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性之变:21世纪中国人的性生活
- 潘绥铭 黄盈盈
- 679字
- 2020-08-29 17:28:23
2.1 性道德观的革命
2.1.1 最近十年,日益宽容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格外注重性道德的国家,而且形成了强大的传统力量;但是在2000年、2006年和2010年,中国18到61岁的总人口的性道德观念却出现了相当大的变化。
关于性道德笔者调查的第一个问题是:“有些人在恋爱中跟对象发生了性关系,但是两个人后来又真的结婚了。那么,这算不算道德问题呢?”调查结果是:认为这不算是道德问题的人,都超过了一半,在60%上下呈现为持平状态。
第二个问题是:“有些结了婚的人又与别的人有性关系(例如婚外恋与第三者)。对于这样的人,是应该区别对待呢,还是应该一律惩罚?”笔者三次调查的结果都是接近一半的人认为应该区别对待这种现象,在45%左右的水平上持平。
第三个问题是:“目前在中国,从事‘性服务’的‘小姐’,如果被警察抓住,最高罚款是5000元,同时拘留最多15天,还要通知家属。您觉得,这种处罚是太轻了,还是太重了?”
第四个问题是:“目前在中国,如果警察抓住嫖客,最高罚款是5000元,同时拘留最多15天,还要通知家属。您觉得,这种处罚是太轻了,还是太重了?”
对于上述的两个法律规定,在2000年的时候还只有15%上下的人认为是处罚过重了,可是到了2006年和2010年,这一比例上升到25%上下,增加了近10个百分点。也就是说,虽然中国人民以遵纪守法而著称,但是仍然有1/4左右的人,对于国家处罚卖淫嫖娼的法律持有不同的看法。尤其是,这两个提问的内容虽然从未改变,但是在3次调查中依次更加详细和具体,因此上述的回答比例说明,人们对于“小姐”和嫖客受到的惩罚越清楚,就越是不认同这样的处理。
上述4个提问的回答情况的大致趋势见图2—1。
图2—1 四种性道德观变化的线性趋势
具体情况如下表:
2.1.2 2010年主流社会开始宽容“二奶”
在2010年的调查问卷中,笔者增加了两个新的人们非常关心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有些结了婚的男人‘包二奶’。您认为,应该如何对待这样的男人?(1.支持。2.可以理解,但不支持。3.只需要道德谴责。4.必须法律惩罚。)”
第二个问题是:“现在社会上,有些女人‘做二奶’。您认为,应该如何对待这样的女人?”备选答案与上面的问题一样。
对于第一个问题,有7.6%的女性和13.0%的男性持支持或者理解的态度,男女合计10.3%。对于第二个问题,女性持支持或者理解态度的占8.7%,男性占13.1%,男女合计11.0%。
这里面最令人惊讶的并不是这些百分比,而是无论男性还是女性,对于“做二奶”的态度比对于“包二奶”还要宽容一些。这种情况很可能是中国古老的同情弱者的传统在发挥作用,因为人们一般都知道,相对于那些“包二奶”的男性来说,那些“做二奶”的女性毫无疑问是弱者,而且往往有着各种各样的具体原因。
进一步来看,如果仅仅从百分比来看,这种观念在总人口中只占10%左右,并不多。可是如果按照不同的社会阶层来考察,就会发现在这两个人们议论纷纷的性道德问题上,人们实际上都是以自己的社会地位来发表看法的。
按照年龄来看,越是年轻的人就越宽容。大致趋势见图2—2。
图2—2 越年轻越宽容(p均为0.000)
按照上学程度来看,上学程度越高越宽容。大致趋势见图2—3。
图2—3 上学程度越高越宽容(p均为0.000)
按照收入等级的高低来看,收入等级越高越宽容。大致趋势见图2—4。
图2—4 收入等级越高越宽容(p均为0.000)
按照城乡与城市大小来看,农村人口最反对婚前性行为与婚外恋,大城市人口最宽容,呈现为显著的差异。但是对于“包二奶”与“做二奶”,城市大小没有显著的差别;农村人口的宽容度反而比城市人口高出4到5个百分点,但是没有构成显著的差异。
2.1.3 提醒:百分比不等于对错
关于中国人的性道德观念的调查结果,有三点务必需要说明:
第一,任何百分比仅仅是为了说明情况,绝不应该成为任何人判断对错的标准。也就是说,如果某种情况是错误的,那么它所占的百分比再高也不能证明它就是正确的。反之,百分比再低,也不等于该情况就一定错误。简单一句话:百分比不是对错的标准。
第二,笔者所发表的都是中国18到61岁总人口的平均数字,无论它们是多还是少,都不应该作为任何一个人做出选择的依据,甚至都不应该作为参考资料。这是因为,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最可贵的就是能够建构出并且保持住自我。我们当然需要了解这个世界,但是却不一定要屈从于这个世界。也是简单一句话:世界与我是朋友,而不是主仆。
第三,我们在讨论各种性的道德观念的时候需要认真地想一下:我所主张的性道德,究竟是我自己的生活经验的总结,还是被别人潜移默化地灌输进来的?性道德究竟首先是用来协调我自己的,还是用来指责别人的?中国在变,世界更在变,难道任何一种性道德会“万寿无疆”吗?
