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任务二 会计专业职务及职业要求
(一)会计专业职务
1. 会计专业职务分类
根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
2. 会计专业职务基本职责
(1)会计员,负责具体审核和办理财务收支,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和办理其他会计事务。
(2)助理会计师,负责草拟一般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法,解释、解答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中的一般规定;分析检查某一方面或某些项目的财务收支和预算的执行情况。
(3)会计师,负责草拟比较重要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法;解释、解答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中的重要问题;分析检查财务收支和预算的执行情况;培养初级会计人才。
(4)高级会计师,负责草拟和解释、解答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或在全国施行的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办法;组织和指导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培养中级以上会计人才。
(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是会计工作规范的组成部分,也是会计人员的基本素质之一。《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这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只有建立了这个出发点,才会勤奋、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具体从事的会计工作的要求。
(2)熟悉法规。会计工作不只是单纯的记账、算账、报账工作,会计工作时时、事事、处处涉及执法守规方面的问题。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做到自己在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时知法依法、知章循章,依法把关守口,同时还要进行法规的宣传,提高法制观念。
(3)依法办理。按照《会计法》要求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的规定,会计人员必须依法办事,树立自己的职业形象,维护人格尊严,敢于抵制歪风邪气,同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
(4)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这是一种工作态度,也是会计人员追求的一种境界。做好会计工作,不仅要有过硬的技术本领,也同样需要有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客观公正的态度。否则,就会把知识和技能用错了地方,甚至会弄虚作假或者徇私舞弊。
(5)搞好服务。会计工作的特点,决定了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因此,会计人员应当积极运用所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6)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负责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会计人员由于会计工作性质的原因,有机会了解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有可能了解或者掌握重要商业机密,因此,会计人员必须严守秘密。泄密是一种不道德行为,会计人员应当确立以泄露商业秘密为大忌的观念,对于自己知悉的内部机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严格保守,不能随意向外界泄露商业秘密。
(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在职会计人员,具体包括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即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应坚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教育方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形式。现行《管理办法》规定: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8小时,其中接受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0小时,自学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8小时;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接受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4小时,自学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8小时。新的《管理办法》将借鉴有关省市公务员培训、高等院校等学分管理办法,引入了学分制管理制度,如强调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等。