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人生大事

她有爱情,有婚姻,有事业,有财富。人间一切最美好的东西,她都拥有了。

(一)

叶春好站在留声机前,把音乐声音调得低低的,免得影响她和雷督理商量大事。

所谓“大事”者,便是他们的婚礼了。叶春好是个大姑娘,对待这一生一次的事情,当然是愿意隆重地操办。但雷督理在十年前已经隆重过一次了,隆重过后,也并没有落到什么好结果,所以雷督理对于婚礼一事有些灰心,打不起精神大操大办——除此之外,他还有一点迷信的想法:上回婚礼办得漂亮,结局却是十分的不漂亮,那么这回若是再大操大办,会不会又重蹈覆辙?

所以,依着他的意思,便是小吹小打一番,把该行的礼节都行到了,也就是了。

他这话让叶春好有点失望,不过失望得有限,因为她对婚礼本身也并不是很有热情,说是要“隆重”,也无非是虚荣心在作怪。这一点,她自己心里也明白。

婚礼的细节,她很有兴趣谈一谈,但雷督理没这个兴趣,她便识相地换了话题:“日子怎么选呢?是要翻翻皇历,找个黄道吉日出来吗?”

雷督理对这问题不屑一顾:“日子让子枫去挑,你我都不用管。”说到这里,他对着叶春好一笑,“大概也就是这样了,你还有没有别的要求?有就说,没有的话……”

他话没说完,但是叶春好已经领会了他的意思,便答道:“你若有事,就忙你的去。我现在是想不出什么新要求了,将来想到了,再告诉你。”

雷督理迈步要走,临走前又对她笑道:“我一定得找个最近的日子,把这件事情办了。”

“我又不会跑掉,你急什么?”

雷督理一手握着房门把手,微笑着压低了声音:“我急什么?我急着入洞房。”叶春好羞得一跺脚:“你快走吧!”

雷督理的私人事务,有相当一部分都是丢给林子枫去办的。林子枫看出雷督理确实是很急着要娶叶春好过门,便选了个最近的吉日——其实也不怎么吉,但也绝对不凶。他觉着自己能挑这么个日子给叶春好,已经算是相当的仁慈厚道了。

接下来,便是一番采买。仪式可以一切从简,但该预备的聘礼是不能少的,叶春好没有娘家,这聘礼可以由叶春好自己收下。在这上面,林子枫没太马虎,横竖花的都是雷家的钱,那叶春好此刻正是雷督理心尖上的人,他花得越多,雷督理越高兴。

但林子枫并没有因此高看了叶春好半眼——他是七年前到雷督理身边的,叶春好现在再受宠、再风光,在他眼中,也还赶不上七年前的玛丽冯。那时候雷家有钱,冯家也有钱,两家合起来捧着玛丽冯一个,好家伙,女皇似的。

论家世,论姿色,甚至论学识,现在的叶春好都远不及当年的玛丽冯,所以林子枫很轻蔑地在皮货行挑选银狐灰鼠皮子,漫不经心地在银楼金店挑选珍珠钻石,挑来挑去都是些俗物,但是,他想,这就足够姓叶的丫头乐的了。她有什么见识?知道什么叫好、什么叫坏?

热热闹闹地买了几车宝贝,林子枫花了约有六万块钱,又捎带手订制了一乘花轿——急着用,做工不用太细,别抬到半路散了架子就成。另有两份龙凤帖,是他从铺子里买的,印得倒是挺精美,只可惜,实际的意义不大。放到平常的人家,男女双方交换了龙凤帖,那婚姻关系就算是成立了。可雷家不是平常的人家,雷督理将来要是喜新厌旧把叶春好踹了,叶春好纵然摆出一万张龙凤帖来,也是无用。

经了林子枫这么一番漫不经心的操办,在这年正月的最后一天,叶春好出了嫁。

她真实的婚礼,和她想象中的婚礼,一点都不一样。

出嫁前夜,她懵懵懂懂地搬去了自己住过几个月的那所小四合院里,府里的几个小丫头、白雪峰的二姐以及林子枫的妹妹过来陪着她。她不大认识这些人,想谈话也不知从何谈起,倒是白二姐是去年结的婚,还是个新媳妇,很有一点经验可以传授给她——还不能传授得太细致,因为林家妹妹也在一旁坐着呢。

她天黑即睡,也没睡着,想要理一理心事,可是心事也没理清楚。到了半夜,她刚有了一点困意,一帮子老妈妈又推门进来,唤她起床梳洗。平日里她事事都有主意,到了此刻,却像是连灵魂都没有了似的,茫茫然地任凭她们摆布。房内电灯通亮,老妈妈扯了丝线两端,在她的脸上来回滚绞。她明白,这叫作“开脸”,面颊上的柔细绒毛被丝线绞了去,在微微的痛楚中,她大睁着眼睛,眼角余光扫到了一大圈围观者。

