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功成事遂

【原文】

太上[1],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2]。功成事遂[3],百姓皆谓:我自然。

【注释】

[1]太上:最上等的。[2]贵言:珍惜言辞,即很少发号施令。[3]事遂:把事情做好了。

【译文】

最好的统治者,人民根本感觉不到他的存在;较次一等的,百姓亲近而称誉他;再次一等的,百姓畏惧疏远他;更差一等的,百姓辱骂进而打倒他。统治者的信用不足,人民自然不会相信他。最好的统治者悠闲自在而不随意发号施令。等到事情办成功了,百姓都会感到“我们本来就是这样的”。

太上,下知有之。

【解析】

在本章里,老子主要论述统治者治理国家的问题,他主张无为而治,无为的真正内涵是无不为,只有达到了这一境界,才能实现国泰民安。那么统治者怎样才能达到无为而治的最高境界呢?

老子说大道无言而长存,大道无为而长能,真正的治国之道是无为而无不为。人们也常说“强扭的瓜不甜”,这是有道理的,因为人之所以“强扭”,是因为还没等到瓜熟蒂落,而没长熟的瓜又怎会甜呢?这是因为人们没有顺应自然规律,而是凭着自己的感觉主观臆断,这样必然会自食苦果。这里的自然规律也可称为“道”。在现实生活中,一旦人们违背“大道”就必然会受到惩罚,为了不受大道的惩罚,毫无疑问,人们就必须合乎大道的规律,一旦人们的行为与大道吻合,就会自由自在、事半功倍。退一步讲,统治者要想不受大道的惩罚,就必须顺应大道,做到无为而治。

老子在本章里将统治者分为四个等级,他们分别是:太上、其次、其次、其次。为了便于理解,我们不妨将以上四个等级看作:太上、其次、再其次、最次。即最高级的是无为而治的合道之王;其次是立圣言、重信诺以召引天下之士的王道之王;再次是以强力征服天下并以威严震慑人民的霸道之王;最次的则是群起而侮之的末路之王。

“太上”有两个意思:一是最高明的统治者;二是遥远的上古时代。这里指的是最高明的统治者。老子对“太上”的肯定,说明老子对像道那样的“看不见的手”的统治非常推崇,标示着老子对有为政治的反对。在老子看来,最高明的统治者应当实行无为之治,治理国家和人民时采取一种自然而然、不横加干预的政策,这种政策的特点是尽量减少自己对国家和人民施加强有力的影响,不增加人民的经济负担,不对外进行大规模的战争,因而民众感觉不到他的存在。最高明的统治者采用的是顺应自然规律的方法,不对人民生活进行干涉,所以人民生活得自在安乐,没有怨尤的对象,也就感觉不到统治者的存在了。

“其次,亲而誉之。”这是稍逊一等的统治者,这种统治者的特点是给人民施以恩惠,人民亲近他赞誉他,他施惠于民,但不高高在上,不让人民感觉到他的特殊性,他可亲可敬,和人民相处融洽。

“其次,畏之。”这种统治者声色俱厉,经常摆出盛气凌人、不可一世的神态,并用强制手段来确保国家机器的运转,统治者和百姓的关系视同水火。统治者制定出苛刻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则直接威胁到了人民的生命安全,老百姓对其心怀畏惧,常常处在暗无天日的悲惨境地,在忍气吞声中不断积累仇恨。

其次,亲而誉之。

“其次,侮之。”这是最下等的统治者,这种统治者专横跋扈,不把老百姓的生死放在眼里,甚至不把他们当作自己的子民,而是把他们当作奴隶来对待,对他们进行奴役、辱骂。老百姓对这种非人的待遇忍气吞声,等到忍无可忍的时候,他们也会被逼上梁山,揭竿而起,反抗暴政。

因此,老子推崇的是实行无为之治的统治者,因为他们不会轻易向人民发号施令,他们慎言谨行,决不破坏老百姓的生活规律,老百姓遵循大道,统治者不必劳神苦思,国家就得到了治理,百姓也过上安宁的生活。生活富足安定,百姓就感觉不到统治者的存在,觉得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百姓有了这种感觉,自然心中没有感激之情,没有感激之情也就无所谓仇恨,没有仇恨,国家自然太平。这样的场景,正是老子对“百姓皆为我自然”的最好描绘,这也就达到了老子所谓的道的境界。所以,统治者要想成为“太上”,就要取信于天下,顺应自然,这就实现了“王道”。

悠兮其贵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