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创新中心:内涵、路径与政策
- 骆大进主编
- 282字
- 2021-04-02 16:45:25
世界一流大学、创新“引擎”企业、奋发有为政府
——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发展的驱动要素
纵观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发展,都有一定的因素加以驱动。纽约州立大学社会学家亨利·埃茨科威兹和阿姆斯特丹科技学院的罗伊特·雷德斯多夫教授提出的“官、产、学三螺旋理论”(Triple Helix of university-industry-government relations)认为:大学、企业和政府是推动城市和区域发展的三大核心驱动要素,三者交互作用,形成螺旋上升的画面。该理论强调的不是主体,而是三者的合作关系,以及他们的共同利益是给社会创造价值。从世界著名科技创新中心的经验来看,世界一流大学是其发展的知识源头;创新“引擎”企业是其成长的发动机;奋发有为政府则为其发展提供规制保障。
一、世界一流大学是科技创新中心形成的知识源头
一是一流大学培养了大批杰出的科学家、学者和优秀青年学子,是推动创新发展的重要智力资源。伦敦、纽约、波士顿、慕尼黑、东京等著名创新城市的大学都培养出了一批世界顶级人才。以大学校友中诺贝尔奖获得者数量为例,1901—2014年,大伦敦地区的剑桥、牛津等11所高校共103名校友获得诺贝尔奖;硅谷地区的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斯坦福大学共40名校友获得诺贝尔奖。作为亚洲最具创新活力的城市东京,其科技创新能力的不断提升,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这里数所著名大学源源不断地为其提供优质的创新人才。世界一流大学培养的大量本科生、研究生是知识传承的载体,斯坦福大学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每年向硅谷输送几千名高级人才,主要从事创新领域的研发工作;圣何塞州立大学、圣塔克拉拉大学等培养出大量优秀的工程师,精通各种专业设计,善于把新想法转化为实际产品。
二是一流大学将研究与教学功能结合起来,参与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技术转让、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成为创新创业的基地。大学衍生企业的形式主要包括高校教师、学生创办的高技术企业,技术转让产生的企业,高校员工或高校持股企业等。这些企业的诞生使人才在高校和企业间频繁地流动,促进科技知识理论与实践进行更深层次的契合。美国大学设立的产业联络项目(ILP)服务平台和技术许可办公室(TLO),对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具有重要作用。斯坦福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是创业型大学的典范,据2012年斯坦福大学Eesley和Miller教授的统计,1930年以来该校师生创办的企业多达39000家(见表1),每年产生的收益高达2.7万亿美元,共创造了540万个工作岗位,其中位于硅谷的惠普、思科、谷歌、雅虎、赛门铁克、安捷伦科技六家著名高技术公司入选2011年《财富500强高技术企业排行榜》。大波士顿地区凭借优秀的人才资源和多元化的高科技产业发展优势,产学研合作成效十分显著,建成了著名的医药和创新技术综合中心(CIMIT),鼓励高校与企业合作,加速新的制药技术开发。
表1 斯坦福大学校友在硅谷创办的部分企业(1939—2012年)
资料来源:Eesley, C. E., and Miller, W. F.2012, Stanford University' s economic impact via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M].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三是一流大学是科学研究特别是基础研究的重镇和重大科技成果的诞生地。鉴于大学一流的科研环境和齐全的学科门类,美国政府将国家实验室主要设在大学内部,进一步强化了一流大学在科学研究中的地位。二战期间原子弹、雷达的发明与这些国家实验室的基础研究成果密不可分。二战结束后,美国在一流大学新建了许多联邦实验室,如“核科学及工程实验室”,开设了美国第一个核反应堆设计和控制课程,并于1948年开始研制核动力潜艇。这些国家实验室提升了国家的科技实力,也推动了高校在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促使大量科技成果的诞生。在美国,影响人类生活方式的重大科研成果中,70%诞生于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如发光二极管、条形码、晶体管等,其中斯坦福大学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作为硅谷地区的知识生产中心,持续不断地为该地区输送最新的研究成果,如喷墨印刷术、光盘记录仪和计算机用户界面等,都被企业吸收应用,最终形成产品。
二、创新“引擎”企业是科技创新中心形成的发动机
作为创新引领者和财富缔造者,企业不仅是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标志,更是其成长的发动机。英国商业创新与技术部发布的《2010英国和全球研发1000强企业排行榜》表明,包括航空与国防、新能源、软件及计算机服务等18个重点行业在内的818家企业中,264家位于东京、硅谷、巴黎、伦敦、纽约、波士顿、慕尼黑七个城市或地区,占总数的32%。
一是企业是创新投入的主体力量。以硅谷为例,2013年,其销售额前150家的科技企业,全年研发支出总额超过730亿美元,相当于同年中国研发总投入的2/5,平均研发强度(即研发支出占销售额的比重)超过10%。其中,英特尔的研发支出超过106亿美元,研发强度超过20%。另有包括谷歌、思科、苹果、惠普、脸书等在内的16家企业研发支出在10亿美元以上(见表2)。
表2 硅谷地区研发支出10强企业概况
二是企业是创新产出的主要贡献者。创新产出的成果主要是专利,企业的销售收入可看作是创新产出的最终结果。一方面,从全球PCT专利申请量来看,2013年美国专利申请量排名前100位的企业,PCT专利申请总量为20722件,其中硅谷的13家企业申请数量共5040件,占前100家企业专利申请总量的24.3%;日本PCT申请量前20位的企业中,东京占14家,总量为10618件,占前20家申请总量的62%,其中丰田、三菱电机、NEC的年PCT申请量都超过1000件。另一方面,从销售收入来看,硅谷地区2013年排名前10位的企业销售收入超过5300亿美元,占前150名销售总收入的75%,仅苹果一家企业的销售收入就高达1740亿美元。从企业利润来看,排名前10位的企业利润额占前150位企业利润总额的比例高达90%,其中苹果和谷歌两家企业利润额占前150家企业利润总额的比重接近50%。由此可见,企业作为创新“引擎”在区域科技和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
