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金灿灿的太阳正从东面的山顶缓缓升起;正下方2000米的地方,一片树冠组成一个大斜坡,往下伸展开来,半路又被一片草场拦腰截断。清晨的薄雾时而渐浓,草场、湖水和那幢房屋忽隐忽现。
目标区如同被清水洗涤过,明快而清新,四周一片空寂。邦德倚靠在树枝上,沉浸在那一片微弱而苍白的晨曦中。一刻钟以后,晨曦轻掠过湖面,又钻进了晶莹的草场,映射到屋顶潮湿的石板上。
邦德将望远镜的焦距慢慢对准,侦察着下面的斜坡。与草坪旁边的阳台、庭院大约相距500米,与湖边的跳水板大概距离300米远。他现在所处的这个位置是他可以开火的唯一地带,视野开阔,除非他穿过最后的那一片树林,靠近湖水边。这些家伙是如何安排时间的?他们的活动规律是什么?会不会去游泳?天气还不错,应该会下水吧。还有一整天时间。假如这一天结束的时候他们还不打算下湖,他就只好等着他们在院子里活动时寻找下手的时机了。现在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在距离500米远的地方,使用三支性能他都不太熟悉的步枪,可能不会有太好的结果。要不他干脆移到草坪边上去?这要通过没有遮掩的500米路才能到达那里。或许在房子里面的人睡醒之前赶快绕到他们的后面。可是究竟这些家伙几点钟起床呢?
这时,主楼左侧的一扇窗户里的百叶窗卷了起来,好像是在回答他刚刚所有的疑问似的。卷动的声音清清楚楚地传到了邦德的耳朵里面。回声湖!这里是回声湖!多么清晰的回声!可是邦德自己发出的声响会不会也会产生回音呢?他刚刚应该没有折断树干和嫩枝吧?回声湖可以反射出山谷里的声音,还是小心为妙吧!
左面的烟囱里升起了一缕缕的炊烟,这让邦德感觉很像即将炸熟的熏肉和鸡蛋。他灵巧地翻了个身,从树枝上跳下来。他要先吃点儿东西,抽上一支烟,然后准备射击。
吃完自己带来的三明治,准备喝咖啡加威士忌时,邦德又一次考虑起这个问题:他来执行这次任务的目的是什么?萨瓦日的枪声仿佛已经在怒吼,子弹就像一只缓慢飞行的蜜蜂,悠闲地飞进山谷,向那粉红色的皮肤射去,只发出了很小的响声。皮肤凹下去,裂开,合上,留下一个小孔的痕迹。子弹仍在肉体中穿越,一点儿一点儿地向着跳动的心脏飞去。到底自己的目标是谁?他和邦德有什么仇恨?邦德使劲甩了甩头,不让自己胡思乱想。他拿出瓶子,咕咚地喝了一大口。咖啡加威士忌的力量果然能把喉咙烧得火辣辣的,一股暖流也流进了胃里。他慵懒地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将步枪背到肩上。他向四周看了看,确定了返回山上的路线后,就慢慢地走下斜坡,钻进树丛里去了。
树丛里已经没有什么小道了,他只能踩着满地的枯树枝慢慢向前走着。树木越来越无序,像火焰般的红枫在云杉和白桦树丛中不停地闪耀。
树下是高低不一的矮灌木和吹得七零八落的枯木朽枝。邦德小心谨慎地走着,双脚被树叶和苔藓覆盖的岩页不停地摩擦,发出“嚓——嚓——”的声响。尽管他是如此小心翼翼,还是惊扰到了树林中的动物。一只大羚羊和它的两个孩子见到邦德以后,凄厉地叫着仓皇逃去;一只红色脑袋的啄木鸟刚飞到他前边,他还没靠近,漂亮的鸟儿便发出一声声刺耳的尖叫;就连小松鼠也竖起来,抻着脑袋,昂起脖子,露出尖尖的牙齿,好像不停地嗅着他的味道,然后吱吱地叫着逃回窝里。火药味似乎充满了整个森林。邦德很想告诉这些动物都别怕,他带的那支枪并不是用来对付它们的。当然,他更担心的是这一声声的兽叫鸟鸣会吵醒了下边房子里的人,他们会用望远镜朝这边看的。
幸运的是,当他躲在最后一棵大橡树后面向下面张望时,草场对面的那片树丛、湖水和房子都很平静。百叶窗依然紧闭,唯一活动的就是那袅袅炊烟。
已经八点钟了,邦德试图从草场对面的树丛中寻找一棵大树隐蔽起来。他刚刚看中了草场边的一株高大的红枫树,枫叶深红,间杂着橙色,与他所穿的服装正好一致。粗壮的树干耸立在云杉墙后面。从这里邦德可以看到他想看到的一切,包括湖和房子周围。邦德环视了一下周围,考虑着怎么通过草场,找到一条草丛厚实、树枝繁茂的路。他在心里思索着,微风拂过草丛。邦德忍不住想,要是风一直这样吹着该多好,这样就可以掩护他穿过草地!