她难堪极了,可越是难堪,越要勉强镇定下来,做出个落落大方的样子。开脸完毕,她的头发短,不必花大工夫梳头,于是老妈妈们暂且退出去,等她穿好了贴身的衣裳,才走回来为她涂脂抹粉。脂是好脂,粉是好粉,然而一层一层地刷上她的脸,竟能把她那张脸刷成了滑稽的猴屁股样,以至于她要摇头晃脑地躲避:“太红了,太红了……”

老妈妈追着她抹胭脂:“要红,红才喜庆。”

于是梳妆到了最后,她成了个红脸红衣红绣鞋的妖怪,妖怪罩上了红盖头,瞧着倒也像个人似的。被几个花红柳绿的小丫头搀扶了出去,她晕头转向地上了一乘小花轿,人在轿子里,她还恍惚地想:“现在结婚,不是都用花汽车了吗?”

没等她想清楚,花轿里一暗,是轿夫把她连人带轿,一起运送进了一辆顶宽敞的美国汽车里。现在不是禁止女子抛头露面的时代了,但叶春好平日尽管可以在街上随便走,可在这大喜的日子里,她是无比矜贵的新娘,而雷督理不高兴让闲杂人等看见自己的新娘。

美国汽车披红挂彩,像是汽车中的新郎官,一路缓缓而行,把叶春好送到了雷府。汽车在大门外停下来,车门一开,训练有素的轿夫们又平又稳地把花轿抬了出来。轿子里的叶春好用手指在脸上蘸了蘸,蘸了一指肚浓浓的红色,心里就发焦,暗想这怎么办?

心里焦灼,肠胃偏又咕噜噜地响了起来——从昨晚到此刻,她一粒米都没进,早就该饿了。这样饿,便想收敛心神端坐不动,以求节省精力,可偏偏又生出了无数的杂念,且全是无关紧要的杂念。轿子忽然停了,她梦游似的又经了好一番摆布,最后坐在一张大床上,她忽然觉得眼前一亮,正是已经被新郎官挑去了红盖头。

慌忙低下了头,她要把脸藏到凤冠垂下的流苏后头。目光透过流苏射出去,她看到了雷督理那锃亮的皮鞋。皮鞋上方,是黑色长袍的下摆,自从认识他到如今,她第一次看见他穿长袍马褂,可是因为不敢抬头,所以无法看清他的全貌。

周遭全是乱哄哄的欢声笑语,谁说了什么,她一概分辨不清。忽然那帮人——包括雷督理——一起撤了出去,她不明就里,只得糊里糊涂地继续坐着。

她一坐就坐到了天黑。

天黑之后,又过了许久,房门一开,雷督理进来了,然后,她听见了他惊讶的声音:“你怎么还在这儿坐着?”

她扶着床柱,慢慢地站了起来:“自从你走了之后,就再没有人来管过我,我不坐着,又能怎么办呢?”

说到这里,她忽然抬手一捂脸:“你别瞧我,先让我去洗一把脸。今天我这一张脸上,足足涂了半盒胭脂。”

雷督理走到她面前,一撩她头上垂下的长流苏:“让我看看你。”

叶春好紧紧地捂着脸,不让他看自己,自己倒是通过指缝看了他——只看了一眼,确定了面前这人确实是雷督理,自己并没有陷入什么聊斋式的迷梦里,自己是真真切切地嫁给他了。

她安了心,尽管一夜一天水米未沾牙,但还是有力气拖着沉重的喜服,一逃逃进了浴室里去。

浴血似的,她洗出了一盆通红的洗脸水。

自己对着镜子,她把那凤冠摘了,喜服也脱了,露出了里面的红旗袍。这回推门走了出来,她把头发往耳后一撩,总算是有面目去见他。轻轻地走到桌旁,她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茶凉了,但是正合她的心意,她不动声色地喝了几大口,眼角余光瞟到雷督理站在床边,开始脱起了他的马褂。

目光一收,她微微侧身背对了他,心里慌得厉害——无喜无悲的,就只是慌。

(二)

叶春好背对着雷督理站着,把手里的茶杯轻轻放下。身后响着窸窸窣窣的声音,是雷督理还在那里脱衣服。她不知道他脱到哪个地步了——横竖这回,她是再没有立场拦他撵他了。

无论他要对她怎么样,都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了。

这时,雷督理忽然唤了她一声:“春好。”

她低着头,转过身来。雷督理已经脱了外面的长袍马褂,露出里面贴身的绸缎裤褂。赤脚跳上床去,他向她招手:“过来,该睡了。”

叶春好“嗯”了一声,关了电灯,只留一对红烛缓慢地烧。在床尾暗影里脱了旗袍换了睡袍,她走到床边坐下来,回头含糊地轻声问:“你睡哪一边呢?里边还是外边?”

