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报13 编制报表时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不明确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限定为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项目。

新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应在资产负债表单独列示。原企业会计制度不要求单独核算投资性房地产,相关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新准则将投资性房地产单独作为一项资产核算和反映,与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加以区别,从而更加清晰地反映企业所持有房地产的构成情况和盈利能力。

根据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在后续计量时,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但是,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成本模式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主要涉及“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等科目,可比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相关科目进行处理。

【例】20××年3月,甲企业从其他单位购入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并在该块土地上开始自行建造3栋厂房。6月,甲企业预计厂房即将完工,与乙公司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将其中的一栋厂房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合同约定,该厂房于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起租。7月5日,三栋厂房同时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块土地使用权的成本为600万元;三栋厂房的造价均为1000万元,能够单独出售。

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土地使用权中的对应部分同时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存在确凿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企业选择公允价值模式,就应当对其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对一部分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对另一部分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2)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科学合理的估计。

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之间自愿进行房地产交换的价格。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其后续计量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作相反的分录。

【例】甲企业为从事房地产经营开发的企业。20××年8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约定将甲公司开发的一栋精装修的写字楼于开发完成的同时开始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为10年。当年10月1日,该写字楼开发完成并开始起租,写字楼的造价为9000万元。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9200万元。假设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10月1日,甲公司开发完成写字楼并出租:

②12月31日,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按其成本,贷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按其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同时结转投资性房地产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若存在原转换日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也一并结转。

【例】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租赁协议,将其原先自用的一栋写字楼出租给乙企业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2013年4月15日。2013年4月15日,该写字楼的账面余额50000万元,已累计折旧5000万元,公允价值为47000万元。2013年12月31日,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48000万元。2014年6月租赁期届满,企业收回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并以55000万元出售,出售款项已收讫。假设甲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不考虑相关税费。

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2013年4月15日,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②2013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变动:

③2014年6月,收回并出售投资性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