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管理制度实务及范例大全(第3版)(配盘)
- 张尚国
- 3574字
- 2020-06-26 10:53:04
第六章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法律事务管理工作要点
如今,随着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法律的事务越来越多,公司法律事务工作也日显重要。因此,一些有远见的企业和企业家对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也格外重视。他们不仅聘请专业律师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甚至还成立专门的法律事务部门,聘用专业法律人员处理企业的法律事务,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法律事务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把追求公司利益的最大化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保障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为出发点,以有效预防控制法律风险为根本目的,使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向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
2.基本原则
(1)坚持公司领导干部与广大员工相结合的原则。公司领导干部务必重视公司的法务工作,最好由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实行直接领导,单设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机构,以确保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规划落到实处。
(2)坚持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与时俱进的原则。公司应积极探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在“互联网+”时代的新思路、新措施和新方法,努力提高公司依法决策经营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3)坚持积极发挥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机构的法律风险预防、控制职能和作用的原则。把法律事务管理工作贯彻到公司运作的各个环节与各个方面,并将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分析有可能引发公司、个人违规、违纪、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倾向性问题。
二、法律事务管理的总体目标
第一,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并完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一整套公司规章制度及保障其有效执行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规范员工经营管理活动和有效控制经营管理权力的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事前依法防范、事间依法跟踪、事后依法完善的现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方式,最终实现公司决策、经营、管理工作的合法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建立企业法律风险认识、评估、管理制度,并将其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及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各项制度中。
三、法律事务管理的具体步骤
按照法律事务管理的总体要求,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又称“基础建设阶段”和“规章制度完善阶段”,工作重点如下:
(1)制定法律事务管理规划和普法教育规划,完善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组织保障,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单设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在各下属公司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法律事务工作人员,从而形成合理、完备、科学的法务工作网络体系,并建立和完善法律事务管理机构自身的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公司法务工作有序、高效的实施。
(2)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体系。为适应新形势对法律法规的总体要求,着力开展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加快公司管理工作的三大系统(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系统)及其运作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和依法维权能力;强化“四责”(责任意识、责任管理、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实现各级各职的职权和责任的清晰、明确。
2.提高阶段
提高阶段即“合同管理提高阶段”和“规范生产经营管理活动阶段”,其工作重点如下:
(1)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合同管理规定》,提升在合同审查会签时“问(合同背景)、看(合同条款)、堵(合同漏洞)、核(合同标的)”的审核效果;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提高对合同的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2)针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不合理、不规范的顽疾,主动配合各级管理层理顺关系、制定制度、完善机制、明确权责,把法务工作向纵深辐射;坚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实施专项法律事务管理丁作和系列活动,提高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整体水平。
3.总结阶段
总结阶段即“检查总结提高阶段”,此阶段是总结前两阶段的工作成果,按照公司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逐项检查,对不完善之处进行“补课'争取全面实现各项目标。
第二节 法律事务管理岗位职责
一、法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承担公司法律事务的全责。
(2)按照公司要求,对公司各类合同进行审查,提供法律意见。
(3)为保护公司权益,有在各种纠纷发生时参与解决对外诉讼事宜的责任。
(4)为保证本部门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按照公司要求做好协调沟通及部门内部管理工作。
(5)为董事会、高层领导会议提供法律支持和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
二、法务秘书岗位职责
(1)在法务部经理的领导下,按照公司的要求和工作需要,制订相关的文件、协议。
(2)在法务部经理的领导下,做好各类文件、合同的审查工作,保证公司各类文件、合同准确无误。
(3)为保证部门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按照经理要求收集法律法规并实时归纳总结。
(4)协助法务部经理做好日常行政工作,整理好部门档案、资料,做好存档、管理工作。
(5)在法务部经理的领导下,及时有效地处理好相关事宜和法律纠纷。
第三节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范例
一、合同审定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权益,确保公司合同合法、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解除、终止。
第三条 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目标责任书等合同文书由人力资源部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合同的谈判、审批、签订、履行、解除、终止的全过程,公司法务部均可根据实际需要介入,并在公司对外合同签订前出具审查意见。
第五条 代签合同方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法务部需确认相关证件的有效性、受托事项及权限、有效期等。
第六条 对于重大合同,法务部人员还需了解和审查合同对方的履约信用,审查其有无违约事实,有无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第七条 合同对方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公司不得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
第八条 法务部需审查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和严谨性,特别是违约责任的约定应明确合理,经办人应充分估计违约风险,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
第九条 法务部应根据审查结果拟定“法务部合同审查意见书”,交经办人加以完善。
第十条 本规定于××××年×月×日起执行。
二、法律纠纷处理规定
第一条 为有效处理法律纠纷事件,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相关部门负责人应于纠纷案件发生当天及时填写相关表单,说明案件发生的详细情况,提交法务部。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确定案件处理原则后,由法务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对案件的有关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并收集相关资料,确定纠纷处理对策,预估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 公司实行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各部门必须及时上报发生的案件,对隐案不报或严重失职、致使公司权益受损的直接责任人,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五条 涉及以下法律纠纷的案件,法务部应在起诉或应诉前及时将诉讼事实和诉讼应对方案概要报总经理备案,并在诉讼过程中及时向总经理报告诉讼进展情况。
(1)涉及侵犯公司注册商标、名誉权等类型的诉讼、仲裁案件。
(2)诉讼案件审理结果或执行结果可能会给公司利益带来严重不利影响的案件。
(3)单笔诉讼标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达到公司净资产10%以上的案件。
(4)涉及刑事问题的民事、经济案件。
(5)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案件。
第六条 对公司主动提起诉讼、仲裁的案件的处理。
(1)法务部应做好起诉前的准备,收集整理各种有利和不利的证据。
(2)在起诉前10日内,法务部应向总经理提出书面报告,拟定起诉书和法律建议。
(3)法务部根据总经理的意见进行庭外和解或提出诉讼、仲裁。
第七条 公司法务部接到对方的“律师函”或法院(仲裁机构)的“应诉通知书”的,根据案件性质、可能遭受的损失和危机程度实行分级管理。
第八条 属于解除业务、服务合同性质的纠纷,或标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纠纷,或已被媒体曝光的纠纷,法务部必须及时上报总经理,并在7日内上交书面报告,附所聘律师的法律意见书、答辩书。
第九条 属于一般民事合同的纠纷或标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纠纷,法务部应在7日内上交书面报告(附拟聘律师及其法律意见书、答辩书)。
第十条 法务部接到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必须立即上报总经理,决定是否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一条 法务部接到行政机关作出的将给予重大行政处罚的口头或书面“听证告知书”时,必须在次日报总经理,决定是否聘请代理人,准备参加听证。
第十二条 法务部应在案件处理后15日内上交结案报告,内容包括纠纷的产生、争议事项和金额、案件结果、总结分析,并附和解协议、调解书、裁定书等复印件。
第十三条 如纠纷事件有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法务部需作出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 法务部应建立特别法律事务案件档案,包括各种法律文书、证据、内部报告和批复。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司法务部制定,解释权归法务部所有。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