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也许是因为和魔仆与祝清散同处在一个狭小空间的缘故,冯斯在这长长的一觉里所做的梦也分外诡异。在梦里,他又进入了之前曾经体验过的那种无所不知的幻境,仿佛地球上所发生的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他的眼睛和耳朵无限延伸,能够关注到世上的任何一个角落,可以听到任何微小的声音。
然而,这一次,他的耳朵里总有某些细微的杂音,就像是有细如牛毛的尖针在耳膜里刺来刺去一样,让他十分不爽。他努力捕捉着这些声音的来源,最后终于找到了,它们来自于一团黑色的浓雾,雾气十分浓重,根本看不清里面有什么。
冯斯让自己无所不在的“视线”伸入了这团浓雾,却发现浓雾的内部也是一片漆黑。他能感觉到有许多生物藏在这片黑暗中,叽叽喳喳的仿佛是在嘲笑他。他很不甘心,追寻着那些声音,却总是扑一个空。
这样全知全能无所不能的力量,为什么也会受到抗拒?冯斯很恼火,大声怒吼着:“你们是谁?你们是什么?”
没有回答。黑暗中传来一阵又一阵近似讥嘲声的杂音。冯斯十分不甘心,却始终无法在那一团墨一样的黑暗中搜寻到任何有用的信息,这个世界好像被挖空了一块,一块不属于他的领地。
这是一个巨大的威胁,冯斯想,竟然会有我无法掌控的东西,不可饶恕。
不可饶恕……
醒来时,他不愿意睁开眼睛,仍然沉浸在先前的梦境中。用魔王的思维去思考是很有趣的,他一下子就抓住了其中的要点:魔仆之所以要把祝清散抓到这里来,就是因为他在梦里所感受到的那种威胁。守卫人再厉害,势力再大,终究使用的也是来自于魔王的力量,可以被参透,可以被针对;但祝清散所代表的这股势力,就像梦中的黑洞一样,难以捉摸,无法把握到实质。这一块小小的浓雾,或许就隐藏着足以杀死魔王的力量,对魔仆而言,决不能掉以轻心。
他慢慢睁开眼睛,看了看躺在一边的祝清散。祝清散早已毒发身亡,身体都已经冰凉,但面容却格外平静,唇边仿佛还带着微笑。他不禁想到,自己其实一直在和一个套着假面具的祝清散打交道,那是一个网络红人,巧妙地利用了年轻一代对宗教的好奇,以自己俊朗的外表和活泼的个性吸引了大群粉丝,并借此发了财。而其他的道教人士往往对他很看不惯,觉得他举止轻佻,不符合道门之风。
然而,这一切都只是表象,只是一种伪装。冯斯回想着自己过去认识的许多人,仿佛都带着各种各样的面具,似乎天选者的宿命就是只能和假面人打交道——其中甚至包括他的父母。
就好像整个生活都只是楚门的世界,就是为了捉弄我一个人而存在的。冯斯感到一阵阵说不出的倦怠。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注意到魔仆走到了他身边。魔仆虽然身材高大,但脚步声却很轻,一直走到很近他才察觉。
“祝道长已经死了,你准备拿我怎么办?”冯斯问。
“我早就说过了,送你回去。”魔仆说。
“真的不打算吃掉我或者把我关起来当小白鼠解剖什么的?”
“那个想要吃掉你的魔仆,并不了解现在的状况,而我不同,”魔仆说,“虽然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无法施展力量,但我的意志很清醒,也一直了解着世界的变化。我决定赌一把。”
“赌什么?”冯斯问。
“赌你到底是守卫人的天选者,还是魔王的天选者。”魔仆说。
又来了,冯斯想,其实我心里也从来没有停止过这方面的疑惑。我到底是守卫人的希望,还是魔王的希望?我到底能帮助拯救这个世界,还是会加速毁灭这个世界?
“随你的便吧,”他疲惫不堪地呼出一口气,“如果你既不杀我也不关我,那就麻烦放了我,我饿了。另外,祝道长的尸体……”
“留给我吧。我还是有些不大相信他真的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普通人,想要再仔细查验一下。”魔仆说。
冯斯被送回了地面。在地下时一直没顾得上看时间,这时候他才发现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了,燕郊人民正排出黑压压的阵势抢着往公交车里挤。冯斯也无心去欣赏这独特的燕郊一景,找了家早点铺子,一口气喝下两碗豆腐脑,吃了五个包子,这才觉得饥饿感被压了下去。
他也没有精力去和如狼似虎的燕郊人民争抢早班车位,索性慢慢溜达到前一天出事的那个建筑工地。工地依然封闭着,没有开工的迹象,他找了一家附近的小卖部买了瓶饮料,顺道问老板:“听说昨天这个工地出事了?”