被窝里的雷督理向内一滚,给她让出了位置。他这举动有些孩子气,让她想起了他不请自来、结果被自己当贼打了嘴巴的那一夜。忍不住微微笑了一下,她的惊慌消散了些许。

掀开棉被抬腿上床,她直挺挺地靠边躺了。躺了片刻,被窝里一只手暗暗渡来,拉住她的手拽了拽:“到我这儿来,当心夜里翻身掉到地上去。”

叶春好顺着那只手的心意,挪一点,又挪一点,再挪一点,最后被那只手扳着肩头一翻身,她侧身面对了雷督理。红烛的光明实在是有限,她抬头看着雷督理,看他的眉眼、鼻子、嘴唇,看此刻的他一如她印象中的他,一点儿改变都没有。

可见这场婚姻确实是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她看着雷督理,雷督理也看着她,看了片刻,他含笑说道:“你的眼睛真是年轻。”

随即他笑了:“不对,你本来就年轻。年轻好,免得再过几十年,我们一起变成老朽。”

叶春好低下了头,不许他再看。“谁要听你这话……”她喃喃地说,又是羞,又是笑,声音渐渐低不可闻,“老气横秋的……”

雷督理探头去看她的眼睛:“我老吗?”

“你啊……”她羞不可抑,他越看,她越躲,索性翻身趴下,把脸藏进了臂弯里,“越说你,你越来劲。”

雷督理扳她的肩头:“说啊,你觉着我老吗?”

叶春好抽出一只手,推了他一下:“你离老还远着呢!”

“我要是再年轻十岁,和你就更合适了。”

叶春好把手收了回去,闷闷地笑语:“我不要,我就要现在的你。”

雷督理用胳膊肘支起身体,一只手在棉被下,饶有兴味地抚摸了她的后背:“为什么?”

叶春好侧过脸,看着他:“你现在就够任性的了,要是倒退十年,一定更淘气,我可受不了。”然后她伸手一拽他的胳膊,“你好好地躺下来,被窝外面凉。”

她没想到雷督理没了骨头,她轻轻一拽,他便趴伏到了她身上去。一只手蜿蜒固执地钻到了她的身下,温柔地摸她抓她,揉她撩她。她翻身要躲要逃,然而就在翻过来的一瞬间,他已经覆在了她的身上。

温凉的吻落在了她的嘴唇上,她的嘴唇湿而热,噙着他的吻,像噙着一粒雪。她再次觉出了他的寒冷与脆弱,于是不假思索地用双臂拥抱了他。

这一回的拥抱,可是光明正大、理直气壮的了。

翌日清晨,叶春好照例早早地起了床。

雷督理还睡着,于是她尽量地把动作放轻,不肯惊动了他。然而动着动着,她忽然发现自己正在细声细气地哼着流行歌。走去浴室一照镜子,她发现自己蓬着头发,竟是个笑眯眯的模样。

她紧闭了浴室房门,放水洗澡,心里满满的,充胀着新鲜的喜悦。令她羞耻和畏惧的洞房花烛夜,终于风平浪静地过去了。原来那一件事也是容易打发的,虽然也疼痛,但是终究可以忍受,况且忍受完毕了,就可以亲亲热热地互相拥着入眠了。用浸了水的毛巾擦洗着周身,她在自己的肩膀上发现了一处红痕,肩膀雪白的,越发显得红痕鲜艳,是他吮出来的——他抱着她亲了吮了许久许久,也不嫌热,也不嫌累。叶春好第一次知道自己竟有这样招人爱。

梳洗打扮完毕了,她走回卧室,见雷督理还蜷缩在被窝里大睡,便坐在床边俯下身去,将他连人带棉被拥住了,轻轻地一抱,又在他的脸上亲了一口。随即扭头望着窗外,她就见窗外晴空万里,好一个明媚的初春时节。

怀里的雷督理这时忽然一动,眯着眼睛扭头望向了她——看了她几秒钟,然后微笑着又躺了回去:“太太真漂亮。”

叶春好被他这句话逗笑了,一边笑一边掀了棉被:“醒了还睡?快起来吧!”

棉被掀开来,露出了个光溜溜的雷督理,于是她连忙又把棉被盖了回去,而雷督理躲在被窝里,这时就像酒醉一样,嘿嘿嘿地笑出了声音。

叶春好又气又笑,花了不少的工夫,才把雷督理从被窝里哄了出来。

然后她坐不住,走去浴室给他放洗澡水,给他预备今天要穿的洁净衣服,把睡乱了的大床重新铺好——铺到一半停下来,她听见雷督理在浴室里叫自己的名字,便一转身走进浴室,给他拿香皂和浴巾,步伐轻巧极了,滴溜溜地满屋里转,跳舞一样,自己都觉着自己是翩若惊鸿。

两只脚转得够了,她把雷督理摁在了浴室镜子前的椅子上,换了两只手在他头上转。镜子下面是长长的梳妆台,台子上高低错落地摆了瓶瓶罐罐,全是芬芳昂贵的化妆用品,单是发油发蜡就有七八个牌子。像小女孩子装扮布娃娃一样,叶春好先把他的短发梳成了一丝不苟,然后牵他出去,展开衬衫,一个袖子一个袖子地给他穿。他任由叶春好伺候着自己,心安理得的,喜气洋洋的,不说话,只是一眼一眼地看着她,又向她微笑。

叶春好把他打扮得衣冠楚楚,又问:“现在我对你,不算不好了吧?”

