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小李飞刀1:多情剑客无情剑(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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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龙
- 4996字
- 2022-07-26 15:57:00
他知道到了这时再说“不能交手”,实无异临阵脱逃,这种事他本来宁死也不肯做的。
但现在却非做不可。
郭嵩阳厉声道:“你说你不能和我交手?”
李寻欢无言地点了点头。
郭嵩阳道:“为什么?”
李寻欢长长地叹了口气,道:“我承认败了!”
郭嵩阳睁大了眼睛,瞪着他,就像是从未见过这个人似的。
良久良久,郭嵩阳忽也长长叹息了一声,道:“李寻欢,李寻欢,你果然不愧为当世的英雄!”
李寻欢黯然笑一笑,道:“英雄?像我这样的人能算是英雄?”
郭嵩阳摇了摇头,叹息着道:“普天之下,也许只有你才能算得上是英雄!”
李寻欢还没有说话,郭嵩阳已接着道:“你说你已承认败了,是么……但我却知道一个人肯认输时需要多大的勇气,这句话我也许宁死也不愿说的。”
他笑了笑,又接着道:“但死却容易多了,能为了别人而宁可自己认输,自己受委屈,这才是真正的英雄!真正的男子汉!”
李寻欢嘎声道:“你……”
他只觉心头激动,不能自已,只说一个字喉咙就似已被塞住。
郭嵩阳道:“我很了解你,你说你不能和我交手,只因你觉得你自己现在还不能死,你知道还有人需要你照顾,你不能抛下她不管!”
李寻欢黯然无言,热泪几乎已将夺眶而出。
一个最可靠的朋友,固然往往会是你最可怕的仇敌,但一个可怕的对手,往往也会是你最知心的朋友。
因为有资格做你对手的人,才有资格做你的知己。
因为只有这种人才能了解你。
李寻欢心里也不知是高兴,是难受,还是感激,只不过无论是哪种感情,都是他无法说出口来的。
郭嵩阳忽然又道:“但我今日还是非和你交手不可!”
李寻欢愣了愣,道:“为什么?”
郭嵩阳淡淡一笑,道:“普天之下,又有几个李寻欢?今日我若不与你交手,他日再想找你这样对手,只怕是永远找不到的了!”
李寻欢缓缓道:“只要此间事了,阁下他日相邀,我随时奉陪。”
郭嵩阳摇了摇头,道:“到那时,你我只怕更无法交手了。”
李寻欢道:“为什么?”
郭嵩阳目光移向远方,远方天上,正有朵白云冉冉飘动。
他面上带着一丝黯淡的微笑,一字字道:“到那时,你我说不定已成了朋友!”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黯然道:“宁可与我为敌,却不愿做我的朋友?”
郭嵩阳沉下了脸,厉声道:“郭某此生已献与武道,哪有余力再交朋友?何况……”
他语声又渐渐和缓,接着道:“朋友易得,能肝胆相照的对手却无处可寻……”
这“肝胆相照”四字,本是用来形容朋友的,他此刻却用来形容仇敌,若是别人听到,非但难以明了,只怕还会发笑。
但李寻欢却很了解他的意思。
郭嵩阳道:“放眼天下,能与我一决生死的对手,自然不止你一人,但武力纵然强胜我十倍的人,我也未必放在眼里,若要我死在他们手上,更是心有不甘!”
李寻欢叹道:“不错,要找个能令你尊敬的朋友并不困难,要找个能令你尊敬的仇敌却太难了。”
郭嵩阳厉声道:“正是如此,是以今日你我一战,势在必行,郭嵩阳今日纵然死于你手,亦是死而无憾!”
李寻欢黯然道:“可是我……”
郭嵩阳扬手打断了他的话,道:“你的意思我都了解,今日你若不幸战死,你的未了心愿,我必替你完成,你所要保护的人,我绝不容许他人伤及她毫发。”
李寻欢长揖到地,肃然道:“得此一言,李寻欢死有何憾……多谢!”