“是啊,听人说,好像是两帮黑社会的在里面火并。”老板做出神秘兮兮的样子,“据说两边人都带刀带枪的,死了有好几十个人呢!而且他们挺有背景的,现在记者都被警告了,一律不许报道……”
看来守卫人的能量果然是不小,硬生生把消息压下去了,没有传到民间,冯斯想。他稍微放心了一些,等到早高峰过去,跳上一辆公车坐回了北京市区,再打的回到家里。路上他向张圣垠请了半天假,因为现在这一身又脏又臭的实在不适合去上班。
“我说过,你想来坐班就来,不想来就不来,不必请假。”张圣垠说。
冯斯洗了个热水澡,换好衣服,登录邮箱处理了一些公司的商业文件和网站管理事务,不知不觉到了中午。冰箱里空空如也,他又懒得出门,索性用手机app叫了一份外卖。
四十分钟后,门被敲响了,冯斯打开门,发现门外送外卖的是一个瘦瘦小小的小男孩,看样子也就十岁左右。他也不以为意,以为这是自己配送的商家临时缺人手了,伸左手接过装着打包碗的塑料袋,道了声谢,然后准备用右手握住门把手关门。
小男孩礼貌地回答了一声不用谢,脸上还带着客气的笑容。但就在冯斯的两只手都被占用的那一刹那,他突然间从衣兜里掏出一样亮晃晃的东西,直刺冯斯的胸口。
那是一把弹簧刀!
冯斯大惊,身体拼命向后一仰,嗤啦一声,胸前的衣服被割破了,皮肉也被划伤,但所幸躲得及时,小孩子的力量、速度也都不够,刀锋没有刺到肌肉里。他踉踉跄跄地一跤坐倒在地上,小男孩不依不饶,紧跟着扑过来,再次扬起弹簧刀,直插向冯斯的咽喉。
冯斯不由得怒从心起,看准时机狠狠一脚蹬出去,正踹在男孩的腰间。男孩瘦弱的身躯一下子被踹飞了出去,从门洞里摔出门外,晕了过去。
妈的,老子堂堂天选者,居然差点被这么个小破孩杀死,冯斯又是吃惊又是后怕。他费力地站起身来,看见那一袋子外卖因为自己刚才做后仰躲避动作时放手了,在地上摔得汤汁四溢,心里更加恼火。但他毕竟经过这一年的磨砺,遇事比以前冷静多了,很快想到,这么一个小屁孩竟然会在光天化日之下刺杀自己,而且出手如此凶狠,其中多半有重大缘由。他探头看看,楼道里暂时没有人,连忙把摔晕过去的男孩抱进屋子里,然后关上门。
他把男孩放在客厅的沙发上,检查了一下伤口。男孩毕竟身体没有长大,力量和速度都不足,虽然出手挺狠的,冯斯还是躲得比较及时,只是被划伤了表皮,流血不多,对于经常打架打得鼻青脸肿的他实在不算什么,涂点药水贴块创可贴就没事了。
冯斯把地面上的狼藉打扫干净,然后唉声叹气地给自己泡了一包方便面。吃完面,男孩也醒了,他从沙发上坐起来,毫不避让地和冯斯对视着,目光中充满了仇恨。从面部肌肉的微微扭曲可以看出,被冯斯踢到的腰部还是很疼,但他倔强地强忍着,没有喊一声痛。他的长相还算清秀,但是脸上黑黑的,好像是很久没洗脸了,衣服上也有几个破洞。
这可有些奇怪,冯斯想,想杀我的人倒也不少,但大都是因为自己天选者的特殊身份,不涉及到个人私怨。但眼下的这个小男孩,分明就是恨自己入骨的态势——他干什么要这么恨我?
但这个孩子挨打后强忍痛楚不吭声的模样,却让冯斯有些会想起了自己小时候。他虽然打架很厉害,挨打的时候却也不少,但每次挨打,他总是咬紧了牙关,既不喊痛也不求饶。眼前的这个男孩,让他莫名觉得有一种熟悉的亲切感。
“说说吧,我哪里得罪你了,你非要杀我不可?”冯斯手里把玩着那把弹簧刀,“这可是管制刀具,真能杀死人的,刚才我要不是躲得快一点,就被你开膛破肚了。”
男孩不吭声,还是狠狠地瞪着他,忽然之间,肚子里响起了清晰的咕咕声。他脸上微微一红,冯斯已经笑起来了:“肚子饿了吧?看你这样子,也没力气杀人了,要不要先吃点东西?”
男孩抿着嘴唇,最终还是轻轻点了点头。
冯斯随手把弹簧刀扔到桌上,转身进厨房泡了一包方便面,又拿出两个方便卤蛋。他注意到,桌上的弹簧刀比先前有些移位,说明男孩曾重新拿起这把刀,试图再次袭击他,但最后还是放弃了。
“来,吃吧。”冯斯说着,递给男孩一双筷子。男孩接过筷子,一言不发地大口大口吃起来,他看样子真的是饿坏了,连方便面的油汤都喝干净了。最后他放下空碗,虽然脸依然绷得很紧,但冯斯能感受到对方的敌意减少了许多。
“好了,我也请你吃过饭了,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是谁,为什么要杀我?”冯斯问。
男孩迟疑了许久,慢慢地开口说话:“我要为我的哥哥报仇。”
“你哥哥?报仇?”冯斯一愣,“我好像从来没有杀过人,谈何报仇?你哥哥是谁?”