雷督理扯了扯西装袖子:“一天对我好,算不得什么。你一辈子都对我这么好,我才领你的情。”

叶春好对着他一歪脑袋,抿着嘴笑道:“坏蛋!”

雷督理学着她的姿态,也一歪脑袋——随即又笑了,俯身探头凑过去,在她的嘴唇上飞快地一吻。

然后他直起腰,说道:“这样多好,我们真是浪费了太多时间。”

这一整天,雷督理和叶春好一点正事也没做,甚至都没有露面。

两人面对面地躺在床上,长久地窃窃私语。叶春好这前二十年人生,一直活得循规蹈矩,没什么传奇故事可讲,但雷督理长在一个半大不小的家庭里,母亲有两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也有一个,提起幼年的事情,就很有的说了。叶春好听得吃吃直笑,没想到雷督理小时候那样顽劣。

两人说着说着,雷督理忽然沉默了。

叶春好含笑打开了他的手:“大白天的,你要干吗?”然后她翻身往床下逃,“不行,不行,天黑再说。”

她且笑且逃,又被雷督理拦腰拖了回去。无可奈何地,她准备再忍一次,横竖并不是很难忍。哪知道这回的情形和夜里大不一样,雷督理竟然是没完没了了。

她忍了又忍,总不见结束。身体在柔软的床垫上起起伏伏,如同乘风破浪,大浪将她抛起又卷回,让她身不由己、情不自禁。绯红着脸喘息着,她紧紧搂了他的脖子。他问她:“怎么样?”她不答。他又问她,“好吗?”

她闭了眼睛,就觉着自己正在被他往高处撞,撞得灵魂激荡,撞上九霄云外。

叶春好觉得,结婚真是好。

婚姻生活已经度过了半个多月,还是如同新婚第一日那样好。雷督理每夜雷打不动地和她同床睡觉,虽然那甜言蜜语俏皮话是说得少了些,但行动上却是对她更为依恋。夜里若是他上了床而她还没上,他便气冲冲地沉了脸,仿佛是恨她冷落了他。这样的恨,让她只会更怜爱他,无论手头上有什么未完的工作,都一定要丢下来去陪他了。

还有一天,她去找他,正巧他在和部下军官们谈事,不知谈的是什么,反正在她推门进去的那一刻,他正在拍桌子骂人。一扭头看见了她,他的横眉怒目立时舒展了些许。她向后退了一步,说道:“你忙你的,我没有要紧事情,过一会儿再来见你。”

说完这话,她作势要走,却见雷督理嘴角向上一翘,竟然像忍不住了似的,笑了。

他笑了,她笑着溜了他一眼,关门走了。

后来,白雪峰见了她,说道:“我们都说,以后要让太太总跟着大帅才好。有太太在,大帅就没脾气。”

叶春好心里得意,脸上却只是云淡风轻:“你们真是拿我开玩笑。”

白雪峰很认真地摆手:“不是玩笑,我们这都是真心话,不信太太问林子枫去。”

叶春好笑道:“我不信林秘书长也和你们一起胡说。”

“太太,我们这可不是胡说。不信您出去打听打听去,谁不知道咱们大帅娶了个不得了的太太?”

叶春好依旧浅浅笑着,听白雪峰一口一个“太太”,一方面知道这家伙是故意装个老实的样子,要拍人马屁于无形之中,另一方面,又被他说得满心欢喜——当然,喜也是暗喜。

(三)

叶春好把李管家叫了来,听他汇报雷府一年的收入支出。听的时候,她慈眉善目的,像一尊年轻娇嫩的小菩萨,端然坐在首席的太师椅上。李管家攥着一条手帕坐在下首,想要擦擦汗,但是又不大敢,自己知道自己那话里有不少漏洞,但是一时间实在是补不及,只能是实话实说、听天由命。

等他汇报完毕了,叶春好一点动怒的意思都没有,依然是和颜悦色的,不批评他,反倒是向他道辛苦,又说:“家务事素来都是最劳心费力的,这些年来,也真是辛苦了你。先前的事情,我们就不要提了,如今我既然嫁到了这里,便没有放着家事完全不管的道理。我想你我二人合力,你能少受几分累,我也能向你学习学习。”

李管家审时度势,当即就坡下驴,赔着笑容感慨:“是呀是呀,不瞒太太,我现在年纪大了,真是觉着这脑袋是一天比一天糊涂。饶是咱们府里人口少,我还成天丢三落四的,觉着忙不过来。太太肯出手把这个家管起来,这是救了我这个老头子了。”

两人把话说到这里,正是一团和气,心照不宣。叶春好回头去见了雷督理,告诉他道:“过去几年里,家里每年的花销,至少有三分之一是去向不明的。但是我也没有说李管家什么,毕竟他一把年纪了,虽然贪了些钱,但也真卖了力气办事。我想往后由我来管家,不再给他揩油的机会,也就是了。你以为呢?”

