观念给婚姻蒙上了一层神秘的宗教色彩,反映了道教“五行八字”学说对世俗婚姻的影响。“五行”指金、木、水、火、土,“八字”指一个人出生的年、月、日、时,与天干地支相配,四项共得八个字。这八个字每字都分属五行之一项,以此推算一个人的命运。所以,人们在缔结婚姻大事时,非常重视双方的五行八字的配合,力求五行相生,八字和谐,建立宜室宜家的美满婚姻。这种以五行合八字来防范婚姻不幸的做法反映了人们无法回避现实,而又祈求婚后安宁幸福的一种心理平衡的追求,也是道家劝导人们顺从天命的“宿命论”思想的反映。
明清时期,交换男女八字叫作传庚。传庚也要备具文书,男方写出请庚帖,其格式如下:
女方接到男庚谱和请庚帖后,要写复柬,并同女庚谱一同送男方,复柬格式如下式:
纳吉,后世又称“合婚”“批八字”等。是男方占卜婚事得到吉兆后再托媒人携雁去女方家订婚,郑玄曰:“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于是定。”可见男方对婚姻所持有的谨慎态度及其重视程度。纳吉后婚姻关系初步确定。
纳征,春秋时又称纳币,后世俗称“行聘”“送聘”“茶仪”和“下彩礼”。“征”是“成”的意思,是婚姻确定的意思,相当于今天的订婚,男方送聘礼去女方家正式订婚,女方则以接受男方聘财的方式表示许婚。古代的聘礼主要有三类:一是“玄缥”,就是用深红和浅红两种颜色组成的衣物;二是“束帛”,五匹为一束,就是五匹长的帛;三是“俪皮”,就是成双的鹿皮。魏晋以后,仪式变得隆重,男家备礼单,聘礼装在箱子内,走街串巷,燃放鞭炮,吹奏鼓乐,在媒人护送下到女家,男方借此炫耀门第和财势。此外,古代民间还有其他不同形式的聘礼,具有不同的象征意义。尺子,指百子千孙,也是对婚后生活事业步步高升的祝福;梳子,“一梳梳到底,二梳白发齐眉,三梳子孙满堂”,梳子有“结发”之意,寓意夫妇一生相爱相守,白头偕老;都斗,原是量粮食的器具,民间有“斗出斗入,日进万金”的说法,都斗在婚嫁礼仪中用于彰显男方的财富雄厚,家境富裕,后来成为女方家陪嫁,寓意女儿嫁过去之后也能过上丰衣足食的富裕生活;剪刀,传统婚礼中的“六证”之一,寓意新娘婚后生活的绫罗绸缎,锦绣前程,荣华富贵。
古代湖北天门农村地区,称“纳征”为“过大礼”,又称“上头”,在迎娶前一天,由新郎携八肉八鱼(条件好些的有“整猪整羊”),胭脂水粉,新衣裳,还有鸡蛋、面条、封筒(即红包)等送至女家,然后女家里要举行“开盒仪式”,即由新娘的婶娘或嫂子打开新郎所携礼盒,清点礼物,其中的封筒就是给开盒者或扯脸婆的“辛苦费”。
请期,又称“择日”,男方卜得吉日后,择定婚期,派媒人告知女方成婚日期,并送给女方婚期帖,女方同意而回帖,称“完聘”。
亲迎,是新郎亲至女家迎娶新娘、行交拜合卺之礼。亲迎是“六礼”中最复杂、最核心的部分。所谓“亲迎于户,六礼之仪始备”。至此,婚姻最终成立。《礼记·昏义》中记载:“父亲醮子而命之迎,男先于女也,子承命以迎,主人延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婿执雁入,揖让升堂,再拜奠雁,盖亲受之于父母也。降出,御妇车,而婿授绥,御轮三周。先俟于门外,妇至,婿揖妇以入,共牢而食,合卺而酳,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与前五礼不同,亲迎要由新郎亲自去迎娶,迎娶之前,男家要祭拜祖先,在选定的时辰驾车到女家迎娶,女家父亲在门外接迎,带领新郎入门,新郎跪拜岳父岳母,然后进屋接新娘。新娘跟随新郎出娘家门,新娘上车,新郎亲自驾车,在车轮转了三圈后,新郎下车,交予随从驾车,新郎先骑马回家,在门外迎接新娘。仪式过程中处处表现出男先于女的礼仪,是父权社会男尊女卑伦理观念的表现。
迎娶新娘至夫家的途中,有障车习俗,众人堵在路上,索要酒食钱物,以此表示祝贺。障车习俗盛于唐代,唐代自天子嫁女至庶民娶妇皆有障车。障车之人最初多为娘家之人,是女家对新娘表示惜别。后世,障车演变为向新人表示祝贺,同时也成为女方再次向男方索要财物的又一借口。赵守俨先生称“其起源,可能是女家对于新嫁娘表示惜别,但到了后来,名存实亡,变为乡里无赖勒索财帛的借口”, 甚至演变成了某些官吏鱼肉百姓、搜刮民脂民膏的手段。宋代“起檐子”“拦门”则由唐代障车习俗演变而来。
