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现当代哲学与抽象“主体性”批判(8)

“主体”的“封闭性”,所质疑的是“主体”作为“实体”的自我中心主义设定和信念。“实体化”的“主体”是自我中心的,因而也必然是“排他”和“孤独”的。在哲学史上看,近代哲学的“主体”观念是作为中世纪上帝的替代物出现的,它要把人从神的压制下解放出来,确立个人作为理性的思维主体的独立性。在一定程度上,近代哲学史就是一部使“个人主体”不断从与世界的联系中逐渐脱离、并日益变成自足完备的实体的过程。然而,当哲学在把“自我”置于中心的时候,它必然面临难以克服的“主体中心困境”:“这个进行认识的主体怎么从他的内在‘范围’出来并进入‘一个不同的外在的’范围?认识究竟怎么能有一个对象?必须怎样来设想这个对象才能使主体最终认识这个对象而且不必冒跃入另一个范围之险?……认识究竟如何能从这个‘内在范围’‘出去’,如何获得‘超越’?”[11]对此问题,只要坚持“思维主体”的“实体性”,就根本无法获得解决,因为“主体”的“实体性”在根本上是“把一个最初没有世界的或对自己是否有一个世界没有把握的主体设为前提,而这个主体到头来还必须担保自己有一个世界”[12]。这即是说,“实体化”的“主体”在开端处就把自己视为一个与世界绝缘的“孤立主体”,以此为前提,必然无法从“主体”中走出来,实现“内在超越”,找到通向外在世界的道路。这一困境集中表明,随着“主体”成为“实体”,个人与他所处的世界隔离开了,其中既包括主体与自然的隔离,同时也包括主体与主体之间的隔离,结果“自我”成了孤立的“单子”,成为了中国古代皇帝般的“孤家寡人”。“思维主体”所具有的这种封闭性,构成现当代哲学从不同视角出发进行深入反思和批判的对象。

通过以上讨论可以看出,近代哲学所确立的“主体”观念,由于它在深层所遵循和贯彻的实体主义理论原则和思维方式,因而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理论困境。这些理论困境所显现出的“主体”的无根性、独断性和封闭性,使得它成为现当代哲学所批判和攻击的重大目标。

(二)破除“实体化主体”:“主体性”批判的意义

既然“主体”的“实体化”是近代以来的主体性观念遭到质疑、批判和否定的根源和症结,那么,现当代哲学对“主体性”的批判,其根本旨趣和目的就是要消解“实体化的主体”。在此方面,现当代哲学取得了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成果。通过对“主体”无根性的批判,澄清和揭示了比“思维主体”更具优先性和本源性的人的生存维度,这是现当代哲学“主体性”批判所取得的重要收获。

如前所述,现当代哲学针对近代哲学把“主体”、把自身视为自因、自性、自律的实体,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质疑和批判。通过这种质疑和批判,所获得的一个深刻洞见是:“思维主体”乃是更为本源的人的生存方式的派生物,因此,必须把思维主体奠基于本源性的人的生存方式的基础上,而不是相反的以“思维主体”遮蔽和抹杀后者。以叔本华、尼采等人为代表的“意志主义”哲学家无疑是这一理路的先驱者之一,在他们看来,“思维主体”不过是“生命意志”或“权力意志”满足其自身意欲的手段和工具而已,在“思维主体”与“意志主体”的关系中,后者才是更为深层和本源的基础。海德格尔等人则从现象学存在哲学的理路出发,揭示了“思维主体”赖以成立的生存论根基,在他看来,“此在的‘本质’在于它的生存”[13],而认识和思维不过是“此在在世的一种样式,认识在在世这种存在建构中有其存在者层次上的根苗。……认识是在世的一种存在方式”[14]。因此,在“思维主体”与“此在在世”的关系中,前者植根于后者,把“思维主体”视为自因、自性的“实体”,在根本上就是“本末倒置”。以弗洛伊德等为代表的精神分析的理路则揭示了思维主体的无法控制的“他者”,即无意识的心理力量,在后者面前,所谓“思维主体”的自足、自性、自律不过是一个幻象。在维特根斯坦等人所开辟的语言哲学的视野里,“自我”或“我思”根植于一个由语言游戏所开拓的共同的意义世界,离开这一前主体的由语言实践活动所展开的意义世界,所谓“我思主体”将是一个无法理解的幽灵。这些哲学流派和哲学家虽然所采取的理路和具体观点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试图通过揭示人的生命和生活世界基底的存在方式和内容,消解近代哲学实体化的“我思主体”所设定的自因、自性和自律性质。在这种揭示中,一个不同于“思维主体”及其所主宰世界的生机勃勃的、源生性的新的意义世界得以开拓和显现出来,一个不同于“我思”的更为具体、丰富的人的形象得以开启和彰显出来。可以说,通过对近代哲学“主体性”的批判,现当代哲学有力地推动了人的自我理解层次的跃迁,因而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通过对“主体”独断性的批判,澄清和揭示了人的理性的有限性和人的存在的历史性,这是现当代哲学“主体性”批判所取得的又一重要收获。

