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 东观汉记
  • 刘珍
  • 4944字
  • 2015-12-29 09:30:04

(八)“弭”,书钞卷一二九引同,姚本、聚珍本作“尽”,御览卷五三九、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亦引作“尽”。

(九)“民”,御览卷五三九引同,姚本、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作“庶”。

(一〇)“于今议曹掾尚无葱”,此句姚本、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作“今良曹掾,尚无葱”,书钞卷一二九引同,仅无“良”字,御览卷五三九引亦同,仅无“今”字。

(一一)“望曰”,此下四句原无,姚本、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有,今据增补。

(一二)“宴罢”,此下四句御览卷二六四引作“宴罢,转良为功曹,耻以言受进,终不肯谒”。书钞卷三七引“耻”上有“良”字,末句无“肯”字,余与御览卷二六四引同。聚珍本无“宴罢”二字,“耻”上有“良”字,余与御览引全同。御览卷九三八引作“教署功曹,良耻以言受官,遂不肯谒”。

(一三)“良习大夏侯尚书”,此句聚珍本在上条“为郡议曹掾”句前。按范晔后汉书吴良传载东平王刘苍上疏荐吴良云:“躬俭安贫,白首一节,又治尚书,学通师法。”此处李贤注引东观汉记“良习大夏侯尚书”一句。据此,“良习”云云也可能是刘苍疏中之语。

(一四)“东平王苍荐吏吴良”,“苍”字下书钞卷五六引有“上疏”二字。

(一五)“前见良头须皎然”,此下四句原无,聚珍本有,又御览卷三七四引云:“吴良为东平王所荐,诏曰:‘前见良头须皎然,衣冠甚伟,求贤助国,宰相之职,今以良为议郎。’”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吴良传载显宗语,与此略同。

(一六)“荐”,书钞卷五六引作“举”。

(一七)“以良为议郎”,“以”字上聚珍本和书钞卷五六、御览卷三七四引有“今”字,范晔后汉书吴良传同,当据增补。此条类聚卷五三亦引,字有脱漏。

(一八)“钩”,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云:“留也。”王先谦集解引惠栋云:“王幼学云:‘古兵有钩有镶,引来曰钩,推去曰镶。’”

(一九)“收奴送狱”,此句聚珍本作“收御者送狱”,范晔后汉书吴良传同。书钞卷三七、御览卷二三〇引作“收送狱”。按此句当以聚珍本为是。

(二〇)“自系”,此句有脱字。聚珍本作“匡自系狱”,范晔后汉书吴良传同。书钞卷三七引作“自系狱”,御览卷二三〇引作“自系不出”。

(二一)“干突车骑”,此句原无,御览卷二三〇引有,今据增补。

(二二)“大不敬”,此句原无,御览卷二三〇引有,今据增补。

(二三)“臣恐政化由是堕矣”,此句聚珍本作“恐政化由是而坠”,书钞卷三七引作“恐政化由是而隳矣”,御览卷二三〇引作“臣恐陛下政化由是隳矣”。范晔后汉书吴良传作“臣恐圣化由是而弛”。文字虽异,意思相同。

(二四)“即丘”,县名,属东海郡。书钞卷三七引作“昴丘”,误。按范晔后汉书吴良传载:“帝虽赦匡,犹左转良为即丘长。”是左迁者为吴良,而不是徐匡,“左迁即丘长”句上有脱文。

(二五)“以清白方正称”,此条书钞卷六八、御览卷二〇九亦引。

承宫

承宫,(一)字少子,琅邪姑幕人。(二)少孤,年八岁,人令牧豕。(三)乡里徐子盛明春秋经,授诸生数百人。宫过其庐下,见诸生讲诵,好之,因弃猪而听经。(四)猪主怪不还,行索,见宫,(五)欲笞之。(六)门下生共禁止,因留精舍门下,(七)拾薪,(八)执苦数年,(九)遂通经。御览卷九〇三  承宫遭王莽篡位,天下扰攘,盗贼并起,宫遂避世汉中。建武四年,将妻子之华阴山谷,(一〇)耕种禾黍,临熟,人就认之,宫悉推与而去,由是显名。类聚卷二一

永平中,征承宫为博士,迁左中郎将。(一一)数纳忠谏,论议切直,名播匈奴。时单于遣使求欲得见宫,诏囗宫自整饰。宫对曰:“夷狄炫名,非识实也。臣状丑,不可以示远,宜选长大威容者。”帝乃以大鸿胪魏应代之。御览卷三八二

(一)“承宫”,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三。袁宏后汉纪卷一〇亦略载其事。

(二)“姑幕”,二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八四引作“姑苏”,字虽然讹误,然而可证原书有“姑幕”二字,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承宫传云:宫“琅邪姑幕人也”。

