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格拉德威尔经典系列
- (加)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
- 11046字
- 2021-04-05 02:01:54
第十六章
危险心灵
犯罪心理画像使破案变得更容易了
1
1940年11月16日,纽约曼哈顿西64街的爱迪生联合公司(Consolidated Edison)的一名员工,在公司的窗台上发现了一枚土制炸弹,附在炸弹上的一张字条说:“爱迪生联合的骗子,尝尝这个。”1941年9月,又有一枚炸弹在靠近联合广场,距爱迪生联合总部几条街之外的19街被发现。炸弹留在街道上,用一只袜子包着。几分钟后,纽约警方接到一封信,上面说:“要将爱迪生联合绳之以法,他们要为邪恶罪行付出代价。”在1941年到1946年间,警方陆续接到16封信,字体全部是用印刷体大写字母写成,“邪恶罪行”一词一再出现,字条上署名的则是缩写的FP二字。1950年3月,第三枚炸弹在中央车站的下层被人发现,这次的炸弹与前几枚相比威力更大、体积也更大。
接下来的一枚被放置在纽约公共图书馆的电话亭里,跟另一枚放在中央火车站电话亭的炸弹一样,都被引爆了。这名后来被人称为“疯狂炸弹客”的歹徒,第4次出手是在城市电台音乐厅(Radio City Music Hall),炸弹碎片波及全场观众。1955年,他第6次出手,这时全市已舆论哗然,警方则是毫无头绪。1956年年底,纽约警方在智穷之余,刑事犯罪实验室督察长霍华德·芬尼与另外两名便衣警察,前去拜访精神科专家詹姆斯·布鲁塞尔(James Brussel)。
布鲁塞尔是弗洛伊德派,抽烟斗,住12街的西村。在事业发展初期,他住在墨西哥,曾经为联邦调查局做过反间谍工作,他生平著作颇丰,包括《心理医师速成》(Instant Shrink)。芬尼把一叠文件放在布鲁塞尔的桌上,包括未引爆的炸弹照片、爆炸现场照片与FP字迹工整的信件复本。布鲁塞尔在他的回忆录《精神病医师的犯罪个案研究记录》(Casebook of a Crime Psychiatrist)中叙述:“我以前见过这种眼神,多半是在军队中,也在阅历丰富的老派警察脸上见过,他们认为这种新兴的犯罪心理剖析是胡扯。”
布鲁塞尔开始翻阅便衣警察带来的数据。16年来,FP都念念不忘爱迪生联合公司对不起他,他要有仇必报。FP显然有心理偏执的问题,不过这种偏执心理不是一朝一夕产生的。FP自1940年以来就开始放炸弹,这表示他现在已到中年。布鲁塞尔仔细研究FP写给警方的字条,从字迹分析,他是谨慎的人,工作经历显示他是一位楷模。而遣词用字也显示他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这些用词也显示他很古板,而且似乎是在国外出生。布鲁塞尔再进一步细看,每一个字母都是工工整整的大写印刷体,只有W例外;它不像W,倒像两个U。在布鲁塞尔的眼中,这些W就像一对乳房。他翻到犯罪现场的描述。当FP把炸弹放在电影院中时,他用刀把座椅下方划破,然后把爆炸物塞进椅垫中,这种手法岂不像象征性地穿透一名妇女?或是像阉割一名男性?或是两者兼具?
FP可能永远没有走出恋母情结;他未婚,独来独往,可能跟一个类似母亲角色的人同住。布鲁塞尔再度大胆推测,FP是斯拉夫人;如果用绳子勒毙一招是地中海人所惯用,那么炸弹与刀子合用,他判断是东欧人的手法。FP寄出的信有些盖有韦斯特切斯特县的邮戳,但他不会笨到从自己住的地方寄出邮件。康涅狄格州东南有几个城市有大量的斯拉夫人,而且从韦斯特切斯特县到纽约,沿途有太多的城市有大批斯拉夫人。
布鲁塞尔停顿了一会儿,做了以下的预测,这一幕后来也成为刻画犯罪人物历史上的传奇事迹:
“还有一件事。”我闭上眼睛,因为我不愿看到他们的反应。我看见炸弹客:他的衣着整齐而讲究,他是那种保守型的人,一直等到流行款式差不多过时了才会穿“新”款式的衣服。我清楚地看到他,也许“清楚”二字超过事实所容许,我知道自己让想象占了上风,但我实在忍不住如此。
我眼睛依然紧闭,继续说:“还有一件事,等你们抓到他时——我毫不怀疑你们会抓到他——他会穿着双排扣西装。”
一名警探低声说:“老天!”
