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这四个范畴发展而来的四种宇宙论的先验理念,其本身都存在正题与反题的冲突。这些学说既不怕有经验的反驳,也不指望在经验中得到证实,所以其正题不仅可以成立,其反题也同样有效,它们可以不顾经验而只在其自身的理性体系内寻找到根据。正题的拥护者可以称为独断论者,反题的拥护者可以称为纯粹经验主义者,四个二律背反就是分别从两个对立立场上提出的主张。康德认为,在知识领域里,经验主义者固然有其正确性,但若将人类理性仅局限于此,那么就会失掉实践理性,而这也是一块同样重要的领域。经验主义者鼓励并促进了知识,但不利于实践;实践理性者提供了非常好的实践原理,但它的弊端是允许理性对自然的现象作出观念性的说明。然而有人会问,我们的知性——理性认识体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二律背反呢?这到底是知性的有意误用,还是因为迫不得已?康德认为,这种冲突并不是知性的有意为之,而是知性在运用过程中所必然牵涉的问题。而且,由于知性本身无力解决,因此,作为知性规则调节功能的理性从其限制性条件下解脱出来而行使组织性功能,驱动着知性分别从两个方向驶向各自的理念。当我们重新反思理念与原来的知性概念的关系时,发现它们存在着些许差异,用康德的话来说,“不是太大就是太小”。但是,知性的可能的经验性对象是一个标准,无论在这一标准之上或之下,我们都称它为一个理念。
倘若试图解决宇宙论的先验理念问题,就先需要通过先验观念论的证明。“在先验感性论中我们已经充分证明,凡在空间或时间中直观的东西,也就是说对我们而言的任何可能经验的一切对象,都是单纯表象。在它们的被表现方式上,它们作为外延的东西来说,或作为变更的系列来说,在我们的思想以外是没有其独立存在的。我们称这种学说为先验观念论。”与先验观念论相对立的是先验实在论者,先验实在论者认为在我们的经验之外存在着实体。这类先验实在论者同时也是经验观念论者,经验只是被知觉到的表象,而物自体才是真正的实在的东西,我们的认识也要以物自体为对象,这样先验理念就产生了。另外,还有一类先验实在论者不在外感官上构建理念,而是去求助于内感官,即以“我思”为主体或者以灵魂作为先验实体支配万物,具有绝对自主性。心主宰万物,且以物自体而存在。一旦物自体被先验理念的实在性所替换,那么以上二律背反就必然会产生。
先验感性论已经很清楚地告诉我们,现象作为单纯的表象,在其本身来说只是在知觉里面才是实在的,事实上,这种知觉无非是一种经验性的表象的实在性。假如我们谈论的是物自体,尽管我们可以说,它离开对我们的感官和可能的经验的一切关系就其本身而言还是存在的。但是,我们在这里所谈论的只能是空间和时间中的现象,而空间和时间都只是我们感性的确定。但即便如此,“先验对象”的概念还是存在的,它作为“一般现象”的纯粹知性原因,是针对着可能的经验性对象而言的。
宇宙论先验理念的二律背反之所以产生,是由于二者都脱离了感性经验的实在性而将表象与物自体等同起来,从而预先设定了一个绝对整体作为一个物自体是可知的或可能知道的。说到底,世界只在现象系列的经验性回溯中存在,而不能作为某种自身存在的东西为我们所见。这样,绝不能将这些系列看作按其本身在其总体上是有限或无限的,而只能看作是在现象系列上的不断被经验。但倘若仅限于此,那么,康德的理论就极容易被误解为一种变形的经验主义。而在这里,康德从限定性方面肯定了纯粹理性在认识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在限定性理念的驱动下,知性在经验系列上不断前行或回溯,总指向这个条件系列的最终完整性,但是永远不像组织性理念那样,先行设定一个实存的最高理念。不过,即便两种方式同时存在也可以相互协调。理性的调节机能在应用时很难明确区分成两种方式中的哪一种,而组织性理念作为一种先验幻象,以预测方式将可能性经验的不断回溯作为知性的一项任务,这样,我们的知识才能不断扩大。
理性的限定性原理的使用本质即以经验为基础,这一原理适用于每一个宇宙论先验理念的解决。总之,我们需要了解的是,在理性限定性原理内通过经验之回溯可以确切地知道世界绝无限度,但是,由于经验性回溯是不断的,因此同样不能得出有限度,这种经验性论证使其区别于第一个先验理念二律背反中的那个反题(即“世界是无限的”),后者是一种先验性论证,即“把感性世界看作在其自身、在其总体上先于任何回溯而被给予出来的东西,”属于独断主义。
第二个先验理念,其冲突主要集中于以单纯——集合(非单纯)哪一个为实体的问题。限定性原理决定了我们只能这样看待“为求得最后的单纯性”,而对一个集合体所做的分割。康德说:“虽然所有部分都包含在关于全体的直观里,但是全部分割却不包含在这种直观里,而只是包含在这个不断的分解中,即包含在这个回溯的本身中,系列正是由于这个回溯才初次成为现实的。”关于空间的分割和物体的分割是同样的道理,物体的分割也可置换为与第一个先验康德只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他最为著名的作品《纯粹理性批判》(1781),在这本书的前言中,他直言不讳地说:“我在此斗胆宣称,没有哪一个形而上的问题没有在这里解决的,也没有通向解决问题的门径没有在这里提供一把钥匙的。”
