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小说灯笼(2)

幺弟照例说要打头阵,于是兄姐们答应让他写故事的开头,但其实他毫无腹稿。或许是情绪陷入低潮,怎么写都写不出来,后悔不该抢做先锋。元月一日大过年,兄姐们都各自出门玩乐,祖父当然也一早就穿着燕尾服不知去向,唯有祖母和母亲留在家里。幺弟待在自己的书房,一直在削铅笔,搜肠刮肚,怎么样都写不出来,急得都快哭了。最后穷途末路,竟心怀不轨想要剽窃。他认为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带着做坏事的紧张心情,快速浏览了《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以及福尔摩斯的冒险故事,从这里抄一点、那里抄一点,终于拼凑出一个故事。

很久以前,在北国的森林里,住着一个恐怖的老女巫。她是个长相奇丑无比,又心狠手辣的老太婆,唯独对她的独生女乐佩[8]温柔体贴,每天都用金梳子为她梳理头发,疼爱有加。乐佩是个美丽又活泼的女孩。但从十四岁起,她已不再对老女巫唯命是从,有时甚至反过来斥骂她。尽管如此,老女巫还是很疼爱乐佩,只是笑一笑,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森林里的树木在秋风吹拂下,落叶飘零,枝干渐秃,老女巫家也到了准备过冬之际,一个美好的“猎物”迷路走进了这座魔法森林。那是个骑马的英俊王子,迷路走进了黄昏的森林里。他是这个国家十六岁的王子,酷爱打猎,与随从们走散了,认不得归途。王子的黄金铠甲,在微暗森林中散发出火炬般的光芒。老女巫当然看到了。她像一阵风飞出家里,立刻将王子从马背上拖下来。

“这位少爷真是肥嫩啊,皮肤居然如此白皙,八成是吃核桃才长得这么肥吧!”老女巫垂涎欲滴地说。她长着又长又硬的髭须,眉毛也长到盖住了上眼睑。“简直像一只肥嫩的小羊啊。不晓得味道如何。用盐把他腌渍起来过冬最好了!”正当她龇牙咧嘴地笑着拔出短刀,对准王子白皙的喉咙之际——

“啊!”老女巫忽然尖叫一声。原来是女儿乐佩扑向她的背,使劲咬住她的耳朵不放。

“是乐佩啊,你就饶了我吧。”老女巫疼爱女儿,所以一点也不生气,硬是赔上笑脸讨饶。乐佩摇着老女巫的背,闹别扭般撒娇地说:

“我要他陪我玩。把这个漂亮的孩子给我。”乐佩在娇生惯养中长大,个性非常倔强,话一出口绝不让步。于是老女巫心想,就迟个一晚再杀王子来腌渍也不迟,现在先忍耐一下。

“好好好,就给你吧。今晚我会盛宴款待你的客人。但是到了明天,你要把他还给我啊。”

乐佩点头应允。这晚,王子在魔法之家备受礼遇,但却吓得魂不附体。晚餐的佳肴有串烤青蛙,塞满幼儿小指头的蝮蛇皮,用豹斑鹅膏[9]和鼷鼠的湿黏鼻子与青虫的五脏做的色拉。饮料则是沼泽女人用水绵藻酿的酒,还有从墓穴里舀出来的硝酸酒。饭后点心是生锈的铁钉和教堂窗户的玻璃碎片。王子光看就恶心,每一道菜都不敢碰,但老女巫和乐佩却吃得津津有味,频频赞叹真好吃真好吃。因为每一道菜都是这个家的珍馔美食。吃完饭,乐佩牵起王子的手步入自己的房间。乐佩的身高和王子差不多。进入房间后,乐佩搂着王子的肩,端详他的脸,悄声地说:

“只要你不讨厌我,我就不会让别人杀死你。你是王子吧?”乐佩的秀发,多亏老女巫每天细心梳理,散发出黄金丝线般的璀璨光芒,发丝柔长直达脚边;脸蛋丰腴仿若天使,像一朵黄玫瑰;嘴唇则鲜红有如小草莓;瞳眸漆黑清澄,漾着无名的悲伤。王子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女孩,霎时惊为天人。

