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明代的新仕宦阶级(5)

宣宗朝政府且指出高利贷为贫民流移之一因:

宣德五年(1430)九月戊申,上谕掌行在户部事兵部尚书张本曰:闻各处细民,多因有司失于抚字,及富豪之家施贷取息过虐,以致贫窘,流移外境。[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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