他生平从未向人说过“谢”字,此刻这“多谢”二字却是发自心底。
郭嵩阳也还了一揖,肃然道:“多谢成全,请!”
李寻欢道:“请!”
朋友间能互相尊敬,固然可贵,但仇敌间的敬意却往往更难得,也更令人感动。
只可惜这种情感永远是别人最难了解的!
也许就因为它难以了解,所以才更弥足珍贵。
风吹过,卷起了漫天红叶。
枫林里的秋色似乎比林外更浓了。
剑气袭人,天地间充满了凄凉肃杀之意。
郭嵩阳反手拔剑,平举当胸,目光始终不离李寻欢的手。
他知道这是只可怕的手。
李寻欢此刻已像是变了个人似的,他头发虽然是那么蓬乱,衣衫虽仍那么褴褛,但看来已不再潦倒,不再憔悴。
他憔悴的脸上已焕发出一种耀眼的光辉。
这两年来,他就像是一柄被藏在匣中的剑,韬光养晦,锋芒不露,所以没有人能看到它灿烂的光华。
此刻剑已出匣了。
他的手伸出,手里已多了柄刀!
一刀封喉,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
风更急,穿林而过,带着一阵阵凄厉的呼啸声。
郭嵩阳铁剑迎风挥出,一道乌黑的寒光直取李寻欢咽喉,剑还未到,森寒的剑气已刺碎了西风。
李寻欢脚步一溜,后退了七尺,背脊已贴上了一棵树干。
郭嵩阳铁剑已随着变招,笔直刺出。
李寻欢退无可退,身子忽然沿着树干滑了上去。
郭嵩阳长啸一声,冲天飞起,铁剑也化做了一道飞虹。
他的人与剑已合而为一。
逼人的剑气,摧得枝头的红叶都飘飘落下。
离枝的红叶又被剑气所摧,碎成无数片,看来就宛如满天血雨。
这景象凄绝。亦艳绝。
李寻欢双臂一振,已掠过了剑气飞虹,随着红叶飘落。
郭嵩阳长啸不绝,凌空倒翻,一剑长虹突然化做了无数光影,向李寻欢当头洒了下来。
这一剑之威,已足以震散人的魂魄!
李寻欢周围方圆三丈之内,都已在他剑气笼罩之下,无论任何方向闪避,都似已闪避不开的了。
只听“叮”的一声,火星四溅。
李寻欢手里的小刀,竟不偏不倚迎上了剑锋。
就在这一瞬间,满天剑气突然消失无影,血雨般的枫叶却还未落下,郭嵩阳木立在血雨中。
他的剑仍平举当胸。
李寻欢的刀也还在手中,刀锋却已被铁剑折断!
他静静地望着郭嵩阳,郭嵩阳也静静地望着他。
两个人面上都全无丝毫表情。
但两个人心里都知道,李寻欢这一刀已无法再出手。
小李飞刀,急如闪电,就因为刀锋破风,其势方急,此刻刀锋既已折断,速度便要大受影响。
这柄刀纵然出手,也是无法伤人的了。
常胜不败的小李飞刀,此刻竟是有败无胜。
李寻欢的手缓缓垂下。
最后的一点枫叶碎片也已落下。枫林中又恢复了静寂。
死一般的静寂。
郭嵩阳长长叹息了一声,慢慢地插剑入鞘。
他面上虽仍无表情,目中却带着种萧索之意,黯然道:“我败了!”
李寻欢道:“谁说你败了?”
郭嵩阳道:“我承认败了!”
他黯然一笑,缓缓接着道:“这句话我本来以为死也不肯说的,现在说出了,心里反觉痛快得很,痛快得很,痛快得很……”
他一连说了三遍,忽然仰天而笑。
凄凉的笑声中,他已转身大步走出枫林。
李寻欢目送他远去,又弯下腰不停地咳嗽起来。
就在这时,突然一人拍手道:“了不起,了不起,实在太了不起……”
声音清脆,如出谷黄莺。
李寻欢抬起头,就看到一个梳着大辫子的小姑娘穿林而来,竟是那说书老人的孙女儿。
她连那双动人的大眼睛里都带着笑意,道:“能看到两位今日一战,连我也死而无憾的了!”
