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我在纸片下端写上“没有意见”,然后把它装进一个信封,在信封上写上帕基斯先生的地址。可夜里醒来时,我还是能在脑海里把整个事件给自己重演一遍。“弃绝”这个字眼以许多具体的形象呈现出来。我躺在那里无法再入眠,记忆中的一个又一个片断用嫉恨和欲望刺痛着我:她的头发扇子般展开、洒在镶木地板上,吱吱嘎嘎作响的楼梯,还有在乡间度过的某一天。那天,我们躺在公路边上一条看不到路面的明沟里。在坚硬的土地上,她的发缕之间,我可以看到霜粒在闪光。在高潮那一刻到来时,一辆拖拉机“突突”响着从我们身旁驶过,拖拉机上的人头也没回就开过去了。为什么嫉恨消灭不了欲望呢?为了能够好好睡觉,我什么都愿意放弃。如果那时我相信有可能找到一种东西来替代欲望的话,那我会变得像一个学生那么乖的。我曾一度试着为欲望寻找一个替代品,可是却行不通。

我是一个爱嫉妒的人——这部小说是一篇关于嫉妒(对亨利的嫉妒,对萨拉的嫉妒,以及对被帕基斯先生笨拙地追踪着的那另外一位的嫉妒)的漫长记录,我想在这样一部东西里还要写“我是一个爱嫉妒的人”这样的字眼,似乎有点愚蠢。既然现在所有这些都已成过往,那么我也只是在记忆变得特别鲜明生动时才会感到对亨利的嫉妒(因为我发誓,如果我同萨拉结婚的话,以她的忠诚和我的欲望,我们是可以幸福一辈子的),但是我对自己那位对手的嫉妒却依然存在,“对手”是个夸张的字眼,它并不能恰如其分地表达出(这点令人苦恼)那个人总是享有的那种让人难以忍受的自得、自信和成功。有时候我想,他甚至都不会承认我是整个事情的一部分,我有一种想让人注意到我的强烈欲望,我要在那个人耳边大吼一声:“你不能无视我,我在这里。不管后来发生了什么,当时萨拉是爱我的。”

萨拉和我曾就嫉妒这个问题做过长时间的争论。我甚至于嫉妒她的过去,那些过去的事是她在谈话中提及时坦率告诉我的——都是些风流韵事,完全没有什么意义(也许想找到那终极抽搐的无意识欲望除外——令人惋惜的是,亨利始终未能在她身上引发那种抽搐)。她像忠于亨利一样忠于自己的情人,这点本来应该给我以安慰(因为她无疑也会忠于我),然而它却让我感到愤怒。有一段时间里,她老是嘲笑我的愤怒,就是不肯相信我是当真的,就像她不肯相信自己的美丽一样。她不肯嫉妒我的过去或者我可能会有的将来,这一点也同样令我愤怒。我拒绝相信爱情可以用我自己所用方式以外的任何其他方式加以表现:我用自己嫉妒的程度来测量爱情的深浅。用这个标准去看,当然她就根本不可能爱我了。

我们的争论总是以同样的方式进行,这里我只想说说其中特别的一次,因为那次争论是以行动告终的——那是一个很愚蠢的行动,没有产生任何结果,只是最终导致了每次我动笔写作时都会产生的那种疑惑,那就是觉得归根到底也许还是她对了而我错了。

我记得自己怒气冲冲地说:“这只不过是你过去性冷淡的后遗症而已。性冷淡的女人从来也不会嫉妒,你根本就是缺少普通人的感情。七情六欲这一课你还没补上呢!”

让我感到恼火的是,她并未作任何声辩。“也许你说得对。我只是说,我想要你快乐。我不喜欢你不高兴。只要你能让自己快乐,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不介意。”

“你只不过想找个借口罢了。如果我能同别人睡觉的话,你就会觉得自己也可以这样做——任何时候都可以。”

“这根本不相干。我想要你快乐,仅此而已。”

“如果我同别的女人睡觉的话,你会为我铺床吗?”