我说:“而且还会扣住扣子。”我把眼睛睁开。芬尼与他的伙伴你看我、我看你。
芬尼说:“双排扣西装。”
“是的。”
“扣子还扣起来。”
“没错。”
他点点头,没再多说,便离开了。
一个月后,乔治·米特斯基(George Metesky)涉案落网,这名字是从米拉乌斯卡斯改过来的。米特斯基跟两个姐姐同住在康涅狄格州的沃特伯里,他未婚,经常去做弥撒,而且果然是有洁癖的那一型。他于1929年到1931年之间,受雇于爱迪生联合公司,宣称曾经因公受伤。当警察到他家门口时,他说:“我知道你们为何来此,你们认为我是疯狂炸弹客。”那时已是深夜,他身上穿着睡衣,警察要他换衣服。等他再出来时,他的头发已往后梳,鞋子光亮,身上则穿了一件双排扣的西装,而且扣子全都扣好了。
2
联邦调查局著名的犯罪人物刻画专家约翰·道格拉斯(John Douglas),在其著作《绑虐杀的心灵世界》(Inside the Mind of BTK)中,描述一名20世纪七八十年代在堪萨斯州威奇塔一带,作恶多端的连续杀人犯的故事。电影《沉默的羔羊》中的警探杰克·克劳福德的原型就是道格拉斯。道格拉斯师承犯罪人物刻画学先锋霍华德·德田(Howard Teten),后者于1972年曾协助联邦调查局在康蒂科成立了行为科学部门,他也是布鲁塞尔的学生。因此道格拉斯在研究罪犯人物刻画与犯罪心理的领域,可说是系出名门,说他们是弗洛伊德分析理论的徒子徒孙,大概并不为过。对道格拉斯而言,布鲁塞尔是犯罪人物刻画学这门学问的祖师爷,而道格拉斯的《绑虐杀的心灵世界》无论是从风格或是论述角度来看,都是在向布鲁塞尔的《精神病医师的犯罪个案研究记录》致敬。
BTK是“绑、虐、杀”(Bind, Torture, Kill)三个字的缩写,威奇塔连续杀人犯每次在犯案后,都会留下这三个字给警方。他头一次犯案是在1974年1月,38岁的男子约瑟夫·奥特洛在家中遭到毒手,他的妻子、儿子与年仅11岁的女儿亦难逃劫数,女儿的尸首吊在地下室的水管上,腿上还留有精液。翌年3月,这个杀人魔又将另一名年轻女性绑住并勒毙。在以后的几年里,他至少再犯了4起谋杀案,威奇塔市民发出怒吼之声,可是警方却一筹莫展。1984年,威奇塔两名警探到康蒂科求援。
根据道格拉斯在他的书中叙述,他们是在联邦调查局刑侦大楼的一楼会议室会面;这时,他从事行为科学研究已有10年,他的头两本畅销著作《心灵猎人》(Mindhunter)与《执迷》(Obsession),当时尚未出版。他一年要研究150个案子,常年在外奔波,但是BTK三个字始终萦绕在他的脑海中。他说:“我晚上会睡不着,一直在想这三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什么样的人会下这样的毒手?什么原因使他一再犯案?”