雷督理对于家务事毫无兴趣,听都懒怠听,只说:“随便你。”

叶春好又道:“我上次说我想入股天津大洋公司,你看这投资的数目——”

她把话说到半路,被雷督理恶狠狠地瞪了一眼。她见他不耐烦了,便很识相地闭了嘴,转身走了出去,心里有些不痛快,因为他们结婚刚满一个月,还算是新婚的夫妇,他便这样肆无忌惮地给她脸色看。

向前走了一段路,她停下来回头看了看,没有看到雷督理出来追她。

雷督理完全没有留意到叶春好的小心思。

他有心事,这心事源于百里之外的张嘉田。张嘉田最近有两个举动,是让他极端恼火的。一是那小子近期常往林燕侬那里跑,而他无法容忍自己的小忠臣去和那个一文不值的淫妇勾搭连环;二是文县的军队日益壮大,他派去了一队军官——大部分都是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的毕业生——辅助张嘉田训练士兵,然而据他所知,这帮军官到了文县之后,基本连士兵的毛都没有摸到一根,张嘉田把他们高高地供了起来,一点具体的事务也不许他们管。

另外还有一件事,便是张嘉田的部下有一位旅长,先前是跟着洪霄九的,后来从张嘉田那里得了一大笔钱,便自动倒戈,跟随了张嘉田。这位旅长前几天中毒死了,没有找到凶手。而他留下的队伍被张嘉田打散重编,这个旅就此消失。

雷督理并不在意那位旅长的死活,他在意的是张嘉田胆子不小,连声招呼都不向自己打,直接就把一个旅弄没了。

他要的是少年英雄,不是少年枭雄。不过他料想张嘉田绝不会成为洪霄九第二。张嘉田终究还是太年轻了,简直就是个孩子,就算他在娘胎里便开始修炼,他活到如今,也炼不出洪霄九的本领与根基来。

是个孩子,一个被自己惯坏了的孩子。常言道:惯子如杀子。常言又道:子不教,父之过。所以他不能再坐视了,他得给那孩子来一记当头棒喝。

雷督理压着自己勃勃的怒气,写了一封亲笔信,把张嘉田臭骂了一顿。

这封信并不走邮局的道路,而是由一名副官揣着上了火车,当天就把它送到了文县。然而副官并没有找到张嘉田本人,于是便把这封信交给了张嘉田的副官长。

张嘉田的副官长,便是那位永远忧郁的马永坤。马永坤沉着一张如丧考妣的惨淡面孔,代表师长接待这位来自京城的使者。使者不知道马永坤平时就是这副德行,以为他是故意给自己脸色看,故而不肯久留,当天晚上就乘着火车回京去了。

马永坤不知道自己得罪了人,等到副官一走,他便抽出身来,拿着信去见了张嘉田——此刻,张嘉田正在他的家里。

说是他的家,其实已经没了他的份儿,完全属于了林燕侬。进门之后,他先喊了一声“报告”,在得了允许之后,才一掀帘子,进了里屋卧室。

卧室里摆着一张金光灿烂的大铜床,床上铺着厚厚的锦缎褥子。张嘉田靠着鸭绒枕头,在床边半躺半坐。林燕侬蹲在门口的小洋炉子前,正用长柄勺子搅动炉子上的一小锅莲子羹,热气扑着她的脸,把她的脸蛋熏成白里透粉,小红嘴唇抿得薄薄的,瞧着像个最精致的瓷人儿。

马永坤看了她一眼,然后走到床前,双手奉上了信:“师座,北京来的,说是雷大帅的亲笔信。”

张嘉田接过信封撕开来,抽出信纸展开了看——刚看了几行,就从鼻子里哼出了一声冷笑。

雷督理什么都要跟他抢。他看上了个大姑娘,雷督理跟他抢;他训练出了一支军队,雷督理也要跟他抢。抢不过了,就翻了脸,就拿出了直隶督理的身份来压他。什么狗屁东洋留学生,谁用那帮留学生来当督导教官?那帮家伙从北京跑过来指手画脚的,不就是想要夺权吗?不就是想要把他这个师长架空吗?

把这封信揉成一团扔回马永坤怀里,他懒洋洋地发了话:“你拟一封回信,话说得好听一点,拟好了,我抄一遍。”

说到这里,他掏出怀表打开来看了看时间:“几点了?”

林燕侬立刻回了头:“还早呢!要走也吃了莲子羹再走。”

张嘉田咳嗽一声,扭头往地上啐了口唾沫,一转眼看见了怀表里头雷督理的照片,就嘀咕了一句:“×你妈的。”

然后他“咔嚓”一声把怀表盖子扣了上,抬头一瞪马永坤:“看什么看?还不滚回去写信?”