(三)“人令牧豕”,此句姚本、聚珍本和类聚卷六四、御览卷三八四引皆作“为人牧猪”。

(四)“弃”,御览卷三八四引同,御览卷六一一、范晔后汉书承宫传李贤注引续汉书亦作“弃”。姚本、聚珍本作“忘”,类聚卷六四引作“亡”。按三字于义皆通。

(五)“行索,见宫”,此二句类聚卷六四引作“行求索,见宫”,文气较顺。御览卷三八四引作“来索,见宫”,“来”乃“求”字之讹。姚本、聚珍本作“行求索,见生”,“生”乃“宫”字之讹。

(六)“之”,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六四、御览卷三八四引亦有,今据增补。

(七)“精舍”,精庐,学舍。

(八)“拾薪”,聚珍本作“樵薪”,御览卷三八四引同。

(九)“执苦数年”,范晔后汉书承宫传、御览卷六一一引续汉书同。聚珍本作“执苦数十年”。

(一〇)“华阴山谷”,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四二四、卷八二二引亦同。类聚卷八五引作“蒙阴山谷”,范晔后汉书承宫传作“蒙阴山”。按华阴为弘农郡属县,在华山之北。蒙阴为泰山郡属县,境内有蒙山。

(一一)“左中郎将”,原脱“将”字,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承宫传亦有此字,今据增补。左中郎将,隶属光禄勋,秩比二千石,主左署郎。

郑均

郑均,(一)字仲虞,任城人也。治尚书,好黄老,澹泊无欲,清静自守,不慕游宦。兄仲,为县游徼,颇受礼遗。均数谏止,不听,即脱身出作。(二)岁余,得数万钱,归以与兄,曰:“钱尽可复得,为坐吏赃,终身捐弃。”兄感其语,遂为廉洁,称清白吏。(三)御览卷五一五  均失兄,养孤兄子甚笃,(四)已冠娶,出令别居,并门,尽推财与之,使得一尊其母,然后随护视振给之。范晔后汉书卷二七郑均传李贤注

郑均,字仲虞,拜侍御史,引见极问,乃上封事。上甚悦,赐车马衣服。(五)书钞卷六二

均遣子英奉章诣阙,(六)诏召见英,问均所苦,赐以冠帻钱布。范晔后汉书卷二七郑均传李贤注

赐羊一头,(七)酒二斗,终其身。范晔后汉书卷二七郑均传李贤注

郑均,字仲虞,为尚书,淡泊无欲。章帝东巡,过任城,乃幸均舍,敕赐尚书禄,以终其身,(八)故时人号为“白衣尚书”。书钞卷六〇

(一)“郑均”,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

(二)“作”,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六六、御览卷八三五引亦有,今据增补。有“作”字,于义较长。

(三)“称清白吏”,此条范晔后汉书郑均传李贤注亦引,然仅有“兄仲”二句。

(四)“均失兄,养孤兄子甚笃”,御览卷五一二引作“郑均好义笃实,事寡嫂,收儿,恩礼甚至”。“收儿”句有脱文,疑当作“收孤儿”。

(五)“上甚悦,赐车马衣服”,书钞卷六二另引东观汉记无此二句,而有“月余,迁尚书”二句。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加辑录。

(六)“均遣子英奉章诣阙”,此句上姚本有“均屡辟不诣,公车特征,再迁尚书,肃宗敬重之,后以病告归”五句,聚珍本“再迁尚书”一句作“月余,迁尚书”,其上又有“拜侍御史”一句,余与姚本同。按姚本、聚珍本增出的文字似据范晔后汉书郑均传删补,为使文义完整,置于此句之上。

(七)“终其身”,此条上姚本、聚珍本有“元和元年,与毛义”七字。按范晔后汉书郑均传云:“元和元年,诏告庐江太守、东平相曰:‘议郎郑均,束脩安贫,恭俭节整,前在机密,及病致仕,守善贞固,黄发不怠。又前安邑令毛义,躬履逊让,……其赐均、义谷各千斛,常以八月长吏存问,赐羊酒,显兹异行。’明年,帝东巡过任城,乃幸均舍,囗赐尚书禄,以终其身。”由此可以看出范书李贤注所引大意。姚本、聚珍本所增七字,系撮取范书大意缀补。

(八)“以终其身”,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鸣沙石室古籍丛残古类书、类聚卷四八、御览卷二一二引亦皆有此句,今据增补。

赵温(一)

赵典兄子温,(二)初为京兆郡丞,(三)叹曰:“大丈夫生当雄飞,安能雌伏!”(四)遂弃官而去。后官至三公。(五)御览卷二五

(一)“赵温”,字子柔,蜀郡成都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七赵典传略载其事。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华阳国志卷一巴志。

(二)“赵典兄子温”,聚珍本无此句,而有“赵温,字子柔,蜀郡成都人”三句。此句六帖卷四一引作“赵温子柔”,“温”字下脱“字”字。

(三)“初为京兆郡丞”,姚本无“郡”字,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三二、唐类函卷六三引同。孔广陶校注本书钞卷三二、六帖卷四一引有“郡”字。按两汉时人皆不称京兆为郡,此“郡”字当系衍文。

