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综述(2)
- 宁夏农村改革发展30年
- 中共宁夏区委党史研究室
- 12650字
- 2015-12-15 11:29:08
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党的十六大以后,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关于近期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若干问题的紧急通知》精神,从2002年起,全面推行税费改革。2004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将农业税税率总体降低1个百分点(包括农业税附加2.2个百分点),实际降低了1.37个百分点,减轻农民负担2312万元。从2005年起,全面免征农业税及农业税附加,比全国提前一年终结了延续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的历史,使农业发展进入无税时代。从2004年开始,对农业实行“五补”政策,即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化肥补贴、农机具补贴和机修旱作高标准基本农田补贴。为了保证补贴政策惠及到每个农户,让广大农民切身感受中央和自治区政策的关怀,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创造了“乡镇管底册、部门管审核、财政管资金、银行管发放”的“一卡通”管理模式,将多项支农惠农资金捆绑集中发放到农民手中,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这一做法被中央作为经验推广。2008年,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测、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案件查处等监督管理制度,解决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将公示制与乡务、村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99%的乡和97.4%的村实行了公示制,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农村税费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态、建设家园的积极性,粮食产量连年持续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进入了快速增长的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快速增长期。
继续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2004年4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发布后,新一轮粮改正式启动。从2004年4月1日起,全面放开粮食收购价格和销售市场,彻底把粮食企业推向市场,使其真正成为市场主体,粮食购销完全实现了市场化。
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2002年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2003年12月,自治区党委九届六次全委会提出根据灌区、南部山区和中部干旱带的不同特点,实施分类指导的方针,对农业产业化进行了部署,确立了五大战略性主导产业和六大区域性特色优势产业。2004年12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出《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意见》。2006年10月,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提出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要求围绕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完善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与发展规划,在引黄灌区加大种植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畜禽养殖基础建设,大力扶持牛奶、枸杞、清真牛羊肉、葡萄酒等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在南部山区加大退耕还林(草)力度,实施10万贫困户养羊工程,大力发展草畜产业、旱作农业、节水农业、生态农业。在中部干旱带实施围栏封育,搞好干旱半干旱草原建设,促进生态建设与畜牧业协调发展。2007年,自治区政府出台了《2007年推进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快速发展。到2007年,基本形成了以中宁为核心区、清水河流域和银北灌区为两翼的枸杞产业带,以吴青银平原为主的奶牛产业带和以盐同灵滩羊生产区、引黄灌区肉羊肉牛杂交改良区、六盘山阴湿草地肉牛区为主的清真牛羊肉产业带,以西吉为核心,辐射带动南部山区和中部干旱带的马铃薯产业带,以贺兰山东麓、红寺堡为主的酿酒葡萄产业带,以灵武为主的中部干旱区长红枣产业带,以银川、吴忠、中卫为主的设施农业、花卉、特色果品产业带和以中卫环香山地区和红寺堡西部干旱荒漠带为主的压砂西瓜产业带。
顺应全球化趋势和国内外市场变化,宁夏乡镇企业也实现了“二次创业”。2003年初,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出《关于大力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开始实施乡镇企业“2321行动计划”,壮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2005年,组织实施了“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振兴工程”,重点扶持了一批起点高、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促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经营管理,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市场占有份额。自治区还筹措专项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力争在3年内培育和建成5~10个产值超过20亿元的龙头企业或集团。各级政府采取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的方针,加大了对重点优势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品牌产品的扶持力度,引导乡镇企业集中连片建设,形成工业园区,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利用比较优势,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分工与竞争,围绕优势资源进行开发和精深加工,提升了产业的层次和水平。各地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等经营模式,到2008年6月,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数量达1239家,吸纳社(会)员16万户,带动农户36万户。全区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突破300家,加工产值达95亿元,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45%。国家和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别达到8家、59家,有6个农产品品牌跻身国家名牌农产品行列,65个品牌获自治区名牌称号。
实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2006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意见》,全面启动了宁夏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工作,率先在全国完成了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任务。初步建立了现代农业产业研究体系,一个产业领域由一位相关专家带队,形成产业研发、推广队伍,加大了与中国农大、中国农科院等区内外科研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联合与合作。2007年,全区共设立省级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机构11个,市级17个,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711个。乡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作为县业务部门的派出机构,实行“条块结合,双向考核,以条为主,兼顾各方”的管理机制。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从2006年开始,农村改革转入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阶段。