洛伊·海兹伍德(Roy Hazelwood)坐在道格拉斯旁边。海兹伍德是个瘦削的老烟枪,其专长是追踪性犯罪,自己也写了两本畅销书《黑暗的梦境》(Dark Dreams)与《人之恶》(The Evil That Men do)。海兹伍德旁边坐的是前空军飞行员朗·沃克(Ron Walker),道格拉斯对沃克的描述是“机灵”与“极为敏锐”。来自联邦调查局的三位专家与两名警探围着大橡木桌而坐,道格拉斯写道:“我们开会的目的是一直讨论,不理出头绪决不罢休。”他们依赖的是同僚罗伯特·雷斯勒(Robert Ressler)发展出来的类型学。雷斯勒也是真实犯罪畅销书《打击杀人魔》(Whoever Fights Monsters)与《深入魔心》(I have Lived in the Monster)的作者。这场会议的目的是描绘出杀人魔的相貌,厘清什么样的人会是“绑、虐、杀”的罪犯;他干了什么,在哪里工作,以及是哪种类型的人,《绑虐杀的心灵世界》一书的第一幕也就是从这里开始。
由于我们现已非常熟悉罪犯刻画专家所叙述的犯罪故事,因此很容易忽略了这种文学类型描述的内容是多么胆大妄为。传统的侦探故事开始时,不外乎是有一具尸体,故事的中心是侦探要找出罪魁祸首。侦探追踪线索,撒下天罗地网,几乎人人都可能是嫌犯:管家、被拒的追求者、怀恨在心的外甥,以及神秘的欧洲人等。这种故事的主轴是:到底是谁干的?而在刻画罪犯的推理小说中,网撒得小,犯罪现场也不是我们擒拿凶手的原始出发点,而是界定凶手是谁的依据。罪犯刻画专家在相关资料中梳理,放眼到将来,就“知道”案情谜底。布鲁塞尔写道:“一般说来,精神病专家能够在研究一个人之后,预测此人以后会如何行动,例如他在某种刺激下会如何反应,在某类情境下会如何行动。我做的事刚好倒过来,我研究一个人的行为,并由此推论出他可能是什么样的人。”寻找穿双排扣西装的斯拉夫人,就是一个例子。刻画犯罪人物的核心任务不是供警方参考找出“是谁干的”,而是指明“就是他干的”,让警方按图索骥,手到擒来。
罪犯刻画专家做的也不是抓犯人的事,抓犯人是执法人员的责任。在有办案人员参加的会议中,罪犯刻画专家通常不会写下他的预测,要不要做笔记是警察的事,他也不觉得自己有必要继续介入后续的调查。道格拉斯说,有次他开车到当地的警察局,针对一名老妇人遭性侵害与殴打的案子,向办案人员提供看法。侦办这个案子的是正规的警察,而道格拉斯是联邦调查局的人,因此你可以想象他在警局说起他的看法来,别人围着他听,是什么情景。
道格拉斯的开场白是:“我是这样看,凶手是十六七岁的高中生,头发、衣服都凌乱不整。他没什么朋友,也没有女友;他有点怪异,而且一肚子怨气。他到了老妇人的家,知道她一个人在家,也许他以前替她打过零工。”道格拉斯继续说:
我停下来,告诉他们一定有人符合我的描述,找到此人,就等于找到了犯案者。
警探们面面相觑,其中一个人开始笑着说:“道格拉斯,你是灵媒吗?”
我说:“不是,不过如果我是,我的工作就容易多了。”
“因为几周前有一个灵媒来,她的说法跟你一模一样。”
你可能会以为,道格拉斯会对这种比喻大发雷霆,毕竟他是联邦调查局的堂堂特工,而且师承德田与布鲁塞尔;他是王牌罪犯刻画专家,联邦调查局打击犯罪的声誉能够扭转,他的小组功不可没。他的事迹与侦案经验也成为无数电影、电视剧本与畅销惊悚小说的题材,心理学因他而成为检视罪犯残忍内心世界的现代工具。然而,对于有些警察叫他“灵媒”,道格拉斯并无异议;相反的,他开始沉思:自己的灵感与眼光到底从何而来,在这门叫作罪犯刻画的神秘艺术中,问题到底是出在哪?这是否可靠?道格拉斯写道:
我在研究一个案件时,会把所有的证据都集中在一起,然后我会让自己在心理与情绪上进入犯案人的脑袋中,尝试以他的思考模式来想事情。这一切到底怎么发生的,我并不清楚,就像不时向我咨询的小说家汤姆·哈里斯,他也无法说清他如何让小说中的人物活跃于纸上。这里面若有什么灵媒的特异功能,我不会拒其于千里之外。
3
20世纪70年代末期,道格拉斯跟他的同事雷斯勒前去探访美国最恶名昭彰的一些连续杀人犯。他们的行程从加州开始,道格拉斯说:“加州的怪人与特殊犯罪案件的比例总是特别多。”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他们趁周末与假日前往联邦监狱,一个接一个,最后一共探访了36名杀人犯。
道格拉斯与雷斯勒希望知道杀人犯的一生、他们的性格,及其犯罪特质之间有着什么样的关联,其中是否有模式可寻。他们寻找的是心理学家所谓的“同源性”(homology),也就是在犯罪人物与其犯罪行动中寻找一致性。他们根据对杀人犯的了解,逐一对照及比较所掌握的凶杀案特点后,相信自己找到了模式。
道格拉斯与雷斯勒的结论是,连续杀人犯可分成两种类型。有些犯罪现场有逻辑与策划的证据,受害人早就被罪犯选定,是可以满足罪犯某一特殊幻想的类型。杀人犯可能是用计引诱受害人,而且始终能够掌控犯罪过程;他会慢慢折磨受害人,来满足自己的幻想。罪犯应变与机动能力都很强,几乎从来不会将凶器忘在现场,且会小心翼翼地藏尸。道格拉斯与雷斯勒分别在各自出版的书籍中,将这种犯罪手法称为“有组织”的犯罪。
而在“无组织”的犯罪中,受害人不是特别选定的,似乎是随机被挑中的,而且是在“闪电手法下”受到攻击,未受跟踪或胁迫。凶手可能从厨房抄起一把牛排刀行凶,然后粗心地将凶器遗忘在现场。罪犯的犯罪方式非常邋遢,受害人经常也有反击的机会,犯罪行为也可能是在高风险的环境中发生。雷斯勒在《打击杀人魔》一书中写道:“凶手不想知道对象是谁,经常很快地将受害人击昏,或是将其脸部遮住,将其毁容,用这类行动来涂抹掉受害人的人物特点。”
他们认为,两种不同的作案风格对应两种不同的人格类型。“有组织”的杀人犯聪明而能言善道,对周遭的人事物自觉高人一等。“无组织”的杀人犯既没魅力又有自卑感,个性太怪异或内向,以致没结婚也没恋爱对象,如果他不是独居,便是跟父母同住。他的衣橱中塞满了色情出版物,他如果开车,开的也是破车。
道格拉斯与雷斯勒参与撰写的一本犯罪心理手册说:“犯罪现场反映出杀人犯的行为模式与个性,就跟一个房子中的家具反映出房主的个性一样。”他们发现得越多,所做的联想也就越明确:如果受害人是白人,杀人犯也是白人;如果受害人是老年人,杀人犯便是在性心理上不成熟。
道格拉斯写道:“我们经过研究后发现,连续杀人犯过去想加入警界,却不得其门而入,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往往退而求其次去做类似的工作,例如警卫或夜间巡守员。”由于“有组织”的强奸犯,事先都想好要如何控制局面,说他们对象征控制的社会机构有向往之心,似乎言之成理;而这又引出另一种预测:“在若干罪犯刻画分析档案中,句子一开始往往是:‘嫌疑人会开类似警车的车辆,例如福特的维多利亚皇冠或雪佛兰霸王车。’”
4
表面上看来,联邦调查局的这一套办法似乎极为有用。试想一个在犯罪人物刻画中广被利用的个案:一名26岁的特殊教育老师遭到杀害,尸体在她所住的纽约布朗克斯区公寓屋顶上被人发现,她显然是在清晨6点半出门上班后不久即遭到绑架。这名特教老师被人用丝袜与皮带绑在椅子上,被毒打得不成人形,凶手毁伤了她的下体,割下她的乳头,还在她身上到处留下齿痕。凶手在受害人的腹部上写满了脏话,自慰后还留下许多排泄物。
