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改变《四库全书》经史子集分部法,为文化、思想、政法、科技分编法。文化编又分为上中下,上为文学,中为史学,下为其他。思想编又分为上下,上为儒学,下为佛道。所录诸书仍依《四库全书》各以时代为次。

二、作者介绍包括姓名、字号、谥号,人品声誉,才学见解。一人多部著作被著录,只在列于前边或代表作条下介绍。集部在原书中排于最后,而是书编次提前,凡在正史有传,于经史子诸部已介绍的作者,则标出详见某史某传,不作重复。

三、书籍介绍以节录《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以下简称《总目》)为主,为言简事详,间作适当改写或充实。

四、编次调整的诸书,皆标明原在某部某类,以便沿目索书。

五、《四库全书》为避清帝之讳,所改的书名、人名,予以更正。凡在所引句中者,则在括号内注出应更正之字。

六、以年号纪年,并在括号内标出公元纪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