“也许会的。”

不安全感是情人们会有的最糟糕的感觉:有时候,最为平凡单调、寡情少欲的婚姻似乎都比它好些。不安全感会歪曲事物的意义,毒害彼此间的信任。在一个受到重重包围的城市里,每一个哨兵都是一个潜在的背叛者。甚至在有帕基斯先生之前的日子里,我就已在试图查验萨拉所说的话是真是假了:我会拆穿她那些小小的谎言,那些除了表明她害怕我以外没有任何别的意义的逃避手段。我把每个谎言都放大成背叛,就是在最直白不过的话里,我也要读出些隐含的意思来。因为一想到她哪怕是碰碰另外一个男人这点自己心里就受不了,我便每时每刻担心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她最随意的手势里,我也能看到同别人亲热的征象。

“你难道不想让我快乐,而不是让我难过吗?”她以令人难以忍受的逻辑性这样问我。

“我宁愿自己死掉或者看到你死掉,”我说,“也不愿看到你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我并不是怪人,凡人的爱情就是这个样子,你随便去问谁好了。他们说的话会全一样——如果他们真的恋爱过的话。”我用嘲弄的口吻告诉她说,“每一个恋爱的人都是嫉妒的。”

当时我们正待在我的房间里,我们是在一天之中比较保险的时候,一个暮春的下午来到这里,以便做爱的。这一次我们破天荒地有好几个小时时间,所以我就把它们都浪费在争吵上,而弄得无爱可做了。她在床边上坐下来,说:“对不起,我没想惹你生气。我希望你是对的。”但我依然不肯罢休。我恨她,因为我希望能觉得她不爱我:我想把她从心头赶出去。现在想起来,我又到底不满意她什么呢?她爱不爱我吗?她忠诚于我将近一年,她给了我许许多多的快乐,她忍受了我的喜怒无常,而我除了片刻的欢娱之外,又给了她什么回报呢?我是睁着眼睛走进这场恋爱的,我知道它终有一天会结束,然而,当不安全的感觉和相信未来没有希望这一合乎逻辑的想法宛如忧郁症一般突然降临心头时,我还是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折磨她,就好像我要把未来这位提前到来的不受欢迎的客人拉到今天来一样。我的爱情和恐惧扮演了类似于良心的角色。即便当时我们相信世上有罪孽这回事,我们的行为也几乎不会有何两样。

“你会嫉妒亨利的。”我说。

“不,不会的,这很荒唐。”

“如果你看到自己的婚姻受到威胁的话……”

“永远不会。”她令人讨厌地说道。我把她的话看作是一种侮辱,所以便头也不回地走出屋子,下楼来到街上。我心下寻思:我是在自己演戏给自己看——这是不是说明我们的关系已经到头了?没有任何必要回去。如果我把她从我的心里赶出去后,难道就不能在什么地方找到平静和好的婚姻,并一直持续下去吗?那时也许我就不会感到嫉妒了,因为我的爱不会够分量的:那样我就会有安全感了。我就像没人看管的白痴一样,一边自哀自怜、一边怒气冲天地走过暮色正在降临的公共草坪。

在本书的开头,我说过这是一个关于恨的故事,但是现在我却不相信这一点。或许我的恨同我的爱一样分量不够。此刻,我停住笔,抬起头,在写字台近旁的一面镜子里看到了自己。我自忖道,难道恨看起来就是这个样子吗?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我想起了孩提时代我们大家在商店橱窗的反照中看到的那张面孔,当我们眼巴巴地望着橱窗里那些五彩缤纷却无法得到的东西时,橱窗映照出的那张面孔上的五官正随着我们的呼吸变得模糊起来。

这场争吵爆发的时间一定是在一九四〇年五月里的某一天。战争从许多方面帮助了我们,正因为如此,我差不多要把它看作是自己这段风流韵事中一个不太光彩却非常可靠的同谋了(我会故意把“风流韵事”这个暗示着开端与结束的灼人字眼挂在嘴边)。我想当时德国已经占领了低地国家——春天像尸体一般散发着死亡那甜得发腻的气味,但是除了两件实际的事情以外,并没有什么东西对我来说是重要的。这两件事情,一件是亨利调到了家庭安全保障部,下班很晚;另一件是因为害怕空袭,我的女房东搬进了地下室,而不再老躲在楼上,隔着楼梯扶手监视不受欢迎的客人了。我个人的生活则因为腿瘸(我的一条腿比另外一条腿短,那是儿时的一场事故造成的)的缘故而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只是在空袭开始以后,我才觉得有必要去当一下空袭警报员。事情暂时像是我签字画押,选择了置身战事以外一样。

那天晚上走到皮卡迪利广场时,我心里仍然充满了愤恨和不信任。我最最想做的事情就是伤害萨拉。我想带个女人回家,同她一块儿躺在我同萨拉做爱的那张床上——事情似乎是这样:我知道要想伤害她,唯一的方式就是伤害我自己。这个时间里,街道上黑暗而宁静,没有月亮的夜空中,一道道探照灯的光柱正在扫来扫去。在有女人站着的门道口以及没有使用过的防空洞入口处,你看不清那些女人的面孔。她们得用手电筒发信号,就像萤火虫似的。萨克维尔街上,从这头到那头,都是些明明灭灭的小小灯光。我发觉自己在想:萨拉这会儿正在做什么?她是已经回家了呢,还是依旧在等着,以防我万一会回去?