让我们假设自己是联邦调查局的罪犯刻画专家,第一个要问的问题是:种族。受害人既然是白人,我们暂且似乎也可把凶手认定是白人,我们也假设他是二十五六岁或30岁出头。在联邦调查局的36名连续杀人犯档案样本中,最早作案的就是这个年龄。这是“有组织”还是“无组织”犯罪?显然是无组织,因为犯罪现场是布朗克斯的一栋公寓屋顶,而且是光天化日之下,属于高风险。凶手清晨6点半在那栋大楼做什么?他可能是某类服务人员,也可能住在附近,不管是那一种,他都对此大楼非常熟悉。作案手法既然很没组织,因此他的情绪状况不稳定,如果他有工作,多半也是蓝领工作。他可能有前科,前科可能跟暴力或性犯罪有关;他要么缺乏跟女性交往经验,要么就是与女性关系非常有问题。“肢解”与“泄粪”等暴力行为太过异常,他可能有精神上的疾病或有滥用药物的问题。
这种分析听起来如何?事后对比证明是一猜即中。杀人犯叫卡明·卡拉波罗,30岁、未婚、无业,是有心理问题的演员,如果不住在精神病院,就是跟丧偶的父亲住在一起。父亲的家在一栋建筑的4楼,也就是命案发生的地点。
但这种人物刻画方法到底有多大用处?卡拉波罗本来就已经在警方的嫌犯名单上,如果你要找的是在屋顶上杀人,又将受害人肢解的凶手,大概不需要罪犯刻画专家告诉你去找头发零乱、衣衫不整、精神状况有问题,又跟丧偶的父亲同住在4楼的人。
也因此,联邦调查局的罪犯刻画专家也总是以最有力的细节,来补充有组织或无组织犯罪类型的基本轮廓,好让警方能够锁定嫌犯。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道格拉斯在马林县对警察与联邦调查局同仁,针对专门在旧金山以北山间杀害女性登山客的“山径杀人犯”做简报说明。道格拉斯认为,杀人犯是典型的无组织犯案者——出手快,白人,30岁到35岁之间,蓝领阶层,可能有经常尿床、纵火与虐待动物史。然后他又提及杀人犯似乎非常不合群,为何谋杀案都在离大路数英里外的树林里发生?道格拉斯认为,凶手需要这种隐秘性,因为他有一些见不得人的毛病;他是否有身体上的问题,如缺手缺脚?但是如果少了手脚,又是怎么跋涉好几英里到森林里,而且还有蛮力制服受害人?最后他想起来说:“我在犹疑之后,还是想加上一件细节:凶手有语言障碍。”
这究竟是不是一个有用的细节?他把犯案人的年龄定在30岁出头,结果凶手实际上是50岁。警方确实可以根据嫌犯的档案把逮捕范围缩小,然而若把全面性的细节弄错了,一个特殊的细节对了也没什么大用。
在巴吞鲁日连续杀人犯德瑞克·李案件中,联邦调查局的罪犯档案预测犯案人是白人、男性、蓝领阶层,年龄在25岁到35岁之间;他希望在他人眼中,自己“对女性充满吸引力”,“然而他与女性交往时——尤其是社会地位比他高的女性——表现出的文化水平相当低,任何他觉得有吸引力的女性在与他交往后,都形容他‘笨拙’。”联邦调查局说中了凶手是蓝领阶层的男性,也猜中了他的年龄在25岁到35岁之间,但凶手的英俊、外向则非如预期。他经常头戴牛仔帽,脚穿蛇皮靴,到酒吧去找乐子;他外向,有好几个女友,甚讨女性欢心。另外,犯案人也不是白人,而是黑人。
刻画罪犯并非测验,大部分对了就可过关,它是一种画像方式;画像要有帮助,所有的细节必须在某种方式上互相吻合才行。20世纪90年代中期,英国内务部曾分析184件犯罪案件,看看有多少罪犯刻画档案促成罪犯缉捕归案,结果发现这么多案件中,只有5件因而破案,比例只有2.7%。我们若考虑收到一堆罪犯档案数据的办案警探的立场,便会觉得这个低比例一点也不奇怪。警探是该相信嫌犯“结巴”那一部分呢?还是相信“他30岁”那一部分?还是干脆两手一伸,因为这么多细节,不知该相信哪一个才好?
