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部门纪检监察职能推动廉洁高效政府建设

2013年6月20日

建设廉洁高效政府始终是政府管理与改革的重要目标,近年来,湖北省环保厅纪检组紧紧围绕保持党的纯洁性建设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以依法确权清权为基础,围绕提高机关管理效能,强化政务服务职能,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和制度廉洁性评估等,积极推动部门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开展建立科学、有效、管用的廉洁高效政府的实践,推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一、纪检监察机关优化发展环境,打造廉洁高效行政机关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一)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努力打造廉洁高效行政机关

廉洁高效政府建设首先要是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行使。环保厅纪检组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权和服务事项清理,清理出本厅涉及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服务等11大类的权利和服务事项67项,实行流程再造,在重要权利和关键节点完善控腐败风险的措施。在摸清权利底数的基础上,精减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权力由列入《湖北省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中的14项,精减到目前的6项。同时开展对2008年以来出台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清理出14件环保厅制定的仍然适用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廉洁性评估追踪,对清理出的39件规范性文件(含政府规章)进行了制度廉洁性评估。对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廉洁性、合法性、利益冲突和科学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估,着重强化了对权力相对集中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评估;强化了对行使人事权、财经权、决策权相关制度的评估;强化了对法规制度的自由裁量权幅度的评估;强化了对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规定的评估;强化了对法规制度相对人权利义务保障规定的评估;强化了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权力监督制约措施的评估。从制度设计的源头防范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及时发现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缺陷,切实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制度的“廉洁度”,从源头上堵住腐败漏洞。

(二)实行网上行政审批改革,努力打造廉政高效的政务环境

为了让环保审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更好地发挥环境保护维护发展、引领发展、优化发展、服务发展的重要作用,纪检组以实施阳光监督为重点,在积极推动厅政务大厅建成运转之后,主动参与和推动环保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建设,2012年6月建成了厅机关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并与省监察厅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联网,在省直部门中率先实现了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实现了“统一受理、网络办公、限时办结、在线反馈、网络监督”的目标,达到了阳光、公开、廉洁、快捷审批的目的。2013年我省环保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将实现三级联网、一网到县。“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和杀菌剂,网上审批实现了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最大限度的透明化。申请人可随时在网上查询办事进度,监察人员可对每个环节的办理结果进行监控,申请人也可以对每个环节的办理情况和最终的办理结果实行动态追踪,实现了结果公开。监察人员也可随时开展监督,通过网络掌握建设项目环保法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追踪检查、责令整改,实现了过程公开。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建成,为我厅创新纪检监察方式、方便群众督政问政提供了新的思路。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实现了申请人项目申报手续的简化、内部减少了流转环节,缩短了办事时限,精简了办事流程,节约了人力财力。通过运用科技手段,实行流程再造,为环保厅打造了一个审批环节更加精简、更加科学、更加便民,更加廉洁的高效政务环境,既保护了干部职工,又方便了普通大众。

(三)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努力建设廉政高效的行政机关

为促进湖北“竞进提质”跨越发展的要求,省环保厅纪检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全方位开展岗位效能监督和专项效能监察。一是围绕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效能监察。已连续两年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监督检查,及时督促、协调、指导各地解决环保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切实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实效。每年都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方案,由厅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督查,重点检查污染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落实情况、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及危险废物处置情况、重金属污染防治等情况。按照一个汇报、一本台账、一套制度、一组图片的要求,建立检查台账,带着问题清单督查。去年为打好转方式的攻坚战,还创新实行了开门办公,分市州召开了“转方式”督查和环保重点工作督办专题厅长办公会,对每个市州的具体检查情况和落实整改措施进行了专题研究,推动地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经济发展布局,促推湖北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围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效能监察。对全省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尤其是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产项目进行了分类排查和“回头看”。对其中的问题项目专门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各地对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补办;督促已竣工项目尽快完成验收监测,并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于擅自变更和“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督办其限期更正;建立建设项目动态管理档案。经过一系列的清查和整改,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已初见成效。三是围绕群众利益开展效能监察。纪检监察每年配合环境监察总队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执法专项稽查,集中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中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及影响群众饮用水源的安全隐患问题,抓好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环境监管,认真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2012年,责成武汉等10个地市对24家环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省环保厅对2011年挂牌督办未摘牌的54家严重环境违法企业开展了后督察,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挂牌督办要求。通过连续推出挂牌督办、媒体曝光、责任追究、重点约谈等“组合拳”,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为支撑发展、引领发展、优化发展、服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狠抓思想作风建设,努力塑造廉洁高效的行政机关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纪检监察紧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围绕“五个湖北”的建设目标,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针对环保机关的特点和需求,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倡俭治奢,倡勤治懒,依法促廉,提升教育的吸引力和辐射力。同时紧紧围绕“治庸问责”、“三抓一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活动,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能,认真整治干部队伍中“得过且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通过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重点抽查与跟踪督查相结合,专班检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治庸问责”、“三抓一促”等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督察发现的“庸懒散软”现象重拳出击,确保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不走过场、每一个步骤不打折扣,推动了专项活动工作顺利开展,较好地促进了干部队伍作风转变,优化了发展环境。

二、当前纪检监察在优化发展环境,打造廉洁高效政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原因

要创建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这些年来,纪检监察在加强监督检查,着力打造廉洁高效政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应该看到在推动廉洁高效政府建设的进程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在推进管理创新,努力建立政府高效运转的体制机制制度保障上还有待提高。精减行政审批事项已进行了多轮,省级部门累计减少幅度也相当可观,但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还要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的质量和效率还有提高的空间。

二是在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各项改革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从目前案件统计来看,职务犯罪形势比较严峻,一定要强化职务犯罪预防,要在制度建设上、监督上形成公务员不能犯、不敢犯、不愿犯的局面。加大力度推进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重要权力,比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加大源头防治腐败的力度。

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强化制度落实还有待提高。特别是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决策等问题,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还只停留在一纸规定上。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的工作人员,实施责任追究的力度要加大。

四是抓作风提效能,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建设高效廉洁政府,干部队伍作风是关键。要着力改进会风、文风,狠刹公款吃喝风、铺张浪费之风、庸懒散软之风,务求转变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常态化。要切实提升干部队伍的精气神、勤廉实,加强效能监察。

五是政务公开有待于进一步推进。一定要考虑到决策的公开和透明度,要让政府的决策和所有行政行为都暴露在阳光下,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

三、纪检监察进一步促进竞进提质,优化发展环境,打造廉洁高效政府的意见和建议

纪检监察进一步促进竞进提质,优化发展环境,打造廉洁高效政府的工作任重道远。必须进一步开拓创新,加大力度狠抓落实,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打造廉洁高效政府提供保障。

一是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围绕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惩处等工作抓落实;围绕遏制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抓落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抓落实;围绕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抓落实;围绕提高工作效能抓落实、努力打造廉洁高效、勤政务时的政府形象。

二是要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仍然要围绕主题主线,使纪检监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监察,以促进湖北竟进提质,优化发展方式,提高发展水水平。

三是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前瞻性。在监督检查实践中,坚持从实际出发,把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经常性检查结合起来,结合政府和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开展检查和跟踪督办。

四是灵活运用多种督办手段,增强工作实效性。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要把挂牌督办、约谈、函办、媒体曝光、后督察等多种手段结合起来,灵活运用,不断加大对政务活动的督办力度,促进廉洁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