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与对策:国务院研究室调研成果选
- 宁吉喆主编
- 2556字
- 2021-04-02 10:13:51
中国应在防范亚洲区域金融风险中发挥更大作用
最近,受美国退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预期的影响,很多亚洲国家出现股市下跌、货币贬值、资产价格下降。为了不再重演亚洲金融危机的悲剧,亚洲国家需要合力应对。中国作为本地区最大的经济体,应当在防范区域金融风险中承担更大责任,这也有助于提高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
一、亚洲区域金融风险防范机制的历史与现状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由于IMF的救援力度不够,泰国不得不直接向日本求援,最终日本以双边援助的方式出资参与IMF对泰国的救援。于是日本提出建立亚洲货币基金(Asia Monetary Fund, AMF)的倡议。基本构想是建立一个由中、日、韩和东盟国家参加的组织,筹集1000亿美元资金,向遭受危机的国家提供援助。但由于种种原因AMF很快搁浅。
但是,建立亚洲区域金融危机防火墙的努力并未停止。2000年5月,在泰国清迈召开的东盟和中日韩“10+3”财长会上,各方通过了《清迈倡议》,同意建立双边货币互换协议网络。约定在一国发生外汇流动性短缺或出现国际收支问题时,其他成员提供应急外汇资金,稳定地区金融市场。
2003年10月温家宝总理在第七次“10 +3”领导人会议上首次提出将清迈倡议多边化(CMIM)。2007年5月,“10 +3”财长会上,各方一致同意通过建立自我管理的外汇储备库来实现清迈倡议多边化。目前,中国(含香港)、日本、韩国和东盟出资分别为768亿美元、768亿美元、384亿美元及480亿美元,占储备库总规模的比例分别为32%、32%、16%及20%。
为加强区域监督能力,2010年5月10+3塔什干财长会就建立“10 +3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AMRO)”达成共识。2011年5月,AMRO在新加坡成立。AMRO目前已经与成员国进行磋商,并撰写监督报告。
清迈倡议及其多边化能否承担起防范化解区域金融危机的重任,目前还有很大不确定性。主要问题,一是亚洲政治格局复杂,政治意愿不足导致这一合作机制缺少明确的长期目标且进展缓慢。二是尚未真正做实机构和资金,运作缺少常设机构和专业人才。三是危机预防和应对机制尚未完全细化,缺乏实际操作经验。四是区域政策对话和经济监督机制较弱,AMRO监督能力建设亟待加强。五是这一合作机制未能实现完全独立,在应对大型危机时仍须依赖IMF的参与。同时,储备库仍然使用美元等主要储备货币,区域货币使用不足。六是“10+3”框架是否是亚洲货币合作的最好载体仍存在争议。
二、建立亚洲区域金融风险防火墙的意义
建立亚洲区域金融风险防火墙的意义在于:一是有效整合亚洲国家的外汇储备,降低单个国家的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二是增加现有外汇储备用途。对于储备盈余国而言,是实现储备多元化管理的一种方式;对储备不足的国家而言,是对外汇储备的有益补充。三是有利于促进现有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四是亚洲各方出于维护金融稳定的共同目的进行合作,有利于淡化地区政治安全等方面的矛盾,缓和地区紧张局势。
对我国的意义在于:一是维护与我国经贸、金融关系密切的亚洲国家金融稳定。二是我国作为地区大国,未来都可能对本地区遭遇困难或危机的国家提供援助。区域性防火墙为我国援助周边国家提供了一种多边机制,比起双边救援可能会更为有效。三是人民币作为本地区的主要货币将得到更广泛的利用,有利于提升人民币国际地位。
三、亚洲区域金融风险防火墙的框架设计
(一)目标和框架
目标。在清迈倡议多边化和AMRO的基础上,以“多元、务实、灵活、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各经济体的货币合作,建立一个“独立、专业、机制透明、服务亚洲”的亚洲货币合作组织。该组织为一个实体化的亚洲区域性防火墙和政策监督与对话机构。
资金来源及区域货币使用。机构资金应做实,实现机构自身运行的资金有稳定来源,保证危机救援和预防的资金充足和操作机制灵活。在制度上鼓励和适当保证区域货币的使用,但不排斥使用现有主要储备货币。比如,可考虑使用特别提款权和主要区域货币作为计价单位。
基本职能。包含三部分:(1)政策监督和对话。建立与成员国正式的双边和多边监督和对话机制,监督和对话的结果应成为危机救援或预防的重要依据和区域政策协调的基础,监督框架和范围应在成员国内获得广泛支持。(2)危机救援和预防。可在现有清迈倡议多边化的基础上细化危机认定的标准、救援或预防资金发放的程序、条件和审查标准。救援和预防机制应保持灵活,除直接贷款外,还可包括担保、市场干预等多种模式。危机预防和救援不排除和IMF及其他多边双边机制合作。(3)帮助成员国发展和改革。可对需要进行结构转型或系统性改革的国家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保证转型和改革过程中的宏观稳定。避免对具体项目贷款和进行微观干预,与世行、亚行及拟议中的亚洲发展基金为互补关系。
(二)基本原则与思路
强调“独立、专业、机制透明、服务亚洲”。为保证亚洲区域金融风险防火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应努力避免该组织表现为被某一国家或机构主导,使该组织能够独立地服务亚洲。
处理好与相关国际组织的关系。该组织作为区域性防火墙,与IMF是互补关系而不是替代关系。组织的决策和运作是独立的,但可与IMF建立正式磋商和合作机制,协调政策对话、区域监督、危机救助和技术支持,在必要时联合或协助IMF对区域性危机进行预防和救助。
四、政策建议
第一,建议中国在多边场合,提出加强亚洲货币合作、建立区域金融防火墙的倡议。这样可以在提出清迈协议多边化的基础上再向前迈进一步。倡议内容可重点考虑以下几项内容:一是做实清迈倡议,包括机构、人员、资金和机制建设四个方面。可考虑先增强AMRO机构实力,充实专业人员,保证运营经费,进行机制建设,然后逐步落实防火墙资金,并试验小额贷款或参与IMF贷款,以获得操作经验。二是鼓励亚洲国家在建立防火墙过程中,更多使用本区域货币。在注资和资金使用过程中可逐步增加区域货币的比例。
第二,加强双边和多边外交工作,提高各国参与金融防火墙的意愿。建立亚洲区域金融防火墙需要得到区内各主要经济体的高度一致,也需要得到相关国际组织和域外大国的配合。建议外交、财政、央行等部门积极做好美、日、韩、东盟国家以及IMF的工作,使他们能够在亚洲金融风险加大的形势下尽可能达成一致。
第三,积极推进国内配套改革,确保我国影响力持续扩大。亚洲区域金融防火墙是否成功建立,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我国国内金融的发展。当前应加快国内金融市场改革开放的步伐,以增强我国对亚洲金融和货币合作的影响。
2013年8月27日
(张健华 莫万贵 郭凯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