5
联邦调查局的罪犯建档方式还涉及一个更深层的问题。道格拉斯与雷斯勒虽根据访谈发展出类型学,不过他们访问的连续杀人犯并非有代表性的样本,只是谁刚好方便就访问谁;他们也不是依照一定的标准化做法来访问,而是坐下来天南地北地谈。要进行心理分析,这种方式并不扎实,因此我们难免会问:连续杀人犯是否真能根据这些归类标准而加以分类?
利物浦大学的一批心理学家决定测试看看。首先他们拟出了一张清单,列出被认为是展现“有组织”犯罪的现场特征:受害人在被强暴之际还活着,陈尸有一定的方式,凶器失踪,尸体被掩藏,凶手施加毒手时曾经囚禁或限制受害人自由。他们也列了一个“无组织”犯罪特征的清单:受害人也许遭到殴打,尸体被丢在荒郊野外,受害人的随身物品被乱丢,凶器是临时找来的。
他们认为,如果联邦调查局的归类是正确的,每一类犯罪现场的特征应该“共同出现”才对,也就是说,如果某一项或数项“有组织”犯罪特征出现,其他“有组织”犯罪特征出现的比例应该随之升高。然而他们看过100件连续杀人犯的案件后发现,他们找不到任何支持联邦调查局分类的证据。犯罪形态并不是非此即彼;英方研究人员的发现是,犯罪行为经常是若干有组织犯罪特征,与若干无组织犯罪特征混杂呈现。利物浦小组负责人暨《刑侦心理学者的个案研究》(The Forensic Psychologist’s Casebook)一书的作者劳伦斯·埃利森(Laurence Alison)对我说:“整件事远比联邦调查局所想象的更复杂。”
埃利森等人也探讨犯罪人物与犯罪手法的“同源性”问题;如果道格拉斯对了,某一类“犯罪”应与某一类“罪犯”有互相呼应的地方。因此利物浦小组也选了英国100件强奸案,将其根据28项变量分类,例如,犯案人是否伪装,受害人是否被绑,嘴巴是否用布塞住,眼睛是否被蒙上,犯案人是否留下对受害人恭维或道歉的痕迹,或是否有窃取私人财物等。然后他们从强奸犯的各种特质,例如年龄、职业、种族、教育水平、婚姻状态、前科记录、前科的犯罪类型与犯案人是否使用毒品等,比对犯罪行为与强奸犯的特质是否吻合。例如将受害人绑住,封嘴或蒙住双眼的手法,强奸犯较普遍使用呢?还是他们会使用其他的手法多?答案是一点都不一致。
对联邦调查局侦案方式持高度批判态度的刑侦专家布伦特·特维(Brent Turvey)说:“不同的罪犯可能会呈现同样的行为类型,但理由却可能完全不同。例如一名强奸犯夜间在公园袭击一名女性,将她的衬衫扯开,蒙住她的脸。犯案人为什么这样做?那代表的是什么?可能的解释很多。可能表示他不愿意看到她,也可能是不想让对方看到自己;有可能是犯案人想看见她的乳房,想象她是别人,或制住她的手臂以免她反抗。这一切都有可能,我们不能把一种行为抽离开来看。”
几年前,埃利森重新检视布朗克斯的教师谋杀案,他想了解为何联邦调查局的罪犯刻画档案是基于如此简单的心理学,却能享有这么高的声誉,他怀疑原因在于档案书写的方式。果不其然,当他重新打开档案,逐句研读罪犯分析时,发现里面充满了无法验证、互相矛盾与模棱两可的语言,你要怎么解释都可以。
星象命理专家与灵媒惯用此法。魔术师伊安·罗兰(Ian Rowland),在其经典著作《冷读术》(The Full Facts Book of Cold Reading)中将其罗列出来,而这些全都可以充当罪犯人物刻画入门的招数。第一招是“彩虹骗术”(Rainbow Ruse)——先陈述当事人的性格特质,然后再补充完全与其背道而驰的特点,例如,“整体来说你是安静而谦逊的人,但如果场合对了,你又刚好有心情,你也可能成为派对的灵魂人物”。第二招是“杰克表述”(The Jacques Statement),“杰克”是莎士比亚名剧《皆大欢喜》的剧中人物,著名的“人生七阶段”演说,就是通过他的口而永垂不朽。这一招可以专门用来预测当事人的年龄,例如某个灵媒对接近40岁或40岁出头的人可能会说:“你经常自问,年轻时所做的那些梦到哪里去了。”第三招是“巴纳姆陈述法”(Barnum Statement),这种陈述涵盖的对象非常广泛,可以适用于任何人身上;还有“模糊理论”(Fuzzy Fact),接近事实的陈述方式,却带有极大的解释空间,例如,我看到这跟欧洲有关,可能是英国,或者可能是天气暖和一点的地中海地带。这些还只是个开场白,其他还有“更绿草坪”(Greener Grass)、“转移问题”(Diverted Question)、“俄罗斯娃娃”(Russian Doll)、“糖团”(Sugar Lumps)等,更别提常见的“分枝”(Forking)与“好运气猜谜”(Good Chance Guess)等花招了。将这些招数有技巧地进行组合,即便是最具怀疑精神的观察者,也可能为之折服,相信案情真的可因此而柳暗花明。
罗兰还将一种问话招数称为“消失的负数”(Vanishing Negative),他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
“我们来看看职业问题。你的工作跟儿童无关吧?”
