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新常态下理赔实践探索与展望
- 高菁等
- 1508字
- 2021-04-03 03:13:49
二、保险产品的发展与转变
新常态下中国的经济增长动力开始由原来的投资、出口向消费转型。数据显示,我国已进入消费经济时代,围绕居民消费的各类信用和保证保险等业务发展将迎来全新的市场机遇,围绕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的商业养老和医疗健康保险将迎来井喷式的增长,未来针对在职群体的福利计划,退休群体的养老保障产品,以及具有疾病预防的健康管理产品都将成为主要发展方向。
(一)从员工固定保障方案转为弹性福利计划
现代企业不仅仅满足于单方面的对团体保险的需求,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养老问题。这里的员工福利计划,是指以提供团体保险产品的形式,为企业员工提供的养老、健康、伤残、身故等风险保障计划。
企业的员工福利计划通常以团体保险的方式提供。在发达国家,雇主为雇员提供了各种类型的保险福利计划,而且绝大部分的福利保障计划是以团体人寿保险为主体,搭配意外伤害险、健康险、企业年金等。为了适应员工个性化需求,保险公司已经推出弹性员工保障计划,为企业员工提供自选平台,在企业统一购买保障方案的基础上,自选适合自己家庭及个性需求的保障方案,以形成互补。
(二)由单纯的养老及医疗保障产品转为医养结合的老年保障产品
随着人类寿命的增加、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家庭居住方式的变革,老年人对于护理和失能保障的需求日益增长,导致单纯依靠家庭的力量已经很难解决老年人的护理问题,需要由社会来提供必要的保健和医疗等护理服务。收入风险、疾病风险、失能风险已经称为目前社会所公认的三大老年风险。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已经建立的强制性的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体系以解决前两种风险,但针对管理失能风险的护理保险大部分国家处在研讨阶段。部分发达国家已经建立商业性护理保险:在20世纪70年代首先在美国出现,其后相继在法国和英国出现;而作为社会保险形式的法定护理保险则于1986年首先在以色列出现,随后,奥地利、德国、日本等国家相继建立了老年护理保险制度。
护理保险制度是一种新型的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根据这一制度,一定年龄以上的人将全部加入护理保险,并为自己在今后能够得到公共护理服务而缴纳一定的保险费。当被保险人需要得到护理服务时,通过申请和认定,将会得到护理保险制度所提供的各种护理服务。这种护理服务可以是居家服务,也可以是设施服务。护理服务的费用,主要由护理保险支付,个人只承担其中一部分。
(三)从事后补偿型产品转为健康管理保障产品
保险仅能在疾病发生后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一定的补偿,在时间上具有滞后性的缺点。随着民众对自身健康重视度提高,具有事前预防作用的“健康管理”理念逐渐被大家所认知。疾病特别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及其危险因素具有可干预性和健康管理的科学基础。每个人都会经历从健康到疾病的发展过程。一般来说,是从健康到低危险状态,再到高危险状态;然后发生早期病变,出现临床症状;最后形成疾病。这个过程可以很长,往往需要几年到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而且和人们的遗传因素、社会和自然环境因素、医疗条件以及个人的生活方式等因素都有高度的相关性。其间,变化的过程多也不易察觉。但是,健康管理通过系统检测和评估可以发现疾病的危险因素,帮助人们在疾病形成之前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性干预,由此可以成功地阻断、延缓甚至逆转疾病的发生和发展进程,实现维护健康的目的。
持续深化保险定价机制改革,激发行业发展活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目前人身险费率已实现全面市场化。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以来,人身险产品价格回落,保障程度提高,产品供给丰富,购买重大疾病及防癌保险等保障型产品的客户明显增多。保险公司应抓住保险产品转型的契机,做好技术和人才的积累,迎接机遇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