马永坤立正敬礼,转身就走,临走时又看了林燕侬一眼,正巧林燕侬汗津津地抬了头,正好和他对视。她冲着他一笑,他板着脸,没反应,但是心里很满足,觉着是不虚此行。

马永坤走了不久,莲子羹也熬得了。林燕侬盛了一小碗,走去床边偎到了张嘉田跟前,用小汤匙舀起一勺莲子羹,她先是吹了吹,又尖着嘴唇尝了一尝,确定这温度的确是适宜了,才把它送到了张嘉田嘴边:“来——张嘴——”

眼看着张嘉田张嘴吃了这一勺莲子羹,她笑着问道:“甜不甜?我放了好多冰糖呢。”

张嘉田点点头:“甜。”

林燕侬笑了,一勺一勺地继续喂他,又笑嘻嘻地小声问他:“晚上不走了,好不好?”

张嘉田像没听见似的,也不理她,只是一口接一口地吃莲子羹。

张嘉田忘了自己是哪天和她发生关系的了。

她总说雷督理这样不好那样不好,他原本很不爱听,可这回从北京回来之后,他忽然关心起了这些问题——雷督理对待部下是什么态度,他知道,可雷督理对待女人是什么态度,他不知道。

反正雷督理是不把姨太太当人看待的。

他想知道,只能去问林燕侬。于是在个极其寒冷的晚上,他抽时间过了来。林燕侬见他来了,很欢喜,妙手生花地瞬间制作出了几样小菜,又烫了一壶好酒。

他当时又冷又饿,于是吃了人家的菜,喝了人家的酒,又借着醉意,上了人家的床。

他没告诉林燕侬,在这之前,他还是个童子身。

他对林燕侬毫无怜惜,由着性子碾压她揉搓她,让她哀鸣,让她惨叫。她在他身下几次三番地抽搐痉挛,让他以为她要死了。可她带着哭腔长长地呻吟一声,一口气缓过来,终究又没有死。

到了半夜,他翻身下来,心满意足,精疲力竭。摊在床上呼呼地喘着粗气,他忽然觉着一侧身体一热,是林燕侬软绵绵地贴了上来。

“我的好宝宝呀……”她抚摸着他,纠缠着他,用奇异的、细而颤的声音说话,“你差点要了人家的小命……”

一条雪白纤细的胳膊搂了他的脖子,湿漉漉的嘴唇凑到他的耳边,发出糖稀一样又甜又腻的笑语:“我要死了……”

张嘉田不动声色,花了一点时间思考,这才弄懂了她的意思。

“你装什么黄花大姑娘。”他对她冷言冷语,“又不是第一次。”

林燕侬从鼻子里哼出了话来:“雷一鸣不行嘛。”

张嘉田猛地扭头望向了她:“什么意思?他不行?”

林燕侬答道:“他好像是因为冬天掉进河里,把身体那些零件全冻坏了。”说到这里,她脸上露出了嫌恶的微笑,“倒也不能说他是真不行,反正不如你就是了。”

张嘉田收回目光,面无表情:“你就是为了这个,才逃出来的?”

“呸!我可不是离了这事儿就活不了的人。”

张嘉田斜了眼睛看她:“是吗?”

她笑了,把脸往他颈窝里埋:“讨厌!”

张嘉田对于林燕侬,谈不上爱或者不爱。

他根本就没把她往眼里放,但他也知道,林燕侬真是看上了自己。她爱看上,就让她看上去,他没兴趣管她。就着林燕侬的手,他吃完了一碗莲子羹。然后林燕侬端来白开水给他漱了口,又伺候他宽衣解带,抱过棉被给他盖了上。

他背对着林燕侬躺了,说道:“明天早点儿叫我起床,我还有事呢。”

林燕侬连声答应了。噗噗几声吹灭了烛台上的一排红蜡烛,她摸黑脱了衣服上了床,欢欢喜喜地从后方抱住了张嘉田。面孔贴上他那带着一点汗气的宽阔后背,她闭了眼睛,就觉着自己和他才是郎情妾意配成双。

她爱他热烘烘的身体,爱他汗津津的气味,这才是个男子汉,这才是个爷们儿。哪怕他是个狼心狗肺的坏情郎,她也认了。

(四)

张嘉田一早起来,就听见外间的堂屋里有哗啦啦的水声,又夹杂着林燕侬哼哼呀呀的歌声,歌声婉转,依稀是什么哥哥妹妹的词儿,唱得倒是很不赖。但他这边一清喉咙,那歌声立刻就停止了。门帘一动,她从外间探进一张描眉画眼的粉脸儿,笑眯眯地看他:“醒了?”

然后她走了进来,将个香喷喷的热手巾把儿递给了他:“先擦把脸,精神精神。”

张嘉田接过毛巾,满脸地擦了一把,然后把毛巾往她怀里一扔,光着膀子下了床。林燕侬见了,连忙拿来小褂给他穿上:“穿上这个再出去,仔细冻着!”

