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谕纪泽(咸丰十一年正月初四日)

字谕纪泽儿:

腊月二十九日接尔一禀,系十一月十四日送家信之人带回,又由沅叔处送到尔初归时二信,慰悉。尔以十四日到家,而鸿儿十八日禀中言尔总在日内可到,何也?岂鸿信十三四写就而朱金权于十八日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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