新娘迎至夫家以后下轿、下车入门的过程中有祈吉庆贺的仪式,主要有撒谷豆、跨鞍、跨火、抱毡等。据宋高承《事物纪原》所考,撒谷豆之习始于汉代:“汉世京房之女适翼奉子。奉择日迎之,房以其日不吉,以三煞在门故也。三煞者,谓青羊、乌鸡、青牛之神也。凡是三者在门,新人不得入,犯之损尊长及无子。奉以谓不然。妇将至门,但以谷豆与草禳之,则三煞自避,新人可入也。自是以来,凡嫁娶者,皆置草于门阔内,下车则撒谷豆。”撒谷豆有驱邪避煞之意,到宋代,也可撒钱、果。跨鞍意在取“鞍”的谐音“平安”之意,起源于北方骑猎民族。唐苏鹤《苏氏演义》卷上载:“婚姻之礼,坐女于马鞍之侧,或谓此北人尚乘鞍马之义。夫鞍者,安也,欲其安稳同载者也。”跨鞍取出入平安之意。
新娘到达新郎家,夫妇要对席而坐,共进新婚第一顿饭,席上的主食黍和稷,以及调味品是两人各有一份,鱼和肉却只有一份,放在两人之间,供新郎新娘一起食用,称为“共牢而食”, “牢”指动物的肉。新婚第一餐要吃“三饭”,即先吃一口饭,吃一点菜,再蘸一点酱吃,然后喝一口汤,这是一饭。如此再重复两次,则分别是二饭、三饭,称为“三饭告饱”。新婚夫妇饭后要“饮”,用酒漱口,既可以清洁口腔,也可以定气安神,除去口中晦气。“卺”是葫芦对剖而成的瓢,在古代,葫芦因其多子,且像母腹怀孕形,是一种有生殖力的崇拜物,因此用瓢饮酒,有将多生殖的能力传递给新人的寓意。主事的人将一个葫芦剖开,新人各执一瓢,倒入酒后,同时喝下,称为“合卺而饮”。“共牢而食”“合卺而饮”在今天看来是非常普通的行为,但在古代男女授受不亲,更不可能同饮共食,因此婚礼仪式上的“共牢而食”“合卺而饮”就显得意义非凡,象征夫妇一体,不离不弃,同甘共苦,相亲相爱。今天婚礼仪式上的新郎新娘一起咬苹果、喝交杯酒,应由此演变而来。
亲迎仪式的结束并非婚礼仪式的真正结束,古代的婚后礼仪才是真正确定新妇身份地位的仪式。新婚第二天要拜见公婆,新妇要早起,沐浴盛装,在堂屋拜见公婆,公婆端坐堂屋正座,新妇将装有枣、栗的盒子献给公公,取“早自谨敬”之意;将盛有肉脯的盒子献给婆婆,取“断断自修”之意。公婆以杯酒赐新妇,新妇饮毕,表示已接纳她为家庭正式成员,具有参与家事的资格。公婆从西阶(宾位)下堂,新妇从东阶(主位)下堂,这表示新妇从此要代理公婆之事。新妇同时还要拜见夫家的其他长辈,标志妇道的开始。
春秋时期有留车返马习俗,“反马”之礼指男方亲往或使人在婚后三月之内把女方送嫁之车所系之马送还给女方,而把送嫁之车留下,以示白头偕老,永无出妻之事。
新妇在婚后三个月拜见夫家祖庙,从此成为夫家之妇,其身份地位才得以确立。《礼记·曾子问》对此记载道:“三月而庙见,称来妇也,择日而祭于祢,成妇之义也。”在行庙见之礼之前,虽然新娘已被迎娶进夫家,但要在接受夫家的检验之后才有资格行庙见之礼以获得“妇”的身份。可见,成妇之礼的目的主要是检验新妇是否合格,标志着婚礼缔结过程的结束。《白虎通义·嫁娶》中的解释是:“三月一时,物有成者,人之善恶,可得知也,然后可得事宗庙之礼。”《公羊传·成公九年》何休注云:“必三月者,取一时足以别贞信,贞信著然后成妇礼。”可见,三月庙见一方面是用三个月时间来判断新妇是否贤惠,可以料理家务;另一方面是检验新妇是否怀孕,保证家族子孙血统纯正。宋代将三月庙见改为三日庙见,称为“拜先灵”。《家礼》卷三:“三日,主人以妇见于祠堂。”自注:“古者三月而庙见,今以其太远,改用三日。”即在亲迎后的第三日行庙见礼。
古代亦有回门之礼,称“拜门”。《东京梦华录》云:“有力能趣办,次日即往,谓之复面拜门。不然,三七日皆可。”新妇父母设宴款待。宋代还盛行“暖女”“洗头”“贺满月”等婚后礼仪。孟元老《东京梦华录》中记述:“……三日,女家送彩段,油蜜蒸饼,谓之蜜和油蒸饼。其女家来作会,谓之暖女。七日,则取女归,盛送彩段头面与之,谓之洗头。一月,则大会相庆,谓之满月。自此以后,礼数简矣。”“暖女”,是在亲迎后的第三日以内,女家送酒食一类东西到男家作会。之后,女家接新娘回家,然后以彩缎、头面、盒食等送归婿家,谓之“洗头”。亲迎后满一月,女家送礼到男家,男家大摆宴席,款待亲家及亲眷,谓之“贺满月会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