2.1.4 性的快乐主义
快乐主义是指以获得快乐为首要的和终极的目标的一种人生态度和世界观。这在大多数情境中根本就不需要过多的解释,但是在中国人的生活情境之中,它往往被曲解为三种另外的东西。
第一,快乐主义经常被曲解为“无所顾忌”。可是现代文明的基石是:任何人的快乐是以绝对不损害任何别人的利益为前提的。
第二,快乐主义也常常被曲解为“自私自利”。可是现代文明的基本规则是:在任何一种人际关系中,双方都必须对等地相互尊重与协调。
第三,快乐主义更是常常被混同于“享乐主义”。其实两者的根本区别是:享乐主义把获得快乐作为唯一的目标,而且往往倾向于不管它是否违背或损害了现代文明的其他规则。也就是说,完全彻底的享乐主义其实在现代文明中很难真的存在。它基本上仅仅被用来曲解快乐主义,甚至成为唯一功能。
在当今中国,性道德的根本问题是用什么来判定“性”的好坏。
20世纪之前是用生殖:不能生儿育女的性是不道德的。20世纪中期则是婚姻:一切婚前或婚外的性都是不道德的。80年代以来,爱情正在日益成为判断标准:无爱之性才是不道德的。21世纪以来,快乐开始成为首要的判断标准:不快乐的性才是不道德的(见图2—5)。
图2—5 性道德判定标准的历史演变
最近10年以来,一些女性运用丰富多彩的形式,首先在中国倡导了性的快乐主义。她们是明日之星,因此不得不忍受今天与昨天泼过来的脏水。这是她们的基本价值之一。只不过由于一切创造历史的人们,当时往往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需要笔者替她们总结一下。
在示意图2—5中,“社会控制”说的是传统的、以赤裸裸的直接暴力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权力。它仍然试图无孔不入地强行打入中国人的私人生活,只不过屡战屡败、日薄西山而已。
图中的“亲情自卫”则是指一种中国人在“差序格局”的社会形态中养成的思维习惯和情绪动力模式:对于那些在人际关系上离自己很远的性现象,人们往往容易心平气和地理解或宽容;但是一旦该现象可能涉及亲人与自己,往往就会觉得大祸临头,因而变得丧失理智、心胸狭窄而且顽固不化。
关于最近10年来兴起的性的快乐主义,很多中国人都在理论上承认: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皈依于此,因此无可厚非。可是如果自己的亲人也是如此,尤其是如果想象着自己也是如此,那么他们尤其是大多数中国城市中产阶级无论如何也受不了,因此禁止快乐主义就成为他们的道德底线。台湾的何春蕤教授称之为“娇贵化”,大陆网民则贬之为“装B”。
结果,即使在学术圈里,近来也有人开始使用“性愉悦”这个词来替代性快乐。这其实是向禁欲主义卑躬屈膝。性何止是“愉悦”?性是激情迸发,是如癫似狂,是昏天黑地,是物我两忘,是赤裸裸、火辣辣、纯粹的快乐。如果非要把性描绘为温文尔雅的、矫揉造作的、古井微澜的状态,那么要不就是描绘者已经垂垂老矣,要么就是别有用心。
展望未来,虽然存在着“社会控制”与“亲情自卫”这两种社会力量的夹击,但是快乐主义很可能加速度地发展。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浪漫爱情被吹捧得越高,人们就越容易发现它其实是类似乌托邦那样的远大理想,因此也就越发不得不去寻找其现实的替代物。这个历史进程在所有发达国家中都曾经发生过,中国无论摸出什么石头来,河还是要这样过的,除非“死”在此岸。
总有一天,性的快乐主义会成为主流。那时,传统道德将土崩瓦解、烟消云散。例如:双方在婚前性爱中比“守贞禁欲”更加快乐,或者在婚外性关系中比在婚内更加快乐,那么社会还有什么理由去禁止之?
再往后,中国会迎来“性的自然主义”的时代,也就是性的平常化、多样化与主体化。人们将不再争论“性”的是非,更不会拿“性”去攻击别人,但是人人又都具备了性方面的自主选择能力和负责能力。这就是笔者的理想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