一是进行乡镇机构改革试点,推动政府职能转变。2005年全区取消了农业税后,乡镇的工作重点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有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已不适应乡镇工作的需要。为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中央的要求,自治区党委、政府在中卫市进行了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以转变职能为核心,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目标,推进了乡镇服务方式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是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积极化解乡镇债务。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行,全区绝大部分乡镇财政失去收入来源,乡镇偿债压力越来越大,成为诱发农民负担反弹的重要隐患,干扰了农村工作的正常开展,损害了基层政府的信誉,削弱了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清理化解乡镇债务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要求,积极主动化解乡镇债务问题。在2003~2004年撤乡并镇的基础上,从2004年11月起,在吴忠、平罗、贺兰、中宁、彭阳五个试点市县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制度改革。从2005年9月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乡财县管”。从2006年开始,着手化解乡镇债务问题,到2008年6月,将7.38亿元乡镇债务全部化解,在全国率先完成乡镇债务化解任务,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温家宝总理批示:“宁夏全面化解乡镇债务的经验值得借鉴,可发各地参考。”“乡财县管”改革规范了乡镇收支行为,杜绝了乡镇“乱收费、乱花钱、乱举债”现象,增强了对乡镇政权运转的保障和约束能力。
三是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实行免费义务教育。从2006年开始,对全区范围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中小学生免除了学杂费,对全区53万名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在农村率先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使农村义务教育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免费教育。
这一时期,农村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也取得重大进展。2002年10月,中央提出,要初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开始,宁夏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从2008年起,在农村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全区农村。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08年,在全区农村普遍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农村中丧失劳动能力、因灾因病致贫的特困人口以及传统意义上的“五保户”(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或保读)得到有效的供养。
从2004年6月开始,宁夏全面启动了农村水费改革和水权置换改革。针对引黄灌区长期存在的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供水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农民水费负担较重等一系列问题。2004年,根据国家加快供水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和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要求,宁夏在引黄灌区推行了农业供水管理体制及水价形成机制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两改一费制”,就是改革农业供水管理体制、改革水价形成机制,取消征工款和支斗渠维护管理费名称,将其合入水费,实行“一费制”统一收费。通过改革,建立了“农民+用水者协会+水管单位”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实行了“三费合一”的“一价制”水价政策,推行了水管单位“一费开票到户”、农民用水者协会“一票收费到户”的水费收缴机制,实现了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与水管单位延伸服务结合、与乡村行政管理结合、与农村信用平台结合,形成了以“乡级农民用水者协会、村级农民用水者协会、一把锹淌水”为主的农业供水管理体制,全区控制面积达500万亩,占全区灌溉面积的83%以上。从2006年开始,还进行了水权置换改革,探索建立了“农业节水支持工业用水,工业反哺农业”的节水机制,为水资源合理配置和科学调度奠定了基础。这是继税费改革后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又一次重大改革。通过减少收费环节减负,通过杜绝搭车收费减负,大大减轻农民负担,促进了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宁夏农村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2008年,经过30年农村改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使全区农业、农村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村体制机制、农村产业结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民收入水平、农村社会面貌等都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一)农村体制创新不断取得进展,统筹城乡发展的新体制正在形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30年农村改革,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制度取代了高度集中统一的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确立了农民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破除了实行多年的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的桎梏,发挥了市场机制在农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实行对农业生产进行直接补贴的制度,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纳入政府财政开支的范畴,标志着公共财政的阳光开始普照农村。村民自治制度和乡镇机构改革,保障了农民的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加快了建立精干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的步伐。农村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实施及农村义务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为农村居民特别是最贫困人口编织了一张生活安全网。在农村改革进程中逐步形成的这些主要制度性成果,涵盖了农村政治、经济、文教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标志着一个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农村新的政策体系框架正在形成之中。
(二)农业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农业发展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区域经济结构日趋合理。随着对区情认识的深化,自治区党委不断调整农业发展思路,将宁夏的农业区域由“两分法”(即川区和山区)逐步发展为“三分法”(即引黄灌区、中部干旱带、南部山区),并实行分类指导的方针。在引黄灌区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在中部干旱带加快推进节水高效特色农业建设,在南部山区加快推进生态特色农业建设,并对居住在生态失衡、干旱缺水、偏远分散、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的干旱带20多万人,实施整村搬迁。这些举措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取得重要进展。农村产业结构在市场需求的引导下不断调整,打破了“以粮为纲”的农业生产格局,实现了农林牧副渔综合经营,一、二、三产业全面发展,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小城镇蓬勃发展,县域经济不断壮大的局面。