一个女人打亮了手电筒问道:“想和我一块儿回家吗,亲爱的?”我摇摇头,继续往前走。街前面有个姑娘正和一个男人说话:她打亮手电筒照着自己的脸蛋让他看时,我瞥见了一张年轻、黝黑、快乐,还没有被糟蹋掉的面孔,一头还未意识到自己已被关进樊笼的野兽。我从他们身边走过去,然后又折回来走向他们。待我走近时,那个男人离开了她。“想喝点什么吗?”我说。

“过后同我回家吗?”

“是的。”

“我会乐意快快地喝上一杯。”

我们走进这条街尽头的那家酒馆。我要了两杯威士忌。可是她喝酒时,我能看到的却是萨拉的脸庞,而不是她的脸庞。她比萨拉年轻,不可能超过十九岁,长得比萨拉美,甚至可以说,也不像萨拉被糟蹋得那么厉害,不过这只是因为她身上能糟蹋的东西比萨拉要少得多的缘故。我发现自己想要她的欲望并不比想要一只狗或猫作伴的欲望更强烈。她在对我说:她在这条街上有一套顶楼的房间,与这儿只隔几座房子。她告诉我她每月得付多少房租,她有多大岁数了,她出生在什么地方,她如何在一家咖啡馆里打过一年工。她告诉我说:不是谁同她搭讪,她都带他们回家的,不过她一眼就能看出我是位绅士。她说她有一只金丝雀,是一位名叫琼斯的绅士送的,因此她给那只鸟起名叫“琼斯”。她开始说到在伦敦很难买到千里光。我思忖:萨拉要是还在屋里的话,我可以给她打个电话。我听到那位姑娘在问我,如果我有花园的话,能不能有时候想到一下她的金丝雀。她说:“我这么问你,你不介意吧?”

我一边呷着威士忌一边看着她,心想真是奇怪:我对她一点也感觉不到欲望。在过了乱爱乱交的这么多年后,我似乎一下子长大了。我对于萨拉的热恋已经永远抹去了我单纯的肉欲。从今以后,我再也不可能在没有爱情的情况下同一个女人做爱了。

然而,把我带到这家酒馆里来的东西肯定不是爱情。在从公共草坪走到这里的一路上,我都在对自己说:把我带到这里来的是嫉恨,正如眼下我依旧对自己说的那样,我用笔叙述这个故事,以便把她永远从自己心里驱逐出去,因为我一直在对自己说:她要是死了,我就可以忘掉她了。

作为对那位姑娘自尊心的安慰,我给了她一张一英镑的纸币。我留下她继续喝威士忌,自己迈出酒馆,沿着新伯林顿街往前走,一直走到一座公共电话亭边。我没有手电筒,不得不擦了一根又一根火柴,才拨完了自己家的电话号码,这之后便听到了电话铃响的声音。我想象得到我写字台上放电话机的位置,我确切地知道萨拉如果正坐在椅子里或者躺在床上的话,走到电话机前需要几步,然而我还是让电话铃在那空荡荡的屋子里响了半分钟。随后我又往她家里打电话,保姆告诉我说她还没回来。我想象着她正顶着灯火管制下的黑暗在公共草坪上徘徊的情景——而在那些日子里,公共草坪并不是一个安全的地方。我看了看表,心想:如果刚才自己没犯傻的话,我们应该还可以在一起待上三小时呢。我独自一人回到家里,试图读一本书,耳朵却一直在听候着电话铃声,但电话铃一次也没响过。自尊心阻止我再打电话给她。最后我上床去睡觉,睡前服了双倍量的安眠药。早上一觉醒来,首先听到的便是萨拉在电话里的声音。她对我说话的口气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美满的安宁又回来了。但是待我一放下听筒,我脑袋里的魔鬼马上就怂恿我想到:浪费掉的那三个小时她一点也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