就在这时,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一根树枝突然折断了,一声脆响之后,再没有其他动静了。邦德立刻跪下去,屏住呼吸,竖起耳朵倾听,就这样一动不动地持续了10分钟,高大的橡树干上映射出他那褐色身影。
动物辨认得出枯木,所以它们不可能折断树枝。尤其是鸟儿也肯定不会踩在容易被折断的细枝上。就算是像长着粗角和四蹄的野鹿这样的大动物,在林丛里活动也是很安静的。难道……那些人在这儿设置了岗哨?邦德镇定地从肩上取下步枪,扣住扳机。假如那树枝不是岗哨所折断的,那就很有可能是猎人或偷猎者开枪时飞过树枝折断的。过了一会儿,两只鹿从树枝折断的地方跑出来,穿过草丛向左边慢慢跑去。它们不时地停下来回头张望,再吃上几口草,继续跑,直到钻进灌木丛中。
邦德松了口气,显然是它们把树枝折断了。现在还要想办法穿过草场。
真是件不容易的事!邦德在草丛里爬行了五百多米,膝盖、手、胳膊肘一点儿一点儿向前蹭着,既要匀速,又要驱赶可能会钻进眼睛、鼻子、脖子里的粉尘和昆虫。他运气很好,微风一直吹拂着草地,像荡起的一层层海浪,掩盖住了他的移动,没有让房子那边的人们注意到他。当他爬到距离那棵红枫树大约二十英尺的地方,为了进行最后的冲刺,他特意停下来歇了一会儿,按摩按摩膝盖,放松一下腕关节。
整个过程,他并没有听到任何动静,但当从他左边仅一步之遥的草丛中传出一种微弱但足以使人毛骨悚然的沙沙声时,邦德的头“嗡”地一下晕眩起来,感觉脊梁一阵发凉。
“敢动的话我就立刻杀了你。”一个女人的声音在邦德头上响起,那语调与凶恶的男人一样可怕。
邦德的心一下子悬到了嗓子眼儿:钢料制成的箭杆穿过草丛,笔直地对着他的脑袋,那淬过火的三棱箭头闪着蓝色的光,而这些仅仅离他只有两英尺。
弓倾斜着几乎与草地平行;拿弓的人可能是用劲过大,棕色的指关节抻得变成了白色。女人将嘴唇紧紧抿着,藏在摇曳着的草丛后,若隐若现的,黑黑的脸上满是汗水,一双灰色的眼睛显露出凶狠。由于草场的原因,邦德能看到的就只有这些。她是谁?哨兵吗?“你是谁?”邦德一边用轻松的口气问道,一边将右手向腰间的手枪慢慢摸去。
“右手别动,否则我射穿你的肩膀。你是哨兵?”那个箭头抖了一下。
“不是,你呢?”
“不许耍滑头。你在这里做什么?”语调有些温柔下来,不像最初那样厉害,但仍然带着一丝凶狠和疑虑,女人的声音听起来有很重的地方音,或许是苏格兰人,没准儿是威尔士人。
该进行谈判了,但幽幽的蓝色的箭头周围仍有一种怪异的气氛。“收起弓箭,然后我告诉你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罗宾娜。”邦德脱口说道。
“你保证不动枪?”
“可以。看在上帝的份儿上,我们先离开这里。”邦德没有等女人做出回答,手脚并用,麻利地又往前爬。他现在必须抓住一切时机,掌握局势,在开火之前快速地安排好一切,这个女人是谁现在都不重要。天哪,简直没有思考的余地!
邦德顺着那棵红枫树下来,谨慎地站起来,透过烈焰般的枫叶观察着下面。
百叶窗已经拉起来了。两个身着花衣的少女在院落里摆起一张大的餐桌,动作缓慢。这个位置确实很好,只要爬过树丛的顶部,就能看清楚那边的小湖。邦德放下步枪和背包,倚靠着树坐了下来。那女人从草丛中走过来,立在枫树下,刻意和邦德保持着一段距离,虽然弓已经放下了,但是箭还紧绷在弦上。两人都注视着对方。
女人头发有些蓬乱,衣衫褴褛,像一个林中仙女。她的橄榄绿色衣裤都沾满了泥浆,一动起来就吱吱作响,甚至有几处都已经破了。一只金发卡将她满头浅黄色的头发卡在脑后。发卡可能因为刚从草地里爬过,已磨去了光泽。俊俏的脸蛋上带着一丝野性,性感宽厚的嘴唇,高高的颧骨,银灰色的圆眼睛傲视着一切。小臂和脸蛋上都有被划出的一条条血痕。
箭袋搭在左肩上,里面装着满满的箭,金属制成的箭羽闪闪发光。腰际插着一把猎刀,一只深褐色帆布袋绑在大腿的一侧,里面大概装着她的食物。她在荒野中独自游荡,阴森的树林和僻远的山村就仿佛是一个巨大的花园,而她就是这个花园中一个美丽而危险的女侠。
邦德觉得眼前这个女人很迷人,他冲她笑了笑,友好地说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叫罗宾娜·霍德。我是詹姆斯·邦德。坐下来吧,喝点儿饮料,再吃点儿熏肉,这里还有些干果仁,喜欢吃吗?”说着便摸出酒瓶,拧开盖递给她。
她像红种印第安人一样在离他只有一步远的地方坐下来,双膝分得很大,把一只脚高高地跷起,压在另一条大腿上。她接过酒瓶,仰头灌了一大口,然后又默默地递了回来,轻声地说了句“谢谢”,但是脸上仍然没有任何表情。她将一支握在手中的箭插进背后面的箭袋里说:“你是个偷猎者吧?你应该爬到更高的地方去,这地方没有鹿,它们只有在晚上才会悄悄地出山。白天的时候我知道哪儿有鹿,你要是想知道,我可以告诉你,有一大群呢!虽然现在有些晚了,但你还能赶上它们。你大概只知道偷猎,不像是个坏人,你应该不会找其他的麻烦吧?”