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在确立五大战略性主导产业、六大区域性特色优势产业以及两个地方性特色产业的基础上,形成了枸杞、清真牛羊肉、奶牛、马铃薯、硒砂瓜、优质粮食、淡水鱼、酿酒葡萄、红枣、农作物制种、优质牧草、苹果、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带,特色优势农业的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82%,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支撑。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总数达到13家,一批国内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落户宁夏,到2007年全区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完成产值130亿元,增长25%,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48%。枸杞、滩羊、马铃薯、长红枣等获得国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或国家原产地注册商标保护,“宁夏红”“夏进”“圣雪绒”等跻身全国驰名商标。乡镇企业成为农村经济的主体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的主渠道,加速了农村实现小康的进程。农民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至2008年,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发展到1300个,增长22%。同时,以“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为主的龙头企业带动型,以“合作社+农户”“专业协会+农户”为主的中介组织带动型经营模式蓬勃发展。同时,不断开拓出口渠道,引进国外资金、品种、技术和经验,农业对外开放日益扩大。
农业发展方式发生巨大变化。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模式大面积推广,实现了从单纯追求数量增长到质量、效益、环境并重转变,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2003年,宁夏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全区境内的封山禁牧,南部山区和中部干旱带500万亩已垦草原实现了退耕还草。南部山区年平均降雨量增加了70多毫米,全区干旱草原植被覆盖度增加了50%,荒漠草原植被覆盖度增加了20%。农牧民收入中来自畜牧业部分由禁牧前2002年的804元增加到2008年的1193元,增长48.4%。农业逐步走上经济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路子,正在实现由传统农业向高效生态现代农业的跃迁。
(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
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相继建成了固海、固海扩灌、盐环定、红寺堡四大扬黄灌区,将黄河水引向旱源,建成了全国最大的生态移民区,彻底改变了宁夏50万人“靠天吃饭”的历史。南部山区以隔坡梯田、洪漫地、沟坝地和压砂地为主的高标准旱作农田达到480万亩,占旱地总面积的40%,基本实现了全区人均1亩水浇地和南部山区人均3亩基本农田。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主要农产品产量持续增长。1984年率先在西北地区实现了粮食自给,由调入省区变为调出省区。粮食产量从1978年的30477万吨增加到2007年的50160万吨,增幅达到64.6%,连续跨越了3亿吨、4亿吨、4.5亿吨和5亿吨台阶,取得了历史性进步,成为全国5个人均粮食占有量超过500公斤的省区之一。农业总产值由1978年的4.8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187亿元,增长了39倍。全区余粮由1978年的11.7亿公斤增长到2007年的31.6亿公斤,翻了2.7倍。经济作物发展迅速,棉花、油料、糖料的产量分别增幅达251%、392%和411%。养殖业发展迅速,2007年,肉类、奶类和水产品产量分别比1978年增长7倍、36倍和9倍。农产品综合商品率由1978年的22.8%提高到2007年的80%以上。
(四)农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加强,农民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农村饮水困难问题已经基本得到解决,正加快推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乡村道路建设明显加快,行政村都已通公交车;农村电网改造取得显著效果,农村人口已被大电网所覆盖,电费基本实现同网同价;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全区所有行政村实现了网络全覆盖,消除了“数字鸿沟”;农村沼气建设加快发展,农户清洁能源普及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利用率以及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逐步提高。
农民收入不断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15.9元提高到2007年的3180.8元,增长27倍,年均增长8.8%,其中引黄灌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369.40元,南部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190.52元,是1978年的55倍。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西北五省区中位居第一位。农民的消费水也不断提高。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2007年全区贫困人口降到6.5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983年的70%下降到2007年的3%。“塞上农民新居”和山区危窑危房改造工程让3.37万户农民搬进了新居,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宁夏农民生活水平整体上由温饱开始向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迈进。
(五)农村社会结构和就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出现了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局面,适应了各地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充分调动了各种积极因素,形成蓬勃发展的局面。在所有制方面,国家所有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合作经济、联合经济、中外合资经济、外资经济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经营方式方面,出现了承包经营、个体(家庭)经营、合伙经营、租赁经营、雇工经营、合作社、股份合作、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集团、中外合资经营、外资独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在分配方式上,按劳分配和按各种生产要素(土地、资金、技术、管理、资源等)参与分配并存。与此相适应,农村社会结构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分化,农村社会中出现了农民工人、农民个体工商者、农民私营企业主、农民知识分子、农民企业家、农村管理者等不同的利益群体和阶层。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不同社会群体、阶层的利益意识不断被唤醒和强化,对利益的追求成为广大农民社会行为的一种强大动力。伴随着农民工大潮的涌动,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不断受到冲击,农村劳动力非农化就业趋势和市民化就业倾向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不断增强。1978年,全区从事非农产业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的比重为4.1%。到2007年,全区农村从业人员218.7万人,其中从事非农行业的农村劳动力达到85.7万人,占农村从业劳动力总量的39.2%。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正在由“亦工亦农”向“全职非农”转变,由“候鸟式”流动向迁徙式流动转变,由城乡间双向流动向融入城市转变,在城镇定居的农民工逐渐增多。
农民收入结构发生了变化。非农产业和外出打工收入日益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部分。近年来工资性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稳定在60%左右。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不仅扩大了农民的就业空间,推动农村多元就业格局的形成,拓宽了农民的增收渠道,农村非农产业和外出打工收入日益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部分,而且使城乡之间生产要素长期隔绝的格局得到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受到很大冲击。