如前所述,现当代哲学针对近代哲学把“主体”视为绝对、终极和无限的实体,进行了深入的反思和批判,在这种反思和批判中,现当代哲学破解了“主体”成神似的幻觉,解构了“主体”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霸权地位,揭示了人的存在不可克服的历史性以及与此内在相关的理性的有限性。在海德格尔看来,人不是“无限”的“主体”,而是“必有一死”的有限存在者,“向死而生”是人的生存的基本特性,这充分说明了人的“历史性”与“时间性”,试图克服这种有限性和时间性而进入“永恒”,成为通体透明的、能规定一切却超越一切规定的绝对实体,“主体”的这种野心所体现的不过是人的存在之遗忘。伽达默尔充分发挥了海德格尔关于人的历史性的观点,他对传统与人的存在之间关系的阐发,使被“主体性”观念所遮蔽的人的历史性得到了充分的揭示。伽达默尔说道:“历史并不隶属于我们,而是我们隶属于历史。早在我们通过自我反思理解我们自己之前,我们就以某种明显的方式在我们所生活的家庭、社会和国家中理解了我们自己。主体性的焦点乃是哈哈镜。个人的自我思考只是历史生命封闭电路中的一次闪光。因此个人的前见比起个人的判断来说,更是个人存在的历史实在。”[15]这即是说,传统是人们生活意义和价值的重要源泉。人不可能超越历史,正像人不可超越自己的皮肤一样,生活在传统中的人必定是一种历史性的、有限性的存在,因此,近代哲学所设定的那种可以一劳永逸地摆脱历史的“纯粹主体”实质是一种虚构。阿尔都塞则从“意识形态批判”的视角,揭示了“主体”作为意识形态建构物的“秘密”。阿尔都塞说道:“主体是构成所有意识形态的基本范畴”,而“主体之所以是构成所有意识形态的基本范畴,只是因为所有意识形态的功能(这种功能定义了意识形态本身)就在于把具体的个人‘构成’为主体”[16]。他接着指出,“你我作为主体这件显而易见的事情——以及它的无可置疑——本身是一种意识形态后果,基本的意识形态的后果”[17],“所有意识形态都通过主体这个范畴发挥的功能,把具体的个人呼唤或传唤为具体的主体”[18]。因此,当“主体”自以为是“唯我独尊”的实体时,实质上他不过是意识形态的“臣民”[19]。这一悖论性的事实,充分显现了所谓“主体”的绝对权威所具有的佞妄。所有这些哲学家,通过对近代哲学的实体化“主体”的批判,从不同视野凸显了人的存在的历史性和有限性,从而使被近代“主体哲学”所忽视和掩蔽的人的存在十分重要的维度得以彰显。

通过对“主体”封闭性的批判,开拓出一种更为包容和开放的人与世界的新型关系,这是现当代哲学“主体性”批判所取得的另一理论进展。

如前所述,现当代哲学对“主体”的封闭性进行了多方面的反省与批判。按照多尔迈的概括,这集中体现在四个领域[20]。第一是在“交互主体性或社会性领域”。在此领域,包括胡塞尔、海德格尔、梅罗·庞蒂、卢卡奇等来自“现象学和批判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进行了创造性的探索,他们“所强调的是主体性的前认识基础,因而在某种意义上,他们强调社会对个体自律的优先性”[21],通过这种强调,努力摆脱“主体”的自我中心主义。第二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领域。在此领域,现当代哲学家们努力重新确立人与自然的关系,展望和阐释一种“人道主义的自然主义”[22]。第三是社会和个体的发展或成熟理论领域。以哈贝马斯为代表,通过阐发个人和社会“后个体主义”的进化观,努力寻求消除在个体发展和社会发展中“自我封闭的主观主义危险”。第四是对诸种社会政治职责的伦理基础结构或元伦理结构的探讨。通过论证“伦理规范不是私人决定或主观任性的产物”[23],而是主体间交流的结果,从而克服把伦理价值归结为封闭和孤立个体的伦理学和价值哲学,并确立一种“后个体主义”的伦理观。这四个领域从不同角度出发,试图把“封闭的主体”从“自我的囚笼”中解放出来,探求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一种开放的新型关系。应当承认,现当代哲学的这些成果,大大深化了对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人与他人之间关系的认识,有力地推动了人的自我理解的深化。

以上我们仅从几个主要的方面,梳理和分析了现当代哲学在对近代“主体”观念的反省和批判所取得的重要成果。他们从各个层面和视角出发,为拆解实体化的抽象主体,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深入探讨。

(三)“主体性”批判的限度与“价值主体”的合法性

我们充分肯定现当代哲学对近代“主体哲学”的“主体性”批判所取得的理论成果,但同时需要提出的另一个重大问题是:是否“主体”概念将随着现当代哲学的批判而走向彻底的终结,就像一些哲学所宣称的那样,应该走向“主体之死”或“人之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