“那你在这里做什么?打猎吗?请让我看看你的许可证。”
她把紧紧扣着的衣袋打开,掏出一张小纸片。
这种许可证是在维尔蒙特的伯宁顿办理的,许可证上面是一连串的许可项目,“非居民狩猎”“非居民持有弓箭”方框里面都打了钩。支付捕鱼和狩猎费用一共用了18美元50美分。使用范围:蒙特利尔和维尔蒙特;姓名:尤迪·哈夫洛克;年龄:25周岁;出生地:牙买加。
万能的上帝啊!邦德在心里呐喊一声。真是冤有头债有主。他带着一种同情和钦佩的口吻对尤迪·哈夫洛克说道:“真厉害,尤迪,牙买加离这里那么遥远,你却赶来了!你想用你的弓箭和他们抵抗吗?有句古话叫作:‘复仇之前先挖两座坟墓。’你有没有做好这个准备?或许,你一直抱着必胜的信念,相信自己会凯旋?”“你是什么人?来这儿干什么?我的事儿你是怎么知道的?”尤迪直直地瞪着他问道。
邦德低头想了一下,觉得目前只有一个办法能摆脱现在的困境,那就是助她一臂之力。
真不走运!他友善地对姑娘说:“我是伦敦方面特意派来的。我的名字你已经知道了,你的事情我也很清楚,我到这里来的目的就是替你报仇,让你不再受这些家伙的打扰。因为我们担心那些人可能会对你下毒手,强夺你的那些财产。”
姑娘的神情黯淡下来,说:“他们已经行动了。三个星期前我可爱的小马驹帕洛雷诺就被他们毒死了,还把我从小养大的猎犬阿尔萨蒂安用枪打死了。之后又寄来了一封信,上面写道:‘死神有很多只手,现在就有一只正在向你伸去。’我甚至打算过在报上的启事栏里面登一条启事:‘我认输了,尤迪。’我也曾找过警察局,但他们说除了向我提供保护以外,也无能为力。所以我到了古巴,住在这里最豪华的旅馆,在赌场大赌特赌。那时候我穿的可是最好的衣服,戴的也是最好的首饰。”
她边苦笑边摇了摇头,继续说道:“我自称是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家出走,为的是见识一下真正的黑社会和强盗。为了打听情况,我只得对那些向我献媚的男人热情相待。终于,我掌握了一些情况。他那时已经离开古巴了,巴蒂斯塔已经发现了他的身份和罪行,而且他树敌太多。我了解到了他的很多事儿。后来我又遇到了一个高级警官,从那里我又了解到很多信息。”尤迪停顿了一下,避开了邦德的目光,“为了查到这家伙的地址,我来到美国,在报纸上读到了宾克尔登私人侦探事务所的新闻,于是我付钱请他们为我调查。这就是事情全部的经过。”
“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坐飞机到伯宁顿,然后徒步。翻山越岭地走了四天。我们家的房产就在牙买加山区,那儿的路更加难走,所以我很习惯走这里的小路。”
“你下一步准备做什么?”
“杀了冯·汉迈尔斯顿,然后就回伯宁顿。”尤迪说得非常轻松,好像她只是折断一朵野花而已。
嘈杂的声音从山谷下面传来。透过树枝,邦德向下看了看。三个男人和刚刚整理餐桌的两个少女正在往外搬椅子。然后他们坐在桌旁聊着什么。在两个姑娘之间的桌首有一张空着的椅子。邦德取出望远镜向那边看去:三个男人都皮肤黝黑,个子不高,其中一直在笑的一个穿着时髦,他应该就是冈查尔斯了,另外没有参与谈话的两个人并排坐在长方桌的一端,看上去则有些土气和粗俗。而那两个少女都是白种人,穿着透明的泳装,浑身珠光宝气,不停地在咯咯地笑,但是她们的皮肤被晒得很黑,看上去像低俗的古巴妓女。她们说的是西班牙语,声音很清晰,以至于在林子里的人都能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