三是企业是创新集群的引领者。在创新集群形成过程中,成功的企业就像“领头羊”。硅谷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经历了数次大的技术变革,每一次技术变革都导致该地区形成新的创新集群。早期发展过程中,惠普、瓦里安等公司对引领整个硅谷地区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60年代,从肖克利半导体实验室衍生出来的仙童公司繁衍出众多半导体公司,包括英特尔、AMD等日后成为引领世界信息科技潮流的全球性公司,有力推动了硅谷成为全球半导体创新与生产中心;70—80年代中期,以苹果公司为首的个人电脑产业取得爆炸式增长,计算机取代半导体成为硅谷当时的主导创新产业集群;90年代初,思科、雅虎、谷歌等公司成为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在这些公司的带领下,硅谷成为互联网产业的集聚地;21世纪,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促使推特、脸书等公司成为时代的弄潮儿。当前,硅谷产业再次迎来升级与转型,致力于打造以绿色经济为核心的“绿色之谷”,有望给硅谷地区带来新一轮的产业变革,兴起新的创新产业集群。
三、奋发有为政府是科技创新中心形成的规制保障
从世界范围看,硅谷的诞生和发展、纽约和伦敦由国际经济中心向科技创新中心转型、慕尼黑由传统工业向智能工业升级,以及印度班加罗尔等创新城市的兴起,政府均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一是政府是科技创新的直接投入者。一方面,为大学和科研机构提供支持,支持领域主要是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共性技术开发。美国大学的科研经费绝大部分来自政府,越顶尖的大学从政府获取科研经费的比例越高。2011年,美国大学的科研支出高达650.73亿美元,其中来自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资金共占68.5%。政府对大学的大量科研投入使得美国大学能专注于基础研究,为科技创新提供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另一方面,对国防等领域的高科技产业予以重点投入,推动了一些城市和地区科技创新的发展。冷战时期,联邦政府向具有科研潜力的大学和研究机构进行大笔拨款,全力发展高科技,斯坦福大学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就是在这种支持下成长起来的。美国能源部2009年为特斯拉提供4.65亿美元的低息贷款,以帮助该公司支付S型电动汽车的工程和生产成本,最终使特斯拉获得巨大成功。
二是政府制定发展规划蓝图,是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条件。印度班加罗尔的成功归功于政府的长远规划。印度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行经济发展战略重点向信息技术产业转变,并建立软件开发局负责计算机政策的实施,90年代初制定重点开发计算机软件的长远战略,1998年印度总理办公室专门成立“国家信息技术特别工作组”,1999年设立“信息技术部”,制定加快发展印度信息产业的计划,提出信息技术产业的开发要建立在高起点之上的战略决策,集合全国力量为高科技产业发展扫清障碍。此外,纽约市政府为促进科技创新的发展,成立了科学技术与研究办公室,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一系列的项目中心,如战略研究中心、先进研究中心等。纽约的经济发展部、帝国区发展厅、技术办公室以及税务与财政等部门共同制定了有利于企业进行技术研发活动的相关政策(见图1)。位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的“研究三角园区”也得益于政府的大力支持与规划。
图1 纽约政府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
三是政府作为创新优惠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者,是保护创新投入及产出的重要支撑。一方面,建立专利保护制度。美国建立了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包括《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为高技术企业的发展建立了法律基础、营造了法制环境。另一方面,建立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制度。此类制度保证了高技术企业,尤其是新创企业得以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成长。新加坡的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约92%,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和政策,引导中小企业走科技创新之路。此外,美国1980年通过的《拜杜法案》通过放松对技术转移的限制,促使产学研进一步合作。
四、上海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驱动要素现状及相关建议
一方面,上海具有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较好基础。一是上海研发投入强度达3.37%,人才资源总量达413.8万人,拥有一批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科研机构及国家实验室。二是科技创新成果稳步增加,截至2014年底,上海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为5.6万件,每万人拥有发明专利达23.7件。
另一方面,上海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上海具有国际影响力和行业控制力的创新“引擎”企业严重匮乏,与北京、深圳存在明显差距。产业技术创新和企业竞争力已是上海建设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最大短板,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空间有限。2014年中国互联网前10强企业中,上海无一家企业上榜。2014年公布的上海企业100强中,62家企业研发资金总投入为273亿元,而2013年华为一家的研发资金投入就达307亿元。二是传统要素驱动的观念和机制尚未根本扭转,政府管理仍存在“越位”和“缺位”问题。科技创新宏观统筹较弱、创新资源配置不合理,存在碎片化和“孤岛”现象;科技、产业、金融、财税等政策缺乏协同性、体系化设计;倡导性、供给侧政策多,操作性、需求侧政策少。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真正破除。
针对目前的状况,上海要从政府驱动型逐步向大学驱动型和企业驱动型转变,最终形成以创新“引擎”企业驱动为主导的创新格局。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的规划导向、环境营造和条件保障作用,通过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培育若干高水平的世界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为产业技术创新和企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和技术补充,夯实创新“引擎”企业成长和发展的根基,着力培育本土创新“引擎”企业,以此带动城市整体创新实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