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学知识全知道(超值全彩白金版)
- 董洪杰
- 581字
- 2020-06-24 17:52:35
史论
属辞比事
属辞比事,直接的含义就是连缀文辞,排比史事,后来也泛指撰文记事,出处为《礼记·经解》:“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属辞比事”是春秋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但是早期对此的理解并不复杂,宋代以后,“属辞比事”的提法被人们重视起来,这一概念也被赋予了多重含义,基本上分为写作方法和史学研究两个方面。在写作方法上,指仅仅列叙历史事实而不表述自己的意见,以此为指导来进行史书的写作;在史学研究上,指运用分析与综合的方法,通过详审《春秋》所记之事,从而探明史实以求大义的史学观念。
春秋笔法
春秋笔法,又称“春秋笔削”,指寓褒贬于曲折的文笔之中而不直接表明自己态度的写作方法,出自《史记·孔子世家》:“孔子在位听讼,文辞有可与人共者,弗独有也。至于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词。弟子受春秋,孔子曰:‘后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这段话的意思是,孔子在司寇职位上审理诉讼案件时,判词若有可以和别人相同的地方,就不独自决断。至于撰作《春秋》,他认为应当写的就写,应当删的就删,即使是子夏之流的高足弟子也不能改动一字一句。弟子们听受《春秋》时,孔子说:“后代了解我的凭这部《春秋》,而怪罪我的也凭这部《春秋》。”《左传·成公四十年》讲述春秋笔法时说:“《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圣人谁能修之。”就是说,《春秋》的记述,用词细密而意思显明,记载史实而含蓄深远,婉转而顺理成章,穷尽而无所歪曲,警诫邪恶而褒奖良善。其中“惩恶而劝善”是孔子采取春秋笔法的一个基本意图,出于这种目的,在行笔之中也就难免有所避讳,有些事情并非采用直录的方式,这被称作曲笔,至于那种不直接表现作者自己的态度而将其寓于简洁的叙述之中的手法又被称作微言大义。
董狐笔和太史简
“董狐笔”就是董狐所采用的尊重历史本然而不迫从曲改地撰写史书的方法和态度。董狐是春秋时晋国的史官,当时晋灵公昏庸无道,权臣赵盾屡谏而无效,反而引起晋灵公的杀心。赵盾为躲避祸患而潜逃,还未出国境就接到消息说晋灵公被其族弟赵穿所杀,于是迅即返回。他对董狐所记的“赵盾弑其君”表示异议,但是董狐认为赵盾身为正卿,在还没有走出国境的时候就依然是晋灵公的臣下,就应当起兵讨伐弑君者,而赵盾却没有这样做,因此是应当承担弑君之名的。
董狐这种不屈从于威权而信笔直录的著史精神深为后人称道,与此相类的还有齐国太史兄弟的事迹。春秋时齐庄公与大臣崔杼的妻子私通,崔杼知道后设计杀死了齐庄公,自己由此专断朝政,但是对弑君之事却很有顾虑,担心被著于史籍而留下骂名。于是威诱掌管记史的太史伯,但是太史伯固而不易,秉笔直书“齐崔杼弑其君”,崔杼怒而杀掉太史伯;太史伯之弟太史仲继为此职,不改原书,崔杼将太史仲也杀掉;仲之弟太史叔继之如故,崔杼再杀之;叔之弟太史季仍然坚持直书崔杼之罪,崔杼知道史官不可强迫,终于没有再行杀戮。齐国的另一个史官南史氏听说太史兄弟相继被杀害,就抱着竹简匆忙赶来,要前赴后继,接替太史兄弟将崔杼的罪状载于史册,见太史季已经据实记载,方才返回。南宋文天祥在《正气歌》中写道:“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太史简”与“董狐笔”,并称为秉笔直书的良史之楷模。
成一家之言
