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一八三一年)

《标准小说》的出版人把我的《弗兰肯斯坦》纳入了他们的一个系列丛书,并希望我谈谈写作这书的缘起。我乐意满足他们的要求,因为我可以借此作个全面的回答—常常有人问我:“你那时还是个年轻姑娘,怎么会产生那么恐怖的念头,而且演绎成了作品呢?”事实上我很不愿以印刷品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想法,我的叙述只以我已出版的作品的附言形式出现,而且只限于有关我的作者身份的话题。这样,我就用不着责备自己可能侵犯谁的权利了。

我很小就渴望写作。这并不奇怪,因为我是一对文学造诣极高的名流夫妇的女儿。我从小就喜欢乱写,老把给我消遣的时间用来“写故事”。我还有个更大的兴趣:虚构空中楼阁,沉浸在白日梦和随之而来的种种奇思异想里—其主题就是构思一连串情节。我的白日梦往往比我笔下写出的东西离奇得多,也可爱得多—我写下的东西往往是依样画葫芦,一种呆板的模仿。我还不知道写出心里的幻想。我的作品至少给一个人看过:一个我少年时代的游伴和朋友。但我的梦想却完全属于自己,对谁都秘而不宣,它是我烦恼时的避风港,闲暇时的自乐园。

事实上,我在小姑娘时主要住在乡下—大体都在苏格兰,尽管偶然也去些风景名胜。我常住的地点在泰河北岸,靠近邓迪,是个没有树木的荒凉地区。回忆时我总说那地方荒凉,光秃秃的,可我当时的感觉并不如此。那地方很令我快活,那是我自由幽居的地方,我可以在那里跟自己所幻想的人物恣意往来,不引起任何人注意。那时我也曾把我的人物写下来,但风格总嫌平庸—住宅院子场地的树下或附近荒凉的坡上是我真正写出东西的地点。在那里我总能联翩产生丰富的想象。我并不把自己写成故事的女主角,总觉得自己的生活太平庸,无法想象浪漫的灾祸或奇妙的情节能成为我的命运。但我也没有把自己局限在个人的小圈子里,而是创造了很多文学形象。按我当时的年龄,我觉得这些形象比我自己的实际生活有趣多了。

那以后我的生活又忙碌了些。现实代替了创作。可我的丈夫却一直迫切希望我写出能获得荣誉的、无愧于我父母的佳作来。他一直在鼓励我获得文学声誉—就连我自己那时也都兴致勃勃,虽然那以后我又冷淡了下来。那时他希望我写作,倒不是认为我可以创作出什么值得注意的作品,而是想让他来判断我以后能否写出更好的东西。可我仍然没有写出作品来—旅行和烦琐的家务占用了我太多的时间,而为了与他那比我深沉得多的心灵交流,为了阅读和思想上的进步,我还把学习全放在了能引起我兴趣的文学作品上。

一八一六年夏天,我们到瑞士旅行,和拜伦勋爵比邻而居。开始时我们总在湖上往来或湖岸漫步,用以消磨我们的快乐时光。那时拜伦勋爵正在写《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的第三部。他是我们之中唯一把思想放在书上的人。他不断向我们讲述那些笼罩在光芒与和谐里的诗篇,仿佛在为皇天后土的荣誉打上神圣的标记,和我们共享诗篇的魅力。

但是,那年夏天过得并不愉快。老下雨,很潮湿,我们一连好多天都被关在屋里—那时我们得到了几本从德语译成法语的鬼怪小说,其中有一本叫《负心汉的故事》。在那负心汉想拥抱他发誓要深爱的新娘时,却发现自己拥抱的是个灰白的幽灵:被他遗弃的女友。书中还有创建那个民族的祖先的故事—这不幸的民族注定绝灭,他不得不在家族幼子刚长到有希望的年龄时用死亡之吻带走他们。他那阴森森的高大身影往往随着月光的出没,半夜在阴暗的道路上蹀躞,其服饰正如《哈姆雷特》里的幽灵:全身铠甲,面甲掀开。那形象在城堡高墙的阴影里消失后,脚步声传来,大门就敞开了,幽灵向酣睡在健康的梦里的花季少男少女踅去。向他们俯下身去,亲吻着他们的前额时,他脸上露出了永恒的忧伤。少男少女们随即枯萎了,像被掐断了茎的花朵。从那以后我就没有见过那类故事了,但那类情节在我心里却总是活灵活现,仿佛昨天才读到似的。

“我们每个人都来写个鬼怪故事吧。”拜伦勋爵说。我们接受了他的建议。我们一共是四个人。勋爵写了一个故事,其中的片段被他纳入了他的诗《玛吉帕》里发表了。更善于以辉煌的形象和优美的曲调表达思想感情、装饰语言,却不擅长发明故事的雪莱,开始了一个在他早年的经历里出现过的情节。可怜的波利多里有一个恐怖的念头:一个长着骷髅脑袋的女人。那女人因为在锁孔里偷看(偷看什么我忘了,当然是不该看的、非常可怕的东西),受到了惩罚。但是,等到她被置于比考文垂那臭名昭著的汤姆更糟糕的环境里时,他却不知道拿她怎么办了,只好把她送进了卡普莱特家族的陵墓里—适合她去的地方也只有那里。两位辉煌的诗人都觉得平淡的散文无聊,很快就放弃了那乏味的工作。