“是的。”王子低声应道,心情松缓后不禁悲中从来,潸然泪下。

乐佩漆黑清澄的眼眸凝视王子片刻后,轻轻点头说:

“就算你讨厌我了,我也不会让别人杀死你。到时候,我会亲自杀了你。”说完自己也哭了起来,但随后又忽然放声大笑,以手背拭去泪水,也为王子拭泪,然后神采奕奕地说,“今晚你和我一起,到我的小动物房间睡觉吧。”语毕,便带着王子到隔壁寝室。那里铺着稻草与毛毯。抬头一看,上百只鸽子停在屋梁或栖木上。大伙儿似乎都睡了,但两人一走近,鸽群稍微动了一下。

“这些全部都是我的。”乐佩说完,立即抓住旁边一只鸽子,掐着鸽子的脚甩来甩去。鸽子惊慌失措,猛振翅膀。“给我吻他!”乐佩尖声大吼,将鸽子甩上王子的脸。

“那边的乌鸦,是森林里的流氓。”说着,她以下颌指向房间一隅的大竹笼,“一共有十只,因为是流氓,一定要关在竹笼里,不然它们会立刻飞走。还有,这边这个是我的老朋友,贝贝。”乐佩说着,抓起一头鹿的角,硬是把它从房间角落里拉出来。这头鹿的脖子上套着铜环,还以粗重的铁链绑着。“这家伙也确实要用铁链绑着,不然也会逃离这里。为什么大家都不愿意待在这里呢?唉,算了。我每天晚上都用刀子,帮贝贝的脖子搔痒。可是它总是很害怕,还会挣扎呢。”乐佩说着,从墙壁裂缝取出一把闪亮亮的长刀,轻轻地在鹿的脖子上来回搔剐。真可怜,鹿扭着身子一副很痛苦的模样,冷汗直冒。乐佩看了纵声大笑。

“你睡觉的时候,也把这把刀子放在身边吗?”王子有些害怕,悄声问。

“对啊,我都抱着刀子睡觉。”乐佩泰然自若地答道,“以防万一嘛。不谈这个了,快点睡觉吧。我倒是很想知道,你怎么会迷路走进这座森林里?说给我听吧。”两人并排躺在稻草上,王子支支吾吾地谈起误入魔法森林的事。

“你和那些随从分开,会不会寂寞?”

“很寂寞。”

“那你想回城堡吗?”

“想啊,我很想回去。”

“我讨厌这种哭丧着脸的孩子!”乐佩说着霍然起身,“你应该高兴才对吧。这里有两片面包和一块火腿,路上饿了就吃吧。你还在磨蹭什么呢?”

王子听了开心地跳起来。乐佩宛若母亲般沉着地说:

“啊,穿上这双毛长靴吧,送给你。路上很冷,我不希望你受冻。还有,这是我老妈的露指大手套,来,你戴戴看。哎呀!光看手的话,简直跟我那脏兮兮的老妈没两样。”

王子流下感激之泪。乐佩接着把鹿拉出来,解开锁链。

“贝贝,可以的话,我很想用刀子帮你搔更多痒,因为真的很好玩。不过算了,现在这些都无所谓了,我要放你走。你带这个孩子回城堡去,这孩子说他想回去,所以你们就走吧。只有你能跑得比我老妈快了,拜托了!”