他不搭理她,穿了小褂往外走,外间的堂屋烧了炉子,暖融融的,绝不会冻着任何人。林燕侬紧跟着他,给他拿来一支新牙刷和牙粉,倒了一杯温水给他刷牙漱口,又将方才预备好的一盆热水端过来,让他痛痛快快地洗脸洗脖子洗耳朵。他的动作太不斯文了,洗一把脸也能溅出半盆的水来,洗完了梳梳头,他回卧室穿好军装,等他掀帘子再走出来时,外面的桌子上已经摆好了热粥小菜。林燕侬拉开一把椅子,对他笑道:“来呀!趁热吃一点,省得空着肚子走出去,要喝一肚子凉风。”

然后她用大碗盛了一碗热粥摆好,又拿软纸把自用的一双乌木包银筷子擦了擦,横架在了大碗上。抬眼望向张嘉田,她见张嘉田正站在桌旁揉眼睛,像没睡足似的,便含笑绕到他身后,推着他去坐下——推的时候,就觉着他是顶天立地的高,一堵墙似的,显得她胳膊细腿细,那点力气都不算了什么。

张嘉田坐下了,端起大碗埋下头,呼噜噜地喝热粥。林燕侬听着他这喝粥的声音,也觉得豪迈动人。在雷府,她难得能有和雷督理同桌吃饭的机会,纵是有了这样的机会,她其实也不稀罕——雷督理在不需要她的时候,竟会一点声音也不许她出,似乎是要让她变成一个死的物件。

而在大部分的时间里,雷督理都不需要她,她似乎只适于活在他的床上。

张嘉田闷头喝粥,林燕侬跑去厨房,又端回了一盘热气腾腾的肉包子。张嘉田一口气吃了大半盘子,吃饱了,起身就走。林燕侬送他到了院子里,拉着他的手笑道:“晚上再来吧!”

张嘉田甩开了她的手:“不一定。”

“来嘛!”她噘了嘴,用眼睛溜他,“不来不是人。”

张嘉田走了个头也不回:“我是你爹。”

林燕侬瞧着他的背影,又气又笑,做口型骂了他一句,骂他这个吃饱了就走的负心汉,然而心里其实是不恼的,是欢喜的。原本她只当他是个憨厚正派的小伙子,自己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或许可以在他这里求得一点庇护,哪知道真到他身边了,才发现这是个坏人——自己没有把他迷惑住,反倒被他将一颗心勾了去,你说他坏不坏?坏透了!

但她宁愿和这个坏人出生入死浪迹天涯,也不要回雷府去做什么狗屁三姨太太。她不要张嘉田为她做什么,她只求他能要她就好。

只有跟他在一起时,她才能觉出自己是个活生生的女人,才觉着自己不枉来这世间走一场。

张嘉田并不知道林燕侬这么爱自己。

知道了也无用,他的心根本不在她的身上。不在她身上,也不在叶春好的身上,他已经决定把叶春好彻底忘掉,她夫妻恩爱也罢,她守活寡打破头也罢,她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干他屁事!他怎么就那么闲,没事总惦记人家的老婆?

回到了师部,他坐在桌前,开始抄写马永坤拟好的回信。大手握着自来水笔,他在雪白的道林纸上写字——写得很认真,尽了全力要横平竖直,然而那字让他越写越大,落下最后一笔时,信上局面已经将要失控。

然后将这封信从头到尾又读了一遍,他没挑出什么毛病来。信上都是软绵绵的好话,哄雷督理的。先哄着,哄不住了再想新办法,反正他不能老老实实地听话。好容易当上了名副其实的师长,他凭什么放权给那帮东洋二鬼子?那帮二鬼子无非就是跑去日本喝了几年墨水而已,有什么资格过来教导他?要是那帮二鬼子真有本事的话,雷督理当初怎么不派二鬼子们来文县?

他本来就是从北京含怨回来的,那怨气就够他消化个一年半载了,再让他来受二鬼子的气,那对不起,他受不了!

他所写的这一封信,不出一两日的工夫,便到达了雷督理的面前。

雷督理歪在沙发上,把这封信读了一遍,读过之后,便把信纸往茶几上一扔。林子枫站在沙发旁,知道那是文县过来的信件,无须特意窥视,单瞧雷督理的脸色,他就知道这信的内容不会喜人。偏巧此时,门口珠帘一动,叶春好的声音响了起来:“宇霆,是我。”

随着这句话,叶春好端着一杯咖啡进了小客厅。雷督理抬眼看着她,见她笑盈盈的,便知道她此刻的心情一定非常好。

叶春好此刻的心情是不错。

她上午出门见了天津大洋公司的总经理,那总经理也算是华北数一数二的大资本家了,然而见了她这样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女子,竟是十分地恭敬客气,完全是对待同辈的态度。叶春好虽然明知道人家尊重的不是叶家姑娘,尊重的是雷家太太。但不管是叶姑娘还是雷太太,反正她是挣足面子了,而且和这位大资本家坐在一起,她侃侃而谈,言之有物,也并没有给自己这督理夫人的身份抹黑。