“成一家之言”意为开创独成一家的学术思想,语出司马迁《报任安书》:“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这代表了司马迁的学术理想,同时也是他的人生理想之所在。《左传·襄公二十四年》曰:“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立言”作为“三不朽”之一,是中国古代的知识分子所最为看重的人生内容。曹丕在《典论·论文》中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司马迁自谓“所以隐忍苟活,幽于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陋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世也”,其意也正在于此。秉持着这种理想,司马迁忍辱负重,付出巨大的艰辛,做了前所未有的开创性工作,撰写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鲁迅称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
司马迁像
六家二体
“六家二体”是刘知几在《史通》中对史籍的源流及其体裁所做的归纳,“六家”和“二体”两篇在该书中居于统领性的地位,是刘知几史学理论的基础组成部分。关于“六家”,刘知几说:“古往今来,质文递变,诸史之作,不恒厥体。榷而为论,其流有六:一曰《尚书》家,二曰《春秋》家,三曰《左传》家,四曰《国语》家,五曰《史记》家,六曰《汉书》家。”就这“六家”的代表意义而言,《尚书》旨在“疏通知远”,《春秋》要在“属辞比事”,《左传》和《国语》旨在述说经义,《国语》又在《左传》之外“稽其逸文,纂其别说”,《史记》“鸠集国史,采访家人,上起黄帝,下穷汉武,纪、传以统君臣,书、表以谱年爵”,创立了纪传体,《汉书》的特点是言简意赅,包举一代,成为后世正史的范本。关于“二体”,刘知几说:“考兹六家,商榷千载,盖史之流品,亦穷之于此矣。而朴散淳销,时移世异,《尚书》等四家,其体旧废,所可祖述者,唯左氏及《汉书》二家而已。”这就是说,“六家”当中,真正流传于后世者,只有《左传》和《汉书》这两家,指的也就是《左传》的编年体和《汉书》的纪传体,“六家”重在史籍的内容和旨意,“二体”则是纯粹就史书的体裁而言的。
五志三科
“五志三科”是刘知几在《史通》中所阐述的关于史书的选材原则的观点。“五志”是由创作《汉纪》的东汉史学家荀悦提出的,所谓“五志”,就是“达道义”、“彰法式”、“通古今”、“著功勋”和“表贤能”。东晋的干宝将“五志”进一步阐释为“体国经野之言则书之,用兵征伐之权则书之,忠臣烈士孝子贞妇之节则书之,文诰专对之辞则书之,才力技艺殊异则书之”。刘知几对史书写作内容取舍的态度是“采二家之所议,征五志之所取”,而又提出“三科”:即“叙沿革”、“明罪恶”和“旌怪异”。他对“三科”的解释是:“礼仪用舍、节文升降则书之,君臣邪僻、国家丧乱则书之,幽明感应、祸福萌兆则书之。”“五志三科”的意义在于突出史书写作中道义和伦理成分的含量,从而强调史书彰善惩恶的作用。
直书与曲笔
直书和曲笔是撰写史书的两种笔法,直书就是忠于事实,依照真实情况直接记录;曲笔说的是对历史事实有所取舍,或者进行曲意修饰的写作方法。直书被认为是良史所应当坚持的基本精神,刘知几在《史通》中强调直书的重要意义时说:“况史之为务,申以劝诫,树之风声。其有贼臣逆子,淫君乱主,苟直书其事,不掩其瑕,则秽迹彰于一朝,恶名被于千载。言之若是,吁可畏乎!”虽然如此,但是出于各种主动或被动的原因,实际上史籍从总体上来看是不可能完全采取直书方式的,曲笔的情况是大量存在的。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认为曲笔的做法一无是处,其实在某些时候史家采取曲笔不仅是可以理解的,甚至也是值得称道的,刘知几虽然强调直书的精神,但对于曲笔也是没有给予完全否定的,只是这种笔法切记不可滥用。
博采与善择