王子骑上鹿背。

“谢谢你,乐佩。我不会忘记你。”

“这种事无所谓。贝贝,走吧,快跑!把背上的客人摔下来,我可不饶你。”

“再见。”

“好,再见。”乐佩哭了出来。鹿在黑暗里飞奔如箭,越过草丛,穿过森林,径直渡过湖水,头也不回飞奔在狼嚎鸟啼的荒野上,这时传来烟火燃烧般的疾驰声。

“不可以回头。老女巫追来了。”鹿边跑边对王子说,“放心吧,只有流星跑得比我快。不过,你可不能忘记乐佩的好心。她个性好强,却是个寂寞的孩子。好,已经抵达城堡了。”

王子带着恍若置身梦境的心情,站在城堡的大门前。可怜的乐佩,老女巫这次真的火冒三丈,因为乐佩竟放走了宝贝猎物。任性也该有个限度。因此她把乐佩关在森林深处的漆黑塔里。这座塔没有门,也没有楼梯,只有塔顶的房间有一扇小窗。乐佩就这样日夜生活在这个塔顶房间里。可怜的乐佩。一年过去,两年过去,昏暗的房间里,无人知晓乐佩变得愈来愈美了,出落得沉鱼落雁,变成思虑成熟的女孩。她对王子的事,片刻不曾忘怀。因为太寂寞了,她也会对着星星月亮唱歌。歌声如泣如诉,满怀忧伤,连森林里的树木鸟儿听了都伤心落泪,月亮也蒙上淡淡的哀愁。老女巫每个月会来探视一次,留下食物和衣服。毕竟她还是疼爱乐佩的,不忍让乐佩饿死在塔里。老女巫有魔法翅膀,可以自由进出塔顶的房间。三年过去,四年过去,乐佩也十八岁了。在昏暗的房间里,她不知道自己美得灿烂夺目,也没察觉到自己散发出迷人的馨香。这年秋天,王子外出狩猎,又迷失在魔法森林里,忽然听到悲戚的歌声。由于歌声扣人心弦,王子的魂魄都被夺走了,不知不觉走到了塔下。那不是乐佩吗?王子绝对没有忘记四年前的美丽女孩。

“让我看看你的脸!”王子用力大喊,“别唱悲伤的歌了!”

乐佩从塔上小窗探出头来回答:“说这话的人是谁?悲伤的人,唯有悲伤的歌是救赎。不懂别人的悲伤在那边乱说什么。”

“啊,是乐佩!”王子欣喜若狂,“请你想起我!”

乐佩霎时脸色苍白,随之又满脸通红。但依然还有些许幼时好强的个性,因此她尽可能以冷漠的语气回答:

“乐佩?她四年前就死了!”说完纵声大笑,但吸了一口气后又很想哭,激烈的呜咽取代了笑声。

那女孩的秀发是黄金桥。

那女孩的秀发是彩虹桥。

森林里的鸟儿齐声欢唱奇妙的歌。即使正在哭泣的乐佩也听见了这首歌,霎时脑海里也会浮现出美妙的灵感。乐佩将自己美丽的长发在左手绕了两三圈,右手拿起剪刀。如今乐佩的美丽金发,已经长到地板,她却毫不吝惜地“咔嚓、咔嚓”剪下长发,将它编成一条长长的发绳。这是太阳底下最美的绳子。她将发绳的一端牢固地绑在窗台上,自己则沿着这条美丽的金色发绳下到地面。

“乐佩……”王子低声呢喃,陶醉地看得入神。

乐佩双脚着地后,忽然变得怯生生的,不发一语,只是轻轻将自己白皙的手,放在王子手上。

“乐佩,这次轮到我来救你了。不,请让我终生当你的护花使者。”

王子已经二十岁,看起来非常可靠。乐佩嫣然一笑,默默点头。两人趁老女巫尚未发觉之际,迅速逃离森林,急如星火横越荒野,终于平安抵达城堡。城堡上下欢欣鼓舞迎接他们。

幺弟煞费苦心地东拼西凑,好不容易写到这里,却很不高兴。因为他失败了。这样根本不是故事的开头,连结尾都写完了,显然又要被兄姐们嘲笑了。幺弟暗自苦思,为此大伤脑筋。然而天色已暗,外出游玩的兄姐们似乎也回来了,客厅里传来众人的欢笑声。“我是孤独的。”难以言喻的寂寥袭上幺弟心头。此时,救星出现了,是祖母。祖母觉得这个整天关在书房的幺弟很可怜。

“又开始。写得顺利吗?”祖母来到幺弟的书房说。

“走开!”幺弟不耐烦地赶人。

“又挫败了啊?你明明就不太会写,不该参加这种愚蠢的比赛。看吧,结果搞得这种下场。”

“我哪知道啊!”