她有爱情,有婚姻,有事业,有财富。人间一切最美好的东西,她都拥有了,所以心里美滋滋的,从外头回到家里了,还是忍不住要窃喜。听闻雷督理也在家中,她便亲自动手,煮了一壶好咖啡。她爱他,一想起他这个人来,就忍不住想要为他做点什么,若是实在无事可做,那么为他送去一杯热咖啡也是好的。

一壶咖啡煮好了,她细细地滤去了咖啡渣滓,自己倒一杯尝了尝味道,只觉着又香又苦的,很有一点醇味。但雷督理一定喝不惯这苦味,所以她依着他的口味,往里面多多地加了牛奶与糖。端着这一杯咖啡走去了楼下的小客厅里,她一进门,忽然瞧见了林子枫,便是一怔又一笑:“原来秘书长也在呀!”

她如今对待林子枫,抱了一个宽宏大量的态度。先前林子枫嫉恨她,无非是因为她抢了他的风头、夺了他的权力,是他仕途上的一个对头。可如今她已经变成了雷督理的妻子,她总不信他还会继续和上司的妻子争风吃醋——若是他不识时务,当真还要继续和她明争暗斗的话,那么也没关系,她随时可以奉陪。

林子枫转身面向了她,站得笔直的,但是语气很柔和,说不上是客气还是不客气:“太太来了。”

她走到了雷督理面前,弯腰把那杯咖啡轻轻地放下:“喏,给你的。”

雷督理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又喝了一口。叶春好含笑看着他:“你在谈正事,我不打扰你了。咖啡还有,想喝就叫我。”

雷督理答道:“也没谈什么正事。”

叶春好这时看到了茶几上的信纸——只扫了一眼,她便忍不住又笑了:“这是二哥写来的信吧?”

雷督理看了她一眼,觉得“二哥”二字很不入耳,但是也不便挑剔,便只“嗯”了一声。

叶春好一直觉得张嘉田那一笔字很奇异,要说丑,横平竖直的也并不丑,而且这信纸上都印了浅灰色的格子,按照格子来写,怎么写都不会太乱。可张嘉田依然有本事把字写得越来越大,大得还挺整齐,直到大得不可收拾。她没有偷窥私人信件的爱好,所以扫过一眼之后便不再看,只说:“二哥这一笔字,也算是一绝。偏偏他还挺爱写,可既然是爱写,为什么不用心练一练呢?”

雷督理慢慢喝着咖啡:“我看,他也是个糊涂人。”

叶春好本来说完那句话,就想要走,如今听雷督理话里有话,便停下来问道:“这话是怎么讲?是不是他在文县做事不力,或者是惹了什么祸了?”

雷督理喝下最后一口咖啡,且不回答。叶春好看他气色不善,便赔笑劝道:“他要是有什么事情做得不好,你骂他一顿就是了,犯不上和他一般见识。他年纪轻,所受的教育和熏陶也都很有限,能有如今的成绩,已经是很惊人。你总得让他慢慢地历练,若非逼他再进一步的话,恐怕也是强人所难了。”

说完这话,她只听“咚”的一声,正是雷督理把那咖啡杯子狠狠蹾在了茶几上。

“胡说八道!妇人之见!”雷督理瞪着眼睛骂她,“我是派他去文县镇守地方,不是让他关起门来当土皇帝!干得好就是好,干得不好就是不好,扯什么年轻年老的话?我把上万人的队伍交给他,是给他拿去历练着玩的?”说到这里,他一挺身站起来,“你也不要这样急着维护他,他要是真不学好,单凭一个你,也护他不住!”

叶春好怀着一片好意,想要拿话开解他,哪知会招来他这么一顿劈头盖脸的痛斥,登时就是又羞又恼,可当着林子枫的面,又不便和他对着吵闹。勉强对着他笑了笑,她弯腰端起空杯子,说道:“我又没说什么,也值得你这样发脾气?我走了,你也冷静冷静吧。”

说完这话,她转身就走,逃似的离了这间小客厅。而雷督理喘了片刻粗气之后,颓然坐了下去,把脸转向了林子枫:“你还站在这里干什么?”

林子枫答道:“大帅您忘了?热河的虞都统今天到京了,晚上您得和他见一面。我过来说的就是这件事。”

雷督理深深地一点头:“啊,是老虞来了……”他随即欠身向前,用手指一敲茶几上的信纸,“他这满纸的油腔滑调,真是把我气昏头了。”

林子枫不接这句话,只静静站着,又站了好一会儿了,才轻声提醒道:“大帅,您要是在家里待着气闷,不如现在就往俱乐部去,横竖虞都统晚上也是要过去的。”

雷督理手摁着膝盖,慢吞吞地站了起来:“嗯,走。”

门口的勤务兵闻声进了来,伺候他穿外面衣裳,待到穿戴整齐了,他迈步往外走,走出几步之后,忽然又停下来,吩咐勤务兵道:“你去告诉太太,就说我刚才心情不好,说话冲撞了她。你让太太别生气,等夜里回来了,我给她赔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