(四)“大丈夫生当雄飞,安能雌伏”,书叙指南卷一一饥寒贫贱下云:“贱贫曰雌伏。”即本此。其下注云:“东观记赵温。”

(五)“后官至三公”,范晔后汉书赵典传云:“典兄子谦,谦弟温,相继为三公。……温字子柔,初为京兆丞,叹曰:‘大丈夫当雄飞,安能雌伏!’遂弃官去。……献帝西迁都,为侍中,同舆辇至长安,封江南亭侯,代杨彪为司空,免,顷之,复为司徒,录尚书事。”据献帝纪,初平四年,太常赵温代杨彪为司空,旋免。兴平元年,由卫尉为司徒,录尚书事,建安十三年免。

桓谭

桓谭,(一)字君山,(二)少好学,遍治五经,能文,有绝才,喜非毁俗儒,由是多见排抑。哀、平时,位不过郎。书钞卷一〇〇  光武即位,拜议郎。(三)文选卷五刘峻辩命论李善注

中家子为之保役,(四)受计上疏,趋走俯伏,譬若臣仆,坐而分利。(五)范晔后汉书卷二八桓谭传李贤注

贾人多通侈靡之物,罗纨绮绣,杂彩玩好,以淫人耳目,而竭尽其财。是为下树奢媒而置贫本也。求人之俭约富足,何可得乎?夫俗难卒变,而人不可暴化。宜抑其路,使之稍自衰焉。范晔后汉书卷二八桓谭传李贤注

矫称孔丘,为谶记以误人主。(六)范晔后汉书卷二八桓谭传李贤注

桓谭讥讪图谶,(七)有诏会议灵台所处,(八)上谓桓谭曰:“天下事吾欲以谶决之,(九)何如?”谭默然良久,曰:“臣不读谶。”上问其故,谭复极言谶之非经。上大怒,曰:“桓谭非圣无法,将下斩之。”谭叩头流血,良久得解。由是失旨,(一〇)遂不复转迁,出为六安郡丞。之官,意忽忽不乐,道病卒,时年七十余。御览卷四八三

光武读之,囗言卷大,令皆别为上下,凡二十九篇。(一一)范晔后汉书卷二八桓谭传李贤注

琴道未毕,但有发首一章。(一二)范晔后汉书卷二八桓谭传李贤注

桓谭,字君山,沛人。章帝元和中,行巡狩,至沛,令使者祠谭冢,乡里以为荣。(一三)御览卷五二六

(一)“桓谭”,范晔后汉书卷二八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四亦略载其事。

(二)“字君山”,此下三句原无,文选卷五四刘峻辩命论李善注引,今据增补。

(三)“拜议郎”,此条文字之下原引有诏会云台,桓谭非谶事,为避免与下文重复,今删去。

(四)“中家”,赀产为中等之家。

(五)“坐而分利”,桓谭拜议郎,上疏陈时政所宜。此条文字与下条文字皆为疏中语。此疏范晔后汉书桓谭传载之较详。

(六)“为谶记以误人主”,光武帝信谶,多以决嫌疑。桓谭上疏抨击谶记,此段文字即疏中语。

(七)“桓谭讥讪图谶”,原无此句,聚珍本有,书钞卷九六两引亦有此句,今据增补。

(八)“处”,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七七、御览卷二五三引亦有,今据增补。

(九)“以”,原脱此字,聚珍本有,书钞卷七七、卷九六,文选卷五四刘峻辩命论李善注亦有,今据增补。

(一〇)“由是失旨”,此下诸句原无,仅有“出为六安郡丞”一句。文选卷五四刘峻辩命论李善注引云:“谭叩头流血,乃贳,由是失旨,遂不复转迁,出补六安太守丞。之官,意不乐,道病卒。”书钞卷七七引云:“帝怒,出为六安郡丞,意不乐,道病卒。”御览卷二五三引云:“……上大怒曰:‘桓谭非圣无法,将下斩之。’谭叩头流血,良久乃得解。出为六安郡丞。意忽忽不乐,病卒,时年七十余。”今据三书所引增补。

(一一)“凡二十九篇”,范晔后汉书桓谭传云:“初,谭着书言当世行事二十九篇,号曰新论,上书献之,世祖善焉。”其下李善引此条文字作注。聚珍本已摘取范书文字补于此条文字之上,以使文义完整可读。据李贤注,新论诸目次第为一本造,二王霸,三求辅,四言体,五见征,六谴非,七启寤,八袪蔽,九正经,十识通,十一离事,十二道赋,十三辨惑,十四述策,十五闵友,十六琴道。本造、述策、闵友、琴道各一篇,其余分为上下两篇,总计二十八篇。大概在新论原本中,本造、述策、闵友三目中有一目分为上下两篇。

(一二)“但有发首一章”,此条玉海卷一一〇亦引,文字全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