“是的,没关系。”
“我也是这么想,那不是你的角色。”
当然如果对方的回答不同,继续发问的方式也另有一套:
“我们来看看职业问题。你的工作跟儿童无关吧?”
“其实有关,我做的是兼职。”
“我也是这么想。”
在埃利森分析布朗克斯屋顶谋杀案的罪犯档案后,他决定玩一个类似“冷读术”的游戏。他向英国一批资深警察与刑侦专家透露了犯罪事件的细节,并提供了联邦调查局准备的罪犯人物刻画档案,以及对犯案者的描述。他们对罪犯刻画档案的评价如何?答案是:高度正确。然后埃利森将同样的数据提供给另一批警察,但这次犯案人是他捏造出来的,与真正的犯案人卡拉波罗大不相同。假凶手是37岁的酒鬼,最近遭到水利局解雇,曾经在出任务时遇见过受害人一次,另外,他有长期对女性施暴的记录,并有攻击与盗窃前科。第二组有经验的警察在比对假凶手的资料后,对联邦调查局同样的罪犯人物刻画档案,评价也是:高度正确。
布鲁塞尔并没有在一堆照片与影印件中看出“疯狂炸弹客”来,那是幻觉。一如文献学者唐纳德·福斯特(Donald Foster)在其2000年的著作《匿名作者》(Author Unknown)中指出,布鲁塞尔在其回忆录中对自己的预测踵事增华。其实他告诉警方到怀特普莱恩斯去搜寻炸弹客,把纽约警局的炸弹拆除小组搞得人仰马翻,到韦斯特切斯特翻遍了当地的记录,结果却白忙一场。布鲁塞尔也告诉警方注意一名脸上有疤的人,而米特斯基没有这个特征;他告诉警方要找一名上夜班的人,而自1931年以来,米特斯基一直都处于失业状态。布鲁塞尔说嫌犯在40岁到55岁之间,而米特斯基已经超过55岁;他说要找“民防或军需专家”,而米特斯基充其量只在一个机房中做过短期工。
虽然布鲁塞尔在回忆录中振振有词,其实他从来没说过炸弹客是斯拉夫人,他告诉警方的是去找一个“在德国出生与受教育的人”。这个预测太离谱,连炸弹客自己都提出抗议。在警方调查的高峰期,纽约《美国期刊》(Journal American)表示愿意刊登任何炸弹客的说法时,米特斯基气呼呼地投书说:“我勉强跟‘德意志’扯得上关系的地方是,我父亲曾经在德国汉堡上船前往美国,大约是65年前。”
“疯狂炸弹客”一案能够破案的真正英雄不是布鲁塞尔,是一名叫爱丽斯·凯利(Alice Kelly)的女士。凯利的任务是筛查爱迪生联合的人事档案,1957年1月,她偶然看到一个20世纪30年代提出的不满申诉,说地狱门(Hell Gate)电厂的一个发电机接触电刷因煤气爆燃而毁坏,此人在这场意外中受了伤,但公司不认为如此。在这名离职员工寄来的一连串不满书信中,凯利发现了一项威胁——一封信里出现了“我会自己动手讨回公道”的字句。那个档案上的名字便是米特斯基。
布鲁塞尔并不真的了解米特斯基的内心世界;他似乎早就知道,如果有人做了一大堆预测,错了的很快就会被遗忘,而押对了会让你一举成名。“就是他干的”,这种可以按图索骥,揪出罪魁祸首的犯罪人物刻画法,并非刑侦分析上的一项胜利,只是派对上的一种戏法而已。
6