伴随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全区城镇化进程步伐明显加快。自1999年开始小城镇建设以来,截至2007年底,全区建制镇73个,小城镇人口占全区城镇总人口的36%,全区县城以下小城镇镇区平均人口由1700人增加到2200人,其中20个试点镇平均人口由试点前的不到5000人增加到6500人。全区已有约20万农业人口转至小城镇落户,小城镇集聚效应逐渐显现。
(六)农村党的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成效显著
与农村经济基础变动相适应,上层建筑领域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改革开放以来,全区农村党的建设不断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三级联创”活动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成为党领导农村工作的坚强堡垒。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全面推行,基层民主进一步扩大,农民民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农民的民主法治意识日益增强,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日趋融合。乡镇机构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得到加强,农村基层政权更加巩固。
在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下,农村文化、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事业都有了长足发展。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了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农村学生上学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了88%的农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了应保尽保,被征地农民实行“即征即保”,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水平不断提高;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建设等逐步推进,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广泛开展,农村文化事业日益繁荣,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农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新型农民正在茁壮成长。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广大农村正朝着“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不断迈进。一个蓬勃发展的新农村崛起在宁夏大地。
30年农村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但伴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发展而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日益凸现,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层出不穷,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增收困难的问题依然严重。农村改革和发展任重道远。
三、宁夏农村改革发展的经验启示
30年波澜壮阔、跌宕起伏的宁夏农村改革和发展,展现给世人的不仅是巨大的历史成就,还留下了许多的宝贵的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和借鉴。
(一)遵循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原理,是农村改革的根本前提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也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回顾农村改革发展过程,实质上是一个不断调整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过程。“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失误,以及人民公社体制的弊端,其根本就在于违背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规律,片面夸大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导致农村工作走了弯路,给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农村改革发展30年,各地坚持从农村生产力实际和农民群众的思想觉悟实际出发,对生产关系进行了全面调整,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破除了分配中的平均主义,理顺了农村生产关系,才有30年农村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实现了历史性的飞跃。“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实践证明,党的改革举措和农村政策,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就能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反之,就会阻碍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得不到农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在新的更高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农村改革,必须尊重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基本规律,党的各项政策都必须始终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为根本前提。
(二)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实现、维护、发展好农民群众利益,是农村改革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农民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主体,也是农村改革的主体,是富于创造性的力量。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是确保农村改革顺利推进的首要条件。从根本上看,农村改革是广大农民的伟大创造,无论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乡镇企业的兴起,还是专业合作组织建立以及新时期土地流转方式等都是农民的伟大创举。农民的首创精神还表现在突破了城乡隔绝的藩篱,走进城市成为产业工人或第三产业的生力军,为城市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改革开放30年,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不断总结农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经验,把它转化成为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并以此推动农村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这是历史的经验。
农民是最重视利益的群体。30年农村改革之所以能够稳步推进并取得巨大成就,最重要的就在于始终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农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无论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还是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以及农村税费改革,每一次改革都是赋权于民、让利于民、还利于民的过程,得到了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反之,当农民的利益受到伤害的时候,就会大大挫伤农民的积极性。如2000~2003年,由于农民税费负担过重,生产成本过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到2003年,宁夏粮食总产量跌到270万吨。自2003年以来,国家实行“两减免、三补贴”改革政策,使农民得到了好处,农民生产积极性再度提高,粮食产量大幅提升,2007年达到323万吨,创历史新高。实践证明,实现、维护和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农村改革必须始终遵循的基本原则。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使广大农民成为改革的推动者和支持者,核心是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