可我还在忙着编造故事。我想编一个值得让我们开始这个任务的故事,一个能刺激我们天性里的神秘恐惧,使我们毛骨悚然的故事,一个使读者读得血液凝固、心跳加速、不敢向周围看的故事。如果我不能达到这样的目的,我的故事就不成其为幽灵故事了。我搜索枯肠,却毫无用处,只感到自己的创作能力枯竭了。我苦苦追求,得到的回答却只是个闷沉沉的“没有”,那是从事写作的人最大的痛苦。每天早晨他们都要问我:“你想出一个故事没有?”我都只好用一个难堪的“没有”回答。

用堂吉诃德的跟班桑丘·潘沙的话说,“凡事总得有个开头。”而开了头的东西又总牵连到更早的事物。印度教徒为了驮住世界,创造了一头象,却又不得不让象站到一只乌龟背上。我们只好规规矩矩地承认,创作并非是无中生有,它既然是从混沌里萌生的,就首先得由混沌来提供材料。创作可以给模糊无形的黑乎乎的物质以形象,却无法制造出材料来。一切发现和发明的问题(即使是靠想象产生的材料)都不断令我们联想到哥伦布和他那鸡蛋的故事。发明是把捉事物各种可能性的本领,表现为对所提出的事物的糅合与加工的能力。

拜伦勋爵和雪莱谈过许多话,时间很长,我听得很专心,几乎从不插嘴。在一次谈话里,他们涉及了不同的哲学学说,其中有关于生命本质和原理的学说。他们就那些理论是否可能实现交流了意见。他们还谈到达尔文博士的一些实验(我说的并非博士确实做过或提起过的实验,而是人们传说中他做过的某些实验)。据说博士在一个玻璃容器里保存了一点意大利面条,由于某种特殊的措施,那面条竟自己动弹起来。生命毕竟不可能像这样获得,否则死尸也许就可以复活了。只有电击显示过类似的可能性。说不定可以分别制造出某种生物的组成部分,然后拼合到一起,再赋予它生命所需的温度。

夜随着谈话而逐渐深沉,我们回房休息时已过午夜。我把脑袋放到枕头上,却没有睡着,虽然也不能说还在思考。种种形象不断出现,支配了我,引导着我,给了我一种活力,使我浮想联翩,远远超越了寻常的白日梦的界限。我虽然闭着眼睛,脑海里却有一种鲜明的视觉。我望见一个懂得邪术的苍白的学生跪在自己拼合成的东西面前。我看见一个人狰狞的幻影展开,然后,因为某种强大的机械作用,显露出生命的迹象,僵硬地、半死不活地、不安地震动起来。那一定是非常恐怖的,因为人类要想模仿造物主那神奇的技能,创出生命,肯定会异常恐怖。那艺术家的成功有可能吓坏了他自己,使他逃离那可憎的工作。那艺术家也可能希望:只要把那东西扔下,他所注入的那点生命的火花就会熄灭,接受了那点生命的东西就会死去,他也就可以安心入睡了,就可以相信坟墓的寂静将永远熄灭那恐怖的尸体所表现出的短暂的生命迹象了—他曾相信那是生命的摇篮。他睡着了,但是又醒了过来,睁开了眼睛,却看见那恐怖的东西拉开床帘站在他的床边,用湿漉漉的黄眼睛呆望着他,若有所思。

我吓坏了,睁开了眼睛。那念头紧紧地攫住了我的心。恐怖穿透了我。我不希望那恐怖的幻想影响到我身边的现实:我的卧室,黑暗的正厅,筛进月光的关闭的百叶窗,还有我心里意识到的远处的明镜般的大湖和险峻的白皑皑的阿尔卑斯山。可我仍然看见那东西。我无法摆脱那个令我心惊胆战的幻影。它总在我身边游荡、出没。我一定要努力想出点别的东西。我又想起了我的鬼故事!啊!但愿我能构思出一个可以吓坏读者的幽灵故事,就像那晚吓坏了我自己的那类东西!

突然,一个念头像光一样迅疾地闪过我心里,令我欢欣鼓舞。“我找到了!能让我恐惧的东西也就能让别人恐惧。我只需要写出那个在我梦中半夜出没的幽灵就行。”第二天早晨我就宣布,我找到我的故事了。我是以下面的话开始那一天的:“那是十一月的一个阴森森的夜晚。”我只草草记录了我那幻梦里的种种恐怖情景。

开始时我只想写几页,写一个短小的故事。但雪莱却鼓励我发展那念头,写长一些。我的丈夫没有给我提供任何情节或建议,但是,如果没有他的启发,我这故事是绝不会以现在这样子呈献于世界的。不过,我得把他的序言除外。因为回忆起来,全部的序言都出自他笔下。

现在,我再次向我这阴森森的作品告别,并祝它好运。我对它感情很深,因为它是我幸福时期的产儿—那时死亡和忧伤只是两个在我心里引不起任何真正共鸣的词语。书里有几页谈到几次步行、车行和谈话,那游伴就是那位我已无法再在这世上见到的人。那时我完全不孤独。但这只是我个人的感受。这类联想与读者没有关系。

对于我所作的修改,我只须补充一句话:修改主要是为了风格,没有改变故事的任何部分,也没有引进新的思想或情景。我改掉了一些太枯燥的不利于故事叙述的话。这些修改几乎全在第一卷的开头,没有例外,而且完全局限在故事的附属部分里,不接触故事的核心和实质。

玛丽·伍·雪莱

一八三一年十月十五日于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