“哎哟,哭什么嘛,真是傻孩子。给我看看。”祖母从腰间取出老花眼镜,小声地读起幺弟写的童话。读着读着,呵呵笑了起来。

“哎呀,你这孩子真早熟,居然知道这么多事情。有意思。你写得很好呀。不过,这样就接不下去了吧。”

“就是啊。”

“你很伤脑筋吧?换作我的话,我会这么写:‘城堡上下欢欣鼓舞迎接他们。不过,接下来又发生一连串的不幸。’怎么样?毕竟女巫的女儿和王子的身份太过悬殊。不管他们如何相爱,终究不会有好结局。这门亲事本来就不会幸福。你觉得如何?”祖母说完还用食指戳戳幺弟的肩。

“这点小事我也知道!你走开!我有我的想法。”

“哦,这样啊。”祖母说得气定神闲,她对幺弟的想法了若指掌,“那你就赶快把后面写一写,写完到客厅来。你饿了吧?快来吃年糕汤,然后玩纸牌不是很好吗?这种比赛无聊透了。剩下交给你大姐写就好了,她很会写这个。”

把祖母赶出去后,幺弟慎重其事地补上所谓“自己的想法”。

“不过,接下来又发生一连串的不幸。女巫的女儿和一国的王子,身份太过悬殊。接下来会发生不幸。后续就拜托大姐了,请善待乐佩。”

幺弟照祖母说的写下这一段,总算松了一口气。

其三

今天是第二天。全家一起吃完年糕汤,长女立即回到自己的书房。今天她穿着纯白羊毛衣,胸前别了一朵小小的黄色人造玫瑰,以轻松的姿势坐在书桌前,然后摘下眼镜,笑眯眯地用手帕擦拭镜片。擦完之后又戴上眼镜,极为夸张地眨眨眼睛,表情忽然变得一本正经,然后调整坐姿,手托香腮沉思了起来。不久后,她拿起钢笔开始写起来。

真正的故事,总是始于恋爱舞会结束后。当有情人终成眷属时,一般电影就会出现“The End”的字幕,但我们总是很想知道,接下来两人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人生绝非一连串兴奋的舞会,大多生活在无趣扫兴的宿命里。我们的王子和乐佩,只在小时候见过一面,便感到难分难舍,却又立即分开了,彼此都不曾忘记相处的时光,接着好不容易才以成人之姿再度重逢,但这个故事绝不会就此结束。反倒是往后的生活,才是必须交代的事。王子和乐佩手牵手逃离魔法森林,一路上不吃不喝,始终默默无言,夜以继日在辽阔荒野奔逃,终于抵达城堡。但是,接下来才更辛苦。

王子和乐佩都已筋疲力尽,可是连喘口气的时间也没有,国王、王后,还有臣子们见王子平安归来,欣喜万分,立即纷纷询问这次冒险的事,也终于明白低头站在王子背后的绝色美女,就是四年前拯救王子的恩人,因此城堡里更是欢天喜地。他们让乐佩洗了香水澡,换上轻盈美丽的衣服,然后让她睡在一张几乎全身都会陷进去的厚软床上。乐佩几乎连鼻息声都没有,睡得香沉。睡了很久很久,终于像熟透的无花果自然离枝落地般醒来,睁开饱眠的双眼一看,已然恢复元气的王子一身盛装站在枕边,对她微笑。乐佩霎时感到难为情。

“我要回家。我的衣服在哪里?”她稍微起身说。

“你好傻。”王子气定神闲地说,“衣服不是穿在你身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