时间是1984年,嫌犯仍未落网,道格拉斯、海兹伍德、沃克与另外两名从威奇塔来的警探,围坐在橡木桌旁。道格拉斯脱掉西装外套,把它挂在椅背上,开始讨论犯案人的轮廓。这一幕也是《绑虐杀的心灵世界》一书的序幕,他写道:“我对此人的判断是,他1974年开始犯案,当时他是25岁到30岁之间,现在已经事隔10年,所以现在应该是35岁到40岁之间。”
轮到沃克发言:“‘绑虐杀’案的凶手并没有真正进行性交,这显示他的性行为不成熟与带有缺陷;他是独来独往型,不过他不是因为别人拒绝他而孤独,他是自己选择孤独。凶手可以在社交场合上表现自如,但这只是表面;他也许有可以交谈的女性朋友,但如果跟同龄女性相处时会不知如何是好。”
海兹伍德是下一位发言的人:“‘绑虐杀’命案的嫌犯有根深蒂固的自慰习惯,与他有过性关系的女性,可能会形容他心不在焉或高高在上,对让女方侍候他,比他侍候对方更有兴趣。”
道格拉斯继续说:“跟他在一起的女性不是比他年轻很多,头脑非常简单,就是比他年长很多,把他当成长期饭票。”他们三人判断“绑虐杀”案的嫌犯开的车还不错,但“没有特色”。
这时,大家都看见了“曙光”。道格拉斯说,他一直猜想“绑虐杀”案的嫌犯已经结婚,可是现在他猜想也许嫌犯已经离婚;他猜测“绑虐杀”案嫌犯是下层中产阶级,可能住在租来的房子里。沃克感觉嫌犯“做的是低工资的白领阶层工作,而不是蓝领”。海兹伍德认为他是“中产阶级”,而且“口齿流利”。他们共同的看法是,嫌犯的智商大概在105到145之间。道格拉斯猜测嫌犯可能跟军方有关,海兹伍德称嫌犯是“活在当下”的人,总是需要得到“实时的满足”。
沃克说:“认识他的人可能会说记得他,但称不上是真正认识。”道格拉斯突然灵光乍现说:“如果他的工作需要穿制服,我一点也不会感到意外。这个人不是精神病人,但跟狐狸一样神经兮兮。”
他们讨论了几乎有6个小时,联邦调查局的这些专业人士已经把侦案的蓝图提供给威奇塔警方:去找一名可能跟美国军方有关的男性,他的智商在105以上,喜欢自慰,在床上既自私又自大,他开的车还不错,而且他是个“及时行乐”的人。嫌犯跟女性在一起时会不自在,但可能有女性的朋友;他是独行侠,但可以应付社交场合。周围的人不会忘记他,但谈不上认识。嫌犯可能从未结过婚,也可能已婚或离婚;如果他已婚,太太不是比他小,就是比他大。他可能住在租来的房子,可能属于下层社会阶级、下层阶级偏上、下层中产阶级或中产阶级。嫌犯可能像狐狸一样神经兮兮,却没有精神问题。如果要将这一切记录下来,我们就有一份“杰克表述”、两份“巴纳姆陈述”、四种“彩虹骗术”、一个“好运气猜谜”,以及两项不是预测的预测,因为永远无法得到证实。这一切都跟真实的“绑虐杀”凶手沾不上边,真正的凶手是小区中望重一时的人物、教会的董事会主席,已婚,而且有两个孩子。
谈了6小时之后,道格拉斯站起身来,穿上西装外套,对办案警探说:“这个案子绝对破得了。如果我们未来还可以给予协助,尽管打电话来。”你可以想象他志得意满、微笑地拍着警探的背说:“你们马上会逮到这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