理念近似的空间有限或无限的命题。很显然,先验理念又一次使我们事先假定了一个包含所有部分的全体。它是绝对实存的。而限定性原理要求我们将这个理论颠倒过来,即首先着眼于经验性部分的不断分割,然后可以据此设定一个单纯的有限分割理念或集合的无限分割理念,它可以驱动知性不断在经验中前进,同时也不会独断地认为其最终结果(即理念)是实在的。是否存在一个相应的直观,是经验性分割与先验性分割最本质的区别所在。
上述两种宇宙论的先验理念主要是一种数学的综合,而接下来要探讨的两个先验理念则属于力学的综合,其绝对理念如自由或上帝都不在现象的系列条件上,是异质的、非感性的,只能是知性超出经验之外的一种“想象”。
宇宙论的第三个先验理念由于要探讨一种异质的概念,因此,自然与自由之关系问题就值得探讨。它们为什么在本质上相互区别却又在形式上统一于一种理念体系中呢?在此,我们仍要求有助于知性与感性这两种功能。自然的条件系列所运用的是感性的因果律,而自由作为纯然知性的产物要成为自然的原因则只能运用到知性的因果律,换句话说,因果性范畴此时作为理性的一个原理单纯地发展其形式方面。同样是因果性,但是在不同的认识功能中带有不同的特征,在此,我们用“性格”来称谓它。先验理念体现着知性的这一性格,当它反映到感性现象系列之上时,则将带有经验性性格,即开始受自然因果律制约。据此,自然与自由在经验——先验的体系中得以确定。正常的知觉方式是:按照经验性的性格来想它(指主体,即自由的先验理念)。自由就是理性的产物。“自由”作为自然的第一因,意味着理性在这里对于现象有因果作用,但是不能由于理性的知性性格必然体现于经验性格中而同时将自然因果律贯穿于理性之中,也不能将自由用自然因果律来加以说明。自由作为先验理念,不存在任何感性条件,即不受时间与空间的制约。理性的这一因果作用从本质上有别于感性的因果律,虽然两者都使用因果性范畴。在理性与感性之间产生因果联系,不能简单地从思辨的角度去分析它,而是要由实际行动来说明。正如康德所说,“理性并不遵从事物在现象中所呈现的那种事物秩序,而以完全的自发性按照理念为它自己构成它自己的一种秩序,而使经验性的种种条件适合于这种秩序,且按照这种秩序来宣布种种活动是必需的,即便这些活动是从来没有过,且也许永远不会有的。并且,理性也同时预先假定它对于这一切活动是能有因果作用的,否则就不能指望从它的理念获取任何经验上的结果。”
宇宙论的第四个先验理念所说的是实体本身的无条件存在,而并非是说无条件的因果作用。康德说:“因为现象的存在——这些现象绝不是自为根据,而总是受条件所限制的——要求我们到处去寻找与一切现象不同的某种东西,就是说,寻找一个在其中这种不必然性可以终止的知性对象。”但是,在实践理性方面,它的存在之必要性显然是可以被证明的,只有在这时,我们才可以将它看作一个组织性原理。第四个宇宙论先验理念其反题方面就这样获得了意义,它促使我们必须放宽眼界,以一种完全不同于知识论的眼光来衡量新的概念,纯粹理性的理想就从这个角度衍生出来,在这一术语的辐射下,尽管我们仍主要是从思辨理性角度来讨论理念,但不再采取一味驳斥的态度,而是对这一术语来源的必然性方面做出有益的思考,从而也为过渡到实践理性问题进行铺垫。
3、“纯粹理性的理想”
纯粹理性的理想是具有圆满性、完备性的理念,尽管我们无法承认它们有客观实在性,但也不能因此就将之归纳为虚构的幻象。它们给理性提供标准,使理性能够估计出不完善的东西。这一理想往往同其他理念构建统一的理念体系,且使经验上可能的统一性接近这一系统的统一性,但从没有完全达到。在思辨理性中,这个理想是“一切存在的东西可能性的最高的而且完全的质料条件——一切关于对象的思想,就对象的内容来说,都必须回溯到这种条件。这也是人类理性所能有的惟一真正的理想。”这个理念仅仅是预先在验前概念上假定成立的,目的在于从一种确定的无条件的总体得出受条件限制的总体。因此,这个理想是所有东西的原型或是根据。其他现实的东西只能部分地模仿它,但此时不可能与它完全同质,即依据力学的关系而非数学的。原型与模本的区别是,前者只是后者的根据而非总和。先验理想与一般理念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先验理想是在统一的理念体系中作为最高点存在着的。其中的统一性功能是从运用于经验的知性规则那里借过来的。这种统一性原本发生在知性对经验的应用上,而知性只对经验采取杂多的统一性处理方式,即仅仅局限于一些个别的具体的经验材料上。但在先验理念那里,由于要将所有经验作为一个整体,此时就只能在理性的支持下进行一种集体化的统一,先验理想被设定为这统一体的最终根源,原来的一般知性原则现在成为了纯粹知性原则,它具备了概念的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