“你没有亲手杀死我哥哥,但他是因为你而死的。”男孩说。
“我更糊涂了,”冯斯摇摇头,“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还记得去年你们学校的体育馆出过事儿么?”男孩问。
冯斯当然记得。那次是一场校内的篮球友谊赛,在比赛的下半场开始之前,一个来自西藏的黑暗者封闭了整个篮球馆,打算抓住刘岂凡。这个欧洲人由于其特殊的修炼方式,脑子有些不太正常,一时兴起试图毁掉整个篮球馆,最后冯斯和刘岂凡合力制住了他。
“还记得,怎么了?那个黑暗者是欧洲人啊,难道也会是你的哥哥?”冯斯看着男孩再明显不过的中国人的面孔。
“不是那个黑暗家族的,”男孩摇摇头,“当时有一个突然出现的守卫人。你还记得吗?”
冯斯回忆了一下,忽然间恍然大悟:“啊,你是说那个姓丁的……叫什么名字来着?丁小……丁小什么?”
“丁小齐。”
“对!丁小齐!”
二
手背上被血滴过的地方一直在发烫,而且似乎越接近范量宇温度越高,文潇岚凭着这唯一的一点指示,离开整容医院,在医院背后的小巷里穿行着。
她想要拨打范量宇的手机,这才想起根本不知道手机号码。好像和范量宇认识以来,一直都是这个怪物莫名其妙地一次次出现在自己面前,事先也从来不打任何招呼。而自己好像也习惯了那两颗大头突如其来地现身。
我大概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不害怕他的人,文潇岚自嘲地想,却也隐隐有些自豪。
但是现在,似乎轮到自己第一次去主动寻找范量宇了。她不知道范量宇到底遇到了什么样的麻烦,但内心深处的直觉告诉她,双头怪物现在的处境一定十分险恶。这是一个罕逢敌手的强人,正因为如此,一旦遇到敌手,就绝对不是一般的角色。
她越来越着急,但现在好像是来到了距离范量宇很近的区域,血点的温度不再改变了。她只能凭着眼睛和耳朵去寻找。这里是一片拆迁过后的空地,却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并没有开始兴建新的项目,于是成为了附近居民的临时停车点。现在空地上停满了各种各样的不同价位不同大小的汽车,有如一座钢铁迷宫。
文潇岚穿行于迷宫中。她猜想范量宇如果像上次那样受了重伤的话,多半会藏匿于汽车车底,于是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一辆车一辆车地检查着。当经过一辆smart的时候,车厢里忽然传出一个声音:“别看下面了。我在这儿。”
是范量宇的声音!文潇岚急忙直起腰来扭头看去,果然看见范量宇坐在副驾驶位上。她忙问:“你怎么样?受伤了吗?”
“算不上受伤,不过可能比受伤更糟糕,”范量宇咧嘴一笑,“我的附脑可能暂时失去作用了,什么时候能恢复不知道。”
“附脑?失去作用了?”文潇岚目瞪口呆,“那你现在……”
“现在我就是个废人,”范量宇说的很轻松,“而且因为大脑多多少少也会被附脑所影响,我已经连开车的力气都没有了。你会开车吗?”
“寒假刚拿到驾照,没有正式上路过,”文潇岚一边说着,一边拉开车门坐在了驾驶位上,“今晚就算是第一次吧。”
好在深夜的马路上车并不多,北京的马路也足够宽,文潇岚虽然有些新手的小紧张,还是始终沉住气,顺顺当当地把范量宇载到了他的一处秘密藏身之所。
“这家酒店是范氏家族经营的,所以住在这里一般情况下不会泄露行踪。”范量宇说。
“你平时在北京一直就住在这里的?”文潇岚费力地把范量宇扶出电梯,扶进这间商务套间。房间原本应当陈设豪华,但范量宇好像是故意撤去了其中的沙发、地毯、茶几、电视、带有席梦思的大床等等物件。如今宽大的房间里,只有一张单人的硬板床,床前放了一张斑驳掉漆的木桌,连椅子都没有,一台笔记本电脑放在床脚的地板上。一个破旧的木头衣柜里叠着一些样式和颜色都差不多的衣物,比如文潇岚见得最多的那种宽大的可以藏起他骇人头颅的套头衫。整个房间显得空空荡荡很不协调,就像是欠债跑路的富商留下的空房子。
“还有另外一两处地方,不过那些地方接收信息不够方便,多数时候我还是住在这儿。”范量宇说。他在文潇岚的搀扶下勉强坐在了床上,仍然显得浑身虚弱无力,抬一下手都很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