李寻欢也许还没有说话的心情,所以只笑了笑。
辫子姑娘道:“昔日帝王谷主萧王孙与蓝大先生战于泰山绝顶,蓝大先生持百斤大铁锥,萧王孙用的却是根衣带,他以至柔敌至刚,与蓝大先生恶战一昼夜,据说天地皆为之变色,日月也失却光彩。”
她娇笑道:“你说这一战精彩不精彩?”
李寻欢微笑道:“听姑娘说得如此生动,我几乎也像是到了泰山绝顶,得见帝王谷主与蓝大先生的雄风,实在是精彩极了。”
辫子姑娘抿嘴笑道:“想不到你说的话比你的飞刀还要厉害得多。”
李寻欢道:“哦?”
辫子姑娘娇笑道:“你一剑虽然可以要人的命,但你只要说一句话,却可令女孩子们将心都交给你,要女人的心,岂非比要男人的命困难多了么?”
她用那双勾魂摄魄的大眼睛瞟着他,连李寻欢都已觉得有些受不了,他从未想到这小姑娘竟如此“可怕”。
幸好辫子姑娘已接着道:“昔年‘水母’阴姬号称天下第一高手,但‘侠盗’楚留香的胆子却比天还大,竟直闯神水宫,独斗阴姬。两人由地上打到水里,再由水里打到半空,‘水母’阴姬的武功虽无敌,到最后还是被楚留香打败了!”
她又娇笑着问道:“你说这一战精彩不精彩?”
李寻欢不敢再多话,点头笑道:“精彩极了。”
辫子姑娘道:“这些战役虽然惊天动地,而且还能名留千古,但比起两位方才那一战来,却还是差得远了。”
李寻欢笑道:“我一向不是个谦虚的人,却也有自知之明,姑娘也未免太过奖了吧。”
辫子姑娘正色道:“我说的是真话,你本有三次机会可致郭嵩阳的死命,但却都未出手,到后来你杀气已竭,刀锋已折,郭嵩阳说不定已可将你置于死地,但他却心甘情愿地认败服输了……”
她轻轻叹了口气,接着道:“像你们这样,才真正是男子汉大丈夫,才真正无愧于英雄本色,你若一刀杀了他,他若一刀杀了你,你们的武功就算再高,我也不会瞧在眼里。”
李寻欢默然半晌,长叹道:“郭嵩阳的确不愧为真英雄!”
辫子姑娘道:“你呢?”
李寻欢苦笑着摇了摇头,道:“我?……我又算得了什么!”
辫子姑娘眼珠子一转,道:“我问你,他第一剑挥出,用的是什么招式?”
李寻欢道:“风卷流云。”
辫子姑娘道:“第二招呢?”
李寻欢道:“流星追月。”
辫子姑娘道:“他由第一招‘风卷流云’,变为第二招‘流星追月’时,变化太急,是以剑法中就有了破隙,你的飞刀若在那一刹那间出手,是不是立刻可以要他的命?”
李寻欢不说话了。
【第三十三章】惊人之语
辫子姑娘道:“这是你错过杀他的第一次机会,你还要不要我再说第二次?”
李寻欢苦笑道:“不说也罢。”
辫子姑娘冷笑道:“别人都说李寻欢是个真正的男人,想不到原来也有些娘娘腔。”
李寻欢平生也挨过不少骂,但被人骂做“娘娘腔”,这倒还真是生平第一次,他实在有些哭笑不得。
辫子姑娘的大眼睛瞅着他,道:“你既然没话说,为什么不咳嗽呢?”