博采与善择,是指在撰写史书的过程中对文献资料进行处理的两个基本的方面,博采说的是搜集资料要广泛,善择说的是选用资料要审慎。长期以来,人们撰史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的基本范畴是古代经典、正史、官方案牍等,唐代刘知几打破了这一传统观念,将资料的搜集范围大大地扩展了,凡逸事、琐言、郡书、家史、别传、杂记等各种野史、杂史资料几乎无所不及,乃至对于当时刚刚兴起的金石文献也进行采猎。有了博采的基础,善择就是关键的一步,因为广泛搜罗来的资料相当驳杂,质量优劣不一,真伪亦相混淆,这就需要非常精湛的甄选功夫才可以令这些资料最佳地为己所用,同时在最大程度上免除资料过于繁杂的负面影响。
彰善瘅恶
彰善瘅恶,语出《尚书·毕命》:“彰善瘅恶,树之风声。”就是说表扬好的一面,斥责恶的一面,从而建树起良好的风气。彰善瘅恶被认为是史书所具有的一项重要功用,《周书卷三十八·列传第三十》说:“古者人君立史官,非但记事而已,盖所为鉴诫也。彰善瘅恶,以树风声。故南史抗节,表崔杼之罪;董狐书法,明赵盾之愆,是知执笔于朝,其来久矣。”这里举出南史和董狐的例子,用意就在表明史书应当发挥鉴诫作用的观点是自古皆然的。
《尚书》内页
“彰善瘅恶”的史论观点出自《尚书》。
史才三长
“史才三长”即学、才、识,这是刘知几在《史通》中所提出的史家应当具备的三种基本素质。“学”,是指史家应该掌握广博的知识,特别是要占有丰富的文献资料;“才”,是指史家驾驭文献资料的能力和进行文字表述的能力;“识”,是指史家应当具有对历史独立的见解与观点和秉笔直书、忠于史实的坚贞品质与献身精神。
史学三要
“史学三要”指的是义、事和文,为清代学者章学诚在《文史通义·史德》中提出:“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义”指历史观点,“事”指历史事实,“文”指著史的文笔。在章学诚看来,具备“义、事、文”方可称为“史学”,三者之中以“义”为主,而“事”与“文”则是求“义”的根据和技巧。“义”是史家主观的见解,而撰写史籍是一定要以客观事实为遵照的,关于二者如何得到统一,章学诚说:“能具史识者,必知史德。德者何?谓著书者之心术也。”所谓心术,就是史家应当不以主观的偏见代替客观的史实,这是“欲为良史”的基本条件。
六经皆史
“六经皆史”是章学诚所提出的史学命题,他在《文史通义》中说:“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并进一步指出:“三代学术,知有史而不知有经,切人事也;后人贵经术,以其即三代之史耳;近儒谈经,似于人事之外别有所谓义理矣。”章学诚认为,六经都是先王的政典,记述古代的典章制度,具有史籍的性质,也正因为这一点六经才为后人所重视。“六经皆史”观点的起因是章学诚意欲令学术切合于当时人事的经世致用的思想。这个命题的提出,不仅将史学的产生上溯到六经之前,而且扩大了古史的范围,对先秦史学的研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史法与史意
史法与史意,是章学诚史学理论中两个重要的概念,他在《文史通义》中说:“吾于史学,盖有天授,自信发起例,多为后世开山,而人拟吾于刘知几,不知刘言史法,吾言史意;刘议馆局纂修,吾议一家著述,截然两途,不相入也。”章学诚用史法和史意之分来表述自己与刘知几的区别所在,简要地说,“史法”是指史书撰写的形式和内容,“史意”则是针对史籍撰述中的思想,代表着章学诚所强调的史学之“义意所归”。具体而言包括这样几个要点:一是明大道,二是主通变,三是贵独创,四是重家学。章学诚还说:“郑樵有史识而未有史学,曾巩具史学而不具史法,刘知几得史法而不得史意,此予《文史通义》所为作也。”从史识到史学,再到史法,最后到史意,可以看出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史学家前后之间继承与发展的线索和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