在新的更高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农村改革,必须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上保证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发挥农民群众追求自身利益和改善农村面貌的积极性与创造性,鼓励试、允许看、不争论,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工作路线,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并及时总结和推广他们创造的新鲜经验,把农村改革发展不断引向深入。
(三)坚持解放思想,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是农村改革发展的根本动力
解放思想是农村改革的先导,也是农村改革成功的根本经验。农村改革发展30年,是把中央精神和宁夏实际相结合,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探索、不断创新,走出了一条符合宁夏实际的农村改革之路的30年;是变革农村生产关系、改革上层建筑,推动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实现新发展新跨越的30年。
农村改革发展的30年中,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不断冲破僵化体制和陈旧观念的束缚,提出了一系列既符合中央政策,又符合宁夏区情的发展理念、发展思路,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可以说,农村改革在理念上的每一个突破,实践中的每一个跨越,工作中的每一个进步,都是不断解放思想的结果。
农村改革发展30年虽然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农村发展仍然滞后,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层出不穷。面对这些问题,空谈没有意义,后退没有出路。在新的更高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改革,必须牢牢掌握解放思想这个法宝,始终保持一往无前、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断深化对区情的认识,用改革的办法不断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四)根据不同阶段农业和农村发展要求进行渐进式改革,是农村改革的必然选择
农村改革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改革发展30年中,根据不同阶段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要求,农村改革走了由点到面、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渐进的改革方法,由经济领域逐步扩展到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每一阶段改革,都根据农业和农村发展所面临的主要矛盾与问题,确定改革主线,先试点后推广,在探索中不断确立改革目标。改革发展30年中,针对农业发展停滞、产业结构单一、基础设施缺失、农民负担过重等一系列问题,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依次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乡镇企业,再到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拓宽改革领域、不断丰富改革内涵、不断深化改革层次,不断把成功经验转化为新的政策和法规,推动农村改革走向深入。这种渐进式改革方式避免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大震荡,实现了农业经济长期、健康的发展。渐进式改革是农村改革发展30年的经验总结,也是农村改革的必然选择。
在新的更高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农村改革,就要坚持渐进式改革的方法,根据农业和农村发展不同阶段所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确定改革主线,先试点后推广,在探索中不断推动农村的改革和发展。
(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农村改革发展的根本出路
3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不断冲击、瓦解城乡二元体制的过程。从农村改革发展的历程看,农村在经历第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后开始步入曲折发展时期,出现了农民收入增长减缓、农业收益不断下降、乡镇企业发展速度趋缓、城乡差别扩大等现象。进入新世纪,党中央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总方针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总政策,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等重大战略部署和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农村经济社会又焕发出生机和活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践证明,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性制度障碍。“三农”问题不能单纯依靠农村自身的改革和发展得到解决。如果改革只局限在农村内部,就农业谈农业,就农村谈农村,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差距不断扩大的问题。
在新的更高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农村改革,必须站在全球化的高度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角度,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略,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在劳动力、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市场化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努力形成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一体化新格局。
(六)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农村改革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
农村改革发展,关键在党。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是党的一个传统和重大原则,也是农村改革发展的根本保证。30年农村改革发展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始终坚持把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不断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就在于全区各级党组织始终高度重视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形成了以乡镇党委为龙头,以村党总支(党委、党支部)为主体,以产业(社区)党支部为基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体系。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选拔和培养了一批能力强、带领群众实现共同富裕的领导骨干,形成了强有力的基层领导干部队伍。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大力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形成了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督一级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建设与党的富民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培育“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党员活动,建立了“把农村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机制,充分发挥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形成了党员群众齐心合力脱贫致富的良好局面,为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组织领导和政治保障作用。实践证明,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农村改革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
在新的更高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农村改革,必须不断加强和完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把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