李寻欢叹了口气,道:“姑娘目光如炬,想必也是位高人,我倒失敬了。”
辫子姑娘又嫣然一笑,抿着嘴道:“你少捧我,我还没有你肩膀那么高,怎么能算是高人?”
李寻欢果然已忍不住咳嗽起来。
辫子姑娘柔声道:“我知道你一向不愿自夸自赞,总是替别人吹嘘,这是你的好处,却也正是你的毛病,一个人既然活着,就不能太委屈自己。”
李寻欢道:“姑娘……”
辫子姑娘嘟起嘴,道:“我既不姓‘姑’,也不叫作‘娘’,你为什么总是叫我姑娘。”
李寻欢也笑了,他忽然觉得这女孩子很有趣。
辫子姑娘板着脸道:“我姓孙,叫孙小红,可不是上官金虹那个‘虹’,而是红黄蓝白那个‘红’。”
李寻欢道:“在下李……”
辫子姑娘道:“你的名字我早就知道了,而且早就想找你斗一斗!”
李寻欢愕然道:“斗什么?”
孙小红咯咯笑道:“我自然不会找你斗武功,若论武功,我再练一百年也比不上你,我是想找你斗酒的,我只要听说有人酒量比我好,心里就不服气。”
李寻欢失笑道:“我知道喝酒的人都有这毛病,却想不到你也有同病。”
孙小红道:“只不过我现在找你斗酒,未免占了你的便宜。”
李寻欢道:“为什么?”
孙小红板起了脸,正色道:“你方才和人拼过命,体力自然差些,酒量也未免要打个折扣,喝酒也和比武一样,天时地利人和,这三样是一样也差不得的。”
李寻欢笑道:“就凭你这一句话,已不愧为酒中高手,能与你这样的高手斗酒,醉亦无憾。”
孙小红大眼睛里发出了光,那是种欣喜的光芒,也是种赞赏的光芒,但她的脸却还是故意板着,道:“那么……我既已占了天时,就不能再占地利,这地方就由你来选吧。”
李寻欢忍住了笑,道:“既是如此,请随我来。”
孙小红道:“请!”
黄昏以前,正是一天中生意最清淡的时候。
孙驼子正坐在门口晒太阳。
就在这时候,李寻欢带着孙小红来了,孙驼子再也想不到这两人会凑在一起,而且还有说有笑的。
这两人会成为朋友,倒真是件怪事。
李寻欢故意不去看孙驼子的表情,心里却也觉得好笑,他实在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会和这位小姑娘交上朋友的。
这位小姑娘说起话来就像是百灵鸟,一开口就“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而且有时简直叫人招架不住。
李寻欢一向认为世上只有两件事最令他头疼。
第一件就是吃饭时忽然发现满桌上的人都是不喝酒的。
第二件就是忽然遇着个多嘴的女人。
这第二件事往往比第一件事更令他头疼十倍。
奇怪的是,他现在非但一点也不觉得头疼,反而觉得很愉快。
大多数酒量好的人,总喜欢有人来找他拼酒的,只要有人来找他拼酒,别的事都可暂时放到一边。
这拼酒的对手若是个漂亮女人,那就更令人愉快了。
一个女人若是又聪明、又漂亮、又会喝酒,就算多嘴些,男人也可以忍受的——但除了这种女人外,别的女人还是少多嘴的好。
一路上,李寻欢已知道,那说书的老头子叫孙白发,就是这位孙小红姑娘的爷爷,她父母很早就死了,一直都是跟着爷爷过活的,祖孙两人相依为命,简直从来也没有一天离开过。
听到这里,李寻欢就忍不住要问她:“那么你爷爷现在为何没有在你身边呢?”
孙小红这次的回答倒很简单。她说:“我爷爷到城外接人去了。”
李寻欢本来还想问她:“接人为何要到城外去接?”
“接的人是谁?”
“既然只不过是去接人,为什么不带你去?”
但李寻欢一向很识相,也一向不愿被人看成是个多嘴的男人——和孙小红在一起,也根本就没有机会让他多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